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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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彼拉多面前受審(十五:1-5節)

1 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 2 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3 祭司長告他許多的事。 4 彼拉多又問他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甚麼都不回答麼。 5 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

1節:猶太人把耶穌帶到羅馬巡撫彼拉多那裡,是因為在羅馬政府統治下,他們沒權判人死刑。猶太領袖知道必須由一個羅馬官員來宣判耶穌死罪。

3-4節:猶太人要帶耶穌到彼拉多面前受審,就要造新的罪狀來控告耶穌。指耶穌犯褻瀆神的罪,對羅馬巡撫來說毫無意義。他們控告耶穌另外三項罪:(1)鼓動百姓不向羅馬政府繳稅;(2)自稱為猶太人的王;(3)誘惑國民,在全國引起騷亂。這幾樣都是彼拉多所關注的(參路22,5)。

5節:耶穌不回答彼拉多的問題,是因為祂即使回答了也沒用,而且捨命拯救世人的時刻已經到了,祂沒有理由要延長審訊的時間或求脫險。祂自信和鎮靜的表現是最高的典範,是一般犯人模仿不到的。沒有任何事情可以阻止耶穌完成祂在地上的工作(參賽57)。

祭司長唆眾釋放巴拉巴(十五:6-15節)

6 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7 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 8 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 9 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麼。 10 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纔把耶穌解了來。 11 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 12 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 13 他們又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4 彼拉多說、為什麼呢、他作了甚麼惡事呢。他們便極力的喊著說、把他釘十字架。 15 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

7節:巴拉巴因參與對抗羅馬政府的叛亂而被捕。他雖然殺了人,但在猶太人心中卻是個英雄。狂熱的猶太人蔑視羅馬政府和羅馬人的假神,他們恨惡被外邦人統治,更討厭納稅給他們。羅馬官員常要解決猶太人的紛爭,因此也討厭猶太人。這正是造反的成熟時機。

8節:這群人大概是忠於領袖的猶太人,但門徒和前幾天高呼"高高在上和散那"的人(10)到哪裡去了?同情耶穌的人害怕猶太領袖,都躲藏起來。或許在群眾中,有許多當日(今天稱為棕櫚主日)拿著棕櫚樹枝參加遊行的人,發覺耶穌並非要反抗羅馬政府自立為王,便轉過來反對祂。

10節:猶太領袖憎恨彼拉多,來找他,只為要定耶穌死罪,釘祂十字架。彼拉多看出他們的陰謀。他知道這群人憎恨自己和羅馬政府,他們來與他見面,並無別的原因,只是想處死一個他們所不喜歡的人。

13節:釘十字架是羅馬人懲罰造反者的刑法,羅馬政府只會釘死奴隸或非羅馬公民。把耶穌釘十字架,就表示祂是造反者,是奴隸,而不是祂所自稱的王。這正合猶太領袖的心意,因為他們相信被釘十字架是神的詛咒(參申223),這樣就能說服百姓,神是咒詛耶穌而不是祝福祂。再者,猶太領袖把釘死耶穌的責任推在羅馬人身上,群眾就不能責怪他們了。

14-15節:其實,每一個人都要對耶穌的死負責:門徒因為驚恐而離棄耶穌,彼得不認祂,猶大出賣祂;曾經跟從祂的群眾袖手旁觀;彼拉多討好群眾,推卸責任;宗教領袖控告祂,促使祂受死;羅馬官兵折磨祂……假如當日你在場,親眼看見這些事發生,你會有甚麼反應呢?

15節:彼拉多管轄的猶太地區,只是羅馬帝國的一個哨站,由於遠離羅馬,這裡只有少量軍隊駐防。彼拉多最基本的工作是保持管轄區和平。他曾因其管轄區發生幾次暴動而被上司警告。雖然他找不出耶穌的罪,也沒有理由治死祂,但當他聽到猶太群眾的恐嚇,要上告凱撒(參約112)時,就猶豫不決了。因為群眾若真的向凱撒上告有暴動,彼拉多的地位和前途就不保了。

15節:雖然根據羅馬法律,耶穌是無辜的,彼拉多卻屈服於政治壓力下,放棄正義,嘗試猜度猶太領袖的意圖,取悅他們以求自保。神對是非曲直立場鮮明,我們若放棄神的立場,根據群眾的意願做決定,就是妥協,目無法紀。神應許要嘉許行為正直的人,而不是取悅所有人的人。

戲弄耶穌(十五:16-20節)

16 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裡.叫齊了全營的兵。 17 他們給他穿上紫袍,又用荊棘編作冠冕給他戴上. 18 就慶賀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阿。 19 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唾沫在他臉上屈膝拜他。 20 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

猶太人在審問的時候,戲弄過衪(路廿二63-65);希律和他的兵丁都戲弄衪(路廿三11);現在彼拉多的兵丁戲弄衪。並且不久之後,掛在十子架上,那些祭司長,長老,文士和兵丁都戲弄衪(太廿七39-43);他們殘暴的思想認為這是一件娛樂的事;看一位自稱為神的兒子的人要屈服於這種羞辱和痛苦。

釘十字架(十五章21-41節)

21 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從鄉下來、經過那地方、他們就勉強他同去、好背著耶穌的十字架。 22 他們帶耶穌到了各各他地方、(各各他翻出來、就是髑髏地) 23 拿沒藥調和的酒給耶穌、他卻不受。 24 於是將他釘在十字架上、拈鬮分他的衣服、看是誰得甚麼。 25 釘他在十字架上、是巳初的時候。 26 在上面有他的罪狀、寫的是猶太人的王。 27 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一個在右邊、一個在左邊。〔有古卷在此有〕 28 〔這就應了經上的話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 29 從那裡經過的人辱罵他、搖著頭說、咳、你這拆毀聖殿、三日又建造起來的. 30 可以救自己從十字架上下來罷。 31 祭司長和文士也是這樣戲弄他、彼此說、他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32 以色列的王基督、現在可以從十字架上下來、叫我們看見,就信了。那和他同釘的人也是譏誚他。 33 從午正到申初遍地都黑暗了。 34 申初的時候、耶穌大聲喊著說、以羅伊、以羅伊、拉馬撒巴各大尼.翻出來、就是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 35 旁邊站著的人、有的聽見就說、看哪、他叫以利亞呢。 36 有一個人跑去、把海絨蘸滿了醋綁在葦子上、送給他喝,說、且等著、看以利亞來不來把他取下。 37 耶穌大聲喊叫、氣就斷了。 38 殿裡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 39 對面站著的百夫長,看見耶穌這樣喊叫斷氣、〔有古卷無喊叫二字〕就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 40 還有些婦女、遠遠的觀看.內中有抹大拉的馬利亞,又有小雅各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並有撒羅米. 41 就是耶穌在加利利的時候、跟隨他、服事他的那些人、還有同耶穌上耶路撒冷的好些婦女在那裡觀看。

"古利奈人西門"在約翰十九章17節記載說耶穌背著十字架出來,由於衪一夜受痛苦,遭鞭打,衪走了不多遠,終於使衪若不是被十字架壓倒在地,就是實在無力再背著往前走,於是西門被強迫替衪背十字架.關於西門的事所知道的很少。馬可告訴我們,他說西門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可十五:21).古利奈原文Cyrene,應音譯為"散仁"是非洲北部的一個城市,有許多猶太人居住。

"耶穌被釘死"(十五:21-41)節。

亦見於太廿七35-44;路廿三:32-43;約十九:17-30。

釘十字架的地方是在各各他山,這個名稱是由於這座山的形狀像一個骷髏.到了那裏罪犯要被綁在他的十字架上,釘子穿過手心,雙腳綁在十字架上。為了止痛,罪犯要喝一種由耶路撒冷富有的婦女們為行刑預備的藥酒。這個藥酒的杯子交給了耶穌,可是衪不肯喝,因為衪定意要接受死亡最痛苦最陰暗的一面,並不願躲避任何的痛苦。

猶太作家克勞斯尼爾(Klausner)對於十字架刑罰如此寫道:「十字架的苦刑,是人發明來報服他同類最可怕,最殘酷的死刑。」它發源於波斯。由於他們認為地是供祀奧馬茲德神(Ormauzd)的,所以要把囚犯舉起來,免得污穢了原是神財產的地.十字架作為極刑從波斯傳到北非洲的迦太基(Carthage),羅馬人就是從迦太基學來的。不過羅馬人把它限於反叛者,逃跑的奴隸以及罪犯。這刑罰不准用在羅馬公民身上。

克勞斯尼對十字架更進一步的描述。罪犯被綁在十字架上,他早已在鞭撻中流出大量的血。他被掛在那裏饑餓,曝晒至死,甚至無法保護自己免受蚊蠅叮在他赤裸的身體與流血的傷口上。這是何等悲慘疼痛的情景,這正是耶穌甘願為我們忍受的苦楚。

每一位猶太人身上穿戴的是鞋子,頭巾,腰帶,內衣和外衣.耶穌的五件東西給兵丁瓜分.約翰告訴我們(約十九:23-24)兵丁拈鬮的是耶穌的外衣.在各各他山上有三個十字架,中間一個是上帝的兒子,兩旁是強盜,當衪死的時候,的確是與罪人在一起。那些過路人,猶太的權威人士,以及與衪同釘的強盜,對衪的辱罵與譏誚.他們的辱罵都圍繞一個中心-耶穌原來的自稱,以及衪在十字架上明顯的無助.猶太人的錯誤就在這裏,他們以基督的榮耀作為譏誚衪的把柄:「下來罷!我們才信他。」

但正如救世軍的創立者卜維廉將軍曾說:「就是因為衪不下來,我們才相信衪!」猶太人只能在權勢中看見上帝,但耶穌給人看見的上帝乃是犧牲的愛。

"至終的得勝"(太廿七45-50)我們在唸這段釘十字架的故事的時候,每一件事情都好像過得很快,實際上卻有好幾個鐘頭.馬可告訴我們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是第三個鐘頭,就是上午九點(可十五:34) 。換而言之,耶穌在十字架上懸掛了六個鐘頭。耶穌的痛苦較為短暫,因為經常有罪犯掛在十字架上好幾天才死亡。

在(太廿七46節)耶穌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這是痛苦到極的呼喊,耶穌一身擔當全人類的罪孽,整個世界的罪都壓在耶穌的身心上,這就是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有罪的時刻(林後五:21);衪為我們承受的刑罰,是因著罪,造成與上帝之間不可避免的隔離。

《詩篇》廿二篇與整個釘十字架的情節非常吻合;這裏所說的一句話就是《詩篇》的第一節。而且我們繼續念這《詩篇》,詩人說:「凡看見我的都要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衪把自已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罷.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罷」(7-8節) 。

我們再往下唸:「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18節)這《詩篇》把整個受難的情節交織在一起。

馬太記的是希伯來和亞蘭文混合讀法"以利"是希伯來文的"我的神";

馬可(十五:34)記的是亞蘭文讀法.在符類福音書都有記載:"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太廿七:50,可十五:37,路廿三:46) 。只有約翰記載耶穌死的時候說:「成了」(十九:30).「成了」在中文是兩個字,但在希臘文只是一個字Tetelestai是得勝的呼喊,是一個人工作完成的呼喊,是一個人掙扎中獲得勝利的呼喊,是一個人從黑暗中出來進入光明並得著冠冕的呼喊。所以耶穌死的時候是一位得勝者,征服者,從衪口中發出那勝利的呼喊。

"光輝的啟示"(十五37-41;太廿七51-56)本段經文分為三部分。

(一)這裏有耶穌死的時候發生的奇妙的事,它們教導我們兩件偉大的真理:

甲。聖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幔子是用來遮住至聖所,除了在贖罪日的那天大祭司可以進去以外,普通人不得擅自進入,因為上帝的靈居住在幔子後面。直到那時,上帝是隱藏與遙遠的,沒有人知道衪是甚麼樣子。可是在耶穌的死裏我們看見了上帝隱藏的愛;以往禁止所有的人到上帝面前,如今向一切的人敞開了。耶穌的生與死告訴我們上帝是甚麼樣子,並且把上帝與人之間相隔的幔子永遠除去。

乙.墳墓都開了。這件事象徵耶穌征服了死亡。耶穌死了以後又復活,毀滅了死亡的權勢.因著衪的生存,死亡與復活,墳墓已經失去了它的權能和恐懼,死亡失去了它的悲痛.我們現在已經確實的知道,因衪活著,我們也必活著。

(二)這裏有百夫長讚嘆的故事.耶穌曾說過:「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耶穌豫言十字架吸引人的能力;百夫長是基督十字架的第一顆果子。十字架已經感動了他,使他看見耶穌神性的尊嚴,這是任何其他的東西不能做到的。

(三)有關婦女們看見整個結局的簡單記載.所有的門徒都棄絕衪而逃跑,只有婦女們留在那裏.她們的神情是迷惑的,傷心悲痛欲絕的----但她們仍留在那裏,她們愛惜和關心耶穌不忍在這時刻與耶穌分離。

21節:在外地居住的猶太人西門,在逾越節期間由北非的古利奈來到耶路撒冷朝聖。這兒提到他的兒子亞歷山大和魯孚,他們可能是初期教會有名的人(參羅13)。

24節:拈鬮類似於擲骰子或抽簽。羅馬兵丁有權得到被釘十字架的人的衣服。兵丁拈鬮分耶穌的衣服,應驗了舊約的預言(參詩218)。

25節:釘十字架是一種可怕和羞恥的死刑,犯人要背著自己的十字架走一段很長的路到刑場,以示警告。十字架有不同的形狀,行刑也有不同的方式。耶穌是被釘在十字架上,有的罪犯是被繩綁在十字架上。無論是哪一種方式,犯人的體力都會逐漸消失,身體的重量使呼吸越來越困難,最後窒息而死。

26節:在十字架上,通常會放一個牌,寫著犯人的罪狀,以收警告之效。彼拉多找不到耶穌的罪,惟有寫耶穌的"罪名"是"猶太人的王"。

31節:耶穌本來可以救自己,不承受這些痛苦和侮辱,並把嘲笑祂的人殺掉,但祂愛我們,愛世人甚至仇敵,甘願忍受這一切苦難與傷痛。當日下午發生的事件中,我們也有分,因為我們的罪也被釘在十字架上。耶穌的死代我們受了犯罪的刑罰,我們惟一可以做的就是認罪,承認耶穌為我們付了本應由我們自己來付的代價。不要無動於衷,再令祂傷痛。

32節:雅各和約翰曾求耶穌讓他們在祂榮耀的國度裡坐在祂兩旁,當時耶穌說他們不明白自己究竟求甚麼(35-39)。現在耶穌要以死來開創祂的國度,在祂兩旁的是被判死刑的罪犯。耶穌曾向那兩個權力慾高漲的門徒解釋,人要就近祂,就要準備受苦捨命,像祂所做的一樣。通往天國的道路就是十字架的道路,我們想得到天國的榮耀,就必須甘願與釘十字架的基督聯合。

34節:耶穌不是因為驚懼或絕望而發出這個問題,而是引用《詩篇》22篇1節:來表達祂的痛苦。《詩篇》22篇預言了彌賽亞為世人的罪受死所忍受的痛苦。耶穌知道承擔起全人類的罪的一刻,會暫時與神隔絕。祂在客西馬尼園禱告時所懼怕的就是這個。雖然肉體的痛苦很可怕,但在靈裡與神隔絕更可怕。

37節:耶穌這聲呼叫,大概就是祂最後所說的話:"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參路246)

38節:聖殿的至聖所是神留給自己的地方,前面掛著一幅厚厚的幔幕,象徵滿身罪污的人與聖潔的神隔開,只有大祭司在每年的贖罪日可以進入至聖所一次,為百姓的罪獻祭求赦免。耶穌死時,幔子裂為兩半,表明耶穌為我們的罪受死,替我們打開通往聖潔的神的路。幔子由上而下裂開,表示是神開啟這條路(參來9章)。

耶穌的埋葬(十五:42-47節)

42 到了晚上,因為這是預備日,就是安息日的前一日、 43 有亞利馬太的約瑟前來、他是尊貴的議士、也是等候神國的.他放膽進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44 彼拉多詫異耶穌已經死了.便叫百夫長來、問他耶穌死了久不久。 45 既從百夫長得知實情.就把耶穌的屍首賜給約瑟。 46 約瑟買了細麻布、把耶穌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磐石中鑿出來的墳墓裡.又滾過一塊石頭來擋住墓門。 47 抹大拉的馬利亞、和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都看見安放他的地方。

按照猶太人的律法,一個罪犯的屍體不可整夜懸掛,必須當天埋葬.「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安葬.」(申廿一:22-23).耶穌的這件事具有雙重的約束,因為在第二天是安息日.按照羅馬法律,罪犯的親戚可以要求埋葬其屍體,如果沒有人提出申請,就把它留在那裏腐爛.

亞利馬太是猶太地一個小鎮,在呂大以北,約帕以東.財主約瑟和法利賽人尼哥底母(約十九:38-40)一直在暗暗作耶穌門徒.

現在,耶穌的親戚沒有一個有可能來要求耶穌的身體,因為他們都是加利利人,他們在耶路撒冷也沒有墳墓.因此富有的亞利馬太的約瑟,去見彼拉多要求把耶穌的屍體給他,安放在尚未用過的新墓中.

有人說,約瑟在耶穌死了以後送給耶穌一座墳墓,但在衪活著的時候卻不支持衪.

約瑟是個議土,乃猶太公會中的一個會員(路廿三:50).路加告訴我們:「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路廿三:51)那天半夜裏在該亞法家中所召集的會議,是一個選擇少數人參加的會議麼?讓公會的會員全體出席,似乎並不可能,該亞法可能只召喚他願意他們來出席的人,使那次的會議中全是支持他的人,因此約瑟根本就沒有出席的機會.約瑟無疑地在最後表現出最大的勇氣.他站在被釘十字架的罪犯這一邊,勇敢地面對彼拉多可能給予的憎恨,也會面對猶太人的恨惡與譏誚. 約瑟因為愛主,不畏強權,安葬耶穌,贈給一座墳墓而揚名萬世.

被稱為「那個馬利亞」的婦女,按照馬可十五:47節:所記載的,是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這些婦女都在十字架旁邊,她們的愛使她們不論耶穌生或死,都跟隨到底.

耶穌是禮拜五釘在十字架上,禮拜六是猶太人的安息日,禮拜五下午三至六點鐘稱為安息日的前夕或豫備日.按照猶太人的算法,新的一天是從下午六點鐘算起,所以安息日就是禮拜五的下午六點開始.禮拜五的最後三個鐘頭作為豫備日.

祭司長和法利賽人在安息日向彼拉多提出這個要求,表示猶太人的權威人士是多麼迫切地非要除滅耶穌不可,甚至甘願違反他們自奉為最神聖的律法。

42-47節:猶太人的安息日由星期五日落開始到星期六日落結束,耶穌剛好在星期五日落前幾小時斷氣。根據猶太律法,人們在安息日不可從事體力勞動或走遠路,也不可讓死屍留在空曠地方過夜(參申223),所以約瑟就在安息日開始之前埋葬耶穌的遺體。若耶穌在安息日死去,約瑟不能在當日安葬耶穌,羅馬人便會搬走耶穌的遺體。這樣,沒有猶太人能確定耶穌的死,反對的人也定會質疑祂的復活。

42-43節:耶穌死後,亞利馬太人約瑟要求收殮耶穌的遺體,安放在新墓中。他是猶太公會的成員,享有盛名,卻是耶穌的秘密信徒。其實不是所有宗教領袖都憎恨耶穌,約瑟冒著名譽被毀的危險,把他所跟隨的主安葬了。即使是為了公義,犧牲個人名聲也總是一件叫人害怕的事。今天,約瑟流芳教會歷史,而當日公會中其他成員卻無人記念。當你想到為基督作見證會損害聲望時,請回想亞利馬太人約瑟。

44節:彼拉多奇怪耶穌這麼快就死去,所以叫一個士兵再查清楚。今天許多人否認耶穌的復活,便硬說祂沒有真的死去。然而,百夫長、彼拉多、亞利馬太人約瑟、宗教領袖和親眼看到耶穌下葬的婦女,都能夠證實耶穌的死。耶穌實在已經死在十字架上了。

46節:這個墓穴大概是在山間以人手鑿成的洞穴,人可走進去。宗教領袖們也看見安葬耶穌的地方,派人守住墓穴,又在石頭上加封條,以防有人偷走耶穌的遺體,說祂從死裡復活(參太262-66)。

47-1節:這些婦女能夠做的不多,她們不能在公會上替耶穌辯護,也不能向彼拉多上訴;她們不能抵抗群眾,也不能制伏羅馬守衛;但她們做了所能做的事。當門徒都四散逃走時,她們留在十字架下,跟隨耶穌的遺體到墓穴,又為耶穌的遺體預備香膏。她們把握所有的機會為耶穌做事,神因她們的忠心和努力賜福給她們,讓她們最先看到耶穌復活。我們作信徒的,也要充分利用一切有利條件,把握所有機會,為基督做力所能及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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