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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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童耶稣在圣殿听道
二章41-46节
  每年到逾越节,他父母就上耶路撒冷去。当他十二岁的时候,他们按着节期的规矩上去。守满了节期,他们回去,孩童耶稣仍旧在耶路撒冷。他的父母并不知道。以为他在同行的人中间,走了一天的路程,就在亲族和熟识的人中找他。既找不着,就回耶路撒冷去找他。过了叁天,就遇见他在殿 ,坐在教师中间,一面听,一面问。

  按照摩西律法的规定,犹太人每年须在逾越、五旬、住棚叁个大节日,上耶路撒冷城过节(参申十六16);但到了耶稣降生的年代,住在远处的犹太人,只在逾越节上去过节。「逾越节」这是记念以色列人被拯救出埃及的节期(参出十二1-20),在犹太历的正月 (约合阳历叁至四月间)举行,为期七天。

  据解经家阿福德(Alford)说,犹太人称年满十二岁的男孩为『律法之子』,须开始受律法的约束。又有人说,犹太人男孩年满十叁岁,即正式成为以色列圣会的一员,一般人於十二岁起,即开始作准备工夫。
「他的父母并不知道」,犹太人赴耶路撒冷守节,多结伴而行,回程也是如此,且通常妇孺走在男人的前面,一家人到约定的地点再相聚,故他父母亲以为他和别人同行(参44节)。

  当时每逢过节期间,犹太公会的拉比们都会到圣殿 ,公开答覆一般百姓有关律法和传统的询问。「过了叁天」,离开耶路撒冷时,已『走了一天的路程』(参44节),回程又走了一天,其间大概花费了一整天的功夫寻找他。「坐在教师中间」,教师即指熟悉圣经律法礼仪的拉比。

二章47-52节
  凡听见他的,都希奇他的聪明,和他的应对。他父母看见就很希奇。他母亲对他说,我儿,为甚麽向我们这样行呢。看哪,你父亲和我伤心来找你。耶稣说,为甚麽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麽(或作岂不知我应当在我父的家 麽)。他所说的这话,他们不明白。他就同他们下去,回到拿撒勒。并且顺从他们。他母亲把这一切的事都存在心 。耶稣的智慧和身量(或作年纪),并神和人喜爱他的心,都一齐增长。

  「以我父的事为念」,我父指天上的父神。信徒身为神的儿女,应当以天父的事为念,而不要以地上的事为念(参西叁2)。
真实生命的长进,不是偏枯的,乃是同时平均发展的。我们若被基督占有,而活出基督来,也必有『均衡』的光景,绝不至於极端和偏枯;任何极端和偏枯的情形,必不是出自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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