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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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求的寡婦(十八:1-8節)

1 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2 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3 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 4 他多日不准。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世人。 5 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他伸冤罷。免得他常來纏磨我。 6 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 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麼。 8 我告訴你們、要快快的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麼。

這段經文和路十一5至13所說夜半求助的朋友那故事一樣,特別為了教訓人要知道神看重有耐心而堅決持久的禱告,在太六7耶穌勸人在禱告中不要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的話」;並且說「你們沒有祈求以先,你們所需用的,你們的父早已知道了」;這似乎是說,不要繼續拼命為一件事求了又求。

這教訓和耶穌所稱讚寡婦的切求以及夜半求助的朋友(路十一8),如何能相合呢?要知道任何真理的兩面都是不容易調和的,我們自己的願望必須安靜順服在神的旨意之下,然而神的確仍要我們把自己的請求帶到衪面前,並且叫我們不要因神遲延應允而灰心,要學習成功的禱告是一生的功課,並且須有嚴格的自我操練,有一件事我們必須學習的就是饒恕人,可十一25,而在太七12,禱告直接和「金律」的實踐有關係,但無論如何,信心是一個主要的條件,若使我們已盡自己力量促成自己所禱告的,那麼神對於具有信心的成就必然令人驚訝無比。

這比喻裏頭所描述的事情是有可能發生的,當中有兩個人物。

1。這位法官顯然不是猶太人的法官。猶太人所有普通的紛爭,都是帶到長老的面前,從來不會到法院去。根據猶太人的律法,如果有案子要仲裁,一個人是組不成一個法庭的。通常要有三位法官,一個由原告選出,一個由被告選出,而另一個由中間人選派。法官是受薪的,由希律或羅馬政府所委派。這些官吏聲名狼藉。除非原告有權有勢,或出錢行賄,否則別想案子取得勝算。他們不惜為一頓飲宴而歪曲正義。百姓甚至拿他們的名銜來嘲笑。他們正式的官銜叫做DayyanehGozeroth,意思是查禁或懲罰的法官。而在百姓口中,他們被稱為DayyanehGezeloth,意思是強盜法官。

2。寡婦象徵所有貧而無助的人。她一無所有,很明顯的她沒有可能從這法官身上,取得任何的援助。但她有堅忍的意志。法官在最後終抵受不住婦人鍥而不捨的精神使她得償所愿。

這則比喻就好像「半夜敲門的朋友」那則一樣。當中並沒有把上帝比擬那不公義的法官;相反的,是以耶穌與那人作一對照。耶穌在說:「若果一個不公義和貪婪的法官,最後可以因為不堪其擾,給與這婦人公道,慈愛的父上帝豈不更願意體貼衪兒女的需要。」

耶穌所說的是確實的,但這並不成為我們妄求的藉口。為父親者,往往需要拒絕孩子的要求,知子莫若父,有些孩子所求的,非但對他無益,反而是有害的。

上帝就像這樣的父親。下一句鐘要發生的,我們並不曉得,遑論下星期,下個月,或是下一年。只有上帝能看透時間之流轉,因此,唯獨上帝曉得那一些東西在長遠來說,對於我們有益的。這就是為甚麼耶穌要鼓勵我們,禱告永遠不可氣餒。

這也就是為甚麼耶穌會懷疑,在人子到來以先,人的信德可以支持這麼長久。假若在我們向上帝獻上了禱告和祈求以後,能夠加上一句願主的旨意成就的話,這樣,我們禱告便不會怠倦,信心也不致動搖。

法利賽人和稅吏(十八:9-14節)

9 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 10 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 11 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的禱告說、神阿、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 12 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 13 那稅吏遠遠的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神阿、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14 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一個自滿的法利賽人和一個悔罪的稅吏,法利賽人極普遍是自義和假冒為善對自已同胞態度傲慢,所以「法利賽」一語成為「虛飾」的代名詞,他們對於神也持著同樣自滿自是的態度,好像他們以為神會因有這樣好的人向衪敬拜也覺得光榮。

耶穌憎惡虛偽的宗教行為,衪口中所說出最嚴厲的話就是斥責法利賽人的假冒為善 (馬太廿三章),衪並非寬容稅吏和娼妓的罪,衪來乃是要拯救他們。

這比喻的目的在於說明進到神面前最基本的事,就是知道自己是滿有罪過且需要衪的憐憫。

10-14節:住在耶路撒冷附近的人經常都到聖殿祈禱,聖殿是他們敬拜的中心(參賽57)。那法利賽人到聖殿去不是為了要向神禱告,而是要向周圍的人宣揚自己的好行為;那稅吏到聖殿去是要認罪和求憐憫。自以為義是危險的,能叫人驕傲,叫人蔑視別人,並阻礙他與神的關係。我們的禱告應該像那稅吏,因為我們每天都需要神的憐憫。不要讓我們的成功阻隔了自己與神的關係。

接待小孩(十八:15-17節)

15 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 16 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 17 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此事亦記於太十九13-15和可十13-16。耶穌剛剛說那個稅吏能走向得救之路是因他覺得自己有罪而難過。在此衪指出天國裏只有像小孩子那樣的人,在天上沒有那種傲慢的人。耶穌很坦白說:「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能進天國」(太十八3),一個小孩子肯虛心接受別人的教導,值得別人信任,沒有知識上的驕傲,不帶著世故的態度,而且有愛心,耶穌喜愛小孩子,門徒們並不覺得小孩子值得費神接待,因比使耶穌對他們「惱怒」(可十13,14)。

15-17節:母親們常常把兒女帶到拉比那裡,讓拉比為孩子們祝福,因此這些母親圍著耶穌。然而,門徒卻認為孩子不值得他們的主來花時間。但是,耶穌卻歡迎他們,因為小孩子的那種信心和信靠正是人進入神的國所需要的。我們必須將孩子帶到耶穌那裡;我們自己也要以孩子般的接受和信靠的態度來到耶穌面前。

少年而富足的官(十八:18-30節)

18 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事、纔可以承受永生。 19 耶穌對他說、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 20 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 21 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 22 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 23 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 24 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 25 駱駝穿過鍼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 26 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 27 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 28 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 29 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 30 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此故事亦記於太十九16-30可十17-31。我們通常稱這段故事為有錢的少年官長的故事。所有的福音書都告訴我們這個人很富有,因為它就是這個故事的重點所在。馬太說他是一位少年人(20節:),路加說他是一位官長(十八:18)。

這個故事還有一個很有趣的地方。馬太改變了耶穌向這個人所提出的問題。馬可和路加都說這問題是:「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上帝一位以外,再沒有良善的。」馬太卻說這問題是:「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祗有一位是良善的,」

馬太福音是三本福音書中最晚寫成的一本,作者對於耶穌的尊敬,使他不敢寫明耶穌所發出的問題是:「你為甚麼稱我是良善的呢?」他認為這種口氣幾乎就等於耶穌不肯被稱為良善,因此他把這句話變更為:「你為甚麼以善事問我呢?」為要避免那似乎不敬。

這個故事教導我們學習到一個最深刻的功課,其中包含著甚麼是宗教的正誤基本觀念。來到耶穌面前的這個人,是尋求他所謂的「永生」。他所找尋的是快樂,滿足,以及與上帝和好。可是他發問的詞句卻露出他的心意。他問:「我該作甚麼?」他就是想到行動方面,就好像法利賽人那樣,總是注意到守規則與律法,以為藉著遵守律法的行動,就可能向上帝立功。他一點也不懂恩典的宗教,祗懂得律法的宗教,想賺取上帝的讚賞。因此耶穌想領他到正確的觀點。耶穌知道他心裏的事,並且照著他的需要回答他,衪叫他放棄一切,衪很知道他不肯出任何代價作衪的門徒,他太捨不得把他的財富用於基督的國度上去,耶穌並非說每一個人都要捨下一切錢財來跟從衪,撒該奉獻出他的一半,而耶穌就賜他救恩(路十九:9)。

(25節)說到一個「鍼的眼」,有些人認為是指在大城門中間或旁邊供步行旅客通過的小門,一隻駱駝只能跪下並且須經很大困難纔可以通過,但更多人認為這是指實際的一個鍼眼,無論怎樣,耶穌的意思是指一件「不能」的事情(26節:),接著衪補充衪的意思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就是說甚至一個財主神也能拯救。

(28-30節)耶穌從彼得的問題中,引出基督徒人生的三條重要的定律:

(1) 凡有份基督的爭戰,必定有份於基督的得勝,這永遠是真理。

在人類的戰爭之中,常會發生這樣的事,一位參與戰爭的士兵,在戰爭結束後,他們的用處就成為過去。在人類的戰爭中,經常有為了建立一個使英雄可以在其中很好地活著之國家而奮鬥,但是結果發現,那個國家卻變成為英雄可能在其中挨餓的地方。

可是與基督一同爭戰並不會如此,凡是與基督一同爭戰的,一定要與衪一同得勝,凡背十字架的,一定會戴上冠冕。

(2)基督徒所得到的,實際要比他捨棄的多得多;可是他所得到的並不是物質上的產業,而是在與上帝之間一種新的團契。當一個人作了基督時,就進入了一種新的人群的團契之中,祗要有基督教會存在的地方,基督徒就決不可能沒有朋友。人若作了基督徒,就是進入與上帝新的團契之中,他得著了永生,永生就是上帝的生命。

基督徒也許會跟別的東西分開,但他決不會與在基督耶穌裏面的上帝的愛分開。

(3)最後,耶穌說那最後的評判將會出人意外。上帝審判的標準並不是人審判的標準,最主要的原因是由於上帝看見人的內心。有一個新的世界要來紏正,平衡舊的世界,在那裏有永恆來調整時間的錯誤。

在世界上卑微的人,將來可能在天上為大;在世上為大的,在將來的世界中可能成為卑微。

請注意耶穌對於那些撇下一切跟從衪的人有奇妙的應許,在(可十:28-31)這應許又擴大了許多,在今世得百倍,並且要受逼迫,在來世得永生。

18-30節:這位宗教領袖在尋求進一步的保證,確實知道自己有永生。他希望耶穌衡量他的資格,或給他一些事情做,好讓他可以保證自己能有永生。耶穌給他一樣要求,但他做不到。四周的人問:「這樣,誰能得救呢?」耶穌所回答的,「在人所不能的事,在神卻能。」告訴我們救恩不是賺回來的,是神所賜的禮物(參弗8-10)。

22-23節:這個人的財富使他的生活安逸,又給他權力和地位。耶穌叫他變賣所有的產業,正觸動他所依賴的東西。他不明白若跟隨了耶穌,會比他所擁有的財富更穩妥。儘管耶穌並沒要求每一個信徒都變賣所有的財產,然而,他卻叫我們都要除去任何變得比神更重要的東西。你最終所倚仗的是什麼呢?

24-27節:由於錢代表著權力、權威和成功,因此富人一般都很難知道自己的不足,也不知道自己沒有能力拯救自己的事實。那些聰明的、能幹的人也有同樣的問題。除非神主動到他們的生命中,否則,他們不會到他那裡去。耶穌曾因為說神把救恩賜給窮人而叫他的聽眾驚訝,今天也許會因為他把救恩賜給富人而叫一些人驚奇。有錢人要領會到自己的不足,並來到耶穌那裡是很難的,但神卻做得到!

26-30節:彼得和其他門徒都撇下他們的家庭和工作,付上了極重的代價來跟隨耶穌。但耶穌提醒彼得,跟隨他有犧牲也有益處。任何信徒為跟隨基督放棄了一些東西,在今生和將來都會得到報償。例如,你放棄了一分穩妥的工作,你會發覺神給你一個與他永遠同在的穩妥關係;你放棄了家人的贊同,你會得到神的家。不要留戀你放棄了的東西,要想想你得到了什麼,並為此而感謝。你所付出的永遠不會比神所給你的多。

耶利哥的瞎子(十八:31-43節)

31 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 32 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 33 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 34 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甚麼。 35 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 36 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甚麼事。 37 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 38 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阿、可憐我罷。 39 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罷。 40 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 41 你要我為你作甚麼。他說、主阿、我要能看見。 42 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 43 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神。

亦見於太廿29-34和可十46-52,在馬太說有個瞎子,馬可和路加只提到一個瞎子,路加說正在耶穌進耶利哥的時候,馬太和馬可說是在衪出耶利哥的時候,馬可說他叫巴底買,可能是有一個是耶穌進城的時候被衪醫好,而另一個是衪出城的時候被衪醫好,他們所記的很可能是兩回不同的事情,或者更有可能的是,他們兩個或是其中有一個當耶穌進城的時候聽見人群的聲音吸引他跟著大家走,等到耶穌到撒該家工作完畢之後,他們就坐在他們知道耶穌出來必要經過的路旁。

這是一個人找到通往神蹟之路的故事,因此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故事,因為它描繪一幅精神與內心的態度的圖畫,而上帝最寶貴的恩賜對這樣的心靈開放。

(1)這一個瞎眼的人在等候,他的機會一來到,就用雙手抓住。他一定聽聞了耶穌有奇妙的能力,他希望耶穌能醫治他。耶穌經過的時候,如果他就讓衪過去,他的機會就會永遠失去;但機會一來到,他就把他抓住。

有許多偉大的事,必須在這一剎那做成,否則永遠也做不好。許多重大的抉擇必須馬上決定,否則永遠也不會決定。那行動的時刻一過去,決定的衝動即消褪。

保羅站在亞略巴古的戰神(Mars)之中佈道,有人說:「我們再聽你講這個吧。」 (徒十七:32)。他們要拖延到一個更方便的時候,可是這方便的時候永不再來。

(2)這個瞎子並不沮喪。眾人吩咐他不要喊叫,他使人討厭。按照巴勒斯坦當地的風俗,拉比走在路上教導人,旁人是不可以喊叫;那些在耶穌四圍的人一定因著這喧鬧的嚷叫聲,聽不見耶穌所說的話。可是不能攔阻這個瞎子;因為這是關乎自己的眼睛看見與看不見的關鍵性,沒有甚麼能使他放棄或退後。

我們時常很容易在尋求上帝同在的事上灰心。衹有那一位下定決心不與基督隔絕的人,終於找到基督。

(3)這人有一種不完全的信心,但是他決意照他所相信的去做。他稱耶穌是大衛的子孫,他的心意是相信衪是彌賽亞。他所想到的彌賽亞,是具有君王與屬世能力的色彩。這是一種不完全的信心,但他照著所信的去行,耶穌竟接受了。我們的信心不論是多麼不完全,衹要有信心,恩慈的耶穌就會接納。

(4)這個瞎子並不害怕提出大的要求。他雖是乞丐,但他所求的不是金錢,而是要看見。沒有一件祈求過於龐大,大到不能帶到耶穌基督的跟前。

(5)這瞎子是會感恩的人。當他接受了他們所求的賞賜,他並沒有走開,忘記;他跟從了耶穌。有許多人得著了物質和靈性上的恩賜,就忘記感謝。忘恩是最醜惡的一種罪行。這瞎子從耶穌那裏得到他的視力,他就獻給衪感恩的效忠。

我們永遠也無法償還上帝為我們所作的一切,可是我們能隨時向衪感恩。

35-42節:乞丐經常在城外的大道上等候,因為這裡來來往往的人多。這些人一般都有某方面的殘疾,不能謀生。醫生幫助不了他們,人們又沒有盡上關心的責任(參利235-38)。但這個瞎眼的乞丐對彌賽亞有盼望,他大聲呼求耶穌來救他,而耶穌告訴他是他的信心叫他看見。不論你的處境看來是多麼絕望,若你以信心向耶穌呼求,他一定幫助你。

38節:那瞎子稱呼耶穌為「大衛的子孫」,這表示他知道耶穌是那位他們一直等待的彌賽亞。這位可憐的瞎子能夠看到耶穌是彌賽亞,而那些宗教領袖看到了耶穌的神跡,卻看不出他的身份,並拒絕承認他是彌賽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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