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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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好的傳福音方式

 
經文:馬可福音五:1-- 

這個醫治神蹟可以說是福音書非常出名的故事之一,在馬太、馬可、路加等三本福音書中均有記載。但是,如果我們將這三本福音書拿來比較,就會發現馬可福音書是這三本福音書中記載最為詳細的;而馬太則是最為簡單,但是最特別的資料,就是有「兩個人被邪靈附身」,而不是馬可和路加二本福音書所說的「一個」。三本福音書都將這個神蹟故事編排在耶穌基督平息風浪的神蹟之後的繼續行動;換句話說,這個神蹟是接續前面的神蹟發生的,這樣就有一些不同的地方;因為在平息風浪的故事中,馬太和路加二本福音書都說是只有耶穌基督和他的門徒同行,但是,馬可福音第四章三十六節則說:「耶穌已經在船上等著,門徒上了船就帶著他走;另有別的船同行。」從這裡可以想到,這件醫治污靈附身的神蹟,又是在眾目睽睽之下而行。

馬可福音書也可以說是四本福音書中記載醫治污靈神蹟最豐富的一本福音書,總共記載了四件有關耶穌基督醫治污靈的故事:第一章二十三至二十七節、第七章二十四至三十節、第九章十四至二十七節,以及我們今天所讀的這個污靈事件。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個故事經文:

第一至第五節:他們來到加利利湖的那一邊,屬於格拉森人的地區。耶穌一登岸就遇見一個從墓穴出來的人;這個人被污靈附著,一向住在墳地裡,沒有人能夠控制他,用鐵鍊也鎖不住他。多少次人用腳鐐手銬鎖住他,他卻打碎腳鐐,扭斷手銬。沒有人有夠大的力氣制伏他!他日夜在墳地和山野間大喊大叫,又拿石頭擊打自己。

每次讀到這段經文,我就想起聽過的一段故事;說有一位很有名的佈道家在解釋這段故事時說,所謂「格拉森」的意思是:每一個「各」人,要拉三個「各」人來背十字架跟隨耶穌基督。這位佈道家之所以會如此解說這個故事的教訓,主要原因是,他把中文的「格拉森」之譯名,做了拆字,即「格」字是「人 + 十 + 各」,「森」是「三個人背十字架」。這就好像另一位佈道家把中文的「船」字,拆字後說成是挪亞方舟與「船」自有密切的關係。這樣瞭解聖經是不正確的。因為中文聖經的人名與地名都是根據原文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的語音翻譯過來的,這是我們對聖經應該有的一個基本瞭解。

第一節說耶穌基督等一群人搭船來到加利利湖的一邊,「屬於格拉森人的地區。」馬太福音書說「耶穌來到湖對岸的加大拉地區」(八: ),路加福音書則說是「格拉森地區」(八: ), 三本福音書的寫法都不同;確切的地點一直是聖經學者仍在探討的問題。不過,最近有學者提出地點應該是在今天距離加利利湖附近約有十公里的一個小鎮,名叫「柯沙」(Kersa)的地方。如果我們翻開聖經後面地圖(新約部份,頁四五五)的「耶穌時代的巴勒斯坦」,就會發現「加大拉」這個城市和更南部的格拉森均屬於馬可福音書所說的「十邑地區」(廿節)之內,但卻都不是加利利湖附近一上岸就可及的城市。再者,從整個經文來看,這個地區可能是靠養豬業維生的;依照第十節的說法是有放牧的豬群在附近的山坡地。這跟猶太人的放牧羊群完全不同;猶太人看豬是骯髒不潔之物,而他們的墳墓也大多是在山洞裡(馬可福音十五: 、約翰福音十一: ),猶太人的法律規定接觸到墳墓是屬於不潔淨的(民數記十九: ),這幫助我們瞭解這個「格拉森地區」很可能並不是一個猶太人居住的地方,而是一個外邦人的居所,但是這也只是一種推測而已。

污靈附著在人的身上,對人來說是一個很大的痛苦,因為它常使人成為一個反常的人;我們從這段經文中可以看出這個人是居住生活在墳墓裡,他有足夠的力氣打斷腳鐐手銬,他也會拿石頭擊打自己。路加福音書形容這個人是「好久不穿衣服」(八: ),這些現象都說明了這個人的極大苦楚。

第六至第十節:他遠遠地看見耶穌,連忙跑過來,跪在耶穌面前,大聲喊:「至高上帝的兒子耶穌,你為甚麼來干擾我呢?我指著上帝求求你,不要折磨我!」(他講這話是因為耶穌已經吩咐他說:「污靈,從那人身上出來!」)

耶穌問他:「你叫甚麼名字?」

他回答:「我名叫『大群』,因為我們數目眾多!」他再三地哀求耶穌不要趕他們離開那地方。

現在我們終於清楚這個人身上所附著的污靈,原來不是一個單數,而是一群很大的數目,它們的名字叫做「大群」。作者再次在第六節告訴我們污靈的特色,就是它們很清楚耶穌基督的特殊身分是「至高上帝的兒子」(七節)、「是上帝的聖者」(一: )。

在這裡我們再次看到作者寫作上的特色,他說這人是「遠遠地」看見耶穌基督,就「連忙跑過來」;路加福音書的寫法就顯得比較從容,說這被污靈附身的人是「迎面走過來」(八: )。 這人跑來跪在耶穌基督面前,並不表示附在他身上的大群污靈是遵從耶穌基督為大,因為污靈是替魔鬼做工的,它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想盡辦法破壞耶穌基督的工作,阻撓上帝在耶穌基督裡拯救的愛,這是它們的目標。它們是在折磨人,但是,上帝的工作是在拯救人,這就是耶穌基督受差遣來到世間的原因。因此,當耶穌基督一出現,它們趕緊跑過來,它們不希望它們的工作受到阻擋,所以它們向耶穌基督提出抗議:「你為甚麼來干擾我呢?」緊接下來的是它們感受到強大的壓力,認為耶穌基督在折磨它們;在第八節這裡作者為這件事做了解釋,說明這種壓力乃是來自耶穌基督要求污靈們離開這個人。馬太福音書記載這群污靈所提出的另一個理由,是它們的時間尚未到。我們知道污靈必須找到一個寄居的「體」(參考馬太福音:十二: ),藉著這個寄居體,它們進行阻撓人們悔改聽信福音。這就是為甚麼它們會認為耶穌基督驅趕它們離開這個人,是等於在折磨它們的原因,因為若失去寄居體,它們的工作就受到阻撓一樣。為此,它們要求耶穌基督不要趕它們離開。

「大群」,這有兩種意思;一是羅馬軍隊編制上的名稱,如果是「營」級,就有數目約五千至六千之眾。其二是表示數目眾多的意思。(和合本用「群」這個字,是表示複數之意。)福音書中也曾記載耶穌基督醫治了一位被群體污靈附身的婦女,就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曾被七個鬼附身(路加福音八:2)。

第十一至時七節:在附近山坡上剛好有一大群豬在吃東西;污靈就央求耶穌說:「把我們趕進豬群,讓我們附在豬裡面吧。」耶穌准了他們;污靈就從那人身上出來,進了豬群;整群的豬(約兩千隻)衝下山崖,竄入湖裡,都淹死了。

放豬的人都逃跑了;他們往城裡和周圍的鄉村去報告這消息。大家都出來要看看究竟發生了甚麼事。他們到耶穌那裡,看見那個從前被鬼群附著的人坐著,穿好了衣服,神智清醒,就很害怕。看見這事經過的人把發生在被鬼附身那人身上和豬群的事告訴了大家。他們就央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地區。

為甚麼耶穌基督會允許這群污靈這樣的要求?這是我們很難理解的地方。況且兩千隻的豬也不是個小數目,就是以目前的行情來核算,以每一隻豬平均四千五百元計,二千隻就要台幣九百萬元,這是一筆龐大的數目啊!對一個小村莊來說,很可能就是整個村莊的財力結合體。為了一個人而犧牲整個村莊的人的經濟動力,是耶穌基督的意思?或是說,因為這個村莊並不屬於猶太人的地區,所以耶穌基督會放心這樣做?如果今天在山坡地放牧的是羊群,耶穌基督會這樣做嗎?不如他說一句命令的話叫污靈從那人身上出來就得了,如同那位在迦百農會堂被污靈附身的一樣(馬可福音一: )。我想這些都是很足夠我們用很長的時間去探討。基本上我們有一個認識,就是耶穌基督並不是因那地區是外邦人,就不顧一切的損失,不,這不是他的醫治原則。相反的,我比較喜歡從另一個角度看這件事情;即在第十七節的「他們就要求耶穌離開他們的地區」這一節來思考;

一、這些人並沒有因為這個長久以來令他們頭痛難安的被污靈附身者已經健康起來而歡喜、雀躍,相反的,他們是要求耶穌基督離開他們。也沒有要求耶穌基督為這些龐大豬群的損失而有所賠償,這可能是有不可告人的內幕存在。問題可能是因為這些養豬戶是猶太人,因此提不出賠償的理由,唯一的方法是請耶穌基督離開,以免往後再增添更多的損失,而他們也可以再繼續非法的養豬業。

二、做為一個嚴謹遵守摩西法律的猶太人耶穌基督,看見這群猶太人在做違法的事件----養豬牟利,以醫治好一個人的生命,並可以把違法的事件消除,在耶穌基督的傳道工作中,是可以確認的。我們看到耶基督曾經在耶路撒冷聖殿所做的潔淨事件,來比較這個事件,這個事件的後果並不比聖殿的事件嚴重。

猶太人有個觀念,即污鬼、邪靈、撒但等它們的居所是與水有關;創世記在記述上帝創造萬物的第一句話是:「上帝的靈運行在水面上。」(一:2)換句話說,在創造的開始,上帝以祂的能力將一切不好的鬼靈等先行整頓下來,然後才開始進行祂的創造,所以每當創造完成一個單元,就說「上帝看....是好的」。這些污靈進入豬群之後,是「衝下山崖,竄入湖裡,都淹死了。」作者要表達的是耶穌基督讓這些污靈回到它們原本的地方而已。它們回去它們自己的地方,一切就恢復正常,所以「從前」這個被大群污靈附身的人恢復了神智。看,作者特別用這個「從前」二字來表達這個人的完全改變,現今是與「從前」不一樣!馬可福音書的作者也是用這種方式在表達上帝在耶穌基督身上所表達出來的聖靈的能力,是創造的再顯現。我們看到這個人在污靈離開後,馬上變成跟一般人一樣,他「坐著,穿好了衣服,神智清醒」。路加福音書的作者說這個人是「坐在耶穌的腳前」,表明這個人不但已經恢復正常,而且是懷著順服的心在耶穌基督面前,然後接續下來是這個人要求耶穌基督讓他跟從(八: 、 )。

這實在是一件空前未有的經驗,對這些放豬的人來說,這是他們以前不曾聽見或是看見過的事啊!他們嚇得不知所措,唯有的方式就是逃跑。他們跑到各處去傳播這件偉大、驚人的神蹟事件。但是,所換得的結果卻是大家很「害怕」(路加福音書說是「非常害怕」,八: )。 偉大的神蹟確實是常令人看了也會害怕,但是,更令人害怕的恐怕是這偉大的神蹟所揭發出來人性的罪惡吧!

第十八至二十節:耶穌上船的時候,那個曾被鬼附身的人來求見耶穌說:「請讓我跟你去吧。」

耶穌不答應,卻告訴他:「你回家去,告訴親友,主怎樣以慈愛待你和他為你所做的事。」

那個人走了,開始在十邑地區傳揚耶穌在他身上所做的事;聽見的人沒有不驚奇的。

我們在福音書中看到有些跟從耶穌基督的人,就是因為他們曾經得到被耶穌基督醫治的恩典而跟從他(參考路加福音八:2)。這個曾被鬼群附身的人來求耶穌基督,表示要跟隨耶穌基督,但是耶穌基督沒有接受,並不是耶穌基督不喜歡或拒絕,相反的,耶穌基督是等於差派這個人去做宣揚上帝國福音的工作;耶穌基督是要這個人去見證上帝在其身上所顯現出來的慈愛。而這個人並沒有辜負耶穌基督所交託的使命,他在他所居住的「十邑」地區傳揚自己本身所經歷的神蹟。這就跟有些人到處尋找耶穌基督,表面上看來是好像要跟隨耶穌基督的樣子,其實耶穌基督深深地知道他們的真正用意;這些人雖然親眼看見、經歷偉大的神蹟,但是卻對神蹟一點感動也沒有,對那群人,耶穌基督很不客氣地就指出,他們尋找他,「不是因為看見了神蹟,而是因為吃餅吃飽了。」(約翰福音六: )我們看到經過這個人活生生的見證,「聽見的人沒有不驚奇的。」確實是如此,上帝的奇妙作為,只要有人見證出來,一定會讓人驚奇、感動的,這也是聖經所給我們的教訓。

這個醫治神蹟的故事給我們帶來很好的信息:

一、只有在一個違反上帝創造之愛的地方的人,才會在看見人得到上帝恩典而恢復正常後,生出非常害怕的現象。

我們看到這個人原本是非常令人害怕的,即令是在今天這種醫學科技非常發達的時代,看見這種病人也會害怕,何況是在二千年前的時代。然而,耶穌基督在這個病人身上所行的偉大醫治神蹟,所帶來的結果卻是被這個「格拉森」地方的人要求離開。這已經夠明顯地在告訴我們,這個地方的人已經失落了上帝創造的慈愛!在一個存有上帝創造之愛的地方的人,是會欣賞、喜愛、接納任何來自上帝奇妙的恩典的;約翰福音第四章記載一位撒馬利亞婦人,只因耶穌基督將她的身世說出來,就回去鎮上將自己的經歷告訴鎮民,「鎮上有許多撒馬利亞人信了耶穌」,並要求耶穌基督跟他們一起住,且有許多人聽信耶穌基督所傳的上帝國信息(約翰福音四: )。

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愛,是讓人成為一個實實在在的人,而不是一個會傷害自己的人。「格拉森」地區的人看見這位長久被鬼群附身而重病的人,不但沒有因他的被醫治而歡喜、雀躍,相反地,是要求耶穌基督離開,因為他們是「非常害怕」;他們之所以如此非常害怕,乃是他們已經心靈麻木地習慣看見這個人生活在痛苦中,這種心態就是真正失落了上帝的愛的人才會有的行為。

一個社會最怕的就是人心靈的麻木,這種麻木會使我們對於人的苦難無動於衷,更嚴重的是習以為常。我們作為一個基督徒必須特別注意這一點,作為屬於基督的教會更需要隨時在這方面作反省。

二、報答上帝恩典最好的方法,就是將我們本身所受的恩典傳揚出來。

這位被醫治好的人要求跟隨耶穌基督,而耶穌基督則是要他回去他的家鄉傳揚上帝在他身上所行的奇妙恩典。聖經告訴我們,結果是「聽見的人沒有不驚奇的。」看吧,傳福音見證上帝在我們身上所行的各樣恩典,最好的地方仍舊是從我們最熟悉的家鄉、親人來開始。耶穌基督是「先知」,他曾被他的鄉親所棄絕。於是他說了一句常被基督徒,尤其是傳道者掛在嘴邊的話:「在本鄉、本族、本家人外,先知沒有不受人尊敬的。」(馬可福音六:1-4)我們不是先知,我們大家都是個平凡的基督徒,是個微不足道的傳道者,確實是如此。但是,我們翻開台灣教會的宣教歷史,這一百三十多年來的史蹟,我們看到在台灣這塊土地上,處處可以看到教會,處處有人在傳揚福音,我們也常聽到許多人在見證說,他們來信耶穌基督是因為他們的媳婦、婆婆、公公、兒子、兄弟姊妹或他們的親友、同學的帶領、引導。看,就是這樣,福音傳開來。不一定是場面很大的佈道大會,也不一定是特別的聚會場所,就從我們的家庭來開始,從我們同班的同學、室友、同事來開始,也就是從我們生活中所能接觸到的每一個對象來做起,清楚地告訴他們,我們如何承受了上帝的恩典,這樣就夠了,因為真正在感動人的,不是我們的口才,不是我們有甚麼才華,而是上帝的靈感動與我們在一起生活、工作的人,這一點也就是這個被醫治好的病人所帶給我們學習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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