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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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耶穌解交彼拉多(廿三:1-7節)

1 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 2 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該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 3 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麼。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 4 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甚麼罪來。 5 但他們越發極力的說、他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 6 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麼。 7 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

彼拉多是主後廿六至卅七年之間作猶大的巡撫,是委派的,他是直接向羅馬皇帝負責;而不是向羅馬的議會負責。在任十年,最後奉召離職。當他來到猶大的時候,發現有許多困難,而且多半是由他自己所這成的。他的大難處是由於他對猶太人亳不同情,且輕視他們所奉行的原則。羅馬人深知猶太人對宗教的狂熱,以及猶太人不可動搖的信仰特徵,他們十分有智慧地用溫和的手腕對付猶太人,彼拉多卻狂傲使用武力。

他一開始接任就有了困難。羅馬的總部設於該撒利亞。羅馬的標誌並不是一面國旗,而是在旗桿頂裝著羅馬的鷹,或在位皇帝的像。以往的幾位省長,在進入耶路撒冷城巡視前,首先移掉旗桿上的鷹與像,免得觸犯了猶太人恨惡偶像的禁忌。彼拉多卻不肯這樣做,結果遭受堅決的反抗,他們頑強的不妥協使彼拉多最後也不得不被逼讓步,因為根本不可能把全國的人民一齊逮捕或殺害。

後來,彼拉多決定耶路撒冷需要改善水的供應,因此建造了一條水道,這本來是智慧的決定,但是他從聖殿的銀庫拿錢來付款。

他賦性缺乏憐憫,殘忍,且以兇暴聞名,如同他那時候的羅馬皇帝一樣,他很喜歡觀看人受酷刑痛苦和被殺藉以取樂,有一次他把加利利人的血攙雜在他們的祭物中(路十三:1)。

後來他被召回羅馬去,由於他在撒瑪利亞的一件事上所採取的野蠻行動。有一個騙子號召人們到基利心山,聲稱他可以指給他們看摩西隱藏在該處的神聖器皿。不幸的是許多群眾都武裝前去,在替銳巴沙(Trabatha)村聚集。彼拉多攻擊他們,用野蠻手段殺戳他們。這是不必要的,因為那是沒有甚麼害處的運動。撒瑪利亞人向威特留(Vitellius)提出抗議,這位敘利亞的使節是彼拉多的上司,下令把彼拉多召回到羅馬去,解釋他的行為。彼拉多往羅馬的途中,提庇留王駕崩,因此彼拉多大慨未經審判。

據傳說彼拉多到最後終於自殺了,他的妻子普洛丘拉(Procula)據遺傳說歸化了猶太教成為一個基督徒,甚至連彼拉多也成作了基督徒;直到今日科普替(Poctic)教會仍以彼拉多和他的妻子為聖徒。以後基督教的傳說,對於彼拉多甚表同情,將耶穌受死的責難,完全推在猶太人身上。

他來到耶路撒冷是逾越節的時候為的是維持秩序。耶穌使這一位鐵石心腸的羅馬巡撫深受感動可算是歷史上一幅頂奇妙的圖畫,我們不知道耶穌是否如同一種傳說所稱衪直立不屈,體格魁梧,抑或如同另一種傳說所稱衪屈腰垂肩,面容難看,但衪的面貌和態度必然顯出極具神性,極有威嚴,以致衪雖然穿著有諷剌性的袍子,頭上戴著荊棘冠冕,臉上有血流下來,然而彼拉多不能不對衪注目而視。

彼拉多企圖處死耶穌的事推卸罪責是一個可哀的事。他並不願意如此行事。他把這件事經猶太人領袖判決後再上訴到希律。然後從希律又交回公會,後來又從公會交給?眾,後來見群眾那樣和耶穌反對,把耶穌鞭打了,希望他們會對此偏面刑罰認為滿足,可以不至於一直要求把衪處死,他那樣做竟告失敗,到最後他還是沒有決心把耶穌處死,終於他們威脅他要在該撒面前告他。若不是到這地步似乎使他要失去猶太巡撫的官位,他是不肯同意把耶穌處死的。

「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廿七25),這句話終於可怕地應驗了。

耶穌受鞭打(太廿七26)節,鞭打常在死刑之前施行,在此彼拉多似乎是希望?眾會認為鞭打是足夠的苦刑,鞭打所用是一條許多皮條做成的鞭子附有一塊塊的鉛子或尖利的金屬,受刑者先被剝光衣服到腰部為止,然後要他俯身綁在一根木樁上,再用鞭子抽打赤露的背部到皮肉完全裂開。有時經過鞭打即告死亡。

1節:彼拉多是羅馬政府駐猶大的巡撫,衙門設在耶路撒冷。他很喜歡捉弄猶太人,例如從聖殿的府庫裡拿錢來建築溝渠,又把羅馬皇帝的像帶進城裡,侮辱猶太人的宗教。不過他也知道這些行動會引起反效果。假如百姓對他的統治正式提出上訴,羅馬方面可能會撒他的職。當猶太領袖帶耶穌到他這裡受審時,彼拉多開始覺察自己的地位不穩。是不顧自己的政治前途,繼續跟猶太人糾纏,還是向他們的要求屈服,判一個他幾乎可以肯定是無辜的人有罪呢?這正是彼拉多要面對的問題。

7節:希律(又名希律安提帕)這個週末正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施洗約翰就是他殺死的。彼拉多想把耶穌交給希律,因為他知道耶穌住在加利利,並在那裡工作。但希律幫不了什麼忙,他對耶穌充滿好奇,並且喜歡捉弄他。

耶穌在希律前被藐視(廿三:8-12節)

8 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他的事、久已想要見他。並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蹟。 9 於是問他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 10 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的告他。 11 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他、給他穿上華麗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去。 12 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請參閱受審過程。

在彼拉多前受審(廿三:13-17節)

13 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 14 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甚麼罪來。 15 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作甚麼該死的事。 16 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有古卷在此有〕 17 〔每逢這節期巡撫必須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

13-25節:彼拉多想釋放耶穌,群眾卻大聲反對,要求把他殺掉,由此可見彼拉多的地位已經不穩固,他不想冒失去地位的危險,而容許動亂發生。身為一位職業政治家,他知道妥協的重要,他視耶穌為一個政治威脅多於一個擁有權利和尊嚴的人。權位愈高,愈難為正確的事站出來。如果彼拉多是一個真正有勇氣的人,他便會不顧後果也要釋放耶穌。但群眾吼叫,彼拉多便屈服。當你面臨困難的決定時,不要輕看群眾壓力的影響。要知道你的正確決定可能會遭社會拒絕,使事業發展受阻礙,遭公眾嘲笑。面對相同的境況,你會作什麼樣的決定?

17節:巴拉巴參與了反羅馬政府的叛亂(參可17)。身為一位政治反抗者,毫無疑問,他在猶太人心目中是個英雄。巴拉巴被釋放了,但他所犯的正是耶穌被指控的那罪(214)。

釋放巴拉巴╱古利奈人西門(廿三:18-26節)

18 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19 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 20 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 21 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22 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甚麼呢、這人作了甚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甚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 23 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24 彼拉多這纔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25 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26 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背著跟隨耶穌。

"古利奈人西門",在約翰十九章17節記載說耶穌背著十字架出來,由於衪一夜受痛苦,遭鞭打,衪走了不多遠,終於使衪若不是被十字架壓倒在地,就是實在無力再背著往前走,於是西門被強迫替衪背十字架。

關於西門的事所知道的很少。馬可告訴我們,他說西門就是:「亞力山大和魯孚的父親」(可十五:21)。古利奈原文Cyrene,應音譯為"散仁"是非洲北部的一個城市,有許多猶太人居住。

22節:單是懲戒就有可能使耶穌死亡。鞭打犯人的步驟是脫去受刑者的上衣,把他雙手綁在柱子上,然後用有三根刺的鞭子鞭笞。至於打多少下,要按著所犯的罪決定,根據猶太法律,最多打四十下。根據馬太和馬可的記載,耶穌受鞭打後,還遭受了其他的虐待:人們打他耳光、吐唾沫在他臉上、嘲笑他,把荊棘冠冕戴在他頭上,用葦子打他,釘十字架前還脫光他的衣服。

23-24節:彼拉多不想判耶穌死刑,他知道猶太領袖是出於忌妒,想除去一個對頭。可是,當他們威脅要向凱撒告他時(參約121),他便害怕起來。歷史記錄顯示,羅馬政府因彼拉多管轄地區的緊張局勢已向他提出警告,只要在逾越節:耶路撒冷有一場動亂發生便足以叫他下台。因此他把耶穌交給暴民,任由他們處置。

許多人痛哭(廿三:27-31節)

27 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 28 耶穌轉身對他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 29 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 30 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 31 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在走向加略山的途中,48節所說「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似乎是和他們剛剛所聽見的充滿殺氣的話「他的血歸到我們和我們的子孫身上」(太廿七25)相對的一種回響。31節,「有汁水的樹----枯乾的樹」;意即他們既然如此對待我,這罪惡之城將要遭遇何等的結局啊!

28-31節:只有路加記載耶穌經過街道、被帶往處決時,一些婦女為他哀哭。耶穌叫她們不要為他哀哭,卻要為自己哀哭。他知道大約四十年後,耶路撒冷和聖殿都要被羅馬人毀滅。

釘十字架╱犯人求主記念╱耶穌死的景象(廿三:32-49節)

32 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 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34 當下耶穌說、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35 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罷。 36 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 37 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罷。 38 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在此有用希利尼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 39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誚他說、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 40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神麼。 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42 就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44 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 45 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 46 耶穌大聲喊著說、父阿、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 47 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神說、這真是個義人。 48 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 49 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的站著、看這些事。

亦見於太廿七26-56,可十五21-41,約十九17-37。

釘十字架的地方是在各各他山,這個名稱是由於這座山的形狀像一個骷髏。

到了那裏罪犯要被綁在他的十字架上,釘子穿過手心,雙腳綁在十字架上。為了止痛,罪犯要喝一種由耶路撒冷富有的婦女們為行豫備的藥酒。這個藥酒的杯子交給了耶穌,衪不肯喝,因為衪定意要接受死亡最痛苦最陰暗的一面,並不願躲避任何的痛苦。

猶太作家克勞斯尼爾(Klausner)對於十字架刑罰如此寫道:「十字架的苦刑,是人發明來報服他同類最可怕,最殘酷的死刑。」它發源於波斯。由於他們認為地是供祀奧馬茲德神(Ormauzd)的,所以要把囚犯舉起來,免得污穢了原是神財產的地。

十字架作為極刑從波斯傳到北非洲的迦太基(Carthage),羅馬人就是從迦太基學來的。不過羅馬人把它限於反叛者,逃跑的奴隸以及罪犯。這刑罰不准用在羅馬公民身上。

克勞斯尼對十字架更進一步的描述。罪犯被綁在十字架上,他早已在鞭撻中流出大量的血。他被掛在那裏饑餓,曝晒至死,甚至無法保護自己免受蚊蠅叮在他赤裸的身體與流血的傷口上。這是何等悲慘疼痛的情景----可是這正是耶穌甘願為我們忍受的苦楚。

每一位猶太人身上穿戴的是鞋子,頭巾,腰帶,內衣和外衣。耶穌的五件東西給兵丁瓜分。約翰告訴我們(約十九:23-24)兵丁拈鬮的是耶穌的外衣。在各各他山上有三個十字架,中間一個是上帝的兒子,兩旁是強盜,當衪死的時候,的確是與罪人在一起。

那些過路人,猶太的權威人士,以及與衪同釘的強盜,對衪的辱罵與譏誚。他們的辱罵都圍繞一個中心----耶穌原來的自稱,以及衪在十字架上明顯的無助。猶太人的錯誤就在這裏,他們以基督的榮耀作為譏誚衪的把柄:「下來罷!我們才信他。」

但正如救世軍的創立者卜維廉將軍曾說:「就是因為衪不下來,我們才相信衪!」

猶太人只能在權勢中看見上帝,但耶穌給人看見的上帝乃是犧牲的愛。

"至終的得勝"(44-46)我們在念這段釘十字架的故事的時候,每一件事情都好像過得很快,實際上卻有好幾個鐘頭。馬可告訴我們耶穌釘十字架的時候是第三個鐘頭,就是上午九點(可十五:34)。換而言之,耶穌在十字架上懸掛了六個鐘頭。耶穌的痛苦較為短暫,因為經常有罪犯掛在十字架上好幾天才死亡。

在(太廿七46節:)耶穌呼喊說:「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這是痛苦到極的呼喊,耶穌一身擔當全人類的罪孽,整個世界的罪都壓在耶穌的身心上,這就是那無罪的替我們成為有罪的時刻(林後五:21);衪為我們承受的刑罰,是因著罪,造成與上帝之間不可避免的隔離。

《詩篇》廿二篇與整個釘十字架的情節非常吻合;這裏所說的一句話就是詩篇的第一節:。而且我們繼續唸這詩篇,詩人說:「凡看見我的都要嗤笑我,他們撇嘴搖頭說,衪把自已交託耶和華,耶和華可以救他罷。耶和華既喜悅他,可以搭救他罷」(7-8節:)。我們再往下唸:「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裏衣拈鬮。」(18節)這詩篇把整個受難的情節交織在一起。

馬太記的是希伯來和亞蘭文混合讀法"以利"是希伯來文的"我的神";馬可(十五:34)記的是亞蘭文讀法。

在符類福音書都有記載:"耶穌又大聲喊叫,氣就斷了"(太廿七:50,可十五:37,路廿三:46)。只有約翰記載耶穌死的時候說:「成了」(十九:30)。「成了」在中文是兩個字,但在希臘文只是一個字Tetelestai是得勝的呼喊,是一個人工作完成的呼喊,是一個人掙扎中獲得勝利的呼喊,是一個人從黑暗中出來進入光明並得著冠冕的呼喊。所以耶穌死的時候是一位得勝者,征服者,從衪口中發出那勝利的呼喊。

"光輝的啟示"(44-49節:)(太廿七51-56較為詳細)本段經文分為三部分。

(一)這裏有耶穌死的時候發生的奇妙的事,它們教導我們兩件偉大的真理:

甲。聖殿裏的幔子從上到下裂為兩半。這幔子是用來遮住至聖所,除了在贖罪日的那天大祭司可以進去以外,普通人不得擅自進入,因為上帝的靈居住在幔子後面。直到那時,上帝是隱藏與遙遠的,沒有人知道衪是甚麼樣子。可是在耶穌的死裏我們看見了上帝隱藏的愛;以往禁止所有的人到上帝面前,如今向一切的人敞開了。

耶穌的生與死告訴我們上帝是甚麼樣子,並且把上帝與人之間相隔的幔子永遠除去。

乙。墳墓都開了(太廿七52)。這件事象徵耶穌征服了死亡。耶穌死了以後又復活,毀滅了死亡的權勢。因著衪的生存,死亡與復活,墳墓已經失去了它的權能和恐懼,死亡失去了它的悲痛。我們現在已經確實的知道,因衪活著,我們也必活著。

(二)這裏有百夫長讚嘆的故事。耶穌曾說過:「我若從地上被舉起來,就要吸引萬人來歸我」(約十二:32)。耶穌豫言十字架吸引人的能力;百夫長是基督十字架的第一顆果子。十字架已經感動了他,使他看見耶穌神性的尊嚴,這是任何其他的東西不能做到的。

(三)有關婦女們看見整個結局的簡單記載。所有的門徒都棄絕衪而逃跑,只有婦女們留在那裏。她們的神情是迷惑的,傷心悲痛欲絕的----但她們仍留在那裏,她們愛惜和關心耶穌不忍在這時刻與耶穌分離。

32-33節:當雅各和約翰求耶穌在他的國中讓他們坐在他的左邊和右邊時,他們不知道自己求的是什麼(參可35-39)。現在耶穌要藉著死亡來開始他的國,在他左右兩邊的是兩個判死刑的罪犯。這表明耶穌是為所有人死的,正如耶穌向他那兩個渴求權力的門徒所解釋的一樣。你若想要就近耶穌,就必須準備受苦和捨命,正如耶穌所作的一樣。往神國的道路就是十字架之路。

34節:耶穌求神赦免那些把他置於死地的人──猶太領袖們、羅馬的政客和軍人、圍觀的人。神垂聽了這禱告,甚至向殺害耶穌的兇手開了救恩的門。

羅馬的百夫長和兵丁看見耶穌釘十字架的情景,說:「這人真是神的兒子。」

耶穌復活後有很多祭司悔改相信耶穌(參徒7)。

我們全都是罪人,因此都在殺害耶穌上有分,這個「福音」就是神的恩典,他藉著他的兒子,赦免我們,並賜給我們新生命。

38節:一個君王在公眾面前被脫光衣服受處決,表明他的國已永遠失去。然而,耶穌卻把世界的智慧顛倒過來,這其實恰是他進入他的國度。他的死和復活給撒但的權勢以致命的打擊,並要在地上建立永久的權力。當時看到這個牌子的人當中,只有少數人明白其真正意義──他真正是猶太人的王。

39-43節:這個犯人快要死時,他轉向基督求赦免,基督便接納了他。這顯示靠我們自己的德行不能救自己,但靠在基督裡的信心任何人都能得救。耶穌在痛苦中,仍然向這個要相信他的犯人施憐憫。一早便轉向神的人,生命會更加有用,可以成就更多的事;最後一刻才悔改的人,也會與主同在樂園裡。

42-43節:這個垂死的犯人比耶穌的門徒更有信心。門徒雖然仍然愛耶穌,但是對王國的夢想破滅了。正如一個門徒在兩天後傷心地說:「我們素來所盼望要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221)。相反,這個犯人望著這快要死的人說:「當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他的信心多麼令人敬佩啊!惟有他超越目前的羞辱,看到將來的榮耀。

44節:從正午時分開始,遍地都被黑暗籠罩了大約三小時,天地都因神的兒子受死而悲哀。

45節:這個重要事件代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工作。

聖殿分為三部分:外院,眾人都可以在這裡聚集;

聖所,只有祭司才可進入;

至聖所,只有大祭司每年可以進入一次,為百姓贖罪。

至聖所擺放著約櫃,表示神的同在。幔子是為了隔開至聖所,使人不可進入。基督死了,幔子裂為兩半,表明神與人之間的阻隔清除了,現在,每個人都可以藉著基督直接地親近神(參來1-14;19-22)。

埋葬(廿三:50-56節)

50 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 51 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素常盼望神國的人。 52 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 53 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那裡頭從來沒有葬過人。 54 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 55 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 56 他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他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按照猶太人的律法,一個罪犯的屍體不可整夜懸掛,必須當天埋葬。「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安葬。」(申廿一:22-23)。耶穌的這件事具有雙重的約束,因為在第二天是安息日。按照羅馬法律,罪犯的親戚可以要求埋葬其屍體,如果沒有人提出申請,就把它留在那裏腐爛。

亞利馬太是猶太地一個小鎮,在呂大以北,約帕以東。財主約瑟和法利賽人尼哥底母(約十九:38-40)一直在暗暗作耶穌門徒。現在,耶穌的親戚沒有一個有可能來要求耶穌的身體,因為他們都是加利利人,他們在耶路撒冷也沒有墳墓。因此富有的亞利馬太的約瑟,去見彼拉多要求把耶穌的屍體給他,安放在尚未用過的新墓中。

有人說,約瑟在耶穌死了以後送給耶穌一座墳墓,但在衪活著的時候卻不支持衪。

約瑟是個議土,乃猶太公會中的一個會員(路廿三:50)。路加告訴我們:「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路廿三:51)那天半夜裏在該亞法家中所召集的會議,是一個選擇少數人參加的會議麼?讓公會的會員全體出席,似乎並不可能,該亞法可能只召喚他願意他們來出席的人,使那次的會議中全是支持他的人,因此約瑟根本就沒有出席的機會。約瑟無疑地在最後表現出最大的勇氣。他站在被釘十字架的罪犯這一邊,勇敢地面對彼拉多可能給予的憎恨,也會面對猶太人的恨惡與譏誚。

約瑟因為愛主,不畏強權,安葬耶穌,贈給一座墳墓而揚名萬世。

被稱為「那個馬利亞」的婦女,按照馬可十五:47節:所記載的,是約西的母親馬利亞。這些婦女都在十字架旁邊,她們的愛使她們不論耶穌生或死,都跟隨到底。

50-52節:亞利馬太人約瑟是猶太議會中一個富有和正直的議員,他也是耶穌的秘密門徒(參約138)。曾經公開跟隨耶穌的門徒都逃走了,但約瑟卻勇敢地站出來。他這樣做可能要付上極大的代價,但他卻關心耶穌,去求耶穌的身體,好把他妥善地埋葬。

53節:這個墳墓可能是人手鑿成的山洞,在耶路撒冷附近有許多這樣的小山洞,大到足夠讓人走進去。在埋葬後,就用大石頭封住洞口。

55節:這些加利利婦女跟著約瑟到墳墓那裡,看見他如何安葬耶穌,所以她們在安息日之後帶著香料香膏到那裡去找耶穌的身體。這些婦女不能夠為耶穌做大事,但她們做了自己所能做的。當大部分門徒都逃走時,她們留在十字架下,她們又預備好去膏主的身體。因為她們的忠心,便成為第一批知道主復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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