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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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文:路12:1-12

主題:敬畏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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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48的段落耶穌的重點轉到門徒的身上,今天的部分提醒門徒應當敬畏神。

    首先敬畏神的第一部份是小心不要跟法利賽人一樣假冒為善。當時幾萬人的盛會勢必讓門徒感到飄飄然,所以耶穌格外提醒不要學法利賽人想要維持美好形象的壞心態。應當知道神是遍察全地的主,沒有一樣可以躲過神的審判。即使是人內心深處的意念亦然。這提醒我們,不只是外表很敬虔,內心倘有不合神心意的意念,應當快快悔改,求神赦免。因為神有審判之權,也有赦免之恩,因此接下來耶穌就教導門徒,不要怕會殺害肉身的敵人,我們所應當敬畏懼怕的只有一位,就是對肉身及靈魂都操有生殺大權的神。我們不要為了討好地上的人而偽善,相反地要敬畏那能救我們屬靈生命也同樣具有審判屬靈生命的主。不過耶穌也教導門徒,這位掌生掌死的主對我們極其的愛憐與看顧,連不值錢的麻雀,不會疼痛的頭髮神都看顧,豈不更加愛我們嗎?所以總意就是敬畏神,無須懼怕人。

    接著耶穌的教導讓我們看見接受福音信息的重要,干犯人子表示對於某一次拒絕耶穌的行動,但是褻瀆聖靈代表拒絕聖靈的見證,也就是永遠拒絕救恩的信息。得著生命的道路只有一條,那就是耶穌基督自己,而我們不應漠視拒絕聖靈在心中的感動與催逼,因為將聖靈的見證置之不顧的人,將永不得著赦免。因此我們需要常常禱告,求神的靈感動人心可以柔軟,回轉歸向神。並且身為主的門徒,我們也肯定地相信,聖靈是我們的引導者,當我們面臨生命的危難,因著信仰而遭遇他人的控訴時,神的應許是聖靈在我們裡面指教我們當說的話。

    敬畏神是一種態度,在與神同行的路上勢必遇見許多挑戰,假冒為善的試探,讓我們希望形塑出敬虔愛主的外貌;面對非信者的責難逼迫,不論是什麼樣的形式,都可能讓我們因著害怕而失去信心;但是耶穌挑戰祂的跟隨者,將那位可以殺人身體也能殺靈魂的神放在首位,唯有祂是當敬畏的,也唯有祂是最愛護看顧我們的,因此我們需要信靠祂必定保守我們到底,甚至在危難中祂的聖靈也會與我們同在。

回應:天父,我們相信祢是滿有權柄能力的神,求祢常常堅固我們的信心,知道不論如何,祢的愛都與我們同在,透過聖靈的能力,我們必蒙保守。謝謝祢的恩典,奉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禱讀:路12:5                     背經:路1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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