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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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至四13 施洗约翰与耶稣 3:1-4:13

  三1-20 约翰传道 (参太三1-12;可一1-8)

  好像初期的基督徒传教士一样,路加看福音的事件以施洗约翰为开始(徒十37);他为耶稣作见证,把律法和应许的旧时代与成全律法和应许的新时代划分出来(参十六16)。因此,路加把这重要事件列入世界历史进程中,按照当时政治环境,准确地记载这日子。提庇留是主后14至37年当罗马大帝的;提庇留15年若不是主后27至28年,就是主后28至29年(由于计算罗马日历有不同的方法,故此年代稍有出入);彼拉多是在主后26至36年当犹太巡抚的,在该撒利亚一个铭刻上,他被封为‘知事’(而非巡抚);希律前国土中其他的官长也清楚列出,其中包括东北角落的亚比利尼;虽然祭司长的职位不能由两人同时担任,但路加却列下两个名字:该亚法(他在主后18至37年任职),和他的岳父亚那(他的任期是主后6至15年,但期满后他继续运用其权势)。

  约翰既是先知预言的应验,又是基督教成立以前的最后一位先知,故此经文描写他有如旧约的先知(参1-2节;耶一1-2)。他的来临应验了以赛亚书四十章3至5节,他的特殊任务是宣告一种洗礼,这礼仪是赦罪的应许。

  约翰所传的道分3段记载:在第一段(7-9节),他警告人若没有在行动和意愿上真正从罪中回转过来,洗礼亦徒然无益;即使犹太人也同样需要悔改。虽然他们是亚伯拉罕的后裔,也不能因此逃避要来的审判,他们并不胜过‘毒蛇’,因为他们的性情同样是邪恶与败坏,是谁告诉他们可以单靠洗礼(而不悔改),便可逃避审判的呢?事实上,斧子已经随时准备好要砍下不结果子的树,不过现在还有悔改的机会,不要再坐失时机。

  第二段(10-14节)是路加福音所独有的,论及当时某几类人该如何生活行事。普通群众(‘众人’;作者心目中显然是指穷苦大众)一定要慷慨相待,满足彼此的需要──所谓‘慈惠的工作’,是超越了律法上最低要求的;税吏和兵丁(维持国家秩序的人)行事要忠诚和公正。约翰并没有推行一些激烈的社会运动,他只是坚持一些道德原则,要从内部改革社会,而非诉诸暴力革命。

  第三段(15-17节;参约一19-34)把重点带出来;在约翰生平和身后都有好些人问究竟他是否弥赛亚。不管他的门徒想法如何,约翰却清楚知道自己的岗位,‘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在他以后来,这一位不大可能是指神,约翰在此含蓄地暗示弥赛亚。约翰只能以水礼来洁净百姓,但那要来的一位却用火来洁净人心,这可能是象征最后的审判(参17节),也可能是象征圣灵(徒一5),因此约翰的意思是指弥赛亚的来临,人可能是要面对受审判的经历,亦有可能是得洁净和能力的经历。弥赛亚要进行分别世人的工作,好像收割的人一样保留麦子,烧灭糠秕,所以悔改便是当务之急!

  作者从正面总结这信息,称之为‘福音’(18节),它与耶稣的来临紧紧连系在一起,耶稣就是那更大的一位,但是在耶稣还没有出现之前,约翰的故事却以他敢言被捕而结束(参可六17-29)。这是作者刻意的伏笔,暗示同样的事亦将要发生在耶稣身上。 3:1-20

  附注 第8节‘石头’与‘子孙’可能是作者故意套用的亚兰文相关语。第11节有些人可能在旅途中或晚上外出时,把两件衣裳同时穿在身上,亦可能是指一人拥有两件衣裳而已。

  三21-22 耶稣受洗 (参太三13-17;可一9-11;约一32-33)

  有关耶稣的受洗,路加似乎只是顺便提及,他要读者注意耶稣当时正在祷告,更重要的是祂当时接受了两种神圣的启示。

  第一,圣灵降临在祂身上,目的是要装备祂作先知的职事(参赛六十一1,在路四18被引述)、弥赛亚的工作(赛十一1-5),和主的仆人(赛四十二1)。

  第二,天上传来的声音证实神确认祂是神的儿子(有关这词汇,参创二十二2;诗二7)和祂的仆人(参赛四十二1)。这件事的重点是说明耶稣从神那里得着能力以应付前面的工作,我们在四章1节马上就看到这事情的果效。 3:21-22

  三23-38 耶稣的家谱 (参太一1-17)

  若按现代着作的处理方法这段经文,很可能被列为附注。耶稣家谱的意义在于确定祂是大卫的合法后裔(参一27、32、69),这关系是通过约瑟的,另一方面也表明祂是人类种族中的一员。经文无意指出祂作为神的儿子之名分,是出于亚当的后裔,若是如此,所有亚当的后裔岂不同有这名分?族谱从约瑟起算的事实,并不能在童女生子的争议中,用作反对的证据(参二27之注释)。

  此家谱异于马太福音的家谱;它的次序刚好颠倒,并且寻根远超亚伯拉罕,一直追溯到亚当,路加把耶稣放在一个比马太更广阔的历史范畴里。在这一切以外,这家谱从大卫到耶稣的一段,包括了一系列跟马太不同的名字,其中只有两个名字(所罗巴伯和撒拉铁)是相同的,而两个家谱都说耶稣是祂认作父亲的约瑟之后裔(起码是公认如此,23节)。有人认为路加所列的是马利亚而非约瑟的家谱,但这说法可能性不大。另一困难较少的说法认为马太列出大卫皇室的后裔(即王位的继承人),而路加则列出约瑟实际隶属的族系。虽然如此,这说法亦不是没有问题。在没有更多资料的情况下,马太、路加二者之间的协调仍属未解之谜。 3:23-38

  附注 第23节经文中‘……的儿子’或马太福音中:‘……生……’并不一定严格指父子之间的关系,其中可以越过几代仍以父子相称。在‘希里’的位置上,马太以‘雅各’代之。第24节我们不能确定‘玛塔’是否‘马但’(太一15)。第27节‘所罗巴伯’是被掳至巴比伦后回归之犹太群体的领袖。有关‘撒拉铁’可参哈该书一章1节;但是在历代志上三章19节(希伯来原文,非希腊文七十士译本),所罗巴伯的父亲是‘毗大雅’。根据历代志上三章17节,撒拉铁是耶哥尼雅(和合本采取希腊文的变音,太一12亦相同)的儿子,而非‘尼利’的儿子,或许其中曾有过继的关系。第31节此处的‘拿单’并非指着名的先知拿单,而是大卫的儿子拿单(撒下五14)。第32节从这节开始,下述的名字与旧约希腊文译本相同,只有少许拼音上的分别而已。(参创五1-32,十一10-26;得四18-22;代上一1-34,二1-15,三5-19。)第36节‘该南’在希腊文七十士译本出现过,却未见于希伯来文旧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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