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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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次預言受難

 
經文:馬可福音十: - 

我們從第十三講開始提及耶穌基督預言自己將在耶路撒冷受難的預言,並且在馬可福音書的編輯上有其特別的地方,就是在第八、九、十等三章連續記載三次預言的故事。在我們所讀的這段經文中,這是耶穌基督第三次預言他即將受難的故事。再加上第二、三次的預言受難之後,緊接著就編入耶穌基督門徒中發生了爭論誰比較大的議題。這是馬可福音書在編輯上比較特別的地方。今天的經文很清楚的告訴我們要求坐大位置的是耶穌基督時常帶在身邊的約翰和馬可這兩位兄弟。是他們兩位兄弟直接來找耶穌基督,向他表明他們兄弟的心願。

馬太福音書在這一點上有不一樣的記載;依照馬太福音書的看法,前來向耶穌基督要求坐左右位置的,不是馬可和約翰兄弟自己,而是他們的母親。並且是母親親自帶著這兩個兄弟前來向耶穌基督提及這個問題。而且在預言第二次受難的事上,並不是隨即編排門徒爭論大小的問題出現,而是安插了一段有關耶穌基督納聖殿稅的問題在中間。這與馬可福音書將這二者緊接連在一起,讓我讀起來的感受與經文所顯示出來的含意很不一樣。

路加福音書在經文的編排上又不一樣;路加福音書雖然在第二次的編排上是與馬可福音書相同,但是在第三次的記載上就大異其趣了。作者將第三次預言受難的故事編排在耶穌基督與門徒進入耶路撒冷,並且是在守逾越節晚餐之後發生的。路加福音書的這種編輯方式已經在說明,門徒們甚至到耶穌基督都快被捕了,還不知道到底耶穌基督所預言的受難的意義,還在陶醉他們當時進入耶路撒冷時那種群眾歡呼,有如地上王國來臨的榮耀景象(請參考拙作「路加福音書的信息」乙書,第廿四講「受難之夜」,頁三五○至三五二)。這也就是路加福音書在第三次預言受難的記事之後,作者加上一句話說:「門徒對這些事一樣也不明白,對耶穌所說的話茫然無知,因為那些話的意思是隱藏著的。」(十八: )

在馬可福音書中,耶穌基督帶彼得、雅各和約翰上高山,可以說是他們在傳揚上帝國信息工作的一個「高峰」。從高山上下來,就是取道加利利往耶路撒冷的路上前進,這一走就是如同壯士一去不復返的樣子。耶穌基督將之看成是十字架的苦難,並且要求要跟隨他的人必須自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隨」。這趟走向耶路撒冷的道路也是一條走向苦難之路,但是,聖經的作者就是要告訴我們,在人看來是死亡的,在耶穌基督看來卻不是如此,人看世上生命的死,是一個生命的結束,在耶穌基督看來生命是永遠的。這永遠在二種情況中,其一是在生命復活,永遠活在上帝的懷抱裡。另一是生命活在永遠痛苦的狀況中(請參考路加福音第十六章十九至三十一節,富人與乞丐拉撒路的故事)。而這永遠的生命是不能用人所認定的價值物來取代的,這一點正好是基督教信仰上與其他宗教信仰上最大的差距啊。我們在台灣一般宗教中常會聽到有人傳述說可以透過佈施積陰德換取來生生命的喜樂。但是基督教的信仰則告訴我們說,生命的永活與喜樂不是靠人的能力或物力來取換得到的,而是在人是否有以謙卑、認罪的心來面對上帝?馬可福音書在第十章中第三預言受難之前,編入了一個帶小孩來接近耶穌基督被門徒拒絕的故事,耶穌基督那時特別強調上帝國是如同小孩般的卑微軟弱者的領域。然後緊接著是一個財主來求問耶穌基督有關「得到永恆的生命」的問題。這個人顯然是財力具備,他是想用金錢可以換取得到上帝賜給永恆生命的可能性,但是他這種想法被耶穌基督所否定了。如果說永恆的生命是靠財力可以謀取得到,那根本就是一種資本主義的商業行為,對於那貧窮者將是一種咒詛,已經沒有生命的期盼可言。如果說永恆的生命是可以用金錢換取得到,那麼,耶穌基督根本沒有受難的必要,他也一樣可以用金錢來換取免除受難。但是,耶穌基督不是這樣告訴我們,他告訴我們的是苦難的生命是得到上帝關切、眷顧、憐憫和拯救的對象。

現在讓我們來看這段經文的內容:

第三十二節:他們在上耶路撒冷去的路上,耶穌走在前頭。門徒心懷戒懼;其他跟著的人也都害怕。耶穌再一次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告訴他們將要發生在他身上的事。

如果看馬太福音書的寫法(廿: ), 耶穌基督此趟耶路撒冷的路途不只是十二位門徒陪伴在身邊而已,尚有其他的人一起同行,因此,他要對他的門徒第三次說受難的預言時,是「把他的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一面走一面告訴他們」。馬太福音書最特別的地方是在這裡加入了耶穌基督將被人「把他釘十字架」這句話(廿: )。但是並沒有說耶穌基督是走在門徒的前面。

路加福音書則早已經說出在耶穌基督帶門徒邁向耶路撒冷之路時,有法利賽人來警告耶穌基督說希律王想要殺他,耶穌基督不但不理會他們的勸告,甚至說:「我必須向前走,因為先知在耶路撒冷以外的地方被殺是不適宜的。」(十三: - )可見走向耶路撒冷的路早已經有了不祥的陷阱在等候著耶穌基督。說不定門徒們的害怕是與聽到這樣的對話有關吧。

馬可福音書除了表明跟隨的人有十二位門徒外,尚有其他群眾跟隨同行。作者很清楚的說耶穌基督是走在門徒的前面,並且特別說明「門徒心懷戒懼」的態度。門徒們為甚麼會是這樣呢?他們是否因一個新的政治王國即將在耶穌基督身上發生而「心懷戒懼」呢?或是是因為耶穌基督預言即將受難而憂心戒懼呢?如果再繼續看三十五節以後的經文記事,就會知道應該是前者才對,後者的可能性很低,否則不會想要來要求大小位置的問題,並且因此引起其他的門徒的不滿。因此,這裡的「心懷戒懼」,是一種害怕的現象,門徒心裡在想像的是:期盼那麼久的一個新時代即將來臨了,是個可以推翻強大的羅馬帝國之統治的王朝即將出現!這種心境多少是會令人雀躍,也同時是害怕的。也許是耶穌基督的表情嚴肅吧,或許是受到門徒們戒懼氣氛的感染吧,連其他同行的人「也都害怕」起來。特別是在接近逾越節的節期,入耶路撒冷的民眾如過江之鯽那麼多,若不小心,可能又會是一場大動亂也說不定。這一點恐怕就是群眾也害怕起來的原因吧。

第三十三至三十四節:他說:「看吧,我們現在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出賣給祭司長和經學教師;他們要定他死罪,然後把他交給外國人。他們要戲弄他,向他吐口水,鞭打他,並殺害他;第三天,他要復活。」

如果我們將這一次的預言與前二次的預言作一比較,就會發現這一次是最清楚地在描述受難的細節;

一、人子一定要遭受許多苦難;他要被長老、祭司長,和經學教師棄絕。他將被殺害,但是第三天他要復活。(八: )

二、人子要被交在人手裡;他們要殺害他,死後第三天他要復活。(九: )

三、人子將被出賣給祭司長和經學教師;他們要定他死罪,然後把他交給外國人。他們要戲弄他,向他吐口水,鞭打他,並殺害他;第三天,他要復活。(十: - )

在第三次這裡增加了「外國人」,這裡所指的外國人就是羅馬帝國的執政者,因為只有他們才有判處猶太人死刑的權柄(參考約翰福音十八: )。將這裡的外國人比較馬太福音書所寫的「把他釘十字架」這句話,我們就會清楚在羅馬帝國統治時代,這種死刑的嚴重性。因為十字架的死刑是對付那些嚴重違反社會秩序的受刑人,特別是叛亂犯而用的。路加福音書則告訴我們當時這些向羅馬統治者控告耶穌基督的人,是以「這個人煽動我們的同胞,叫我們不要向皇上納稅,又自稱是基督,是王。」(廿三:2)這種罪名提出。這些罪名都是十足構成叛亂罪的刑罰。再者,要求以釘十字架來判耶穌基督死罪的也是他們喊出來的(參考馬太福音廿七: ,馬可福音十五: ,路加福音廿三: , 約翰福音十九:6)。在這三次的預言中我們都看到「殺害」耶穌基督是最後的結果,但是,復活都是緊接著在他被殺害之後而來,並且清楚的說出時間是在死後的第三天。

第三十五至三十七節: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來見耶穌,說:「老師,我們有一個請求,希望你能答應。」

耶穌問:「要我為你們做甚麼?」

他們回答:「當你坐在榮耀的寶座上時,請讓我們跟你坐在一起,一個在你右邊,一個在你左邊。」

整個問題都在這個請求中暴露出來!我在前面已經講過,馬可福音書最為特別的地方,是將這種想要分取榮耀位置的大小緊接編排在耶穌基督預言受難的後面,就是要凸顯出門徒們確實是不清楚耶穌基督進入耶路撒冷所要面對的苦難,以及苦難與拯救的意義。這一點倒是路加福音書的作者特別注意到的問題,因此,路加福音書的作者在這第三次的預言之後,就再加上一句:「門徒對這些事一樣也不明白,對耶穌所說的話茫然無知,因為那些話的意思是隱藏著的。」(十八: ) 如果是像路加福音書的作者所說門徒們是「茫然無知」,那麼,這種無知應該是在於他們對耶穌基督帶他們兄弟二人和彼得上山所看到的榮耀,與他們所想像的地上王國之榮耀,這二者之間是實實在在有天壤之別啊。他們在這裡所說的「榮耀寶座」,並不是指著天上的榮耀而說的,是指著他們所想的推翻羅馬帝國統治後,緊接而來的一個猶太民族在地上恢復大衛王朝的政治王國。我們可以從後來猶太人的領袖控告耶穌基督的罪名中看出來,他們指控他「自稱為猶太人的王」,而彼拉多在詢問他的時候也是提出這個問題,但是耶穌基督的回答是這樣的:「我的國度不屬於這世界;如果我的國度屬於這世界,我的臣民一定為我戰鬥,使我不至於落在猶太人手裡。不,我的國度不屬於這世界!」 (約翰福音十八: )

雅各和約翰這兩位兄弟是同時與彼得陪耶穌基督上山去的,他們兄弟二人也是耶穌基督在過去傳道工作中,比較賦於重任的。如今,他們來向耶穌基督提出這個請求,正好表現出來他們是對權力有著迷惑的心。馬太福音書告訴我們,是他們兄弟兩人的母親撒羅米親自帶他們來見耶穌基督,並向耶穌基督提出這個請求。似乎在告訴我們,這件事情的背後,有一位母親在指使或是參與,而不單是雅各和約翰自己的意思。但是不論是誰出的主意,耶穌基督都拒絕了這個請求。

第三十八至四十節: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不知道所求的是甚麼。我要喝的苦杯,你們能喝嗎?我要受的洗禮,你們能受嗎?」

他們回答:「我們能!」

耶穌說:「我要喝的杯,你們固然要喝,我要受的洗禮,你們固然要受,但是誰可以坐在我的左右,卻不是我能決定的。這些坐位,上帝為誰預備,就賜給誰。」

非常清楚的,耶穌基督指出他們根本不清楚在為自己求些甚麼,換句話說,耶穌基督已經指出他們兄弟二人完全誤解他帶他們走向耶路撒冷的意義。

耶穌基督在這裡所說的「杯」,是一種「苦杯」,而不是王宮裡在慶賀宴樂時的「甘杯」(或是「乾杯」)啊。在客西馬尼園的祈禱中,耶穌基督這樣說:「阿爸,我的父親哪,你凡事都能。求你把這苦杯移去。」(馬可福音十四: )不錯,這是一種生命因罪惡的深重而產生的杯,這杯就是耶穌基督帶著人類的罪惡面對著上帝,為了承擔世人的罪惡、過犯,他被刺傷,挨毒打的苦杯。我們在詩人的詩中也會看到這種「苦杯」的思想,例如詩篇第七十五篇八節,或是先知以賽亞第五十一章十七至廿三節,都明顯說出早期的以色列人將受到上帝懲罰的人,乃是在承受苦杯。馬太福音書只提到「杯」而已,馬可福音書則是多了這句:「我要受的洗禮,你們能受嗎?」同樣的,這裡所謂的洗禮,是一種血淋淋的血禮,是苦難的代表。

我們看到這二位兄弟都很肯定的回說:「我們能!」雖然他們回答得是這樣的肯定,但並不表示他們真的是瞭解耶穌基督受苦難的意義。可是耶穌基督卻也預言了他們以後將遭到的際遇,就是受難。我們在使徒行傳第十二章一至二節看到這樣的記事:「約在這時候,希律王下手迫害教會的一些會友。他把約翰的哥哥雅各殺了。」而希律王這樣做也是為了討好猶太人(使徒行傳十二:3),這就和當時彼拉多為了討好猶太人殺掉耶穌基督的情形一樣。耶穌基督揀選這些門徒原就是為了繼續傳揚上帝國的信息而準備的,所以他清楚知道傳揚上帝國的信息的人會有甚麼後果。

但是,耶穌基督在這裡也清楚表明上帝國的基本意義,就是以上帝的主權為中心,而不是以人的需要來因應。他告訴這二位門徒,在上帝的榮耀裡,誰可以坐甚麼位置,是由上帝在決定,不是任何一個人可以來定位的。即使是耶穌基督也謙卑的說「不是我能決定的」。這一點正式表明了上帝國最基本的信念:以上帝的主權為中心。使徒保羅就是如此描述耶穌基督的:

「他原有上帝的本質,
卻沒有濫用
跟上帝同等的特權。
相反的,
他自願放棄一切,
取了奴僕的本質。
他成為人,
以人的形體出現。
他自甘卑微,
順服至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立比書二:6-8)

順服至死,耶穌基督就是這樣子在表明上帝國的信息的,看,這是何等的境界啊!他告訴門徒,人應該是以順服之心來接受上帝的旨意。

第四十一至四十五節:其他十個門徒聽見這事,對雅各和約翰很不滿。因此,耶穌把他們都召集到他跟前來,對他們說:「你們知道,世界上那些被認為是統治者的有權管轄人民,領袖也有權支配人民;但是,你們卻不是這樣。你們當中誰要作大人物,誰就得作你們的僕人;誰要居首,誰就得做大眾的奴僕。因為人子不是來受人伺候,而是來伺候人,並且為了救贖大眾而獻出自己的生命。」

我們可以說耶穌基督在這裡畫出了一條非常清楚的界線,此線是介於人的一般社會團體和信仰團體之間;在一般的團體裡,我們會看到地位或職責越高的人,他的權力越大,大到可以支配人,甚至可以決定處置人的生命。可是在以上帝主權為中心的信仰團體裡則不是如此,是完全不一樣的狀態;這個信仰團體中作為領導者必須是成為人的「僕人」,這個僕人是在「伺候人」的。而這就是與我們一般的社會經驗法則完全不同的境界了。我們看吧,這二個門徒為了大小位置在爭取,結果引起其他的門徒的不滿,這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如果在信仰團體裡有這種爭位置的行為,這個信仰團體就很難體驗出在上帝主權裡的「僕人」真諦,也無法體會出「伺候人」的意義。

第四十五節耶穌基督再次說明了他的角色,是為了救贖人的工作,他甚至將因此而獻出他的生命。他用這種奉獻生命來詮釋服伺人的意義,跟一般統治者通過權力在享受生命,是完全不同的。這也就是今天教會應該要清楚它與一般社會團體不同的地方。

今天所讀的這段經文可以給我們今天的教會帶來很好的反省教材:

一、我們的教會是否有隨時準備與耶穌基督同喝苦杯的決心?

我們看到這是第三次耶穌基督對門徒說此次去耶路撒冷的目的,是要去領受十字架的苦難。他同時對雅各、約翰說出他們要和他一樣喝下那代表苦難的「苦杯」。這一點認識是非常重要的。

我們每二個月有一次聖餐禮拜,主要目的就是要讓我們藉著禮儀來紀念耶穌基督,並學習如何來跟隨耶穌基督的腳步。這個腳步是走向十字架苦難的腳步,也代表生命走在那苦難的旅途上。我們每次聖餐所喝的杯,就是在學習耶穌基督為人類捨棄生命的奉獻。這種捨棄生命的「杯」,就是一種「苦杯」。我們不只是學習喝它,還得進一步隨時準備在必要的時候喝主耶穌要我們喝的「苦杯」。正像耶穌基督在第一次預言受難的時候對門徒們所說的話說:「那想救自己生命的,反而會喪失生命;那為我和福音喪失生命的,反而會得到生命。」 (八: )

「苦杯」確實不好喝,很難喝,但是做為耶穌基督的信徒,就必須有這樣的決心。否則就會使我們失去成為基督的教會的意義。

二、基督的教會是信仰團體,不是一般社會團體。

清楚認識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今天的教會最大危機就是常常以一般社團的樣本拿來在教會中使用,這是非常錯誤的。基督的教會之依據是聖經,聖經是上帝的話語。屬於基督的教會是學習以上帝的話為中心,而不是以人為中心。這一點必須要堅持。

今天的教會最大之毛病是常常把某某人(或代議長老或牧師)看成是教會的中心,不管這個人是否有根據聖經的教訓在做事,就把他所講的是看成是對的,這樣子很危險。教會的另一個毛病就是也在繼續重演早期門徒之間爭位置高下的事件,這是很羞恥的一件事;我們常聽說有些教會為了選舉長老、執事發生糾紛,也聽說中會或是總會在選舉時發生爭執的事件,這真的很不應該。有的人是當了長老、執事,但是卻不盡職,要他退休還得送給他甚麼「名譽長老」之類的東西,他才肯下台,這種態度是很不應該的。事實上,教會提供「名譽長老」或「名譽牧師」的名號本身就是一種違反信仰的基本理念,因為在耶穌基督看來,至少這兩種人都是「僕人」,是眾人的差役,既然是「僕人」、「侍候人」的人,有甚麼人間「名譽」可言呢?沒有吧。耶穌基督告訴我們,不論我們是當執事、長老,都是為了服侍眾人的。這一點認識在今天的教會已經越來越缺乏,值得我們大家注意。

我們在信仰團體裡應該培養一種很重要的信仰生活情操,就是自願出來服侍教會的事工,這一點也是我們學習耶穌基督順服的態度的方式。去年開始,我們教會不再送禮物給那些終年服侍於教會各種事工的人,為的就是要我們大家都以一種「自願」的態度來參與教會的事工。我真盼望這樣的學習理念能夠在我們的教會持續堅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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