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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圣的愤怒

    第一○九篇可算是咒诅诗中最直率的一篇(参导论),因此引来不佳的「舆论」。很多释经家也认為这诗篇缺乏了基督教的理想,与福音精神相违背。有人更把6至19节看為是敌人对诗人的咒诅,而非诗人的说话。诗篇不需要清楚交代说话的是谁,但上述的解释困难重重:1.由眾敌人(2-5节)转到单数的敌人(6-19节),在第五十五篇已有先例。2.在第20节,诗人重演6至19节的情怀。同时,6至19节在原则上可以找到平行经文。3.使徒行传一章16至20节确认本诗篇的默示,也把第8节连於犹大身上。正如在其他的诗篇中,大卫的经歷常预表耶穌──终极、真实和圣洁的咒诅。

    那麼,这篇诗篇是否有违新约的精神及理想呢?诗人并没有否定爱:1.第4至5节由始至终,表现出诗人爱他的敌人;原文的现在时态显示,即使在现今的敌意中,他的爱仍未止息。非但不应以為这里有违爱的原则(太五44),我们反而得重新思想究竟甚麼是爱。主是否不再爱那些要面对「羔羊的愤怒」的敌人呢(啟六16)?2.诗人并没有报复的行动或者意念。在第4节中,他说「我是祈祷」(直译),意思是他全人浸透在祷告中。这样的人又怎会报复呢?面对著伤害和敌意,他只是单单的藉著祷告交託给神──完美地表达罗马书十二章19节。就算他的祷告在言词和思想上真是不当,他的处理方法比现代的恐怖分子、纵火犯或商场上之竞争者的方法可取。3.但是,他的祷告是否真的不当呢?我们感到不安,不是因為他的祷告行动,而是他的祷告内容和词汇。当我们被人的敌视打岔了安静的生活,我们就会向神祷告说:「主啊,求你帮助我按照耶穌的教导去爱我的仇敌。以及,求你……為我处置他们。」诗人比我们来得更现实:除了按照祂啟示的方法外,神还会如何「处置」恶人呢?作假见证害人的,他们会自食其果(申十九16-19;参2、6节);不顺服的人不得存留在地上(申四1;参8节);罪人的后代会遭患难(出三十四7;参9-12节)。若我们用一般的祷告遁到非现实的世界里,而诗人却敢於表达圣经的写实一面,那我们确实要清楚知道自己所做的是甚麼。

    话得说回来,我们避免咒诅或祷告,其实也无可厚非,正如保罗提醒我们(弗四26),发怒近於犯罪。麦肯治(J.L. McKenzie, American Ecclesiastical Review, Ⅲ, 1944, pp.81-96)说:「这首咒诅诗不是我们的学习榜样,不是因為它不够完美,相反,是因它极高超,以致我们仿效时產生危险。」

 

第1-5节 求神行动

    第1节在经歷这段可怕的日子中,诗人的灵性可嘉:他仍旧讚美(1节)和祈祷(4节),又严守「禁食」(24节),并坚持参与公眾崇拜(30节)。这些常是我们这等灵性低落的人在遭遇压力时所弃的。还有,当面对诽谤、谎言、敌视和攻击(3节,「攻打」),诗人仍爱他的敌人(4-5节),不以敌人不公平的对待回报对方。

第6-19节 求神显公义

    这段分為两部份:

1. 第6至15节对称地由5段所组成:第一段(6-7节)要求地上法庭裁定有罪;最后一段(14-15节)是在神面前要求不要赦免;第二段(8-9节)与第四段(12-13节)说到个人和后代的失丧;中间的一段至為可怕(10-11节):我们犯罪,牵连甚广,无论是祸是福,我们的孩子是与我们共同面对报应的(箴二十7)。上面已经提过,这种祷告吻合圣经的教导:这就是在可畏和圣洁的神管治下的人生。第6节「恶人」:与第2节的「恶人」是同一个字词。第7节「祈祷……成為罪」:就是祷告也不能救他。第14节按照圣经(参太二十三29-35),我们祖宗的罪不是我们犯罪的藉口,反而使我们落在过去累积的罪恶之下。然而,我们不是被命运控制的(结十八),但除非我们悔改,并且弃绝罪,否则我们就要承继罪的恶果。

2. 第16至19节直指敌人本身:从不表现仁慈的,怎能要求别人对自己仁慈呢(12节)?他的心、他的意志(「福乐」),以及他的行事為人(「衣服……衣服」)都被他的劣行所沾染,全人从里至外受辖制,就如以「腰带」束缚著一般,而他必吃回这些劣行的果子。

第20-31节 求神帮助

    在任何境况中,信神的人与神的关系绝不一样。无论敌人如何不可胜数,如何恶毒,无论环境如何恶劣,「主耶和华」永不偏离自己的「名」和「慈爱」(21节)。第22节「困苦穷乏」最能用以表达我们面对敌人更强的力量时的苦况。这词同时也能形容在神面前的谦虚及顺服祂的旨意。第27节诗人的意愿不单是解决问题,而是藉问题得解决来显明神的作為及公开显明属灵的实况(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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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版权所有---蔡有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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