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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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徒三畏

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路一二:5)

甚么都不怕的人,是最可怕的人。人不能没有所怕的,只是要分别甚么是真可怕的,甚么是不必怕的。

历史中的一个时候,人类为了安全和秩序,世上产生了集体的组织;因为其远比个人强大而持久,操纵的人就有了优越的权势,使普通人无法抗衡。因此,人不得不惧怕他们。或是对于人所立的道德规范,既不能或不愿遵守,却不敢公然的反对,就只好假冒为善,作个表面。

惧怕人的结果,就是采取两面人政策,有些话只在暗地里讲;异端秘教多是那种作法。法利赛人的假冒为善,就是由于惧怕人的原因,不要以为他至少作了一半好,其实比全部坏更坏。他们的教训像酵一样,放在面里面的,外面看不见,却有发酵作用,会使面膨胀起来。但主耶稣不是那样。当大祭司盘问他,以为他是聚众反对谁;耶稣回答说:"我从来是明明的对世人说话...我在暗地里并没有说甚么。”(约一八:20)

主耶稣知道,在他复活以后,门徒出去传扬福音,自然是堂堂正正,光明正大的讲。那么,可能就被定为非法,难免遭受迫害;只是我们该明白,最高的权柄是属于谁的,就能够为主勇敢站定立场,不会惧怕胆怯了。主教训门徒:
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作甚么的不要怕他们。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正要怕他。(路一二:4,5)

人的身体是暂时存在,灵魂才是你我真正的自己,是永久的,属于神而归于神。信主的人不是甚么都不怕,而是怕得正确,怕所该怕的。基督徒有三怕:怕神,怕罪,怕永死。

怕神的,就不怕人。圣经说:"惧怕人的,陷于网罗;惟有倚靠耶和华的,必得安稳。”(箴二九:25)怕罪,不怕得罪人,受迫害要站立得稳,靠主持守真理,抗拒罪恶,绝不妥协。因为将来要站在主的审判台前。

怕永死,不怕肉身的死。人今世的肉身,不久就必毁坏;因此,那迫害圣徒的人,把人囚禁在监狱里,最多是杀了人的身体;到灵魂从身体分离的时候,他就无从囚禁了,更不能杀灵魂。灵魂是存到永久的,只有永远的神,能审判人。把犯罪者丢在地狱永火里。所以要敬畏神,怕犯罪,免受地狱永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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