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段 耶稣受难与复活:荣耀的耶稣 12章,18章至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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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1-8;14:3-9;26:6-13;7:36-50)

 

  這事件的主要目的是說明穌臨死前受膏抹,因為是「逾越節前的六日」,耶穌就在逾越節前一日被釘十字架。馬太、馬可及約翰皆記錄這事發生在伯大尼,位於耶路撒冷東邊橄欖山下。相信耶穌當時是每天從伯大尼馬大馬利亞之住家出入耶路撒冷。

 

經文比較:

馬可(14:3-9):逾越節前、在伯大尼、長大痲瘋者西門的家裡、有一個女人(沒有名字)、三十兩銀子、有幾個人心裡不喜悅、她是為我安葬的事、傳福音要述說這女人所作所為。

馬太(26:6-13):逾越節前、在伯大尼、長大痲瘋者西門的家裡、有一個女人(沒有名字)、三十兩銀子、門徒看見很不喜悅、她是為我安葬之事、傳福音要述說這女人所作所為。

路加(7:36-50):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西門)、一個有罪的女人、用香膏抹主的腳(不是頭)、法利賽人心裡不喜悅、講兩個債戶的比喻、罪多赦免也多。

約翰(12:1-8):逾越節前六日、在伯大尼、有人家的筵席、那女人是馬利亞、抹耶穌的腳、三十兩銀子、猶大這門徒不喜悅、與出賣耶穌的猶大行為比較。(馬利亞曾是伯大尼有姐姐馬大和兄弟拉撒路的馬利亞(11:1))

 

  相信路加的記述是另外一事件,應該分開來看。相信路加的法利賽人西門家裡和馬太長大痲瘋者西間為同名不同人。不能接受說是路加弄錯了的編修資料。馬可、馬太當然是屬於同一件事,如果把約翰的「有人家」等於馬太或馬可的「長大痲瘋者西門的家」,那約翰的記錄就可以和馬太或馬可相同,馬大馬利亞是在西門家吃這筳席。 

約翰、馬太及馬可的事件都是發生在逾越節前。馬可及馬太的「逾越節前兩天」只是說明猶太人在這一日已忍不住要害耶穌,並不是指受膏之事發生在當日。約翰對這件事另有不同的看見:馬利亞的行為不只是要為耶穌膏抹,並且要表達出她的犧牲行為如何偉大,遠超過猶大賣主的行為。約翰提出這女人的名字,可見約翰與馬大及馬利亞的相熟。約翰特別提出猶大的談話,又指責猶大「是個賊」,有意比較馬利亞與猶大的行為。

 

 

  路加最大的分別是在時間地點、法利賽人的反應和有罪的女人。雖然路加沒有指明地點,但是這件事卻發生在耶穌早期的工作中,相信是在加利利一帶。路加的目的也與其他三卷福音書不相同;路加是要以這有罪的女人對主的愛與法利賽人對主的愛相比。

 

「三十兩銀子」等於一年一位工人的工資。也等於一位女人積儲多年出嫁時所需用的所有香料。

「甚麼地方傳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作的」約翰沒有這語句,只出現在馬太和馬可。如果按約翰的記錄,他特別提出馬利亞和猶大的行為,這讓我們清楚知道是指這行為所帶來對主的“犧牲/奉獻精神”。當然,我們也看見馬利亞對主耶穌的愛及對主耶穌所預言自己的死的信心。

 

耶穌進耶路撒冷

(12:12-50;11:1-11;21:1-11;19:28-38)

 

  按照符類福音的記載,耶穌留在耶路撒冷似乎只有一個星期的時間;那時正是逾越節前的一個星期。這時有許多猶太人上到京城來過新年。約翰福音也有記錄耶穌進耶路撒冷這件事情。我們發現各福音書作者似乎從不同的角度去看這件事。約翰(12:15)與馬太(21:5)有意要指明這是印證舊約所說的彌賽亞王騎著驢駒進耶路撒冷(9:9)。馬可卻指明耶穌特別的安排尋找驢駒,而約翰卻說是因為眾人拿著棕樹枝高喊和撒那,後來耶穌「得」了驢駒才騎上進城去。

  約翰福音比較注重耶穌在耶路撒冷的工作,因此看起來耶穌似乎不只是留在耶路撒冷一個星期,也多次上耶路撒冷去。耶穌進耶路撒冷的目的也明顯;就是耶穌是以色列的王,他所受的迎接儀式正配合他的身份。當然,約翰也附加了一個談論,就是當時門徒並不完全理解這件事的意義(12:16)

在還沒有敘述耶穌離別的談話和受難的事之前,約翰加插了多個談話(希臘人求見耶穌和耶穌為門徒洗腳)和一個工作的總結討論。

 

「耶穌得了一個驢駒」約翰沒有像符類福音般記述耶穌如何藉著預知的能力得到這匹驢駒。相信耶穌醫治拉撒路的能力(12:9-11)已足夠說明耶穌這樣的能力。

「驢駒」在原文是指一匹幼驢子(參亞9:9)

 

「拿著棕樹枝...和散那...以列色王」王下9:13說明這是迎接王的儀式。「和散那」(原意是至高神拯救)按詩118:25是「求神拯救」的意思。住棚節猶太人在崇拜讚美時,手上會拿著棕枝喊「和散那」 或這樣歡迎來到耶路撒冷過節的人。約翰沒有記述當時的人也有用衣服舖在地上歡迎耶穌走過。

接下來約翰引用詩118:26。明顯的,使徒們也認為這是一個“彌賽亞的詩篇”,這裡有意說明耶穌就是那「彌賽亞」(2:13,20)。約翰還特別引用亞9:9指明耶穌是那要來的以色列王。

 

「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後」相信這是指耶穌基督復活升天以後。

 

  總而言之,這幾個舊約經文一起被引用目的是要指明耶穌就是舊約所預言的彌賽亞。不管門徒是否立刻明白這意義,或是「這些事門徒起先不明白,等到耶穌得了榮耀以後,才想起這話是指著他寫的,並且眾人果然向他這樣行了」(12:16)。馬太卻說「合城都驚動了」(21:10)。這樣的事,也引起猶太人的懼怕(19:39),因為這樣可能引起羅馬官府的注意。另外法利賽人甚至懼怕耶穌的名聲蓋過他們(12:19)。耶穌的回答卻是獨特的,「石頭必要呼叫起來」也就是說不可能禁止人們這樣作。

  相信在當時各人的腦海裡是盼望這榮耀的「彌賽亞」要來把他們從羅馬的統治下拯救出來。以上三個的舊約的引用極容易被人誤解認為這「彌賽亞」是一位政治性人物。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亞9:9也提到這一位騎驢進耶路撒冷的王是「謙謙和和的...向列國講和平」的王。可見當時的猶太人是因為長久受統治而只顧著盼望那政治性的彌賽亞。

 

外邦人求見耶穌的談話(12:20-26)

  當時有一些外邦希利尼人到耶路撒冷過節,見耶穌受眾人的擁戴,就藉著門徒求見耶穌。                          

「上來過節...希利尼人」這些都是當時猶太教的“門外進教者”(Proselytes of the Gate),即是接受猶太教的希臘人。他們可以在聖殿的外邦人院敬拜上帝。如哥尼流(10:1)或是埃提阿伯的太監(8:27)。當時的法利賽常嚴勵的要求這些外邦猶太教徒遵守律法和傳統。

「腓力」也就是耶穌所召的門徒(1:44)。相信他會講希臘話而這些希利尼人找他要求見耶穌。另外一點,也看見約翰似乎有意表達耶穌早在耶路撒冷時已向外邦人傳福音。

 

「一粒麥子不落在地裡死了」說明耶穌的死,也就是「人子得榮耀的時候」,將帶給這世界許多的生命。而愛自己生命的人(那些不肯跟從與服事主的(12:26))便會失去生命,也失去神的尊重。

 

耶穌的禱告和預言受害(12:27-36)

  相信這是耶穌個人的禱告。

 

「救我脫離這時候,但我原是為這時候來的」約翰沒有記錄耶穌在客西馬園的禱告,可是這個禱告的內容可以相比客西馬園的禱告(14:36)。再次見到耶穌在受難前那人性的掙扎。可14:37以「杯」的觀念來表達耶穌所將遇到的苦難;可是耶穌卻是願意順服神的旨意。這裡約翰表達耶穌的順服是願神得榮耀。

「這聲音不是為我」當時天上發出聲音。耶穌直接表明這聲音是為當時的人。

接著耶穌也說明他的死的意義:() 叫世人受審判(不信的原故)() 叫這「世界的王」被趕走(指撒旦攔阻耶穌上十架失敗了)() 叫萬人歸衪(使萬人得救)

 

「基督是永存的」彌賽亞是永存的是舊約的教導(89:36;110:4;9:7;7:14)。當時的人卻誤會/不理解耶穌說「死」的含意。

「信從這光...光明之子」耶穌是這世界之光是約翰的主題(1:5,7-9;8:12;9:5)。「光明之子」也是新約的觀念(16:8;5:8)

 

耶穌傳道的結語(12:37-50)

「應驗以賽亞先知的話...」新約多次引用這以賽亞的預言來形容當時的猶太人如何接受耶穌的傳道(6:10;4:12;13;14;11:8)。目的是說明當時的猶太人,就如以賽亞時期的以色列人,雖然有許多清楚的指示或是神蹟(12:37),還是不接受主耶穌。

「官長中有好些信他的」相信當時在耶路撒冷有一些公會成員相信耶穌,但是害怕猶太人社會的壓力而不敢公開承認。

 

耶穌的宣言(12:44-50):這宣言(proclaimation)可分為六點:[1]

() 相信耶穌亦即相信神。

() 看見耶穌等於看見神。

() 耶穌是光,信者住在光內,並得永生。

() 不信者定了自己的罪。

() 不信者在末日受審判。

() 不信者應無法推諉神話語的真實。

 

最後的晚上

(13:1-38; 26-28;14-16;22-24)

 

  四卷福音書皆詳細記錄耶穌最後一個晚餐上的談話,可是約翰沒有記錄耶穌設立晚餐,但是卻記錄了耶穌長篇的離別談話。

 

13:1-3,21-38:耶穌預言被賣

  福音書作者都有意指明耶穌是在逾越節前受難受死。也預言猶太要出賣衪。

 

「吃晚飯的時候」逾越節的筵席是在星期四晚,是除酵節的第一天。接下來就是七天長的除酵節。第一天有獻祭(14:12), 這整個星期叫逾越節的星期(2:41;22:1,7;12:3-4)。彼得和約翰被派去準備這筵席(22:8)。筵席的地點沒有指明;聖經學者一致認為是耶路撒冷中一位愛主的人家裡,相信是馬利亞或馬可的母親的家中,也是後來門徒常聚集的大樓(1:6;22:12)。約翰沒有藉著這晚餐表達聖餐的意義。

 

「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耶穌預言有人會出賣他;各人卻在猜測是指誰。約翰指出耶穌曾清楚把醮了醋的餅來指出是猶大(13:26)。符類福音沒有這直接的說明,是後來耶穌曾指出是猶太(26:25)。不過其他的門徒不領會這指責(13:28-29)。「撒旦就入了他的心」約13:2,27指明是魔鬼/撒旦進入猶大而致使他出賣耶穌。

「你要作的快作罷」不能肯定它的意思,有三個可能性的解釋:()指猶大出賣主的行徑;()指猶大受門徒所託去購買過逾越節的用品,因為他是管錢囊的;()指猶大替門徒做點賙濟人的事,這是敬虔猶太人在過節時的習慣。

    約翰也沒有在此談論耶穌曾預言彼得將三次不認他。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新」不是說以前從沒有這樣的吩咐,而是指在新時代必須特別注重這彼此相愛的命令(19:18,34)

 

耶穌為門徒洗腳(13:5-20)

  耶穌以身作則,教導門徒彼此謙卑服事。相信耶穌這樣作是因為當晚門徒曾爭論誰為大(22:24-34)

 

「洗門徒的腳」根據猶太人的風俗,洗腳是家僕的責任,在大門口那裡進行。相信耶穌如此行是因為要門徒接受衪是一位願意謙卑來服事人的主。耶穌這樣的行動引起門徒不同的反應。

「無份」彼得的反應導到致耶穌如此的回答。無份是指彼得如果不能接受彼此服事的行動,那就不能與主一般成為眾人的僕人。彼得甚至說:「不但我的腳,連手和頭也要洗」。巴勒特(Barrett)說這是彼得貪心希望耶穌更進一步服事他(442)

 

「凡洗過澡的人...全身就乾淨了...」這是一個隱喻詞句。對這談話有兩種解釋:一. 說洗過澡是指得救,因此是屬主的人(全身乾淨),不需要再洗(指救恩方面)。一般的解釋認為「洗澡」是指救恩,而「洗腳」是指聖潔的生活或是事奉。二. 洗澡是領受神的話語,就被潔淨了,就如約15:3所指(Barrett442)

「你們不都是乾淨的」暗示有人要出賣耶穌。

 

 

受難與復活

18-20;26-28; 14-16; 22-24

 

  四卷福音書都有詳細記錄耶穌的受難與復活的事蹟, 可見耶穌的受難與復活的事是福音書中極重要的記錄。約翰福音也在這記述上與馬可最相似。

 

耶穌被捕 ( 18:1-18)

  在最後一個晚餐與談話以後,耶穌與門徒就到一個園子:汲淪溪。相信是在耶路撒冷的東面,橄欖山下,一個耶穌與門徒常去的地方。猶大因此知道這地方。符類福音告訴我們這園子叫客西馬尼園。

  約翰福音沒有記錄耶穌行最後一個晚餐之禮。也沒有記錄耶穌在這園子裡的禱告。反而有一長篇的離別談話和禱告。

  約翰在第十三章有預言猶大要出賣他(13:21-30)。卻沒有說明是如何出賣耶穌。符類福音卻有詳細的記述(26:14-16;14:10-11;22:3-6)。加略人猶大是與官府勾結出賣耶穌。是為了錢財而出賣耶穌。價錢是三十塊錢。這是買贖一個奴隸的錢銀(21:32)。這三十塊錢也曾經被預言說明是要出賣那"牧人"的價錢(11:12)。後來,猶大也以這筆錢來埋葬自己(1:16-20)

 

    約翰只是間接的提起耶穌走向客西馬尼園路上與門徒的談話(13:36-38;26:31-46;14:27-42;22:31-46)。在此,耶穌曾預言彼得三次不認他。指明在雞叫以先,彼得會三次不認耶穌。在符類福音,耶穌也預言門徒會離開他。這要應驗亞13:7的預言,說當牧人(彌賽亞)被擊打時,羊群就分散。耶穌也預言他要在復活並且先往加利利去(26:32;28:7)

 

出賣耶穌的猶大跟一大班人就來到園子里;有羅馬兵丁(18;3)和聖殿的守衛(22:52),由祭司長和長老帶領著,也帶著劍和刀來(26:47;14:43),燈與火把(18:3)。約翰說明耶穌知道這將會來臨的一切事(18:4)。馬太記錄捉拿耶穌的人不敢在耶路撒冷捉他是因為害怕在眾人面這樣作(26:55)。約翰指明耶穌是可以決定他的被捕與否:是耶穌自己出來承認他是那要被捉拿的人 - 「我就是」說了三次(18:5,6,8)

約翰記錄說耶穌親自站出來認他就是要被捉拿的人。約翰還記錄說兵丁被耶穌這樣的勇氣嚇倒在地上。符類福音卻記錄說猶大早已和這班人說明辨認耶穌的記號。約翰也記錄耶穌要保護門徒,使他們一個不失落,這也應驗了耶穌先前的預言(17:12)。彼得卻不願意就犯而舉刀傷了祭司長的僕人(18:10)。耶穌卻指責這樣的行為,也立刻醫治傷者(22:51)。耶穌也說明他可以求天父差派十二營(七萬兩千)天使來保守他(26:53)

 

約翰是在彼得拒絕耶穌受捕後才提出那「杯」的觀念。「杯」在舊約里代表苦難,這裡應指就將來到的死刑。他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26:39)

 

亞那並不是當時的大祭司,而是該亞法(3:2;4:6)。其實在公元15(AD 15)亞那已下台,但是還深深的有影響力。約翰也指明亞那是該亞法的岳父。路加也記錄說當時是亞那在背後掌權。約翰也再次提出說該亞法曾無意間講對了一個預言:「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18:14;11:49-50)

 

彼得跟在後面,也見到這次的審判。因他沒有見過這嚴厲的事情而害怕。也正應驗了耶穌之前的預言他會三次否認耶穌。約翰有說明彼得可以進去大祭司院是因為有一個認識大祭司的門徒(相信是約翰)帶他進去。

 

耶穌受審 (18:19-19:16//26:57-75;14:53-72;22:54-62)

 

耶穌受審的六個次序如下:

宗教的:       在祭司長亞拿面前           18:12-14

           在祭司長該亞法面前         26:57-68     

           在猶太人公會前             27:1-2

官府的:     在彼拉多面前               18:28-38

           在希律面前                 23:6-12     

           在彼拉多面前               18:39-19:6

 

祭司長和公會是在尋找“控狀”來提控耶穌。約翰的目的就是要說明大祭司們都沒有找到真正可以判耶穌罪行的控狀。約翰並沒有記錄耶穌在該亞法及在猶人公會前的審判。馬太卻指明猶太人是以「假見証」來控告耶穌(26:60), 但總是找不到。後來有兩個見証人(猶太法庭所要求)指控耶穌說他曾經指著聖殿要拆毀它而又在三天裡建起來。這是"褻瀆"了神。褻瀆神的罪是死行。只有祭司長指著神來問耶穌, 耶穌才回答他。答案也是肯定的。這答案使到祭司長撕開衣服, 判定這是僭妄神的話了。大家的意見是要治死他。

 

耶穌在官府前受審 (18:28-19:16)

耶穌先受猶太人的審判是在黑夜裡。公會判定耶穌必要受死刑。但是猶太公會卻沒有行死刑的能力(18:31)。猶太人也因此要藉用羅馬官府的權力來致死耶穌。

 

「彼拉多」是猶太地的第五任羅馬巡撫。當任時期為公元2636(AD26-36)。從其他猶太文件的記錄(Philo Leg.ad.Gaium 38, Josephus Ant.18.2.2; 18.3.1;18.6.5)說他是一位殘忍固執的官長,常領受貪污的錢。彼拉多是問耶穌關於作王的事。可見猶太人是藉著耶穌說他是基督(彌賽亞),也就是猶太人的王,來指控他。猶太人改變控狀不以耶穌褻瀆神的名或說他是的兒子在官府面前提控他。羅馬人本來接納多神的觀念。可見猶太人在彼拉多面前卻改變了控狀指耶穌要作猶太人的王。這是羅馬官府不能忍受的。

 

約翰在此卻有意帶出耶穌帶來屬靈天國的教導(18:36)。彼拉多也意識到耶穌所說的天國並不會與羅馬帝國對抗而想掉耶穌。路加福音(23:6)說彼拉多後來知道耶穌是一位加利利人而把他交給希律王(巴勒斯坦地分封王)審判。

 

另外,約翰巧妙地引入彼拉多問「真理是甚麼」這神學性的問題。目的不只是要說明猶太人不懂得真理,而連羅馬人都不懂得。不管怎樣,約翰記錄耶穌受審判的最主要目的是要說明他們都找不到判耶穌死刑的控狀(18:38)。彼拉多也宣佈耶穌為無罪。彼拉多的妻子(藉著夢)也曾經警告他要小心審判這耶穌,因為耶穌是無罪的(27:19)

 

根據當時的傳統規矩,每年在逾越節前羅馬巡撫都會釋放一位罪犯為了要討好猶太人。彼拉多原本要藉著這機會把耶穌放掉。但猶太人卻寧願要求釋放惡名沼沼的殺人強盜巴拉巴(18:40;15:7)。這是彼拉多意想不到的,還以猶太人人會喜歡耶穌作他們的王(27:18)。群眾也受了聳動呼喊要把耶穌釘十字架。

 

彼拉多這時也只好服從群眾的情緒。另一方面也怕有人告上羅馬該撒王帝那裡。後來約翰甚至記錄說彼拉多反過問猶太人他是否可以把他們的王釘十字架麼。馬太記錄彼拉多也以猶太人的規矩來洗手不願參與這殺人的罪(27:24)。不過他後來還是不能逃避這殺義人之罪(4:27)

 

耶穌被釘十字架 (19:1-42)

耶穌是先被帶進彼拉多的地方。馬太(27:27)指出是衙門;羅馬兵士聚集的院子,「全營」是六百兵士。這些兵士怎樣對待耶穌都有清楚說明:

() 為他被上紫色(27:27 紅色)袍子;這象徵王帝,

() 戴上荊棘作的冠冕;這代表王冠,

() 手上拿著一根葦子,代表王杖(27:28)

 

然後,兵士們郤來戲弄耶穌。約翰仍然堅持要說明彼拉多「查不出他有什麼罪」(19:4,6),並且沒有權柄把耶穌釘十字架(19:11),甚至「彼拉多想要釋解耶穌」(19:12)

 

19:17-27(27:32-38;15:21-28;路23:26-34)

  約翰形容耶穌是自己背著十字架出耶路撒冷。馬太記錄是「古利奈人名叫西門」(是從北非洲一住內許多猶太人的城巿而來)在半途接過十架背出城。

 

「十字架」真正只是十字架的橫木。釘十字架是當時羅馬律法之下最嚴重的死刑。

 

「各各他」在亞蘭文的意思是髑髏地,是耶路撒冷外加利略(Calvary)的地方。兵士們也拈鬮分他的衣服。這正應驗了詩22:18 的預言(1924)

 

“罪狀”是寫著「猶太人的王耶穌」。是以亞蘭文,拉丁文,希臘文寫成(19:20)。雖然大祭司反對這樣的寫法,彼拉多郤拒絕刪改(19:21-22)。耶穌也被釘在兩個強盜之間。

 

約翰並沒有記錄耶穌死時的景象(參太27:45-50;15:33-37;23:44-46;19:28-30)。馬可指明耶穌被釘的時間是「巳初的時候」;約早上九時(15:25)。馬太也清楚記錄說「從午正到申初」;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三時,而且「遍地都黑暗了」(27:45)。這正是耶穌為世人獻贖罪祭的時間(1:29;羅5:8;林後5:21;彼前2:243:18)。因為這樣父上帝要離棄他,以致耶穌以亞蘭文呼喊詩22:1的預言。有些人還以為他喊叫以利亞來幫助他呢(27:47)。其中一人還給酒醋他喝欲要他說得清楚。在最後一人口氣,耶穌把靈魂交給父神(23:46)

 

約翰並沒有記錄耶穌死時所發生的三件意義重大事情:(27:51-56;15:38-41;23:44-49)

. 神親自使聖殿裡隔開聖所之間的幔子「從上到下」裂開兩半,說明人人可以藉著大祭司耶穌而直接的進入至聖所(9:2-310:19-22)

. 地震出現(27:51),說明這驚天動地的獻祭工作(12:26)

. 這震動也引起墳墓的裂開(27:52),說明耶穌是死人的初熟果子(林前15:23)。這些人也到城裡去向許多人見證耶穌的復活。

 

當時看守耶穌的百夫長和兵丁都驚奇這樣的事情而承認說「這真是神的兒子」。另外有好些熟悉耶穌的婦女也在場(27:55-56)

約翰簡短的記錄是因為他的目的是神學性的,就是要說明當時使徒(約翰指他自己,用「看見這事的那人」)或教會所作的「見証」是真的。(19:35)並且也應驗了舊約所預言的:第一個引用相信是指逾越節的祭物(9:12)及亞12:10

 

附:耶穌在十字架上的七句話 / 最後七言:

1.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23:34)

2.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23:43)

3.母親,看你的兒子....看你的母親(19:26-27)

4.我的神,我的神,為甚麼離棄我(27:47;可15:34-36)

5.我渴了(19:28)

6.成了(19:30)

7.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23:46)

 

耶穌被埋葬(19:38-42;27:57-66;可15:42-47;路23:50-56)

通常一位被釘十字架的罪犯的屍體只是草草被埋葬。但是:

「約瑟」向彼拉多要耶穌的屍體來埋葬。相信這位約瑟,是猶太人公會的一位成員,不同意要把耶穌釘十字架(23:51)。約翰福音記錄尼哥底母也幫助約瑟來埋葬耶穌(19:39;參約3:1-21)。他們按著當時的埋葬死人的習俗來埋葬耶穌。他們要盡快的辦理這葬禮,因為安息日(下午六時)就來到。約瑟把耶穌的屍體安放在自己的新墳墓裡。一塊大石頭被混到墓門口把墓關閉。

 

耶穌從死裡復活(20:1-20;28:1-15;可16:1-13;路24:1-12)

初早期教會對耶穌活的記錄有兩個傳統形式:耶穌復活向門徒顯現(林前15:5-8),及發現安葬耶穌的墳墓已空了(16:1-8)。在這般裡,約翰很技巧性地把這兩個傳統結合。主要目的是要向教會表明“復活節式的信仰”(Easter Faith)。約翰也記述兩個往墳墓去看的事件:一個是抹大拉的馬利亞,另一個是彼得及「主所愛的門徒」。目的是要襯托出「看見就信了」(20:8)這神學主題。特別指明「主所愛的門徒」(約翰)先看到。

「七日的頭一日」說明安息日已過,按猶太人的算法是指星期六晚的六時至星期日晚的六時。抹大拉的馬利亞到墳墓去。馬可說數位婦女到墳墓去要膏耶穌的身體(16:1),並且是當時發生地震,有天使把石頭滾開,而在場的羅馬兵丁和婦女都極害怕。約翰接下來記述兩個獨立的故事:主要的字眼是「看見」(七次)。是抹大拉的馬利亞與彼得和約翰。而符類福音記述是天使是來報告「已經復活了」的好消息,是照他所說的(16:2117:2320:19)。證明是「你們來看」那空的墳墓。約翰卻是照「聖經」(舊約)的。不知約翰是指那一處的舊約。一般上,學者們相信是普遍的來指舊約,如果要詳細的經文或者是詩16:10

 

約翰特別記錄抹大拉的馬利亞見到復活主的事件,緊接的目的是要指明耶穌預言他的升天。馬太記錄是婦女在到回耶路撒冷的路上遇見復活的耶穌,也認得出他來。耶穌如他所說的(26:32)要在復活後到加利利去等候門徒。

符類福音交待說明耶穌的屍體不是被偷的:那些看守的兵丁回去告訴祭司長所發生的事情。兵丁受了錢,也照著祭司長所吩咐的;就是「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他的門徒來把他偷走了」。兵丁夜間睡覺當然是失職的行為,但是祭司長可以在長官面前「保你們無事」。後來,我們見到謊言也耐不了多久。

 

耶穌向門徒顯現(20:19-31)

 

耶穌顯現的四十天 -- 從復活到升天 - 的記錄如下:

星期天早上:

1.天使把墳墓門口的大石滾開(28:2-4)

2.婦女發現空的墳墓(28:1;可16:1-4;路24:1-3;約20:1)

3.抹大拉的馬利亞向彼得和約翰報告復活的消息(20:1-2)

4.彼得和約翰到墳墓去(24:12;約20:3-10)

5.耶穌第一次向抹大拉的馬利亞顯現(16:9-11;約20:11-18)

6.耶穌向其他婦女顯現(28:8-10)

7.兵丁向祭司長報告(28:11-15)

8.耶穌向彼得顯現(林前15:5)(第二次顯現)

星期天下午:

9.耶穌在以馬忤斯的路上向兩人顯現(16:12-13;路24:13-32)

星期天傍晚:

10.兩位從以馬忤斯來的門徒告訴人他們見到復活的主(24:33-35)

11.耶穌向十位使徒(多馬不在)在大樓顯現(24:36-43;約20:19-28)

下一個星期天:

12.耶穌向十一位使徒顯現。多馬相信復活的耶穌(20:26-28)

另外的三十二天:

13.耶穌在加利利海邊向七位使徒顯現,也行了神蹟(21:1-14)。這是第六次顯現。

14.耶穌在加利利一山上向五百人顯現,包括十一位使徒(28:16-20;可16:15-18;林前15:6)

15.耶穌向他的弟弟,雅各,顯現(林前15:7)。第八次顯現。

16.在耶路撒冷,耶穌再向他的門徒顯現(24:44-49;徒1:3-8)

17.在橄欖山上,對著眾門徒,耶穌升天(16:19-20;路24:50-53;徒1:9-12)

 

約翰的目的明顯;就是要表明耶穌的復活是真實的:耶穌說話,把釘痕的手及被扎的肋指給門徒看,差派他們,向他們吹氣,甚至連懷疑的餘地都不容許。另一方面,也要指明門徒是受耶穌所差遣的。

第一個目的:約翰就是要說明門徒的懷疑都得到解答。耶穌先向十位(或是十一位)(林前5:5)顯明自己。過了八天後,耶穌特別向當天沒有在場的多馬証明他的復活的真實性。

第二個目的:耶穌差遣門徒,並且門徒是受了聖靈才出去的。說明初期教會的使徒擁有以上的兩個權柄。

 

馬太和路加特別記錄門徒受差遣的使命(28:16-20;24:36-49)。耶穌先肯定他所擁有的權柄,就是「天上地下所有的權柄」。「所以」才命令門徒這大使命 --「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約翰至最後還說明他只是把一部份的資料收入這福音書之內:「有另外行了許多...沒有記在這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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