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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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9~2:17拯救失喪的人
彌賽亞降世就是要設立神的國度,祂是國度的王,要呼召屬祂的子民進入神國。神國的子民原來都被黑暗轄制,不得自由。彌賽亞來了,要尋找拯救失喪的人,把他們從憂傷、破碎、捆綁、被擄的光景釋放出來(賽61.1-3)。耶穌初期的服事,做了釵h醫病趕鬼,把人從受壓和黑暗中釋放出來,並呼召罪人進入神的國度。

一. 醫病趕鬼1:29-39
耶穌受洗後,被聖靈引導到曠野,在那裡祂勝過魔鬼的試探。耶穌從曠野出來,滿有聖靈的能力,到了加利利開始祂的服事,祂的名聲就傳遍了四方(路4.14)。耶穌在加利利時,是以彼得的家〔伯賽大,約1.44〕為基地,到各處服事。
* 醫好彼得岳母:接待主必得主賞賜(太10.41),彼得岳母蒙恩得醫治。
* 起來服事:蒙恩的人在領受主的恩典後,就甘心樂意來服事主(路1.74-75)。
* 天晚日落〔猶太曆一天的開治〕:猶太傳統規定在安息日不能治病(可3.2),耶穌到彼得家那天是安息日(可1.21),過了安息日,人們就擁進來求醫治。
* 在曠野禱告:曠野是遠離人群之地,禱告是與神交通。耶穌在世服事時,仍需要單獨與父神有親密交通,生命與父神聯結,並從神得能力。
* 到別處去:耶穌來就是要傳神國的福音,福音要儘量廣傳,直傳到地極。

二. 潔淨大痲瘋病人1:40-45
大痲瘋當時是一種不治的皮膚病,律法定規這是不潔的病,凡摸到大痲瘋病人,也就染上不潔。患者必須與社會隔絕(民5.2-4),在路上要不住地喊叫:「不潔淨!不潔淨!」(利13.45)。這病被視為神的懲罰(民12.9-16; 王下5.27; 代下26.20),只有神能醫治(王下5.7)。大痲瘋可預表罪,但它不是馬上置人於死,而是漸漸腐蝕,至終使人面目全非。利未記14:1-32記載大痲瘋得潔淨的條例,預表罪人得蒙赦罪之後,可被帶到耶和華面前受膏,與祭司同享到神面前的權利。
* 來求耶穌,向祂跪下:大痲瘋病人聽見耶穌的名聲,就謙卑地向祂求幫助,這是我們到主面前的態度。凡來到耶穌面前的,祂總不丟棄他們(約6.37)。
* 耶穌動了慈心:路加福音提到這人滿身長了大痲瘋(路5.12),一般人看了都會嚇得躲開,但耶穌卻動了慈心,祂「肯」也「能」讓大痲瘋得潔淨。
* 伸手摸他,並治好他:凡摸了長大痲瘋的,自己就成為不潔。表示基督從聖潔的天上降臨,甘心成為罪身的形狀(羅8.3),擔負並救贖世人的罪孽。耶穌摸了大痲瘋的,並沒有成為不潔,反而使他得潔淨〔使罪人罪得赦免〕。
* 不可告訴人:耶穌常為人醫病趕鬼,但卻不願人給祂揚名,這是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太12.17-21),祂不從人得榮耀,而把一切榮耀歸與神(可5.19)。
* 長大痲瘋得潔淨的條例〔利14.1-32〕:耶穌基督生在律法下(加4.4),不是要廢掉律法,是要成全律法。大痲瘋得潔淨後要給祭司察看〔基督作中保,約一2.1-2〕,獻禮物〔與神相交〕,對眾人作證據〔傳福音,見證神的恩典〕。
三. 治好癱瘓病人2:1-12
罪得不得赦免,是不能從外表看出來,但病得醫治是可以從外表看出來。醫病和赦罪在人都不能做到,但在神都一樣容易。做了這一樣,就證明也能做那一樣。耶穌就是彌賽亞,祂的話一句也不落空(申18.15-22),耶穌說兩句話,都實現了。
* 四個人抬:癱子自己沒有辦法來到耶穌的面前,只有靠著朋友把他帶來。有時人雖願意,但因軟弱的緣故,需要靠別人幫助,才能被引到耶穌面前。
* 信心與赦罪:他們對耶穌的醫治充滿了信心,當信心藉著行動〔拆房頂〕表現出來(雅2.22),信心就被擴大了。因為耶穌不僅是醫治者,也是救主,他們的信心堅定在耶穌身上時,癱子不僅得著了醫治,也得著赦罪。
* 僭妄的話:就是冒犯神的話;尤其當人自稱為神〔只有神能赦罪〕。耶穌在世上的服事經常遇到同樣的指控(可14.64; 約10.33),若不接受耶穌是神的兒子,就只有控告耶穌說了僭妄的話,按律法是要被判死罪。
* 醫病和赦罪:病得醫治是神蹟,罪得赦免更是神蹟。這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成就的工作,不只擔當我們的罪孽(賽53.11),也使我們得醫治(賽53.5)。
* 人子Son of Man:耶穌為女子所生(加4.4),祂常以此自稱,表示認同我們。人子也是彌賽亞的代稱(但7.13; 可14.61-63),帶著神性,有赦罪的權柄。
* 在地上有赦罪的權柄:神設立耶穌基督,是要把祂的百姓從罪惡裡救出來(太1.21)。彌賽亞降卑來到世界上,成為受苦的僕人,但神將祂升為至高,叫祂作君王,作救主,並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屬祂的百姓(徒5.31)。

四. 呼召罪人2:13-17
當時的人認為稅吏是猶太的漢奸,專替羅馬人向猶太人抽稅,是最明顯的罪人。他們在各鄉各城設立稅關,按貨物或人口來抽稅,把羅馬人定規的稅額交出來,其餘的部分就歸自己。耶穌來並沒有要打破這種制度,施洗約翰曾指導稅吏如何抽稅(路3.13),耶穌也接納稅吏長撒該,使撒該願意誠心悔改(路19.1-10)。
* 教訓:耶穌的服事不止是顯出異能奇事,並用神的道教訓他們。
* 法利賽人:意思是「與世俗分別的人」。是當時最嚴守舊約律法的宗教團體,以律法的守護者自居,常自以為義,並按律法定人的罪。但耶穌指出他們的教訓偏離律法的原義,著重於人的遺傳(太15.3-9),並譴責他們(太23章)。
* 與罪人一同吃喝:一同坐席代表相交Fellowship,表示和好,彌賽亞降臨,就是要使神與人和好。不是建立一個新的宗教,而是恢復罪人與神的關係。
* 召罪人,不召義人:康健的人不需醫生,自以為義的人不需救主。但在神眼中,人都有罪,都有病,祂呼召每一個人使罪得赦,使病得醫治。除非人意識到自己是罪人,是病人,才能回應祂的呼召,才能得著赦罪與醫治。

【分享與應用】
1. 有人說基督教是軟弱人的宗教,請就此觀點發表個人的看法。
2. 請分享個人在「跟從主」與「在工作崗位上盡忠職守」之間,如何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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