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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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注释】
1 基督在一个外邦人百夫长的身上发现了在犹太人中都没有找到的信心: 10 未到他家,而治好了他的仆人: 11 在拿因使一个寡妇的儿子复活: 19 用他的神迹回答约翰打发来的人: 24 向众人证明他对约翰的态度: 30 抨击犹太人,他们既不满意约翰的方式,也不满意耶稣的方式: 36 因着抹大拉的马利亚表明,他是罪人的朋友,不是让他们继续留在罪中,而是藉着他们的信心和悔改而赦免他们。

治好百夫长的仆人
路7:1 耶稣对百姓讲完了这一切的话,就进了迦百农。
【本会注释】
  百夫长的仆人,路7:1-10=太8:5-13。主要的注释:路加福音。见加利利中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主耶稣的神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213页。在山上讲道之后的第1-10节所记之事件与前者在时间顺序上非常接近(见对太8:2的注释),很可能就发生在同一天。路7:1节提供了两件事情的转换,从山上讲道到百夫长的仆人被医好。关于路加福音中其他顺序转换的例子见路4:30,37,44;5:11,16,26;6:11节;等等。现在可能是公元29年的夏末(见《福山》第二册第三章;见对太5:1的注释),当天的时间可能是临近傍晚的时候。
  这一切的话。特别是指山上的教训(路6:20-49;参太7:28)。
  对百姓。或,“在耳中”,即,“在倾听中”。“听众”是指一群“倾听的人”。
  进了迦百农。就像上下文所暗示的那样,进了迦百农这显然是在耶稣山上讲道回来时发生的(见《历》第三十二章)。关于迦百农作为加利利传道的中心,见太4:13的注释。似乎是长老们的代表带着百夫长的请求在耶稣返回城里的时候来迎见他。
  太8:5-13节平行的叙述看起来和这里有些不同,但通过对比,两种叙述显然并无矛盾之处,这两种叙述只不过是同一事件的不同版本而已。两种叙述的对话部分几乎是一致的,不同之处主要发生在叙事部分。两个叙述关注的焦点都是那百夫长──一个外邦人──的巨大信心(见对路7:9的注释)。而这个神迹的不同寻常在于,那得益的仆人在他被医治的时候并不在基督面前。
路7:2 有一个百夫长所宝贵的仆人害病,快要死了。
【本会注释】
  百夫长……的。希腊文hekatontarchos,意思是“一百[人]的指挥官”;即,罗马军队中称为一百人一队的队长。百人队中士兵的数量从五十到一百不等。这个百夫长可能管理着一队罗马士兵,为加利利的分封王希律安提帕提供治安维护。正如叙述过程中所显明的(见对第5,6,9节的注释),这个百夫长并不是一个归依犹太教信仰的人。所有新约中提到的百夫长似乎都是品格值得赞赏的人(可15:39,44,45;路23:47;徒10:22;22:26;23:17,23,24;24:23;27:43)。“有一个”这个词指的是百夫长,而不是那仆人。
  仆人。希腊文词语doulos,直译是,“一个奴隶”,或“一个受限制的仆人”。
  所宝贵。希腊文entimos,“受尊敬的”,“被尊敬的”,或“受称赞的”。在路14:8节中entimos被翻译为“尊贵的”,在腓2:29节中是,“尊重”,在彼前2:4,6节中翻译为,“所宝贵的”。Entimos出现在古代蒲纸文献中指长期杰出服务的士兵。百夫长如此重看这位“仆人”无疑是因为他提供了很宝贵的服务。这个术语本身或许暗示着个人的感情或许没有暗示,但在这个情况中,那百夫长“亲切地挂念着”他的仆人(《历》第三十二章)。
  害病。见对太4:24的注释。普通的瘫痪(麻痹)病一般不会像“甚是痛苦”(太8:6)这些字所描述的那样疼痛,因此有人认为那仆人的急性疼痛和瘫痪可能伴随着某种类似于风湿性发烧的疾病。
  快要死了。即,“将要死了”。
路7:3 百夫长风闻耶稣的事,就托犹太人的几个长老去求耶稣来救他的仆人。
【本会注释】
  百夫长风闻。百夫长对耶稣的了解仅限于传到他耳中的有关救主伟大事迹的报告。他在此之前从未见过耶稣(《历》第三十二章)。
  几个长老。这些人或者是城中的首席(处于领导地位的)市民,或者是当地会堂的堂务长老(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6页),或者他们这两方面都是。因为百夫长的友善(见第5节),尽管他不是犹太人,是一个外邦人,但几个“长老”还是特别为他说了些好话。百夫长完全了解犹太人对外邦人的常见态度(见对太7:6的注释),因此他不确定如果他直接去求耶稣会有什么样的结果。或许他曾经与个别犹太人领袖有过不愉快的经历,他担心遭到拒绝。另外,按照典型的东方习俗,正确的程序是要通过中间人进行安排,这个人是为双方一旦有一方遭到拒绝进行斡旋的。这些长老可能就是耶稣在迦百农时所去会堂的“长老”(见对路4:16的注释)。
  马太和路加的叙述最明显的不同就在于此。路加记述说百夫长打发了两组受托人──“长老”(第3节)和“朋友”(第6节)──而马太却一个也没提到。马太只提到百夫长本人去见耶稣(太8:5)。可能是马太,他心里想着受托人实际也是为百夫长说话,为了缩减他的叙述,就将受托人代表百夫长说的话以百夫长本人的口吻呈现出来。今天,就像古代一样,通常说一个有地位的人做什么事,而实际上具体的工作都是由他的下属来完成的。比如说,彼拉多鞭打耶稣(约19:1)。但鞭刑实际上是彼拉多的下属照他的命令实施的。很明显,那两组受托人,“长老”和“朋友”,接近了耶稣,但耶稣显然要继续赶往百夫长的家里,因此百夫长就亲自出来了,当他见到耶稣的时候,他实际是重复了他派出的那两组人──“长老”和“朋友”──所说的话。此外,路加有特别的原因要提到以色列领袖对耶稣任何友善的举动(见本章末尾的附注)。见对路5:2的注释。
  求。或,“求”,“要求”。
  救。希腊文diasōzo,“确实治愈”,“拯救”。百夫长想让耶稣确实治愈他忠心的仆人。
路7:4 他们到了耶稣那里,就切切的求他说:“你给他行这事是他所配得的;
【本会注释】
  求。希腊文词语parakaleō,这个词比第3节中的“求”语气要更重一些,后者的意思仅仅是“求”或“要求”(见对第3节的注释)。
  切切地。希腊文spoudaiōs,“真诚地”,或“恳切地”。这是“恒切”(见罗12:12)这个词从前所传递出的意思之一。情况紧急,因为那人“快要死了”,时间已经不多了。
  是……配得的。在百夫长自己的眼中他是不配得的(第6,7节)。然而在“长老们”的眼中他却是“配得的”(第4节)。意识到自己的不配就是最高职位的荐信。但对百夫长来说,这种在耶稣面前对自己地位的评价似乎不只是谦卑了。尽管百夫长相信真神上帝,但他尚不是一个完全归依的人,因此在犹太人眼中他仍旧是一个异教徒,是没有资格参加宗教侍奉的(见对第2,5节的注释)。百夫长在上帝面前存着一颗真正谦卑的心,或许他同时也意识到自己在犹太人眼中的地位,因此就想避免因为要求耶稣进入一个外邦人的家而使他尴尬。这会使一个虔诚的犹太人感到厌恶并显然会使他在礼节上不洁净(见约18:28)。罗马官员通过直接的命令传召一个犹太人,他就必须服从,因为拒绝会被当作对合法政权的抵抗。很明显,那敬虔而又谦卑的百夫长试图豁免耶稣的这种义务,且尽力避免为难他。那百夫长的谦卑是真实而又实际的(见对路7:6的注释)。
  你给他行这事。原文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证明这里作“你[耶稣]该行这事”。
路7:5 因为他爱我们的百姓,给我们建造会堂。”
【本会注释】
  他爱我们的百姓。并且,根据这件事,他在众长老眼中是“配得的”(见对第4节的注释)。看起来那百夫长最有可能是一个“门口的归依者”,即,相信真神上帝和犹太人信仰的信条,但是还没有接受割礼──立约的记号(见对创17:10,11的注释),也没有实行犹太人宗教的仪文礼节。据说公元1世纪整个罗马帝国有数不清的外邦人成为了“门口的归依者”。他们学着喜爱并尊重犹太人信仰中相对纯洁的崇拜并坚信这其中优秀的东西都是他们自己的。许多这样的归依者后来变成了“羽翼完全丰满”的犹太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2页)。
  会堂。直译是,“那座会堂”;可能就是这些受托人侍奉、作“长老”的会堂。这也可能是耶稣在迦百农通常会去的那座会堂,那也是他在迦百农开始传道的地方。代词“他”是被强调的,可能那百夫长是自己出资建造这座会堂。根据一块公元2世纪的碑刻,埃及有一个异教的官员帮助犹太人在阿斯里比斯瑞比建造了一座会堂。其他类似的例子也有记载。
路7:6 耶稣就和他们同去。离那家不远,百夫长托几个朋友去见耶稣,对他说:“主啊!不要劳动;因你到我舍下,我不敢当。
【本会注释】
  去。根据希腊文,“正继续前往”。正如叙述显明的那样,耶稣并没有和他们一同去百夫长的家里(见路7:7;参太8:5)。
  几个朋友。这第二组受托人可能是由罗马人组成,或许是那百夫长私人的朋友。很明显,尽管那百夫长托人带话给耶稣表明了他的不配,但耶稣还是继续前往他的家,因为最后百夫长亲自出来了(《历》第三十二章)。考虑到第二组受托人中途见到耶稣时耶稣已经“离那家不远”,并且在那之后耶稣又前行了一段距离,等到百夫长亲自出来见耶稣时他离他家必定是非常近了。
  我不敢当。见对第4节的注释。尽管百夫长声明他是不配的,但耶稣稍后提到他说,“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第9节)。这个所谓异教徒的信心使他在上天的眼中比耶稣的任何同胞都更有价值。我们发现,耶稣与那些意见常常完全不一致的犹太人领袖同时称赞一个外邦人,说明这个外邦人的影响确不简单。毫无疑问的是,他们这样做的理由各不相同;“长老”们赞扬百夫长的工作;耶稣赞赏他的信心。或许这里暗示着一条真理,即,当信心和工作在一个人的生活中结合起来时,他就会同时受到上帝和人双方面的褒奖。很少有被朋友和敌人、被有不同思想背景的人一同尊重的领袖。很少有被他所有的学生尊重的老师,这其中有他不得不给低分的,也有他给高分的。也很少有被他全部的听众喜欢的本堂牧师。
  舍下。希腊文词语stegē,“一个覆盖物”。
路7:7 我也自以为不配去见你,只要你说一句话,我的仆人就必好了。
【本会注释】
  配。见对第4,6节的注释。那百夫长错误地理解了耶稣对外邦人的态度(见对第4节的注释),再加上他的谨慎和犹豫,这导致他不能想象耶稣对他还会有善意,即便现在他就要亲自到耶稣面前了。然而,他还是来到了耶稣面前,第7,8节显明了他亲自向主所说的话(见《历》第三十二章)。
  一句话。百夫长认为,关于他仆人的病,只要耶稣一句话,其结果就足以超过他所求的。这正标志着他信心的程度。他不像一年前迦百农的大臣,这个百夫长没有要求甚至没有期望“神迹奇事”来加强他对耶稣能力的信心(见对约4:48的注释)。
  就必好了。就像那个麻风病人的巨大信心导使他呼喊,“主(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了”(太8:2)一样,这位百夫长似乎也意识到了耶稣的愿意(肯)是他仆人从病痛中得释放的唯一希望。
路7:8 因为我在人的权下,也有兵在我以下,对这个说:‘去!’他就去;对那个说:‘来!’他就来;对我的仆人说:‘你作这事!’他就去做。”
【本会注释】
  我。百夫长从他所听说的意识到耶稣代表了上天的权威和能力,同样的,他自己,一个军队的官员,代表了罗马的权威和能力。
  有兵在我以下。就像百夫长是罗马政府的代表要顺从它的命令一样,在他以下的兵丁也要承认他的权威并顺从他。他知道如何接受、如何发出命令并保证这些命令被执行。一句出自他上级的话确保了他的顺从,同样,一句出自他的话也确保了他下属的顺从。那百夫长已经认识到真神上帝是天地的主宰,同样,现在他也认识到耶稣是上帝的代表。很显然,百夫长清楚一年前大臣的儿子得医治的事(见约4:46-53),他也一定听说过耶稣自从将迦百农作为他加利利传道的中心后所行的许多神迹。就像在那大臣儿子的事上(约4:50),耶稣的一句话就足够了,痊愈随之而来。然而,想到那些麻风病人的事,百夫长心里并不确定耶稣是否愿意回应他的要求(见对可1:40的注释)。麻风病人因为他们的疾病而被赶出社会。同样,百夫长可能也在想因为自己的种族他或许不会被犹太人在社交上所接受。
路7:9 耶稣听见这话,就希奇他,转身对跟随的众人说:“我告诉你们,这么大的信心,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没有遇见过。”
【本会注释】
  希奇。希腊文thaumazō,“感到惊奇”,或“感到奇怪”。百夫长关于耶稣一句话就足够的信心就其本身来讲是很不寻常的。他从未见过耶稣,也未曾与他交谈,这样一个事实就更使他的信心显得引人注目了,特别是考虑到犹太人甚至耶稣自己门徒信心的迟钝(太6:30;8:26;16:8;见可4:40;路8:25;12:28;17:6)。从犹太人公开的立场来看,他是一个外邦人,这使他的信心显得伟大,几乎超出了信心的范畴。一年之后耶稣称赞那叙利亚腓尼基妇人的伟大信心(见太15:28),她同样也是一个外邦人(参路4:24-27)。
  跟随的众人。他们最有可能是那同一天在山上听耶稣讲道的人(见太8:1;路7:1的注释)。如果是,这个神迹就是要坚定耶稣所讲的话并在众人心上留下一个生动的印象。
  这么大的信心。见对第8节的注释。百夫长的伟大信心是这段叙述的高潮。基督对他的赞赏可以看作他完全转变的一个暗示,这种转变无论是当时的还是发生在后来的。基督“没有遇见过”这么大的信心,这个事实暗示了先前的传道已有相当长的时期(见对第1节的注释)。
  在以色列中……没有。或,“就是在以色列中……没有”。路加这里遗漏了记载在太8:11,12节中基督关于大批外邦人进天国的评论,但他在别处记述了一段类似的话(路13:28,29)。保罗后来以类似的方法表达了同样的真理(见罗9:7,8;11:15,17,25)。两次应外邦人要求所行之医病的神迹,一次是这里,另一次是那叙利亚腓尼基的妇人(太15:21-28),值得注意的是,这两次神迹不仅是对他们“(伟)大的信心”的报赏,同时,它们发生的地点相隔非常远。因此与外邦人的接触非常少。或许这是对门徒所持偏见的一种迁就。在全世界福音工作的预备中,耶稣有必要显示出外邦人拥有分享他来所要建立国度之福分的资格,但主走出去与外邦人作不必要的社交而激动犹太人敏感的心就没有必要了。他所做的之外再多做一点就有可能激起犹太人的偏见而阻碍他的使命。一个人为别人的灵魂传道,尽管他自己没有偏见,但他不得不考虑别人的偏见。
路7:10 那托来的人回到百夫长家里,看见仆人已经好了。
【本会注释】
  那托来的人。可能包括“长老”和“朋友”,至少包括后者。他们没有走多远(见对第6节的注释)就能立即证明那神迹了。
  好了。来自于希腊文hugiainō,“健康了”,一个常用的医学术语(参路5:31;约叁第2节)。

使寡妇的儿子复活
路7:11 过了不多时(有古卷作:次日),耶稣往一座城去,这城名叫拿因,他的门徒和极多的人与他同行。
【本会注释】
  过了不多时。[拿因城寡妇的儿子,路7:11-17。见加利利中期的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主耶稣的神迹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8-213页。]原文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在这里是作“次日”还是作“过了不多时”存在分歧。大多数现代学者认为前者比较符合路加常用的写作风格。
  耶稣往……去。这里开始了第二次伟大的加利利传道旅程,可能是在公元29年的早秋时节(见对太4:12;5:1;可1:39的注释)。第二次的巡游是由耶稣在加利利的传道中心迦百农开始的(见对太4:13的注释),至多在拣选十二门徒和发表山上讲道之后不久的时候(见对太5:1;路7:1的注释)。第一次巡游是在同年的夏天完成的(见对太4:23;可1:39;2:1;路4:16的注释)。
  耶稣刚刚藉着指定十二门徒开启了神圣恩典的国度(见对太5:1的注释)并在山上讲道中宣明了这国度的基本法律和目的,现在基督开始了他加利利的第二次巡游,要用教训和实例来显明他的国度以及人类福分的范围的本质。
  就像第一次巡游一样(见对可1:39,40的注释),很明显,第二次旅程中也只有比较重要和使人印象深刻的事件才会被福音书的作者记录下来(参约20:30,31;21:25)。拿因是这次巡游中第一个提到的村庄(见下面对“拿因”的注释),尽管耶稣沿途也可能在其他的村庄教导并照顾人们的需要。我们不清楚他的路线是直的还是较为迂曲,但看起来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是否有“极多”的人在路上陪同耶稣一起到了拿因城外情况不明。
  拿因神迹之后就到了耶稣沿加利利湖西岸传道的那日,在此过程中基督说了些比喻,记载在太第13章中。那晚,当基督和门徒过湖的时候,风暴刮起(见对太8:23-27的注释),接下来的清晨遇见了格拉森的疯子(见对可5:1-20的注释)。当天晚些时候,耶稣返回迦百农参加马太家举行的筵席(可2:15-17;见《历》第三十六章),使那摸他衣裳边的女人得痊愈并让睚鲁的女儿复活(见对可5:21-43的注释)。这样,耶稣在他的第二次巡游中展现了他胜过死亡,自然因素,和邪灵的能力;并在一系列的比喻中给出了天国的原则及其在人间的运用。在这次行程中十二门徒作为耶稣的助手获得了传扬福音工作的宝贵训练,这种训练在不久之后他们的第三次传道巡游中就投入了实践。
  拿因。无论是在圣经还是在世俗(属世)的作品中这座城镇只在这里出现过,它一般被认为就是现在的Nein,坐落在一座山的北坡上,这座山俯瞰着北部广阔的发斯德伦平原。Nein位于古迦百农遗址西南约40公里处,西北距拿撒勒约8公里。整个村庄只有东边一条陡峭多石的道路与外界相通(见《历》第三十二章)。正对着村庄的东边是一片至今仍在使用的从岩石中开凿出来的墓穴。
路7:12 将近城门,有一个死人被抬出来。这人是他母亲独生的儿子;他母亲又是寡妇。有城里的许多人同着寡妇送殡。
【本会注释】
  将近城门。当地的公墓在拿因城外东边约八百米处,唯一一条通向外界道路(见对第11节的注释)的旁边。从岩石中凿出来的墓穴依然立在路边,村庄往东十分钟的路程。这里标志着福音书叙述中的第一次──生命之主与死亡面对面并且胜过了它。
  独生的。希腊文词语monogenēs,“唯一的”,或“这类中只有一个的”(见对约1:14的注释)。
  寡妇。她是个寡妇,死者又是她唯一的儿子,这使当时的情形显得异常凄凉。
  城里的许多人。这个寡妇的悲惨遭遇显然触动了村子里面人们的心,很多人都陪着她一同前往下葬的地点。他们的同情和那伟大赐生命者的同情碰到了一起。
路7:13 主看见那寡妇,就怜悯她,对她说:“不要哭!”
【本会注释】
  主。福音书的作者相对来说较少称耶稣为“主”,这里是其中的一次。
  怜悯。耶稣的爱与怜悯经常被提到作为他施行神迹的动机(见太14:14;15:32;20:34;可1:41;8:2;等等)。这个寡妇没有发出请求,据我们所知,没有祈求从她的心中升起。但耶稣出于他对人类痛苦的怜悯答应了那未发出的祷告,就像他今日经常为我们做的一样。
  不要哭。或,“停止哭泣”。这个寡妇有足够的理由伤心难过。但耶稣马上要给她最大的喜乐,所以现在她并不应该继续哭泣,除非她的眼泪是高兴的眼泪。同样地,在使拉撒路复活之前,耶稣在施行赐生命的神迹之前想要唤醒人们的希望和信任(见约11:23-27节)。
路7:14 于是进前按着杠,抬的人就站住了。耶稣说:“少年人,我吩咐你,起来!”
【本会注释】
  按着杠。送葬的行列由棺架引领,这是个没有覆盖物的棺材,尸体缠裹着亚麻布躺在上面(见《历》第三十二章)。在圣经时代,这样一个“棺架”是由柳条编成的(见对可6:43的注释)。耶稣碰触棺材是要抬棺者停下的一个信号。根据摩西的律法,不论以任何方式接触死尸,甚至像这样摸了棺材,都要在仪礼上污秽七天(见对民19:11的注释)。但对于耶稣来说,他既不知道罪恶,也不知道污秽,他是生命的源头,他与死亡接触并不能被污秽。
  我吩咐你。在希腊文中,“你”是被强调的:“我吩咐你,起来!”对于母亲,耶稣只是说,“不要哭”。他之所以有权禁止她哭泣是因为他有能力斥责导致她哭泣的原因──死亡。
路7:15 那死人就坐起,并且说话。耶稣便把他交给他母亲。
【本会注释】
  交。直译是,“给”。因为死亡,那为寡妇的母亲失去了自己的儿子,她没有办法再将他唤醒。现在,赐生命者来到,将她的儿子还给她。将这里和那患癫痫病孩子的复原,以及被交还给他的父亲作一比较(路9:42)。
路7:16 众人都惊奇,归荣耀与上帝,说:“有大先知在我们中间兴起来了!”又说:“上帝眷顾了他的百姓!”
【本会注释】
  众人都惊奇。或,“惧怕抓住每个人”。
  归荣耀与上帝。根据希腊文,他们不停地赞美上帝。当百姓从恐惧中回过神来之后接下来的就是归荣耀与上帝。
  大先知。这次经历无疑使他们想起了古老时代的一些类似事件。这是无可争议的神能之证据;百姓于是得出结论,这神能得以施展的人类媒介一定是位“先知”。另外,比较申18:15节有关弥赛亚的应许,以及犹太人对约翰(见约1:21)以及后来对耶稣的反应(见约6:14;参约4:19;7:40)。
  每一位失去亲人而忧伤痛哭的基督徒,都能在耶稣为拿因寡妇儿子所表达的同情中找到安慰(见对第13节的注释),而且他们真的可以找到安慰,因为那同一位耶稣今天仍然“在棺材旁边看顾着每一个伤心痛哭的人”(《历》第三十二章)。他手里拿着死亡和阴间的钥匙(启1:18),终有一天要打碎捆绑他所爱之人的锁链,将他们从人类大敌的魔爪中释放,使他们得到永远的自由(见林前15:26;提后1:10)。
路7:17 他这事的风声就传遍了犹太和周围地方。
【本会注释】
  风声。这里作“消息”,或“报告”更好一些。这里所发生之事的消息迅速传遍了周围的地区。
  犹太。路加用这个术语指整个巴勒斯坦,包括加利利和比哩亚以及我们通常所称为犹太的地方(见对路1:5的注释)。

施洗约翰差人问主
路7:18 约翰的门徒把这些事都告诉约翰。
【本会注释】
  约翰的门徒。[约翰门徒的询问,路7:18-23=太11:2-6。主要的注释:路加福音。见加利利中期的传道。]约翰的门徒在困惑中将一切有关耶稣所行奇事的“风声”或“报告”都告诉了他。本段叙述出现在这里暗示着正是拿因年轻人复活的消息促使约翰打发他的两个门徒带着问题去见耶稣(见第19节)。到此时为止,约翰入狱大约已经六个月了,并且在死之前他还要在牢狱里待上六个月(见对太4:12;路3:19,20的注释)。
路7:19 他便叫了两个门徒来,打发他们到主那里去,说:“那将要来的是你吗?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
【本会注释】
  两个门徒。直译是,“他门徒中特定的两个”。关于耶稣弥赛亚身份的问题不是起自约翰,而是起自他的门徒(见《历》第二十二章),约翰也很苦恼,他因这些人怀疑他自己的见证──即,耶稣的确是那应许的一位──而苦恼,(见《历》第二十二章)。如果施洗者自己的门徒都怀疑他的信息,还能指望谁相信呢?同时,约翰还有一些不明白的事,比如说弥赛亚国度真实的性质,为什么耶稣对于自己的被囚袖手旁观。但尽管有这些问题困扰着他,约翰却从没有怀疑过耶稣确实是基督(见《历》第二十二章;参第24节)。失望和焦虑困扰着这个独自被囚禁之人的灵魂,但他从不和自己的门徒讨论这些使他困惑的问题。
  打发他们到主那里去。约翰派出两个门徒去见耶稣是希望他们通过与耶稣面对面交谈加强他们的信心,并且还可以带回鼓励信心的话坚固其他的门徒,还有就是希望他们得到关于他自己想法的个人信息。如果约翰被囚禁在死海东岸的马基努地牢里(见对路3:20的注释),他的两个门徒可能是沿着约旦河谷中的道路前进,一旦到了加利利境内就可以很容易打听耶稣当时在哪了。他们每个方向必须至少走75英里,每条路大约得花三天的时间。算上他们与耶稣在一起的日子,这意味着他们至少走了一个星期或者更多,因为显然他们不会在安息日旅行。
  是你吗。在希腊文中“你”这个词是被强调的。
  那将要来的。希腊文短语ho erchomenos,经常被用作一个有关弥赛亚的表达,可能是源自诗118:26节(另见太3:11;21:9;可11:9;路19:38;见对约6:14;11:27的注释)。Ho erchomenos也用于表示基督的第二次来临(见太23:39;路13:35;来10:37;启1:4,8)。
  上帝允许困惑的时辰临到他最宝贵、最值得信任的仆人是要增强他们对他的信心和依靠。有时,为了他们品格的发展或上帝在地上事业的益处,他允许他们经历一些似乎暗示着他已将他们忘记的事情。耶稣挂在十字架上时就是这种情况(见太27:46;《历》第七十八章)。约伯也是这样(见伯1:21;13:15)。甚至施洗约翰的前辈(见对玛4:5;太17:10的注释)以利亚都有过他自己失望的时候(见王上19:4)。考虑到这些,约翰在牢狱中这将近一年的时期就很容易理解了,在上帝的怜悯和权能中,允许这样的事发生是要鼓励将来各个时代中无数必须殉道的人(见《历》第二十二章)。上帝知道约翰的信心不会失败(见林前10:13)就鼓励他要忍耐。即便被囚抑或受死,约翰都忠贞到底,他站立像“点着的明灯”(约5:35),他的坚强和忍耐照亮了历世历代为耶稣殉身的人。
  我们必须探讨一下约翰为何能说,“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他为何能接受监牢孤独的时光而不发怨言,并最终甘愿死在希律的手里。秘密就在于“神圣之爱的触摸已经改变了他”(《历》第十八章),他的心是真诚的。在某种程度上,他和他同时代的人一样,误解了基督之国的真义(《历》第二十二章),尽管如此,他仍愿意忠实于自己的使命。即便耶稣的门徒,在他复活之后,还想他马上要在地上建立他荣耀的王国(徒1:6;参太24:3)。基督告诉法利赛人,“上帝的国来到不是眼所能见的……因为上帝的国就在你们心里”(路17:20,21)。因对圣经预言的误解而出现的困惑是何等的多啊!门徒正是因为不顾他们的主再三发出的教训,正是因为他们自己先入为主的错误观念,才使得基督的死和埋葬对于他们来说成了极惨痛的经历(《历》第四十五、八十、八十三章)。他们的经历也是我们的教训,今天我们必须全力学习圣灵指示我们的关于前头危机的信息(《善》第三十七章;《传证》原文第116页)。
  别人。耶稣的所言所行──他的讲道和神迹──并不是约翰所完全期待的。耶稣似乎满足于在他身边聚集一群门徒周游四方教导并医治百姓(见《历》第二十二章)。约翰被自己的疑虑所折磨,他不确定耶稣是否就是弥赛亚,因为他不赞同当时所流行的关于弥赛亚是什么样、当他来的时候他会做什么的流行观念。约翰的问题重述出来应该是:“你是我们所期待的那一类型的弥赛亚吗?”
路7:20 那两个人来到耶稣那里,说:“施洗的约翰打发我们来问你:‘那将要来的是你吗?还是我们等候别人呢?’”
【本会注释】
  打发我们。这两个门徒可能还没有意识到他们的夫子打发他们来是为了他们的益处(见对第19节的注释)。约翰可能也想着预备他们将他们的感情和服侍转到耶稣那里去。毫无疑问,这两个门徒列在耶稣的门徒之中,就是大约六个月后和基督站在一起的人(见《历》第三十八章)。
路7:21 正当那时候,耶稣治好了许多有疾病的,受灾患的,被恶鬼附着的,又开恩叫好些瞎子能看见。
【本会注释】
  正当那时侯。约翰的那两个门徒发现耶稣在加利利某处的群众之中。患有不同疾病受苦的人拥挤着要到主或站或坐的地方去(见《历》第二十二章)。耶稣很有礼貌地与约翰的两个门徒打了招呼,显而易见地,耶稣避免回答他们的问题并静静地进行着他医治的工作。
  耶稣回答那两个使者所提问题的方法,像他所有的方法一样,对于侍奉的人和教师都是很重要的。在这种场合,他可以给出一个很好的、实际的神学上的回答,从先知书上引用许多的例子作为支持,但他却没有这样做。有一条“最妙的道”(林前12:31),同时,这种方法的效果给人的印象也会更为持久和深刻。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基督所提供的关于他神性的最高证据是,将他的传道与受苦和失丧之人类的需要结合起来(见《历》第二十二章;参本册注释原文第406,407页)。
  基督并非总是使用这里所用的方法来满足约翰的门徒的。在他复活之后的一次场合中,他将自己的神性向那两个往以马忤斯去的门徒隐藏起来,为的是引导他们属灵的眼睛注意到那些与他的死和复活有关的事件实现了预言。这次,在他所提供之经文的实际教导中,最有力地证明了为什么他的门徒应该对他有信心(见《历》第八十三章)。
  约翰所派的两个门徒曾经听见过关于耶稣传道的“风声”,或“报告”(第17,18节);现在他们亲眼见到了,就不能再怀疑过去他们所听说的。基督答复他们的方式也显明了另一个教导真理的重要原则──他提供证据,让约翰的门徒自己得出结论。他没有说教,他没有强迫他们接受他的话,也没有主张说任何人有与此相反的观点就是错误的。他们的思想是完全自由的,预言说弥赛亚将要做什么(见对第22节的注释),耶稣现在又正在做什么(第21节),他们要以此为基础作出自己的判断。
  有疾病的,受灾患的。见对太4:23;可3:10的注释。
  恶鬼。这里要特别注意到,路加作为医生,他在那些被鬼附着的人和因肉体疾病引起痛苦的人之间作了仔细的区分。这就排除了像某些人所坚持认为的──路加将这两者混淆了──的可能性(见路6:17,18;7:2;8:27-36;对马可福音第1章附注)。
  开恩。希腊文charizomai,“帮助”,或“慷慨给予”;它来自charis,“恩典”,或“恩惠”(见对路1:30的注释)。当耶稣使人恢复健康时他并不是敷衍了事或机械性的;他的医治是一种同情的表达,是他对全体人类利益伟大爱心的体现。
路7:22 耶稣回答说:“你们去,把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告诉约翰,就是瞎子看见,瘸子行走,长大麻疯的洁净,聋子听见,死人复活,穷人有福音传给他们。
【本会注释】
  耶稣回答说。临近一天结束的时候,耶稣转向那两个门徒并给他们一道信息,让他们带给那差他们来的人,这道信息足以回答约翰和他门徒的问题了(见《历》第二十二章)。所有的疑惑都释然了,尽管可能尚有一些关于基督国度性质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被理解。
  告诉约翰。基督对约翰两个门徒问题的回答其实是对赛61:1节的释义(解释),基督时代的犹太人认为这一段话是指着弥赛亚说的(见对路4:18-21的注释)。再没有比这更令人印象深刻的回答了。
  无论是在拿撒勒还是在这里基督都没有提到“报仇的日子”(见赛61:2;路4:19)。在给约翰的信息中,耶稣也没有提到“被掳的得释放”(赛61:1)。如果提到这些就很容易引人误解,在约翰的心里激起虚妄的幻想,使他以为自己很快就要得释放。基督的回答中暗含了无言的解释,他来不是要毁灭罪人(见路9:56;约3:17;12:47),而是要使他们在身体,心智(精神)和属灵上都得以复原。他“来了,是要叫人得生命,并且得的更丰盛”(约10:10)。对于约翰的问题,“那将要来的是你吗?”耶稣的回答,这样说,便是,“是的,但我不是你所期待的那一类弥赛亚”。
  所看见所听见。在所有的证据中,亲眼见证是最有力的。基督使这两个门徒亲眼见到了他为人的灵魂和肉体所做的工作(参路1:2;约1:14;彼后1:16;约壹1:1,2)。
  穷人有……传给他们。没有受过教育的农民和普通的劳动者,很难得到骄傲的法利赛人和学识渊博的拉比们的注意。他们的精力主要集中在有钱又有影响力之人的身上。“众人”,他们有着开放的胸怀和单纯的信心,是被基督特别吸引的一群人,他们都“喜欢听他”(可12:37)。在基督时代的犹太人中,“穷人”不仅在属世财物上非常贫乏,他们也普遍受到那些有权有势之人的压迫,在他们的手下受苦(见对太5:3的注释)。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5页。
  福音。或,“好消息”(见对可1:1的注释)。
路7:23 凡不因我跌倒的,就有福了!”
【本会注释】
  凡……的,就有福了。或,“他有福了”(见对太5:3的注释)。耶稣在充满仁慈祝福的话语中加入了温柔的责备,但这话却不会因此而对约翰和他的门徒失去意义(见《历》第二十二章)。这句紧随着赛61:1节解释(见对路7:22的注释)的祝福,完全是基督自己对他被囚的先知所说的话。约翰心中盼望着耶稣能给他带来关于他个人的安慰和喜乐的话语,这就是基督对他这种盼望的回答(见《历》第二十二章)。就福音书的记载而言,这是耶稣和约翰之间的最后一次接触。
  跌倒。希腊文skandalizō,“导致跌倒”,因此有“犯罪”的意思(见对太5:29的注释)。基督时代的许多犹太人“正跌在那绊脚石上”,或“绊脚的石头[希腊文skandalon,绊脚的物体]”,耶稣(罗9:32,33),正像先知以赛亚预言他们将有的结果(见对赛8:14的注释)。耶稣“到自己的地方来,自己的人倒不接待他”(见约1:11;《历》第二、二十一、四十一章)。有时他的门徒也要因他而“跌倒”(见《历》第四十章),犹大正是因为在耶稣身上“跌倒”而出卖了他(《历》第七十六章)。门徒们正是因为在主被卖的那夜都“跌倒”了才都“离开他,逃走了”(太26:31,56)。

耶稣论施洗约翰
路7:24 约翰所差来的人既走了,耶稣就对众人讲论约翰说:“你们从前出去到旷野,是要看什么呢?要看风吹动的芦苇吗?
【本会注释】
  耶稣……说。[耶稣对约翰的称赞,路7:24-35=太11:7-30。主要的注释:马太福音。]
路7:25 你们出去,到底是要看什么?要看穿细软衣服的人吗?那穿华丽衣服、宴乐度日的人是在王宫里。
【本会注释】
  穿细软衣服。即,穿着华丽的衣服。
  华丽。即,“豪华的”。
  王宫。或,“宫殿”。
路7:26 你们出去,究竟是要看什么?要看先知吗?我告诉你们,是的,他比先知大多了。
路7:27 经上记着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你前面预备道路’,所说的就是这个人。
路7:28 我告诉你们,凡妇人所生的,没有一个大过约翰的;然而上帝国里最小的比他还大。”
路7:29 众百姓和税吏既受过约翰的洗,听见这话,就以上帝为义;
【本会注释】
  众百姓。有些人认为第29,30节是路加自己插入性的评论,而不是耶稣对施洗约翰所说之话的一部分。然而,这么长的一段插入对路加来说是很不寻常的。其实并没有证据证明基督为什么就不能说这么一段话。
  听见这话。即,听见了施洗约翰的话。
  税吏。见对路3:12的注释。
  以上帝为义。希腊文dikaioō,这里的意思是,“承认上帝的公义”。百姓是借着回应通过施洗约翰而传给他们的神圣信息而“以上帝为义的”。他们承认约翰所说的是真理,约翰,作为先知,也有权对他们作出一定的要求。
  受过。见对太3:6的注释。在约翰的手中接受洗礼便是公开承认上帝通过约翰讲话。
  约翰的洗。见对太3:6的注释。基督教洗礼的样式是仿效施洗约翰来的(见约3:22,23;约4:1,2)。然而,早期的基督教会显然感觉到只有约翰的洗还是不够的(见徒18:25;19:1-5)。约翰的洗礼本质上是一个悔改的标志;它实际上被称为“悔改的洗”(可1:4;等等)。基督教的洗礼代表了悔改(徒2:38),并且加上了相信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子(徒8:36,37),并且还接受了圣灵(徒10:44-48;19:1-6)。事实上,约翰预言过耶稣将要用圣灵“施洗”(见太3:11;参徒11:16)。然而,这并不意味着约翰的洗礼没有圣灵的赞许。
路7:30 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没有受过约翰的洗,竟为自己废弃了上帝的旨意。(二十九,三十两节或作:众百姓和税吏听见了约翰的话,就受了他的洗,便以上帝为义;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不受约翰的洗,竟为自己废弃了上帝的旨意。)
【本会注释】
  法利赛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1,52页。
  律法师。见对可1:22;2:16的注释。这些人不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律师”。他们是犹太人律法的学生和阐释者。
  上帝的旨意。对于前来接受洗礼的每个群体的人,约翰都为他们规划出具体的蓝图,指教他们如何做才能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见对太3:7,8;路3:10-14的注释)。尽管有些宗教领袖可能也受洗了,但他们却只有很少的人在约翰手中接受这礼节。他们拒绝承认自己是罪人并需要悔改(见对太3:6的注释)。那么,既然约翰的洗礼象征着悔改,他们又认为自己不需要悔改,因此他们“不受约翰的洗”。
  为自己。这里翻译为“为了他们自己”,或“关于他们自己”更好一些。
路7:31 主又说:“这样,我可用什么比这世代的人呢?他们好象什么呢?
【本会注释】
  主又说。原文的证据证明(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这里没有这几个字。它们出现在武加大译本和后来的希腊文手稿中。它暗示着这段插入的话表明一种信念,即,第29,30节的话不是耶稣说的,而是路加个人的评论(见对第29节的注释)。
路7:32 好象孩童坐在街市上,彼此呼叫说:我们向你们吹笛,你们不跳舞;我们向你们举哀,你们不啼哭。
路7:33 施洗的约翰来,不吃饼,不喝酒,你们说他是被鬼附着的。
路7:34 人子来,也吃也喝,你们说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是税吏和罪人的朋友。
路7:35 但智慧之子都以智慧为是。”

有罪的女人得蒙赦免
路7:36 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和他吃饭;耶稣就到法利赛人家里去坐席。
【本会注释】
  一个法利赛人。[西门家的筵席,路7:36-50=太26:6-13=可14:3-9=约12:1-9。主要的注释: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见耶稣的被卖,受审和钉十字架;受难周;本章末尾的附注。]
  请。耶稣曾治好了西门的麻风病(太26:6;《历》第六十二章),西门想表达他的感激,因此预备了一场筵席并邀请耶稣为贵宾。这次筵席发生在耶稣荣入耶路撒冷的前一天,距离他钉十字架不到一周的时间,地点是伯大尼(《历》第六十二章;参本册注释原文第569页)。此外,距此之前不到两个月──也就是公元30-31年的晚冬(见对约11:1的注释)──从死里复活的拉撒路也列在与耶稣一同被请的贵宾中(《历》第六十二章)。耶稣慷慨地接受了这个法利赛人的邀请,就像他接受罪人的邀请一样(见路5:29;19:5;参路11:37;14:1)。
  坐席。直译是,“斜靠[在桌子上]”(见对可2:15的注释)。西门和拉撒路分别坐在耶稣的两边,其他宾客也都斜倚在桌子上吃饭(《历》第六十二章)。
路7:37 那城里有一个女人,是个罪人,知道耶稣在法利赛人家里坐席,就拿着盛香膏的玉瓶,
【本会注释】
  一个女人。这是指伯大尼的马利亚,她在其他地方被称作抹大拉的马利亚(见本章末尾的附注)。
  玉。一种质地相对较软的石头,可以雕刻成杯子,盒子,花瓶和长颈瓶。古代盛膏油的瓶子通常都是由浅灰色半透明的石灰石雕成的。
  香膏。巴勒斯坦普通的“香膏”是橄榄油加入香料和其他芳香的原料制成的。马利亚的“香膏”是“至贵的”真哪哒(甘松香)(见可14:3;约12:3),可能是从Nardostachys jatamansi芳香的根部提炼出来的。这种植物生长在喜马拉雅的高山上,在古时候被用来当作香水和药物的原料(见对歌1:12的注释)。如果马利亚的香膏来自印度北部山区,那它被称作“极贵”(约12:3,5)也就不奇怪了。可14:5节给出了它的价值,约合300罗马银币(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我们应当记住,这笔金钱相当于当时一个劳力三百天工资的总和(见对太20:2的注释)。这样一个贵重的礼物──适合于地上的君王──代表了马利亚巨大的个人牺牲(见《历》第六十二章)。
路7:38 站在耶稣背后,挨着他的脚哭,眼泪湿了耶稣的脚,就用自己的头发擦干,又用嘴连连亲他的脚,把香膏抹上。
【本会注释】
  站在……,挨着他的脚。筵席上的宾客会在吃饭前脱下他们的鞋子,将自己左边的身子斜倚在长沙发椅上,这沙发椅摆在桌子的三个边上,他们的左胳膊肘靠在桌子上,而把脚放在沙发椅较低的、远离桌子的那端(见对可2:15的注释)。这种布置使得马利亚相对来说比较容易去“抹”耶稣的脚而不被发现,直到香膏的气味充满了整间屋子。
  湿了。直译是,“弄湿”,或“使潮湿”。
  眼泪。马利亚事先可能没有计划要用喜乐和感恩的眼泪来打湿耶稣的脚。但当她跪下来要用香膏抹耶稣的脚时,尽管她努力抑制自己,但眼泪还是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并落在耶稣的脚上,使得她暂时不能用香膏膏耶稣的脚。
  自己的头发。一个女人当众散下她的头发通常被认为是一件羞耻的事。但很显然,她没有为这突如其来的事情准备毛巾,因此她就用自己的头发把主的脚擦干。
  亲。根据希腊文,她是不停地亲吻(见第45节)。在有些东方国家,古代和今天一样,亲吻是致敬的一种常用形式(见对太26:49的注释)。抱住一个人的脚并亲吻它们是一种完全合宜的高度尊敬的表示(见对太28:9的注释)。
  把香膏抹上。见对太6:17的注释。即,在哭过之后。
路7:39 请耶稣的法利赛人看见这事,心里说:“这人若是先知,必知道摸他的是谁,是个怎样的女人,乃是个罪人。”
【本会注释】
  心里说。西门斜靠在耶稣旁边,他可能是筵席上第一个闻到香气并注意到所发生之事的人。耶稣是位尊贵的客人,他没有说什么。但他在心里暗暗地评判了耶稣,想他竟允许这样一个女人表达她的感恩而没有阻止她的行为。
  先知。原文引用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显示这里应作“那先知”,即,摩西在申18:15节中预言的先知(见对申18:15;约1:21的注释)。根据希腊文,西门此时已经得出结论,耶稣不是一个先知,否则他应该更清楚马利亚实际是个怎样的女人。
  怎样的。或,“什么类型”。西门显然没有意识到耶稣非常清楚马利亚是“怎样的人”。自从马利亚被西门欺负(《历》第六十二章)之后他可能对关于她的事了解的非常少,而正是那件事倾向于坚定了一种说法(见本章末尾的附注),即,马利亚为了避免自己和自己的家人陷入尴尬而离开了伯大尼。
路7:40 耶稣对他说:“西门!我有句话要对你说。”西门说:“夫子,请说。”
【本会注释】
  耶稣……说。即,回答西门没有说出的想法或疑问。
路7:41 耶稣说:“一个债主有两个人欠他的债;一个欠五十两银子,一个欠五两银子;
【本会注释】
  一个债主。[两个欠债的人,路7:41-43。见主耶稣的比喻,第203-207页。]即,“一个特定的[专门的][收取利息的]贷[款]者”。这个简单的比喻是关于救赎的福分和感恩的。很显然这个比喻是以下面这个基本原则为基础的:一个人对所获得福分的感激程度和他对这种福分的需要程度成正比。一个人,只有当他站在上帝面前,感到自己实在是走投无路、彻底无助的时候,他才能正确欣赏并感激上帝为他所做的事,无论是物质上的还是属灵上的。但如果他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神圣的帮助,他就会依靠自己的能力和资源,并仰赖这些去寻找一个解决所面临之问题的方法。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上帝在提供神圣帮助之前才会如此经常地允许他地上的儿女去用尽他们自己的方法。如果他在他们意识到自己的完全无助之前就施以干涉,那他们便不会真正欣赏并感激自己所得到的福分,他们也不能被引导来信赖他的智慧和恩慈,他们的品格仍旧是不完全的,他们还会继续依靠自己的手段和能力去疲于应付生活中的问题。
  西门便是这样。耶稣医治了他的大麻风,他理所应当地“想要表示他的感激”(见太26:6;《历》第六十二章),但这是一种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所表达的感激,不是人对无限之上帝所表达的感激。西门的“品格并没有转变,他的原则也没有改换”(《历》第六十二章);简而言之,他并没有悔改。因此,基督医治他肉体麻风的最终目标──即,罪的麻风──并没有实现。西门对耶稣的态度与尼哥底母对耶稣的态度有些类似,尼哥底母承认耶稣是“由上帝那里来作师傅的”,但他却没能认识到他个人“重生”的需要(见对约3:2,3的注释)。这两个人,在他们现在的宗教经验中,都属于“石头”地类型的听众(见对太13:5的注释)。
  五十两。即,五百罗马银币,约56.56美元(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译者按:本部注释成书时美元的购买力远比现在要高,译者估计那时的56.56美元约合现在的三万元人民币)。五十罗马银币约为5.66美元。以实际购买力来说这个价值就相当的大了(见对太20:2的注释)。
路7:42 因为他们无力偿还,债主就开恩免了他们两个人的债。这两个人哪一个更爱他呢?”
【本会注释】
  无力偿还。债务金额的大小对于两个欠债者的偿还能力来说并没有什么区别。两个人都无力偿还他们所欠的债务。但他们对债主豁免其债务的感激之情的区别却十分明显。欠债少的会觉得挣钱还债比较容易,而欠债多的,相应地,会感觉比较困难。那欠五百罗马银币(见对第41节的注释)的人,很明显,他的债务罕有希望还清,而那只欠五十罗马银币的人,只要宽限时日,还是有希望还清的。然而,对于双方来说,他们债务到期的日子,欠债无论多少结果都是一样──成为奴隶(见对太18:25的注释)。
  开恩。这个字是翻译的人加的,但它的意思却在希腊文词语charizomai,“帮助”,或“慷慨给予”(见对第21节的注释)中显示出来,这里翻译为“赦免(免了)”。
  更。有英文版译作“最”。
路7:43 西门回答说:“我想是那多得恩免的人。”耶稣说:“你断的不错。”
【本会注释】
  我想。就像耶稣许多其他教训和比喻一样,答案是很明显的。发出如此清楚的教训,听的人有时不情愿承认,有时又准备承认了(太21:31,41,45;见路10:36,37)。
  多得恩免的。见对第42节的注释。西门为自己下了判决。救主智慧地引导那骄傲的法利赛人认识到自己的罪,他对马利亚的引诱比马利亚本身的罪更大,就像那五百罗马银币多过五十罗马银币一样(《历》第六十二章)。
路7:44 于是转过来向着那女人,便对西门说:“你看见这女人吗?我进了你的家,你没有给我水洗脚;但这女人用眼泪湿了我的脚,用头发擦干。
【本会注释】
  转过来向着那女人。尽管基督说话时面向马利亚,其实他的话是说给西门听的。这个事实暗示着耶稣的话既是对西门的谴责又是对马利亚体贴善意行为的感激。这赞美比稍后单独向马利亚说的那句话对她的意义要大的多了,因为耶稣是当着那些认为有充分理由轻视她、忽略她之人的面尊荣她的。
  你没有给我水。在各种情况中,根据希腊文──水(第44节),吻(第45节),和油(第46节)──词语本身放在前面代表了强调的重点,如“水你没有给我”,等等。西门为什么连水都没有给他的客人提供,这一点并不清楚。西门先邀请一群宾客来他家赴筵,享受他的款待,后又怠慢他们,让客人挑理,这显然是没有道理的。看起来,基督此处在西门和马利亚之间进行的对比,并非是一个责任遗漏一个责任履行的问题,而是一项恩惠忽略一项恩惠给予的问题。西门是好客的,或许他已经做得比过去更多了。马利亚感恩的行为不是当作一种义务,而是涌流着爱与奉献之心意的表达。
路7:45 你没有与我亲嘴;但这女人从我进来的时候就不住的用嘴亲我的脚。
【本会注释】
  不住地。希腊文dialeipō,“间歇地”。它表明马利亚的行为是有停顿的,而不是连续不断进行的。
路7:46 你没有用油抹我的头;但这女人用香膏抹我的脚。
【本会注释】
  油。希腊文elaion,通常是“橄榄油”。连巴勒斯坦最普通的油西门也没有拿来“膏”耶稣。与之相反,马利亚使用的却是“香膏”, muron,金钱所能买到的最贵重的膏油(见对第37节的注释)。西门没有将最普通的油倒在耶稣的头上,而马利亚却用最贵重的去抹耶稣的脚。这是何等的差别──而在这种差别中反映出了各人心灵的态度。西门的好客与马利亚无限的感恩比起来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路7:47 所以我告诉你,她许多的罪都赦免了,因为她的爱多;但那赦免少的,他的爱就少。”
【本会注释】
  赦免了。对基督的爱给人带来了赦免,同样,对基督的爱促使人尽快悔改认罪。马利亚心中现在感觉到的对基督的爱是她先前罪得赦免的结果(见本章末尾的附注)。西门感觉到的对基督的爱少,是因为他的罪还没有得赦免,这是由于,像尼哥底母一样(见对约3:3-7的注释),他还没有认识到他自己是个罪人,需要神圣的赦免。
路7:48 于是对那女人说:“你的罪赦免了。”
【本会注释】
  赦免了。直译是,“已经被赦免了”。马利亚的罪已经得到了赦免。
路7:49 同席的人心里说:“这是什么人,竟赦免人的罪呢?”
【本会注释】
  心里。或,“在他们中间”。
  竟。希腊文词语kai,“和”,“也”,或“甚至”。
路7:50 耶稣对那女人说:“你的信救了你;平平安安的回去吧!”
【本会注释】
  信救了。人的信心终有一天必须兴起来要求赦免的福分,因为“非有信,就不能得上帝的喜悦”(来11:6)。一种需要的意识,一种依靠基督的意识,必须伴随着信心(见对太5:3;路5:8的注释)。


第七章的附注

  大多数解经家都认为路加在这里所记述的事件与其他福音书作者提到的那次筵席不是一回事。对于这一结论他们更重要的理由是:(1)他们怀疑伯大尼的马利亚怎么可能有路加所描述那女人的品格,因为记述在福音书其他地方的伯大尼的马利亚对于他们来说似乎不是这样一种女人;(2)他们怀疑一个法利赛人,尤其是他住的地方距耶路撒冷仅有两英里,怎么可能在耶稣钉十字架之前不到一周的时间里公开地宴请他,特别是他的思想中对耶稣的弥赛亚身份还存在着很明显的疑问;(3)以他们看来,在路加福音的叙述和其他三卷福音书的叙述之间,异大于同。
  必须承认,这些困难是不能轻易被排除的。但是起先基于这些困难的结论也不会轻易出现。这可以从以下的一些考虑中看出来:
  1.约翰认定那膏耶稣脚的人就是马大和拉撒路的姊妹,且他关于这件事的叙述显然是和马太并马可平行的,这两个人,和路加一样,都没有提她的名字。这可能是因为那个女人──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在对观福音书写作的时候仍然在世。三位对观福音书作者,尽管感到这件事应该纳入福音书的记载之中,但出于基督的恩慈,没有提及她的名字。然而约翰就不用考虑这些,因为他的福音书是在数十年后写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81页),当时那个女人去世可能已经有好些年了。值得注意的一点是,福音书作者中,只有约翰提到了马利亚的名字,但也只有他略去(遗漏)了西门的名字。
  路加(路10:39,42)和约翰(约11:1,2,19,20,28,31,32,45;12:3)都提到并确定了伯大尼的一个马利亚。马利亚,就是那称为抹大拉(Magdalene)的马利亚(可能是“抹大拉的‘Magdala’“,加利利湖西岸的一座城[见太15:39;《历》第四十四章)],被列在跟随耶稣第二次加利利之行的妇女之中(见路8:1-3),四卷福音书中有关耶稣的死,埋葬,以及复活的叙述中(太27:56,61;28:1;可15:40,47;16:1,9;路24:10;约19:25;20:1,11,16,18)也曾提到过她。在第二次加利利传道巡游之前耶稣曾从她的身上赶出七个鬼来(路8:2;参可16:9)。
  如果,我们说,伯大尼的马利亚因为她曾经不名誉的生活而离开了家乡,她可能在抹大拉新安了一个家,也许是和她住在那的亲戚或朋友在一起。耶稣在加利利传道大多数有记载的事件都发生在革尼撒勒湖平原的附近,也就是抹大拉所在的地方,可能是在早期访问抹大拉的一次场合耶稣将她从邪灵的捆绑中释放出来。在跟随耶稣第二次加利利巡游之后,她可能返回了伯大尼,作为一个新造的人,重新在那安家。当然,这种可能性并不能将伯大尼的马利亚和抹大拉的马利亚确定为同一个人,但这确实显示出符合逻辑的、可能的情况是什么样子的。福音记载中和这个话题有关的一切信息在这种解释下就都很容易理解了。
  2.有人议论说,传道即将结束的时候,耶稣在以色列的领袖中没有朋友,这种说法是没有根据的。尼哥底母,一个“犹太人的官”(约3:1),在大祭司和法利赛人所组成的会议上勇敢地站在耶稣一边(见约7:45;8:1a)。在公元30年的住棚节上,也就是钉十字架之前约六个月,他的影响力在这个场合很明显地表现出来──他的建议占了上风,那群人的目的没有达成便四散回家了(见约8:1a;《历》第五十章)。在十字架下,当所有的人都惧怕被人认出是耶稣跟随者的时候,当“门徒都离开他,逃走了”(太26:56)的时候,当他最热心的维护者彼得也再三否认他的时候(太26:69-75),亚利马太的约瑟,另一个“尊贵的议士”(见对可15:43的注释),公开为耶稣提供一个埋葬的地方,并和尼哥底母一起,毫无畏惧地指导了整个下葬的过程(见太27:57-60;约19:38-40)。当时“官长”中有好些信耶稣的(见《历》第五十九、七十五章),但因怕被赶出会堂就没有“承认”他(约12:42),然而在耶稣复活之后,毫无疑问,他们中许多人都成为了基督徒(见徒6:7)。
  3.不同叙述版本之间所推测的相异之处,并没有想像中出现的那么多,也决不会导致各个叙述之间互相排斥。只有路加提到这次场合中的主人是一个法利赛人;但这并不奇怪,因为有许多的法利赛人,对于作者来说他是否确定一个人是法利赛人只是他选择的问题。福音书作者中也只有路加指出另两次基督在一个法利赛人家里作客的场合(路11:37;14:1)。很明显,路加认为基督与法利赛人基于友谊的社交是一个值得注意的事实,这就可以解释他为什么在这记载请客的主人是一个法利赛人了。
  路加详述了西门对这件事的反应,而其他福音书作者对此却没有说什么,只强调了犹大的反应,这并不奇怪。如果说路加有理由在他福音书的记载中插入关于这件事的叙述,而不是像其他作者那样将其放在基督传道即将结束的时候,那就是,他很难讲述犹大的态度以及基督试图给他的教训;在福音叙述过程中,在这么早的时候写入这些似乎有些不合适。这样做会使犹大呈现出一个他还没有完全公然发展的性格角色,其他三位福音书作者在他们后部的叙述中所给出的报告,如果放在路加这里插入故事的地方,可能只会使读者感到困惑。见本册注释原文第191,192页。
  这件事在路加的叙述中有许多点其他三位福音书作者中的一位或几位都曾提到过:(1)他们都认为这个场合是一次筵席。(2)都认为膏耶稣的是一个女人。(3)三位对观福音书作者都认为“香膏”是装在玉瓶之中;约翰没有提到盛膏油的器皿。(4)路加和马太都没有提到“香膏”的种类,而马可和约翰都说它是“真哪哒”。(5)路加和约翰都提到了膏耶稣的脚。(6)路加和约翰都提到了马利亚用她的头发当毛巾擦耶稣脚的事实。(7)三位对观福音书作者都给出了主人的名字叫西门。这些相似之处并不一定证明路加所记的与其他三位所记的是一回事,但它们的确增加了这方面的可能性。
  假设路加所记载的在一个法利赛人家中的筵席和伯大尼村西门家的筵席是一回事,那么要解决两个问题:(1)路加为什么要在他的叙述中这么早地插入这个故事,要远远早于其实际的时间顺序背景?(2)为什么他的叙述与其他三卷福音书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存在如此大的不同?路加福音的上下文为这些问题给出了一个完整的、能够使人满意并信服的答复。
  路加主要是为非巴勒斯坦地区的外邦基督徒写作福音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64页)。他曾屡次提到犹太人领袖反对基督(路5:17,21,30,33;6:2,7,11;等等),于是他担心他那些受过教育的外邦人读者会问,如果耶稣自己国家的所有主流人物(和那些最有资格评价他的主张的人)都拒绝他,那我们如何相信基督呢?这或许可以解释与其他三位福音书作者不同的路加,为什么提到三次特别的例子──耶稣在法利赛人的家里作客(路7:36;11:37;14:1)──以及其他看起来表现耶稣和某些犹太人官长之间友谊的例子(见对路7:3的注释)。
  路加关于西门家筵席之叙述紧邻的经文进一步说明了,他在这插入此故事的原因。他刚刚记述了领袖们拒绝施洗约翰和耶稣信息的事实(见第30-35节)──当然,并不是所有的领袖都拒绝,但显然是他们中的绝大部分。因此在这个有关基督故事之叙述的非常时刻,路加感到特别有必要指出领袖中的一些人对基督还是友善的。此外,正是在这一章中,路加记述了“犹太人的几个长老”(第3节)充满善意地替百夫长向耶稣求情。紧接着这件事,路加讲述了导致基督自己承认以色列领袖拒绝他和约翰的情况(第11-35节)。路加可能是在第11-35节前后刻意提到某些领袖的友善,目的是为了尽可能减少他的读者的猜疑──基督不是弥赛亚因为他自己的国人都拒绝他。
  假设这就是路加为什么将西门家筵席的故事提前插入在整卷福音书的叙述中而没有把它放在其实际的时间顺序背景中,那么,路加和其他三位福音书作者他们之间叙述主要差别的原因就清楚了。相应地,路加此时记述犹大的反应或是即将临到基督的死就没有意义了。主要问题就在于西门作为以色列领袖当中一员的态度。对于其他三位福音书作者来说,这件事发生时只有犹大的态度才对他们的叙述有意义。犹大的反应和西门的反应,这两部分叙述并不互相排斥,而是互相补足,即便一个或多个福音书作者都给出了两方面的叙述,它们也决不会矛盾。
  《善恶之争》上清楚地指出,路加关于西门家筵席的叙述和其他福音书中所记载的伯大尼西门家的筵席是一回事(《历》第六十二章)。伯大尼的西门和路加叙述的西门也是同一个人(《历》第六十二章)。此外,路加记述的无名女人和伯大尼的马利亚(《历》第六十二章)以及抹大拉的马利亚也是同一个人,耶稣曾从抹大拉的马利亚身上赶出七个鬼来(《历》第六十二章)。还有,西门被指出就是那个先前引诱马利亚陷入罪恶中的人(《历》第六十二章)。西门已经承认相信耶稣是位先知,承认他是从上帝那里派来作师傅的,并且希望他或许就是弥赛亚(《历》第六十二章;参约3:1,2)。但他还没有接受他为救赎主,并且这件事成为了他生命中得救的转折点(《历》第六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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