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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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喜的事

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路一O:20)

工作有成就,是可喜的事,无论如何,总比处处碰壁,徒劳无功好得多。因此,谁都喜欢成功。但那所谓"成功”,是对自己好,还是对许多别人好,其效果能耐得多久,都是该注意的事。那么,到底是否值得欢喜,也就该另作衡量了。

福音是好消息;对信的人是好消息。有好消息来,人会欢喜庆祝。在以斯帖记中,哈曼设计杀害犹大人,犹大全民就都悲哀;但神在暗中运作,哈曼自己反被杀了,犹大人就定了亚达月的普珥日,"在这两日设筵欢乐,彼此馈送礼物,周济穷人。”(斯九:22)腓立比城的禁卒,是管监狱的,但他自己也被囚在忧愁罪恶的捆绑中,直到保罗和西拉,"把主的道讲给他和他全家的人听...他和全家,因为信了神都很喜乐。”这是接受福音而有的喜乐。(徒一六:30-34) 主耶稣呼召利未,使他成为使徒马太。他多年贪污积财,仍然缺乏欢乐,现在得到救恩之乐,竟"为耶稣大摆筵席”(路五:29),欢乐庆祝他的重生,也藉机会把耶稣介绍给朋友们。

得救是该欢乐的事。不论是从危难中得拯救,疾病中得救治,虽然不过是肉身短暂的安全免死,都是欢乐的事;至于从灭亡中得救恩,并且重生作天父的儿女,更是该欢乐了。

主耶稣从跟随他的人中,"设立七十个人,差遣他们两个两个的在他前面”,赐给他们权柄,出去往各地医病赶鬼。他们回来欢欢喜喜的报告,奉主的名工作非常成功。耶稣说:
   "我已经给你们权柄,可以践踏蛇和□子,又胜过仇敌一切的能力,断没有甚么能害你们。然而不要因鬼服了你们就欢喜,要因你们的名记录在天上欢喜。”

奉主的名出去,工作有成效,那是意中的事,是应该欢喜的;但有的人心里窃以为是自己的成功,因而欢喜。主耶稣告诉我们,更应该因为名记在天上的生命册,那才是更可欢喜的事。(路一O:17-20)这是神的恩典,完全是神作的。

圣经中的旧约人物,因为顺从爱神,得到应许属地的成功和丰富,是可欢喜的事。在新约中,主应许信他的人,得属天的福分,在世却不免患难困苦 (彼前四:13 太五:11,12)。

因此,要知道甚么是更大的福分,是更应该欢喜的;因为名记录在天上的人,当注目将来,那极重无比永远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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