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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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注释】
1 基督差遣七十个门徒出去行神迹,并传道:17 劝戒他们要谦卑,以及应在哪个方面喜乐: 21 感谢天父的恩典: 23 强调他教会的有福地位: 25 教导律法师如何获得永生,以及如何将每个需要他怜悯的人当作他的邻舍: 41 责备马大,赞扬他的妹妹马利亚。

主差遣七十人
路10:1 这事以后,主又设立七十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在他前面,往自己所要到的各城各地方去,
【本会注释】
  又……七十个人。[差遣七十个门徒,路10:1-24。参对太9:36至11:1的注释。见比哩亚早期传道;主耶稣的传道生涯。]这里作“另七十人”更好些;即,除十二门徒之外的七十人,就是先前所指定的“七十人”。“又(也)”这个词似乎是指十二门徒一年前的传道活动。关于七十人传道活动的时间和状况见对太19:1的注释。有原文重要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也可以引用证明这里是作“七十二人”。后来再也没有提到这七十人,说明这是一次临时性的指定。这次任命似乎是发生在比哩亚,但这七十人首先被派往的地区是撒玛利亚(见《历》第五十三章)。当十二门徒两个两个出去踏上他们第一次传道旅程时,这七十人跟随耶稣完成了第三次加利利之行(见《历》第五十三章)。
  这里有个对比很有趣。有十二先祖;也有十二门徒(参启7:4-8;21:12,14)。摩西设立七十人协助他审判以色列民(见民11:16-25);耶稣也设立七十人帮助他。根据犹太人的遗传,基于创世记第10章挪亚后代的列表,这个世界上有七十个民族。犹太公会加上它的主席共有七十人组成。七十这个数字在犹太人的思想中扮演了一个很重要的角色。耶稣设立七十人是否受这种思想的影响,如果有,受多大影响,以及他们人数上是七十究竟有何意义,这些圣灵都没有启示,任何的猜测都是无用的。
  两个两个地。就像十二门徒一样(见对可6:7的注释)。这种习惯似乎在基督教会早期传道工作中变得很普遍(见徒13:2;15:27,39,40;17:14;19:22)。比较约翰两个门徒的工作(路7:19)。
  自己所要到的。这次布道巡游是一次精心组织的传福音运动。七十人被派往一些经过挑选的地点,这个事实意味着,耶稣已经安排好他的时间,并已事先确定了余下几个月里他将要去的地方(见对路2:49的注释)。七十人首先被派往撒玛利亚的城镇乡村,这暗示耶稣一定早在公元30-31年的冬天,就在那里进行了广泛的工作。耶稣对撒玛利亚百姓的友好态度反映在他与叙加妇人的交谈以及他为附近百姓所作的服侍上(见约4:5-42),而这无疑对打破偏见作用重大。那次访问发生在距今两年之前,可能是在公元28-29年的冬天。那一次有“好些”人来信了耶稣(约4:39,41)。七十人向撒玛利亚百姓传道为门徒们后来的劳力作了预备(见徒1:8)。基督复活之后,使徒在那里的福音工作得到显著的胜利(见《历》第五十三章)。
路10:2 就对他们说:“要收的庄稼多,作工的人少。所以,你们当求庄稼的主打发工人出去收他的庄稼。
【本会注释】
  要收的庄稼。耶稣给七十人的指示大部分和先前给十二门徒的相同。路加福音中简短的叙述是否是耶稣先前这种场合所说内容的缩略版,是否他给这七十人的指示实际上要比给十二门徒的简短,这些我们都不得而知。关于这些指示的评论见对太9:37,38;10:7-16的注释。
路10:3 你们去吧!我差你们出去,如同羊羔进入狼群。
【本会注释】
  你们去吧。见对太10:5,6的注释。耶稣早前曾说,“我另外有羊,不是这圈里的”(约10:16)。现在他派出这七十人去寻找这些迷羊。
  如同羊羔。太10:16节的叙述是“如同羊”(参约21:15-17)。
路10:4 不要带钱囊,不要带口袋,不要带鞋;在路上也不要问人的安。
【本会注释】
  不要带钱囊。将这里和给十二使徒的命令作一比较(见对太10:9,10的注释)
  口袋。希腊文pēra,“一个皮革袋子”,旅行者经常用来装衣服或食物,或者很可能也是乞丐用的袋子。
  鞋。直译是,“草鞋”。第7节耶稣解释了他为什么不让他们带那些旅行者看作是必备的东西。
  在路上也不要问人的安。七十人要将他们的问安留给那些他们要访问的家庭(见路10:5;见对王下4:29的注释)。直到如今东方人的问安依旧十分烦琐并耗费时间。救主的生命相对来说只剩下很短的时间,七十人的工作必须迅速完成。他们奉差遣出去是要传扬“上帝的国”(路10:9),君王之事自然要求紧急。关于七十人作为君王传令官的工作之评论见对太3:3;路3:5的注释。
路10:5 无论进哪一家,先要说:‘愿这一家平安。’
【本会注释】
  平安。这是东方问候语中一个常用的形式(见对耶6:14;太10:13的注释)。
路10:6 那里若有当得平安的人(当得平安的人:原文作平安之子),你们所求的平安就必临到那家;不然,就归与你们了。
【本会注释】
  当得平安的人。一个典型的希伯来语用法,如果一个人是一家之主,又非常和善且乐意接纳款待他们,就用这个短语来形容他。
路10:7 你们要住在那家,吃喝他们所供给的,因为工人得工价是应当的;不要从这家搬到那家。
【本会注释】
  住在那家。关于评论,见对太10:11的注释。
  工人。见对太10:10的注释;参申25:4。耶稣这句话是后来保罗直接引用的几句话之一(见提前5:18)。
  从这家搬到那家。见对太10:11的注释。
路10:8 无论进哪一城,人若接待你们,给你们摆上什么,你们就吃什么。
【本会注释】
  摆上什么,你们就吃什么。门徒们不可以贪婪地要求他们访问之家的主人所没有提供的食物;或者吹毛求疵好像是屈尊俯就地吃人家所预备的饮食。基督这里给七十人的教训有时被解释为,允许今天的基督徒去吃一家主人所预备的任何食物,即或是那些圣经中所特别禁止的食物。然而,应当记得,这七十人没有进外邦人的家,而只是进入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的家,这二者都是严格遵守摩西五经中关于洁净与不洁净食物之条款的(见对利11章的注释)。
路10:9 要医治那城里的病人,对他们说:‘上帝的国临近你们了。’
【本会注释】
  上帝的国。见对太3:2;4:17;5:2;4:19的注释。比较施洗约翰(太3:2)和耶稣自己的信息(可1:15)。这同样也是十二门徒的信息(见太10:7)。
路10:10 无论进哪一城,人若不接待你们,你们就到街上去,
路10:11 说:‘就是你们城里的尘土黏在我们的脚上,我们也当着你们擦去。虽然如此,你们该知道上帝的国临近了。’
路10:12 我告诉你们,当审判的日子,所多玛所受的,比那城还容易受呢!”

耶稣责备哥拉汛等城的人
路10:13 “哥拉汛哪,你有祸了!伯赛大啊,你有祸了!因为在你们中间所行的异能若行在推罗、西顿,他们早已披麻蒙灰,坐在地上悔改了。
【本会注释】
  哥拉汛。见对太11:21-24的注释。耶稣在发出路10:16节的教训之前先提到了几个拒绝他信息的城镇。
  麻。希腊文sakkos,“一个袋子”,或“一片[用毛做的]粗布”;可能来自希伯来文的saq(见对创42:25;斯4:1的注释)。
路10:14 当审判的日子,推罗、西顿所受的,比你们还容易受呢!
路10:15 迦百农啊,你已经升到天上(或作:你将要升到天上吗),将来必推下阴间。”
【本会注释】
  升到天上。原文的证据(参本册注释原文第146页)倾向于这里开头的从句是一个问句:“你将要升到天上吗?”(见英文RSV版)。比较那激动撒但的精神(赛14:13-15)。
  阴间。希腊文hadēs,“坟墓”,或“死亡”;即,死的领地(见对太11:23;16:18的注释;参赛14:15)。人在最后审判大日被定罪不是因为他们信从虚谎,而是因为他们故意忽视上天所给予的明白真理的机会(见《历》第五十三章)。
路10:16 又对门徒说:“听从你们的就是听从我;弃绝你们的就是弃绝我;弃绝我的就是弃绝那差我来的。”
【本会注释】
  听从你们。见对太10:40的注释。

七十个人回来
路10:17 那七十个人欢欢喜喜的回来,说:“主啊!因你的名,就是鬼也服了我们。”
【本会注释】
  那七十个人……回来。比较十二门徒的返回(见对可6:30的注释)。
  欢欢喜喜地。他们的工作获得了显著的成功。
  鬼也服了。至少就记载而言,耶稣并没有像对十二门徒那样(太10:1)特别委派七十人去赶出污鬼(见第9节)。然而,他们工作的这个方面似乎给他们留下了最深刻的印象。
  因你的名。见对太10:18,40的注释。这七十人被圣洁的喜乐所充满,他们也意识到是耶稣的能力在他们身上才使成功变得可能。
路10:18 耶稣对他们说:“我曾看见撒但从天上坠落,象闪电一样。
【本会注释】
  曾看见。希腊文theōreō,“凝视”,“注视”,“看”,这个词经常暗示着对某样事物安静的,专注的,持续的沉思(参约2:23;4:19)。
  撒但。希腊文词语Satanas,来源于希伯来文词语satan,“一个敌人”。
  像闪电一样。好像耀目的电光一闪,随后便突然暗淡了。
  从天上坠落。将这里和赛14:12-15;约12:31,32;启12:7-9,12各节作一比较。耶稣在这里的陈述中展望到钉十字架时撒但的权势将要被打破(见《历》第七十三、七十九章;参本册注释原文第687页)。他也看到了当罪和罪人都不再有的时候。这七十人亲眼见到了撒但从个人的生活中被赶出,而耶稣却“看见”了他彻底的败落。
路10:19 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蝎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什么能害你们。
【本会注释】
  权柄可以践踏。关于这一应许的重复,见可16:18;关于它的实现,见徒28:3-5。
  仇敌……的能力。这里翻译为“能力”的词是dunamis,而赐给那七十人的是exousia,“权柄”(见对路1:35的注释)。第19节中第一个“能力(权柄)”来自exousia,第二个“能力”来自dunamis。撒但没有dunamis胜过那些被赋予了exousia的门徒(见对太10:1的注释)。
  断没有什么。在希腊文中这是一个三重否定,增强了陈述的力量。
路10:20 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
【本会注释】
  不要因…就欢喜。一个人行神迹的能力并不能确保他的永生(见太7:22,23)。
  记录在天上。在生命册上(见腓4:3;启20:12,15;21:27;22:19),这里面记载着进入天国的人选。

耶稣的欢乐
路10:21 正当那时,耶稣被圣灵感动就欢乐,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
【本会注释】
  那时。即,七十个人回来的时候。
路10:22 一切所有的都是我父交付我的;除了父,没有人知道子是谁;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没有人知道父是谁。”
【本会注释】
  愿意指示的。即,“想要”,或“决定”启示他的(见对太11:27的注释)。
路10:23 耶稣转身暗暗的对门徒说:“看见你们所看见的,那眼睛就有福了。
【本会注释】
  有福。希腊文词语makarios,“幸福的”,或“有福的”(见对太5:3的注释)。
路10:24 我告诉你们,从前有许多先知和君王要看你们所看的,却没有看见,要听你们所听的,却没有听见。”

好撒玛利亚人
路10:25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做什么才可以承受永生?”
【本会注释】
  一个律法师。[善良的撒玛利亚人,路10:25-37。主耶稣的比喻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03-207页。]耶稣正在他从加利利起程最后一次前往耶路撒冷的路上(见对太19:1的注释)。叙述暗示这件事发生在耶利哥。这件事──涉及到撒玛利亚人和那被强盗打劫的人──实则刚刚发生不久(见《历》第五十四章)。
  与律法师相遇并讲述了好撒玛利亚人的故事后不久,耶稣从耶利哥起程到了伯大尼(见《历》第五十八章)。他可能是要去耶路撒冷参加修殿节(见对太19:1的注释;参约10:22-38);之后,他回到比哩亚(见约10:39,40);紧接着基督退往比哩亚(39,40),约翰就提到了拉撒路从死里复活的事(约11:1-46)。
  试探耶稣。律法师问耶稣的问题已经被宗教领袖们精心解释过了(见《历》第五十三章)。
  夫子。直译是,“老师”。作为一个专业的律法教师,这个律法师给耶稣提出一个文士们花了很多时间来讨论的问题。
  我该作什么。这个律法师的问题本身就显示出他对义的观念是完全错误的。对于他和当时大多数犹太人来说,获得救恩本质上是什么问题呢,就是去做那些文士们规定的事情。因此他认为人可以通过工作赚得救恩。在希腊文中,这句话的重点是放在“做”这个词上的。
  永。希腊文词语aiōnios(见对太13:39的注释)。
路10:26 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什么?你念的是怎样呢?”
【本会注释】
  你念的是怎样呢。这个律法师的本职工作就是去明白他自己所提出的问题。他是一位犹太律法导师,因此他最适合回答这个问题。耶稣的问题并不一定暗示着一种责备。给他一个机会回答自己的问题是一种礼貌的表现。
路10:27 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上帝;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
【本会注释】
  你要……爱。他引用的是申6:5节(参申11:13)。比较太22:36-38节,在这里,耶稣后来用同样的话回答了另一个律法师同样的问题。每一个敬虔的犹太人都要早晚背诵申6:5节的内容作为shema`的一部分(见本册注释原文第57页),并把它们穿在佩经盒上(见对出13:9的注释)。凡能明白“律法”内在真义(见对申31:9;箴3:1的注释)的人应该认识到,它的原则不是专横的,而是基于权利的基本原则,这种权利可以恰当地总结在“爱”这道命令里。
  这里所说爱上帝的意思是,将一个人的整个身心,感情,生命,肉体的力量以及才智都奉献来侍奉他。这种“爱”就“完全了律法”(罗13:10),一个人,当他开始靠着基督的恩典“遵守”基督的“命令”之时,他就住在了这种“爱”里(约14:15;15:9,10)。事实上,上帝差遣他的儿子进入世界正是带着这一特殊的目的──就是为了使我们在这种爱的意义和精神中遵守“律法”成为可能。因此“律法的义成就在我们……身上”(罗8:3,4)。一个真正“认识”上帝的人将会遵守“他的诫命”,因为“爱”上帝的心在他里面是“完全的”(约壹2:4-6;见对太5:48的注释)。
  心。用在这里的意思是“爱好”,“愿望”,“思想”。
  性。见对太10:28的注释。
  邻舍。希腊文plēsion(见对第36节的注释)。律法师这里引用的是利19:18节,但这个“邻舍”显然是指“一个以色列同胞”。很明显,耶稣扩展了“邻舍”的含义,使其包括撒玛利亚人和非犹太人(见对路10:36的注释)。
路10:28 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
【本会注释】
  回答的是。后来当耶稣用同样的话回答另一个律法师相同的问题时,提问者用这句话来称赞耶稣,“夫子说……实在不错(直译为:夫子说的是真理)”(可12:32)。基督的回答超越了大量口头和书面关于律法的论述,甚至律法本身所有特别的教训。“律法”的每一条教训──无论是广义的“律法”(见对箴3:1的注释),还是狭义(最小范围)的十条诫命──都是“爱”之原则的一种表达、延伸和应用(见对路10:27的注释)。律法师的回答在形式上来说是完全正确的,但他所缺少的是将这种原则应用到生活中去的属灵洞察力(见对太5:17-22的注释)。他非常清楚律法的条文,但却不明白其中的精神。这种知识只有当律法的原则被应用在生活中时才会来到(见对约7:17的注释)。
  这样行。根据希腊文,“不断这样行”;即,开始将这些原则运用到你的生活中去并不断地这样做。很明显问题在于,这个人和那个富有的少年官一样在想这一切他从幼年起都遵守了(见太19:20),但同时他意识到自己的属灵生命还缺些什么。律法的义决不能满足灵魂,因为若没有上帝的爱掌握生命就必有致命的缺憾(见林后5:14)。一个人只有当他自己完全顺服于那种爱的影响之下时(见对路10:27的注释),他才能真正遵守律法的精神(见罗8:3,4)。
  得永生。见对约10:10的注释,见太19:16,17;路10:25。
路10:29 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本会注释】
  要。即,那律法师“愿意”,或“决定”,在众人面前显明自己有理。
  显明自己有理。和那个富有的少年官(太19:16-22)一样,这个律法师并不满足于法利赛人对于义的观念(见《历》第五十四章)。像那个富有的少年官,他显然意识到自己生活中的缺憾,而不知不觉地,他感到耶稣可以使他得到满足。但就像尼哥底母(见对约3:2,3的注释),他甚至连向自己都不愿承认这个事实。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作为逃避自己内心自觉有罪的手段,他继续夸大爱一个同胞的困难借此来显示“自己有理”(见《历》第五十四章)。
  谁是我的邻舍呢。见对太5:43的注释。在希腊文中强调的重点落在代词上。这个问题的目的是要回避有罪的感觉并为自己辩护(《历》第五十四章)。当一个人提出吹毛求疵的问题而他又显然知道或能够知道答案的时候,这一般证明他是处于自觉有罪的心态之中(参约4:18-20)并且找出一些理由或借口来为自己不按照良心的要求去做开脱。在那律法师的思想中,异教徒和撒玛利亚人是被排除在“邻舍”的范畴之外的;剩下来的唯一问题便是,他认为以色列人中谁是他的“邻舍”。
路10:30 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
【本会注释】
  一个人。这是一个真实的事件(《历》第五十四章),关于它的消息最近还在耶利哥流传,就是事件中所涉及到的那祭司和利未人的老家(见对第25,31节的注释)。这两个人现在都在耶稣讲话的现场(《历》第五十四章)。
  从耶路撒冷下。“下”这个词用来形容从耶路撒冷──海拔约792米──到耶利哥──海平面以下约213米──的下坡路再合适不过了。从耶路撒冷到耶利哥的主要道路沿着Wâdī Qelt(切尔干河)向下穿过犹大旷野荒凉、干旱、渺无人烟的部分山区。Wâdī Qelt(切尔干河)在途中一处突然变窄,形成一个崎岖多石的隘口,从很古老的时候开始这里就成了盗匪潜伏的地方。整个区域遍布岩石和洞穴,为不法之人提供了一个理想的藏身之所。
  剥去他的衣裳。这伙强盗似乎异常邪恶凶残。
  把他打个半死。可能是这个人试图反抗。
路10:31 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
【本会注释】
  偶然。或,“碰巧”。
  从这条路下来。即,从耶路撒冷到耶利哥(见对第30节的注释)。
  一个祭司。这个祭司和那个利未人当时都正在他们圣殿供职服务结束后回家的途中(《路》第二十七章;参对路1:5,9,23的注释)。
  过去了。明显地,就像他没看见似的;实际上,是因为他漠不关心。伪善成了一块遮羞布,使他的自私免受困难与不便的搅扰。那个不幸的路人,赤裸着身子,遍体鳞伤(见第30,34节),无疑身上沾满了血污和泥土。如果这个遭难的人死了,那么无论对于祭司还是利未人,去摸他都意味着礼节上的玷污(见民19:11-22)。此外,他也许还是个撒玛利亚人甚或是个外邦人。并且,在任何情况下,祭司除了自己的至近亲属外摸任何人的尸体都是违法的(见利21:1-4)。毫无疑问,当他们试图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对的时候,许多类似的理由都会从他们的思想中一闪而过。
路10:32 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
【本会注释】
  来……,看见。这个利未人似乎比那祭司稍微多尽了点责任,或许只是多了一点好奇心。至少他在走自己的路之前还到那人躺卧的地方来了一下(见《历》第五十四章)。
路10:33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行路来到那里,看见他就动了慈心,
【本会注释】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这位撒玛利亚人实际上是走在一片对他来说相对陌生的区域,这就使他仁慈的行为更加值得注意。在这个地区,那不幸遭劫的路人或许是个犹太人,或许是那群对撒玛利亚人抱有最深仇恨之人中的一员。而那个撒玛利亚人很清楚,如果现在受伤躺在路旁的是他,他是决不可能期待从任何普通的犹太人那里获得丝毫怜悯的。然而,那撒玛利亚人,冒着被强盗袭击的相当大的危险,决定救助这个可怜的受害者。
  那个撒玛利亚人所表现出来的精神也正是激励上帝的儿子来到这个世界拯救人类的精神。上帝并没有救护堕落人类的义务。他可以从罪人身边走过,就像那祭司和利未人绕过那往耶利哥去,在路上遭遇不幸的旅行者一样。但是主却愿意受“我们所当受的,使我们像他应得的那样被对待”(《历》第一章)。
路10:34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里去照应他。
【本会注释】
  伤处。希腊文traumata,英文单词“trauma(外伤)”,“traumatism(创伤)”等等,就是从它而来的。
  油和酒。古代巴勒斯坦常见的家庭治疗药物。有时这两者混合在一起作为外敷的药膏。
  店。希腊文pandocheion,“一家旅店”,来自pas,“所有的”,和dechomai,“接受”。一个pandocheion和较少装饰的kataluma(见对路2:7的注释)比起来,要大的多了。那个撒玛利亚人安顿这个伤者的旅店可能是在耶利哥城内或附近,无论他往哪走,这里无疑是他能找到的第一个有人居住的城镇。
路10:35 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
【本会注释】
  二钱银子。即,两个罗马银币,那时却是一个劳动者两天的工资(见本册注释原文第49页)。
  店主。希腊文pandocheus,“一个旅店老板”;即,经营pandocheion(见对第34节的注释)的人。
  我回来。可能是在他返回的途中。旅店主人对那撒玛利亚人的信任似乎暗示着后者是个商人,经常路过耶利哥,与店主人熟识。
  必还你。希腊文强调了“我”。那“二钱银子”只是现在支付的钱款。毫无疑问,那受伤的旅客要等一些日子才能康复上路(见第30节)。考虑到这里,那善良的撒玛利亚人为这个陌生人承担起了全部责任。他大可以这样想,这件事发生在犹太,受伤的或许是个犹太人,店主人也是犹太人,因此,他一个撒玛利亚人,已经尽到自己的责任了。但是他却没有这样。那撒玛利亚人的关心并不是暂时的;他比别人对他所期待的做的更多。他对陌生人的关心甚至超出了一个过路人所被期待要承担之义务的最高限度。
路10:36 你想,这三个人哪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
【本会注释】
  邻舍。希腊文plesion,“一个接近的[人]”。祭司,利未人,和撒玛利亚人当时都曾与那不幸的、需要帮助的旅行者接近过,但他们当中只有一人表现的像个“邻舍”。邻舍精神并不是指空间位置上的接近,而是指一个人乐意承担另一个人的重担。邻舍精神是爱自己同胞这一原则的实际体现(见对第27节的注释)。
路10:37 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吧。”
【本会注释】
  是。希腊文poieō,直译是,“去做”(参第25节)。在某些情况下,仅有怜悯的想法是没有什么价值的;只有行动才算数。那律法师看出了这个故事的关键所在。对于他的问题来说,这就是恰当而有效的回答(见第29节)。耶稣在这个根据事实而来的叙述中驱散了所有关于谁是一个人的邻舍(见对第29节的注释)的守法主义的狡辩和遁词。一个人的邻舍简单来说就是任何需要他帮助的人。
  真邻舍的精神救了这位律法师一个同胞的命,或许就是他的一位朋友。他在耶稣的回答中找不出一丝可供反驳的地方。很明显,他在自己的灵魂最深处承认,耶稣对“邻舍”的定义是唯一正确的。作为一名律法师,对于律法的真正意义,他显然比耶稣的其他听众理解的更加透彻(见对第26-28节的注释)。作为一名教师,他不得不钦佩耶稣在回答他问题时所表现出来的智慧。无论如何,他对耶稣所存的偏见被消除了(见《路》第二十七章)。
  你去……行吧。在希腊文中,强调的重点落在了代词上。“行”这个词来自希腊文的poieō,就是上面律法师对耶稣的回答中翻译为“显出”的那个词。那律法师说,“是怜悯他的(直译为:那行怜悯的)”。耶稣回答说,“你去照样行吧”。也就是说,你若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邻舍,去照着那撒玛利亚人的榜样做吧。这才是真宗教的本质(见弥6:8;雅1:27)。我们的同胞需要“温暖的手”来扶持,他们需要“一颗充满温柔的心”所发出的友谊(《路》第二十七章)。上帝“允许我们与受痛苦和遭患难的人接触是为了召我们脱离自己的私欲”(《路》第二十七章)。无论何时,只要有机会我们总要实行真邻舍的精神,这是为了我们永恒的益处(参来13:2)。

马大和马利亚
路10:38 他们走路的时候,耶稣进了一个村庄。有一个女人,名叫马大,接他到自己家里。
【本会注释】
  一个村庄。[在马利亚和马大的家中,路10:38-42。见比哩亚末期的传道。]尽管路加这里没有提到村庄的名字,但显然它就是“伯大尼”(见约11:1),并且这是耶稣第一次访问伯大尼(见《历》第五十八章)。他刚从耶利哥经Wâdī Qelt(切尔干河)上来(《历》第五十八章;见对路10:30的注释),很明显,此时距第25-37节所记之事还不太久(见对第25节的注释)。此后耶稣经常访问马利亚,马大和拉撒路的家(见《历》第五十八章),除这次之外,福音书中有记载的至少有两次(约11:17;12:1-3)。但实际上他访问那里的次数可能更多(见太21:17;可11:1,11;路19:29)。
  马大。关于马大的性格概略,见对第41节的注释。很明显,马大比马利亚要年长,并且是家中管事的人──正是她“接他(耶稣)到自己家里”。
路10:39 她有一个妹子,名叫马利亚,在耶稣脚前坐着听他的道。
【本会注释】
  马利亚。见对第7章的附注。与马大掌管家事、拥有务实的思维方式不同,马利亚相对物质的事物来说她更关心属灵的事物。马大显然为家庭的需要而“忧虑”,(见对太6:25-34的注释),而马利亚则“先求他的国和他的义”(太6:33)。这次尽管没有提到马大和马利亚的兄弟拉撒路,但他却是耶稣坚定的朋友和忠实的门徒(见《历》第五十八章)。见对第7章的附注。
  在耶稣脚前。“坐”在一个人的“脚前”与其说是指采取某种姿势,还不如说是作为这个人的学生,但这两种意思都是正确的(见徒22:3;参申33:3)。
路10:40 马大伺候的事多,心里忙乱,就进前来,说:“主啊,我的妹子留下我一个人伺候,你不在意吗?请吩咐她来帮助我。”
【本会注释】
  忙乱。马大需要招待宾客,有许多细节上的事使她“忙乱”或“时间被过度挤占了”。
  主啊……你不在意吗。马大可能从以往的经验中意识到,直接恳求马利亚是获得不了什么帮助的。但是耶稣──很明显──却对马利亚拥有很大的影响力,或许他的影响力可以帮助自己做无法办到的事。将那个请求耶稣吩咐他的兄长和自己分家之人的事(路12:13,14)和这里作个比较。马大向耶稣发出的请求,不仅责备了马利亚,也间接地责备了耶稣。马大所指的真正的麻烦是,耶稣“不在意”当时的情况或不想为之做些什么,他更喜悦马利亚听他讲道而不是去帮助她的姐姐准备食物。
路10:41 耶稣回答说:“马大!马大!你为许多的事思虑烦扰,
【本会注释】
  马大!马大!。重复一个名字意味着感情,有时意味着关心。比较路22:31;徒9:4。
  思虑。希腊文merimnaō,“焦虑”,“[因事务]忧愁”,或“挂虑,操心”。Merimnaō指内在精神上的困惑,这是导致马大对马利亚没有耐心的真正原因。耶稣针对这种情况在他的山边宝训中发出了强烈的警告(那里merimnaō被翻译为,“忧虑”;见太6:25,28,31,34)。那些跟随耶稣的人都应该避免这种导致马大对耶稣发出任性要求的精神。
  烦扰。相对于马大的内心感觉,这是说她外在的态度或举止。她内心“焦虑“,故而外在的表现就是“烦扰”。如果我们培养自己内在的镇静──这是马大非常需要的──就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烦扰。
  许多的事。对于耶稣来说,简单的招待就足够了;他并不需要精致的准备。
路10:42 但是不可少的只有一件;马利亚已经选择那上好的福分,是不能夺去的。”
【本会注释】
  不可少的只有一件。比较路18:22节,“你还缺少一件”。马大殷勤,敏捷,精力充沛,但是缺少她妹妹镇静、专心的精神(见《历》第五十八章)。她还没有学得太6:33节中发出的教训──将上帝的国放在自己兴趣和努力的第一位,并将物质方面的事情放在次要的地位上(见对太6:24-34的注释)。
  那上好的福分。马利亚从自己的经验上学会了她姐姐仍需要学习的教训(见对第7章的附注)。有些人认为“上好的福分(直译为:上好的部分)”这个表达是一个巧妙的文字游戏(或译:一个巧妙的双关语)──耶稣用来指桌子上最好的食物。“上好的福分”,马大所需要的那“一件”,其实是对天国知识更深的关注。
  是不能夺去的。马大自己所关心之物质方面的东西是可以被夺走的(见路12:13-21;16:25,26)。而马利亚却是储存“财宝在天上,就是贼不能近、虫不能蛀的地方”(路12:33;见对太6:19-21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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