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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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在這講了兩個會讓很多人覺得不是很舒服的話題;我個人倒無所謂,不擔心。但是對很多人來說,地獄,這個詞,是他們不願意聽到的。有一天耶穌和法利賽人一起吃飯,這天碰巧是個安息日。這頓晚餐,是接著第十四章裏說到一個法利賽人邀請耶穌到他家裏用餐;他特地安排了一個患水腫的病人來見耶穌。在那裏記載了幾個不同對象的談話;有的是耶穌和法利賽人的對話,有的是耶穌和門徒的對話。十六章一開頭,正是耶穌對門徒說話。

耶穌又對門徒說:“有一個財主的管家,別人向他主人告他浪費主人的財物。主人叫他來,對他說:‘我聽見你這事怎麼樣呢?把你所經管的交代明白,因你不能再作我的管家。’那管家心裡說:‘主人辭我,不用我再作管家,我將來作甚麼?鋤地呢?無力;討飯呢?怕羞。我知道怎麼行,好叫人在我不作管家之後,接我到他們家裡去。’於是把欠他主人債的,一個一個的叫了來,問頭一個說:‘你欠我主人多少?’他說:‘一百簍油〔每簍約五十斤〕。’管家人多少?’他說:‘一百簍油〔每簍約五十斤〕。’管家說:‘拿你的賬,快坐下,寫五十。’又問一個說:‘你欠多少?’他說:‘一百石麥子。’管家說:‘拿你的賬,寫八十。’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作事聰明;因為今世之子,在世事之上,較比光明之子更加聰明。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路加福音16:1-9)耶穌在這裡對門徒講了一個有關管家的比喻。第一件值得我們注意的是,這個管家所擁有的一切,都是屬於他主人的。他所浪費的一切也都是他主人的財物。其實這個比喻講的是神讓我們作祂的管家,我們所有的一切都是屬於祂的。聖經上說,地和地上的一切,都是屬於神的。神給我們這個特權和機會來管理祂的財物。但是神也要求我們,在管理和支配祂所交託的財物上,要負起全部的責任。所以,作為耶穌基督的門徒,我們的一切都是主的;我們需要對祂負責。

耶穌還講過另外一個管家的比喻,在那個比喻裡,主人要到外國去,就把他的家業託付給僕人們保管。他給一個僕人五千銀子,一個兩千,一個一千。

兩個比喻的內容很相似,都是主人回來的時候,僕人得向主人交代,他們是如何地處理主人的財物。如果你認為自己是耶穌基督的僕人,身為僕人,你所有的一切,理所當然都是屬於主人的。我所使用的東西都不是自己的,它們全都是屬於主人的。這個管家被人告發,說他浪費主人的財物;主人就叫他來作個交代。聖經告訴我們,有一天,我們每個人都要站在主的面前,為我們在世界上作過的每一件事情,向主作個交代,不管是善是惡都要交代。

在哥林多後書第五章,保羅說,我們都將站在基督的審判台前,按著各人的行為受審判。我們一生中所作的事都將被火燒,只有那在燒了以後仍然存留下來的將要受到獎賞。所以,有那麼一天我們都要向主人交代,我們是如何管理處置祂所交託的產業;我們如何支配、利用主交給我處理的資源。無論神把什麼事交在我手上,我都有責任把他作好。因此,那個管家就被叫到主人面前來交帳。管家知道有麻煩了。因為他清楚自己浪費了主人的財物,等到查帳的時候,所有的問題都會出來,那麼,他的飯碗就快要保不住了。所以他非常擔心,因為叫他去鋤地,他沒有力氣,到街上去討飯又嫌丟臉。

忽然他想到一個主意,一個非常不誠實的主意。他把那些欠他主人債的人,統統叫過來,把他們欠的都打折扣。這個故事的主人很可能是一個地主。那時候地主出租土地給人,常常收取農產品當作地租。人們用土地上所生產的小麥、油,或者其他產品來繳租是很平常的事。管家就問第一個進來的人,你欠我主人多少?那人說,我欠一百簍油。管家說,記下來,寫五十。接著對那個欠一百石(dan)小麥的人說,寫八十。

管家在這裡打的是如意算盤,他想要讓這些人欠他人情債。將來等他被主人解雇之後,他就能夠到這些人家裏去白吃白喝一陣子,因為這些人曾經受了他的恩惠,他幫他們在債務上打了折扣。身為管家,替主人管理產業,他實在懂得如何利用職權給自己鋪一條後路;抓住機會趕緊為將來作打算。他很清楚,自己一旦被解雇,前途就不堪設想,因為他既不會鋤地,又不好意思討飯。

一直到這裡,故事都很容易理解。但是,下面這句,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路加福音16:8)問題就出在這。他為什麼要誇獎那個不義的管家呢?主人為了什麼原因誇獎他呢?主人要是說,把那個不義的管家攆走;把他關進債務人的監牢,直到他付清了所有的帳為止,這樣我就很能了解。但是,主人就誇獎這不義的管家。(路加福音16:8)誇獎他什麼?主人誇獎的不是他的行為,也不是他的不誠實,而是他的智慧。那種知道自己的飯碗不保,就趕緊利用現有的職權,趁早為將來作打算的智慧。這才是主人所誇獎的地方。

我們翻開箴言,可以看到所羅門說,“懶惰人哪!你去察看螞蟻的動作,就可得智慧了。”他又說,地上有四樣東西極為渺小,卻是非常的聰明。其中一樣就是螞蟻。螞蟻雖然軟弱無力,卻懂得在夏天預備糧食。這正是螞蟻的智慧,知道天氣不會總是這麼好。螞蟻的小腦袋裡,自然地儲存了一些奇妙的信號,它們知道冬天就要來了,天要變冷了,要下雨了,很快就不能再出去找食物了。所以要趁著夏天,還能夠出去,到處去把過冬的食物搬回來。換句話說,利用目前的形勢,為將來要發生的事情作好準備。

這就是那個管家所表現出來的智慧,也是他受到主人誇獎的原因,因為他懂得利用現有的地位,趁早為他可預見的未來,準備好後路;這麼作是十分明智的。問題是,我們並不總是倚賴著聰明和智慧來行事。我們知道,有一天我們都會離開這個世界,我們也知道,死的時候什麼也帶不走;我們也知道,現在就應該把財富積攢在天上。我們赤身露體的來到這個世界,也要兩手空空地離開。我們來的時候什麼也沒帶來,走的時候必定也是什麼都帶不走。所以如果我想要在天國給自己保留個位子,最好從現在開始,得趕緊抓住現在擁有的機會,為自己將來要去的地方作好準備。這正是耶穌說的意思。

我又告訴你們,要藉著那不義的錢財,結交朋友。(路加福音16:9)好好的利用這不義的錢財。好好處理神交託在你手上的金錢,利用它,使你能夠得到永恆的利益。把金錢投資到和神的國度有關的事情上,如此,到了錢財無用的時候,他們可以接你們到永存的帳幕裡去。(路加福音16:9)我相信,在神那裏保存了一套特別有意思的記錄。使徒保羅在寫給腓立比教會的信當中,感謝他們給他的餽送。他說,並不是我有特別的需要,而是我衷心地盼望,那歸在你們帳上的果子,漸漸增多。謝謝你們供給我的需用,我不缺什麼,但是為了在主裏所結的果子,我很感激你們的幫助;因為你們支持了我在這裏的事工,因此那些歸向基督的人,都將會記到你們的帳上。

所以如果你把金錢用在神的事工上,這是最有價值的作法,使金錢成為聖靈能力的一個出口。金錢可以成為祝福,也可以成為咒詛,全在乎人們怎麼來使用它。它可以是人們所能夠擁有,最接近萬能的東西,因為有人說金錢萬能,然而它也常常害得人們變得軟弱無助。耶穌在這警告人們要當心,千萬不要成為金錢的奴隸。好好利用這不義的金錢,等到錢財沒用的時候,他們會接你到永存的國度去。

你可能很少聽到人們談到這點,但是我想,當我們到了天堂的時候,我們會發現一件很有意思的事,就是我們會在那裡看到許多我們從來都不認識的人。那些人能到天堂來,卻是因為我的緣故。那時或許有一些從非洲來的人問說,我是怎麼能聽到福音的呢?神就會翻開祂的那本記錄本一查,說,那是透過恰克史密思所支持的宣教士的宣教事工。等他來到天上,你們應該去找他。後來這個非洲人果然就找到我,說:“嗨,弟兄,我要謝謝你,我真是很感激你為我所作的。”“哦?你是誰?”“嘿,我來自非洲烏邦加部落!是你把福音傳給我的。”“你說什麼,我傳福音給你?我可從來沒去過非洲!”“哦,我查了記錄,是你支持的那位宣教士,帶領我認識耶穌基督並且信靠祂。”未曾聽見他,怎能信他呢?沒有傳道的,怎能聽見呢?若沒有奉差遣,怎能傳道呢?如經上所記,“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

那些傳福音的人被差遣出去,正是給我們這些在後方的人一個參與這項聖工的機會。所以好好利用那不義的錢財,等到錢財沒有用的時候,它們可以接你到永恆的國度裏去。第十節主耶穌接著談到這個比喻的實際應用;祂說到你在神的國度裏的地位。人在最小的事上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路加福音16:10)在神國度中的那些大事上,也必定能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如果你開始就趁機挪用公款,那麼將來你必定會想盡辦法挪用更多。如果你在小事上不忠心,一旦遇到更大的機會,你一定會作出更多不義的事情來。

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路加福音16:11)這些不義之財並不是真正的財富。因為蛀蟲和塵埃會使它腐爛,銀行可能會倒閉;有太多的因素,能讓那不義的錢財,在一瞬間就消失地無影無蹤。它不是真正的財富。真正的財富是那些在神國的東西,那才是永恆的財富。倘若你們在不義的錢財上不忠心,誰還把那真實的錢財託付你們呢。(路加福音16:11)我只是一個管家,我所有的都是屬於神的,不是我自己的;假使我在別人的東西上不忠心,我在神的事工上不忠心,誰還願意把那本來該屬於我的東西,交給我呢?一個僕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路加福音16:13)你們不能兩者都要事奉,兩面效忠是行不通的。你們不能事奉神,同時又把錢財當做你的神來事奉。你們不能又事奉神,又事奉瑪門。

法利賽人是貪愛錢財的,他們聽見這一切話,就嗤笑耶穌。耶穌對他們說:(路加福音16:14-15)耶穌對法利賽人說,“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你們的心,神卻知道。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人們經常到我面前,想要替自己做過的事辯護。我就說,嗨,不要緊張,你跟我說了也沒什麼用,我不是審判你的人;你不必在我面前申辯你的行為,我不是你的審判官。神才是那位作審判官,祂知道你的心,祂也知道你行為背後的動機是什麼。法利賽人很喜歡在人面前自稱為義,但是神知道他們的心。耶穌指著那些受人尊重的法利賽人說,“因為人所尊貴的,是神看為可憎惡的。”

人或許尊重你,但是在神看來,你卻是可憎惡的。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 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路加福音16:16)律法和先知的規定,直到約翰的時代還在延用。現在約翰來傳天國的福音,說神的國度即將來臨;而耶穌來,也在宣講神的國。所以說,從約翰開始,神國的福音就得以傳開了。人人要努力才能進入。“努力”的希臘原文,是指“受折磨”,很強烈的語氣;人人都需要忍受痛苦折磨,才能進到神的國度去。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路加福音16:17)耶穌說,你們要知道,律法一直持續到約翰的時候,現在神國的福音傳開了;然而哪怕是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劃也絲毫不會落空。

很顯然地,法利賽人和耶穌之間,一直在爭論著有關離婚的問題。當時有一種很盛行的學說,是由西勒這位拉比所倡導的,它為離婚的律法加入了不同的解釋;律法說,如果一個人發現他的妻子有不貞,就可以給她一紙休書。他把“不貞”解釋為,如果妻子在他的湯裡多放了鹽,“呸!湯太鹹了”,這就可以成為離婚的理由。如此他們使離婚自由化了。一個人只要稍稍不滿意他的妻子,就可以隨意找個理由把她給休掉。這和我們今天的情況幾乎是一樣糟糕,很顯然地,婚姻已經沒有什麼約束力了;你根本不需要什麼理由,只需到法庭,說,我們夫妻不合,就可以辦離婚了。

在耶穌的時代,那些追隨西勒思想流派的拉比們,對離婚的律法,就是這麼自由的解釋。而耶穌對律法則是抱持著比較嚴格忠實的觀點,毫無疑問的,他一定經常和那些拉比們為了這點起爭論。所以耶穌在這裡說,律法的一點一畫都不會落空的;要使天地廢去,可要比讓這些希伯來文字的記錄失效,還來得容易些。接下來,他就一針見血地回答了他們的問題,毫無疑問地,這正是他們在爭辯的問題。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路加福音16:18)耶穌就這麼直截了當,斬釘截鐵地闡明了他的立場。然後他繼續說,有一個財主,穿著紫色袍和細麻布衣服,天天奢華宴樂。又有一個討飯的,名叫拉撒路,渾身生瘡,被人放在財主門口,要得財主桌子上掉下來的零碎充飢;並且狗來餂他的瘡。(路加福音16:19-21)我們在這裡看到兩種對比鮮明的生活形態。那個財主天天山珍海味,過著極其奢華的日子;而他家的大門口,有一個可憐的乞丐,等著檢財主從桌子上掉下的零碎充飢,他全身長滿了瘡,連狗都來餂他的瘡。有些人說這只是個比喻;但是耶穌並沒有說祂講的是比喻。我也不認為這是一個比喻,因為所有比喻裡面的人都沒有名字,但是這個故事裡的乞丐名叫拉撒路。那個財主沒有名字,有人稱他為狄維斯,但是我們沒辦法知道。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路加福音16:22)請注意,這個地方並沒有說乞丐被埋葬。在那時個時代,窮人死了以後,就被扔到錫安山外頭,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他們稱為地獄的地方。他們把城內不要的垃圾丟到那裡,長年用火來燒那堆廢物。窮人死的時候,他們就把屍體丟到垃圾堆上,讓火給燒掉,並不埋葬。

後來那討飯的死了,被天使帶去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裡。財主也死了,並且埋葬了。他在陰間受痛苦,舉目遠遠的望見亞伯拉罕,又望見拉撒路在他懷裡,就喊著說:‘我祖亞伯拉罕哪!可憐我罷!打發拉撒路來,用指頭尖蘸點水,涼涼我的舌頭,因為我在這火焰裡,極其痛苦。’亞伯拉罕說:‘兒阿,你該回想你生前享過福,拉撒路也受過苦,如今他在這裡得安慰,你倒受痛苦。不但這樣,並且在你我之間,有深淵限定,以致人要從這邊過到你們那邊是不能的;要從那邊過到我們這邊也是不能的。’ (路加福音16:22-26)財主說:‘我祖啊!既是這樣,求你打發拉撒路到我父家去;因為我還有五個弟兄,他可以對他們作見證。免得他們也來到這痛苦的地方。(路加福音16:27-28)耶穌在這裏講的是有關陰間的事,新約聖經裏翻譯成地獄;這地方就在地球的中心。當法利賽人要求耶穌顯一個神蹟給他們看,耶穌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

耶穌在這裏說,地獄就在地球的中心,因為聖經告訴我們,耶穌死後曾經下到陰間去。然而神應許他說,“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彼得說,神兌現了祂的承諾,沒有將耶穌的靈魂撇在陰間,也沒有讓聖者見朽壞,神讓同一個耶穌從死裡復活了。彼得在使徒行傳第二章,起來向眾人傳講的時候,親自為耶穌基督的復活做了見證。

後來,使徒保羅在以弗所書第四章告訴我們,那升上高天的豈不是那先降在地下的嗎?當他升天的時候,祂帶領那被囚的離開了監牢。(以弗所書 4:8,9)彼得告訴我們,耶穌下到地獄,對著監獄中那些曾經一度背逆神的靈魂講道。根據聖經和耶穌在這的談論,在耶穌死亡、埋葬和後來復活之前,位於地球中心的陰間(或者地獄),是分為兩個區域的。其中一區,有亞伯拉罕在那裡負責安慰那些被帶到他跟前的人,比如說那個被天使帶來,抱在他懷裡的乞丐。亞伯拉罕是信徒們的信心之父,他可以說是最適合安慰人的人。他怎麼來安慰他們呢?他安慰人們說,神應許要差遣彌賽亞,來拯救他們。希伯來書第十一章,談到亞伯拉罕的信,說他們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亞伯拉罕和以諾及其它人。

 “都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到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要找一座城。”這城的根基是由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所以亞伯拉罕安慰他們說,神是信實的,祂一定會持守祂的承諾,你們不會永遠在這裡待下去的。別擔心,神會實現祂的應許,彌賽亞將要來到,救我們離開這個地方。結果,有一天,地獄裡突然榮光照耀,耶穌降臨,祂說我已經完成了救贖的大工,我把你們從罪惡中拯救出來。然後祂打破了地獄的銅門,鐵閂,當祂升上高天的時候,就帶著那些被囚的離開了地獄。這是應驗了以賽亞書第六十一章,關於耶穌基督之預言的一部分,他要打開監獄的門,讓被囚的得釋放。(以賽亞書61那就是耶穌所作的,祂帶著那些被囚的離開地獄。這也是為什麼,馬太福音中記錄著,當耶穌復活之後,人們看見很多聖徒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行走。嘿,摩西在那邊走;噢,那個是大衛。後來耶穌升天時,就帶著那批被囚的出監牢,一起升到天上去。結果地獄的另一區,立刻就成了空城了。有那麼一天,地獄的另一半也將要清理一空。就好像耶穌在這裡所描述的,(還有誰會比耶穌更熟悉那個地方呢),財主正在那裡受煎熬。他請求拉撒路用指頭蘸點水,涼涼他的舌頭。他正在火裡受折磨。當基督作王的那千禧年結束的時候,死亡和陰間會交出其中的死人,他們會站在神的白色大寶座面前受審判,若有人名字不記在生命冊,就被扔在火湖裡;這就是第二次的死。(啟示錄20)有人說,那麼地獄就不是永恒的了,這句話一點也不假,因為在耶穌作王一千年之後,地獄要交出裡面的死人。耶穌所描述的是火湖,那是一個充滿了無盡黑暗,到處是哭泣和咬牙切齒的地方;在那裡蟲子不死,火也不會滅亡。啟示錄中,對火湖做了這樣的描述,“他們受痛苦的煙往上冒,直到永永遠遠。”你可以隨自己的意思來解釋,但是千萬別要求我對這些經節做任何的修改。因為神說過,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也就是作任何的修改,他的名字將被從生命冊上拿掉。你要怎麼做都行,我可是一個字都不會妄加修改的。讓神的話不言自喻,原封不動。你說,那地方真是太可怕了,我完全同意,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壓根兒都不想去那裡的原因。

人們經常會問這麼一個荒繆的問題:神既然是愛,怎麼可以把人打入地獄,受永遠的懲罰?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錯誤。因為,首先,我們所信靠的這位神,充滿了愛,他從來沒有,也永遠不會把任何人送到地獄去。實際上,這位愛我們的神,可以說是用盡了各種方法,不願意讓我們下到地獄去,但是我們仍然有自由意志,神也不願意違背我們的自由意志。祂為了不讓我們下地獄,甚至把祂的兒子送上十字架為我們死。耶穌來到世上,為了尋找並拯救失喪的人,除了祂不要違背我們的意願之外,神已經作了一切的努力。我們可以說是自己選擇下地獄去的,絕對不是被神給送下去的。與其說,愛人的神怎麼能夠把人打入地獄,倒不如說,人怎麼這麼的愚蠢,盡管神已經準備了所有的防止我們下地獄的措施,而人們仍然選擇要去地獄。事實就是這樣。

我們還注意到地獄的兩個區域是隔開的,彼此是不通的;亞伯拉罕說,這一邊的人即使想到另一邊去,也過不去,而另一邊的人也過不來。界限已經定了,兩邊是無法往來的。但是他們仍然是有知覺,有記憶的,亞伯拉罕說,記得你在活著的時候所享受的榮華富貴嗎?你享盡了福,而拉撒路卻受盡了苦。他當然都記得,他還記得他的五個兄弟呢。“若是拉撒路不能過來,帶給我一點安慰,那麼請你派他到我家去,告訴我那五個弟兄,我不要他們到這裡來。”

亞伯拉罕說:‘他們有摩西和先知的話可以聽從。’他說:‘我祖亞伯拉罕哪!不是的,若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到他們那裡去的,他們必要悔改。’亞伯拉罕說:‘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是不聽勸。’ (路加福音16: 29-31)我覺得這句話很有意思,請記住耶穌正在對著法利賽人講話。另外有個人名叫拉撒路,住在伯大尼,病得很重。他的兩個姐妹急著把這件事告訴耶穌,說,耶穌請你快來吧,你所愛的人病了。那時耶穌正在約旦河一帶。耶穌和祂的門徒在那裡又多住了兩天,然後說,我們去看拉撒路吧。走在路上,他們談論拉撒路的病。耶穌說,他睡了。門徒們說,噢,這是個好兆頭,如果他能睡著了,表示他的病就快好了。耶穌說,不,你們不明白我的意思,他死了。其他門徒就說,那我們也去和他同死吧。

當耶穌到村子時,馬大聽見耶穌終於到了,就跑到祂面前說,“主啊,要是你早在這裡,我兄弟一定不會死的。你去哪裡了?為什麼到現在才來?為什麼我們需要你的時候,你不在這裡?”耶穌說,馬大,你兄弟必然復活。是啊,主,我知道末日復活的時候,祂必復活。耶穌說,不對,馬大,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就算死了,也必復活,凡活著信我的人,永遠不死。你相信嗎,馬大?這是十分嚴肅,十分極端的講法。但是你看,這就是耶穌的一貫作風,祂再一次把人分成兩類,信祂的和不信祂的。祂先給一個兩極的狀況,然後單刀直入的說,你們要站在這邊,要站在那邊;信祂還是不信祂;信就有永生的盼望,不信就豪無盼望。馬大說,主啊,我相信你是神派來的彌賽亞。於是他們就到屋裡去,眾人都在哭泣。馬利亞說,主啊,你若早在這裡,我兄弟必不死。

耶穌說,你們把他埋葬在哪裡?他們就來到墳墓前。耶穌說,把石頭挪開。他們說,主啊,不行的,他現在必是臭了。他已經死了四天了,屍體已經開始在腐爛。耶穌說,把石頭挪開。然後他大聲呼叫,拉撒路出來!他不能只說“出來”,否則整個墳地都要空了。你要是有那種力量,說話可千萬要當心。於是拉撒路就跳出來了,渾身裹著布。耶穌說,解開他,叫他走。然後他們就回家,準備了酒席,耶穌也在座。這件事之後,法利賽人說,我們最好把耶穌殺了;這些法利賽人當中也許就有那個財主的兄弟們。

亞伯拉罕說的對,就算他們見到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他們也不聽勸。拉撒路從死裡復活,也沒能使法利賽人信耶穌;沒錯,是有許多人看見了就信了耶穌。但是如果你一開始就打定主意,不管別人怎麼說你也不肯信的話,即使世上所有的證據都擺到你的面前,也是沒辦法改變你的。你們可以看出來,信不信耶穌,是你個人的選擇。如果你選擇了不信,不管有多少證明、證據擺在你面前,你已經選擇了不信,那麼你就是不會信他。信仰是一種選擇,我選擇了信耶穌基督;我選擇了相信復活在祂,生命也在祂,並且信了耶穌以後,我可以得著永生的盼望;有人會說,我就知道你很怪異。根據聖經的定義,永遠不死是指,我將會從現在的身體,這個舊帳蓬,搬到主給我預備的一所嶄新的房子裡去。他說,在我父的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我就早已告訴你們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哪裡去;我在哪裡,叫你們也在哪裡。(約翰福音14:2-3)我們原知道,我們這地上的帳棚,就是我們的身體,若拆毀了,必得神所造,不是人手所造,在天上永存的房屋。我們在這身體裡嘆息,想從這裡搬出去,不是想作赤身的靈魂,而是想得到從天上來的身體,好像穿上衣服。(哥林多後書5:1-4)因為知道,我們只要一天還住在自己家裡,活在現在的身體裡,我們就是和主相離。但我寧願脫離現在的身體,和主在一起。所以,要是有一天你們在報紙上看到恰克史密思死了,別相信。那是不正確的報導。他們如果真要正確的報導,就應該說,恰克史密思已經從一個破舊的帳棚,搬到了一所嶄新的豪宅,那房屋是神所造的,不是人手造的,而且將永遠存留在天上。

耶穌在這裡,對他們透露了一些將來要發生的事。有趣的是亞伯拉罕的回答,他說,假若他們不相信,那是他們自己選擇了不願相信律法和先知的話,他們早就有成見,不肯相信,那麼即使他們看見了人從死裡復活的神蹟,也還是不會信的。他們會說,哦,他肯定只是昏過去而已,其實並沒有死,他能醒過來真是幸運,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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