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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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殺害耶穌(廿一章37節至廿二章2節)

用計殺主╱猶大賣主(廿二:1-6節)

1 除酵節:、又名逾越節:、近了。 2 祭司長和文士、想法子怎麼纔能殺害耶穌。是因他們懼怕百姓。 3 這時、撒但入了那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心、他本是十二門徒裡的一個。 4 他去和祭司長並守殿官商量、怎麼可以把耶穌交給他們。 5 他們歡喜、就約定給他銀子。 6 他應允了、就找機會要趁眾人不在跟前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

用計殺主亦記載於太廿六1-5可十四1-2節。

這是在禮拜二晚上的事,大約在這以前一個月的時候,耶穌使拉撒路從死裏復活,過後公會的人就明確決定耶穌必須殺死(約十一53),但因耶穌甚有聲望使他們的計謀很難得逞(路廿二2),甚至在耶路撒冷民眾都歸附衪(可十二37;路十九48)。後來機會來了,在這以後的第二個夜晚,由於猶大的變節,趁著夜間全城人睡著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他們快快要在天亮之前定衪的罪,並且在第二天上午民眾未被驚動的時候把衪掛在十字架上。猶大的買賣亦記載於太廿六14-16可十四10-11。

他的工作是乘民眾不在的時候把耶穌交給他們,他們不敢公開地捉拿衪,若然他們會被百姓用石頭打死,猶大趁全城人睡著的時候領他們到一個祕密隱藏的所地來捉拿耶穌。耶穌「從起初就知道」猶大要出賣衪,到底為什麼他被揀選是屬於神的一件奧祕作為。三十塊銀子共值二十塊錢,等於一個奴僕的價錢(出廿一32),猶大也許想到耶穌會用行神蹟的能力救自己;或者是他想強迫耶穌宣佈自己身份,然而在神的眼中他的行事極其卑怯,因為耶穌說他不生在世上倒好(太廿六24)。這整件事情在先知書中(亞十一12-13)很奇妙地己經預言了,太廿七9,10說是「先知耶利米」,若不是由於抄寫的錯誤,就是因為全部先知預言有時用耶利米為稱呼的。

1節:所有十二歲以上的猶太男子都要到耶路撒冷過逾越節,逾越節後便是持續七天的無酵節。在羅馬全國各地的猶太人都回到耶路撒冷過節,記念他們歷史中最重要的事件。

3節:在耶穌被賣中撒但所擔當的角色並不能除去猶大應負的責任。由於耶穌只談到關於他的死而不是建立他在地上的國,猶大的希望破滅了,也許他想強迫耶穌行動,要他運用能力顯出他是彌賽亞;又或許猶大不明白耶穌的使命,不再相信他是神所揀選的那位(參可14章人物介紹)。不論猶大想些什麼,撒但都認為耶穌一死便會結束他的使命,神的計劃便遭到挫敗。像猶大一樣,撒但也不知道耶穌的死是神的計劃中自始至終最重要的一個部分。

最後晚餐(廿二:7-38節)

7 除酵節、須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到了。 8 耶穌打發彼得、約翰、說、你們去為我們預備逾越節:的筵席、好叫我們喫。 9 他們問他說、要我們在那裡預備。 10 耶穌說、你們進了城、必有人拿著一瓶水迎面而來。你們就跟著他、到他所進的房子裡去。 11 對那家的主人說、夫子說、客房在那裡、我與門徒好在那裡喫逾越節:的筵席。 12 他必指給你們擺設整齊的一間大樓、你們就在那裡預備。 13 他們去了、所遇見的、正如耶穌所說的。他們就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 14 時候到了、耶穌坐席、使徒也和他同坐。 15 耶穌對他們說、我很願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喫這逾越節:的筵席。 16 我告訴你們、我不再喫這筵席、直到成就在神的國裡。 17 耶穌接過杯來、祝謝了、說、你們拿這個、大家分著喝。 18 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等神的國來到。 19 又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他們、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 20 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 21 看哪、那賣我之人的手、與我一同在桌子上。 22 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 23 他們就彼此對問、是那一個要作這事。 24 門徒起了爭論、他們中間那一個可算為大。 25 耶穌說、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那掌權管他們的稱為恩主。 26 但你們不可這樣。你們裡頭為大的、倒要像年幼的。為首領的、倒要像服事人的。 27 是誰為大、是坐席的呢、是服事人的呢。不是坐席的大麼。然而我在你們中間、如同服事人的。 28 我在磨煉之中、常和我同在的就是你們。 29 我將國賜給你們、正如我父賜給我一樣。 30 叫你們在我國裡、坐在我的席上喫喝。並且坐在寶座上、審判以色列十二個支派。 31 主又說、西門、西門、撒但想要得著你們、好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 32 但我已經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你回頭以後、要堅固你的弟兄。 33 彼得說、主阿。我就是同你下監、同你受死、也是甘心。 34 耶穌說、彼得、我告訴你、今日雞還沒有叫、你要三次說不認得我。 35 耶穌又對他們說、我差你們出去的時候、沒有錢囊、沒有口袋、沒有鞋、你們缺少甚麼沒有。他們說、沒有。 36 耶穌說、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著、有口袋的也可以帶著。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 37 我告訴你們、經上寫著說、『他被列在罪犯之中。』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 38 他們說、主阿、請看、這裡有兩把刀。耶穌說、夠了。

"逾越節"是記念以色列被神拯救出埃及的節期(出十二:1-20);在每年的亞筆月(後稱尼散月,即以色列人宗教年歷的首月,今陽歷三,四月間)十四日舉行。跟著是無酵節,為期七天。

亦見於太廿六17-29;可十四12-25;約十三及十四章,這是在衪受死的前一夜,一共有兩個晚餐:逾越節筵席和主的晚餐。主的晚餐是在逾越節筵席的末了設立的。路加提到兩個杯,(路廿二:17-20),馬太,馬可和路加提到兩個晚餐。約翰只提到逾越節筵席。

一千四百年之久守逾越節是指望著那要來的逾越節羔羊,耶穌既喫過逾越節筵席,就設立衪自己的晚餐來代替它,然後衪自己作為逾越節羔羊被殺掉。耶穌在十字架上斷氣正是在逾越節羔羊在聖殿中被殺掉的時候。

逾越節的任務已經完成了,現在讓位給新約紀念主的晚餐,這晚餐是要在愛中紀念耶穌一直到衪再來(林前十一:26)。正如逾越節:向後是指著蒙拯救我們出罪惡,向前指著衪在榮耀中再降臨。

晚餐之時所有各項事情的次序編排方面有點混亂,馬太似乎把主的晚餐放在猶大出去之後,路加似乎說猶大還留在那裏。約翰提到門徒爭論誰為大在先。路加所提的是在晚餐之後,福音的作者在處理材料的時候,必定是受引導考慮到其他方面而不是照著各項事情發生的先後而編排,大概的次序:

1。他們爭論誰為大,耶穌洗他們的腳。
2。耶穌說出有人出賣衪,全體回答說:「是我麼?」
3。蘸餅給猶大,他說:「是我麼?」就出去。
4。設立主的晚餐。
5。新的「命令」,和約十四章所記安慰的話。

7-8節:耶穌來到耶路撒冷,是為了守逾越節:。在那個時期,城裏是多麼擁擠。本來在逾越節,所有的猶太人都要留在城界以內,可是太多的人無法容納;因此官方把像伯大尼之類的村莊劃入城市範圍。耶酥當時正在這個範圍內。

擺設筵席的地方,一定要在耶路撒冷城內。門徒想知道他們應當作何準備。顯然耶穌並沒有把這件事留在最後的一刻,衪己經跟一位耶路撒冷的朋友作好了安排,且預備了一句口令:「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於是門徒被差去傳這句口令,並從事一切必要的準備。

逾越節的那一週的第一個晚上,稱作「無酵餅筵席」。猶太人的第二天是由晚上六點鐘開始。無酵餅的筵席是從禮拜四早上開始。在禮拜四的早上,在按儀式搜查全屋以後,把每一點酵都完全除去。

無酵有雙重的理由:整個的筵席是為要紀念以色列歷史上最重要的一件大事,從埃及的奴役中得釋放。當以色列人逃離埃及的時候,情勢十分緊迫,沒有時間烤發酵的餅(出十二:34)。無酵的餅很快就可以烤出來,但是像一塊乾餅,不像麵包。把酵除掉以後,所做的餅就是無酵餅,為要再一次體驗他們離開埃及那天晚上的情形。

猶太人認為酵是腐爛的象徵,我們已經說過酵是發過的麵團,猶太人把發酵與腐敗當作是同一回事,因此酵就是代表一切腐爛與敗壞之物,無酵節就成為潔除淨盡的標記。門徒們從事些甚麼準備呢?他們在禮拜四早上豫備無酵餅,並且除去屋內一切的酵。在筵席中另一個主要的部分就是逾越節的羔羊。這逾越節的名稱就是從羔羊得來的。臨到埃及人最後的一個災難,使他們不得不放以色列人走,就是死亡的天使走遍埃及全地殺死每一家中頭生的。以色列人為要區別他們的家與埃及人家,就取一隻羔羊殺了,把羔羊的血塗在門框門楣上,使那滅命的天使看見了這個記號,就逾越他們的家(出十二:21-23)。在禮拜四下午就要把羊羔帶到聖殿去宰殺,羔羊的血,就是羊的生命,要獻給上帝。無酵餅和羔羊都準備好了以後,還要為這筵席準備另外四件必需品:

1。要放一碗鹽水在桌子上,為紀念當年在埃及為奴時所流的眼淚,以及上帝奇妙的大能帶領他們渡過紅海的鹽水。

2。必須準備一把苦菜,包括籮蔔,菊苣,苦汁薄荷等類的東西,這也是再一次要他們紀念為奴的苦楚,以及當初將羔羊的血塗在門楣上的牛膝草。

3。有一種稱作「凱羅鍚絲」(Charosheth)的醬,是用蘋果,棗,石榴與堅果混合製成,為要紀念在埃及被迫用泥土製磚;又在其中插上肉桂的枝,為紀念做磚所用的草。

4。最後有四杯酒,這四杯酒提醒他們出埃及記六章六至七節:的四個應許:「我要用伸出來的膀臂,救贖你們脫離埃及人的重擔;不作他們的苦工;我要以你們為我的百姓;我也要作你們的上帝。」

這就是門徒在禮拜四上下午所預備的一切。到了下午六點以後,尼散月十五日的禮拜五開始,賓客們就可以聚集在桌前等候入席。

7-13節:逾越節的筵席

在福音故事最後的數幕中,耶穌似乎與猶大有好幾次獨處,沒有別人在場。有一件事是確定的----猶大必定完全秘密地進行他的殘忍買賣。他一定是保持高度的機密,否則其他的門徒要是知道他正在做的事,他就無法逃命了。猶大雖然不向其他門徒透露他的計劃,他卻無法向基督保密。同樣,一個人可以向別人隱瞞他的罪,他卻瞞不過耶穌基督的眼睛,衪洞察人心靈深處的隱密。

現在我們可以看到耶穌對待罪人的方法。衪可以用衪的能力來摧毀猶大,使他的陰謀失敗,甚至將他殺害。可是耶穌所用的武器,就是愛的懇求。人生偉大的奧秘之一,就是上帝對於人自由意志的尊重,上帝不勉強,也不壓制,衪只是懇求。 當耶穌想要阻止一個人犯罪的時候,衪做兩件事:

1。使人面對他的罪。衪要使人停下來,思想他是在做甚麼?彷彿衪在對罪人說:「你看你正想要做的事----你能夠真正去做這件事嗎?」有人曾說,使我們不犯罪的最大保證,就是我們被罪所震驚。耶穌一次又一次吩咐人停止,查看,暸解真像,這樣也許會使人臨崖勒馬,及早回頭。

2。衪使人面對自己。衪吩咐一個人看衪,彷彿在說:「你能夠望我嗎?你能夠望著我的眼睛,然後去做你所要做的事嗎?」耶穌的懇求,是要使人瞭解他所要做的事的可怕,和那渴望阻止他做這件事的愛。

在這裏我們才看到罪惡真正的可怕之處,就是在它的明知故犯。猶大不顧愛心最後的懇求,還是執迷不悟。他雖然面對他的罪,也面對過基督,猶大還是不肯回頭。

罪可以有兩樣的。有一種由慾念而來的罪,是人受到一時的衝動所犯的罪。但願無人輕視這樣的罪;它可能有極可怕的結局。但是那有預謀,故意剛硬冷漠的罪,是更為不好的罪,因為冷血的人知道他在做甚麼,他雖面對可怕的罪行,並面對耶穌眼中的愛,仍舊要走自己的道路。我們內心要激烈反對那以冷酷剌傷父母之心的兒女-----這就是猶大對耶穌所行的,這也是我們時常在行的。

19-20節:衪的身體和衪的血

我們已經看到舊約的先知們,若要使百姓瞭解必須瞭解的某種教訓,就以象徵性的行為作為代表。我們也看到耶穌在進入耶路撒冷,與無花果樹的兩件事上,採用了同樣的方法。這也是耶穌在此地所行的。逾越節:筵席所有的豫表和所有的儀式,正是衪要向人描述一幅圖畫,耶穌所用是甚麼圖畫呢?其中包含甚麼真理呢?

(1)整個的逾越筵席就是蒙拯救的一種紀念,為要提醒以色列百姓,上帝如何把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釋放出來。首先又是最重要的,是耶穌自稱為偉大的釋放者。耶穌基督釋放人脫離懼怕與罪惡,使人從纏繞中,從不容他們前進的罪惡中釋放出來。

(2)逾越節的羔羊特別是安全的表記。在那滅命的夜晚,逾越節羔羊的血保護以色列人得到安全;照樣耶穌稱為救主,衪來拯救人脫離罪,和罪惡的結果。衪要來使人在地上有安全,在天上有安全;在現時有安全,到永恆也有安全。

在這裏有一個鑰字,珍藏著耶穌全部工作與意向,就是「約」字。

耶穌說衪的血是立約的血,這是甚麼意思呢?約是兩方面的關係。當兩個人互相立約,這兩人就有了關係。但耶穌所說的約並不是人與人之間的約,而是上帝與人中間的約,它是上帝與人之間新的關係。耶穌在最後的晚餐中所說的是:「因為我的生,更因為我的死,使你們與上帝之間可以有一個新的關係。」彷彿衪是說:「你們已經看到了我,在我裏面你們已經看見了上帝。我已經告訴你們,也顯明給你們看,上帝是如何地愛你們。衪愛你們甚至寧願使我經歷所經歷的痛苦,上帝就是這樣!」

因著耶穌所作的一切,人類與上帝就有可愛的新關係了。

這段經文在結束的時候說:耶穌與門徒唱了詩以後,就上橄欖山去。在逾越節儀式中有一個主要的部份,就是唱Hallel。Hallel是讚美上帝的意思,由讚美的詩遍一百十三篇至一百十八篇所組成。他們在逾越節筵席不同的階段中,吟唱這些詩篇的片段。在逾越節:筵席最後的階段,是唱詩篇一百卅六篇,那段最偉大的Hallel。這也是他們上橄欖山以前所唱的詩歌。

另有一件需要注意的事,在那最後晚餐與我們所遵守的聖餐之間,有一個根本的不同之處。最後的晚餐是真正的一餐飯食。

其實律法上規定整個的羊羔,以及每一樣東西都必須喫得乾乾淨淨,不准剩下。並不是像聖餐那樣喫一小塊餅,喝一點酒;而是為飢餓的人所豫備的一餐飯。我們可以說,耶穌教導人不僅是來到教會喫一餐儀式與象徵性的筵席,衪也告訴他們,每當他們坐下來為滿足飢餓要進食的時候,那餐飯就是紀念衪。

耶穌不但是聖餐的主,衪也必須是餐桌上的主。

最後一件要注意的,是這段經文以耶穌在最後晚餐中所說的話為結束。衪說衪不再與他們同席,直到在衪父的國裏。這的確是神聖的信心與神聖的樂觀主義。耶穌正要往客西馬尼園去,要在公會面前受審,釘上十字架,可是衪仍舊在想到天國。

耶穌認為十字架絕不是失敗,它是得榮耀的道路。耶穌正要走上各各他,衪也是走在通往上帝國度和寶座的路上。

7-8節:逾越節的筵席有羊羔是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時,神叫他們殺一隻羊羔,把羊血塗在門框上,整隻羊則烤了吃。彼得和約翰要預備羊羔、無酵餅、酒及其他筵席上用的食物。

14-18節:逾越節是紀念以色列人出埃及的前一晚,他們把羊羔的血塗到門框上,在滅命的天使擊殺埃及人長子及頭生的牲畜時得到拯救。這件事預表耶穌在十字架上的工作,他是神無瑕疵的羔羊,他的血要流出,好把他的百姓從罪和審判中拯救出來。

17-20節:基督徒紀念主的晚餐的意義各有不同的解釋,主要有三種看法:(1)餅和酒真的成了基督的身體和血;(2)餅和酒沒有改變,但憑著信心,基督的靈會在這些餅和酒裡,並且也藉著這些餅和酒存在;(3)餅和酒沒有改變,它們是紀念基督的犧牲。不論你認同哪一個看法,所有基督徒都同意,主餐是紀念基督在十字架上為我們的罪捨身,並指向他的國將要在榮耀中降臨。當我們領受主餐時,表明我們接受他為我們捨身,我們的信心也得到建立。

19節:耶穌吩咐門徒吃那些擘開的餅「為的是記念我」。他們記得他的犧牲,這是罪得赦免的基礎,他也希望藉著聖靈的工作,他們可以繼續享受這分情誼。今日信徒仍然藉著聖餐中的餅和杯,記念救主基督為我們所作的犧牲,所以千萬不要忽視聖餐的價值。

24節:在人類歷史中最重要的事件快要發生了,但門徒卻仍然在爭論自己在國中的地位高低。我們或者會說:「怎麼還有時間擔心地位問題呢!」但門徒埋頭在自己所注重的事上,並沒有領會到耶穌告訴他們關於他即將受死和復活的事。你今天所關心的又是什麼事呢?當你在二十年後回頭看時,這些憂慮是否顯得瑣碎和不當?不要只注視自己,應該為基督再來作好準備。

31-32節:撒但想篩彼得和門徒像篩麥子一樣,但只能把粗糠吹走。雖然彼得信心軟弱,但耶穌向他保證,必保守他不至於完全失去信心。他的信心會得到更新,他會成為一位有能力的領袖。

33-34節:耶穌預言猶大會出賣他,並說出賣他的人會有禍(222)。又預言彼得要不認他,但後來能悔改,並帶領他的弟兄。不認主並不比出賣主好多少,但彼得跟猶大的命運卻截然不同,這主要是因為彼得相信他並悔改了。

36-38節:耶穌在這裡所說的與9章3節的剛好相反,門徒要帶背囊、錢和刀。因為他們將要面臨憎恨和逼迫,所以要裝備好。耶穌說:「夠了。」他的意思可能是說這不是動刀的時候,不論如何,提到買刀正生動地預示了他們將要面對患難。

在客西馬尼園的痛苦(廿二:39-46節)

39 耶穌出來、照常往橄欖山去。門徒也跟隨他。 40到了那地方、就對他們說、你們要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41 於是離開他們,約有扔一塊石頭那麼遠,跪下禱告、 42 說、父阿、你若願意、就把這杯撒去。然而不要成就我的意思、只要成就你的意思。 43 有一位天使從天上顯現、加添他的力量。 44 耶穌極其傷痛、禱告更加懇切。汗珠如大血點、滴在地上。 45 禱告完了、就起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因為憂愁都睡著了。 46 就對他們說、你們為甚麼睡覺呢。起來禱告、免得入了迷惑。

在客西馬尼園的痛苦廿二39-46;亦見於太廿六36-46可十四32-42;約十八1。

客西馬尼園是靠近橄欖山西邊山坡底下的一個園子。人類的起始生活是在一個園子裏,耶穌受痛苦是在一個園子裏,衪被釘死在一個園子裏,也埋在一個園子裏(約十九:41)。天上樂園也是一個園子。

在全部耶穌受苦的故事中最悲哀的事情就是那一夜在客西馬尼園內。

我們不明白衪為何懼怕衪的死,我們讀過那些殉道者的事蹟,他們受火刑之時口仍不斷唱詩讚美主,但是耶穌,我們想衪比別人強,當衪來到死的面前之時,所表現的似乎衪不能衝過這一場死亡,在極度痛苦中衪呼喊著說如果可能的話,使這杯離開衪。

我們想不透到底為甚麼緣故,必定是耶穌知道衪所要受的痛苦為普通人在死亡之時所未受的,或者至少他們在受苦之前不知道自己要受的痛苦。

耶穌為全世界人的罪而死,無論我們所持定的那一種贖罪的理論,耶穌總是為拯救我們免於失喪而死,因此可知衪的死所受的痛苦必定是我們如果失喪的話就要受的那種痛苦,否則他的死怎能拯救我們免於失喪呢?

耶穌是從永世來到這世界,衪知道在這世界的路程盡末了是十字架,因為衪本曉得衪來世界是作神的羔羊背負世人的罪孽,衪孤身如一個平常的人,離開加利利,面向著耶路撒冷而去,走著雄壯的步伐,沒有躊躇,沒有退後,衪知道在路的盡頭就是十字架。現在衪已經走到路途的盡頭,看見了那可畏的東西立在那裏,這東西甚至使神的兒子耶穌一時想到回頭的意念,衪三次所禱告的話表示在衪思想中有了「可能」不走上十字架的意念。後來經過二小時,三小時或四小時的爭戰,衪放棄一切想逃避的念頭,衪表情像綱鐵般堅決地走上去,衪當時的痛苦使衪流汗如同血點,並且使衪極軟弱甚至神打發一位天使來加添衪的力量。

我們住在這世界上永不能明白關於救贖的大而可畏的奧祕----就是為何神必須如此做,我們所知道的只有一點----就是為了要救我們,耶穌受苦的簡單故事不說它在其它方面有何意義,它在這世界上算是從來未有過的最能夠造福於人的力量。

39節:橄欖山在耶路撒冷東面,耶穌上到西南面的山坡,到了一處名為客西馬尼的園子裡。客西馬尼即「搾酒器」的意思。

40節:耶穌知道自己快要離開門徒,所以叫他們祈禱,免得被迷惑。他也知道他們需要額外的力量去面對前面的誘惑──逃跑或是否認與他關係的誘惑,同時,他們也將要看見他死去。他們還會認為他是彌賽亞嗎?門徒最大的疑惑就是懷疑自己是被人欺騙了。

41-42節:耶穌是不是要逃避他的使命呢?我們可以向神表達自己內心真實的感受,這裡顯出他懼怕將要來臨的苦難,但也展示出他會順服神,忠心做神要他做的事。所說的杯是指他將要忍受極可怕的痛苦,不僅是釘十字架的痛苦,更要替人的罪死、與神完全隔絕。

44節:只有路加記載耶穌的汗如血珠滴下,耶穌處在極大的痛苦中,但他沒有逃避或屈服,為了成就使命,他迎向苦難。

46節:那些門徒都睡著了。當需要忠心跟隨事奉基督時,許多信徒卻表現得沉沉欲睡,這是何等的悲哀啊!我們不應該對基督的工作毫無反應或馬馬虎虎。

耶穌被捉拿(廿二:47-53節)

47 說話之間來了許多人、那十二個門徒裡名叫猶大的、走在前頭、就近耶穌、要與他親嘴。 48 耶穌對他說、猶大、你用親嘴的暗號賣人子麼。 49 左右的人見光景不好、就說、主阿、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 50 內中有一個人、把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的右耳。 51 耶穌說、到了這個地步、由他們罷。就摸那人的耳朵、把他治好了。 52 耶穌對那些來拿他的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麼。 53 我天天同你們在殿裡、你們不下手拿我。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

亦記載於太廿六47-56;可十四:約十八:1-12。

耶穌約在午夜被捉拿。羅馬的駐軍,包括有一隊約有五百到六百名士兵由一個隊長領著,從大祭司領了密令,顯然的認為他們是執行一個危險的任務,猶大作嚮導(參可十四:10-11),到達耶穌隱藏的地方。他們一行出了東門下到汲淪路(Kedronroad),拿著燈籠,火把,兵丁,從耶穌所在的園子裏可以望見他們。當他們到達的時候,耶穌用他看不見的能力,使他們仆倒在地,(參約十八:6)讓他們知道他們不能捉衪,除非衪自己願意。為了要確定那一個是耶穌,猶大用親嘴的暗號把衪指出來。

50節:我們從約翰福音知道拔刀的是彼得。

53節:宗教領袖沒有在聖殿裡捉拿耶穌,因為害怕引起騷亂。他們秘密地在晚上、在那黑暗之子撒但的勢力下來到。表面看撒但的勢力佔了上風,但每一件事卻仍然按照神的計劃進行。

彼得否認主(廿二:54-62節)

54 他們拿住耶穌、把他帶到大祭司的宅裡。彼得遠遠的跟著。 55 他們在院子裡生了火、一同坐著。彼得也坐在他們中間。 56 有一個使女、看見彼得坐在火光裡、就定睛看他、說、這個人素來也是同那人一夥的。 57 彼得卻不承認、說、女子、我不認得他。 58 過了不多的時候、又有一個人看見他、說、你也是他們一黨的。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是。 59 約過了一小時、又有一個人極力的說、他實在是同那人一夥的。因為他也是加利利人。 60 彼得說、你這個人、我不曉得你說的是甚麼。正說話之間、雞就叫了。 61 主轉過身來、看彼得。彼得便想起主對他所說的話、今日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 62 他就出去痛哭。

這是發生在大祭司的庭院裏,當耶穌正被定罪的時候,彼得剛剛還願意獨自對抗全隊羅馬兵丁,無論如何他必不是一個懦夫。他曾「遠遠的跟著」。別的門徒除了約翰之外,都沒有跟著。他應該受多少稱讚,我們從不會知道那晚上彼得心靈中情感急轉的苦惱情形。他簡直不明白為甚麼耶穌,這位有權能掌管風和海和群眾的主,在這麼危急的時候卻不運用衪的權力。當彼得起誓賭咒否認他認識耶穌的時候,耶穌回過頭來望他。這一眼使彼得的心都碎了。

凡唸到這段經文的人,沒有不對新約的坦誠感到驚奇。如果還有一件秘而不宣的事就是這件,但這裏竟然不顧羞愧而完全敘述出來。我們知道馬太的記載是根據馬可而寫成的,這段故事在馬可的描述更為生動(可十四:66-72)我們也知道----如帕皮亞(Papias)告訢我們,馬可福音實際上是彼得講道材料的摘錄。我們獲知一件令人驚異的事實;彼得否認主的故事,竟是彼得親自告訴別人。彼得並沒有隱瞞,反而使它成為他所傳的福音中重要的部分。彼得如此行有一個最好的理由;每當他敘述這個故事一遍,他可能會說:「這就是耶穌賜予的饒恕,我在衪最痛苦需要的時候不忠,衪還是饒恕我,這惟有耶穌能夠做到。我彼得是一個膽怯的人,衪竟接納我,甚至還使用我。」我們在唸這段故事的時候,千萬不要忘記的是彼得親自敘述他自己罪惡的恥辱,為要使所有的人知道耶穌基督赦免之愛與潔淨能力的榮耀。

我們或許會對彼得不同情,但在定他的罪以前,一定要很清楚的記得,在我們中間很少有人會有勇氣,走進大祭司的院子。最後還得提到一件事,彼得雖然三次被人認識,但他沒有逃走,給他勇氣仍然留在那裏是愛,使他想起耶穌的話也是愛,使他到外面痛哭還是愛,而愛能遮掩許多的過錯。這故事最根本,持久的印象,並不是彼得的懦弱,而是彼得的愛。

54節:即使這時已是深夜,耶穌仍被立即帶到大祭司的府第。猶太領袖都很匆忙,他們想在安息日前完成處決耶穌的事,以便過逾越節。

55節:在接著的幾小時內彼得的經歷將改變他的一生,由一個不認真的跟隨者成為一個真心悔改的門徒,後來更被基督使用,建立教會。(有關彼得的資料,請參太27章的人物介紹。)

62節:彼得痛哭不僅是因為他不認主彌賽亞,同時也因為他背棄了自己的好友,一個愛他、教導了他三年的人。儘管耶穌預言在先,但彼得仍說自己不會不認基督(234-35)。但當他害怕時,他卻自食其言,甚至不能夠為他的主站穩十二個小時。不論作為門徒或朋友,他都是失敗者。我們要承認自己的軟弱,不要太過自信和自誇。假如我們失敗了,要記著基督仍會用那些承認自己失敗的人。彼得從這個丟人的經歷中學習到很多,對他將要承擔的領導工作有很大幫助。

耶穌受審(廿二:63節至廿三章25節)

戲弄耶穌╱在公會前受審(廿二:63-71節)

63 看守耶穌的人戲弄他、打他、 64 又蒙著他的眼問他說、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65 他們還用許多別的話辱罵他。 66 天一亮、民間的眾長老連祭司長帶文士都聚會。把耶穌帶到他們的公會裡、 67 說、你若是基督、就告訴我們。耶穌說、我若告訴你們、你們也不信。 68 我若問你們、你們也不回答。 69 從今以後、人子要坐在神權能的右邊。 70 他們都說、這樣、你是神的兒子麼。耶穌說、你們所說的是。 71 他們說、何必再用見證呢。他親口所說的、我們都親自聽見了。

猶太人在審問的時候,戲弄過衪(路廿二:63-65);希律和他的兵丁都戲弄衪(路廿三:11);現在彼拉多的兵丁戲弄衪。並且不久之後,掛在十字架上,那些祭司長,長老,文士和兵丁都戲衪(太廿七:39-43);他們殘暴的行為引以為樂事,令到一位自稱為神的兒子的人要屈服於這種羞辱和痛苦。

整個耶穌受審過程:由路廿二章54節至廿三章25節;也見於太廿六57至廿七章31可十四章53至十五章20;約十八章12至十九章16。

受審共有兩種:在公會之前和在羅馬巡撫彼拉多之前,猶太是屬羅馬管轄,公會沒有羅馬政府的同意不能判決死罪,每一種審問都有三場,一共有六場。

1。在亞那面前(約十八:12-24)大約是夜半時候,該亞法是大祭司。但他的岳父亞那於主後十六年被免去大祭司職,藉著他兒子的關係,仍然握有大祭司的勢力和權柄,由於包庇聖殿中買賣使他們一家財富極豐,希伯來民族的大祭司對耶穌的死負有最初步的責任。

2。在公會面前即該亞法家中(太廿六57;可十四53;路廿二54;約十八24),時為夜半和天亮之間,這是猶太人的主要審判,許多人作見證都不能證明衪有任何罪,於是他們趁著衪自己承認是神的兒子而定衪說僭妄話褻瀆神的罪(可十四:61-64),以後他們趁著在那裏等候天亮,就戲弄衪(太廿七:27-31)。就在這時候彼得否認主,這一場在夜間開庭審問,照他們的律法是不合法的。

3。在天亮,公會批准他們夜半所決定的(太廿七:1;可十五:1;路廿二:66-71),使它成為合法判決。罪名是「褻瀆神」,但是這在彼拉多看是無足輕重的罪,於是他們為捏造作亂反抗羅馬政府的罪名,其實真正原因是嫉妒耶穌的聲望(太廿七:18)。

4。在彼拉多面前(太廿七:2,11-14;可十五:1-5;路廿三:1-5;約十八:28-38),是天亮以後不久,耶穌對他們所控告的不回答,彼拉多因此十分驚異,於是彼拉多把衪帶進宮內去,作一次私人談話,結果更證明耶穌是無罪,知道耶穌是從加利利來的乃把衪送到希律那裏,因為希律對加利利有司判之權(路廿三:6-7)。

5。在希律面前(路廿三:6-12),這是殺害施洗約翰的希律,他的父親曾經把伯利恆的孩子都殺死(參太二:19),耶穌對於他完全不理睬,拒絕答覆他任何問題,希律戲弄衪,給衪穿上華麗衣服,然後又把衪送回去。

6。又在彼拉多面前(太廿七:15-26;可十五:6-15;路廿三:13-25;約十八:39-十九:6)。彼拉多企圖捨棄公會首領而取決於民眾,但是那些擁塞在公堂的人寧求要求釋放巴拉巴;於是彼拉多吩咐把耶穌鞭打了(參太廿七:26)希望如此可以令民眾滿足,他聽見說耶穌自稱是神的兒子就更加害怕起來,於是再次私自查問衪,又一度想要釋放衪,他的夫人打發人來說衪夢中所見的事,彼拉多看到耶穌戴著荊棘冠冕顯出安靜的威嚴大為驚駭。但是他聽見一陣陣起騷動的聲音,並且威嚇要報告該撒,終於第六場宣告判決(約十九:14)。

70節:耶穌用這個在舊約中對神的稱號:「我是(自有永有的)」(出14),使自己與神同等。大祭司察覺到耶穌的聲稱,於是便指控他褻瀆神。自稱為神是褻瀆,但褻瀆也包括攻擊神的權威和尊嚴。任何人這樣自稱都是褻瀆,是可以被判處死刑的。但耶穌這樣說卻是真的。猶太領袖現在得到了他們想得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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