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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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复习与背景:

路加福音第一章讲到施洗约翰的出生、第二章讲到主耶稣的出生、第三章讲到施洗约翰为主预备道路、第四章讲到主耶稣受试探并在加利利开始传道、第五章讲到主开始召第一批门徒、第六章讲主拣选12门徒及宣讲门徒纲领、第七章讲百夫长的信心、拿因城寡妇的儿子复活及施洗约翰的疑惑及第八章讲撒种的比喻。自第九章开始,主耶稣便往耶路撒冷去(9:51)。在此之前,主耶稣主要在加利利一带服事,并用此段时间来证实自己弥赛亚的身份。等到主耶稣的身份被启示出来以后(9:20),他便把自己所要遭遇的逼迫告诉了门徒(9:22),而且定意面向耶路撒冷去(9:51)。

二,分段和主要内容:

本段比较长,所述说的事情较多,可分为三大段:第一段讲主差遣十二门徒并叫五千人吃饱的事(1-17节);第二段讲主的身份、使命和荣耀(18-45节);第三段讲主对于门徒的要求(46-62节)。主耶稣既然已经拣选了十二门徒,他们与主在一起也已经有了一段时间,此时主便打发他们出去宣传福音、医治疾病。这也是门徒培训的过程,乃1-17节所要告诉我们的。主不但要门徒们作事,也要让他们对主的认识能更深刻、更具体。于是父神开启他们的眼睛,叫他们明白主是基督,并且他要受死、得荣耀,这便是第二段所讲的。主所走的乃是背十字架受苦以致被高升的路,门徒们亦不当例外。他们也当有一个舍己、全然为主而活的心,这便是第三段所要说的。

三, 启发性问题及应用:

问题1:耶稣赐给门徒的权柄和能力有哪些?对门徒生活方面的要求有哪些?你如何理解这两个方面的表现?
作耶稣的门徒是极为荣耀的事,因为主赐给他们权柄和能力,但这权柄和能力均是属天的,不是属地的。因有属天的权柄,这些门徒得以制伏一切的鬼,这不是属地之人所能作的。也因有属天的能力,叫这些本不是医生的人能医治各样的病,而且主更把属天的话-即神国的道赐给他们。每一种权柄和能力均带来相应的责任和义务。这种责任和义务要求他们对于人通常所看重的、认为不可或缺的东西作出舍弃。就着物质上说,他们必须毫无要求-不带拐杖和口袋,不带食物和银子,也不要带两件褂子。无论吃什么、喝什么、穿什么、用什么,都要放得下。连住的地方,也不是随己意而改变(5节)。主耶稣要门徒学习单单仰望神的供给。这是主差遣门徒要他们学的第一个功课-每个人的生活都要有所取舍。人若真要得属天的福分,就必须舍弃暂时的属地之乐。人想天地一起抓,不过是自欺欺人。

问题2:如何体会下列三个问题:希律的问题,“这却是什么人?”主耶稣的两个问题:一“众人说我是谁?”,二“你们说我是谁?”
谈论耶稣的人有很多(7-9节),但真正认识耶稣的人却很少(18-20节)。希律虽然问了问题,但他是一个“游移不定”的人,他想见主耶稣并不是要真正认识主,而是好奇且想看神迹。这种人不要指望从主那里得什么。主耶稣要门徒们能明白别人是怎么想的,因此问他们“众人说我是谁。”知己知彼,百战不殆。主耶稣更要他们清楚地认识主自己是谁,于是问他们,“你们说我是谁?”这是他们服事的根基和出发点。

问题3:门徒为何要打发众人走(12节)?他们所能想到的解决方法是什么?五饼二鱼这个神迹要告诉我们什么?
门徒所以打发众人走,乃是“因为我们这里是野地”(12节)。他们的眼睛只盯在环境上,以致唯一能作的事就是打发人走。他们忘记了主在那里,那不再是野地,乃是以马内利之地。神一贯是在旷野喂养他的儿女的神:旧约中在旷野里四十年神用吗哪来喂养以色列人,到了新约,主在旷野地里用五饼二鱼喂五千人。当主说,“你们给他们吃吧!”门徒所能想到的就是钱-要花钱买食物(13节)。他们所看见的就是自己的缺乏-只有五个饼、两条鱼。但感谢神,主自己亲自作他们的供应,从天上赐祝福,以致让众人吃喝饱足。这个神迹是在主差遣12门徒出去传道、治病之后而行的,要门徒们认识主自己乃是供应的源头,所有真正服事神,跟随神的人不要为吃什么、喝什么担心,因为主是使无变为有的神。主籍着“你们给他们吃吧!”这个命令,要门徒们把眼光放在主身上,而不是环境上。好叫门徒们在似乎缺乏之时,能直接从主得供应,而不是打发众人走。

问题4:为何门徒认识到主是基督之后,主耶稣就把自己要被杀,且第三日复活的事告诉门徒?这与主要求门徒背起十字架来跟随主有何关系?
“基督”就是“受膏者”的意思。“受膏者”的希伯来文之音译为“弥赛亚”,希腊文的音译为“基督”。在旧约中,有三种人是受膏的,即君王、祭司和先知。主耶稣作为弥赛亚,同时有君王、祭司和先知的三重职任,是实实在在的“受膏者”。当门徒们意识到主是“神所立的基督”时,说明主在门徒生活中的引领进入了新的一个阶段。此时主开始传道已将近有两年之久,与门徒们在一起也有相当的一段时间。主也已经开始差遣他们独立出去传道、赶鬼、治病。有了这些预备之后,主便把自己真实的身份向门徒启示。正因为人对弥赛亚所带着的极大的盼望,众人都会以为这是神复兴以色列国的时候,以致门徒们都已开始争议“谁将为大”(46节),准备做官、享受好日子了。但主要走的路却是一条与门徒们所想象的截然不同的路(今天我们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主紧接着在22节及44节里两次提醒门徒自己将要遭受的。基督所要走的路乃是在这世上被人弃绝、并且被杀,但却因神的大能,第三日要复活,“本是世界不配有的人”(来11:38)。这与世人所追求的在世上的荣华、富贵、权势是何奇迥异!这不只是基督的路,也照样是基督门徒的路。于是主在23-26节告诉门徒们所当走的路,就是舍己,背起十字架、天天跟从主的路。在本章开始时,主给门徒们能力和权柄,要他们在物质上有舍弃,专心仰望主的供给,这是向着世界死,乃每一个作主门徒之人所当作的第一件事。唯有向着世界死,才能真正带出主所赐的能力和权柄来。在门徒们认识到主为基督的地位之后,主要他们在生命上有舍弃(先是舍世界,现在是舍己),从外面转向里面。外面的舍弃可以是一次性便成就的,也可以是渐渐的,但却是在今生见主面之前完全可以达到的。里面的舍弃却不是一次性的,乃是天天的,直到见主面之前亦当警醒的。这里看见两个很重要的原则:权柄是透过向世界死而来的,正如保罗所说的,“就是我传福音的时候,叫人不花钱得福,免得用尽我传福音的权柄”(林前9:18);生命是透过向己死而带出来的。主的门徒当向世界死,也当向己死,这样才能合乎主用:向世界死,别人就无法辖制你,你成了自由的人,一个可以“豁出去”的人;向己死,保证你的这种自由不被自己的私欲滥用,而是为主所用。这两个方面的结合是极为要紧的。

问题5:21节中的“不可将这事告诉人”是什么意思?
传道书3:7中说,“静默有时,言语有时”。主乃基督这是个真理。但真理被人接受却有一个过程,只有在人的心准备好的时候,这真理才显出是真理来。否则若是时机不合,真理容易被误用,不但扶持不了人,还会绊倒了。这不是该不该讲真理的事,而是合不合时宜的事。今天许多时候我们容易强调真理,但却不合时宜,以致造成更大的伤害。在神的旨意里,要用主从死里复活这件事来印证、广传耶稣为基督的这个事实,因为到那时候,神所拣选之人的信心也预备好了。但目前主还未得着荣耀,乃要上十字架。若把人的盼望过早提起来,面对失望时恐怕担当不了。于是主吩咐门徒,暂时不要告诉别人。惟有主从死里复活升天以后,使徒们便见证说,“故此,以色列全家当确实地知道,你们钉在十字架上的这位耶稣,神已经立他为主为基督了”(徒2:36)。求主不但让我们明白真理,也让我们明白时候,这就是智慧了。

问题6:登山变像(28-36节)这件事有何特别意义?
此事有两个方面的功用: 一是证实主的身份,有律法(摩西为代表)和先知(以利亚为代表)为证,也有父神为主作见证;二是增强门徒的信心,让他们看见神国的荣耀,预备主将被钉十字架的这个事实。

问题7:33节中说彼得“却不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如何理解这句话?
没话找话的人常常不知道所说的是什么。当人没话的时候,就免说。但感谢神,也因着彼得不知说什么,让我们又多了一次认识主、见证主的机会:神的声音可以从云彩里出来,并警戒我们要听主的话(35节)。这就是“万事互相效力,叫爱神的人得益处”的应许。

问题8:如何体会41节中耶稣对门徒的责备?
门徒们未能把鬼赶出去,主责备他们说,“这不信又悖谬的世代啊,我在你们这里,忍耐你们,要到几时呢?”这些门徒们也极为诚恳,暗暗地问主说(见可9:28,或太17:19),“我们为什么不能赶出那鬼呢?”主说“是因你们的信心小”,并说“你们若有信心象一粒芥菜种…你们没有一件不能作的事了”(太17:20)。当孩子的父亲对主说,“你若能作什么,求你怜悯我们,帮助我们”(可9:22)。主给他的回答是说,不是主能不能、也不是主怜悯与否或帮助与否的问题,乃是他信不信的问题,因为“在信的人,凡事都能”(可9:23)。这位父亲马上诚心地对主说,“我信,但我信不足,求主帮助”(可9:24)。这位父亲原本把孩子能否得医治的责任放在主身上,但主却提醒他,是他是否有信心的问题。今天多少时候,当我们的祷告未能蒙垂听、事情未能解决,“鬼未能赶出”,我们有一个说法“主权在神那里。”若我们真是个尊重神主权的人,那我们实在就蒙福了。但我们若用“神的主权”来掩盖自己的的无能和不信,我们就不能不面对将来主的责备。当我们见主面的那一天,主是夸奖我们说,“你是忠心又良善的仆人,因你凡事尊重我的主权。”还是责备我们说,“不信的世代啊!我忍耐你们要到几时呢?”我们心里有把握吗?

问题9:45节中所说的“意思乃是隐藏的,叫他们不能明白”是什么意思?
无论是22节,或是44节,从我们今天的角度来看,极为明显,主耶稣是明确地在预言将要发生在他自己身上的事。但在当时,门徒因为自己心中有许多预设的想法,及对以色列荣耀国度的盼望,他们根本想象不到主竟然真会走上十架道路,被人钉死,而且第三天复活。更何况主耶稣是用第三人称“人子”来说的,又提到“要被交在人手里”,这更使门徒捉摸不透。理解主话语最好的方式是照着字面的意思直接地来领会,除非主本身所说的另外一些话给我们提供了别的解释。人若是带着自己预设的观念来读主的话,就会不清楚。反之亦然:当人读不清楚神的话时,第一件当作的事便是问自己,难道我有一些预设的观念使我不明白主的话?

问题10:48节中主论大小有何特指?
门徒们在争大,与世上的人没有区别。此时主把一个孩子领过来,籍着服事这么小的一个孩子,主告诉门徒在天国里的大小原则:愿意为主名的缘故作最小的事;真正花时间关怀那些弱小、无助和为人所忽视的人;在最不引人注意的地方作最不引人注意的事:这样的人将要为大。将来见主面时,我们将极为诧异神国的大小与我们所想是何等的不同!一定是照“你们中间最小的,他便为大”来成就。

问题11:如何理解50节中所说的“因为不抵挡你们的,就是帮助你们的”?
门徒中间有大小之争(46-48节),对别人也会产生门户之见(49-50节)。这两点都是需要对付的。就着服事主来说,若人们不抵挡我们,就是在帮助我们了。这一点格外要紧,免得在服事中树敌,绊倒了人我们还不知道。也注意这句话与太12:30“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之间的区别。太12:30是指着人对基督的看法来说的。这是真理的问题,不是作法的问题。在对基督神性的认识上,我们必须不含糊,坚决与异端分别出来。多少时候,人混淆了真理与作法的问题,以致带来极大的难处,这实在需要从神而来的智慧、给我们一个分辩的灵,使我们既不在真理上妥协,也不在作法上独断。

问题12:如何理解主处理撒玛利亚人的这件事(51-56节)?
在接连的三个事件里,门徒先是内部争大(46-48节),外部树立门派(49-50节),又遇上世敌的拦阻(51-56节)。此时他们信心很大,要象以利亚(登山变像时刚刚见过他!)。但可惜心不对,又落入主的责备,“你们的心如何,你们并不知道”(55节)。救人的性命永远是主的首要使命:这不是要降火的地方,乃是要传福音的地方(见徒1:8,“撒玛利亚”)。这也是我们在传福音中要注意避免的,不要轻易说咒诅的话。

问题13:主在57-62中要告诉我们什么?
主要跟随他的人能够明白;跟随他要有一个受苦的心志,不以地上的事为乐,乃以天上的事为念(57-58节),惟有这样的心,才能跟随主到底。59-62中的两个人均有很好的理由暂时不跟随主。主知道他们的心思,便有了这一段的对话。不是主无情无理,而是他知道当人未能全心跟随主时,都可以找出极为合理的原因替自己开脱。这一次是这个理由、下一次会是另一个理由。人不服事主可以有极为充分的理由!但主要求门徒先有一个全然服事主的心。主呼召彼得时,他撇下一切跟随主,主也看顾他岳母的身体(5:1-11;4:38-39);主呼召利未时,利未撇下所有的,跟从了耶稣。主到他家里与他的朋友一同座席(5:27-31)。以利亚一呼召以利沙,他有心跟随,就对以利亚说,“求你容我先与父母亲嘴,然后我便跟随你”(王上19:20),以利亚也应允了。尽人所当尽的职分,主从来不禁止。但用人的职分作为迟延主的呼召,却是主所不喜悦的。这是这一段对话所要告诉我们的。

四, 难点:

1,路9:3这说,“不要带拐杖,也不要带两件褂子。”可6:8-9中说,“除了拐杖以外,什么都不要带;只要穿鞋,也不要穿两件褂子”。太10:10中说,“不要带两件褂子,也不要带鞋和拐杖”。如何解释这三处的不同?从常识上来说,门徒出去传福音,一定穿鞋,这是毋庸置疑的。无论是摩西或约书亚的时代,他们都已穿鞋,经上说,“你们把鞋脱下来,因为这是圣地”(出3:5;书5:15)。而且以色列人四十年在旷野里说,“脚上的鞋也没有穿坏”(申29:5)。从这点出发,来理解太10:10,当马太说“不要带鞋”时,不是指光脚丫,而是指不要带多余的鞋。若我们能明白这一点,就会明白太10:10可6:9所说的“只要穿鞋”并不矛盾。两处都是在说穿你脚上的鞋,但不要多带另一双。用同样的原则讲到拐杖的事。常走山路的人必定知道拐杖(或木棍)是必不可少的。以色列人也是这样,雅各有杖(来11:21)、犹大有杖(创38:18)、摩西有杖(出4:2)、亚伦也有杖(出7:10)、十二首领有杖(民17:2)。这是人们走山路时必备的工具之一。有钱的人在出门旅行时常常会多带几根,适合各种情形之下使用,而且会花许多的时间来精雕细琢,这是他们讲究或高雅的标志。就象今天打高尔夫球的人多带几根球棍或是爱钓鱼的人多备几根鱼杆一样。对于熟悉当时环境的人来说,太10:10路9:3中所说的“不带拐杖”是极易了解的,即不带多余的拐杖。马可福音是写给都市的外邦罗马人的,因此马可格外留意,免得他们误解,特别提到“除了拐杖”及“只要穿鞋”的事。

2,9:28中说“说了这话以后约有八天”,但太17:1可9:2中均说,“过了六天”,如何理解这些出入之处?
路加只是说“约有八天”,因此多一天或小一天问题并不大,因为路加已经说了“约有”。另一方面,若把事情发生的当天亦算在其中,则“过了六天”亦就是“说了这话以后约有八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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