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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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裡外之間

 
經文:馬可福音七:1-- 

在教會生活中我們常會聽到一句罵人的話:「他是一個假冒為善的法利賽人!」就是因為這句話,使我們常在無意識中,把法利賽人的優點都遮住了。使我們常因此聽到「法利賽人」這個名詞,就馬上聯想到不好的一面。在教會裡會用這句話罵人,好像和我們今天所讀的經文有關,其實,我們若是看馬太福音第廿三章,就會發現耶穌基督在這章裡,幾乎就是很嚴厲地在痛批當時猶太社會裡的宗教權貴階級之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在那章裡,我們可以用耶穌基督所說的這句話來描述他對這些宗教權貴分子的看法:「他們無論做甚麼事情都是做給人看的。」(5節)這句話表面上是句很平常的話,其實,對一個宗教人物來說,這句話是很嚴厲的損傷,因為宗教人物若是在做給人看,他所敬拜的已經不是上帝(神),而是人!因為上帝是看人的內心,人才是看外表的行為。二者之間是沒有交集的。

我們現在所讀的這段經文,也同時記載在馬太福音第十五章一至廿節。我們可以看出馬太和馬可二本福音書的作者在這個記事上,雖然各有不同,但是卻可以做為互補,使我們在瞭解整個過程上能更清楚。因此,最好的方式,是在看馬可福音書的這段經文時,同時參考馬太福音書所提供的資料。

第一節:法利賽人和從耶路撒冷來的一些經學教師一起來見耶穌。

現代中文這節譯文這是比較接近原來馬可福音書的記載;和合本的譯文是將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都同時看成是來自耶路撒冷的(羅馬拼音的白話文譯文也與和合本相同);馬可福音書的意思是經學教師是從耶路撒冷派來的,而法利賽人則是在加利利的;馬太福音書則記明二者都是來自耶路撒冷(十五:1)。我們知道當時經學教師是以耶路撒冷為中心,他們是受過專業訓練的釋經專家。一般地方上很少有這樣的解經人才。為了加強教化猶太人民如同法利賽人般的嚴守摩西法律,他們也會外出到各地猶太人會堂去從事教導的工作。依照馬可福音書的記載,這是第二次發生這樣的事情;第一次是發生在迦百農耶穌基督的家裡,來自耶路撒冷的經學教師認為耶穌基督之所以會如此有能力趕鬼,是因他是「被別西卜附身!他是仗鬼王趕鬼的!」(三: ) 不論如何,這些來自猶太人宗教中心耶路撒冷的權貴者經學教師,與法利賽人聯袂來見耶穌基督,很可能在動機上不是很單純,是有目的而來,大概是因為一般群眾已經發覺耶穌基督的教訓與他們的教訓不但不一樣,而且認為他的教訓比起經學教師的教訓更有權威(一: ), 這一點才是使他們心裡不安的地方。

第二節:他們看見耶穌的門徒當中有人用不潔淨的手吃飯--就是沒有像法利賽人那樣的先洗手。

既然他們來見耶穌基督是不懷善意的心態,因此,想辦法找碴,是他們唯一的方式。馬太福音書並沒說他們看見耶穌基督的門徒是當場被抓到吃飯前沒洗手,馬可福音書則是清楚說明了他們是當場抓到,因此就藉機向耶穌基督發難。這種找碴的情況不是第一次,照路加福音書的記載,有一個安息日在會堂裡,經學教師是和法利賽人在「窺看」耶穌基督會不會在安息日醫治一位手枯乾的病人(六: ,參考馬可福音三:1-6)。 我們不難想像,他們如此費心要找問題來責難耶穌基督,為的是要使他難堪,破壞群眾對他的「權威」信任感。

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想想看,為甚麼耶穌基督的門徒會在吃飯之前忘了先洗洗手?我們知道耶穌基督的門徒中多數是來自農村、漁民,或是一般市井小民,他們在忙碌的海上(湖上),或是在農田忙碌的工作中,肚子餓吃東西,有時是連時間也沒有,有時也會忘了吃飯啊(參考馬可福音三: ), 怎會時刻記住要先洗手的潔淨禮儀之小問題?但是看在這些來自大城市的權貴階級人士的眼中,在那些從事教導守摩西法律的宗教領袖的眼裡,他們認為這是很嚴重的問題,他們終於逮到這個機會,因此,他們向耶穌基督提出這個問題。

第三至五節:(原來法利賽人和一般猶太人都遵守祖先的傳統,若不按規定的方法洗過手就不吃飯;從街上買來的東西若不先洗過也不吃。他們還遵守許多其他傳統的規例,好比洗杯子,洗鍋子,洗銅器和床鋪等等。)

因此法利賽人和經學教師問耶穌:「為甚麼你的門徒不遵守祖先的遺訓,竟用不潔淨的手吃飯呢?」

第三和第四節是馬可福音書特有的資料,馬太福音書就缺少這一段描述;這段描述經文是放在括號裡的,正好說出馬可福音書的對象的需要,為的是給非猶太人來讀,後來聖經作者才在這裡加上了這段說明猶太人的傳統習俗。雖然是短短的幾句話,也是重要的。馬太福音書因為是為猶太人而寫的,因此不需要作這些傳統習俗的解釋,讀者自己也會瞭解。

不過真正的問題是有多少人是真的認真在遵守這些傳統習俗?因為傳統習俗跟摩西法律不能完全劃上等號啊。我們看耶穌基督曾經這樣指責他們:「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站在摩西的地位上解釋法律,你們要遵從他們的教訓,但是不要模仿他們的行為;因為他們只會說,不會做。他們捆紮難背的重擔擱在別人的肩膀上,自己卻不肯動一根手指頭去減輕他們的負擔。」(馬太福音廿:2-4)這就是問題的所在,原因是若僅僅是遵守摩西法律,應該不是甚麼大問題,真正的問題是這些宗教領袖人物,在解釋這些法律的時候,自己也加上了許多原來所沒有的,就是連他們自己也無法遵守的,他們會說,不會做,這就是耶穌基督所指責的。我在第四講「是救命?或是害命?」中,曾提及他們在有關守安息日的法令上已經編撰了一本「米示拿」(MISHINA)的經典在教導人,這些都是他們加上的;同樣的,他們也是如此泡製許多有關潔淨律,然而一般人民實在無法樣樣遵守。我們可以這樣瞭解:可以或需要嚴格遵守洗手潔淨律的,是那些祭司,因為祭司需要在聖殿或猶太人的祭典中接觸到所謂的「聖物」,若不嚴格遵守洗手之禮,將會影響到禮儀的神聖。由此可見,他們守飯前洗手禮,純粹是因為宗教的緣故,而非衛生的需要。

其實,我們也可以這樣想,每一個社會都是差不多,真正懂法律的人,都不是一般人民,而是對法律學有專長的人才能全懂。即使是這些懂法的人,也不一定樣樣遵法而行。會叫人民一絲不紊地遵守的人,只有那些獨裁的統治者,或是那些外來的統治者才會這樣要求人民。但是如果規定到連洗手要如何洗?洗幾下?這已經不是一般人的平常生活所能,就算是今天,恐怕也只有外科醫師才能用得到!我曾說過,真正的宗教信仰是在幫助人的生命活得更有意義,而不是使人活得更加痛苦。同樣的,法律若是使人的生活覺得窒礙難行,這種法律已經不是法律,反而是一種束縛人的捆繩。

第六至第八節:耶穌說:「以賽亞指著你們這班假冒為善的人所說的預言是對的;他說:

上帝這樣說:
這些人用唇舌尊敬我,
他們的心卻遠離我。
他們竟把人的規例當作我的命令;
他們敬拜我都是徒然!」
耶穌說:「你們遵守古人的遺訓,而放棄了上帝的命令。」

看吧,耶穌基督是用這麼嚴厲的語氣在罵當時的宗教領袖,一點也不客氣。他是直接引用以賽亞書第廿九章十三節,上帝透過先知在指責當時的以色列人民的話,轉而用在這些宗教領袖的身上。我們看耶穌基督的這句話:「你們遵守古人的教訓,而放棄了上帝的命令。」這實在是一針見血的妙喻!我們也可以看出耶穌基督是一位很有辯才的人,針對這些滿腹經論的經學教師,他是不會客氣的,因為他知道他們的真正用意是甚麼?

第八節這一節也可以說是這段經文故事的中心;耶穌基督已經很清楚指出當時宗教領袖的問題之嚴重性,就是以人的話取代了上帝的話,以人的法則看成是上帝的法律!這是宗教上的本末倒置,是多麼危險的事啊!這種危險就會進而使人取代上帝的位置。

第九至十三節:他又說:「你們技巧地拒絕上帝的命令,為的是要拘守傳統。摩西命令你們:『要孝敬父母;』又規定:『罵父母的,要受死刑。』你們偏偏說,要是有人把奉養父母的東西當作『各耳板』(意思是獻給上帝的供物),他就不必奉養父母。你們這樣做,等於拿你們傳授給別人的傳統來抵消上帝的話。你們還做了許多類似的事。」

這裡我們若比較馬太福音書,就會發現在編輯上正好是與馬可福音書有先後的不同;馬太福音書先說出以孝敬父母作例子,然後才指出先知以賽亞的話作結語。馬可福音書剛好相反,作者是先提出耶穌基督用先知的話來辯解,然後進一步描述他以孝敬父母作例子,直接說出這些宗教人物的問題。馬可福音書這種編輯上的守法是著重在耶穌基督的辯論基礎上;作者要強調的是在耶穌基督所指責的事上,是有根據的,這個根據就是關於孝敬父母的問題。在許多問題中,以犯了「取代上帝」這問題為最嚴重;耶穌基督不可能一一舉出,但他舉出最平常、最貼切的家庭與宗教生活事務為例。馬太福音書的編輯重點是在強調這些宗教人物的虛偽。

耶穌基督在這裡清楚地指出他們的問題,是不管人有沒有實實在在的建立與父母的良好關係,只要是有人願意把對父母應盡的責任轉移到敬奉上帝,就是可以從世俗變成為神聖的,這是多麼地荒謬啊!這根本就不是聖經的教訓。因為這樣做,人就更容易假藉宗教的名義,作違反人倫或社會秩序的事情來。不但使宗教的信仰良知喪失,也會使宗教信仰的本質受到扭曲。

第十三節是與第八節相對應,也可以說是加強了第八節所強調的:上帝的話與人的話是不一樣的,更是不能取代的。我們要注意的是這節的最後這句話:「你們還做了許多類似的事。」很清楚的表明出耶穌基督所舉的有關孝敬父母之例,只不過是許多例子當中的一個而已。耶穌基督對當時社會行之甚久的宗教禮儀規範,已與摩西法律的原意越行越遠,他對這種現象是瞭若指掌。從這裡來瞭解馬太福音書第五至第七章,他在重新詮釋摩西法律的意義時,就可更清楚看見耶穌基督是要回到摩西法律的本意,並賦予新的意義。

第十四至十六節:耶穌再一次召集群眾到他面前,對他們說:「你們大家都要聽我的話,也要明白。那從外面進到人裡面的,不會使人不潔淨;相反地,那從人裡面出來的才會使人不潔淨。」

這裡經文上少了第十六節,有些聖經版本裡有這一節:「有耳朵可聽的,都聽吧!」

我們看到耶穌基督再次進一步地解說他指責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的看法;我們不難想像一般人民對經學教師他們這種宗教人物的敬畏。一般人只能害怕,他們可能從來就沒有看過有人敢在經學教師或法利賽人之面前,當眾損他們。但是,如今他們是看到了,也可能看到之後,給他們帶來心裡的不安;因為他們會產生疑惑,到底這樣是洗手或是不洗手?是奉養父母重要?或是將之轉換成奉獻給上帝重要?古老的摩西法律要遵守到甚麼程度?這些問題可能疑惑了當場的群眾。我看可能不只是群眾有疑惑,連他的門徒也有同樣的問題(十八節)。由於摩西法律很清楚地規定甚麼東西是不能吃,吃了,就算是不潔淨的人,不能參加猶太宗教的活動(參考利未記十一章)。這對做為一個猶太人是很嚴重的。而耶穌基督並不是在鼓吹廢除摩西法律,相反地,我們看到耶穌基督他是很遵守摩西法律的人。他是要人們將敬畏上帝的心,從表面上的宗教禮儀轉變成實實在在落實在人的日常生活中。也就是以真實不欺的心來敬拜上帝。這才是重要的。否則就會變成虛偽,不僅是欺騙自己,也是在欺騙別人,更嚴重是欺騙上帝!

第十七至廿三節:耶穌離裡開群眾進屋子裡的時候,門徒問他這個比喻的意思。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也跟他們一樣不明白嗎?你們不曉得嗎?那從外面進到人裡面去的不會使他不潔淨;因為從外面進去的不是到他心裡去,而是到他的肚子裡,然後排泄出來。」(耶穌說這話的意思是指一切食物都是潔淨的。)

他繼續說:「那使人不潔淨的是從人裡面出來的。因為從人心裡出來的有種種惡念;這些惡念指使他去犯通姦、偷盜、兇殺、淫亂、貪心、邪惡、詭詐放蕩、嫉妒、毀謗、驕傲、狂妄等罪。這一切的邪惡都是從人裡面出來而真正使人不潔淨的。」 

這不是頭一次門徒詢問耶穌基督有關他的教訓的意義;在第四章撒種的比喻裡,門徒曾經就要求過他再次解釋有關的比喻教訓;在第九章十一、廿八節,第十章十節,十三章三節等處,都有記載門徒在詢問他的教訓的意義。我們可以瞭解到耶穌基督的教訓對當時的人,包括他的門徒在內,都會感覺到是一種「新道理」(參考和合本馬可福音一: )。 在使徒保羅去傳有關耶穌基督復活的信息時,雅典的人也對他這樣說:「你所講的新道理,我們也可以知道麼?」(和合本使徒行傳十七: )看,耶穌基督所傳講的,人們認為是新的道理;使徒們去傳講耶穌基督的事件時,人們也覺得是新的道理。我們不難想像,真正的上帝的話語,對人的心靈應該就是個新的道理,只有心靈麻痺的人,才會甚麼感覺也沒有。而且會覺得聽不進去。

在這裡,我們看到耶穌基督顯然覺得奇怪,為甚麼他的門徒會不瞭解他的比喻?不清楚他所講的?馬太福音書的記載在這裡有不同:馬太福音書的作者認為不是耶穌基督的門徒無聽不懂,而是「法利賽人聽見了你(指耶穌基督)的這話,很不服氣。」(十五: ) 耶穌基督則認為法利賽人就像「瞎子領路」一樣,可以不理他們。另一點是馬太福音書告訴我們,詢問有關這比喻的,不是所有的門徒,而是耶穌基督最親近的門徒彼得。再者,馬太福音書將耶穌基督所舉出人的惡念,縮短成為只有六種(十五: ), 與馬可福音書的十二種,正好是只有一半而已。我們也可以將馬可福音書記載的這十二種,用來比較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所描述的「存著敗壞的心」的人,是個怎樣的情況。

這一段經文也讓我們再次看到耶穌基督就是要將人的信仰領回到內心的清潔境界裡。他之所以如此嚴厲地批判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就是因為認為他們雖然外表看來是熱心的宗教分子,是很虔誠的宗教領袖,但是,內心並不是真正如此。第十三節可以說是耶穌基督為所謂的潔淨與不潔淨之間作了一個結論:在他的看法裡,真正使人不潔淨的,並不是來自人有沒有洗手,而是來自人的內心所思,是人的心思意念所造成,但是不要忘了,上帝鑑察人的內心。

這段經文也可以比較使徒行傳第十章所記載關於使徒彼得看見異象,和傳福音給一位羅馬軍官哥尼流的故事。我們也是看見彼得因著法律的規定不敢吃不潔之物,正如猶太人不屑接觸外國人一樣。但是,上帝通過異象來改變他的看法。

這段經文值得我們來反省幾件事:

一、基督教的信仰不是讓我們用來評定別人敬虔或不敬虔,是用來內省我們與上帝之間的契約關係是否真實。

牧會至今,我常常遇到信徒,特別是大專學生時常在問的一個問題:為甚麼我們長老教會都沒有像有一些教會充滿聖靈的樣子?我聽到這個問題後,我就會反問:甚麼樣子才會使你覺得是聖靈充滿呢?青年學生總是比較會舉出諸如:祈禱時說方言,歌唱時的「帶動唱」覺得活潑、有力等等這方面的看法。我的回答總是告訴這些青年學生,基督教的信仰不是在看這些,是在看我們如何去實踐我們對聖經的瞭解。使徒保羅所寫的哥林多前書第十二至十四章是個很好的教材,這三章是他在討論有關聖靈與方言的問題;有的人喜歡將第十三章看成是在論愛,這是不正確的。真正的說法應該是:如果一個人會說方言,或是讓人覺得充滿聖靈,若是無法見證出上帝在那人身上的愛,這些所謂的方言與聖靈恩賜是沒有意義的。我無意用這樣的話來遮蓋我們長老教會在屬靈生活上的忽視,或經驗上的不足,或是在表現上的欠缺,我想我們仍舊需要學習認知甚麼是我們在信仰上最為重要的事物?我們不需要為我們的缺失做辯護,更不需要去批評其他的教會型態如何?這些絕不是聖經的教訓!我們看那些經學教師和法利賽人,就是以自己虛偽的宗教行為作標準,再批判耶穌基督和他的學生,結果並沒有得到他們所期待的。我們應該清楚一點:基督教的信仰是讓我們知道反省自己的不足與缺陷,知道認罪與悔改,進而建立與上帝和好的關係。

二、基督教的信仰是教我們更新我們人的內心。

信仰的最大危機就是越來越表面化,不論是任何宗教信仰,如若是進入到只注重這種表徵的階段,信仰的本身就是一種危機。

看看我們台灣社會這幾年來的演變,越來越虛浮,連帶的也影響到各種宗教團體;我們看到民間宗教的現象,也看到越來越多寺廟、教堂建得金碧輝煌。從教會歷史來看,教堂越是堂皇的時代,也是教會信仰越危機的時候。我們應該要小心這樣的發展,因為基督教的信仰就是在告訴我們不要看這些虛浮的外貌。基督教的信仰是要我們回到人的內心,從我們的內心更新開始,進而更新社會。這是一場從「新」開始的革命。

我們台灣最近幾年好像宗教活動有復興的現象,其實這些並沒有為我們台灣的整體社會帶來多大的安心,因為我們的社會治安是越來越不好,社會脫序的現象是越來越嚴重。為甚麼會這樣?為甚麼在一個外表看來是宗教再復興的社會,會是社會秩序越來越混亂呢?一九九五年九月六日,二十世紀基金會公佈一份最近的調查報告指出:台灣的治安是日趨惡化。民眾的滿意度越來越低。這點與宗教信仰是不相稱的;因為真正有宗教信仰的社會,應該是會使人的內心更新、向善的方向走才對。而我們卻是越來越惡化,這表明的就是我們已經是越來越遠離真正信仰的核心了。

耶穌基督在馬太福音第十二章三十三、三十五節這樣告訴我們:

「好的果樹才有好的果子;壞的果樹一定結壞果子。從所結的果子可以認出一棵果樹的好壞。」

「好人從他積存的良善發出善來;壞人從他積存的邪惡發出惡來。」

如果我們沒有從內心的更新開始做起,而只求外表的虛浮,則看來興旺的宗教活動,也無法阻止日趨惡化的社會治安問題,反而只會加速我們原本已經枯萎的心靈死亡。這點是值得我們大家來反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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