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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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都该人论复活
二十章19-22节
  文士和祭司长,看出这比喻是指着他们说的,当时就想要下手拿他。只是惧怕百姓。於是窥探耶稣,打发奸细装作好人,要在他的话上得把柄,好将他交在巡抚的政权之下。奸细就问耶稣说,夫子,我们晓得你所讲所传都是正道,也不取人的外貌,乃是诚诚实实传神的道。我们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

  宗教徒明知主的话是指着他们说的,却丝毫没有悔改的意思,反而想要下手拿他,可见在头脑知识上明白主的话是一回事,从 面心眼看见主话中的亮光又是另一回事。法利赛人在主耶稣的行为上找不到把柄,便在他的话语上寻找;信徒不单要在行为上小心,也要在话语上小心(参西四5-6)。今天魔鬼也是藉着许多人,要来找我们基督徒的毛病,所以我们必须学习在话语上谨慎而有智慧。

  「外貌」,脸面;「讲」,说;「传」,教训、教导;「道」,道路、途径。「传神的道」,指教导人使之明白神的旨意,而走在神的道路上。法利赛人对主耶稣恭维的话,一面说出主平时生活的见证,真是无懈可击,连仇敌也不能不承认;一面也说出他们对主的认识,仅限於外面道德的水准,而缺少属灵的眼光。这种认识并不能带领他们真实蒙恩,所以他们会来试探主。我们不可忽略外面道德的见证,但更不可停在道德观念中,而应进一步的追求属灵的认识。我们信徒在为人工作上,也应效法主耶稣的榜样,不可为利混乱神的道(林後二17),所传的道,并没有是而又非的(林後一18);同时,也不可偏待人(雅二4),贵重这个,轻看那个(林前四6)。我们的仇敌不只来自教外,也来自教内;不只来自身外,也来自身内。越是要陷害你的人,越是对你说甜蜜的话;撒但也会藏身在美丽的蛇 ,也会装作光明的天使(参林後十一3、14),所以我们切不要被人外表的甜言蜜语所欺骗。

  「纳」,捐出、赏给。税在原文指人头税,只应用在被罗马帝国直接管辖的省分;凡男人在十四岁以上,女人在十二岁以上,至六十五岁为止,每人均须缴纳这人头税。有些犹太人非常反对这种税,认为纳税等於承认罗马人的统治,所以有的就乾脆拒绝缴纳。「纳税给该撒,可以不可以」,这一个问题非常的诡诈,是撒但的陷阱,既不能说可以,也不能说不可以。主若说可以,他们就要在犹太人面前说他对犹太祖国不忠,是媚外者、亡国奴、犹太奸;主若说不可以,他们就要去向罗马巡抚控告他叛逆,有可能因此而被处决。在我们信徒的现实日常生活中,也常会同时遭遇到属神与属人、属灵与属世两相为难的困境,从主耶稣的应对,可以学习到对付此类问题的原则。在与人的应对上,我们信徒不可粗心大意;主教导我们要防备人,也要灵巧像蛇(参太十16-17)。

二十章23-26节
  耶稣看出他们的诡诈,就对他们说,拿一个银钱来给我看。这像和这号是谁的。他们说,是该撒的。耶稣说,这样,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神的物当归给神。他们当着百姓,在这话上得不着把柄。又希奇他的应对,就闭口无言了。

  主耶稣固然是「诚诚实实」的(21节),但并非糊糊涂涂的。信徒在人群中间,一面要驯良像鸽子(即要诚实),一面要灵巧像蛇(太十16)。在与人交接应对的事上,首须有属灵透视的眼光,能够看出人隐藏的心怀意念。这须要灵命的长大,因为属灵的人才能看透万事(林前二15)。
「拿一个银钱来给我看」,当时在巴勒斯坦地方内通行叁种币制,一种是罗马铸造的银币(denarion),缴纳人头税(参17节)须用此币;一种是在安提阿与推罗所铸造的省分钱币,是按希腊标准制作的银钱(drachma);还有一种是犹太人地方的钱币,称舍客勒(shekel),可能是在该撒利亚铸造的。「这像和这号是谁的」,当时通用的罗马钱币,一面刻有罗马皇帝该撒的肖像,另一面则用拉丁文刻着:『该撒提庇留,已经神化的亚古士督之子,神圣可尊』等字号。注意主耶稣身上没有上税的银钱;法利赛人身上带着银钱,表明他们正在该撒的权势之下,却又不肯甘心纳税,故主耶稣称他们是『假冒为善的人』(参太廿二18),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谁的身上有上税的银钱,谁就应该纳税(罗十叁7)。像和号代表人的权柄,主也承认神确曾给予人某些权柄(参罗十叁1)。神所量给人的权柄,有其 围和界限,凡在此 围和界限内的人,都当惧怕、恭敬和顺服那些掌权的人(参罗十叁1-7)。「这像和这号是谁的」,钱币须先经过冶炼的过程,并其他的步骤,最後才在上面印有形像。我们的心灵也须这样经过不同的阶段,到最後,在天上的造币厂 镌印耶稣的形像。亲爱的信徒,你的身上带有『耶稣的印记』(加六17)吗?

  「该撒」,切开、割切(今人称剖腹生子为『帝王切开术』Caesarian operation);「归给」,偿还、报答、回报。「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该撒是罗马皇帝的称号(现代通译『凯撒』),代表整个罗马政权;主耶稣在这 用归给来表达纳税,含意在指出:纳税并不是送礼,乃是还债--纳税给当政者是人民应尽的义务。神的子民生活在世界上,纳税给政府并不与作一个神国国民相冲突。「神的物当归给神」,信徒所得的财物,表面上好像是自己凭才能、体力和时间所赚取的,实际上仍是神的赐予(参提前六17),所以应当向神有所感恩奉献(参玛叁8-10)。

  信徒在地上为人,有两种的身分:一是神国的子民,一是属世国度的子民;要先作好神国的子民,才能作好属世国度的子民。作个好基督徒,并非不能作个好公民;在正常的情形下,对神和对国家的义务二者并不矛盾,我们对这二者都有责任,但最重要的是要先对神尽责。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公民对国家应尽的某些义务,并不侵犯我们对神当尽的责任。政治和属灵这两者不可相提并论。政治上当服在上掌权的(罗十叁1-7);在属灵上当顺服神,专心事奉神。

  信徒一面是在神直接的权柄底下,另一面也在人间接的权柄底下,当人的权柄越过界限,侵犯到神的权柄时,信徒便要顺从神,不顺从人,这是应当的(参徒五29)。属神的物和属人的物应该分别清楚,属灵的物和属世的物也不可彼此混淆。该撒的物当归给该撒--表明凡一切不是神的,神绝不要;凡属世界的人事物,不要用在属灵的事上(比方以摇滚音乐等属世的手段来传福音)。该撒的字义是切开、切去;撒但要切去一切属神的,神要切去一切属撒但的。神的物当归给神--表明一切属於神的,神绝不容许侵夺;信徒应该分别为圣归给神,而不可让这世界的王来得着。

  这意味着主胜过了难处,仇敌对他无能为力,只好闭口无言了。信徒不要靠自己来应付难处,而要仰望圣灵赐给我们当说的话(参十二11-12)。主一说话,反对的人就要知难而退;所以我们遇到诘难,最好的办法是呼求他,因为凡求告主名的,就必被拯救脱离难处(参罗十13)。

二十章27-35节
  撒都该人常说没有复活的事。有几个来问耶稣说,夫子,摩西为我们写着说,人若有妻无子就死了,他兄弟当娶他的妻,为哥哥生子立後。有弟兄七人。第一个娶了妻,没有孩子死了。第二个、第叁个,也娶过他。那七个人,都娶过他,没有留下孩子就死了。後来妇人也死了。这样,当复活的时候,他是那一个的妻子呢。因为他们七个人都娶过他。耶稣说,这世界的人,有娶有嫁。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与从死 复活的人,也不娶也不嫁。

  撒都该人是当时一个犹太党派,成员多属上层富裕阶级人士,其名称源於所罗门时代的大祭司撒督(参王上四4),他们反对法利赛人只讲热心而忽略道德行为,所以他们非常注重道德行为,却因此而趋於另一个极端,亦即只重行为而忽略了信仰。他们不信复活,认为人死了完全消灭,故无鬼,亦无天使;他们只接受摩西五经,不看重先知书,也不接受古人的遗传。他们在政治上很有地位,当时的大祭司亚拿、该亚法等都是属於撒都该人一党。撒都该人是犹太教中的理性主义者,可以比拟为基督教的摩登不信派--他们注重现实,不顾将来,只在今生有指望(参林前十五19)。

  这是旧约时代犹太社会制度 的一条律法,是关乎弟为兄立嗣的律例(申廿五5-6),原是为保护寡妇并保证家世谱系得以延续而设的。这就是人所认识的『利未拉特婚姻条例』。犹太人最早的祖先即有此成例(参创卅八8)。「为哥哥生子立後」,这话属灵的含意乃是说,我们信徒应当供应生命给那缺乏生命的弟兄,使他们能有生命的延续和後果。

  这全属虚构的故事。有些古卷在『娶过她』之後加上『没有孩子就死了』。他们虚构此故事,目的是想要藉此问题,使复活的事显得荒唐无稽。他们自己不相信有复活的事,就以为别人所谓的复活,不过就是 体复生,然後继续过着像今生一样的家庭生活。如果复活真是这样的话,那就要给众人带来难解的问题了。正如撒都该人以今世的眼光来想像将来复活後的光景,我们若是活在天然的 面,行事为人只凭眼见,不凭信心(参林後五7),也就无法领会属灵的事,当然也就会有许多古怪的看法和问题。

  「耶稣回答他们说,这世代的儿子们,有娶有嫁」,本节意即嫁娶的事只在今生才有,不会延续到天上。

  「算为配」,全然有资格、值得;「得」,获得、中上、达到、经历。「惟有算为配得那世界」,那世界指神的国;惟有那些曾为神的国作过美好见证的人,才算配得神的国(参帖後一4-5)。「从死 复活的人」,原文是『从死人中复活的人』,指在基督 死了的人(参帖前四16,林前十五22),他们将来还要复活进入永生。『这世界』(34节)与「那世界」是两个不同的世界;这世界 的事物,到了那世界就不存在了。信徒所当追求的,不是得着这世界,乃是配得那世界。得着那世界并不是偶然侥幸得到的;必须是终其一生,努力奔跑追求,最後终於达到而得着了(参腓叁13-14)。活在基督永世丰满彰显的指望中--「配得那世界」,并活在复活的实际 --「从死 复活」的人,就会抛弃暂时的满足--「不娶」,和属地的倚靠--「不嫁」。

二十章36-39节
  因为他们不能再死。和天使一样。既是复活的人,就为神的儿子。至於死人复活,摩西在荆棘篇上,称主是亚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就指示明白了。神原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因为在他那 (那 或作看来),人都是活的。有几个文士说,夫子,你说得好。以後他们不敢再问他甚麽。

  「和天使一样」,要旨在於天使并不具有血肉之体,因此没有所谓男女性的分别,当然更没有藉婚姻以延续子嗣的问题。主耶稣提到天使,也藉此驳斥撒都该人不相信天使的错误。我们现在的形体,是地上的、必朽坏的、羞辱的、软弱的、属魂的、属土的血肉之体,但将来复活之後的形体,是天上的、不朽坏的、荣耀的、强壮的、属灵的、属天的(参林前十五35-50)。人的生前和死後,分别属於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所以我们不能根据今天在这个身体 的所作所为,来推断我们将来所要面临的情形。

  「既是复活的人,就为神的儿子」,信徒还活着的时候就已经是神的儿子,但在外表上看不出来,必须等到基督再来提接我们,在复活 与他一同显现,那时才要在外表上也显明是神的儿子(参约壹叁2,西叁4)。人复活後的生活方式,将与人间大有分别。信徒应当活出神的儿子的模样,而不要作今世之子(34节『这世界的人』原文);惟有活出神儿子生命的人,才会不爱这世界(34节),而专心的追求那世界。

  「荆棘篇」,当时旧约圣经还未分章节,故一般人用此名来称呼《出埃及记》第叁章前後的一段经文(参出叁2-4)。主耶稣与撒都该人辩正死人复活的事时,引述摩西五经上的话(参出叁6),因为对不信复活的撒都该人来说,摩西的律法书仍是极具权威的经卷。
耶稣的意思是说:
  1.神既然自称为亚伯拉罕、以撒、雅各的神,而他自己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故亚伯拉罕、以撒、雅各虽然死了,神必定会叫他们复活,否则他就要变成死人的神了。

  2.亚伯拉罕、以撒和雅各都已死了,可是神在摩西面前提到他们的时候,说他是这叁个人的神,表示他与他们叁人仍旧保持密切的关系,可见肉身的死亡,并未结束他们的生命(参十六19-31;廿叁43,腓一23);换句话说,他们必要复活,并且永远与神同在(参太八11)。从主的话可见,熟读并明白圣经,乃是开启那来世奥秘的诀窍。

「神原不是死人的神」,由此可见:
  (1)一切叫人死亡的,一切叫人摸不着生命的,都与神无关;
  (2)我们信徒的情况若是死沉的,就是辱没了我们的神。

「乃是活人的神」,这句话说出:
  (1)他是生命的主,死亡不能拘禁他(徒叁15);
  (2)他是『活』的源头,惟有多多亲近他、享受他,才能活着。我们信徒应当无论是生是死,总叫基督在我们身上照常显大(参腓一20);这样,我们的肉身虽然死了,我们的灵却要活在神面前。

  在基督之外,我们会有很多的说词和理由,但若真实被带到主面前,一切的说词和理由,都要变成是多馀的。没有一个人例外,也没有一句话是有意义的。人生一切的问题,都在基督 面消失无踪;他是一切问题的答案。他是那位『我就是我是』(约八58『就有了我』原文);我们需要甚麽,他就是甚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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