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約翰福音9:1-23瞎眼的人:之一復明2 門徒問耶穌說: “拉比,這人生來是瞎眼的,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 3 耶穌回答說: 6 耶穌說了這話,就吐唾沫在地上,
反應“這不是那從前坐著討飯的人嗎?” 9 有人說:“是他。” 又有人說:“不是,卻是像他。” 他自己說:“是我。” 10 他們對他說:“你的眼睛是怎么開的呢?” 11 他回答說: “有一個人,名叫耶穌,他和泥抹我的眼睛,對我說: ‘你往西羅亞池子去洗。’ 我去一洗,就看見了。” 12 他們說:“那個人在哪里?” 他說:“我不知道。” 審問議論14 耶穌和泥開他眼睛的日子是安息日。 15 法利賽人也問他是怎么得看見的。 瞎子對他們說:“他把泥抹在我的眼睛上,我去一洗,就看見了。” 16 法利賽人中有的說: “這個人不是從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 又有人說:“一個罪人怎能行這樣的神跡呢?” 他們就起了紛爭。 17 他們又對瞎子說: “他既然開了你的眼睛,你說他是怎樣的人呢?” 他說:“是個先知。” 父母後來能看見的, 等到叫了他的父母來, 19 問他們說:“這是你們的兒子嗎?你們說他生來是瞎眼的, 如今怎么能看見了呢?” 20 他父母回答說: “他是我們的兒子,生來就瞎眼,這是我們知道的。 21 至於他如今怎么能看見,我們卻不知道。 是誰開了他的眼睛,我們也不知道。 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他自己必能說。” 22 他父母說這話,是怕猶太人, 因為猶太人已經商議定了,若有認耶穌是基督的, 要把他趕出會堂。 23 因此他父母說:“他已經成了人,你們問他吧。”
問題討論耶穌在第3節里說的“作為”指的是什么? vs 4 神要你做的工是什么? 假如說你明天就死了,你能不能說你已經完成神要你做的工了呢? vs 6-7 你說為什么耶穌要用泥抹在這個人的眼睛上并要他去洗呢? vs 8-12 別人對你成為基督徒的反應是什么? 你從哪些方面顯得是另一個人了呢? vs 16 基督徒是如何以類似於“安息日”的人的教條錯誤地互相衡量的?
注釋vs 3 這并不是說他們是無罪的,這只是說他眼瞎不是由於他或他父母犯的某個罪。耶穌說的關於這個人的話是不是能夠普遍地應用取決於如何理解這句話。耶穌說:“要在他身上顯出神的作為來。”是什么意思呢?我們可以理解這指的是耶穌使他復明這件工。但從他對審問他的人所作的回答看,神很明顯地還在他身上作了更多的工。就像主一樣,他似乎精於神學辯論和見解,甚至使宗教權貴都感到驚慌失措。神的工在這個人身上顯示出來,因為在這里一個人在還不能看見時就看見了。 vs 4-5 他說的黑夜指的是什么呢?因為他就是世上的光,所以我認為他離開的時候可被認作黑夜。“我在世上的時候”似乎是指他以肉身存在於世上。然而這個時間也有可能延伸到他存在於基督徒里的教會時代。“基督在我里面活著”加拉太書2:20但這也許與他的本意有所不同。他也許是指將來會不再有神跡。但在他升天以後,使徒還在繼續行神跡,盡管在他們的時代神跡很少。沒有人能作工的黑夜是什么呢?“工”可能包括大使命和新約里命令基督徒作的工。從個人的角度講,“黑夜”可以指死,屆時基督徒的工就完成了。它也可指基督徒將得到獎勵的復活。但我不認為他會把這種時候與“黑夜”而不是與安息聯系起來。事實上,保羅寫到:“黑夜已深,白晝將近。” 羅馬書13:12“白晝”指的是復活──主的白晝。所以, “黑夜”最可能是指他的死到五旬節他通過聖靈住在信徒里而重新出現在世上的那段時間。 另一個應用就是像耶穌那樣去行。在世上的時候,他有一種責任感要完成神要他作的工。我們也要搞清神要我們作的工,積極地去作。我們活著要有使命感。 vs 6-7 耶穌曾經只摸一下或說句話就使盲人復明(路加福音18:42,43)。所以,有點讓人不太清楚的是為什么這次耶穌要和泥抹在瞎子的眼睛上。其結果是這個人不得不到別處去洗,而回來時耶穌已經走了。(第12節)這個人被留下來作見証,在被審時為自己辯護。也許,這正是耶穌把泥抹在他眼睛上的用意所在。有些人從這段經文引申出許多諸如用水施洗之類的東西,但安全起見還是根據聖經上明確地講這類問題的地方來討論這些議題,不然的話,我們就可比喻地得出几乎任何對的或錯的教義。 vs 8-12 現在,可以看見了,這個人看上去與以前有什么不一樣呢?一個不同的地方就是他現在可以直接地看人了。還有,因為他第一次能夠看見東西,無疑他的面部表情會與他還是瞎子時很不一樣。由神生也會有類似的效果。人一下子醒悟了,發覺了神的存在。我們意識到我們的罪被赦免了,我們的命運是向著天堂的。但我們也可看透別人的靈魂,從某種意義上比他們自己還更知道他們。我們可以無懼地面對真理。所以那些由神生的在別人眼里會與以前不一樣,如保羅寫到:“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歌林多後書5:17 “請說實話,女士。”這是舊偵探片里常說的一句話,但也可以作為基督徒作見証的原則。如我曾說過的那樣,傳道的第一准則就是說實話。他只是給他們陳述了這件事的事實。 vs 13-17 “這個人不是從神來的,因為他不守安息日。”這也是許多基督徒容易犯的一個神學錯誤。因為他們把“安息日”的真實含意與他們的人的教條聯系在一起。基督徒甚至會因為這樣的原因互相瞧不起說:“某某不是屬神的因為……他禮拜六去教會而不是禮拜天去,或者禮拜天而不是禮拜六去,或者其它的某一天去,或者在家里而不是在教會的禮拜堂里聚會,或者聖餐的儀式不大一樣或不夠頻繁,或者參加某種體育運動,或者在電視上看‘基督徒受洗’的節目,等等”但如我在前面指出的那樣,耶穌治好這個人,使他擺脫了疾病的折磨而享安息,其實是與安息日的精神相一致的。當心人的教條。基督徒一般說來無論他們的精神領袖告訴他們什么他們都信。但聖經說:“一切的靈,你們不可都信。總要試驗那些靈是出於神的不是。因為世上有許多假先知已經出來了。” 約翰一書4:1 根據這個神跡,這個從前瞎眼的人得出結論:耶穌是個從神來的先知。 vs 18-23 成為基督徒會使那些本很親近的人與之疏遠,怕因為這種關系而受聯累。這常常包括家庭成員。耶穌說:“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并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里的人。’” 馬太福音10:34-36 這個瞎子的父母就害怕被趕出會堂。不知道在他被逐出後他父母是不是還與他保持關系。也許不。這也正是基督徒的生活。
約翰福音9:24-41瞎眼的人:之二神學課24 所以法利賽人第二次叫了那從前瞎眼的人來,
啟示35 耶穌聽說他們把他趕出去,後來遇見他,就說:
問題討論vs 24 他們是根據什么說耶穌是個罪人的?
注釋vs 24 有意思的是在約翰福音8:46 里耶穌說:“你們中間誰能指証我有罪呢?”而當時誰也不能指出他的罪。而在這里這些人卻說他是個罪人。但他們對他的指控是基於他們關於如何守安息日的人的教條。 vs 25 不同意他們說耶穌是個罪人,這個瞎子就是不同意他們對安息日律法的解釋。按照他們的解釋,安息日是不能醫病的,而他正是在安息日被治好的。不服從這種人的教條,他就會招致迫害。因為不同意宗教權貴對聖經的解釋的人是要倒霉的。 vs 27 為什么他們要不斷地問他同樣的問題呢?我猜他們是企圖等他在簡單的事實以外說些異端的話,那樣他們就可給這個人定罪,進一步地控告主。而說他們想要成為耶穌的門徒對他們來說是最大的侮辱。他們鄙視主,并想讓他死,而這個人卻故意無懼地說他們是耶穌的門徒?他好大的膽子! 這個原來瞎眼的人看來的確成了主的一個出色的門徒。因為他作的正是主所作的。他無懼地羞辱宗教權貴,用他們自己的話擊敗他們,成為惱怒的對像最後被拒絕并從宗教圈子里趕出來。愿所有的基督徒都效法他的榜樣。 vs 28 他們羞辱他。當然,被羞辱是基督徒生活的一部分。(沒有被羞辱嗎?也許你做錯了什么。)“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馬太福音5:11,12 盡管宗教權貴自稱是摩西的門徒,其實他們并不真是摩西的門徒。耶穌說:“你們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為他書上有指著我寫的話。”約翰福音5:46 同樣地,今天有宗教權貴自稱是跟隨耶穌的,但他們所跟隨的并不是聖經里說的耶穌,而是按他們自己的人的教條編造出的耶穌。 vs 29 好像他們搞不清他們自己是不是知道耶穌是從哪來的。因為他們在前面曾說:“然而我們知道這個人從哪里來。只是基督來的時候,沒有人知道他從哪里來。” 約翰福音7:27而他們在約翰福音第九章里與他們自己以前所說的相矛盾 vs 30-33 這也許是、也許不是這個瞎子的神學觀點。他也許只是在用他們自己的神學觀點來反駁他們。神不聽不悔改的罪人。“但你們的罪孽使你們與神隔絕,你們的罪惡使他掩面不聽你們。” 以賽亞書59:2 但一般說來,他所說的:“這人若不是從神來的,什么也不能作。”是不對的。因為有魔鬼的力量存在,而主允許假先知藉這種力量行奇事。 你們中間若有先知或是作夢的起來,向你顯個神跡奇事,對你說:‘我們去隨從你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事奉它吧。’他所顯的神跡奇事雖有應驗,你也不可聽那先知,或是那作夢之人的話。因為這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試驗你們,要知道你們是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們的神不是。你們要順從耶和華你們的神,敬畏他,謹守他的誡命,聽從他的話,事奉他,專靠他。那先知或是那作夢的既用言語叛逆那領你們出埃及地,救贖你脫離為奴之家的耶和華你們的神,要勾引你離開耶和華你神所吩咐你行的道,你便要將他治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申命記13:1-5 敵基督的和他的假先知也會行奇事,但他們不是由神來的先知。 vs 34 雖然他們可以與他辯論他的這席話,但他們沒有。盡管他們曾在類似的爭論里說他趕鬼是靠鬼王。但我不認為他們甚至愿意與這個他們從一開始就瞧不起的人進行這樣的對話。這章一開始不就有人問:“是誰犯了罪?是這人呢?是他父母呢?”而發問的是曾受猶太宗教權貴錯誤的神學思想影響的耶穌的門徒。至此,這些太宗教權貴得出結論:這個人是全然生在罪中的,於是就把這個人魔鬼化(這在宗教權貴和政治家圈子里很普通的“贏得”辯論的手法。)他們是如此的蔑視這個人。“你全然生在罪孽中,還要教訓我們嗎?”──好大的膽子,一個全然生在罪孽中的人(不像我們是被選在恩典中的)竟敢來教訓我們。這是一個實驗,做為一個俗人試圖教訓宗教權貴里的人,看看會怎么樣吧。如果你發現你們教會的牧師或長老與你的觀點不一樣,而你相信你的觀點是符合聖經的,與他對証,與他理論,看你會得著什么。我的經驗是,即使是基督徒里,尼哥底母也很少見。這也是為什么大部分教會活動里都極少允許普通的基督徒分享他們自己的觀點。 他們將他逐出。因為當時那里的社會是以會堂為中心的,從會堂里被趕出與現在被從教會里趕出不一樣。那更像在中世紀被從天主教的教會里趕出去。從另一方面講,斷掉這些關系也有積極的方面。因為他現在可以更自由地跟隨耶穌了。 vs 35-38 恰恰是他公開表明他的立場,燒了他的橋之後,耶穌來找到他。就像我前面說的那樣,也許這正是他的初衷。有時耶穌似乎離開了我們,讓我們自己撐著,我們不應該認為我們是被拋棄了,而是應該認為我們有了足夠的信來牧養,而不單單是被牧養。也許他帶我們經歷這樣的情形是為了進一步地造就我們的信,通過應用它們和公開表明立場,這樣就為我們的下一步作好准備。 這個人的下一步就是承認耶穌是神的兒子。確信了耶穌是一個先知,他就信任耶穌所說的一切話,把它們認作是由神來的真理。所以在耶穌說他是神的兒子後,對他來說沒有必要進行進一步的辯論或解釋。“主啊,我信。”他於是就進一步地承認耶穌是主。 vs 39 希臘文里的“看見”一詞有雙重意義,就像我們中文里一樣。你“看見”了嗎?或你“看出來”了嗎?耶穌給這個遵從他的瞎子啟示說他是誰。所有遵從他的人也是如此。“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并且要向他顯現。” 約翰福音14:21從前,只有宗教領袖纔被認作是有智慧、有見解的。但這只是在外在的肉身里的。在新約里,恰恰是普通的俗人,原來被神學家看不起的,表現出具有深遂的屬靈見解。現今的基督徒里也是如此。 耶穌把桌子倒過來了。高傲的被貶低,謙卑的被舉起。這就是他在此說的審判所指的。但他在此說的不是最後的審判。而正是這個審判,使人從宗教權貴的人的教條里解脫出來,為他們接受真理作好鋪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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