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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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1-12 凶恶的园户(参太二十一33-46;路二十9-19

    耶稣用一个浅白的比喻来阐释这种恶毒、蛮顽的攻击,连祭司也立即明白当中的含义(12节)。当时所有的人都能够识别葡萄园是形容以色列;即使园主表现出爱心关顾的细节也是引自旧约。先知通常都被视作神的仆人,而所有人都知道他们都曾经遭受以色列人的弃绝和恶待。但谁是园主的爱子?那些记得耶稣在受洗和登山变像时,获得父神亲自见证的,便知道这个问题的答案。甚至祭司也可能知道耶稣宣称自己是神的儿子,因为他们在审讯祂和钉祂十字架的时候,都曾经提起祂自称为神的儿子。这是耶稣在接受审讯之前,两次间接承认自己是神的儿子的其中一处地方,虽然别人(不论是门徒甚至魔鬼)都可能认出了祂的身分。

    故事中园主的儿子被杀害;这是成全神的国付出的代价。但比喻的重点是在于所提出的警告(9节)。弃绝王的人本身会遭受弃绝,他们特殊的位分也会被夺去,归给别人。阅读马可福音的信徒将会在教会中见到耶稣的话果然应验,外邦人终于与犹太人获得均等的分配。匠人所弃的石头,将成为建造新圣殿──基督的教会──的房角石(10节)。耶稣讽刺祭司不明白他们自认为最熟悉的圣经。难怪他们都想捉拿祂,却也难怪他们又怕那样做。

 

十二13-17 纳税给该撒 (参太二十二15-22;路二十20-26

    提出这问题的人,是那些早已弃绝耶稣,一心想设下圈套陷害祂的人。假如耶稣同意纳税给该撒,爱国人士便会离弃祂;祂若是反对,罗马人则会逮捕祂。对于无论是在罗马抑或在别处遭受逼迫的初期教会,这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原因是他们都想努力做个好公民。耶稣的回答清楚表示出,如果我们要享受国家的好处,就必须以纳税或别的形式付出代价。可是,对法利赛人和希律党人来说,耶稣的回答却是话中带刺。倘若我们要将属于该撒的归给该撒,那么,我们就理应将属于神的归给神,而后者正是他们没有履行的责任。

    纵然马可没有提起,但对于在罗马国土备受逼迫的教会来说,耶稣的话可能带出更深一层的含义。如果该撒要索取属于神的东西,他们就会因着良心的缘故拒绝给予。因此,基督徒为了拒绝向该撒的偶像烧香而被处死。同样地,今天的基督徒亦为了拒绝向统治者、独裁者或一国元首下跪而受苦。除了神之外,我们不能敬拜某人、某党或某个国家。

 

十二18-27 复活与婚姻(参太二十二23-33;路二十27-40

    耶稣使法利赛人无话可说之后,又要面对控制圣殿和公会的富有贵族撒都该人的提问。他们引用一个大概是出自虚构的可笑例子,是关于一名结婚多次的妇人,纯粹是为了嘲讽耶稣相信复活这回事。法利赛人已经裁定在复活之时,这位妻子会属于她第一位丈夫(法利赛人以非常物质性的角度来理解复活,与今天通俗化的伊斯兰教相当近似)。当然,撒都该人认同这里提及由摩西传流下来的习俗,习俗的原意是为了保存寡妇一家的财产,可是,他们却完全摒弃任何有关复活的观念。他们认为生命只存在今生;无怪乎他们都努力工作、重视物质,亦往往过着富裕的生活。我们的朋友中,总不乏这类人。耶稣跟法利赛人一样,是相信复活的。祂在响应他们的问题时,首先指出以纯物质的粗糙观念来理解复活是完全错误的。正如保罗所说,我们复活后将会有另一种的身体(林前十五44)。耶稣将它与天上的使者相比。诸如性或肉体关系的问题,将不再存在。因此,我们需要摒除以纯物质的粗糙角度来理解复活和「神的儿子」的真义,其实「神的儿子」也不是指纯肉身的父子关系。这些偏差都成了人接受福音的绊脚石。

    根据撒都该人所接受的摩西五经,耶稣向他们指出,从列祖与永活神的关系可以了解复活的观念。他们从神那里获得永生,正如我们今天从基督那里得到永生一样,但我们得着的是一种新的生命,是要显示出神的大能。

 

十二28-34 最大的诫命(参太二十二34-40;路十25-28

    从耶稣的响应来判断,这位文士来到耶稣面前,可能真是想问一个问题。在某种意义上,耶稣给他的答复并无新意,祂只是引用文士所熟悉的圣经来回答他的问题。耶稣将爱神置于诫命的核心;爱人就成为爱神所引发出来的自然后果。假如我们试图将爱人放于首位,甚至更糟的是,完全摒弃了爱神,那么,我们将会使自己的生命摇摆不定、淹没于人生的风浪中,甚至也不能尽本分去爱人。但另一方面,假使我们说爱神,却不爱身边的人,我们只是假冒为善(约壹四20)。

    那位文士虽然同意耶稣所讲的完全正确,因此他离神的国亦不远,可是,由于祂还没有承认耶稣作他的王,他仍然未能成为神国中的一分子。他后来究竟有没有接受耶稣呢?

 

十二35-37 弥赛亚是神﹖是人?(参太二十二41-46;路二十41-44

    现在轮到耶稣提出一个问题。以色列人一直等候从戴维王的子孙中出现一位弥赛亚,来带领他们复国。我们可以看见,正因为他们这个虚幻的盼望,耶稣不愿意公开承认自己是弥赛亚。按这同一个原则,当彼得一旦宣认祂是弥赛亚之后,祂便立即解释弥赛亚神必须受苦和受死。祂可如何指出犹太人这种属地的期望是何等错误﹖

    在殿里听见耶稣提问的每一个人,都同意诗篇一一○篇是戴维所写;他们亦必然同意诗篇中的「我主」,是指神所膏立的弥赛亚。那么,戴维这位尊贵的先祖,怎可能称他的后裔弥赛亚为「我主」,让后者登上一个更高的地位?凡置身在一个尊敬祖先文化的人,都会立时看出这个问题。这是令人难以想象的,除非这位弥赛亚不仅是凡人,否则不能在身分上凌驾于他的祖先。不管这篇诗篇是否由戴维所写,亦不管这是否诗篇的原意,皆因这些都不是重点所在;最重要的是,耶稣所提出的问题,是祂同时代的人所能共鸣的。

 

十二38-44 文士和寡妇(参路二十45至二十一4;太二十三1-36

    我们在这里看见两幅鲜明对比的图画,反映出拒绝和接纳神国价值观的两种人生表现。拒绝者正是热爱权力、地位和财富的文士。他们外表装作虔诚,却侵吞像寡妇等无助人士的家产,也许是透过不断要求他们作出宗教上的奉献。另一方面,我们看见一位甘愿将赖以维生的所有金钱,乐意尽献给神的穷寡妇(44节)。在我们所认识的基督徒中,也准会见过本身贫乏,却甘愿慷慨解囊的人。耶稣在加略山上的牺牲,正是这种忘我的奉献,而祂要求我们所作的,也是这种奉献。我们在十四章3节将看见另一位妇女也作出类似的奉献:她打破一瓶至贵的真哪哒香膏,浇在耶稣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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