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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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会注释】
1 约翰的宣道和洗礼:15 他为基督作的见证。20 希律囚禁约翰。21 基督受洗,得到从天而来的证据。23 基督的年龄以及从约瑟往上的家谱。

施洗约翰传道
路3:1 该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本丢彼拉多作犹太巡抚,希律作加利利分封的王,他兄弟腓力作以土利亚和特拉可尼地方分封的王,吕撒聂作亚比利尼分封的王,
【本会注释】
  第十五年。[施洗约翰的传道,路3:1-18=太3:1-12=可1:1-8。主要的注释: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见路3:1,2节所记事件之年代顺序]古代习惯于用君王的在位年数或事件发生阶段执政官员的名字来标注事件的日期。古代没有像今天所使用的这种通用的年代表。尽管路加这里提出的六点历史细节给今天的圣经研究带来了一个年代学方面的问题,但它们显然表明路加是一个费了巨大心血力求彻底和准确的历史学者(见对路1:1-4的注释),同时也见证了他福音书叙述的可靠性。这里主要的年代学困难在于将“该撒提庇留在位第十五年”和基督生平以及基督教纪元日期可以找到的年代学资料对应起来。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见第243-247页。
  尽管路加被看作是外邦人,但他在此使用的纪年形式是当时在犹太人中流行的方式。根据秋季到秋季和不计登基年的在位年份的计年法(见本注释第二册第136-139页),提庇留第一年被认为是在公元14年的秋天结束,因此,他的“第十五年”将会开始于公元27年的秋天并一直持续到公元28年的秋天。根据《历》第二十三章,耶稣是在公元27年的秋天受洗的,因此是处于提庇留在位的“第十五年”之中的。
  人们用来确定基督传道开端的另一方法是以约2:13,20为基础,那两段经文将他公开传道后的第一个逾越节定在圣殿第四十六年。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2,243页。关于“年纪约有三十岁”这个短语见对路3:23的注释。
  提庇留。见本册注释原文第246页。整卷福音书中除了2:1节中提到奥古斯督外,所有关于“该撒”的地方都是指着该撒提庇留说的。提庇留在被任命为数省的军事长官之前曾有过几次显赫的战绩,人称“帝国第一战士”。他以严格的纪律,宽松的税收政策和严谨的经济管理而闻名。他鼓励贸易和交通。加利利湖就是为了纪念他,被改为提比哩亚海(约6:1;等等)。见路3:1,2节所记事件之年代顺序,希律王朝下的巴勒斯坦,希律家的统治。
  本丢-彼拉多。他是公元6年亚基老被废黜并遭流放之后罗马派驻犹太的第五任行政长官(见对太2:22的注释)。彼拉多于公元26年接替瓦勒留·格雷特斯作犹太巡抚,公元36年因失职被提庇留召回。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7,68页;见路3:1,2节所记事件之年代顺序,希律王朝下的巴勒斯坦,希律家的统治。
  巡抚。一名“总督”,或是一名行政长官,由皇帝任命的骑士阶层的行政官,担任一个省内的行政区域“总督”。此时的犹太是罗马叙利亚行省的一个行政区域。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6页;见对太27:2的注释。
  希律。即,希律安提帕(见对太2:22的注释),被他的父亲大希律指定作加利利和比哩亚分封的王。这个任命后来得到了奥古斯督的确定。他的母亲是一个撒玛利亚人。这个希律就是那个娶自己侄女希罗底的人,而希罗底原是他同父异母弟兄的妻子(见哈斯摩年家族和希律家族),他们的结合遭到了犹太人的反对,希律安提帕因此也受到施洗约翰的谴责(路3:19,20)。耶稣曾说安提帕是“那个狐狸”(路13:31,32)并且称他邪恶的影响为“希律的酵”(可8:15)。耶稣受审时正是被彼拉多送往希律安提帕那里(路23:7-15)。安提帕(Antipas)这个名字是安提帕特(Antipater)的缩写形式,而后者是他祖父的名字。尽管只是一个分封王,但实际从他祖父大希律去世他就一直施行统治,直到公元39年被废黜(约瑟夫犹太掌故Antiquities xvii. 11,4;犹太战记ii. 6. 3 [94,95])。他似乎被允许使用王的头衔(可6:14)。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4,65页;路3:1,2节所记事件之年代顺序,希律王朝下的巴勒斯坦,耶稣传道时期的巴勒斯坦。
  加利利分封的王。在他的钱币上安提帕用“分封王”这个头衔称呼自己。起先,一个“分封王”只是这个省四分之一区域的行政官,后来成为这个省的一部分。后来任何比王低一级的统治者都可以使用这个头衔。
  腓力。希律腓力,大希律的儿子(见哈斯摩年家族和希律家族),他可能是大希律所有儿子中最公平审慎的一个(约瑟夫犹太掌故xvii. 4. 6)。他在可6:22-25节所记的事情之后不久就娶了希罗底和希律腓力一世的女儿撒罗米为妻(约瑟夫犹太掌故xvii.5.4)。腓力是第一个将奥古斯督和提庇留的像印到自己钱币上的人。虽然犹太人认为这是偶像崇拜,但对于腓力来说幸运的是他的臣民几乎全部是异教徒。他重建了黑门山山脚下的该撒利亚·腓力比城,这样命名该城是为了纪念该撒·提庇留和他自己(约瑟夫犹太掌故xviii.2.1;犹太战记ii.9.1 [168])。他还重建了伯赛大·朱利亚城,是为了纪念奥古斯督的女儿。这座城在加利利湖的北端,是彼得、安得烈和腓力的老家(见约1:44;12:21)。从公元前4年到公元34年,腓力一共在位37年。见路3:1,2年代表,希律家族统治下的巴勒斯坦。
  以土利亚。加利利湖东北的一个区域,在该撒利亚·腓力比城以东。有些人认为这个名字来源于伊突(Jetur),以实玛利的一个儿子(见创25:15)。见耶稣传道时期的巴勒斯坦。
  特拉可尼。以土利亚东边的一片区域。这个名字显然是来自于希腊文的trachus,意思是,一片“崎岖的”或“多石的”地区,这个词被用来形容这个地区。这里的士兵以擅长射箭而闻名。
  吕撒聂。很长时间以来,圣经的批评者都说路加提及的“吕撒聂作亚比利尼分封的王”是年代学方面一个明显的严重错误。他们提到说,在称为“亚比利尼”这个指定区域里唯一的统治者是托勒密的一个儿子,一位王(不是分封王),其都城是色勒-叙利亚的卡尔基斯,而不是亚比利尼,而且他的统治时间是公元前40-36年。尽管必须承认路加的陈述没有特别的历史证明,但史料多次间接提到的吕撒聂是与路加记述的吕撒聂对应而不是与托勒密的儿子对应,这一点对于路加来说是非常有利的。约瑟夫提到“吕撒聂的亚比拉”(犹太掌故xix.5.1)和吕撒聂四分之一辖区(犹太掌故xx.7.1;犹太战记ii.11.5 [215];12.8 [247])。一个出土的徽章上把吕撒聂称作“分封王和大祭司”。一块碑铭证实,前一个吕撒聂──托勒密的儿子──留下了孩子,其中的一个可能就是路加提到的吕撒聂。另一块提庇留时代的碑铭也提到了一个“分封王吕撒聂”。关于路加福音所谓的错误,国际评经注释说到,“这样一个错误是极为罕见的;关于路加所叙述的唯一困难就是,对于这位分封王吕撒聂我们没有任何无可辩驳的证据”。
  亚比利尼。这是大马色与东黎巴嫩山脉之间的一片区域。
路3:2 亚那和该亚法作大祭司。那时,撒迦利亚的儿子约翰在旷野里,上帝的话临到他。
【本会注释】
  亚那。亚那是叙利亚巡抚居里扭约在公元6或7年任命的大祭司;在公元14或15年被彼拉多前一任的犹太巡抚瓦勒留·格雷特斯贬黜(约瑟夫犹太掌故xviii.2.2)。亚那有五个儿子,每个都像他的女婿该亚法一样,作了大祭司。这一职位在他遭贬黜之后被他家的成员占据了大概五十年之久。尽管在耶稣传道期间亚那不再任职,但他仍旧被大多数国人当作合法的大祭司(见徒4:6)。
  该亚法。亚那的女婿。由瓦勒留·格雷特斯大约在公元18或19年任命的大祭司,他担任此职分大约到公元36年。因此在耶稣传道期间他是官方的大祭司。他是一个撒都该人,骄傲,残忍,专横,偏执,但在性格上却懦弱而又犹豫不决(见约11:49,50;《历》第五十九、七十五章)。见基督生平梗概,路3:1,2年代表。
  大祭司。该亚法是官方指定的大祭司,而亚那虽被罗马免职,但仍旧普遍地被尊为大祭司(见约18:13,24;徒4:6)。最初设立的大祭司的职分是世袭且终身的,但在希律和罗马的统治之下,大祭司的立废更替变动很频繁。他们其中一人担当此职分仅仅一天。从公元前37年大希律即位到公元70年耶路撒冷陷落,总共有二十八人担任此圣职,他们平均的任职时间是四年。
  约翰。见对太3:1的注释。只有路加指出约翰是撒迦利亚的儿子(见路1:67)。很明显,太3:1节的纪年资料所指的时间是当“上帝的话临到约翰”的时候,意思是,上帝呼召他去承担指定给他的工作并给他特殊的“话”,或信息,他就出去传讲。约翰可能是在公元27年的逾越节期间开始他的传道的(见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旷野。见对太3:1的注释。三卷对观福音都指出约翰是“在旷野里”,用来强调他避开人群自然聚集的地方这个事实。“上帝的话”是在犹太旷野里临到约翰的,那是约翰度过自己少年和青年大部分时光的地方(见对路1:80的注释),但他实际上是在耶利哥对面的比哩亚开始他的传道和施洗的(约10:40;《历》第十四章;见对路1:80;约1:28的注释)。
路3:3 他就来到约但河一带地方,宣讲悔改的洗礼,使罪得赦。
【本会注释】
  一带地方。希腊文perichōros,“周围一片区域”(见对太3:1,5的注释)。约翰在伯大巴拉(伯大尼)的“约旦河外”(约10:40)开始传道和施洗。后来提到他在靠近撒冷的一个地方(见对约3:23的注释)。他的大多数工作都是在旷野进行的(《历》第二十二章)。
  宣讲。希腊文kērussō,“传扬”。约翰传扬洗礼的价值和必要,以及弃绝罪恶(见对太3:2,6的注释)预备迎见弥赛亚和他国度到来之必须的准备。
  悔改的洗礼。见对太3:2,6的注释;参赛1:16。约翰所宣讲的“悔改”包含的内容要远远超过对于过去罪的承认(见诗32:1)。就像他劝戒的话语所显明的(路3:9-14),“悔改”之后要有一种新的生活,已经在经文里启示的公义原则要在生活中实践出来(参弥6:8)。
  赦。希腊文aphesis,“释放”,或“饶恕”;直译是,“打发走”,或“遣走”。悔改,认罪,赦免,都在洗礼之前,同时也是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填满并削平品格的“山洼”和“山冈”的第一步(路3:4,5;参太3:6)。路加使用aphesis的次数比其他新约作者使用次数的总和还多。
路3:4 正如先知以赛亚书上所记的话,说: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预备主的道,修直他的路!
【本会注释】
  路。直译是,“踏出的路”。
路3:5 一切山洼都要填满;大小山冈都要削平!弯弯曲曲的地方要改为正直;高高低低的道路要改为平坦!
【本会注释】
  一切山洼。即,道路上一切深坑和裂缝,一切崎岖不平的地方。路加在所有福音书作者中是唯一一位增加了第5,6节之细节的人,这部分内容引自赛40:4,5。这里所描述的工作形象地描述了随着真悔改而来的品格的转变。人类骄傲和权势的高地被降为卑了(《历》第二十二章;见对太3:3的注释)。
路3:6 凡有血气的,都要见上帝的救恩!
【本会注释】
  见……救恩。路加这里所引用的赛40:5节这样说道,“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凡有血气的必一同看见”。西面在圣殿中看见婴孩耶稣时喊道,“我的眼睛已经看见你的救恩”(路2:30)。耶稣到地上来就是要显出神圣品格的荣耀,当我们看到“主的荣光”我们“就变成主的形状,荣上加荣”(林后3:18)。
路3:7 约翰对那出来要受他洗的众人说:“毒蛇的种类!谁指示你们逃避将来的忿怒呢?
【本会注释】
  约翰……说。直译是,“他继续说”或“过去经常说”,意思是,约翰反复地说,显然是在强调一个主题。因此,路加关于约翰传道的记载,不应被看作是只针对于一个特定场合的一次特别的宣讲,而是从不同的宣讲中抽取出来、给那些听的人留下深刻印象的总结性的要点(见对第18节的注释)。
  众人。希腊文词语ochloi,“观众”,或“群众”。
  出来。见对太3:5的注释。
  受……洗。见对太3:6的注释。
  种类。希腊文gennēmata,根据上下文,此处意思是,“种类(一窝)”。这些话是针对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说的(见对太3:7的注释)。约翰在宣讲中使用的生动比喻,加上对于一般事物的强调、乡下周围每日的景色,就使人们回想起旧约中先知──比如约珥和阿摩司──的信息以及基督的比喻。注意比喻的快速连接:修路的工人,毒蛇的种类,果子,放在树根上的斧子,为主人提鞋的童仆,火的洗礼,扬场和簸箕,不断聚敛的麦子堆,被风吹散的糠秕。
  谁指示。旷野的先知用这个毫不留情的问题来质问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的动机。他们的动机和想法与天国的原则是格格不入的。以他们当前的心境来说,天国是不欢迎他们的,就像毒蛇的种类在收割时的禾场上不受欢迎一样(见路3:17;参对太3:7的注释)。
  将来的忿怒。见对太3:7的注释;参路3:18。
路3:8 你们要结出果子来,与悔改的心相称。不要自己心里说:‘有亚伯拉罕为我们的祖宗。’我告诉你们,上帝能从这些石头中,给亚伯拉罕兴起子孙来。
【本会注释】
  结出。见对太3:8的注释。
  我们的祖宗。在希腊文中翻译成“祖宗”的这个词是被强调的。
路3:9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本会注释】
  斧子已经放在。见对太3:10的注释。
路3:10 众人问他说:“这样,我们当作什么呢?”
【本会注释】
  众人。直译是,“群众”。
  问。直译是,“不停地问”。每次讲道结束后百姓都会问些个人的问题,如何将这些原则应用在他们自己的生活之中呢?约翰对每个问题都给予了恰当的建议(见第10-14节)。
  我们当作什么呢。施洗约翰受圣灵感动的话语激动了百姓的心,他们都急切地想要马上做些什么来为那“将来的忿怒”(第7节)和上帝的国(第4节)进行预备。一次讲道如果不能使人有所反应,它的目的就没有达到。约翰是一位大有能力的传福音者。约翰劝戒百姓为那要来的主进行预备,他们就问他一些具体的信息,自己该如何做。于是约翰相应地向个人或一个团体指出那困扰他们的罪,并指明每个人应该从何处开始。约瑟夫写到约翰说他“是个好人,并且吩咐犹太人去实行美德,既要有彼此之间的公义,又要有对上帝的敬虔,还要来受洗礼”(犹太掌故xviii.5.2)。
路3:11 约翰回答说:“有两件衣裳的,就分给那没有的;有食物的,也当这样行。”
【本会注释】
  衣裳。希腊文chitōnes,“上衣”,贴身穿的里衣,和himatia“斗篷”,或“披风”这些穿在chitōnes“上衣”或“衬衣”外面的外衣相区别。
  分给。直译是,“分享”。
  食物。希腊文词语brōmata,平常意义上的食物,不分荤素。
路3:12 又有税吏来要受洗,问他说:“夫子,我们当做什么呢?”
【本会注释】
  税吏。希腊文telōnai,“税吏”,被罗马人称为publicani。Telōnai来源于telos,“税”,和ōneomai,“买”,因此直译是,“收税人”。罗马人不是指定常规的政府雇员作为税务官来收取固定的税款,而是将一城或一省的收税权进行拍卖。只有有钱人能参与竞拍,对于那些取得了收税权的人,他们就要向皇家财库交纳约定的钱款并供给保证金直到数额偿清为止,而罗马人是不管他们实际收了多少的。这些telōnai通常会将自己的权利进行细分,在分给他们的区域内把收税的权利再进行转包,或雇佣代理人去做具体的收税工作。在新约中,“税吏”是那些直接向百姓收税的人,并且几乎都是犹太人。
  作为异邦征服者的代表,税吏总是会使百姓痛苦地想起自己国家所处的卑下地位。这些“税吏”的耻辱在犹太人眼中不断增加,他们是冷酷无情的寄生虫,几乎无一例外地在进行着可耻的行径,利用罗马的法律和长驻的兵丁从百姓的口袋中敲诈出每一文钱。一个作了“税吏”的犹太人通常会被看成是以色列的卖国贼,以及可憎之罗马人的走狗。如果从犹太人的角度来看,就连纳税都是错误的,那么收税者的罪过该有多么大啊!因此,一个“税吏”在社会上会受到排斥并被逐出会堂。他会被看作一条异教的狗,之所以会被容忍是因为有罗马的权势在后面支持着他(见对可2:14的注释;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6页)。
  夫子。直译是,“老师”。像基督一样,约翰不仅宣道,而且教导。
路3:13 约翰说:“除了例定的数目,不要多取。”
【本会注释】
  不要多取。或,“不再索取”。约翰和基督都没有将收税当作一个职业进行定罪。耶稣是税吏的一个“朋友”(见太11:19)并且参加他们的社交活动(见太9:10-13)。但耶稣和约翰都要求这一阶层中想要获得天国公民资格的人要施行公平,诚实和仁慈。
  例定的。他们要收取所要求他们的,包括他们做工合理的费用。但天国中却没有给勒索者和贪婪的人留下地方。
路3:14 又有兵丁问他说:“我们当做什么呢?”约翰说:“不要以强暴待人,也不要讹诈人,自己有钱粮就当知足。”
【本会注释】
  兵丁。直译是,“服兵役的[人们]”,可能现在他们正在值班。约翰可能在比哩亚传道(见对约1:28的注释),这个地方在希律安提帕的管辖范围之内(见对路3:1的注释),那些和约翰讲话的兵丁可能是服侍希律的犹太人。他们或许是奉希律差遣前来监视约翰,为了防止民间的骚乱,或者他们过来是作为前面提到的税吏的帮手。这里用来表示“兵丁”的词暗示着这些“兵丁”在那出现是由于公事,并非出于好奇。显然他们的问题是真诚的──他们,作为兵丁,能有资格进入天国吗?约翰在回答中声明,只要他们符合天国公民的资格,他们就能。如果这些兵丁是罗马人,约翰可能就会告诉他们要相信真神上帝并归依犹太人的信仰。
  问。或,“询问”(见对第10节的注释)。
  我们当作什么呢。“我们”在希腊文中是被强调的,这些兵丁好像是在说:“我们呢,我们当做什么?”这里的强调似乎暗示着这些兵丁是和刚才与约翰说话的税吏一起来的(第12,13节)。
  不要以强暴待人。这就是说,“不要用恐吓和胁迫的办法从任何人那里敲诈钱财”。利用士兵的身份滥用手中的权力,就是困扰这些人的罪,他们若要为那要来之君预备就必须战胜这些罪。约翰没有谴责这些兵丁,而是指出他们必须用公义和仁慈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
  钱粮。希腊文opsōnia,“士兵的报酬”,或“工资”。保罗在罗6:23节用opsōnia来表示罪的“工价”。他问哥林多教会的人,“有谁当兵自备粮饷[希腊文是opsōnia]呢?”(林前9:7)。到施洗约翰这里来的兵丁显然属于那些雇佣兵,而不是征召来的士兵。
路3:15 百姓指望基督来的时候,人都心里猜疑,或者约翰是基督。
【本会注释】
  指望。希腊文prosdokaō,“期待”,“盼望”,或“等待”。这同一个希腊文词语还用在那个坐在美门的瘸子身上,那人留意看彼得和约翰,“指望得着什么”(见徒3:2-5)。听了约翰讲道的众多百姓,听到约翰说有关弥赛亚的预言就要应验的话,他们的想象力就被热切的期望点燃起来。就像那两个在往以马忤斯去的路上基督向之显现的门徒,他们的心是火热的(见路24:32),现在百姓也热切盼望着以色列的救赎者迅速显现。约翰的信息普遍抓住了人心,在某种程度上振奋了全国,影响力甚至达到了最远的城镇和乡村。
  人都。百姓现在群情激奋。约瑟夫说,聚集去听约翰的群众“被他的话大大感动”,希律安提帕“担心约翰对百姓的巨大影响使得他有能力掀起一场叛乱(因为百姓随时准备去做任何约翰所吩咐的事)”(犹太掌故xviii.5.2)。约翰的工作是要将人的思想从数百年的沉睡之中唤醒,用希望点燃他们的心灵,告诉他们新的黎明即将到来,并催促他们预备等候那要来的一位──历世历代的盼望。他在这工作中大大地成功了。事实上,他甚至激励了犹太人的官长去研究他的信息(见约1:19-25)。“人都”知道他,所有能来的人都来听他。
  猜疑。直译是,“正在沉思”,或“正在考虑”(见对路1:29的注释)。百姓都在琢磨这样的一种群情激奋结果将会怎样呢。
  或者约翰是基督。犹太人的领袖经常要求耶稣行神迹作为他弥赛亚身份的证据(见对太12:38;16:1的注释;等等)。然而,“约翰一件神迹没有行过”(约10:41)。他朴实的装束与皇家的样子毫无关系。事实上,他属于利未支派(见路1:5),而不是先知预言的基督将要从之而出的犹大支派(见对太1:1的注释)。尽管如此,只要约翰振臂一呼,百姓还是随时准备接受他就是弥赛亚,并且就连公会的代表也在琢磨他是否就是那应许的一位(见约1:19-21)。犹太人给了约翰最高的称赞;这是对他所传信息之能力的强有力的见证。实际上,正是因为约翰对于弥赛亚要来之信息的宣传大有成效才使得百姓误认为他就是弥赛亚!
路3:16 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有一位能力比我更大的要来,我就是给他解鞋带也不配。他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
【本会注释】
  用水给你们施洗。见对太3:11的注释。
  带。见对可1:7的注释。
  鞋。见对太3:11的注释。
  解……也不配。见对可1:7的注释。
  给你们施洗。见对太3:11的注释。
路3:17 他手里拿着簸箕,要扬净他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
【本会注释】
  簸箕。见对太3:12的注释。
路3:18 约翰又用许多别的话劝百姓,向他们传福音。
【本会注释】
  许多别的话。这暗示着这里提到的内容是施洗约翰宣讲的总结,而不是一次讲道逐字逐句的报告(见对第7节的注释)。
路3:19 只是分封的王希律,因他兄弟之妻希罗底的缘故,并因他所行的一切恶事,受了约翰的责备;
【本会注释】
  分封的王希律。[约翰下监,路3:19,20=太14:3-5。主要的注释:路加福音。见从公元28年的第一个逾越节开始的犹太传道时期;主耶稣的传道生涯。] 为了在开始叙述基督传道之前结束有关施洗约翰的讲述,路加就在此处提到施洗约翰的下监和受死。约翰似乎是在耶稣受洗(《历》第二十二章;参《历》第二十一章)之后数个月,也许是一年或者更长的时间才被下监的,大概时间在公元29年的逾越节。他住在监里一直到公元30年的早春,并在那一年逾越节前几周的时候被斩首(见《历》第三十八、三十九章)。见本册注释原文第64页;见加利利传道的开始,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对路加福音第4章的附注。
  受了责备。按照约瑟夫的说法,犹太全民都反对这桩婚姻(犹太掌故xviii.5.4)。
  希罗底。亚里士多布的女儿,大希律的孙女。希律安提帕为了娶希罗底而休了他自己的妻子,阿拉伯的亚哩达王的一个女儿(约瑟夫犹太掌故xviii.5.1)。见对第1节的注释。
  兄弟之。这个希律(见哈斯摩年家族和希律家族)是希律安提帕同父异母的兄弟,大希律和玛丽安二世的儿子,而不是大希律和克丽奥佩特拉的儿子──分封王希律腓力(见对第1节的注释)。撒罗米是这个希律和希罗底的女儿。他被他的父亲大希律剥夺了继承权,自己过着隐居的生活,先是在耶路撒冷,后来在罗马。
路3:20 又另外添了一件,就是把约翰收在监里。
【本会注释】
  又另外添了一件。这是希律其他“恶事”之外又一暴行(见第19节)。
  把约翰收在……里。约翰是在公元29年的早春被囚的,大约是他开始传道的两年之后(见路3:1,2节年代表,希律诸王的统治,主耶稣的传道生涯;见对太3:1的注释)。约翰被希律安提帕逮捕这一事实暗示着当时他是在约旦河比哩亚这一边传道(见对路3:3的注释)。
  对于希律来说似乎百姓已经准备好了,无论约翰吩咐他们什么,他们都会照着去做,因此希律害怕这会导致一场普遍的叛乱(犹太掌故xviii.5.2;《历》第三十八章)。尽管约瑟夫在别处提到了希罗底和安提帕的婚姻(犹太掌故xviii.5.4),但他却没有提到她与约翰被捕的关系。因此,约瑟夫可能记载了希律对外公布了囚禁约翰的所谓原因。就希律而言,他不太可能声称他是为了希罗底的私人原因而逮捕约翰的,因为全体犹太人都不赞成他和希罗底的结合。见《历》第二十二章。
  监。根据约瑟夫的说法(犹太掌故xviii.5.2),这里是死海以东比哩亚境内的马基努(Machaerus)要塞。1807年发现了马基努的所在地,至今还能看见地牢的遗址。然而,考虑到可6:17-30节所记载之事件的顺序(参《历》第二十二章),有些学者认为希律的生日庆祝宴会应该是在提比哩亚举行的,因此便质疑约瑟夫的记述。

耶稣受洗
路3:21 众百姓都受了洗,耶稣也受了洗。正祷告的时候,天就开了,
【本会注释】
  众百姓。[受洗,路3:21-23;太3:13-17;可1:9-11。主要的注释:马太福音。]这是犹太人常用的一个夸张的修辞方法,这里的意思可能是包括那些听约翰讲道而下了决心的大多数人。至少法利赛人和撒都该人是不受洗的(路7:30,33;太21:25,32)。
  正祷告。只有路加记载了耶稣从水里出来后作了祷告。路加经常提到耶稣的祷告,因此他在这里记下这个细节也就很正常了。
路3:22 圣灵降临在他身上,形状仿佛鸽子;又有声音从天上来,说:“你是我的爱子,我喜悦你。”
【本会注释】
  形状仿佛鸽子。只有路加将圣灵的形状比作鸽子。
  我的爱子。见对太3:17的注释。伯撒抄本增加了,“我今日生你”。路加在这里肯定了耶稣的真实神性后,又立即继续证实他真实的人性(第23-38节)。马太由耶稣的家谱开始了他福音书的叙述(见对太1:1的注释);而路加将耶稣家谱的记述放在耶稣开始承担他人生使命的时候。类似地,摩西也是在记载他作为上帝的发言人和以色列的领袖第一次公开露面之后,才列出自己的家谱(见出6:16-20)。

耶稣的家谱
路3:23 耶稣开头传道,年纪约有三十岁。依人看来,他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希里的儿子;
【本会注释】
  开头。希腊文archomai,“开始”。这个动词还出现在徒1:1,22;10:37中。这里有一个关于动词形式的问题,archomenos。到底archomenos指的是耶稣人生第三十年的“开头”呢,还是他传道的开始呢,这一点还不清楚。丁道尔译本路3:23节第一部分作,“耶稣开始时年纪约有三十岁“。1539年的克蓝麦圣经采用了一种新的译法,“耶稣他自己开头时约有三十岁”,英文KJV版也采用了这种译法。联系到经文(第1-22节)中耶稣的受洗,这是他公开传道的开始,由此可以总结出archomenos必然是指他的传道(见对可1:1的注释;参徒1:22;10:37,38)。后来他们还在archomenos后面增加了以下的短语,像“教导”(英文RV版)或“他的传道”(英文RSV版)。见对路1:57;2:42的注释。
  约有三十岁。路加没有给出耶稣受洗时的准确年龄,他只是强调耶稣“年纪约有三十岁”。就路加的陈述而言,比起准确的30岁来说,或多或少会有一至两年的误差。在犹太人中,三十岁是一个人完全成熟的年龄,从此他便可以担负起社会生活的责任了。见基督生平梗概,路3:1,2年代表。
  如果耶稣的出生是在公元前第5年的秋季,这似乎是很有可能的(见对路2:6,8的注释),那么按照犹太人的计算方式(见对路2:42的注释),他30岁应该是从公元25年的秋季开始到第26年的秋季结束(见对第1节的注释)。这就完全符合路加关于耶稣“约”有三十岁的陈述以及所有已知的和基督生平有关的年代学方面的资料。路加这里似乎不是在做一个精确的年代陈述,而只是强调耶稣在他受洗和开始公开传道的时候已经到了一个成熟的年龄。
  依人看来。[耶稣的人类家谱,路3:23-38;太1:1-17。主要的注释: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耶稣“从法律上来说”或“按照大众的想法”是约瑟的儿子(见约8:41)。耶路撒冷圣殿的官方记录上,耶稣被登记为马利亚和约瑟的头生子(见路2:21;《历》第五章)。约瑟遵照天使的吩咐,迅速采取行动,娶了马利亚为妻,这无疑保全了她和孩子的名誉(见对太1:24的注释)。根据官方的记录并且在法律面前,耶稣是约瑟的儿子。
  儿子。关于耶稣家谱记录旧约时代人物的重要性和价值,见对太1:1的注释。路加和马太分别给出的家谱在一些重要的方面存在着不同,这些差异对于现代读者来说确实是个不小的困难。这个问题主要在于,尽管两个谱系列表都是要指出约瑟的祖先,但它们却在这些先祖的人数和他们大部分是谁的问题上有分歧。这两个家谱的主要不同点列举如下:
  1.作为耶稣先祖的大卫子孙,路加列举了41位;马太列举了26位。
  2.除了撒拉铁,所罗巴伯和马利亚的丈夫约瑟,两个列表关于大卫的子孙完全不相同。
  3.两个列表只是在撒拉铁和所罗巴伯这里趋于一致,但马太说撒拉铁是耶哥尼雅的儿子,而路加则说他是尼利的儿子。
  4.马太认为约瑟是雅各的儿子,路加认为他是希里的儿子。
  首先,这些不同似乎是构成了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的主要矛盾之处。进一步的问题还在于,两个列表64个人中的60个,我们对其情况一无所知,其余的四位的信息也很匮乏。这种信息的缺失使得想要在两个列表之间建立准确的对应关系实际上是不可能的。然而幸运的是,我们对古代犹太人的习俗以及思维和表达方式知之甚多,这可以使我们对每一个不同点作出完全合理的解释,如此便可看出所谓的矛盾之处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各个不同点,分析如下:
  1.从大卫的死到基督的出生,马太福音上列举出26代人,平均一代是37年;路加福音上是41代人,平均24年。根据本部注释暂用的年代表,大卫死于公元前971年(见本注释第二册第77,143页),基督生于公元前第5年(见本注释第五册第242页),间隔大约是966年。那么,只要假设路加福音中所列举之耶稣的每一位祖先在他们下一代出生时,都比马太福音中所列举之人的年龄平均小13岁,这样就可以部分解释26代和41代之间的巨大差异了。但这之间的差异过大,因此就不能完全依靠这种假设了。考虑到马太福音上的家谱在966年的部分阶段中至少遗漏了四代人──这与旧约的列表对照就可以看出来(见对太1:8,11,17的注释)──马太很有可能在两约之间更加含糊不清的时期里至少遗漏了11代人。另外,一个人从自己的出生到他下一代的出生,平均24年远比37年更有可能。这种判断倾向于认可路加所列的37代人以及马太所列的24代人,而前提示,马太故意从他的列表中遗漏了15个人的名字(见对太1:8,11,17的注释)。
  2.除了撒拉铁,所罗巴伯和马利亚的丈夫约瑟,马太和路加对耶稣的祖先直到大卫明显是循着两条完全不同的世系进行追溯的。从大卫到巴比伦之囚,马太遵循的是皇家的主流世系,那么现在我们假设从巴比伦之囚往后所记载的人也是如此(见对太1:17的注释)。路加显然遵循了一条皇家的非主流世系,这一家系一直上溯到拿单──大卫和拔示巴的另一个儿子(代上3:5;见对路3:31的注释)。皇族世系范围内的通婚,解释了基督的祖先通过两条几乎完全不同的家系还能追溯到大卫王那里的原因。但是这却不能解释列出两条世系的原因(见下面第4点)。
  3.关于两个列表在撒拉铁和所罗巴伯这里吻合后又开始出现分叉所产生的问题的论述,见对第27节的注释。
路3:24 希里是玛塔的儿子;玛塔是利未的儿子;利未是麦基的儿子;麦基是雅拿的儿子;雅拿是约瑟的儿子;
路3:25 约瑟是玛他提亚的儿子;玛他提亚是亚摩斯的儿子;亚摩斯是拿鸿的儿子;拿鸿是以斯利的儿子;以斯利是拿该的儿子;
路3:26 拿该是玛押的儿子;玛押是玛他提亚的儿子;玛他提亚是西美的儿子;西美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犹大的儿子;犹大是约亚拿的儿子;
路3:27 约亚拿是利撒的儿子;利撒是所罗巴伯的儿子;所罗巴伯是撒拉铁的儿子;撒拉铁是尼利的儿子;尼利是麦基的儿子;
路3:28 麦基是亚底的儿子;亚底是哥桑的儿子;哥桑是以摩当的儿子;以摩当是珥的儿子;珥是约细的儿子;
路3:29 约细是以利以谢的儿子;以利以谢是约令的儿子;约令是玛塔的儿子;玛塔是利未的儿子;
路3:30 利未是西缅的儿子;西缅是犹大的儿子;犹大是约瑟的儿子;约瑟是约南的儿子;约南是以利亚敬的儿子;
路3:31 以利亚敬是米利亚的儿子;米利亚是买南的儿子;买南是玛达他的儿子;玛达他是拿单的儿子;拿单是大卫的儿子;
路3:32 大卫是耶西的儿子;耶西是俄备得的儿子;俄备得是波阿斯的儿子;波阿斯是撒门的儿子;撒门是拿顺的儿子;
路3:33 拿顺是亚米拿达的儿子;亚米拿达是亚兰的儿子;亚兰是希斯仑的儿子;希斯仑是法勒斯的儿子;法勒斯是犹大的儿子;
路3:34 犹大是雅各的儿子;雅各是以撒的儿子;以撒是亚伯拉罕的儿子;亚伯拉罕是他拉的儿子;他拉是拿鹤的儿子;
路3:35 拿鹤是西鹿的儿子;西鹿是拉吴的儿子;拉吴是法勒的儿子;法勒是希伯的儿子;希伯是沙拉的儿子;
路3:36 沙拉是该南的儿子;该南是亚法撒的儿子;亚法撒是闪的儿子;闪是挪亚的儿子;挪亚是拉麦的儿子;
路3:37 拉麦是玛土撒拉的儿子;玛土撒拉是以诺的儿子;以诺是雅列的儿子;雅列是玛勒列的儿子;玛勒列是该南的儿子;该南是以挪士的儿子;
路3:38 以挪士是塞特的儿子;塞特是亚当的儿子;亚当是上帝的儿子。


见下面对“约瑟的”和“希里的儿子”的注释。
  约瑟的。和马太一样(见对太1:16的注释),路加也非常谨慎地避免说耶稣是约瑟的儿子。插入性的短语“依人看来”不仅暗示着耶稣与约瑟之间没有血缘关系,同时也暗示了从法律和人们一般的观点来说,耶稣是约瑟的儿子。
  在希伯来人中,表示“父亲”和“儿子”,“母亲”和“女儿”,“兄弟”和“姐妹”等关系的术语,它们所表达的亲属关系往往比其用在英文中所表达的更为广泛(见对创29:12;民10:29;申15:2;代上2:7的注释)。比如说“儿子”,它用在圣经中就可以指,通过自然生产而有的关系(直接的或是隔代的),通过过继而有的关系,通过与亡兄之妻的婚姻而有的关系(见对申25:5-9的注释),或只是因为性格而有的关系(见提后1:2)。
  希里的儿子。或,“以利(Eli)的儿子”,希里来自于希伯来文名字在希腊文的音译,翻译成英文就是“以利(Eli)”。很明显,马利亚的丈夫约瑟不可能是这里所记希里和太1:16节所记雅各字面本义上的儿子。有两种可能的解释,每种都和已知的犹太习俗完全吻合。根据一种解释,两个列表都给出了约瑟的祖先,一是按血缘世系,另一是按过继关系或按与亡兄之妻的婚姻(或作:同族婚姻)而产生的关系。根据另一种解释,马太给出的是约瑟的祖先,而路加是通过马利亚的父亲给出的马利亚的祖先。
  那些认为两个列表都代表约瑟世系的人这样解释,一个列表给出了他实际的血缘世系,另一个列表给出的是通过过继到一个亲戚家系而产生的世系。如果约瑟真是“雅各的儿子”,像在马太福音上记的,那他一定是通过某种非字面意义上的方法成为“希里的儿子”的。如果希里没有自己的后代,他可以按照犹太人的习俗将约瑟过继过来,如此两个家系都能保存。根据第二种解释,马利亚是希里唯一的孩子,约瑟通过和她的结合而成为了希里法律上的儿子和继承人,这也符合摩西时代颁布的与亡兄之妻的婚姻(同族婚姻)的条款(见对申25:5-9;太22:24的注释)。 

玛塔。见对太1:15的注释。对于从路3:24节中的玛塔到第27节中的利撒这些人来说,我们只知道他们是耶稣的祖先,除此之外就没有什么了。圣经的其他地方没有提到过这些人,因为旧约正典的记述从巴比伦被掳返回之后就不再继续了。 

所罗巴伯。路加称所罗巴伯是撒拉铁的儿子,撒拉铁是尼利的儿子。马太也称所罗巴伯是撒拉铁的儿子,但他称撒拉铁是耶哥尼雅的儿子(见对太1:12的注释)。或许这段时期有不止一个所罗巴伯(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巴比伦的一条嫩枝”或“生在巴比伦”),他们有一个父亲叫作撒拉铁,但这种可能性几乎是不存在的。因此这里出现的问题通常就在于普遍理论对于两种家谱列表之间差异的解释(见对路3:23的注释)。
  对于撒拉铁家系的问题曾经提出过不同的解决办法。有人认为撒拉铁原本是尼利的儿子,但通过过继成为了耶哥尼雅[约雅敬;见对代上3:16的注释]的“儿子”。另有人认为,尽管撒拉铁是尼利的儿子,但后来可能因为耶哥尼雅家族的灭绝(见对耶22:30的注释)或其他一些什么原因,他成为了耶哥尼雅的法定继任人。还有人认为,耶哥尼雅的一个女儿嫁给了尼利,因此撒拉铁是尼利的儿子,同时他又是耶哥尼雅的外孙,但根据犹太人的习俗,他也被称为耶哥尼雅的“儿子”。对于所罗巴伯的家系,路加和马太都称他为撒拉铁(Shealtiel)的儿子,这与拉3:2;5:2;尼12:1;该1:1等节的叙述吻合,但马所拉经文的代上3:19节称所罗巴伯是毗大雅的儿子(见对代上3:19;拉2:2的注释)。然而,七十士译本的代上3:19节说撒拉铁是所罗巴伯的父亲,显然路加这里是按照七十士译本中所提供的信息来写作他的谱系列表的(见对路3:36的注释)。
  尼利。从第27节的尼利到第31节的玛达他,这些人的名字在圣经其他地方都没有提到过。这些人所跨越的历史时期一直从巴比伦之囚上溯到所罗门王国的分裂。  

拿单。拿单是大卫和拔示巴的儿子,出生在耶路撒冷(见对撒下5:14的注释)。
  大卫。见对太1:1,6的注释。关于路3:31-34节中所列举的从大卫到亚伯拉罕之间的名字见对太1:2-6的注释。
他拉。亚伯拉罕的父亲(见对创11:26-32的注释)。
  拿鹤。亚伯拉罕的祖父(见对创11:22的注释)。
西鹿。见对创11:20的注释。
  拉吴。见对创11:18的注释。
  法勒。见对创11:16的注释。
  希伯。见对创10:21;11:14的注释。
  沙拉。见对创11:13的注释。
该南。该南这个名字出现在这里和七十士译本的创11:12,13、代上1:18节中,但没有出现在马所拉经文中。路3:34-38节中这些希伯来文名字的希腊文音译与七十士译本中创5:5-32;11:10-24节中的相同,这一事实暗示着路加可能在家谱中直接引用了七十士译本中的这部分内容。路加在这里包括了该南,在沙拉和亚法撒中间,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可能性。
  亚法撒。见对创10:22;11:12的注释。
  闪。挪亚的第二个儿子(见对创5:32;11:10,11的注释)。
  挪亚。见对创5:29的注释。
  拉麦。见对创5:25的注释。
玛土撒拉。见对创4:18;5:25的注释。
  以诺。见对创5:22,24的注释。
  雅列。见对创4:18的注释。
  玛勒列。见对创4:18的注释。
  该南。见创5:9。这位先祖是以挪士的儿子,不要和路3:36节中的该南混淆了,旧约的马所拉经文没有提到过后者的名字(见对第36节的注释)。
以挪士。见对创4:26的注释。
  塞特。亚当和夏娃的第三个儿子(见对创4:25的注释)。
  亚当。关于这个名字的意义见对创1:26;3:17;民24:3的注释。路加以第二个或说“末后的亚当”(林前15:45)的超自然出生作为家谱的开始,现在又以第一个亚当的被造作为其结束。
  上帝的儿子。路加这里强调了他相信上帝是人类的创造主并且是生命的创始者,是“将生命、气息、万物,赐给万人。他从一本造出万族的人”(徒17:25,26)的那位。起初人是按照上帝的形象创造的。通过在耶稣基督里的信心我们有权重新按他的形象被造(见林后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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