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十字架苦难与复活 22章至24章

【返回上级目录】

   除了依照马可福音的叙述内容与次序,路加还加上许多其他可靠的口传笔录材料,将主耶稣最后晚餐、被卖受审、十字架受难及复活后的显现等情景,翔实生动地描写。与马可福音中主耶稣孤零受惨刑有不同之处,路加没有忽略十字架下的妇女、群众及十字架旁边悔过求开恩的盗贼。

 

  路加集中突出主耶稣以义人代替不义。用诗篇有关神的义仆如何受苦的语言形象(诗廿二7、14~18,六十九21,卅一5,卅八11)来描述主的受难(廿三34~35、46、49)。

 

第一章  最后的晚餐(路廿二1~38)

 

计图杀主(路廿二1~6;太廿六1~16;可十四1~11;约十三2)

 

第一节  「除酵节」(廿二7;徒十二3,廿6;可十四1、12)继「逾越节」(尼散月14日夕晚,利廿三5)后的连续7日(尼散月15日至21或22日),正好是大麦收割时节(出十二1~20,廿三15,卅四18;申十六1~8)。古犹太历衍借于迦南历,故称第一个月(即阳历三、四月间)为亚笔月(出十三4)。公元前七世纪,改称为现在通用的「尼散」(尼二1;斯三7),甚至依序称一年月份为第一、二个月。

 

  新约时代的「除酵节」与逾越节(二41,尼散月14至15日)并称。

 

第二节  祭司长与文士──与长老是「公会」的构成份子。过去已有除灭耶稣的意向(十九47,廿19;可三6,十一18,十二7、12;约十一53),现在商议用什么法子避免百姓的反对来杀害耶稣(参阅廿19)。

 

第三节  十二门徒之一的犹大,自甘为撒但所利用(约十三2、27)。「撒但」(参阅十18,十三16,廿二31),路加也用「魔鬼」称之(八12)。魔鬼败坏人心,而行恶事(参阅约十四30;徒五3;约壹三8)。利用犹太来杀害耶稣,而未料十字架却成全了救恩(来二14、15)。

 

第四~五节  「守殿官」即圣殿的警卫。犹大与祭司长、守殿官等商议,得工价的约定。马太指出卅块银钱(太廿六15;亚十一12)。

 

第六节  犹大拟趁「众人不在的时候」──原文亦作「不会惊动别人的时候」(「众人」亦可作「骚动」,参阅徒廿四18)动手捉拿耶稣。

 

预备逾越节筵席(路廿二7~13;太廿六17~19;可十四12~16)

 

第七节  「除酵节」指尼散月十五日;但下半句「须宰逾越节羔羊的那一天(廿二11;可十四12、14)」即尼散月十四日。

 

第八~九节  「往哪儿去预备逾越节晚餐」(可十四12)。路加记主差遣的是彼得与约翰(马可只称门徒)。

 

第十~十一节  主耶稣预知何人何处预备逾越节晚餐(参阅十九29~33):两门徒进耶路撒冷城,将遇一个拿水瓶的人(据云:犹太男人通常拿皮袋,而女人拿水罐),就跟他进他房子。

 

第十二~十三节  正如主耶稣所预指的,一间楼上整齐的客房正为他们预备最后的晚餐。

 

逾越节的晚餐(路廿二14~18)


第十四~十五节  主耶稣与门徒坐席,在受害前同吃逾越节的晚餐。

 

第十六节  主与门徒「不再吃这逾越节直到成就在神的国里」明明指出:

 

  (一)这是主与门徒的最后晚餐。

 

  (二)主受死、复活、升天后赐降圣灵(约十四16~20,十五26~27,十六13、16;徒一4~8,二1~4),「神的国」就在祂的权能名下建立了(徒二37~47,四4、32~35,六1~7,十一19~26)。教会里举办圣餐礼应验了本节主的预言:主(圣灵)与门徒同享圣餐(属灵的逾越节筵席)。

 

  (三)将来天国主再来实现时,「羔羊婚筵」(启十九7)即是主与配得救的信徒共享属灵的福筵。

 

第十七~十八节  主祝谢了盛葡萄汁的杯、分予大家,也做了与上节同样的声明:将来在教会、门徒领受主的肉与主的血(也预备在天国享受福杯)。

 

主设立圣餐(路廿二19~20)

 

  1950年以前路加福音的本段,只有19节上半句。后来大部份学者确认19、20节的权威正确性。19、20节构成与马可十四章22至25节、马太廿六章26至29节、林前十一章23至25节相同的圣餐典礼记载。19节上半句的独立经节,只见于许多希腊文版本中的一个手抄稿,而不被认为是最原始材料。在解经上,单独存在的19节上半句产生支离不全的困难。

 

第十九节  「饼」即「面包」。逾越节筵席的开始,由主人先感恩祝谢(参阅廿二17;可十四22;林前十一24),再用手擘饼,然后分配予席上众人(廿四30;徒二46,廿7、11,廿七35;林前十16,十一24;可八6、19,十四22;太十四19,十五36)。

 

  「一个无酵饼的擘开,分配予每人」代表「一个无罪、圣洁主的身体」(林前十16~17)。同为一体的信徒纪念主的死,同领主的肉、共享神的祝福。

 

  「这(饼)是我的身体」于(一)字义上而言,主指祂的身体乃逾越节羔羊,要予祂的新以色列民(门徒)食用。

 

  (二)于圣餐典礼上而言,主指祂的「肉」可以吃(原文「身体」也指bisra「肉」解,与以下2O节的「血」并称,参阅约六53~56)。但这应从圣餐礼的神秘性来理解。奉主圣名举行、祝谢的「饼」与「杯」,因为主权能的话是生命,是属灵(约六63),圣灵(一如在洗礼中的运行、作见证,约壹五6~8)亲自在以信心与无亏的良心领受圣餐的门徒里面运行,所以就在「圣灵里成为了主的肉、主的血」。这是本会的「灵化说」,有别于天主教的「化体说」(即「主肉主血实在显现」说)或新教的「象征说」(即圣餐充其量有象征主血主肉的代表性而已)。

 

  「你们也曾如此行」:这是(一)主耶稣亲自设立、施行立榜样,(二)而且命令门徒要遵行的,与(三)带有神秘性、应许的祝福。以上三个条件,构成与得救有关的「圣礼」sacraments)。包括了洗礼(太三13~17,廿八19;可十六16;约三3~5;多三5;徒二38,十44~47,廿二16)、洗足礼(约十三3~8、15~17)、与圣餐礼等三种圣礼(林前十一23~28)。

 

 「为的是纪念我」:领受圣餐,为的是纪念「主(神的逾越节羔羊,约一29;来九14、22、26~28,十10~12)为我们的罪而死」的大恩典(林前十一24~26;赛五十三4~6)。

 

第廿节  路加与林前十一章保罗所阐述由主领受的圣餐过程相同。与此比较,马可十四章22至24节记载圣餐典礼记得最详尽:主拿起杯来,祝谢了,递给他们(门徒)、他们都喝了(可十四23)。

 

  路加与哥林多前书十一章则有「逾越餐」的隔开饼与杯(廿二20;林前十一25)。使徒教会习惯在饼与领杯之中间,安插「爱餐」。

 

 

  从马可、马太福音看来,领受无酵饼与葡萄汁是两个先后连续的并行动作。

 

  杯中的葡萄汁(「杯」代表「杯中的葡萄汁」)经过祝谢后,在圣灵里成了主立「新约」的血(参阅耶卅一31;林前十一25;林后三6;来八8、13,九15)。神拯救的恩典,借着人的信、与主的宝血而成全(罗三24、25)。

 

主预言被卖(路廿二21~23;太廿六21~25;可十四18~21;参阅约十三21~30)

 

  马可记主与门徒于圣餐典礼后即离开晚餐的楼房,客西马尼园途中主警告门徒将跌倒。

 

  路加记圣餐后主继续谈论并警告门徒失了信心的危险,以后往客西马尼园。约翰福音将主离别的谈话记载得最详尽。路加廿二章21节至38节并不依据马可福音的记载,推测最后的晚餐在路加成书前,已有定型的传述。

 

第廿一节  与主同一桌子──与主同食,或指与主亲近的人,将要出卖主耶稣。

 

第廿二节  主耶稣得照「豫定」(徒二23,四28,十42)被卖(亚十一12),但卖主的犹大有祸了──身死、灵魂沈沦。

 

第廿三节  门徒彼此对问(参阅可十四18、19;约十三22),路加省略细节。


 

门徒争论谁为大(路廿二24~27;太廿24~28;可十41~45;参阅约十三4~16)


 

第廿四节  尚未得圣灵、为主牺牲奋斗的门徒竟在争论评比谁比较大(参阅太十八1;可九34;路九46)。这节用的是比较级(参阅「最高级」九48)。

 

第廿五节  犹太人没有自己的统治者,所以主耶稣用外邦人的君王为例。主教训门徒不可像外邦人的「治理」、「管辖」(参阅林后一24;彼前五3)。因为神的国是以神的圣灵为王(西一18;弗四15)、凡事高举主的名、荣耀归于主。所有信徒都是弟兄姊妹(太廿三8)而长执传道人是主的管家、仆人。

 

第廿六节  主耶稣指出门徒不可有像外邦人一样的辖管组织形式与心理态度。倒要:(一)尊主为首(弗四15),(二)合作无间(弗四16;林前十二12~27)。(三)主更进一步阐述神国的属灵原则:以大事小(太廿25~28,廿三11;可九35)。

 

第廿七节  主耶稣自喻是坐首席的,然而祂如同仆人服事祂门徒(约十三1~7),还为多人作赎价(太廿28)。

 

十二使徒将来的位份(路廿二28~30;太十九28)

 

  今生能谦卑服事人,将来在神国为要予他们属灵的尊大。

 

第廿八节  到主说话的当时,门徒与主耶稣一直站在主的「磨炼」──苦难中。他们与主同受寒霜、干热、衣食不继的艰苦日子(「磨炼」的英译「试探」,不妥洽。应作「危险,苦难」)。

 

第廿九节  正如天父(主称「我父」二49,十22)赐予(「下诏」「立约」徒三25;来八10,十16)耶稣「神的国」──治理神国的王权,主耶稣也要把这种权利予门徒分享(参阅启二26、27,三21,廿4;提后二12)。

 

第卅节  在神国里,门徒有(一)与主同坐席(十三29,十四15,廿二16)──享受神在天国里的赏赐与荣耀。

 

  (二)与主分享有审判以色列十二支派的审判权(参阅但七9;林前六2)。「十二支派」(雅一1;启七4~8,廿一12)则在历史上已散佚。应指属灵的以色列,末世神所选召的普世万民(启五9~10;徒二38~39,廿六18)。

 

  为主忠诚、灵修完全、有充满的灵智灵力的门徒,也要审判世界(林前六2)。因得圣灵的人,结出圣灵的果子(加五22~23;启廿二2),有真理的仁义与圣洁(弗一24),要成为圣灵的代言者、神言标准的杖量(约廿21~23;太十八18)。

 

主豫言彼得不认主(路廿二31~34;太廿六31~35;可十四27~31;约十三36~38)

 

  最后晚餐上的争论谁为大、出卖主的思想,到了主预言彼得将不认主的本段,达到了一个新的高潮。主提醒门徒,人若不儆醒自守、祈祷、求主保守信心,就会成为撒但的口中食物(彼前五8)。

 

第卅一节  主呼叫:西门、西门。值得深思的是:(一)主不称「彼得」(盘石)而叫「西门」,要他注意他若不常常靠主(大盘石),就不能永远稳固。(二)主两次叫西门的名字,强调主的关切提撕意。

 

  撒但已得贪财的犹大,同样要施行它的一贯技俩:(一)迷惑引诱;(二)使人硬心不信;(三)离间分化来打击门徒,使他们失掉神的恩(来十二15,三12~13)。

 

  撒但想要「得着」──即要试探、掳掠、打击、降服门徒(彼前五8;伯一6~12,二4~8)。

 

 「筛」视筛筐之大小与其用途,通常可分:(一)将糠秕与麦分开;(二)将麦粒筛穿而下,让较大的异物留置于筛上以便丢弃;(二)让沙粒异物穿筛而落,麦粒留于筛上。

 

  主设「撒但想要筛门徒如筛麦子」的明喻,指魔鬼要各个击破,坏的先穿筛漏下被弃,再夺取最后留在筛上的麦粒(参阅启十二10、13、15、17,十三1~5)。

 

第卅二节  主不但为彼得。也为其他门徒(廿二39~44;约十七6~19)代为祈求。目的使他们能在苦难逼迫中站立得住、保守信心(帖前三2、13;彼前五10)。

 

  主对彼得说的「回头」,即由暂时的失信、冷淡不认主,痛梅而恢复对主的信心与忠诚。

 

  「坚固你的弟兄」,指招聚、劝慰门徒、祈求主耶稣的能力与恩典,兴旺神国的福音(徒一13、14、15,二14、38,三8~35,五3~11等)。

 

第卅三节  彼得的短视与擅断自信。虽然他有「与主同死」的决心,仍缺少属灵的决心与勇气。关键:他尚未接受主所应许的圣灵。

 

 

第卅四节  主预言今晚鸡叫(即黎明)以前,彼得会断然否认主。

 

两把刀(路廿二35~38)

 

  主耶稣在世传道时,除了人家的弃绝福音外,门徒所遇的尚是顺境与爱心的接待。但如今反对者的敌挡白热化,门徒当求如何安身求生存。

 

第卅五节  主先前差遣门徒时,他们不带随身日需品,但不缺乏(参阅十3~4,九3~4)。

 

第卅六节  主耶稣要被卖、捉拿,门徒要遇到逆境。卖掉御寒用的衣服(外衣)而买刀剑,形容情势之恶劣。

 

  本节并不解为:主耶稣要门徒武装抵抗、或用刀剑解决问题。正意是门徒得面对险恶局面并寻求保全肉体生命的方法。

 

第卅七节  主耶稣要被「列在罪犯中」──一则指祂要被待为罪犯而受审判,二则指祂与强盗同钉十字架(廿三32)。有关主耶稣死难的预言,参阅「赛五十三12、3~6;诗廿二14~18」。

 

第卅八节  门徒却不明白主耶稣受死的深意,而对主说他们有两把刀。主用温和责备口吻说:「够了」──即「罢了」的意思(并不是说,有两把刀够用)。

 

 

 

 

第二章  主耶稣被卖与受审

(路廿二39~廿三25)

 

  本段叙述在橄榄山上的客西马尼园,主作了有血泪的祷告(39~46节),被出卖捉拿(47~53节),门徒的失信与各自逃命,彼得三次不认主(54~62节)、公会前的受审受欺弄(廿二39~53、63~71)。

 

   除了马可福音,路加还采用其他原始材料。

 

主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路廿二39~46;太廿六36~46;可十四32~42;约十八1~11)

 

  路加笔下的主耶稣在园中的祷告,省略了马可福音的一些细节。门徒缺少灵性力量与领悟力,轻淡地一笔带过。主耶稣的内心挣扎发生于此,而不是以后的十字架途中。在园中主作

了交托的、顺命的、恳切的祈祷。祂凡事以成全天父的旨意为念(参阅二49)。从此以后,主就要为世人的罪犯,以义代替不义而雄壮地殉身(罗五15~21)。

 

第卅九~四十节  主往橄榄山的客西马尼园。「那地方」猜测是园中主与门徒经常野宿与祈祷的地方。

 

  主耶稣要门徒与祂同儆醒祈祷,以应付即将临到有关他们忠诚从主的大试探(廿二33)。

 

第四十一节  「扔一块石头之距离」(创廿一16),祂「跪下」(参阅徒七60,九40,廿36,廿一5;可十五19;罗十一4,十四11;弗三14;腓二10)祷告。

 

第四十二节  这「杯」指受十字架死难的苦杯(参阅可十38;诗十一6,七十五8;赛五十一22;耶廿五15、17、28;哀四21;哈二16)。

 

  纵然有肉体上贪生的本能欲望,主所求的不是免除苦刑。祂壮烈地「只要成全天父的意思」。因此,由主的顺服,成就了永远得救的根源(来五7~9,四15;罗五19)。

 

第四十三节  天使显现(参阅一11)加添耶稣的力量(参阅王上十九5~8;可一13;太四11;但十17~19;赛四十一9~16,四十二6)。这应验主对拿但业所说的「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在人子身上上去下来」(约一51;太四11;可一13)。当然「约一51」也指以后的真教会──基督的身体,有神的使者上上下下。参阅创廿八10~17;来十二22~24)。

 

第四十四节  主的祈祷极其伤痛。是:徒十二5「切切的祈祷」、撒上一15「倾心吐意」、路十一8「情词迫切」的综合表现。世人的罪担与十字架的苦难,全部集在主耶稣身上的一种极其悲怆、壮烈与忧伤的血泪交错。

 

  「汗珠如大血点」形容汗珠如血点落地,而不是指「汗珠有血的红色」或「流出带血的汗滴」。

 

第四十五节  祷告后,主回到门徒那儿。门徒因为身心疲惫而入睡。路加缩短了主耶稣三次祈祷、三次回到门徒身边的过程描写。着重在耶稣的祷告。

 

第四十六节  主对门徒在灵性、肉身危难、紧急的关头的勉语:「起来、祷告,免得入了迷惑」(参阅十二37;徒廿31)。


 

主耶稣被捉拿(路廿二47~53;太廿六47~56;可十四43~50;约十八3~11)

 

第四十七节  主在客西马尼园警惕门徒时,犹大带祭司长、守殿官及许多人走近。以「亲嘴」为暗号(以亲嘴行诈,参阅创廿七26~35;撒下十五5,廿9;箴七13,廿七6)。

 

第四十八节  主揭斥犹大的伪善诡诈。

 

第四十九~五十节  门徒进入试探──未经主耶稣的许可,即动刀将祭司的仆人右耳削掉(约十八10,记是彼得动刀,祭司仆人名叫马勒古)。

 

第五十一节  主叫彼得将刀收入刀鞘(约十八11),并叫门徒让祭司长、守殿官兵任其所为。因为主得接受「天父所予的杯」(约十八11)。祂用手碰摸、医好了马勒古的右耳──主临刑前仍行善事,爱仇敌的仁心表现无遗!

 

第五十二~五十三节  祭司长、长老与圣殿的警卫一同前来,证明他们认为捉拿耶稣此事态的严重。主耶稣问道为何祂在圣殿教训医治人的时候,他们不下手。现在是「黑暗掌权」的时候──基督的仇敌暂时得胜的时候,也就是约翰福音提到「主的(被卖钉十字架)的时侯」到了(约七30,八20,十二23、27,十三1,十七1) 。

 

彼得三次不认主(路廿二54~62;太廿六58、69~75;可十四54、66~72;约十八15、25~27)

 

  马可福音记主被卖、受欺凌与彼得不认主(可十四53~72)都连续在夜间进行;路加福音描述的是天亮后的审判,而将兵丁戏弄主与彼得的不认主,放于被拿当夜。门徒进入「迷惑」(试探)则是「黑暗掌权的时候」。

 

  彼得三次不认主:马可记同一使女两次与另一个人一次指认出彼得是主门徒;主由外边进入大祭司庭院时,彼得第一次不认主。路加则记一个使女、另外两个人指认出彼得是耶稣门徒;在大祭司宅庭院同一地点彼得三次不认主。马可与路加对彼得的指控与答辩也略有不同。这些都证明口传及其他蓝本描述这历史事件的不同角度。

 

第五十四节  主从客西马尼园被带到祭司长家宅里面。其他的门徒逃开,或不知去向。彼得远远跟着──一种勇气短缺与心理距离的描写。

 

第五十五节  典型希腊式家院中生火。彼得竟坐在他们中间──代表一种与世俗人的认同。

 

第五十六~五十七节  一位使女认出彼得。彼得不承认。


第五十八节  彼得一再对另一个人否认与主一伙。

 

第五十九节  过了一小时,又有一个人认出彼得是加利利人,与主同一伙的。

 

第六十节  马可记彼得甚至极力发誓否认。路加则记彼得装不知对方在说什么。

 

  戏剧性的高潮,在于鸡叫。

 

第六十一~六十二节  四福音中最蕴藏深情的爆发性句子:「主转过身来看彼得」。彼得想起主的话(廿二34),想到他竟否认与他同处三年的夫子、救主,他竟弃绝门徒的身份!想到他是如何的懦弱无用、忘恩负义,他出去就痛哭了!一场懊悔愧怍自责的痛哭!

 

主耶稣被欺弄


(路廿二63~65;太廿六67;可十四65)

 

第六十三节  兵丁、祭司长的仆人等戏弄(十八32~33;赛五十6)、打(参阅十二47)主耶稣。

 

第六十四节  蒙住主的眼睛,故意挑逗地叫耶稣为先知,说出打他的是谁。

 

第六十五节  兵丁们还用许多话辱骂耶稣。

 

在公会前受审(路廿二66~71;太廿六59~66;可十四55~64;约十八19~24)

 

  本段公会的审问是犹太教传统宗教事件的审判。主耶稣首先被带到大祭司亚那(廿二54;参阅约十八13~23)的寓宅。天将亮彼得否认主时,耶稣再被带往到公会。他们以主耶稣「神的儿子」的罪名,解到罗马巡抚彼拉多面前。

 

  马可福音记公会夜间集会听证,主耶稣被指控如路加所记的罪名。亵渎的罪既定,主被宣判了死刑。天一亮,公会递解耶稣到彼拉多处。公会夜间召会,是历史上不寻常或不可能的事。

 

  马可十四章的叙述,次序如下:主耶稣被带到大祭司亚那寓宅(可十四53~54)、彼得三次不认主(66~72节),全公会的指控定主的罪(55~65节)。

 

  事实上,马可未指出主是在夜间受公会审判。彼得不认主的记载恰好予前头公会审判的一个「夜间进行」印象。马可十五章起始,「一到早晨」公会即商议将耶稣解往彼拉多处,也使人联想到彻夜进行审判。

 

  综合路加与马可对相同事件的记载,他们是由不同角度为出发点的(参阅可一35、39;路四42、44)。然而,他们给予如下的记实:公会的审问是在天将亮的时候进行的。路加未提公会的指控「亵渎」罪名过程、未指出公会是否有权限判定死罪的问题。如众周知,只有罗马的巡抚才有权力宣判死刑(「公会」充其量可以有定死罪的意愿与提议)。本段的原文有希伯来文气色彩,历代学者大多认路加采用比马可还原始的口传材料。

 

第六十六节  路加习惯标出时间的先后次序(参阅四42,六13;徒十二18,廿三13,廿七39)。「天一亮」出自「可十五1」或其他传统。公会的长老、祭司长、文士(参阅徒廿二5;四5、23,六12;路九22,廿1)聚集。耶稣被押带到他们面前。

 

第六十七~六十八节  路加省略公会召唤证人、指控主在圣殿说的「僭妄话」等细节。马可记公会主席祭司长质问主(可十四61),路加记公会质问主耶稣是否基督(弥赛亚)。「弥赛亚」一词在主受难过程中占着重要地位(廿三2、35~39,廿四26、46。参阅二11、26,三15,四41,九20,廿41)。

 

  主耶稣拒绝正面答复。他间接地回答:「我若告诉你们,你们也不信我」。

 

第六十九节  主进一步说:「从今以后(主被钉死十字架、要复活升天),人子要坐在神权能的右边。」(诗一一○1;参阅路九20~22)。

 

  升天得荣耀的耶稣,在末世救恩实现时期,成为神人之间的中保,为万人代求的大祭司。故曰「坐在神权能的右边」。

 

第七十节  主所说的已指出祂是神的儿子。公会以此为不可赦的「僭妄」「亵渎」神的大罪。

 

第七十一节  公会以主口中的话定罪。(十一54,十九22)。公会在宗教事件上已定耶稣死罪。他们还要用「犹太人的王」罪名定耶稣的政治上叛乱罪。

 

耶稣在彼拉多面前

(路廿三1~6;太廿七1、11~26;可十五1~15;约十八28~十九16)


 

第一节  「众人」指公会的成员(参阅徒廿三7)把耶稣押解到撒玛利亚与犹大地的巡抚彼拉多处(任所在凯撒利亚,因犹太人逾越节之故,来到耶路撒冷)。本丢彼拉多曾经用圣殿的捐项挪移作渠圳之用,安置刻有罗马神祗形像的金盾于圣殿,并有杀戮加利利人之情事(十三1~2)。

 

第二节  公会指控耶稣:(一)诱惑国民──异端邪说的罪名;(二)禁止纳税给罗马皇帝──反抗政府的罪名;(三)自称是「救世主」,是「王」──亵渎神、叛乱罪。

 

  主耶稣传神国救人的福音、真理的道却被恶意曲解为异端邪教;祂教训人当纳税(廿22~25),犹太人却作假见证陷害主。至于「基督是王」显然指主是万人灵魂的救主,天国、属灵教会的王。犹太人强解为地上王国,并且从公会受害时所得主片面的答案而断定(廿二66~70)。

 

第三~四节  彼拉多问:「你是犹太人的王吗?」主耶稣回答:

 

「这是你说的」(双关语)。

 

  一些审问细节简略。彼拉多对众祭司长与众人声明,他查不出耶稣有任何罪(廿三14、22;约十八38,十九4~6)。

 

第五~六节  犹太人不甘罢休,极力喧哗指控耶稣从北部的加利利到耶路撒冷来「煽动百姓」(参阅徒十37,十三31)。

 

主耶稣在希律安提帕面前(路廿三7~12)

 

第七节  加利利与比利亚属希律安提帕所管辖。希律也曾热心想见耶稣(九9)。趁着犹太人逾越节,他来到耶路撒冷(参阅徒十二1~19)。

 

  彼拉多把耶稣「送」到希律(原文不意味希律比彼拉多权高,同样动词「送」也用在回送廿三11),为请熟悉犹太人事务的官,参与断案提意见。

 

第八~九节  希律百闻不如一见(九9),冀望耶稣行一件神迹(十一16、29),主耶稣对希律的许多问话,一句也没回答(赛五十三7)。

 

第十节  随行的祭司长和文士在旁怂恿指控。

 

第十一节  希律以主耶稣的静默为藐视法庭权威,故判定为可藐视的(参阅十八9;徒四11;可九12),希律的侍随兵丁开始戏弄耶稣。给耶稣穿上华服(参阅十30,十六19;雅二2~3)──指尊贵的细麻衣,白色或紫色袍(可十五17;约十九2)都可能。然后,押回彼拉多住所。

 

第十二节  彼拉多与希律安提帕之仇隙原因未悉。有人猜测与路加十三章1、2节事件或希律大王的四个儿子向罗马皇帝提伯利亚斯请愿拆除圣殿金盾的事有关。为了审断耶稣的事,他们复和。

 

主被定罪(路廿三13~25)

 

  主受最后的审判分为三部份:

 

(一)希律王审查后(13~16节),彼拉多再召唤犹太人及他们领袖,宣布希律的裁决──主耶稣无罪。彼拉多只叫人鞭打耶稣而有意释放;

 

  (二)犹太人坚持耶稣的处刑,并要求释放巴拉巴(18~23节)。「钉十字架」一语,首次触目惊心地出现。彼拉多重申耶稣无罪。

 

  (三)彼拉多任凭犹太人钉耶稣于十字架的心头(24~46节)。


 

  整个情节,充份表露了枉屈无辜、强暴夺去公理的场面。

 

第十三节  「官府」即民间领袖,会堂治理者(八41,廿三35,廿四20;徒三17,四5、8、26,十三27),以及「百姓」(路加福音中,对主友善的群众,与「众人」一词有别)──指旁听彼拉多裁决耶稣无罪的人们,都召集到彼拉多面前。

 

第十四~十五节  彼拉多见证他与希律都没有查出耶稣有任何罪状。

 

第十六节  彼拉多要释放耶稣,但为安抚犹太人的心,他提议把引起骚动的耶稣鞭打了事(「责打」原文含有教育、教训与鞭打督责的双重意义)。

 

第十七节  部份版本省略的一节,认为是手抄文士依照太廿七15及可十五6而加入。


第十八~廿五节  彼拉多在众人要求除掉耶稣喧哗声中,三次劝解无效。犹太人要求,于逾越节特赦一个囚犯的习惯(太廿七15)释放在「城里作乱杀人」的巴拉巴。彼拉多无奈照他们的要求定案:释放巴拉巴,而「把耶稣交给他们,任凭他们的意思行」。

 

 

 

第三章  主被钉十字架(路廿三26~49)

 

主往各各他的途中(路廿三26~31)

 

第廿六节  约翰福音十九章17节记主耶稣背着自己的十字架(当时被判死刑的犯人,得背负自己的十字架)。主耶稣积劳成弱,无力负重走长距离,所以在半途,自古利奈(参阅徒六9,十一20,今日的北非利比亚)来的犹太人西门,被拉来代耶稣背负十字架。

 

第廿七节  同情拥护主的「百姓」与妇女伤心而号啕大哭。增加了凄楚。

 

第廿八节  耶稣要妇女们不要为祂而应当为她们及犹太人哭。以下是主对圣城耶路撒冷的第六个预言(参阅十一49~51,十三1~9,十三34~35,十九41~44,廿一20~廿四16)。

 

第廿九节  大灾难的时候(参阅五35)将到。怀孕的,有婴儿孩童的,将受累赘、受苦(廿一23)。


 

  灵意上,「耶路撒冷的女子」指真信徒,「怀胎与乳养小孩」指私欲与罪果(雅一15;罗六23)。在奔走天路或大灾难的日子,人要得救,必须脱去缠累人的罪而勇往向前(来十二1~2)。

 

第卅节  神烈怒审判的可畏(参阅何十8)。人们冀求大山小丘来作避难所(参阅启六16),但无法逃避厄运。

 

第卅一节  主耶稣用的是流行的谚语。「有汁水的树」指绿色茂盛的树木。青树与枯木要在烈火中焚烧(结廿45~48)。

 

  主耶稣说这句话的涵意:这些事──灾难、苦刑、厄运都临到无罪辜的人(如主耶稣、如痛哭的妇女),何况来日那些枯木(不认识神、硬心不信的、灵性枯竭的人,如硬心的犹太人)更要受神的烈火(参阅箴十一31;彼前四17~19)。

 

主钉十架(路廿三32~39)

 

第卅二节  两个犯人与主耶稣一同被带来处死(廿二37)。

 

第卅三节  钉十字架的地名叫「髑髅地」(希伯来语各各他)。此名字源起于山丘上的一块巨石形状。位于城北的城墙外(参阅来十三12),邻近有一个花园(约十九20、41)。

 

  主被钉十字架以前,马太马可记有人予主耶稣酸酒来减轻痛苦,被为道壮烈牺牲的主所拒绝。

 

  主十字架上的七言。九点到中午:

 

  (一)「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烧得。」(廿三34)

 

  (二)「我实在告诉你,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廿三43)

 

  (三)「母亲,看你的儿子......看你的母亲。」(约十九27~29):死前安排约翰照料马利亚。

 

  午正至下午三点,天昏地暗。主无言。

 

  下午三点主断气前:

 

  (四)「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可十五34):耶稣背负全人类的罪恶,在这时刻,真神(主称呼「我的神」而不是「我的父」)离弃耶稣。耶稣为世人受咒诅尝死味(加三13;来二9)。

 

  (五)「我渴了」(约十九28):灵肉双重的竭渴。

 

  (六)「成了」(约十九30)。十字架救赎事功完成(来十19~22)。

 

  (七)「父啊,我将我的灵魂交在祢的手里」(廿三46)。

 

第卅四节  记主祈求天父赦免那些钉他十字架无知的人(参阅徒三17,十三27,七60)

 

  兵丁按着习惯拈阄分主的内衣(诗廿二18)。

 

第卅五节  路加省略了「巳初」(约九点),与放在十字架上的罪状牌:「犹太人的王」(可十五26~27),却描写了十字架下的观众。有同情心的「百姓」(廿三13)与嗤笑的「官府」(公会、宗教领袖)(廿三35,廿四20;徒三17,四5、8、26,十三27)。


  对于「主是基督、神所拣选的」(九35;约一34;彼前二4;赛四十二1)的事实,犹太人的领袖嗤笑(太廿七44;可十五31)。

 

第卅六节  兵丁戏弄主。他们以普通百姓、兵丁喝用的酸酒(可十五36;太廿七48;约十九29~30)递给耶稣:(一)拟好意解主耶稣的渴;或(二)向主耶稣戏弄性的「敬酒」。送酸酒(或译作醋)予主,应验了「诗六十九21」。

 

第卅七~卅八节  兵丁以十字架上的罪状牌揶揄耶稣:「你若是犹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


主十字架旁的两犯人(路廿三39~43)

 

第卅九节  不仅犹太人领袖、罗马政权下的(军政)兵丁,而且十字架上罪犯之一,也都讥诮主;「你不是基督(神所拣选的、受膏者、救世主)吗?救我们和自己吧!」这是至死硬心不悔改、不认识神的恶人的代表。

 

第四十~四十一节  另一个犯人,责备他的同伴为:「不怕神」(的审判)(十八2;徒十2、22、35,十三16~26)」。


 

  他供认自己是「罪有应得」,而主耶稣是义人。

 

 

第四十二~四十三节  悔改的罪犯求主纪念。「祢得国降临」──即主再来属灵的国度实现。

 

  主对他保证「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

 

  「乐园」源出波斯语「园子」,最初用于伊甸园(创二8)。圣经神学上,「乐园」指选民的将来安息、福乐、满足的境界(参阅赛五十一3;结廿八13,卅一8;启二7)

 

  在主尚未受死,以宝血打开得救的门路(来十19、20;约十九34)以前,主耶稣可以用祂权能的话赦罪。(七48,五20)。这位悔改的罪犯在十字架上,得主应允进入「乐园」──例外地,不需要经过受洗归入基督、受圣灵得天国基业凭据(加三27~29;可十六16;弗一13~14)。「主要恩待谁,就恩待谁」(罗九15),在乎神的绝对自主旨意。

 

  依据第一世纪犹太教的信仰,「乐园」是义人死后复活前的憩息所在(参阅十六23)。保罗见证他在异象中被提,进入「乐园」,其佳美无法形容(林后十二2)。主耶稣对旁边的犯人答应他的灵魂要到乐园。

 

主耶稣之死(路廿三44~49;可十五33~41;太廿七45~56;约十九28~30)

 

  主为救赎全人类而死时,两个大异兆出现:(一)遍地黑暗,神的脸光离开,掌管幽冥世界的死荫权势暂时得逞(廿三53;犹6、13;赛八22,六十2)。(二)圣殿的幔子从中裂开。一条又新又活的得救门路打开了(来十19~22)。

 

第四十四节  午正。黑暗临到圣城全地(参阅摩八9;耶十五9;珥二28~32)。此刻真神离弃为世人受咒诅的耶稣;耶稣的灵性受至大的痛苦惊惶恐怖。

 

第四十五节  「幔子」(由巴比伦输入极贵重的织品,用于圣殿的一共有十三块)隔开了圣所与至圣所(出廿六31~35;利廿一23,廿四3;来六19,九3),于下午三点左右主耶稣断气时,从上到下裂为两半(太廿七50~51;可十五37~38)。神与人因罪的阻隔,因主在十字架的功劳,使我们藉主的宝血,得以坦然进入至圣所──神的面前(来十10~11、19~21),并使人与神和睦(弗二12~22;西一20~22)。

 

第四十六节  幔子裂开前的片刻,主大声呼喊交灵魂予天父(参阅诗卅一5;徒七59;彼前四19)。

 

第四十七节  掌管刑场的百夫长,看见十字架上耶稣之死,自然界的震动:黑暗、地震山崩石裂。深知这是义人(参阅太廿七54,廿三35,廿七19;雅五6;约壹二1),是神的儿子(可十五39)就归荣耀予神(二20)。

 

第四十八节  目击各各他山主钉十字架的情景,联想耶稣传道的行迹,众人都无限忧伤、痛切、罪疚地捶胸(徒二37;帖前二14~15),走回家去。

 

 

第四十九节  「一切与耶稣熟识的人」包括了祂的门徒(参阅约十九26),为主安葬的约瑟与从加利利来的妇女们(参阅八2~3)。他们无奈、伤心地站在远处(参阅诗廿八11)。

 

 

 

 

第四章  主耶稣的复活(路廿三50~廿四53)

 

  除了马可福音以外,福音书有系列地记载主的钉十字架、埋葬、复活后的空坟与显现。路加集中描述主耶稣复活后,在耶路撒冷的显现与对门徒的指示。


主耶稣的埋葬(路廿三50~56;太廿七57~66;可十五42~47;约十九38~42)

 

  约瑟(50~53节)与妇女(54~56节)为主安葬,表示了犹太人重视礼葬的习俗。通常被处决的罪犯,是不尽礼安葬的,但约瑟冒指责排斥之险,予主耶稣的安葬,诚是认识主的义人。

 

第五十~五十一节  亚利马太城,今日的任提斯(Rentis)城,耶路撒冷城北20哩。约瑟是个「善良公义」的议士──公会的一份子。「善良」原文亦指「尊贵」、「有名望」(参阅徒十三50~十七12)。

 

  约瑟的高贵品格见于:(一)他没有附从公会其他人员所谋所为,如鹤立鸡群。(二)他素常盼望神国(参阅二25、38)。

 

第五十二节  为了不使耶稣草草地被葬,约瑟去见彼拉多求耶稣的身体。路加与马太省略主耶稣的「骨头一根也不可折断」与约瑟冒风险求耶稣的身体的细节描写(约十九31~38)。

 

第五十三节  约瑟约在下午四时左右,从十字架上取下耶稣的身体,与尼哥底母用香膏抹了(约十九39~41),用细麻布包裹。然后放在用石头凿成的新坟穴里。

 

第五十四节  星期五为「预备日」(可十五42;太廿七62;约十九14、31)──从星期四日落到星期五日落(约十九14,逾越节的前一日,亦是「预备日」)。「安息日快到了」,即星期五日落时分快到了。

 

第五十五节  从加利利与耶稣同来的妇女(廿四10)在旁看主如何被安置在坟穴里。并回去预备香料(廿四1;可十六1)、香膏(七37;参阅歌一3)。

 

主复活(路廿四1~12;太廿八1~10;可十六1~8;约廿1~10)

 

第一节  7日的头一日(可十六2;太廿八1;约廿1)指星期日(徒廿7;林前十六2;约廿19)。「黎明」即天色正破晓的时候(约廿1;太廿八1),马可则记太阳出来后的清早(可十六2),妇女们带着香料香膏来到坟墓前。这时间的差异,因为:(一)两种不同口传叙述的系统;(二)准备到动身到达坟墓的前后时间是从天还黑到清早太阳出来的整个过程。

 

第二节  墓穴的石头辊开──显然是主的使者所为(太廿八2)。主复活的第一个暗示。路加省略了妇女们的提问及石头大小的细节。

 

第三节  主的身体不在墓内──主复活的第二暗示。

 

第四节  两个衣服放光的天使(约廿12;徒一10;路九29;参阅可十六5,一个穿着白袍的少年人)──像貌如闪电、衣服洁白如雪(太廿八3)。

 

第五~六节  天使对惊恐万分、脸伏于地的妇女们说:「为何在死人(坟墓)中找活人(主是生命的主,约十一25~26,十17~18)」。

 

  天使提醒妇女,主耶稣在加利利时,所说有关祂复活的预言。这些妇女不是个别或与主门徒同时聆听主的教训,就是从主的门徒口中得悉。

 

第七节  这预言是:「人子必须被交在罪人手里(廿四20,十八32),钉在十字架上,第三日复活」(九22)

 

第八~九节  妇女们想起主耶稣的话与看见眼前复活的事,她们便回头报告十一使徒与其他门徒。

 

第十节  路加的补笔(参阅徒一13)。这些妇女的名字:抹大拉的马利亚(可十六1;约廿1、18;参阅可十五4O、47;约十九25;路八2)、约亚拿(八3)、雅各的母亲马利亚(可十五40、47)与其他在一起的妇女。

 

第十一节  门徒对这些妇女的报告,反应是猜疑与不信(参阅廿四41;太廿八17;可十六11、14;约廿25、27)。

 

第十二节  彼得与约翰(廿四24;约廿2)跑到坟墓去查看,只见细麻布(约十九40;廿5~6)。空敞的坟墓,被第二批人目击了。但是得的反应是:「希奇」,还不是「真信」。

 

以马忤斯途中(路廿四13~35)

 

  本段记载与约翰福音四章的雅各井边主对撒玛利亚妇人论道、使徒行使八章的伊索匹亚太监得道的描写,具有相当高度的文学水准,而且,在主耶稣辅导启迪的这一主题上也一致。

 

  复活的主在坟墓对妇女显现,叫她们转达门徒在加利利见面(太廿八9~10、16;可十六7)前,这一段在耶路撒冷期间:主先向彼得显现(廿四34;林前十五4~5),同日向往以马忤斯的两门徒(廿四13~25),多马不在的十个门徒(约廿19~25)显现。八日后主再显现予十一个门徒,并叫多马察验祂的钉痕(约廿26~29)。

 

第十三~十四节  这两位门徒可能是在耶路撒冷城守完无酵饼节后回村(与伊索匹亚太监回非洲途中可作比较,徒八26)。「华里」的原文定「60 stadia」(一个stadium约625罗马尺,607英呎,192公尺,或600希腊尺)。因此以马忤斯离耶路撒冷约7英哩。

 

第十五~十六节  主以普通人的样式加入他们的谈论。他们的眼目有所遮蔽(参阅九45;十八34)──出于神的作为,他们认不出主耶稣来,以便稍后能深刻地认识到主复活的预言与实现。

 

第十七节  主以陌生客的口吻问这面有愁容的两个门徒。

 

第十八节  两门徒之一希腊名叫革流巴(犹太名则叫革罗罢,约十九25,是否同一人未详)问这位在圣城守节作客的、为何不知这几天所发生的大事。

 

第十九节  主为要逐步启迪他们(参阅约四9~10),再问何事。他们回答:耶稣的事。他们为这位「陌生客」形容耶稣是:(一)拿撒勒人;(二)先知(七16;申十八15、18;约四19、44,九17;徒三22,七37);(三)在神与人面前说话行事有大能力(四32)。

 

第廿节  祭司长和官府(廿三13)将祂钉十字架(廿三21,廿四7;徒二36,四10)。

 

第廿一节  正如相信主的一般人所盼望的(一68,二30、38;徒廿六6~7,廿八20)──救主要从仇敌手中救赎祂的百姓,并设立「神国」(一般人有属肉、属灵的了解与领受)。其属灵精意应在:「多二14」;「彼前二9~10」。

 

第廿二~廿四节  「这事(主钉十字架)已成就三天,妇女们今天清早只发见坟墓空着,天使出现说,耶稣活了,我们门徒当中几个(约廿3~10)到坟墓却也看不到祂(廿四1~12)」这些事反映了革流巴与他同伴错综的思想感情:虽然隐约听闻主耶稣受死要复活的道理,但不能全然认识耶稣是弥赛亚(参阅约四19~20;徒八28~34)。而且一再为坟墓中耶稣的身体不见的事愁闷(廿四23~24)。

 

第廿五节  主耶稣开始温和而感慨地责备这两位门徒:(一)对神的旨意蒙昧无知(参阅弗五17;西一9~10);(二)对先知(圣经)的话信得太迟,即没完全相信交托(参阅约廿25、27~29)。

 

  先知所说一切有关基督的话(创三15,九26,十二3,廿二18,四十九10;出十二13;民廿四17;申十八15、18;撒下七12~13;诗二2,廿二1、18,四十五11,六十八18,六十九20~21,七十二8~9,一一○1,一一八22,一三二11;赛二4,七14,八8、10,九1~2、6~7,十一10,廿五8,廿八16,卅五5~6,四十二1,四十九6,五十二14,五十三章,五十五4,五十九16;耶廿三5;但二31~35、44,七13~14,九25;弥五2;该二6~9;亚三8,六12~13,九9,十一12,十二10,十三7;玛三1)。

 

第廿六节  「基督受害、进入祂的荣耀」(九26,廿一27;腓二6~11;提前三16;彼前一11、18~21;来二9;徒三13)是「应当」──神的命令、旨意(廿四7,十八32,九22、31)。

 

第廿七节  从摩西到先知──即「律法」和「先知」,概括了旧约的内容。「凡经上所指着耶稣自己的」除了律法与先知,又包括了诗篇(16、22、69、110篇)及其的预言,主都给他们讲解(参阅徒八35)。

 

第廿八~廿九节  到了以马忤斯,主耶稣拟前行,本意要这两位门徒挽留祂。果然,他们看太阳已平西,好意地邀约主与他们同住(参阅创廿四55;士十九9;徒十六15;约一38)。

 

第卅节  主与门徒同享晚餐(不是部份学者所说的圣餐)。耶稣拿起饼来(九16,廿二19,廿四43;徒廿七35)、祝谢(九16;可十四22)、擘开(廿二19;太十四19,十五36,廿六26;可八6、19,十四22;徒二46,廿7、11,廿七35;林前十16,十一24),分配递给他们(参阅四17,十一11~12,廿四42)。

 

第卅一节  革流巴与他的同伴这时「眼睛忽然明亮起来」──即神开他们的心窍(廿四45;徒十六14),豁然贯通、顿悟清醒起来(九32)。由25节至27节,路上主所说的话,与桌上主擘饼的动作(显然与主分五饼两鱼、最后晚餐相连贯),这两位门徒顿悟,在他们面前的是主耶稣。

 

  同理,多聆听研味主的道理,并与主灵交,才会由「风闻有主」,进入深深真正认识、体验主(约壹一1~4;西一9~12;林前十四2、4;犹20;伯四十二5)。

 

  但是,主耶稣忽然不见了(参阅九34~36;徒八38~39)。教训我们要深深体验、认识主(约十3~4、14,六68~69),凡事交托(诗卅七5,卅九9;箴十六3;腓四13),「只凭信心不凭眼见」(林后五7;约廿29;来十一1、6)。

 

第卅三节  他们回想起主耶稣在路上,为他们讲解圣经时,他们「心中火热」(诗卅九3;耶廿9)。「心中火热」起于:(一)圣灵同在,充满感动而有灵里的喜悦、共鸣(一41~44,二26~32;徒二42~47,八7、8、39,十三52;罗十二10~12);(二)得到真道的奥秘时(徒十七11,十八25);(三)明白主为至宝,为圣殿、圣工殷勤竭力,有属灵的能力与活力(腓三6~8;路二49;亚八1;诗六十九9,一二二1;罗五1~5,十二11~12)。

 

第卅三节  为了分享这喜讯,他们随即回头到耶路撒冷,遇见聚集一处的十一使徒(廿四9)与其他门徒。

 

第卅四~卅五节  两门徒告知途中主显现之事。

 

主向门徒显现(路廿四36~43;参阅廿19~23)


  复活的主,已成属灵的存在;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有无限的心智知能。祂也可以成为有血肉(廿四39)的样式。从34节到36节主3次显现:彼得、以马忤斯的两门徒、及本段主显给他们看钉痕。

 

第卅六节  主先对个别、再对多数人显现,已见于神的福音书(太廿八9~20;约廿11~18、19~23)。时间是七日的第一日(约廿19)。「愿你们平安」:一种普遍的致候语,在主的恩典与真理下,更具有深长实际的意义与功用(二14,七50;徒十36;约十四27,十六33)。

 

第卅七节  门徒误以耶稣为鬼魂而害怕。


 

第卅八节  主耶稣质问门徒:「为何惊惶?为何疑惑?」(参阅八25)。为何看不清主在前面?

 

第卅九~四十节  主以祂的手脚的钉痕示之。

 

第四十一节  门徒惊喜万分得不敢相信(约廿20;参阅徒十二14)。主问说有吃的东西没有。

 

第四十二~四十三节  烧鱼(参阅尼三3,十三16,证明不仅在加利利,甚至在耶路撒冷已有鱼的存在)。主耶稣吃了(阅创十八8,十九3)

 

主的最后托付(路廿四44~53;参阅太廿八16~2O;约廿21~23,廿一15~25;徒一1~10)

 

  四部福音书都记载主耶稣升天前的教训与托付:(一)主的门徒是主耶稣事迹权能的见证者;(二)门徒须在圣城领受圣灵,以得能力与差遣;(三)他们要四出传扬神国得救的福音、并要使人相信、悔改、受洗、得圣灵,并教导他们要遵守主一切的教训与诫命;(四)主要以神迹奇事、圣灵的恩赐与大能与之同工同证;(五)建立教会──主的身体,以便迎接祂的再临。

 

第四十四节  旧约的「律法」、「先知」与「诗篇」上,凡指耶稣所说的预言、预表、应许,都必须应验(参阅廿四25~27)。

 

第四十五节  主耶稣开他们的心窍,俾使他们明白圣经(赛廿九11、12;约十六13;林前二10~13;彼后一21;启五5)。

 

第四十六节  主耶稣重申真神救赎的经纶──道成肉身耶稣必须受害、复活(十八31,廿四27;徒七52)。


第四十七节  人要从耶路撒冷到万邦(赛四十九6;可十三10;徒一8,十35,十五17,十七26;启五9、10;徒廿六18;罗一13,十五8~11,十六26),奉耶稣的名(徒四12;腓二9~11;西三17),传悔改(徒二38,廿21;可一15)、赦罪的道理(太廿八19;可十六16;徒二38,廿二16;弗一7;罗三24;多三5~7;帖后二13)。

 

第四十八节  门徒就是主耶稣的见证:得真道、圣灵能力后,勇敢热切为主作见证(徒一8;四33,十三31;约十五27)。

 

第四十九节  主耶稣要将天父所应许的圣灵赐予门徒(十二12;徒一4,二33;加三14;弗一13;太十20;约十四16~20、26,十五26,十六7~16,珥二27~28;赛卅二15,四十四3;结卅九29)。

 

  祂要门徒在祂指定的「圣城」(预表真教会;徒一4~13,二1~4)祈祷等候得圣灵。灵洗的能力表现于:(一)为主作见证、有赦罪权(约廿21~23;徒一8,四33、13,六10);(二)施行神迹(徒四7;六8;可十六20;来二4;罗十五18);(三)得恩赐造就教会(林前十二4~11;罗十二6~8;徒六3;亚四6)。

 

  对门徒个人来说,得圣灵的能力,在于:(一)属于基督,灵内与神交通(罗八9;林前十四2、4;犹20);(二)灵命的刚强(林后十二9;彼前二2;弗三16);(三)灵命更新(弗四22~24;多三5;林后五17);(四)灵命涌流,结果子(约四14,七38;腓二15~16;加五22、23;启廿二1~2);(五)灵命进化(林后三18;腓三21);(六)将来以神后嗣的名份,承受天国的产业(加四4~7;弗一13~14)。

 

第五十节  主耶稣领门徒们到伯大尼的对面──橄榄山附近(十九29;徒一12)。主将升天归回到父神的荣耀里(提前三16;可十六19;徒一9~11)。分手前,祂举手(参阅利九22)祝福(一42;创十四19,卅二26、29,四十八15;出卅九43;民六23;代下六3)。

 

第五十一节  荣耀的主被云彩带上天(徒一9)。与古时的以诺(创五24)、以利亚(王下二11~12),都证明:(一)义人的归宿应在「天上的家乡」(来十一16;约十四1~3;来十二28;彼前一3~5);(二)主耶稣要做天上属灵国度的王(太廿八18;弗二6~7;腓二9~11;林前二8~9;启十七14,十九16);(三)应许的圣灵,在主升天后的五旬节降临(徒二33;约七39,十四16、17,十六7;徒一5)。(四)祂末日还要再来审判世界(启廿二12;犹14、15)。

 

第五十二节  门徒们认识耶稣基督的神性与本源是「主」是「神」(约一1、49,十30,十四9~11,十七3~6、11~12,廿28;西一15、16;来一10;徒四12;犹24;启一8,十七14,十九16,廿二13),就拜祂(参阅可五6,十五19;太廿八9、17;启十九10,廿二9)。因亲见主的面、听见主的道理,而且有大恩典、大盼望、主托付的大使命而欢喜(约壹一1~4;徒八26~39,十六34;罗十二12,十四17;腓一25;帖前一6,五16;来一9,十一13)。

 

第五十三节  他们回耶路撒冷城──路加福音以圣城为救恩之开始,也是完成十字架救赎事工的地方。门徒在此预备圣灵降临,建设教会、传扬神国福音(徒一~十章)。在圣城他们聚集、祈祷、交通,设立第十二个使徒,讲论主耶稣的言行事迹,等候圣灵的降临(徒一12~14,十五26),也常在圣殿──得圣灵建设属灵圣殿(弗一23,二19~22;林前三16,六19,提前三15;来十二22~24)的前身──祈祷称颂神(徒二25~46,三1,五42)。

 

主要参考资料

一、圣经版本、字典

KJV(钦定本)The Authorized Version, English translation of the Bible, published in 1611.

 

RSV(改订本)The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based on the English Revised Version (1881) and the Authorized Version (1611)

 

The Oxford Annotated Bible, Revised Standard Version, eds.

  Herbert G. May and Bruce M. Metzger, Ner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62

 

Buttrick, George A., ed., The Interpreter's Dictionary of the  Bible, 4 vols., New York, Abingdon Press, 1962.

 

Kittel, Gerhard and Friedrich G. eds., Theological Dictionary  of the New Testament, trans Geoffrey W. Bromiley,

  Grand Rapid, Michigan, 1964-69.

 

Kummel, W.G., Introduction to the New Testament, trans.

  A.J. Mattill, New York, Abingdon Press, 1966.

 

Wilkenhauser, Alfred, New Testament Introduction, New York, Herder & Herder, 1963.

 

二、新约圣经史地社会

 

Burrows, Millar, The Dead Sea Scrolls, New York, Viking Press, 1955.

 

Burrows, Millar, More Light on the Dead Sea Scrolls, New York, Viking Press, 1958.

 

Cassidy, Richard J., Jesus, Politics and Society, New York, 1978.

 

Finegan, J., The Archa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Princeton, 1969.

 

Finegan, J., Handbook of Biblical Chronology, Princeton, 1964.

 

Jeremias, Joachim, Jerusalem in the time of Jesus, London, 1962.

 

Josephus, Jewish Antiquities, trans. H. Thackeray and others,

  New York, the Leob Classical Library, 1930.

 

Josephus. The Jewish War, trans H. Thackeray, New York,

  the Leob Classical Library 1928.

 

Josephus. The Life and Against Apion, trans H. Thackeray

  and others, New York, the Leob Classical Library, 1926.

 

The Mishnah, trans and intro. H. Banby, London,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33.

 

Vermes, Geza, The Dead Sea Scrolls in English, Baltimore,

  Penguin Books, 1973.

 

Wilkinson, John, Jerusalem as Jesus Knew It, London, 1978.

 

三、路加福音注释

 

Cadbury, H. J., The Style and Literary Method of Luke, Cambridge, 1920.

 

Caird, G.B., Saint Luke, London, Penguin Books, 1963.

 

Ellis, E. Earl, The Gospel of Luke, London Nelson, 1966

 

Godet, F., Commentary on the Gospel of Luke, Edinburgh, 1879.

 

Hendriksen, William, New Testament Commentary: Exposition

  of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Luke, Grand Rapid, Michigan, 1978.

 

Marshall, I. Howard, The Gospel of Luke: A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Text, Exeter, Devon, Paternoster Press, 1978.

 

Thompson, G. H. P.,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Luke, Oxford, 1972.

 

【返回上级目录】

 

 

□ 本书版权所有---基督复临安息日会

安息日会心雨文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