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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注释】
1 基督医好一个瘫痪病人,14 从税关上呼召马太,15 与税吏和罪人们一起吃饭,18
为他的门徒没有禁食申辩,23 为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申辩。
治好瘫痪病人
可2:1
过了些日子,耶稣又进了迦百农。人听见他在房子里,
【本会注释】
耶稣又进了。[从房顶缒下来的瘫子,可2:1-12=太9:2-8=路5:17-26。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关于神迹见本卷注释第208-213页。]
或,“他回到”(修正标准本)。马可特意地使用了希腊词palin,“再次”,指他先前提到过的地方,或者相似的环境(见可2:13;3:1,20;4:1;5:21;8:13)。作为对比,马太通常用palin引进新的叙事部分。马太和马可都提到的事实是:耶稣最近曾回到他第一次周游过的加利利的城镇和乡村(见太9:1)。马太补充的信息是基督是坐船回到迦百农的。显然,要么他的第一次旅行结束于加利利海东岸,要么他曾退到那个地区休息,因为被医好的那个麻风病人把他传开了,使他暂时退出了公开的传道(见可1:45注释)。
迦百农。见太4:13注释。马太提到迦百农是基督“自己的城”;就是说,他在加利利传道的总部,他似乎把迦百农看作自己的家。
过了些日子。希腊文是di'
hēmerōn,“多日以后”。有些人认为这个短语指的是耶稣初次在加利利周游的整个期间,从他离开迦百农的时候(可1:35-38)到他回到该城的时候。然而,因为那次旅行传道可能延续了许多周,所以更适宜于把这里所说“日子”理解为耶稣退到旷野的日子,因为人多,那时他“不得再明明地进城”(可1:45,修正标准本)。这样理解,所讨论的这段时间指的就是第1章结尾所叙述的事件和第2章开头所发生的事件之间的时间了。
人听见。直译是:“既听到”。
那。希腊文是hoti,“那个”,意味着接下来的话直接引自人们一般所传说的,直译是:“他在房子里”。
在房子里。只有马可特别提到了这个事实,其他对观福音书作者们省略的许多细节都照样被马可提到了。这相当于说的是“在家里”,无疑指的是彼得的家(见《历》第二十七章;见可1:29注释)。
可2:2
就有许多人聚集,甚至连门前都没有空地;耶稣就对他们讲道。
【本会注释】
就。基督之所以离开迦百农去进行他第一次的传道旅行,是由于大众的兴奋和大批群众来寻求他引起的(见可1:33,37)。但是他离开迦百农并未使百姓的热情稍减。百姓一知道耶稣又到了城里,就群集到他那里。
可2:3
有人带着一个瘫子来见耶稣,是用四个人抬来的;
【本会注释】
一个瘫子。希腊文是paralutikos,“一个瘫痪病人”。
四个人抬。这个细节只在马可福音中出现。这个细节和别的细节都反映了此事的真确性,而且表明这事是人亲眼所见的,大概彼得也是其中一人(见本卷注释第563页)。
可2:4
因为人多,不得近前,就把耶稣所在的房子,拆了房顶,既拆通了,就把瘫子连所躺卧的褥子都缒下来。
【本会注释】
人多。即,百姓群集。
拆了房顶。直译是:“除去房顶”。路加(路5:19)记载:他们“从瓦间把他缒入”。在中东地区常是这样,这房子无疑有一个平顶,外面有楼梯或梯子,可以从下面的院子上来(见徒10:9;参申22:8注释)。显然平顶的结构是用瓦铺在椽子上。
这种不同寻常的接近耶稣的办法,是那个瘫子本人不顾一切提出的建议,虽然现在离耶稣这么近了,他还是担心自己可能会丧失机会(见《历》第二十七章)。耶稣曾那么出人意外地离开了迦百农(可1:37,38),好几周都不在,最后又退隐到旷野里(可1:45),这一切可能都使这个面临早逝前景的人感到更加绝望(见《历》第二十七章)。
褥子。希腊文是krabbatos,一个穷人的“卧榻”,或“床”。这个人所躺卧的简陋小床可能只是一个草席或褥子。
可2:5
耶稣见他们的信心,就对瘫子说:“小子,你的罪赦了。”
【本会注释】
他们的信心。即,那四个抬瘫子的人和瘫子的信心。他们把房顶拆了一个洞,有力的说明了他们迫切地感到需要,耶稣只是对他们的信心感到满意。在耶稣的医治之能可以施于身体或心灵之前,这种需要意识和这种信心乃是必要的(见路5:8注释)。
小子。希腊文是teknon,直译是:“孩子”。当像这里一样被用于称呼时,意思是“我的孩子”,“我的儿子”。由于他的疾病是他的生活不检点的直接结果(《历》第二十七章),似乎他的故事很可能与那个回头浪子很相像(见路15:13,14)。显然几个月前在毕士大被医好的那个瘫子的情况也是如此(见约5:14)。
你的罪赦了。见10节注释。痛苦曾使他有时间反省,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罪恶是造成自己受苦的原因。那如此沉重地压在他心头的,乃是耶稣提到的这些罪恶。这个瘫子既来寻求身体的医治也来寻求灵性的健康(见《历》第二十七章)。在他把自己的案件呈到既给了他帮助又给了他希望的耶稣面前以前,他在身体上是无助的,在灵性上是无望的。见约9:2注释。
可2:6
有几个文士坐在那里,心里议论,说:
【本会注释】
文士。见本卷注释第55页,和可1:22注释。依照路加福音(见路5:17注释),这些“法利赛人和教法师”是从“加利利各乡村和犹太并耶路撒冷来的”。代表们来自这许多不同的地区,暗示他们的到场并不是偶然的。这些宗教官长们正好来自耶稣迄今曾工作过的地区,这一事实似乎表明他们在迦百农是要调查这已经变成公众强烈关心之中心的一位。这种情形使人想起在耶路撒冷的领袖们两年前曾派遣代表团去约旦河调查施洗约翰的工作(约1:19-28)。现在这个从犹大,就是耶稣先前曾工作过的地方来的代表团,可能被召来给加利利的领袖们出主意,考虑到耶稣最近在那里的活动,给他们应采取的行动方针提出建议。
这些人是探子(见《历》第二十七章;参213)。好像清楚地提醒他们在毕士大医治了那个瘫子似的(约5:1-9),耶稣现在医好了另一个患同样疾病的人。他们没有等多久就发现了他们正要寻找的所谓的证据,要证明耶稣是一个亵渎者。他先前在犹太领袖们面前所讲的话曾被污蔑为亵渎的话(约5:18);现在他公开地行使了一项神圣的特权,他们同样将之称为亵渎的话。这件事标志着耶稣在加利利传道期间几次与犹太权威人士们论战中的第一次争论。
议论。希腊文是dialogizomai,“算帐”,“交谈”,“争论”。
可2:7
“这个人为什么这样说呢?他说僭妄的话了。除了上帝以外,谁能赦罪呢?”
【本会注释】
这个人。希腊文是houtos,“这个[人]”,好像带着轻蔑说的一样。他们认为自己已经抓住了耶稣的亵渎行为,但是说也奇怪,当他一年半以后受审时,他们倒没有提出这证据来反对他(太26:59,60;可14:55,56)。他们的困难在于这个事实:他使他们面对的是神性能力的实际运行—赦免罪恶并医治疾病—而不是明确声称自己是弥赛亚。见本卷注释第209页。
僭妄的话。希腊文是blasphēmiai,“有害的言论”,“诽谤”,即,任何毁谤性的言论。文士们想当然地以为耶稣作为如他们所断言的仅仅是一个人,竟然赦免这瘫子的罪,这就已经篡夺了神性的特权。在仪文制度下,祭司主持人的认罪,但实际上并不说赦免的话。他接受献祭只是像征上帝接受认罪(见来10:1-12)。文士们既不肯承认神性的临格和运行,就犯了他们心中控告基督所犯的那种罪(见太12:22-32)。利未记对亵渎的刑罚是用石头打死(利24:16),尽管在耶稣时代的犹太人一般没有自由执行这种刑罚。
谁能赦罪呢。就他们的神学来说,文士们确实是正确的,因为旧约圣经清楚地指出了上帝才是赦免罪恶的那位(赛43:25;耶31:34;参约10:33)。他们的错误在于没能认出站在他们面前的这个人就是上帝。见本卷注释第209页。
可2:8
耶稣心中知道他们心里这样议论,就说:“你们心里为什么这样议论呢?
【本会注释】
知道。希腊文是epiginoskō,“正确地知道”,“认出”。再三地,耶稣看透了人们的思想(可12:15;路6:8;9:47;11:17;参约4:16-19;8:7-9)。这通常具有使他们狂怒的效果。
可2:9
或对瘫子说‘你的罪赦了’,或说‘起来!拿你的褥子行走’;哪一样容易呢?
【本会注释】
哪一样容易呢。显然,文士们在想:“赦免一个人的罪说起来容易,因为谁也不知道到底赦没赦。”耶稣立即接受了他们没有说出来的挑战,在实质上问道:“或赦免一个人的罪,或医好瘫子,你们认为哪一样容易呢?”答案是显而易见的。
可2:10
但要叫你们知道,人子在地上有赦罪的权柄。”就对瘫子说:
【本会注释】
但要叫你们知道。耶稣行了一个神迹,叫所有人都能看它是证据,证明他们所看不见的一个远为伟大的神迹的事实(参罗1:20)。
人子。三位对观福音书的作者第一次在这里使用了这个有特色的称号(太9:6;可2:10;路5:24)。它是基督特别喜欢用在自己身上的一个称号,在福音书中出现了约有80次。然而,却没有一个人用这个称号称呼他,也没有任何一个福音书的作者用这个称号提到他。这个称号至少在有些犹太人中被理解为要建立新国度的统治者弥赛亚的一个名号。除了在誓言中(太26:63,64;可14:61,62),和在私下里对那些相信他是基督的人(太16:16,17;约3:13-16;4:25,26;16:30,31),耶稣没有直接自称弥赛亚。他的目的乃是要人们从他的生活、他的言语和他的工作中认出他来,认明众先知所预言的弥赛亚已经完全应验在他身上了。见本卷注释第209页。
耶稣确实是“人子”,在纯粹的历史意义上(见路1:31-35;罗1:3,4;加4:4)和更高的意义上都是如此。人子这个称号指明他是成了肉身的基督(见约1:14;腓2:6-8)。它指向创造主和受造物在一位具有神-人二性的人中结合的奇迹。它证明的真理是:人类可以确实变成上帝的儿子们(约1:12;加4:3-7;约壹3:1,2)。神性屈身披戴人性,以便人性可以重新被造为神性的形象(《历》第一章)。关于耶稣作为上帝的儿子,见路1:35;约1:1-3;关于耶稣作为人子,见路2:49,52;约1:14注释;见约翰福音第1章的附注。
权柄。希腊文是exousia,“权柄”在“力量”或“实力”的意义上通常用来表示“能力”的希腊词是dunamis。行神迹需要能力,但是赦免罪恶却是权柄的问题。在这段经文中,exousia位于子句的开头,所以侧重基督赦罪的权柄。犹太领袖们屡次挑战了这个权柄(见可11:28)。
赦罪。在病人蒙解救脱离其病患之前,必须消除患病的原因(见第5节注释)。医治身体而不医治心灵只能导致重蹈曾使那个年轻人罹患疾病的复辙。所以,基督在给这个人新的身体之前,先给了他一颗新的心。
就对瘫子说。这句附加说明的插入语插在耶稣所作声明的中间,表明此刻他转离文士们对瘫子说话。这句话在三部对观福音书的记载中都出现在相同的位置(见太9:6;路5:24)。同样措词的类似例子可以在可1:16和太4:18;可5:28和9:21;可14:2和太26:5;可15:10和太27:18中找到。见本卷注释第177,178页;参第306,307页。
可2:11 “我吩咐你,起来!拿你的褥子回家去吧。”
【本会注释】
我吩咐你。希腊文是soi
legō,“对你我说”。这些词在希腊文中的次序侧重的是耶稣说话的对象。第10节的话他是对不信的文士们说的;现在,作为给他们的一个证据,他转向瘫子并且说道:“我吩咐你起来。”医治瘫子的能力乃是证据,证明医治灵性的权柄。
拿你的褥子。这个病人是在他的卧榻上被带到耶稣面前的;现在他却带着自己的卧榻离开耶稣面前,证明已经发生了伟大的转变。
回家去吧。即,“回家”(修正标准本)。
可2:12
那人就起来,立刻拿着褥子,当众人面前出去了,以致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上帝,说:“我们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事!”
【本会注释】
这样的事。或“任何像这样的事”。这个曾带着深切的需要来到耶稣面前的人,带着得胜的喜乐走了,而那些带着自满、骄傲和恶意来到他面前的人,却“惊异得哑口无言,彻底失败”地走了(《历》第二十七章)。人们接近耶稣的精神决定着他们在他里面发现的是到天国的踏脚石还是到灭亡的绊脚石(见太21:44;路2:34;彼前2:8)。
呼召利未
可2:13
耶稣又出到海边去,众人都就了他来,他便教训他们。
【本会注释】
耶稣又出到海边去。[呼召利未马太,可2:13,14=太9:9=路5:27,28。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显然这不过是在迦百农邻近地区的一次短途旅行,并不是一次主要的加利利周游传道。第二次周游布道中,指定十二门徒并宣讲山边宝训,是在稍后才开始的。
可2:14
耶稣经过的时候,看见亚勒腓的儿子利未坐在税关上,就对他说:“你跟从我来。”他就起来,跟从了耶稣。
【本会注释】
耶稣看见。见路5:27注释。
利未。路加也用的这个名字(路5:27),但马太在同一件事中却更喜欢用马太这个名字(太9:9)。马太被称为“税吏[税务员]”(太10:3)的事实,以及其他福音书在十二使徒名单中有马太而非利未的事实(可3:18;路6:15;参徒1:13),进一步说明了这两个名字指的是同一个人。犹太人有一个以上的名字很常见,如西门彼得和约翰马可。见可3:14注释。
亚勒腓的儿子。有些人以为“亚勒腓的儿子利未”就是“亚勒腓的儿子雅各”(可3:18)。然而,鉴于上述关于利未即是马太的证据,似乎利未和雅各肯定不是同一个人;也没法说他们是不是兄弟(见可3:18注释)。
税关。即,税务所。显然在“海边”(13节),可能是希律安提帕收税的一个事务所,征收商队和旅行推销商们的税,这些商人们途经大马士革和东方的主干道,到地中海(见赛9:1注释)的多利买(亚柯),或者是从希律腓利的领土经过加利利海。至于迦百农在战略和商业上的定位,见太4:13和路4:31注释。
在一般大众看来,税吏被认为是声名狼藉的。他们不仅常作罗马压迫人的工具,而且常常为自己的利益敲诈勒索,利用职权压迫并欺骗百姓。他们是被所有人憎恨并轻视的,被社会和宗教所抛弃。见本卷注释第66页;见路3:12注释。
你跟从我来。基督用来邀请人作他门徒的常用语(见太4:19;约1:43)。马太已经准备好了在片刻之间蒙召作出自己一生的重大决定;这种决定的先决条件是他先前曾与耶稣接触过。他心里肯定早就想跟从他了。但是因为他十分清楚拉比们对税吏的态度,所以就以为这位伟大的拉比肯定不会屈尊收他作门徒。路加(路5:28)补充说马太为了跟从耶稣,“撇下了所有的”;他撇下了一份有利可图的差事去做没有报酬的服务。
可2:15
耶稣在利未家里坐席的时候,有好些税吏和罪人与耶稣并门徒一同坐席;因为这样的人多,他们也跟随耶稣。
【本会注释】
坐。[马太的筵席,可2:15-17=太9:10-13=路5:29-32。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中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希腊文是katakeimai,“躺下。”在旧约时代,虽然犹太人的习惯是坐着吃饭,但是在耶稣的时代,至少在一些比较自负的人家里,人们一般躺卧在铺在餐桌边的较低的卧榻或睡椅上吃饭。他们靠在软垫上并用左臂支撑自己。桌子的三面通常备有这种倾斜的卧榻,第四面留下供服务人员上菜。马太家备有这种餐桌暗示他是一个有钱有文化的人。
在马太家的筵席显然发生在他蒙召几周,或许几个月之后(见《历》第三十六章;见可5:21注释)。它被记载在这里可能是为了在一个背景中完整地记述马太的经历。
席。或,“在餐桌边”(修正标准本)。这个词是译者补充上去的,为的是完善上下文中所暗示的思想(见第16节)。
在他家里。根据上下文,显然是在马太家里,而且耶稣乃是尊贵的客人(另见路5:29;参《历》第二十八章)。
税吏。希腊文是telōnai,“收税员”,“税务员”(见可2:14;路3:12注释)。
罪人。见第17节注释。这种接触在当时似乎多半没有结果,后来却有了收成,当五旬节圣灵沛降在信徒们身上时,他们与跟从耶稣的人站在了一起,并且成了真理的见证人(见《历》第二十八章)。
他们。即,那些接受他教训的人。除了马太之外,有些人现在显然已经支持耶稣了;有些人后来无疑也这样做了,特别是在耶稣复活之后(见《历》第二十八章)。
可2:16
法利赛人中的文士(有古卷作文士和法利赛人)看见耶稣和罪人并税吏一同吃饭,就对他门徒说:“他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吗?”
【本会注释】
文士和法利赛人。也可以引用重要的原文证据(参本卷注释第146页)证明可以读为:“法利赛人中的文士”,即,这些文士是法利赛人。虽然有些文士是撒都该人,但大部分文士都是法利赛人,因为后者才是对律法细节特别感兴趣的人(见第51,52,55页)。我们可以认为他们是“法利赛派的文士”而不是“撒都该派的文士”。
门徒。希腊文是mathētai,“学习者”,“学生”。在福音书中,这个词通常被用来指在耶稣的传道中陪伴他并帮助他的那群人。门徒们是mathētai;基督是他们的didaskalos,“夫子”或“教师”(见约3:2注释)。
通过向门徒们抱怨,文士们希望离间他们对夫子的尊敬。路加说这些文士向门徒“发怨言”(路5:30),显然是因为认识到直接攻击耶稣对他们一点儿益处都没有,正如先前企图压制他的努力已经证明没有效果一样(见可2:6-11;约2:18-20;5:16-47)。
吃喝。与外邦人一起吃喝是违反仪文律法的,并且涉及仪文上的不洁净(徒11:3)。实际上,税吏是被归为外邦人一类的,所以被认为是社会的渣滓(见可2:14;路3:12,13)。
可2:17
耶稣听见,就对他们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本会注释】
康健的人。希腊文是hoi
ischuontes,“那些有力量的人”。路加用的是hoi
hugiainontes,“那些健全的人”。路加的措词表达得更为准确,来自一个常用的希腊词,hugiēs,表示“健康”。保罗多次像路加一样用了这个词,并将之应用于“正”道(提前1:10),“纯正”话语(提后1:13)和在真道上“纯全”(多1:13)。
我来本不是。在讲述关于他到地上使命的意图的深奥真理时,基督揭露了法利赛人的伪善和谬误以及他们对基督与税吏交往的态度。如果这些人如法利赛人所主张的一样是罪人,他们就必定比别人有更大的需要。那么他们岂不正是基督应该付出最大努力的对象吗?他已经来了,要“救”人(太1:21),但是如果他只能救那些已经准备好了的义人,他就不可能是一位真正的救主。他作为人类救主的使命的试验开始于他为罪人所能做的这一点。
义人。法利赛人声称能藉着严格顺从仪文律法的要求获得义。后来,耶稣解释说这种“义”是假冒的,在他来要宣布的国里没有任何价值(太5:20;参可23:1-33)。但是在这个场合,为了辩论的缘故,他准予他们不言而喻地声称个人的义(可2:16,17),因为藉此他就能说明为什么自己应该照顾税吏们灵性的需要。
事实上,法利赛人有时确实犯有他们所如此强烈厌恶的税吏们所犯的罪恶。耶稣宣布他们“侵吞寡妇的家产”(太23:14),并且要是他们可以藉以肥己的话,还使贪财的儿子免于照顾上了年纪的父母(见可7:11注释)。所以法利赛人常常注重法律上的正确性,往往是假冒为善的人。另一方面,税吏们并没有假装尊敬仪文,有时倒更能接受耶稣的教训,尽管他们有罪。见路18:9-14注释。
禁食的问题
可2:18
当下,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禁食。他们来问耶稣说:“约翰的门徒和法利赛人的门徒禁食,你的门徒倒不禁食,这是为什么呢?”
【本会注释】
约翰的门徒。[有关禁食的问题,可2:18-22=太9:14-17=路5:33-39。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中期的传道”;关于比喻见本卷注释第203-207页。]
惯常禁食。或许译作“在禁食”更好。无疑,约翰的门徒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分享了其有节制的生活方式(见太3:4),正如这里提到他们禁食所证明的。显然,他们在向耶稣提出这个问题时,确实正在禁食。
在公元1世纪的一份关于禁食的古犹太论文Megillath
Ta`anith中,提到犹太人那时惯常在七日的第二日和第五日,即星期一和星期四禁食(见路18:12)。虽然犹太传统将这个习惯归结于摩西在西乃山40天的禁食(见出34:28)开始于星期四,结束于星期一的传说,但是,将这两日定为禁食日来遵守,是想要让这两日各自离安息日远一些,但同时这两日彼此又不可靠得太近。见Strack和Billerbeck,Kommentar
zum Neuen
Testament,卷2,第241-243页。
古犹太教最主要的权威Strack和Billerbeck指出,一周两次的这些禁食的确切目的并不完全清楚,但它们似乎可能由一种愿望激发的,有一部分特别热心的人努力为国家的世俗化赎罪,他们认为这种世俗化迅速导致了国家的灭亡。一般而言,在古犹太人中,个人禁食为的是弥补一次罪行,或保证祈祷得到有利的应允,或完成一个愿望。确实,许多人禁食似乎是因为他们相信这种行为会在上帝面前为自己赚得特别的功劳。
当然,禁食的这些用法取决于对上帝的品格和义的本性的误解。禁食往往退化成了靠行为称义的一种手段,人们藉以盼望平息一位严厉苛刻的上帝的怒气并赚得他的恩宠,而不管自己内心的状况。在耶稣时代之前的几个世纪,众先知就曾经公开指责过这种思想,宣布上帝已经厌恶了以色列人的禁食和其它宗教惯例(赛58:3-5;亚7:5,6)。
基督徒有时候需要敏锐的思想和有洞察力的判断;他可能有重要的决定要做,或者可能需要更清楚地洞悉上帝的旨意。在这种情况下,禁食会证明是一种极大的祝福。这种禁食不一定意味着彻底禁绝食物,而是一种仅限于维持健康与活力的简单必需的饮食。基督徒可以像但以理一样,禁除“美味”(但10:3)。任何削弱身体或损害健康的行为都不能荣耀上帝,也不能促进一个人的基督徒经验。见太6:16。
他们来问。这里并没有说明“他们”指谁,路加福音在这方面也没指明(见路5:33)。然而,马太却明确地说是施洗约翰的门徒们来质问耶稣关于禁食的问题(太9:14)。
依照本注释所采用的暂定的编年表,约翰是在公元29年早春被监禁的,可能是在公元30年的逾越节前不久被斩首的(见太4:12;可6:14-29;路3:19,20注释)。约翰的门徒可能是在他去世前几个月提出关于禁食的问题的。
你的门徒倒不禁食。文士们就这样显然盼望使迅速增多的门徒团体与他们的夫子疏远。
可2:19
耶稣对他们说:“新郎和陪伴之人同在的时候,陪伴之人岂能禁食呢?新郎还同在,他们不能禁食。
【本会注释】
陪伴之人。一个表示婚宴来宾的当代犹太成语。耶稣在这里使用的比喻源自旧约预言,其中耶和华与他子民的关系被描述为新郎与新妇的关系(赛62:5;参何1:2)。约翰曾用同样的比喻说明他与弥赛亚的关系(约3:25-30),那或许是在这个场合之前约一年,当犹太领袖们寻求在约翰和耶稣之间造成竞争状态的时候。所以,耶稣在施洗约翰的门徒们面前使用这个简要的比喻似乎很有意义。
耶稣一点儿也没有偏离他亲自通过摩西吩咐以色列人的宗教要求。他和法利赛人争论的中心在于古人的遗传,即“难担的重担”(太23:4)。这些宗教要求被抬高到了那么光荣和重要的地位,以致有时它们竟被允许用来抵消摩西律法的真义(太15:3-6;参《历》第四十二章)。因而文士和法利赛人努力强加于百姓的宗教形式,致使他们对上帝的敬拜成了“枉然”并且无意义的(可7:7)。见太23:2,3注释。
耶稣现在在三个简要的比喻中所讲的,乃是他的教导与文士们的教导的不相容性。约翰的门徒虽然大概是接受基督为弥赛亚的(见约1:35-37),然而至少仍在坚持文士和法利赛人强加于人的某些仪式上的规则(可2:18)。在婚宴宾客,即“陪伴之人”的比喻中,基督为自己的门徒作了辩护,反对人控告他们没有照样遵守传统。他暗示仪文惯例应该服从更重要的事。然后,耶稣通过新酒(22节)和新布(21节)的例子,进一步扩展了所涉及的基本原则──新旧教训之间不可调和的差别。他在这里解释了为什么他认为拉比的仪文惯例没有任何价值。这三个比喻一起考虑,它们是用来向施洗约翰的门徒们解释:如果他们真相信其夫子的教导的话,他们也必接受耶稣的教导。
他们不能禁食。要是婚宴宾客悲哀忧郁不肯吃婚宴的话,就会被认为是对新郎和新娘的侮辱。
可2:20
但日子将到,新郎要离开他们,那日他们就要禁食。
【本会注释】
日子将到。基督在这里第一次公开暗示,最终他会被带走离开他的门徒,像新郎被迫从婚宴上被带走一样。距此一年多以前,他曾私下告诉尼哥底母:他要被“举起来”(约3:14)。
离开。希腊文是apairō,“提走”,“带走”。在目前的背景中,这个词可能暗示被迫和痛苦的分离,与耶稣的暴死一样真实。
他在十字架上被“带走”离开他们,并在复活后回到他们身边。
可2:21
没有人把新布缝在旧衣服上,恐怕所补上的新布带坏了旧衣服,破的就更大了。
【本会注释】
没有人……缝。见路5:36注释。在这个扩展的隐喻,或简短的比喻中,基督指出了努力用他的教训──新布──去补犹太教的旧斗篷乃是愚昧的。
布。也可译作:“补丁”。耶稣的教导并不仅仅是要补在已经破旧的犹太宗教制度上的一块补丁。
新。希腊文是agnaphos,“没刷过的”,所以是“新的”,在这里的意思是“未漂白的”或“未缩水的”。
旧衣服。在这里,犹太教被比作一件旧衣服,已经变成没有用的,正处在被丢弃的时候。多数坚持犹太宗教的人已经丧失了这宗教起初的精义,而代之以一种长成了的形式制度。基督用这个比喻努力向施洗约翰的门徒们说明:设法把天国的好消息与犹太传统的旧惯例交织在一起是徒劳无益的。
破的就更大了。即,补上这补丁后衣服反而变得更坏了。要改善这旧衣服的意图却只是使它的缺陷更明显了。
可2:22
也没有人把新酒装在旧皮袋里,恐怕酒把皮袋裂开,酒和皮袋就都坏了;惟把新酒装在新皮袋里。”
【本会注释】
新酒。见路5:39注释。“新酒”的意思是酵还没有起作用,或者虽然开始起作用了但还没有完成。“新酒”代表福音,并且发酵的过程代表福音的工作,本质上与面酵的比喻类似,但侧重于不同的结果(见太13:33注释)。“新酒”代表上帝充满生命力的真理在人心中的工作。
皮袋。在古时这指的是葡萄酒囊,是用绵羊或山羊的皮制成的,脚部的皮缝起来,颈部作为瓶口。“旧皮袋”会失去其原有的弹力,变得又干又硬。基督时代犹太教的状况就是这样。
把皮袋裂开。耶稣的革命性教导不能与犹太教的反动教条相和。把基督教包含在犹太教僵死的形式之中,即,通过强迫基督教接受犹太教的形式并与之相和从而使这两者联合起来,这种努力必是徒然的。耶稣教导说:天国的诸原则应用于人们的心灵,就必在他们积极的生活中活出这些原则,发出信仰的光辉(见太5:2注释)。
酒就…坏了。).企图将新与旧联合会导致双重的毁坏。福音的“酒”会“洒了”,而犹太教的“皮袋”会“坏了”。
新皮袋。大概要么是指准备接受福音的人,要么是指藉以传扬福音的新型教会组织。
安息日掐麦穗
可2:23
耶稣当安息日从麦地经过。他门徒行路的时候,掐了麦穗。
【本会注释】
有一次。[在安息日掐麦穗,可2:23-28=太12:1-8=路6:1-5。主要的注释在:马可福音。见“加利利早期的传道”。]
这件事可能发生在公元29年晚春的一个安息日,因为它与那个时期的事件在一组。
从麦地经过。或“在麦地旁边”。无疑,门徒们并没有在麦子里走,将它们踩在脚下,而是沿着经过麦地的一条小路行走。
当安息日。由于法利赛人在这里对所走的路程没有提出什么异议,所以似乎至多走了一安息日的路程,即,约有2/3英里(见本卷注释第50页)。
麦。直译是:“谷”;在这种情况下,几乎可以确定要么是小麦,要么是大麦。路加(见路6:1)补充说门徒们开始用手搓大麦或小麦,好去掉麦壳。
可2:24
法利赛人对耶稣说:“看哪,他们在安息日为什么做不可做的事呢?”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说。自从基督在加利利公开传道以来,这是他遭遇文士和法利赛人反对的第四个记录(见6,16,18节;见路6:6注释)。
不可作的事。只要不在安息日,门徒们的这种行为在一周中的任何一天无疑都是不成问题的,因为旧约律法特别规定了饥饿的人在路过时可以吃田地里的果子或谷物(见申23:24,25注释)。
基督在这里赞成他门徒们所做的,以及他自己在安息日医病的行为,常常被现代作家们误解,作为他本人并不遵守关于守安息日的旧约律法和规定,也不教导他门徒们遵守的证据。有些人还断言基督对这些问题采取的立场应该被解释为他拒绝遵守第四条诫命。而事实上,耶稣自己是坚持摩西律法和十诫在各方面的要求的,并且教导他的跟从者们也要同样坚守。他多次确认了道德律法的永恒约束性(见太5:17,18;约15:10;等等),并且也承认摩西仪文律法的有效性,因为那时适用于犹太人(见太23:3注释)。当然,耶稣就是一个犹太人。
但是基督在地上的传道自始至终都与犹太领袖们在人造律法和传统方面相冲突(见可7:2,3,8注释)。基督同时代的许多人显然已经把遵守这些人为的要求看得甚至比遵守摩西律法和十诫对虔诚更必要,基督对此采取的是坚决反对的立场(见可2:19注释)。对这些要求,哪怕是进行最粗略的检查,都会发现其中许多显然是荒谬的,然而法利赛人却严厉地教导说:藉着严格地遵守所有这些规条才能得救。一个虔诚的犹太人力求在生活中不断地避免仪文上的不洁,而他所做的努力完全徒劳无益,因为人在不经意间就会违背这些仪文洁净规条中的细微之处。这种靠行为称义的制度与因信称义有致命的冲突。
《米士拿》列出了39种安息日禁止劳作的基本的,或主要的类型(Shabbath
7.
2,《他勒目》之宋西诺版,第348,349页)。其中前11种是导致生产食粮或预备食粮的步骤:播种,耕作,收割,捆扎,打谷,扬场,挑选(把不适合作食物的与适合作食物的进行分类),碾磨,过筛,揉捏,以及烘烤。接下来的12种适用于准备衣服的类似步骤,从剪羊毛到实际地缝纫衣服。再后是7个步骤,有关用作食物的鹿肉或用作皮革的鹿皮的准备事项。其余列出的项目与写作、建筑、点火熄火、以及物品从一处到另一处的运输有关。
这些一般性规定被进一步详细地解释了。在这些主要的规定之外,还有数不清的关于遵守安息日的其它规定。可能最为人熟知的就是所谓的“安息日的路程”了,距离为2,000肘──略少于2/3英里(见本卷注释第50页)。在安息日照固定在墙上的镜子也被算为违反安息日(Shabbath149a,宋西诺版之《他勒目》,第759页),甚至连点亮一支蜡烛也算违反安息日。然而同样的规定却允许在安息日将鸡蛋卖给外邦人,并且允许外邦人被雇来点蜡烛或点火。吐痰在地上被算为违法的,唯恐小草的一个叶片因此被浇灌。在安息日带手帕是不可的,除非将它的一头缝在衣服上—在这种情况下,它在学术上就不再是一块手帕而是衣服的一部分了。关于一个人在安息日可以走的路程,类似的规定也可以避开它的限制,就是在所要走的路上沿途在适当的间隔藏好一部分食物。于是,在学术上,藏食物的地方就可以被认为是物主的另一个“家”了。因而从每一个这样的食物贮藏所都可以再走一个安息日的路程,到另一个类似的食物贮藏所。这只不过是在基督的时代曾被放在虔诚的犹太人身上的“难担的重担”(太23:4)中的几个而已。
藉着这种“蠓虫就滤出来骆驼倒吞下去“的事,法利赛人不断地利用人造律法的字句破坏上帝律法的精义。安息日起初原是给人类的一个机会,要人通过学习其创造主所造的事物来认识他,并反映他的爱和良善,反而却变成了一个提醒,使人想起法利赛人和文士们自私专断的品格。通过将上帝描画为一个暴君,就有效地误表了他的品格。
大自然表明了上帝的智慧、能力和慈爱,安息日起初被设立就是要使人注意这些的,免得人类变得那么专注于自己的活动以致忘记了那造他并不断地为他的幸福和安宁运用神能的一位。安息日的目的一旦了然于胸,现代有些基督徒在决定安息做什么合适不合适的问题时就容易解决了。凡是使我们更接近上帝,帮助我们更好的明白他对我们的旨意和对待我们的方法,并使我们更有效地在我们的生活中及促进他人的幸福和康乐中与他合作的事—都是真正遵守安息日(见赛58:13;可2:27,28注释)。
可2:25
耶稣对他们说:“经上记着大卫和跟从他的人缺乏饥饿之时所做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
【本会注释】
你们没有读过么。耶稣暗示在他们对圣经的学习中,他们错过了在他将要叙述的事件中暗含的教训。
他缺乏之时。属于圣所的神圣律法和事物,原是为人的好处规定的,在任何时候,要是这些规定与人最需要的最佳利益相冲突,它们就必须被置于从属的位置。
可2:26
他当亚比亚他作大祭司的时候,怎么进了上帝的殿,吃了陈设饼,又给跟从他的人吃。这饼除了祭司以外,人都不可吃。”
【本会注释】
上帝的殿。在这事发生的时候,这里所提到的殿还没有被建造。“上帝的殿”还只是由帐幕构成,那时是在挪伯。
亚比亚他。亚比亚他是亚希米勒的儿子,在这事发生时,他是有名无实的大祭司(见撒上21:1,6)。耶稣的话似乎暗示亚比亚他是他上了年纪的父亲的代理人,所以实际上至少在他父亲的一生中,并在其监管下,履行着大祭司的某些职能。当亚希米勒被杀时,亚比亚他逃到了大卫那里,随身带着神圣的以弗得──大祭司职责的象征(见撒上22:20)。在基督的时代,盛行着一个类似的情况,当时该亚法作大祭司,但是亚拿却被所有人都公认为是一种名誉退休的大祭司(见徒4:6;见路3:2注释)。
陈设饼。见出25:30注释。有关预备和使用“陈设饼”的详细规定将其分别为圣了。从圣所中的常设桌上取下的陈设饼,要被祭司在圣所的神圣区域内吃掉(见利24:5-8注释)。
人都不可吃。除了祭司,任何人都不可以吃这圣饼(见利24:9)。
可2:27
又对他们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
【本会注释】
安息日。见创2:1-3;出20:8-11注释。
为。直译是:“为了……的缘故”。
人。希腊文是anthrōpos,直译是:“一个人”,一个通称,包括男人、女人,和孩子们(见可6:44注释)。“人类”这个词更为准确地表现了anthrōpos这个词的意思。安息日是由一位慈爱的创造主为了人类的福利设立的。只有藉着最野蛮的滥用推理才会使人认为安息日在任何一个方面是与人“相悖”的(见西2:14注释)。
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上帝造人并不是因为他有一个安息日需要有人遵守。反之,一位全智的创造主知道他手所造的人需要道德和灵性成长以及品格发展的机会。人需要花时间把他的兴趣、追求投入到大自然及其启示中,研究上帝的旨意和他的品格。第七日安息日是上帝命定用来满足这个需要的。以任何方式篡改创造主关于何时并如何遵守这日的具体要求,都等同于否认上帝知道什么对他手所造的生物来说是最好的。
上帝规定了安息日应该是一个祝福,而不是一个重担,并且遵守安息日是要给人益处而不是给人伤害。安息日的设立是要增进人的幸福,而不是要给人造成艰难困苦。守安息日本质上并不在于谨小慎微地遵守某些仪式并戒绝某些事务;以这种观点考虑安息日就完全没有理解遵守安息日的真精神和目标,所从事的乃是追求基于行为的义。我们不做某些工作,不从事某些事务,不思考也不谈论某些话题,并不是因为我们想要藉此赢得上帝的恩宠。我们不做这些事为的是可以将我们的时间、我们的精力,以及我们的思想专注于其他事务,这些事务可以增进我们对上帝的理解、我们对他良善的感激,我们与他合作的能力,并使我们可以更有效地服侍他和我们同胞。只是或者主要是在消极的方面不做某些事根本就不是守安息日;只有当实践守安息日的积极方面时,我们才可以盼望从遵守安息日得到一位智慧慈爱的创造主所规定的益处。见赛58:13注释。
与谨小慎微地遵守安息日相称的拉比们的大批要求,乃是基于在上帝看来安息日比人更重要这种观念。明显地,依照这些对神圣律法的盲目解释,得出的结论是:人是为安息日设立的了──为机械地守安息日造的。藉着严格地、无意义地区分在那日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拉比们使安息日成了一件荒唐事(见24注释)。他们强调遵守安息日的消极方面──克制不做某些事。把宗教的形式说成了实质。
可2:28
所以,人子也是安息日的主。”
【本会注释】
所以。在指出安息日的用途之后(27节),基督把人们的注意力指向了安息日的设立者,并因而指向了他自己有权决定如何最好地实现安息日的用途。
人子。见太1:1;可2:20注释;见约壹的附注。
主。救主自己有权决定在那日做什么是合适的;因此,法利赛人越权了(见24节)。教会没有权利给安息日加上压制性的限制──就像犹太人所做的那样──或者企图将其神圣性从一天转移到另一天。这两种做法都是那恶者设计用来引诱人们远离遵守安息日的真精神的。人没有权利篡改上帝拣选的这日,无论他是法利赛人还是基督教的神职人员。
也。或:“就是”。在马太的记述中,更加清楚地呈现出了基督摆在吹毛求疵的法利赛人面前的完整的推理线路,如下:(1)人的需要比仪式的要求或人的传统更重要(见太12:3,4)。(2)做与圣殿的崇祀有关的工作适合于安息日的要求(见5节)。(3)基督比殿(见6节)或安息日(见8节)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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