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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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灯要放在灯台上
十章27-32节
  耶稣正说这话的时候,众人中间,有一个女人大声说,怀你胎的和乳养你的有福了。耶稣说,是,却还不如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当众人聚集的时候,耶稣开讲说,这世代是一个邪恶的世代。他们求看神迹,除了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看。约拿怎样为尼尼微人成了神迹,人子也要照样为这世代的人成了神迹。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他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 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 有一人比约拿更大。

  「怀你胎的和乳养你的有福了」,意指主耶稣的肉身母亲(即马利亚)是有福的(参一42「高声喊着说,你在妇女中是有福的,你所怀的胎也是有福的。」)。

  「耶稣说,是」,即表示他并未否定马利亚是有福的。「却还不如听神之道而遵守的人有福」,表示单单是作主耶稣的肉身母亲,还不如信而顺从主话的人有福(参八20-21「有人告诉他说,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见你。耶稣回答说,听了神之道而遵行的人,就是我的母亲,我的弟兄了。」)。主这话再次证明,血缘的关系不如属灵的关系重要;本节也足够使那些将马利亚当作敬拜对象的人闭口无言。

  「神迹」,异兆、表号。「邪恶的世代」,世代广义的说,指全世界的时代;狭义的说,指人的一生一世。神迹乃指具有属灵意义的神奇现象。宗教徒只注意外面的现象,而忽略内 的实际意义。约拿的神迹(拿一17),豫表主的死而复活。本节意即只有死而复活的基督,才能应付这一个邪恶的世代的需要。神迹对於存心不正的人毫无功效,只不过增加他们的好奇心罢了。信徒身上彰显出基督复活的生命,这是世人所最需要看的神迹。约拿在大鱼肚腹中是一个表号,豫表主耶稣为我们受死并埋葬,曾经降在地底下(弗四9),逗留在阴间(徒二27)。

  「更大」,质更好、量更多。「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南方的女王即示巴女王;她是身在远方的外邦人,不远千里,长途跋涉,只为去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王上十1-10);而主的 面蓄藏着一切智慧知识(西二3),但这世代的人却对主的话毫不思慕,所以不如南方的女王。「看哪,在这 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所罗门求智慧(王上叁9),基督就是智慧本身;所罗门讲论草木(王上四33),基督是创造万有的主,故他比所罗门更大。基督是更大的君王,他是万王之王(启十七14)。所罗门讲说智慧的话(王上四34),建造神的殿(王上六2),承受国度(撒下七12);他豫表基督是我们的智慧(林前一30),建造教会作神的居所(弗二22),并且要得国(启十一15),所以我们都要听他(太十七5)。我们若要听见主的智慧话,也须要像南方的女王那样谦卑自己。有些信徒为着聆听主的话,肯付上重大的代价,甚至牺牲性命,亦在所不惜;但也有些基督徒,在自由安逸的环境中,对主的话没有渴慕,没有兴趣,心 倾向世界的事物。

  「更大」,质更好、量更多。「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尼尼微人是外邦人,他们一听见约拿所传的信息,立刻就悔改(拿叁5-8)。主这话说出,犯罪而悔改的人,胜於自义而不肯接受主的人。「看哪,在这 有一人比约拿更大」,约拿受神差遣不顺服,欲逃往他施(拿一3);基督受神的差遣,存心顺服,以至於死(腓二8),所以他比约拿更大。基督是比约拿更大的先知,他被神所差遣,以行动为神说话。现今世代独一的需要,就是看见并接受这位死而复活的基督。当时的尼尼微人,如何因约拿的话而悔改;今天所有的人,也必须因主的话而悔改。

  不死就不生;我们天然的生命必须被置於死地,才能彰显主复活的生命(林後四11)。基督徒若是向着主叁心两意,不好好走主的道路,恐怕将来有一天也有一班人要起来定我们的罪。

十一章33-36节
  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 ,或是斗底下,总是放在灯台上,使进来的人得见亮光。你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了亮,全身就光明。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黑暗。所以你要省察,恐怕你 头的光,或者黑暗了。若是你全身光明,毫无黑暗,就必全然光明,如同灯的明光照亮你。

  「地窨子」,隐密之处;暗中。「没有人点灯放在地窨子 ,或是斗底下」,这 的意思是说灯光不该隐藏起来。「放在灯台上」,意即放在特别显露的地位上,以照亮周围。「或是斗底下」,斗是木造的量器,用以量取粮食,故它象徵生活的挂虑。灯放在斗底下,意思是信徒被生活的专注(即忙於谋生)所扣住,以致遮蔽了亮光。

  放在灯台上,灯台是放置灯的正当器物,它象徵见证主的生活。生活的享受--「斗」,常会使我们 面属灵的光黯淡;所以我们应该常常活在教会 --「灯台上」,就必明亮。我们从主的话中所看见的亮光,有可能被我们扣在斗底下,因衣食生活的挂虑和享受,而无法照耀。我们生活的态度--究竟是为主或是为自己而活(参罗十四7-8)--对於光的显明或是受遮蔽,有决定性的影响。我们若要为主发光,好照亮在我们四周的人们,就必须胜过生活的忧虑(太六24-34)。

  灯发光,乃是因为油被点燃而发出来的,油指内住的圣灵;我们若要发光,便须被圣灵充满(弗五18)。凡是能遮蔽主从我们身上照出来的事物都是地窨子和斗;在主之外,甚至是最好的事物,都有可能变成地窨子和斗,把光遮蔽了。基督徒的光照,不只影响世人外面的道路,也影响他们的内心。若要知道一个信徒属灵不属灵,不要看他在聚会中的表现如何,而要看他在自己家中的生活表现如何。在今天这个恩典的时代,不必再去追求从天上来的神迹(参29-32节),而只要从真实基督徒身上,便可看见属天的亮光。

  「了亮」,单纯、专一、专注、健全;「昏花」,败坏、邪恶。这 是借用肉眼和身体的关系,来说明心眼和生命的关系;眼睛在此代表利益、欲望、志向、注意力被吸引的方向。两只眼睛在单一时间内只能注视一样东西,若同时要看两样东西,眼光就会 糊。灯的作用是照亮四周(参33节),人的眼睛也是要了亮,使全身光明;同样,在属灵的领域 ,人的目光要专注於善事上,不让恶事蒙蔽自己。

  肉眼是否健全,决定人的视野是光明抑或黑暗。照样,人对神的存心是否专一,决定人一生有否方向和意义。人的眼睛看的是甚麽,往往说出人心 面所爱的是甚麽;眼睛乃是人「身上的灯」,人的眼睛会把全身最隐藏的东西照射、显明出来。

  一个人的眼睛高傲或卑微,也可以显出一个人的品格。我们的心若专一地只思念天上的事,我们的眼睛就会单一地注视於神自己,我们的全人也就明亮,灵窍就必开启。你若要有属灵的亮光,就必须将你的心眼转向神(林後叁16);神的儿女所以没有亮光,就是因为没有一颗向着神的心。你的心向着神有多少,端视你奉献的程度如何;奉献越彻底,心向着神也越完全,属天的亮光也就越明亮。属灵的看见很重要,人在黑暗中,就是在罪中,也就不是活在神的国度 了(太五8,约壹一5-6)。我们的心一旦偏离了主,这世界上形形色色的东西都会来吸引我们的眼目,叫我们看得眼花撩乱,不知不觉陷身在黑暗中。天国子民的眼睛已经得开,从黑暗中归向光明了(徒廿六18),但若再陷在黑暗中,他们末後的景况,就比先前更不好了(彼後二20)。

  「省察」,留意、顾念。卅五节是要我们注意自己「 面的光」,不可让它熄灭。卅六节表明心眼纯正的人, 面必然满有生命的光,全人也就沐浴在神圣的光中(参诗卅六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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