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約翰福音1:1-18神的兒子道成肉身1:2 這道太初與神同在。 1:3 萬物是借著他造的。 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 1:4 生命在他里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 1:5 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卻不接受光。 1:6 有一個人,是從神那里差來的,名叫約翰。
1:9 那光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
1:15 約翰為他作見証,喊著說:
問題討論“道”一詞的特征和用法是什么? “道”怎么能“與神同在”而同時又“是神”呢? vs 3 有被造物不是借著道造的嗎? 人一般稱萬物的創造者是什么? vs 4,5 光的特征是什么?這些特征如何應用到耶穌基督? “黑暗卻不接受光”是什么意思?(另見vs 10) vs 6-8 如果你是基督徒,是什么人把你領向基督的? vs 11 那些不接待他的“自己的人”是誰? vs 12 “接待”與“信”的關聯是什么? “接待并且相信”與“作神的兒女”哪個在先? vs 13 信了以後,你需要通過自己的努力成為神的兒女嗎? vs 14,17 耶穌的榮光比摩西有什么更為突出的特征? vs 18 許多人宣稱認識神,但有誰真正見過神嗎?
注釋基督的神性創世紀1:但是《舊約》對神的展示比較含蓄,而《新約》則表述得較為清析。 永恆的過去?太初有道。而道必定存在于太初以先。因為按上面所引用的提多書,應許是在萬古之先作的,所以道在太初以先就存在了。然而道在成了肉身和隨而來之的傳福音之前沒有顯明出來。道在被表達出來之前就存在。道存在于創世以先,因而不是被造的。再者第三節說明,所有的一切被造物都是借著他造的。這一事實在接下來的一句里得到更進一步地強調,“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借著他造的。”表明道本身不是被造的。在永恆的過去,道是神的思想。正如人一樣,神也思考。因而可以說,道就是神。在創世時,道是神的具體表現,正如人的身體是人的具體表現。 三位一體與三神論道與神同在?錯誤的解釋
如果約翰想要說耶穌是一個神或屬神的,象耶和華見証會想讓我們相信的那樣的話,他就會用第三或第四種說法。因為約翰沒有使用這几種說法,耶和華見証會的翻譯(稱為“新世界譯本”)在這一節上是錯誤的。同樣,約翰也沒有說道與父相同,象第一種說法所表達的那樣。形態神論者相信耶穌就是聖父,只不過是神的另一個形態。他們也錯了。 耶穌的特征耶穌作為創造者vs 4 “是人的光”是指他照亮了我們的心靈和良知,用真理引導我們,與神建立起正確的關系。 vs 5 黑暗指的是這個罪惡的世界,在這里人按照錯誤的、黑暗的、騙人的觀念生活,因為他們的良心被罪敗壞了。但光總會戰勝黑暗。有人認為光與黑暗是兩個勢均力敵的對立面,就象東方的陰陽概念。有人認為神與撒旦是兩個勢均力敵的對立面。而事實并不如此。因為光總會戰勝黑暗。你可以在房子里放許多沒有點燃的蠟燭,但只要有一枝點燃的蠟燭就能勝過所有其它的。聖經所說的光與黑暗絕不是兩個勢均力敵的對立面。黑暗總被光擊敗,而光永遠不會敗給黑暗。耶穌在約翰福音3:19,20里說到這個話題時說:“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凡作惡的便恨光,并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 施洗約翰vs 10-11 為什么當神變成人時世界不認識他呢?事實上,除了少數信徒以外,被神委以聖經的猶太人就不認識他。然而這并不令人驚奇。因為借著所造之物,可以很清楚地看出神的存在,然而世人拒絕把神當作神,而用其它東西來代替神。拒絕神就導致心智的腐敗,而這更進一步地導致失明。所以當神進入這個罪惡的世界里時,他是行走在精神上的盲人中間。 vs 12 然而有些人卻信了他,他們通過與聖靈合作產生了使他們得救的、對基督的信,之後他們就被賜權柄,作神的兒女。從廣義上說,所有的人都是神的兒女,但除了使徒行傳第十七章以外,這種廣泛的意義在《新約》里極少被采用。“神的兒子”或“神的兒女”專指信基督的并如耶穌在約翰福音第三章所說,被重生的那群人。 vs 13 由神生是一個在神學里被稱為單獨的過程。它的完成完全獨立于人的努力。建立起對基督的信是一個協作過程并且是由神生的先決條件。在一個人滿足這個先決條件以後,他就被自動地、不須要任何人的努力地由神而生。生與領養不同。就如肉身生產一樣,從靈生產是一個發生在某一時刻,一次性的過程。而在此之後,人就被稱為是由神生的。它賦予人會影響其行為的新特性。(約翰一書3:9,10)這與領養不同,領養僅僅改變人的身份。當然,由神生在賦予人新的特性的同時也給人以新的身份。因為兒女有資格得著父親的基業。 vs 14-17 約翰指出的關于道的基本特征是恩典和真理。“恩典”是神的、對不配得之人白白給予的品質。恩典不同于律法,律法使神有責任要獎勵或處罰。律法包含了公義。但在恩典之下神沒有這種義務。但要施行恩典,必須首先滿足公義的要求。因為若沒有獻上合適的替代祭物就不能饒恕。但在通過基督滿足了律法的要求以後,神現在就可以白白地饒恕他所選擇的人的罪。 vs 18 雖然以前神通過先知說話,誰也沒有像耶穌那樣在那種親密的意義上見過神。因此,人若想見到神就必須來到耶穌面前,而且所有關于神的觀點都要與耶穌的觀點比較。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約翰福音14:6 還有“除了子和子所愿意指示的,沒有人知道父是誰。”路加福音10:22 神的兒子vs 18 耶穌是什么時候成為神的兒子的呢?當然,作為道他在永恆的過去就存在了。但我要說,他是在成了肉身之後才得到了“神的兒子”這一稱呼的。希伯來書1:5里在講論到耶穌時說:所有的天使,神從來對哪一個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你。”?又指著哪一個說:“我要作他的父,他要作我的子。”? “今日”就是道得到“神的兒子”這一稱呼的時刻。所以他不可能在永恆的過去就被稱為神的兒子,雖然他在永恆的過去就存在。因為他是被生的,不是被造的。
約翰福音 1:19-34施洗約翰修直主的道路1:19 約翰所作的見証記在下面:
1:24 那些人是法利賽人差來的(或作“這那差來的是法利賽人”)。
看哪,神的羔羊1:29 次日,約翰看見耶穌來到他那里,就說:
問題討論vs 21 他們所說的“那先知”指的是誰?(見申命記18:15)
注釋vs 19-23 施洗約翰不是實際上的以利亞,而是按照天使在路加福音1:17所說,在精神上與之相同:“他必有以利亞的心志能力,行在主的前面,叫為父的心轉向兒女,叫悖逆的人轉從義人的智慧。又為主預備合用的百姓。”但在說到祭司和利未人所暗指的,瑪拉基書4:5里的預言“看哪,耶和華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亞到你們那里去。”時,耶穌說施洗約翰:“你們若肯領受,這人就是那應當來的以利亞。”馬太福音11:14 “那先知”是指申命記18:15 “耶和華你的神要從你們弟兄中間給你興起一位先知,像我,你們要聽從他。所說的那“一位先知”。那先知原來就是耶穌,如彼得在使徒行傳3:22里所斷言的那樣。 如此說來,祭司和利未人認為實際上的以利亞要在基督以前到來,以及認為摩西所說的那位先知與基督不同是錯誤的。穆斯林現在認為穆罕默德就是摩西所說的那位先知也明顯是錯誤的。 vs 24-28 他對他們質問他為什么要施洗的回答基本上是──“這比起將要發生的算不了什么。”對觀福音更進一步地說明了這一點,說耶穌,“他要用聖靈與火給你們施洗。”馬太福音3:11約翰的施洗是悔改的施洗,而基督的施洗是重生的施洗。一個是用水,一個是用聖靈與火。所以要明白聖經里在說施洗時,不一定是指用水施洗。 vs 29-34 “神的羔羊”是指在摩西的律法里的獻祭,人的罪孽被犧牲的動物所遮蓋。而這些只是基督在十字架上所獻的、實質上除去世人罪孽的贖罪祭的象征性預兆。注意到他所說的是世人而不僅僅是以色列人。所以,從一開始福音就不光是關于神與猶太人的關系,而是神與全人類的關系。我認為在這里“罪孽”之所以是用的單數是要表達一個總的范疇因而包括了所有的罪孽。 我不是太清楚約翰說:“我先前不認識他,”是什么意思,因為約翰是他的表兄,而且他的母親以利沙伯當耶穌還在馬利亞的腹里時就稱耶穌為主。(路加福音1:43)并且在胎中的約翰也對主耶穌的出現有所感應(路加福音1:44)。還有在馬太福音3:14里約翰表明在這些征兆顯示出來以前就認識他。也許約翰的意思是說,雖然他自己知到他是基督,但在客觀觀察的基礎上還沒有正式宣告他是基督。在這里,“認識”一詞不是用來表示關系知識的“ginosko”,而是用來表示由感觀得來的知識“oida”。雖然在胎中他就認出了基督,但還沒有在外在征兆的基礎上認識他。正是在基督受洗時他正式宣告了耶穌是基督--受膏者--以神所給的征兆作為依據,并且用與先知膏抹王相類似的方式,他用施洗膏抹這個王。
約翰福音1:35-51招使徒1:35 再次日,約翰同兩個門徒站在那里。
1:40 聽見約翰的話跟從耶穌的那兩個人,一個是西門彼得的兄弟安得烈。
1:43 又次日,耶穌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見腓力,
問題討論vs 38 你所追尋的是什么呢?你想通過學習聖經得到什么呢?
歌林多後書4:13 但我們既有信心,正如經上記著說:“我因信,所以如此說話。”我們也信,所以也說話。 你對別人說基督有多主動呢?
注釋
第一種就象那些去教會尋求神而由他們的牧師領到基督的。不幸的是今天許多人將傳福音拘限于此。因為每個人應該更進一步地將他周圍的人領到基督。第三類人則極少得到那些機構觀念極強的人的承認。這是那些甚至在還沒有被重生的狀況下被聖靈帶著讀聖經,并在精神的旅途上領著他們達到對基督的信的極點的。施洗約翰就是這樣一個例子,聖靈事實上向他指出了誰是基督。 vs 38 “你們要什么?”每個人似乎都在尋求什么。每個人都在一定程度上不滿于現狀。然而象安得烈那樣的回答是主所喜悅的。許多人為他們自己尋求物質的東西,而安得烈則單單是尋求與主同住。與主同住意味著我們必須與神和好。如果你想按自己的規矩與主同住,那么你就誤解了主到底是什么樣的。可悲的是,許多夫妻在結婚時并不真正知道對方是什么樣的人。同樣,許多“基督徒”使自己與聖經遠離,不住在神的話里,因為他們對神的觀點與聖經里關于神說法有沖突。你真的樂意聖經里的神住到你家里嗎? vs 41 “我們遇見彌賽亞了。” 有意思的是,主的確可以尋見。保羅對雅典人說:“他從一本造出萬族的人(“本”有古卷作“血脈”),住在全地上,并且預先定准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要叫他們尋求神,或者可以揣摩而得,其實他離我們各人不遠。” 使徒行傳17:26,27耶穌說:“我又告訴你們,你們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路加福音11:9神希望我們用信去尋找他,而且我們的確能夠找到他。“你們尋求我,若專心尋求我,就必尋見。”耶利米書29:13 但在找到他以後,一個自然的反應就是告訴別人。 vs 42 稱彼得為磐石與他當時的品格相去甚遠。(“彼得”就是“磐石”的意思)因為甚至直到耶穌死的時候,彼得都是易沖動,動搖不定,反復無常。然而,所指的是他將要變成的那個人。這是成為基督徒的另一層面。與基督待在一起能使我們變成不同的人。他給予我們的救贖不僅僅是對罪的饒恕,還包括一個變化,在其中我們的生活方式將被概括為義的生活而且我們的弱點將被治愈。 安得烈只是短暫地與耶穌待了一下就繼續與他的哥哥彼得去打魚謀生。對觀福音(指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記載了隨後耶穌在安得烈和彼得打魚的時候去招喚他們。許多剛接觸到基督的人對他有良好的映象,然而對他所要求的跟隨他的投入程度缺乏了解。 vs 46 “拿撒勒還能出什么好的嗎?” 人可能會料想在地上高傲的,重要的,及廣受歡迎的人中找到主。而主卻頻頻地出現在謙卑的和被羞辱的人中間,正如作為一個拿撒勒木匠的兒子長大所代表的。他居身于卑微的人中。你又如何呢?你是一個被人詰問“拿撒勒還能出什么好的嗎?”的拿撒勒人,然而里面卻有那位王住著呢?還是一個耶路撒冷人,一個驕傲的城市,里面卻住著將主釘十字架的宗教權貴呢? 雖然拿但業蔑視拿撒勒,這樣喜歡攀比是猶太人的一個普遍特征,他最為突出的特點是他的坦誠。他不象許多政客和宗教領袖那樣口是心非地將自己藏在面具後面。他的行為會被有些人看作是粗魯無禮,而耶穌卻褒獎這種品格的積極一面為“沒有詭詐”。拿但業似乎也意識到自己的這個個性,因為它不是猶太人中的普遍的品格。 拿但業開始很懷疑,就如所期望的那樣。因為,與伊斯蘭教不同,神不希望我們盲目地信任何一個自稱是神的先知的人。作為耶穌傳道的一個特點,他通過神跡來証實他是誰。這一次,他顯示知道拿但業在見到他之前的具體細節。拿但業以信作為反應,但耶穌似乎給他的信踩了剎車。這暗示拿但業在某種意義上相信得太快了。因為許多人聽見他們喜歡聽的領受得很快,但不接受他們不愿聽的。在路加福音第八章里耶穌在撒種的寓言里說有些人信得很快但在付之于應用時就退後了。他所感興趣的不是那種信。他提供比主觀感受更大的証據來肯定他是誰。因為誠實的懷疑者是不容易被轉化的,但一經轉化他們的信卻往往有更深的根基。 應用:不要過快地接受或拒絕耶穌。反之,在作出結論以前要仔細而透徹地審核。今天,基督徒在試圖讓別人信的時候缺乏耐心,結果剛給人講了福音的鳳毛麟角就要求別人作出決定。人不能人為地編造出能使人得救的信,這種信必須在跟隨耶穌基督時通過與聖靈合作而產生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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