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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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至九1 弥赛亚要付上的代价 (参太十六21-28;路九22-27

    耶稣告诉祂的门徒,祂将会受很多的苦──被宗教领袖(我们已看见他们是耶稣的敌人)所弃绝、在酷刑下致死,并且第三天复活。

    彼得「劝」耶稣(32节)。彼得这种不分尊卑的做法,使我们感到吃惊,但曾几何时,我们岂没有质疑过神的行事方式,而且还提议祂换转另一个更接近我们想法的方式?我们没有资格批评彼得。一向以温柔和忍耐来对待门徒的耶稣,这次却直斥其非。像西门彼得那样想规劝耶稣远离十字架的说  话,是出于撒但而并非神的想法。这是耶稣曾经在旷野面对和战胜的试探,亦是将来要再次在客西马尼园经历的试探。祂不会向它屈服,凡跟随祂的人也同样不可向它屈服。这是耶稣提出第34节这个严厉警告的原因。「没有十字架就没有冠冕」这句话,不论对基督或对基督徒都同样真确。

    彼得反对耶稣走上这条道路,是否因为他自己害怕踏上这条路呢?在非基督徒的眼中,背起十字架是接受奴隶羞耻的死的标记;对遭受逼迫的罗马教会信徒来说,背负十字架有着极真实的可能性。它在人脑海中所出现的影像,是一个被定罪的人正背负着自己将要钉上的十字架,穿过两旁嘲笑的群众,逐步走上刑场,正如耶稣步向各各他时一样。「舍己」表示拒绝跟随人性的自然倾向无论该该倾向是否罪恶,不选择与基督背道而驰的道路。(它的意义远比某些基督徒在大斋期戒吃糖果深远。)然而,这是迈向真正属灵生命的唯一道路;其它选择只会使我们失去永恒。在这种意义上,失即是得,而得即是失。

    然而,这些严厉的教训却连接着一个极大的应许:那些行走这道路的人,即使在今生,也能看见神国的大能力临到(九1)。在转瞬间的将来,它将会是登山变像(记载在下一章);在较后的将来,它是指到基督的复活和升天,以及圣灵在五旬节的降临;在最终的将来,毫无疑问是指到基督再来的奇观。它正如大部分的预言,有不同「层面」的应验。

2-13 登山变像 (参太十七1-13;路九28-36

    如今的彼得至少已认识耶稣的身分,于是,耶稣便向彼得、雅各布和约翰显现出祂从前和将来在荣耀中的形象。祂那洁白放光的衣服,是圣经中天使和灵界生物的典型服饰。伊莱贾和摩西清楚代表了旧约对神国的盼望。摩西是一名先知,也是颁布律法给以色列的人;伊莱贾一直被视作弥赛亚的先驱。彼得就像我们当中许多人一样,遇到惊慌的情景就会信口胡言;我们无须在他那无知的说话中发掘深层的神学意义。尽管他对耶稣的身分有最新的发现,耶稣在他的心目中仍然是「拉比」或「老师」。然而,当彼得采用「棚」这个字时,他可能想起昔日神在西乃山降临,曾在「帐幕」中显示祂的荣耀。不过,这段经文的重点在于神的说话而并非彼得的说话。正如昔日在约但河受洗时一样,神再次为祂的爱子作见证,并吩咐所有人要听从祂(不要听从彼得或任何人的说话)。即如在西乃山一样,云象征神的同在。摩西和伊莱贾突然消失,只留下耶稣和三位门徒。

    耶稣吩咐他们不要对任何人提起这件事,直至祂从死里复活。他们不明白祂指的「从死里复活」是甚么意思,虽然这对我们来说似乎很容易明白。他们必然知道耶稣所称的「人子」是指自己;就如所有正统的犹太人一样,他们都相信在末后,人人都会复活(约十一24),但这是甚么意思?是否即如睚鲁的女儿那样起死回生?耶稣将约翰等同于伊莱贾,意即约翰已完成了伊莱贾的任务;而正如约翰遭受弃绝和杀害,耶稣的遭遇也将一样(12-13节)。

 

14至十52 其它人要付上的代价

 

14-32 被污鬼附身的孩子(参太十七14-23;路九37-45

    耶稣因着文士的攻击,门徒和群众的不信而感到哀伤(19节)。门徒已被证明不能赶鬼,而孩子父亲的信心亦有限(21节)。然而,治病在乎神的能力而不是我们信心的程度,因此,耶稣能够赶走污鬼和治好那男孩。

    在回应门徒的疑问时,耶稣解释说,神国的其中一项代价就是祈祷(有些抄本更加上「禁食」,无论在旧约或新约,恳切的祈祷通常都辅以禁食)。它提醒门徒,就以此次治病为例,要战胜仇敌并不容易。由此,很自然便引致耶稣进一步预言自己即将受死。可是,门徒仍然不明白祂的意思(32节)。

    有趣的是,虽然男童的症状看似癫痫症,3卷符类福音均指出他的病情是出于邪灵的力量。我们一方面不能单纯视之为当时的用语而不去理会它,另一方面,却绝不可导致我们犯上更严重的错误,将所有癫痫症的出现都视为邪灵的搞扰。癫痫症包含很多物理和化学上的因素,要处理这类病症的适当人选是医生而非赶鬼专家。

 

33-50 真正的伟大 (参太十八1-5;路九46-48

    十二门徒还要学习进入神国的其中一项代价,是不再为自己寻求尊荣。作仆人和谦卑的事奉,才是成为真正伟大基督徒的唯一途径。正因如此,耶稣在这里便以一名小孩子为例(36节)。

    42节再次出现以小孩子为题的教训:马可在两段经文中间放了另一段有关谦卑的教训,这也是进入神国的另一代价。约翰似乎为门徒禁止不属于他们一伙的人赶鬼而引以为傲。其实,那人奉耶稣的名赶鬼,便表明他相信耶稣,纵使他并不门徒。神国的工作中,没有人可以享有「专利权」。我们必须谦卑地接纳别人的成功,并与他一同欢喜,正如保罗一样(腓一18)。不论任何人,只要为基督作工,都会获得赏赐。

    人要以郑重的态度来面对神的国;故此,在别人的属灵道路上制造障碍将会受到严厉的惩罚(42节)。事实上,神的国有如此重大的价值,为它付上任何代价也不会过大。手、脚和眼睛代表着人最宝贵的财产,然而,宁可失去它们也胜于失去神的国。当然,这是作比喻而非字面的解释;有些早期教父和某些非基督教的原教旨主义者,仍以字面意义来理解这句话。

    耶稣措辞激烈地论到地狱(48节)。它是神国的相反,人似乎再无任何「第三项选择」。然而,耶稣谈及地狱是为了提醒信徒,而不是给罪人定罪。耶稣所引用的经文是以赛亚书六十六章24节描述欣嫩子谷的图画,那里说到耶路撒冷成了燃烧中的垃圾场,正是神对罪恶审判时的写照。盐是另一个比喻;它就像火一般有净化的作用。倘若我们如今便「净化」自己(圣经没有死后「炼狱」的观念」),将来便不会遭到神的审判。圣经有关地狱的观念,跟通俗佛教或其它宗教很不相同。倘若我们用神国的价值观来这样「腌」自己,我们将不会再争论谁为最大,反而会与其它人和平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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