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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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撒玛利亚人的榜样
十章25-29节
  有一个律法师,起来试探耶稣说,夫子,我该作甚麽才可以承受永生。耶稣对他说,律法上写的是甚麽。你念的是怎样呢。他回答说,『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耶稣说,你回答的是。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就对耶稣说,谁是我的邻舍呢。

  「...老师,我作了甚麽,才可以承受永远的生命」,「有一个律法师」,律法师是熟悉摩西律法的文士,属法利赛教派。「起来试探耶稣」,这一个律法师必定是自认为熟悉律法诫命,想要考问主耶稣,藉此显明主耶稣的圣经知识不过尔尔,让他在群众面前出糗。「夫子」,这是一个极不妥当的称呼,表示他看待耶稣不是救人的救主,而是教导人的师傅(参约叁2)。

  「我该作甚麽才可以承受永生」,这问话 包含了四个意思:
  1.他认识『承受永生』的重要性;
  2.他承认在自己 面没有永生;
  3.他认为『作甚麽』可以承受永生,亦即他认为永生是可以赚取的;
  4.但他不知道该『作甚麽』,才可以承受永生。

  承受永生就是名记录在天上(20节),亦即得救--得着神永远的生命,免受永远的沉沦(参约叁16)。主耶稣的问话,是要他从律法的精髓掌握承受永生的诀窍,并不是要他藉着遵行律法的字句规条,来承受永生。律法并非毫无用处;律法乃是要把我们引到基督那 (加叁24)。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叁6)。

  「...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魂、全部的力量、全部的心思,爱主你的神。」,「尽」,全部;「爱」,神圣的爱(agapao)。十条诫命可分为对神和对人两大部分(参出廿3-17)。当时犹太人的祷告文中有一段即用本节的话,一般的犹太人均知道,整个旧约的大道理就是爱神、爱人。「你要尽心、尽性、尽力、尽意,爱主你的神」,意即以整个人,全生命的贯注去爱神(参申六4-5)。在此四重的说法旨在表强调之意。「又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引自《利未记》第十九章十八节。若有人不爱主,这人可诅可咒(林前十六22);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约壹四19)。神所求於我们的爱,乃是尽心、尽性、尽力、尽意地爱;我们必须承认凭着自己我们无法办得到,惟有让神的爱更多充满、浸透、激励我们(林後五14),我们才能自然而然地流露他的爱。人先爱神才能好好地爱人,才能爱人如己。我们行事为人,不只要对神尽本分,且要对人也尽本分。对神,既是以爱为枢纽;对人,当然也以爱为关键。爱神才能爱人,所以爱神也就包括全律法。今日基督徒生活的原则,乃是爱主你的神。「爱邻舍如同自己」,就是无私的爱,就是牺牲的爱,这只有活在神圣的生命 ,方能作到。他是爱我,为我舍己(加二20)。人怎样以自己为中心、为一切,也当如此爱人(参六31),这也是以生活为祷告的原则(而不只在言语上)。

  「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这是一项纯粹的假设--人若真的能作到以全人来爱神,并且爱邻舍如同自己的话,就可以承受永生。问题乃在於我们根本无法作到这个要求,因此只好投靠救主,仰望他施恩拯救,藉此得着永生。「那人要显明自己有理」,他可能因为主耶稣『你这样行,就必得永生』(28节)的话暗示他并没有这样行,所以想要寻找藉口,为他自己知而未行有所辩护。「谁是我的邻舍呢」,意思是究竟谁是那配得我如同爱自己一般地爱的邻舍呢?这话暗示他的难处并不是没有爱,而是没有爱的对象。

十章30-33节
  耶稣回答说,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落在强盗手中,他们剥去他的衣裳,把他打个半死,就丢下他走了。偶然有一个祭司,从这条路下来。看见他就从那边过去了。又有一个利未人,来到这地方,看见他,也照样从那边过去了。惟有一个撒马利亚人,行路来到那 。看见他就动了慈心,

  「耶路撒冷」,平安的根基(参来七2)。「有一个人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耶路撒冷的地势较耶利哥为高,故说下耶利哥。二地之间路径迂回,沿途尽是多岩石的旷野地带,常有盗贼出没,埋伏袭击手无寸铁的客旅。耶利哥是被神咒诅的城(参书六26,王上十六34)。「有一个人」,暗指这一个自义的律法师(参29节)。「从耶路撒冷下耶利哥去」,象徵他从平安的根基(耶路撒冷)堕落到被咒诅(耶利哥)的光景中。「落在强盗手中」,强盗象徵拘守律法的犹太教领袖(参约十1);他们勉强人遵守律法的字句,结果使罪趁机会发动(罗七8),把人掳去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律(罗七23)。「他们剥去他的衣裳」,象徵律法显出人的羞耻。「把他打个半死」,象徵律法反倒伤害了人(罗七9-10)。「就丢下他走了」,象徵犹太教领袖只顾叫人遵守律法,而不顾人的生死(参六6-11)。

  祭司对神的百姓负有训诲、教导律法的责任(参代下十五3)。「就从那边过去了」,可能是为了自己的安危,也可能为了避免触着死 ,致沾染污秽(参利廿一1「耶和华对摩西说,你告诉亚伦子孙作祭司的说,祭司不可为民中的死人沾染自己。」)。祭司象徵宗教制度,对於被律法伤害的人毫无帮助。

  利未人对神的百姓负有教训律法的责任(参申卅叁9-10)。「又有一个利未人」,祭司出自利未支派,但并非所有的利未人都是祭司;故这 的利未人应是指利未支派中祭司以外的人,他们的职任主要是协助祭司处理圣殿的事务(参民叁5-13;八23-26,代上廿叁4)。利未人象徵忙碌的圣工,对於被律法伤害的人也毫无帮助。

  「惟有一个撒玛利亚人」,撒玛利亚人在犹太人的心目中,无论在血统上或信仰上都不纯正,根本不纳入他们的邻舍之列。「一个撒玛利亚人」,象徵人子救主;主耶稣在地上行走时,像撒玛利亚人那样为一般犹太人所藐视。「行路来到那 」,象徵主耶稣降世来到犹太人中间。「看见他就动了慈心」,象徵主耶稣看见犹太人被祖宗的遗传误导,以致受到伤害的情景,就以怜悯为怀。主的脚(「行路来到那 」)来到地上寻找罪人,他的眼目(「看见他」)看顾罪人,他的心(「就动了慈心」)爱罪人。在教会中能帮助人的,不一定是那些有名望的人(祭司和利未人);反而是那些被人轻视的小弟兄、小姊妹(撒玛利亚人),常在暗地 显出了爱心的功用。

十章34-37节
  上前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包裹好了,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带到店 去照应他。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你想这叁个人,那一个是落在强盗手中的邻舍呢。他说,是怜悯他的。耶稣说,你去照样行罢。

  「店」,接待一切人的地方(原文是由接待和一切人两个字合成的)。「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油能止痛,酒能消炎。两者都为古犹太人常用的药物。本节表明人子救主给予罪人如下的救恩:

  1.「用油和酒倒在他的伤处」,油象徵圣灵(参四18),酒象徵神的生命(参五38);用圣灵和神的生命来医治罪人。

  2.「包裹好了」,象徵主的保养顾惜(参弗五29)。

  3.「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象徵主的卑微俯就(参亚九9),背负我们前行。

  4.「带到店 去照应他」,象徵将我们带到教会中照料。

  「上前」--我们要服事人,不是叫人来就近我们,乃是我们上前去就近别人。基督的服事真是无微不至:滋润(「油」)、医治(「酒」)、缠裹(「包裹」)、扶持与托住(「扶他骑上自己的牲口」)、安息(「带到店 」)。圣灵先安慰(「油」),後审判(「酒」),至终缠裹(「包裹」)。服事受伤的人,千万不可以揭他的伤处,而要帮他遮盖;这需要爱心,因为爱能遮掩许多的罪(彼前四8)。教会(「店」)乃是信徒奔跑天路的歇脚处和疗养站。世界上没有主枕头的地方(参九58),不肯接待主,也不肯接待信徒(参10节);只有接待一切人的教会(「店」),才可以让主和他所拯救的人找到安歇。

  「拿出二钱银子来」,罗马货币二钱银子,是当时一个普通工人两天的工资(参太廿2),约够在小旅店食宿月馀。本节表明人子救主如何在教会中照顾得救的人:

  1.「第二天拿出二钱银子来」,银子象徵服事的恩赐(参太廿五15)。

  2.「交给店主说,你且照应他」,店主豫表受主托付在教会中成全圣徒的工人(参弗四11-12)。

  3.「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象徵当主再来的时候,必要照我们服事的情形报偿。

  主耶稣已经替我们付清了生命的赎价『半舍客勒』(参出卅11-16),就是二钱银子;它足够我们寄居在世(住客店),直到他再来迎接我们。

  在教会中服事圣徒必须持之以恒,尤其是照顾弱小的圣徒不能半途而废,总要照顾到他们可以起来行走。「此外所费用的,我回来必还你」,服事人的,也要常以为亏欠(罗十叁8)。基督的服事,不但有应时的供应(参34节),而且还有积蓄的恩典,储备为着将来的需用--「二钱银子」、「此外所费用的」,他的供应真是丰满!

  那个自义的律法师,以为他能爱他的邻舍(参29节),却不知他自己就是那「落在强盗手中」的人(参30节);而他的邻舍,既不是祭司也不是利未人(参31-32节),竟是他所看不起的撒玛利亚人(参33-35节)--耶稣基督。这比喻给我们看见,不是那律法师能爱邻舍,而是邻舍爱了他;不是我们能爱别人,乃是主先爱了我们。

  「是怜悯他的」,就是指那个撒玛利亚人。「你去照样行罢」,意即你照样去爱罢;爱才是承受永生的先决条件。这个比喻指出犹太人的宗教领袖虽然口口声声说遵守律法,但对大家所公认的律法总纲(27节)--爱神与爱人,却完全没有作到,反而是犹太人所看不起的撒玛利亚人却真正的实践了这律法。律法的遵守,不在乎拘泥於字句条文,乃在乎抓住律法的精髓--怜悯。那不怜悯人的,也要受无怜悯的审判;怜悯原是向审判夸胜(雅二13)。「你去照样行罢!」我们信徒应当照主那样去爱人;我们不能光爱主,而不爱人。爱人乃是爱主的流露。「你去照样行罢!」听道而不行道,是自己欺骗自己(雅一2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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