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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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加十一33-52

 

 

    从我们主一生事工的先后秩序上说,此段经文和本章头十三节经文是互相衔接的。我们把第十三节和第三十三节连起来读,就会发现两者之间的密切关系。

    虽然前一讲中我们已经讨论过第十三节,现在我们不妨稍加重述,以明白此节经文和现在我们要讨论的教训之间的关系。

    第十三节说,你们在天上的父岂不将圣灵给求他的人么?暂且想一想,这话应用在他们身上时有何意义?这话如何影响他们?我们必须认清一点:他们并没有求圣灵,他们在五旬节之前也未接受圣灵。他们那时无法明白这话的意义。这是一个伟大的声明,但他们不了解,他也知道他们不了解。他们将他所说的一切话都储存在记忆里,一直到五旬节那天,他们才能明白这一切话。我们必须认识到这一点,这是很重要的。

    我们的主对他们谈到祷告时,作了这个至高无上的宣告,这也是对任何时代的人所作的宣告。只要你求父,他就将圣灵赐给你。

    让我们看这事不久以后,我们的主在楼上对门徒的谈话。他说,「我要求父,父就另外赐给你们一位保惠师,叫他永远与你们同在,就是真理的圣灵,乃世人不能接受的」(约十四1617)。本章第十三节里他说,你们求父,他就将圣灵给求他的人。稍后他在约翰福音里说,我求父,父就赐给你们圣灵。

    再继续看下去。我们的主经过十字架,从死里复活之后,对他的门徒说,「我要将我父所应许的降在你们身上。你们要在城里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头来的能力」(路二十四49)。这证明当时他们还未领受圣灵。

    然后,我们看更进一步的记载。彼得在使徒行传里如此说,「这耶稣,神已经叫他复活了,我们都为这事作见证。他既被神的右手高举,又从父受了所应许的圣灵,就把你们所看见所听见的浇灌下来」(徒二3233

    把这些话按时间顺序组合一下。耶稣说,你们的天父会把圣灵给求他的人。我求父,父就赐给你们圣灵。你们要在耶路撒冷等候,直到你们领受从上面来的能力。然后彼得宣告,他已经被提到神的右边,并且已经将圣灵浇灌下来。

    他告诉他们这个奇妙的真理:神愿意赐给人圣灵,他在等待,随时预备要将圣灵给求他的人。但是他们不求,他们不明白,他们就没有领受圣灵。

    神赐圣灵给求他的人,但是他们没有求,因为他们是瞎眼的,他们不能明白。所以他说,我要求父。他是以他十字架和复活的权柄,以他升到神右手边的权柄向父求。他代表一切信

他的人求圣灵,神就赐下圣灵。父是藉着子,将圣灵赐给一切相信的人。现在我们求,我们就能领受,因为他也为我们求。这就是基督徒生命的开端。一个人变成基督徒时,他有什么改变?他接受了圣灵。一个人若没有接受圣灵,就不能成为基督徒。当一个灵魂空着双手来到基督面前时,他若信靠他,就会得到什么?得到圣灵成了从灵生的人,以后藉着不断的祈求,而不断地领受圣灵。

    主以第十三节的伟大宣告为基础,作进一步的说明,他说,「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窖子里,或是斗底下。」第三十三节到第三十六节,是有关灯的教训。第三十七节到第五十二节所记载的,在某方面看似乎与前面的不相关,但在另一方面看还是有关连的。有一个法利赛人请耶稣吃饭,这里所记的就是发生在他家里的事。他在那里指责假教师。因此这段经文在属灵上是有前后关系的。我们先来看他有关灯的教训,然后看他对假教师的责备。

    第三十三节里主以灯作比喻。一盏点燃的灯有什么功用?「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因此我们点上灯以后,就不将它放在地窖里,或斗底下,乃把它放在灯台上。这是很清楚,很简单的道理。

    那么,他如何运用这个比喻呢?首先,我们要记住,他以前也用过这个比喻,记载在路加第八章第十六、十七节。但是,虽然是同一个比喻,在应用上却有区别。第八章里,他是教导他们要留心所听的,好发表出来,因为他接着说,「所以你们应当小心怎样听。」这是为了别人的缘故,他谈的是对于别人的责任。本章他所谈的,则是对于个人生命的责任。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当然,在某方面来说,眼睛能照亮我们的身体。我们知道自己身在何处,是因为我们有眼睛。身体是在眼睛的控制之下。眼睛是身上的灯,能指导我们的行动。

但是,眼睛照亮身体的功用,就像一盏灯照亮一个房间一样。我们若走进一间黑暗的屋子,即使睁大了眼睛也看不见东西。除非有亮光,否则眼睛就派不上用场。同样的,我们必须要有眼睛,否则徒有亮光也一无用处。一个瞎眼的人,即使四周大放光明,他也无法看见。一个明眼的人,若四周一片漆黑,他也不能看见。我们必须有亮光,同时必须有灯。眼睛是灯,不是亮光,它是发出亮光的工具。因此我们需要了亮的眼,而不是昏花的眼。最完美的眼睛是没有散光,没有近视的眼睛,能够准确无误地对准焦点。了亮的眼睛就像灯一样,是发出亮光的工具。昏花的眼睛会使事物变形,即使有亮光也没有用。

    我们的主没有说,眼睛是人的灯。他说,眼睛是身上的灯。那么,人的灯是什么?人的亮光乃是神的灵。人的灯是什么呢?若要回答这个问题,不妨回到旧约圣经。我们可以从所罗门那无可匹敌的箴言里,找到意味深长的宣告,「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箴二十27)。人的灵(而不是耶和华的灵)是耶和华的灯,它不是亮光,而是放射亮光所凭藉的工具。

    再回到新约圣经,哥林多前书第二章第九到十二节:

 

        如经上所记,神为爱他的人所预备的,是眼睛未

    曾看见,耳朵未曾听见,人心也未曾想到的。只有神

    籍着圣灵向我们显明了。因为圣灵参透万事,就是神

    深奥的事也参透了。

 

这不是人的灵,而是神的灵。

 

        除了在人里头的灵,谁知道人的事?像这样,除

    了神的灵,也没有人知道神的事。我们所领受的,并

    不是世上的灵,乃是从神来的灵,叫我们能知道神开

    恩赐给我们的事。

 

我们从神那里,领受了一个属灵的本质,好叫我们能够知道神开恩赐给我们的事。人的灵就是耶和华的灯。我灵里的生命,是我这个人的中心,但如果没有亮光,我的灵就一无用处。若只有光,没有了亮的眼睛,仍然没有益处。最主要的光,是和圣灵一同来的,那才是完全的光;至于我是否能明白这光,是否能指挥我的生命和这光配合,则完全取决于我的眼睛,就是我里面属灵的生命。我的眼睛若了亮,若在基督里对神忠诚,圣灵就能照亮我们一切的道路。我的属灵生命,就是我的眼睛,耶和华的灯,发光的工具,若变得昏花,圣灵就无法照亮我的道路。这实在是一个奇妙的真理。

    因此我们的主说,「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里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

    我们若陷于黑暗中,究竟是怎么回事?那表示我们的眼睛出了毛病。神的光不会出毛病,很可能是我们的眼睛出了毛病。也许有人说,可是我的良心没有责备我啊!这样说并不能证明你是对的。有时我们需要责备我们的良知,因为我们的良知也会失灵的。我们的眼睛昏花了,自然我们就陷于黑暗中。头一个补救的方法,就是检查我们的灵———主的灯———是否正常。不要让别人来干涉你的眼睛,这是你和神之间的事。

    耶稣曾说过别人眼中的刺,和自己眼中的梁木之教训。我们最好注意一下那个教训,它和我们这里的教训有连带关系。他愿意赐下,他也已经赐了圣灵,圣灵好像明光闪耀。我们仍在黑暗中吗?那么就是我们的眼睛,我们的灵命出了毛病。我们的眼睛不了亮,没有对主忠心。看东西的工具一旦出了毛病,光就不能照出来。

    路加又谨慎地指明接着发生的事,和这个教训之间的关连。有一个法利赛人请主到他家里,主接受了他的邀请进去坐席,但是却将他们的遗传弃之不顾。他完全忽略了这些人所坚持的洗手仪式。他没有照着仪式洗手,法利赛人因此深感诧异。如此引出了我们主在第三十九节、四十节所说的话。他首先指明了法利赛人最大的错误和失败。他们的错误和失败是什么?就是过分注重外表的仪式,忽略了他们生命内在的光景。他说,你们只是洗净杯盘的外面,「你们里面却满了勒索和邪恶。」

    然后,他总结他们的错误,述说他们的三祸。第一祸记载在第四十二节。难道他们将薄荷芸香和各样菜蔬献上十分之一是错的吗?没有错!他们错在忽略了他们当行的事。他向他们宣告灾祸,是因为他们的价值观颠倒了,他们只注重琐碎的事,却忽略那基本的事。

    接着的第二祸,他责备他们的动机邪恶。他们喜爱会堂里的首位,又喜爱人在街市上问他们的安。他们的动机是出于自我中心。

第三祸记在第四十四节,「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如同不显露的坟墓,走在上面的人并不知道。」这几句话真是可怕!他责备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对百姓所散发的腐败影响。我们要明白这一点,必须回到东方的环境和医学的知识上。他们以为人们走在坟墓上的时候,常会吸入死人所散发的有毒气体。

    「律法师中有一个回答耶稣说,夫子,你这样说,也把我们糟蹋了。」主立刻又以三祸来回答他们。

    首先责备他们的不诚实(46节),他们的伪善成了别人的重担。这些律法师在神的诫命之外,又添加了许多人的遗传,而他们自己却一个指头也不肯接触这些重担。他们自己活在他们的法规之外,过着不诚实的生活。

    他再度说,「你们有祸了,因为你们修造先知的坟墓,那先知正是你们的祖宗所杀的。」他有意讽刺他们。他们的祖先杀了先知,他们为先知修坟墓,然后又继续杀先知。第二祸是

责备他们的假冒为善。

    他的话还没有完。第三祸是针对律法师和文士说的。文士这个职分的标帜就是钥匙。当他对彼得说,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时,他心中所想的就是文士的职分——解释道德法律。

他现在说,你们这些掌握钥匙的文士,究竟作了些什么?你们夺去了知识的钥匙,阻挡其他人进入。你们未能尽职,反而亵渎了你们的职分。

    因此它责备法利赛人颠倒价值、动机邪恶、散发腐化的影响力;责备文士不诚实、假冒为善、渎职。

    所有这一切在属灵的价值上都有关连。这一切都和他关于祷告的教导有关,和他关于灯的谈话有关。十二个门徒当时都在场,他们都是他的见证。他们要求主教导他们祷告,他告诉他们,祷告最主要的是求圣灵。他也告诉他们,他们的灵必须有一个正确的关系,这样才能接受神的灵所发出的亮光。他也谴责了假教师。如果一个人的眼睛了亮,当圣灵拍击着我们内在属灵的本性时,就不可能产生任何受责备的事,就不会在价值观上有任何本末倒置,在服事上有任何不良的动机,我们也不会散发出任何腐化的影响力。我们也不会有任何不诚实、将重担加在别人身上、假冒为善的事发生,不会亵渎了我们的职分。其中的秘诀在:圣灵是光,我生命的灵因着对他的忠诚而变得了亮。这样,我们就能完成教导和预言的神圣功能,在那值得记念的时刻,不致受到任何责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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