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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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亞和後期在猶太的工作

在耶穌最後離開加利利到衪離世前一週,那一段期間,常稱為比利亞的工作時期,實際上兩處都有工作-----一部分是在比利亞,一部分在猶太,比利亞是下約但河以東,受希律管轄,猶太是下約但河以西,受彼拉多管轄。

離開加利利╱論休妻(十:1-12節)

1 耶穌從那裡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但河外。眾人又聚集到他那裡、他又照常教訓他們。 2 有法利賽人來問他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 3 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甚麼。 4 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 5 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 6 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 7 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8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 9 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10 到了屋裡、門徒就問他這事。 11 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 12 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離開加利利(1節):亦見於路九51節。據想這就是和耶穌於住棚節:(十月,約七2,10),或修殿節(十二月,約十22),上到耶路撒冷去是同一回事,照此算來,在比利亞和後期猶太的工作所佔的時間約四個月至六個月。

論休妻(2-12節):耶穌關於休妻的教訓記載在這裏以及太五章31-32,太十九3-12,路十六18;而保羅於林前七章中論到此事。神向人類的旨意是叫一男一女給合一生之久,在摩西律法中神為了人的軟弱許可有某種方便。基督似乎只許可為著一種理由而休妻(太十九9)。

2節:法利賽人企圖用這個問題來引耶穌跌入設定的圈套裡:如果耶穌說可以,就是支持他們的觀點。如果祂說不可以,群眾中一些曾藉律法取巧、為著私利休了妻的人就會反對祂;更嚴重的是會惹起希律的憤怒,施洗約翰就是因為反對希律休妻和斥責他通奸(17-28)而招殺身之禍的。法利賽人正希望藉此機會剷除耶穌。法利賽人視休妻為法律上的問題,而非屬靈上的事情。耶穌抓著他們的試探,乘機重申神訂立婚姻的目的,並揭露法利賽人自私的動機。他們並不思考神對婚姻的期望,只滿足於為方便而結婚。另外,他們這樣斷章取義地引用摩西的話並不公正。耶穌指出這些律法專家的知識其實膚淺得很。

5-9節:神容許離婚,是對人類罪惡的容忍。神不贊成離婚,卻訂立離婚的做法,其實是為了在惡劣的情況下,保障受害的一方。可惜法利賽人以此作為離婚的藉口(參申21)。耶穌解釋這並不是神的心意,相反,神希望人視婚姻為永久的盟約。不要在婚姻中想著離婚,從開始就決心永遠向對方委身,婚姻才會美滿。不要像法利賽人那樣冷酷,倒要靠著神的幫助,定下心志,永遠與配偶在一起。

6-12節:當時,婦女只是男人的資產,結婚離婚就是如土地買賣般的交易。耶穌指責這種態度,申明神設立婚姻的原意是要二人成為一體(參創24)。祂指明神對婚姻的期望,讓門徒朝著這個理想努力。

為小孩祝福(十:13-16節)

13 有人帶著小孩子來見耶穌、要耶穌摸他們、門徒便責備那些人。 14 耶穌看見就惱怒、對門徒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5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16 於是抱著小孩子、給他們按手、為他們祝福。

此事亦記於太十九13-15和路十八15-17節。耶穌剛剛說那個稅吏能走向得救之路,因他滿覺得自己有罪而難過。在此衪指出天國裏只有像小孩子那樣的人,在天上沒有那種傲慢的人。耶穌很坦白地說:「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太十八3),一個小孩子肯虛心接受別人的教導,值得別人信任,沒有知識上的驕傲,不帶著世故的態度,不會虛偽,而且有愛心,耶穌喜愛小孩子,但門徒們並不覺得小孩子值得費精神接待,因此令耶穌對他們「惱怒」(十13-14)節。

13-16節:有些人經常批評耶穌花太多時間跟不適當的人,如小孩子、罪人(參太11)、稅吏(參路1-2;17)在一起。有些門徒也認為耶穌應該多跟重要的領導人和虔誠的宗教人士一起,這樣才能夠提高祂的地位,避免批評。不過,耶穌是神,用不著刻意提高地位。祂要跟最需要祂的人說話。

14節:成年人不像小孩子那樣容易信任別人。小孩子只需要關心他的人親切地看看他,溫柔地摸摸他,就會有安全感,不需要在道理上明白一切。他們信任我們,就會相信我們。耶穌說人都要以小孩子那樣單純的信心來相信祂。我們毋須明白宇宙一切的奧秘,只要知道神愛我們、赦免我們的罪便夠了。這不是說我們應該幼稚、不成熟,而是我們應該像小孩子一樣單純地接受神。

少年財主(十:17-31節)

17 耶穌出來行路的時候、有一個人跑來、跪在他面前問他說、良善的夫子、我當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18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19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殺人、不可姦淫、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不可虧負人、當孝敬父母。 20 他對耶穌說、夫子、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1 耶穌看著他、就愛他、對他說、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2 他聽見這話、臉上就變了色、憂憂愁愁的走了.因為他的產業很多。 23 耶穌周圍一看、對門徒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4 門徒希奇他的話。耶穌又對他們說、小子、倚靠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 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6 門徒就分外希奇、對他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 耶穌看著他們說、在人是不能、在神卻不然.因為神凡事都能。 28 彼得就對他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所有的跟從你了。 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弟兄、姐妹、父母、兒女、田地。 30 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弟兄、姐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必得永生。 31 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

亦記於太十九16-30路十八18-30。路加說一個"官",他若不是公會議員就是會堂的首領,耶穌知道這青年人內心所求的事,乃照著他的需要回答他,叫他放棄一切,衪很知道他不肯出任何代價作衪的門徒,他捨不得把他的財富用於基督的國度上去,耶穌並非說每一個人都要捨下一切錢財來跟從衪,撒該奉獻出他的一半,而耶穌就賜給他救恩(路十九9)。

25節:說到一個「鍼的眼」有些人認為是指在大城門中間或旁邊供步行旅客通過的小門,一隻駱駝只能跪下並且須經過很大困難纔可以通過,但更多人認為這是指一個鍼眼,無論怎樣,耶穌的意思是指一件「不能」的事情(27)節,接著他補充衪的意思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就是說一個財主神也能拯救。耶穌對於那些撇下一切跟從衪的人有奇妙的應許,在28-31節:這應許大了許多,在今世得百倍,並且受逼迫,在來世得永生。

31節:耶穌最後再加上一句雋語:「許多在前的將會在後,而在後的反要在前。」這句話是用來警告彼得的。彼得此時可能對自己所付出的這麼大,將來的酬報也必十分大。現在耶穌對他說:「審判的最後標準在乎上帝。許多人若用這個世界的標準來看,會棑在高的位置的,但上帝的審判可能把世人的判斷顛倒過來。還有一點,許多人可能自視甚高,但上帝對他們的評價是完全不同的。」這句話對驕傲的人,必然有所警惕。人的成就,財富,並不是做門徒的必要條件;神的呼召和恩賜才最重要。

17-23節:這個年輕人想確實知道自己可以得到永生,所以問耶穌他要做些甚麼。他說自己從未犯過耶穌所提的任何一條律法(19),也許他甚至遵守了法利賽人自定的規條。耶穌充滿慈愛地向他提出一個要求--變賣所有的,分給窮人。這個要求擊破了這個年輕人的驕傲心態,披露了他的真正動機,也揭示了他不能進入天國的原因--貪愛錢財,金錢顯示了他對自己的成就和努力的自豪感。最諷刺的是,他自認為守了誡命,但是,他這種態度已觸犯了第一條誡命--除了神以外,人不可有別的神(參出20:3)。他不能符合耶穌提出的惟一要求--全心全意地歸向神。這個人來到耶穌那裡要看看自己可以做甚麼;離開時,他就知道自己做不到甚麼。有甚麼障礙使你不能夠把生命交給基督呢?

18節:其實,耶穌在問:"你真的知道你跟誰說話嗎?"只有神是良善的,無論這人明白與否,他稱呼耶穌為"良善的",就等於稱祂為"神"了。

21節:雖然耶穌希望這個人變賣所有,把錢分給窮人,但並不是說每一個信徒都要把自己所有的一切賣掉。大部分跟隨耶穌的人都以自己所擁有的去服事別人,但不都是把所有的賣掉。這個故事其實是要告訴我們:不要讓任何我們所擁有或想擁有的東西阻礙我們去跟隨耶穌。我們必須除去一切障礙,全心全意地去事奉耶穌。如果耶穌向你提出要求,你是否能放棄你的房子、汽車、優越的生活、晉升機會?你的反應會顯出你對錢財的態度,顯出錢財究竟是你的僕人,還是你的主人。

21節:耶穌知道這個人不會跟從祂,但仍然向他表達真摯的愛。愛讓我們嚴厲地勸告別人,不避諱,不隱瞞真理。基督愛我們到一個地步,坦率地對我們說話,為我們死。假如祂表面上愛我們,就會放縱我們做任何事。然而,祂完全地愛我們,則要求我們改變。

23節:耶穌說有錢人很難進天國,因為他們能滿足自己肉體上的各種需要,往往便會倚靠自己。心靈感到空虛的時刻本來是到神面前的好機會,但有錢人可以藉購物而不是藉神來填補空虛,他們的富足反成為他們的缺乏。在世上擁有巨大財富的人仍會缺乏最重要的東西--永生。

26節:門徒感到詫異,難道財富不是神賜的福,不是行善的賞賜嗎?今天仍然有許多人抱有這個錯誤的觀念。雖然許多信徒享受到豐裕的物質生活,但也有很多信徒生活艱苦。財富並不是信心的標誌,也不代表神偏待人。

29-30節:耶穌向門徒保證,任何人若為祂捨棄珍寶,雖然不一定得回同樣的東西,卻可在今生得到百倍的報償。例如因接受基督而遭家人拒絕的人,可得到一個更大的信徒家庭。不過,由於世人憎恨神,信徒得到報償的同時,也會受到逼迫。耶穌強調逼迫是要提醒我們,不要因為自私的原因或只想得到回報而跟隨祂。

31節:在將來的世界裡,今世的價值觀都將要顛倒過來。今生追求名譽地位的,在天國裡將會一無所有;今生謙卑度日的,在天國裡將會受到尊崇。當今社會的腐敗促使價值觀變得混亂,如何成為重要人物、如何令自己快樂的聲音從四面八方來衝擊我們,耶穌要我們服事別人的教導又似乎不合時宜。但謙卑服事人的,最有資格在神國裡為大。

再預言受難(十:32-34節)

32 他們行路上耶路撒冷去.耶穌在前頭走、門徒就希奇、跟從的人也害怕.耶穌又叫過十二個門徒來、把自己將要遭遇的事、告訴他們說、 33 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交給外邦人。 34 他們要戲弄他、吐唾沫在他臉上、鞭打他、殺害他.過了三天、他要復活。

32節:耶穌剛剛跟門徒談過面對逼迫的事情。門徒想到在耶路撒冷會有逼迫等待他們,就十分震驚。

33-34節:門徒對耶穌將來的死和復活的事不應該感到震驚。這兒,耶穌清楚地向他們說明將會發生在祂身上的事,可惜他們沒有聽清楚祂的話:耶穌說祂是彌賽亞,他們卻以為彌賽亞是一位好戰的王;祂講到復活,他們卻只聽見祂的死。因為耶穌常常講比喻,門徒或許以為祂說及死和復活的話,是一個他們聽不明白的比喻,因為他們不夠聰明。福音書記載了耶穌對自己的死和復活的預言,表明這些事都是神在起初已定下的計劃,並不是偶然發生的。

雅各約翰的請求(十35-45節)

35 西庇太的兒子雅各、約翰進前來、對耶穌說、夫子、我們無論求你甚麼、願你給我們作。 36 耶穌說、要我給你們作甚麼。 37 他們說、賜我們在你的榮耀裡、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 38 耶穌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所喝的杯.你們能喝麼.我所受的洗、你們能受麼。 39 他們說、我們能。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們也要受. 40 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乃是為誰預備的、就賜給誰。 41 那十個門徒聽見、就惱怒雅各、約翰。 42 耶穌叫他們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尊為君王的、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 43 只是在你們中間、不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 44 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必作眾人的僕人。 45 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令人痛心的是,他們對耶穌宣告衪要走向十字架的反應竟是這件事。甚至約翰為主所愛的門徒,也是如此盲目和自私.他對主的認識是如此的膚淺和可憐。

詳細註釋請參(太廿20-28節)。

35-36節:馬可記載是約翰和雅各向耶穌提出請求,馬太則記載是他們的母親來提出請求。這兩段記述並沒有衝突,母親與兒子一致要求基督,在祂的國裡給他們尊貴的位分。

37節:門徒跟當日許多猶太人一樣,對舊約先知所預言的彌賽亞國度抱有錯誤的觀念。他們以為耶穌會在地上建立一個王國,把以色列從羅馬的壓迫中解放出來。雅各和約翰想在其中得到尊貴的位置。不過,耶穌的國度並不屬於這個世界,祂國度的中心也不在皇宮和寶座,而在信徒的心裡和生命中。門徒直等到耶穌復活了才明白這一點。

38-39節:雅各和約翰表示願意為耶穌面對任何磨難,他們的確為主受了苦:在十二使徒中雅各最先為主殉道(參徒2),約翰被放逐(參啟9)。我們很輕易就說要為基督忍受任何苦楚,但往往因為極微小的困難而埋怨。我們若願意為基督的緣故赴湯蹈火,也必須願意為服事別人而受苦。

38-40節:耶穌沒有嘲笑雅各和約翰,卻拒絕他們的要求。我們可向神求任何東西,不過神要給我們最好的,而不單是我們想要的東西。所以為我們著想,祂會拒絕我們某些請求。

42-45節:雅各和約翰想得到神國度中最尊貴的位分,但耶穌告訴他們,只有服事人的人才是至尊至大的(參彼前1-4)。大部分的公司、團體、機構都以個人成就的高低來衡量人的價值;然而,在基督的國度裡,服事人才是成功之路。想要飛黃騰達的慾望只是我們的跘腳石,沒有任何幫助。要滿足個人的需要,倒不如找方法滿足別人的需要。

45節:耶穌揭示了祂工作的目的,更顯示了人得救的基礎。贖價指釋放奴隸所需的金錢。我們沒有能力贖自己,耶穌就替我們付這贖價(參彼前18-19)。耶穌受死,把人從罪的奴役中釋放出來。門徒以為耶穌會拯救他們脫離羅馬政府的轄制;耶穌卻說因為罪的奴役比羅馬政府的奴役更甚,祂要藉死亡來拯救他們脫離罪惡,

瞎子巴底買(十:46-52節)

46 到了耶利哥.耶穌同門徒並許多人出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討飯的瞎子、是底買的兒子巴底買、坐在路旁。 47 他聽見是拿撒勒的耶穌、就喊著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 48 有許多人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大聲喊著說、大衛的子孫哪、可憐我罷。 49 耶穌就站住、說、叫過他來.他們就叫那瞎子、對他說、放心、起來、他叫你啦。 50 瞎子就丟下衣服、跳起來、走到耶穌那裡。 51 耶穌說、要我為你作甚麼。瞎子說、拉波尼、我要能看見。〔拉波尼就是夫子〕 52 耶穌說、你去罷.你的信救了你了。瞎子立刻看見了、就在路上跟隨耶穌。

亦見於太廿29-34和路十八31-43,馬太說有兩個瞎子,在此和路加只提到一個,路加說正在耶穌進耶利哥的時候,馬太和馬可說是在衪出耶利哥的時候,馬可說他叫巴底買,可能是有一個是耶穌進城的時候被衪醫好,而另一個是衪出城的時候被衪醫好,他們所記的很可能是兩回不同的事情,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他們兩個或其中有一個當耶穌進城時聽見人群的聲音吸引他跟著大家走,等到耶穌到撒該家工作完畢之後,他們就坐在他們知道耶穌出來必要經過的路旁。

46節:耶利哥是一個著名的旅遊勝地。希律王在猶太曠野距離約旦河不遠的地方重建這城。耶穌正在上耶路撒冷途中(32),經過比利亞後,很自然就進入耶利哥了。

46-52節:當時大部分的工作都是體力勞動,這對殘障人士極之不利。即使神的律法命令百姓要照顧有需要的人(參利235-38),但殘障人士一般都被迫行乞,所以很多市鎮都有乞丐。當時的人認為瞎眼是因犯罪而被神咒詛(參約2),但是耶穌醫治瞎眼的人,駁倒了這個觀念。

47節:人們都知道彌賽亞是大衛的後代(參賽7),所以往往稱彌賽亞為大衛的子孫。巴底買稱耶穌為大衛的子孫,表示他承認耶穌是彌賽亞。他的信心使他得痊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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