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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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人死後情況的釋疑

(關於主對十字架上悔改強盜所說的話,財主與拉撤路的比喻,和主臨終呼求的正確解釋)

 

     對於人死後的情況,世界上下外乎有兩種錯誤的看法:一種認為人死如燈滅,一死了之。不相信人死後將來還有永生或火刑。這是屬於不信的觀點。另一種認為人死後,『靈魂』仍有知覺,且能向人顯現。這原是屬於邪教的迷信觀點,後被天主教採納,以致影響到基督教內。那麼聖經上對人死後的情況,有甚麼啟示呢?今分三點介紹:

     (一)人死後,人的氣(或譯靈,原文是同一個字)被上帝收回,人的身體於塵土,人的思想意念都完全停止活動。因此聖經上明確告訴我們:『死了的人毫無所知』,並且不再有悔改、追求和工作的機會,每一個人都必須抓緊和善用今生短暫的時機,為永生的將來作成更好的準備。(請看:傳9:5-6.傳9:10.詩146:4.詩104:29.詩6:4-5.詩30:9.詩115:17.詩88:10-12.賽38:18-19.賽26:19.但12:2.帖前4:16-17)。

     (二)義人死後不是立即進『樂園』得賞賜(樂園實指天上的聖城:林後12:1-4. 啟2:7. 22:1-2),罪人死後也不是立即人『地獄』受死刑(地獄實指千禧年後的硫磺火湖:太5:22. 25:41.啟20:7-15),而都是先要在墳墓或說『陰間』裏安息,等待復活時醒起,接受賞罰。因如前所說,人死後人的靈(或說氣)雖被上帝收回(傳12:7. 詩104:29),但卻是沒有知覺,毫無所知的(傳9:5,6,10. 詩146:4)。人的身體則進入墳墓中,等到基督復臨時,義人要首先從墳墓中復活。於是義人的靈、魂、體要全部得贖,被提升天,進入天上的聖城。(約5:28-29.賽26:19.帖前4:16-17.約14:1-3)至於罪人卻要等到千禧年結束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從墳墓中復活。於是罪人的靈、魂、體都要全部被投入硫磺火湖中焚燒毀滅。(約5:28-29.啟20:5,11-15.瑪4:1-3.結28:14-19)。

     關於人死後都要在『陰間』也即墳墓(英文聖經大都譯為墳墓)中安息的經節很多,請看:創42:38.伯14:13.賽38:10.王下18:3.但12:13.詩17:15.徒2:29,34.來11:13,39-40.帖前4:16-17.林前15:16-18.路14:14.約14:1-3.賽26:19.約5:28-29.啟20:5,7-15.

     (三)由上述可見,義人得賞賜,惡人受刑罰,都不是在死後,而是在復活後。但義人和惡人復活的次序和時間是不相同的。  一.首先全體義人的復活、升天和得榮,是在基督復臨時(林前15:16-23,50-52.帖前4:16-17.啟20:5-6.約6:37-40,53-54)。二.其次全體惡人的復活、受刑和毀滅,是在千禧年後,基督第三次降臨時(啟20:5,7-15.林前15:24-26)。三.此外,還有三次特別復活:(一太17:1-4.猶9.二太27:50-53.三但12:1-2)。

  關於人死後的情況更詳細的研究,可參看彼得前書末了二個專題研究,即附題一:人死後的情況和復活的盼望。附題二:靈魂的實質和招魂術的真相。

  聖經中既然說人死後是毫無知覺的,路加福音中怎麼有二、三個經節說明了相反的意思呢?現逐一解答於下:

 

      一,主耶穌對十字架上悔改的強盜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

其實這一句話的意思是翻譯錯了。按照原文原意,是應該這樣翻譯的:『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來要同我在樂園裏了。』因為在聖經的古卷原文中,句子之間本來是沒有標點符號的,現在的標點符號都是後來的人加上去的。如果標點符號放錯了位子,經文的原意就會大變樣了。所以路23:43就可以出現以上所講的兩種譯意。但是我們根據聖經的一貫啟示,就可確知重新翻譯的意思是正確的,因為主耶穌和十字架上強盜當天並沒有進入樂園。

  樂園實際上是在三層天,上帝寶座的所在,那裏有生命樹的果子。(參林後12:4.2:7)。樂園實際上也就是指天上的聖城新耶路撒冷,其中設有上帝的寶座,而且在寶座前有生命河水,兩旁有生命樹的果子。(參看啟22:1-2.12:22)。我們知道主耶穌死後,並沒有立即升到天上去朝見天父,而是在墳墓中安息。正如基督自己所說:『約拿三日三夜在魚腹裏,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裏頭。』(太12:40)。所謂『三日三夜』是猶太人的習慣說法,實際上也就是指第三日。因猶太人計算時間的習慣,是把頭尾兩日那一部分都算作一日。例如以斯帖4:16節所說『三日三夜』和5:1節所說『第三日』是一樣意思。撒上30:12-13 節的『三日三夜』和『三日前』也是一樣的意思。又如太27:63 的『三日後』,也就是27:64 的『第三日』的意思。這正如中國人喜歡講虛歲幾歲,講的是虛年齡,常要比實足年齡小一、二歲,這都是一種習慣的講法。

  再者,聖經預言也指出基督死後是進入了『陰間』(即指墳墓,英文聖經也都譯為墳墓)。因預言中『講論基督復活說,祂的靈魂不撇在陰間(宜譯墳墓),祂的肉身也不見朽壞。』(徒2:31,24-32. 詩16:8-10)。

甚至直到第三天,主耶穌從死裏復活,向馬利亞顯現的時候,也還沒有去朝見天父。祂當時對馬利亞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約20:17)。

另一方面,十字架上強盜,在當天日落之前,也不可能死去。一般一個犯人釘在十字架上,經過這樣慢性的折磨,往往要等幾天之後才能死去。至於當天下午,羅馬兵丁前來把十字架上強盜的腿打斷,並不是要立刻把他們打死,而是為了防止他們在第二天從十字架上逃跑。因為第二天是猶太人逾越節的大日,他們要求把十字架放倒在地上,為了防止他們逃跑,所以他們就要求羅馬兵丁去把他們的腿打斷(約19:31-32『屍首』按原文和英文應譯為『身體』)。雖然這樣,他們在當天,也就是太陽下山之前是不可能死去的。太陽一下山,就開始進入第二天了。再退一步來說,即使十字架上強盜在當天死了,他也不可能立即進入樂園。因為按照聖經中一慣的啟示,人死後毫無所知,並要在墳墓中安睡,等待復活以後,才能被提升天,進入樂園(約5:28-29.14:1-3)。

總之在當日,主耶穌和十字架的強盜都並沒有進入樂園。因此現有的翻譯是完全不符合當時實際情況的,也是不符合主耶穌所說這句話的原意的。按照古卷聖經的原文和原意,應該改譯為:『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來要和我在樂園裏了。』

至於主耶穌為甚麼要在此特別強調說:『我今日實在告訴你』呢?這是因為這個悔改的強盜,向主耶穌懇求說:『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因為在他看來,當時主耶穌自己也在受難中,似乎是沒有辦法拯救他,因此他懇求說:『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但主耶穌卻特別安慰他說:不必要等到將來我得國降臨的時候,我今天就可以答應你,我今天就可以拯救你,我現在就要赦免你一切的罪,並潔淨你的心靈,使你立刻重生,成為上帝的兒女,以至我將來得國降臨的時候,你可以從死裏復活,被提升天,進入天上上帝的樂園裏。因此主耶穌對他說:『我今日實在告訴你,你將要同我在樂園裏了。』

     主耶穌這一句應許的話,不但是對十字架上信而悔改的強盜所說的,而也同樣是對我們今天每一個願意悔改信主的人,以及每一個弟兄姐妹說的。主耶穌在這裏,實際上也是應許我們每一個人,在有關我們靈性得救、靈性長進的事情上,不需要等到以後,不需要等到將來,而就在今天,就在現在,祂就要立刻拯救我們,幫助我們。祂的寶血隨時要洗淨我們一切的罪,使我們因信稱義,祂的靈也要隨時潔淨我們的心,使我們能夠重生,成為上帝的兒女;不但如此,而且祂還要藉著聖靈,隨時不斷的充滿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的靈性能夠不斷健康成長,長大成人,使我們的品格能夠不斷離罪成聖,聖而又聖,使我們能夠成為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從今世直到永生。

  同時主耶穌也藉著這一句話,教訓我們,在我們有關自己靈性得救的事情上,或是靈性長進的事情上,我們不要拖延,不要放到以後,放到將來才去追求,而是要在今天,在現在,立刻來到主的面前,懇求主的拯救和主的幫助,那麼我們也要立刻得蒙主的拯救和幫助了。

     但願我們中一切尚未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人,現在就立即來到主的面前罷,主已親口應許我們說:『到我這裏來的,我總不丟棄他。』至於我們已信從救主的人,也都要時常不斷的『來到施恩的寶座前,為要得憐恤,蒙恩惠,作隨時的幫助。』『因為凡靠著祂進到上帝面前的人,祂都能拯救到底,因為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4:16.7:25)。  * 路光 *

 

     二,路16:19-31所說拉撒路和財主的故事顯然是個比喻,而非真實的情景。

  『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饑,並且狗來舔他的瘡。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的懷裏,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阿,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裏,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裏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財主說,我祖阿,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到他們那裏去,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裏復活的,他們也不聽勸。』(路16:19-31)。

     主耶穌在路加福音15到16章中,一連講了好幾個比喻,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不過是其中的一個比喻。我們為甚麼說,這是一個比喻呢?因為當時的猶太人,根據舊約聖經的啟示,普遍相信無論是義人或是惡人,死後都是要進入陰間裏面去的。所謂陰間實際上也就是指埋葬死人的地方,即墳墓說的。所以在欽定本英文聖經中經常將此字譯為墳墓。例如猶太人的先祖雅各就認為自己死後是要先到陰間裏面去的。他對兒子們說:『我的兒子便雅憫,不可與你們一同下去,他哥哥死了,只剩下他,他若在你們所行的路上遭害,那便是你們使我白髮蒼蒼,悲悲慘慘的下陰間去了。』(創42:38)。又如義人約伯也認為自己死後是要先到陰間裏面去安息的。他說:『惟願你(上帝)把我藏在陰間,存於隱密處,等你的忿怒過去。願你為我定了日期,記念我。』(伯14:13)。敬畏上帝的猶大王希西家也同樣認為自己死後是要進入陰間的:『猶大王希西家患病已經痊癒,就作詩說,我說,正在我中年之日必進入陰間的門,我餘剩的的年歲不得享受。』(賽38:9)。至於惡人死後也同樣是躺在陰間,就是墳墓中。如大衛說:『惡人,就是忘記上帝的外邦人,都必歸到陰間。』(詩9:17.民16:31-33)。後來到了新約時代,主耶穌的門徒們也持有同樣的信念,彼得和十一個使徒說:『弟兄們,先祖大衛的事,我可以明明的告訴你們說,他死了,也埋葬了,並且他的墳墓直到今日還在我們這裏。』接著後面又說:『大衛並沒有升到天上』(徒2:29-34)。由以上所引用的章節可見,無論是舊約時代的眾先祖、眾先知、或是新約時代的眾使徒,他們都認為人死了以後都是先到陰間,或說墳墓中去安睡的,等候將來復活的時候醒起,接受賞賜或刑罰。但是主耶穌在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中,卻有意說成是拉撒路死後就被天使接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抱裏,而且又說財主死了之後,立即在陰間裏面受火刑。眾人一聽就知道,主耶穌是在說比喻。

     對於比喻,我們主要是要吸取它的屬靈教訓,至於比喻中的情景,並不一定是符合事實的,我們讀時需要加以分辨。那麼主耶穌講這個比喻,主要是給我們一些甚麼教訓呢?這個比喻當時是說給法利賽人聽的,他們不但是貪愛錢財的,而且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他們自以為錢財多,是說明自己蒙上帝的悅納和賜福,並且將來也必定能夠得救。窮人卻被他們看作是遭到上帝的厭棄和懲罰,並且將來也是不能得救的。這樣他們就重視富人,輕看窮人,並且為自己不願賙濟窮人作藉口;於是主耶穌就針對他們這些錯誤的思想發出了這個含意深刻的比喻。

     通過這個比喻,至少給法利賽人三個嚴肅的警告和教訓:第一點,那自以為蒙上帝賜福,將來也能得救,不肯救濟窮人的財主,卻受火刑,滅亡了。而財主所輕視的窮人卻因信而悔改、得蒙拯救了。第二點,今生若不悔改,死後就再也沒有機會了。第三點,猶太人注重神蹟,但神蹟並不一定能使人悔改得救。正如主在比喻中所指出,那不聽從摩西和和先知的話的人,就是有一個人從死裏復活,他們也是不聽勸。因此,他們如果想要得救,就必須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這樣他們就必信主悔改,接受基督的救恩,因為摩西和先知的書上有許多指著基督所說的話。

     以上是我們從這比喻中,至少能夠得到的幾個主要教訓。至於比喻中的情景有一些並不是事實,因為明顯的和聖經中的啟示不相符合。例如:

第一點,聖經明說:『活著的人知道必死,死了的人毫無所知。』(傳9:5-6,10.詩146:4. 104:29.詩6:4-5. 30:9. 115:17. 88:10-12.賽38:18-19. 26:19)。但比喻中卻說他們還在講話。

第二點,上面已講到,人死後都是要先到陰間,或說墳墓中去安睡;比喻中卻說拉撒路死了以後,立刻被天使放在亞伯拉罕的懷抱裏。

第三點,義人進樂園得賞賜,惡人入地獄受火刑,都不是在死了之後,而是在將來復活之後。正如主耶穌所說的:『你們不要把這事看作希奇。時候要到,凡在墳墓裏的,都要聽見祂的聲音就出來,行善的,復活得生,作惡的,復活定罪。』(約5:28-29)。但比喻中卻說,拉撒路死了以後立刻得賞賜。而財主死了以後也立刻受火刑,顯然是不符合聖經中一貫啟示的。

第四點,聖經說,義人復活、升天、得榮的時間是在基督復臨時。(太24:30-31. 8:11-12.約14:1-3.帖前4:16-17)

第五點,經上說,惡人受火刑的時間是在千禧年結束後,而不是在死後。(啟20:7-15)。比喻中卻說,財主死了後立刻受火刑。

第六點,惡人受火刑的地點是在硫磺火湖中(啟20:7-15)。這個硫磺火湖在新約聖經中,也被稱為地獄的火(參太5:22.可9:43-44)。比喻中卻說財主死後立即在陰間裏受火刑。這顯然是不符合主耶穌和聖經中一貫的啟示的。

     總之,財主和拉撒路的故事是一個比喻,其中的情景並不是完全符合事實的。對於比我們主要是吸取其中的屬靈教訓。財主和拉撒路的比喻主要教訓我們,必須抓緊今生短暫的時機,信而悔改,接受主耶穌的救恩,並且還要不斷在主裏追求成聖,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以為永生的將來作最美好的預備。因為人死後就不再有悔改得救和為主工作的機會了。  * 路光 *

 

  三,『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裏。說了這話,氣就斷了。』(路23:46)。

司提反殉道時也曾說:『求主耶穌接收我的靈魂。』(徒7:59)。以上的『靈魂』原文都爲『普紐瑪』,意思是:靈、心、心靈,或風、氣、氣息。在此處應改譯爲『靈』,或『氣息』。因為人死後,人的『靈』,或說『氣』所代表的各人的心靈、品格、和特性,是要被上帝收回、保存的,因將來上帝還要使人復活的。但人的『靈』,或說『氣』在離開身體後,是沒有思想、知覺活動的。(如要進一步明白人死後的情況和靈魂的問題,可詳細參看彼得前書末了附題一:人死後的情況和復活的盼望。附題二:靈魂的實質和招魂術的實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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