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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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1 “逾越節”。參看出埃及記十二章128節和利未記二十三章56節,以及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節的腳註。

二二3  “ 這時, 撒但入了…… 猶大的心” 。撒但兩次進入猶大的心( 參看約一三27)。

二二10 “有人拿一瓶水迎面而來”。這人很容易看出,因為打水一般是婦女的工作。

二二16 “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裏”。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9節的腳註。

二二19 “這是我的身體”。餅仍然是餅,但卻代表基督的身體。這是一種舉例說明,就如“我就是門”(約一7)。

二二20 “新約”。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28節的腳註。

二二25 “恩主”。埃及和敘利亞的希臘君王喜歡使用這個銜頭。

二二30 參看馬太福音十九章28節的腳註。

二二31 “篩你們象篩麥子一樣”。要清除門徒裏的糠秕。

二二32 “我已經為你祈求”。希伯來書七章25節的一個實例。“你回頭以後”。即當你再次回轉歸向我。

二二3538 早前耶穌指示門徒輕裝出發,和倚靠別人的接待(九3),但這時他們需要自供自給,並且用“刀”來保護自己。“兩把刀”。我們知道彼得有刀,因為不久他會砍掉馬勒古的耳朵。這次談話“夠了”。

二二39 記載在約翰福音第十三至十七章耶穌在樓房上的教導,是在他們前往橄欖山之前講述的。

二二42 “這杯”。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39節的腳註。

二二43,44 某些抄本沒有這兩節經文。

二二44 “汗珠”。大滴大滴的汗水象血一樣。

二二47 “親嘴”,一種問候的習俗,是猶大預設的暗號(太二六48)。

二二50 “內中有一個人”。這人是彼得(約一八10)。

二二5462 至於彼得怎樣一步一步走向不認主的路,參看馬可福音十四章72節的腳註。

二二54 在這次與該亞法會面之前,約翰記載耶穌與該亞法的岳父亞那的會面(約一八13)。

二二55 “在院子裏”。房子環繞一個庭院建成。

二二59 “他也是加利利人”。參看馬可福音十四章70節的腳註。

二二61 “雞叫以先”。羅馬人的術語,指第三更在凌晨三點結束的時段。

二二66 “天一亮”。馬太(太二六57,58)和馬可(可一四53,55)提到晚上進行的初步聆訊。但按照法律,公會(以色列民當中的七十或七十二位長老和教師)不能在晚間聚集,因此,天一亮他們便進行正式的判決。然而,由於公會沒有權執行死刑,所以這案件必須遣回彼拉多那裏受審;彼拉多是羅馬政府派駐在猶大的高級代表。

二二70 耶穌清楚肯定祂就是他們的彌賽亞。參看馬太福音二十六章65節的腳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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