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天国的定律(可10:3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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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根据:太20:20-28; 可10:32-45; 路18:31-34)

01  逾越节近了,耶稣又上耶路撒冷去,内心蕴育着与天父的意志完全一致的平安,奔向祭祀之地的步履热切而奔放。但门徒的心中却怀有神秘、疑虑和惧怕之感。救主“在前头走,门徒就希奇,跟从的人也害怕。”

02  基督再把十二个门徒叫过来,以从未有过的肯定口气向他们说明他的被卖和受难。他“说:‘看哪!我们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写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他将要被交给外邦人。他们要戏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脸上,并要鞭打他,杀害他,第三日他要复活。’这些事门徒一样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隐藏的,他们不晓得所说的是什么。”

03  门徒不是新近到处宣传“天国近了”吗?基督自己岂不是应许过许多人将要在天国里与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一同坐席吗?他岂没有应许凡为他撇下所有的,必要在今生得百倍,并在天国里有份吗?他岂不是特别应许十二门徒在他国中有崇高的地位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吗?而且就是到现在,他还说先知书中所写一切有关他的事都必成就。众先知岂不是预言过弥赛亚作王的荣耀吗?门徒心中既充满他这些思想,所以对他所说被卖、受逼迫和受苦的话就模糊不清了。他们相信无论有什么难处发生,他不久总是要立国的。

04  西庇太的儿子约翰是首先跟从耶稣的两个门徒之一。他和他哥哥雅各是属于第一批撇下一切为主服务的人。他们曾欢欢喜喜地撇下家庭和朋友与救主同行,他们曾和他一起行走,一起谈话。无论是在家里的密室或在公共的集会上,他们都与他同在。他曾安抚他们的惧怕,拯救他们脱离危险,解除他们的痛苦,安慰他们的忧伤,并耐心而温慈地教训他们,直到他们的心与他连在一起。由于爱的热情,他们希望在他的国里与他最为亲近。约翰利用每个机会坐在救主旁边,雅各也希望与他有同样密切的关系。

05  他们的母亲也是跟从基督的,她曾慷慨地以财物供养他。出于母亲对儿子的爱心和期望,她希望他们在基督所设立的新国度里得到最尊荣的地位。因此她鼓励他们向基督提出请求。

06  于是母亲和她的两个儿子一同来见耶稣,求他允准他们心中的要求。

07  耶稣问他们说:“要我给你们作什么?”

08  母亲回答说:“愿你叫我这两个儿子在你国里,一个坐在你右边,一个坐在你左边。”

09  耶稣很温慈地包容了他们,没有因他们追求比其他门徒更优越的地位而指责他们的自私。他洞察他们的心意,知道他们深深依恋着他。他们的爱虽被属世的意念所玷污,但在本质上超过人类普通的感情。这爱是从基督自己救赎之爱的泉源涌流出来的。他不忍指责他们,却要使他们的爱更加深厚、更加纯洁起来。他说:“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雅各和约翰听了这话就想起基督先前所说,自己将要受苦的奥妙难测的话,然而他们还是自信地回答说:“我们能。”他们认为分担一切将要临到主身上的事,来证明他们的忠心,是无上的光荣。

10  耶稣说:“我所喝的杯,你们也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也要受。”摆在他面前的是十字架而不是王位,左右两边陪着他的将是两个犯人。雅各和约翰的确是要与他们的夫子同受苦难的,一个是门徒中最先被刀所杀,一个是门徒中忍受辛苦、凌辱和逼迫时间最长的一位。

11  他接着说:“只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我父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在上帝的国中,地位不是由偏爱得来的,不是赚得来的,也不是任意给谁就给谁的,乃是人品格的结果。冠冕和宝座是人达到某种程度的标志,是藉着我们主耶稣基督攻克己身的记号。

12  过了许久,当约翰对基督深表同情,与他同受苦难时,主就向他指明他国里与他挨近的条件。基督说:“得胜的,我要赐他在我宝座上与我同坐,就如我得了胜,在我父的宝座上与他同坐一般。”“得胜的,我要叫他在我上帝的殿中作柱子,他也必不再从那里出去。我又要将我上帝的名,……并我的新名,都写在他上面。”(启3:21,12)使徒保罗如此说:“我现在被浇奠,我离世的时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经打过了,当跑的路我已经跑尽了,所信的道我已经守住了,从此以后,有公义的冠冕为我存留,就是按着公义审判的主到了那日要赐给我的。”(提后4:6-8)

13  将来地位最接近基督的,必是在世上受他牺牲之爱感化最深的人。“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林前13:4,5)这爱能激励门徒,正如激励我们的主一样,使他们为拯救世人而舍弃一切。为拯救世人而生活、工作、牺牲,以至于死。这种精神在保罗的一生中也显明了。他说:“因我活着就是基督,”因他的生活已经在世人面前表现了基督,“我死了就有益处”基督的益处。因他的死必显明基督恩典的能力,并吸引众人到他面前。他说:“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身上照常显大。”(腓1:21,20)

14  当十个门徒听见雅各和约翰的要求时,心中大为不悦。天国里最高的地位正是每个人自己所要追求的。他们恼怒两个门徒,因他们占取了明显的优势。

15  门徒中看来又要引起谁将为大的争论了,于是耶稣把这些愤愤不平的门徒叫来,对他们说:“你们知道,外邦人有尊为君王的,治理他们,有大臣操权管束他们。只是在你们中间,不是这样。”

16  在属世的诸多王国里,地位总意味着自我尊大。人民似乎是为统治阶级的利益而生存的。势力、财富、教育是领导人物为自己的利益用以控制民众的手段。上等阶级意味着思想、决断、享受和统治,下等阶级的天职便是服从和服务。当时的宗教像其它事务一样,也是与权柄分不开的。民众要遵照上级的指示实行宗教的义务。至于各人应享的人权,就是思想的独立和行动的自由,那是完全被否定了的。

17  基督要在完全不同的原则上建立他的国。他呼召人,不是要向别人作威作福,而是要服侍人。强壮的要体谅软弱的。有势力、地位、才干和学问的人,有更大的责任为同胞服务。即使是基督门徒中最卑微的一个,圣经也对他说:“凡事都是为你们。”(林后4:15)

18  “正如人子来,不是要受人的服侍,乃是要服侍人,并且要舍命,作多人的赎价。”基督在门徒中总是在照料具体事务,背负重担。他与他们同甘苦,为他们虚心克己。他总是走在他们前面去铺平更困难的道路。过不久他还要舍去生命,完成在地上的工作。基督所实行的原则必须作为他的身体教会的每一肢体的行动准则。救恩的计划和基础就是爱。故在基督的国中,凡能效法他榜样并作他羊群牧者的人,才是最大的。

19  保罗的话说明了基督徒生活真正的尊严:“我虽是自由的,无人辖管,然而我甘心作了众人的仆人”。“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林前9:19;10:33)

20  在信仰问题上,心灵必须是不受任何约束的。任何人都无权控制别人的心志,为别人作决断,或指定他的本分。上帝给每个人有思想的自由,随自己所确信的去作。“我们各人必要将自己的事,在上帝面前说明。”(罗14:12)任何人也无权把自己的个性消融在别人的个性里。在一切事上,凡是有关原则性的问题,“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罗14:5)。在基督的国里没有擅作威福,强迫人的事。就是天使到世上来,也不是要管辖人、勉强人尊敬他们,乃是作怜悯的使者与人合作,将人类提高。

21  救主所爱的门徒把他教训的原则,连他辞句中的神圣美旨都牢记在心。约翰到晚年对教会所作见证的大旨就是:“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约壹3:11,16)

22  这就是弥漫于初期教会中的精神。圣灵降下之后,“那许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没有一人说,他的东西有一样是自己的。”“内中也没有一个缺乏的。”“使徒大有能力,见证主耶稣复活,众人也都蒙大恩。”(徒4:32,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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