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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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福音18:1-40

耶穌受審:之一

耶穌被捉拿

1  耶穌說了這話,就同門徒出去,過了汲淪溪。在那里有一個園子,他和門徒進去了。
2  賣耶穌的猶大也知道那地方,
因為耶穌和門徒屢次上那里去聚集。
3  猶大領了一隊兵,和祭司長并法利賽人的差役,
拿著燈籠、火把、兵器,就來到園里。
4  耶穌知道將要臨到自己的一切事,
就出來對他們說:“你們找誰?”
5  他們回答說:“找拿撒勒人耶穌。”
耶穌說:“我就是。”
賣他的猶大也同他們站在那里。
6  耶穌一說:“我就是,”
他們就退後倒在地上。
7  他又問他們說:“你們找誰?”
他們說:“找拿撒勒人耶穌。”
8  耶穌說:“我已經告訴你們,我就是。
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
9  這要應驗耶穌從前的話,說:
“你所賜給我的人,我沒有失落一個。” 約翰福音17:12
10  西門彼得帶著一把刀,就拔出來,
將大祭司的仆人砍了一刀,削掉他的右耳。
那仆人名叫馬勒古。
11  耶穌就對彼得說:“收刀入鞘吧。
我父所給我的那杯,我豈可不喝呢?”

12  那隊兵和千夫長并猶太人的差役
就拿住耶穌,把他捆綁了。
13  先帶到亞那面前﹔
因為亞那是本年作大祭司該亞法的岳父。
14  這該亞法,就是從前向猶太人發議論說:
“一個人替百姓死是有益的”那位。

彼得第一次不認主

15  西門彼得跟著耶穌,還有一個門徒跟著。
那門徒是大祭司所認識的,
他就同耶穌進了大祭司的院子,
16  彼得卻站在門外。
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出來,
和看門的使女說了一聲,就領彼得進去。
17  那看門的使女對彼得說:
“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他說:“我不是。”
18  仆人和差役因為天冷,
就生了炭火,
站在那里烤火。
彼得也同他們站著烤火。

亞那的審判

19  大祭司就以耶穌的門徒和他的教訓盤問他。
20  耶穌回答說:“我從來是明明地對世人說話。
我常在會堂和殿里,就是猶太人聚集的地方,教訓人。
我在暗地里并沒有說什么。
21  你為什么問我呢?可以問那聽見的人,我對他們說的是什么。
我所說的,他們都知道。”
22  耶穌說了這話,旁邊站著的一個差役,用手掌打他說:“你這樣回答大祭司嗎?”
23  耶穌說:
“我若說得不是,你可以指証那不是﹔我若說得是,你為什么打我呢?”
24  亞那就把耶穌解到大祭司該亞法那里,仍是捆著解去的。

彼得第二次和第三次不認主

25  西門彼得正站著烤火,
有人對他說:“你不也是他的門徒嗎?”
彼得不承認,說:“我不是。”
26  有大祭司的一個仆人,
是彼得削掉耳朵那人的親屬,說:
“我不是看見你同他在園子里嗎?”
27  彼得又不承認,立時雞就叫了。

彼拉多的審判

彼拉多盤問猶太人的領袖

28  眾人將耶穌從該亞法那里往衙門內解去。
那時天還早,他們自己卻不進衙門,
恐怕染了污穢,不能喫逾越節的筵席。
29  彼拉多就出來,到他們那里,說:
“你們告這人是為什么事呢?”
30  他們回答說:
“這人若不是作惡的,我們就不把他交給你。”
31  彼拉多說:
“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
猶太人說:“我們沒有殺人的權柄。”
32  這要應驗耶穌所說,
自己將要怎樣死的話了。

彼拉多盤問耶穌

33  彼拉多又進了衙門,
叫耶穌來,對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
34  耶穌回答說:
“這話是你自己說的,還是別人論我對你說的呢?”
35  彼拉多說:“我豈是猶太人呢?
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
你作了什么事呢?”
36  耶穌回答說:“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我的國若屬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爭戰,
使我不至於被交給猶太人。
只是我的國不屬這世界。”
37  彼拉多就對他說:“這樣,你是王嗎?”
耶穌回答說:“你說我是王。
我為此而生,
也為此來到世間,
特為給真理作見証。
凡屬真理的人,就聽我的話。”
38  彼拉多說:“真理是什么呢?”

彼拉多試圖放他

說了這話,又出來到猶太人那里,對他們說:
“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來。
39  但你們有個規矩,在逾越節要我給你們釋放一個人,你們要我給你們釋放猶太人的王嗎?”
40  他們又喊著說:
“不要這人,要巴拉巴!”這巴拉巴是個強盜。


問題討論

在客西馬尼的園子里發生的事與伊甸園里發生的事有什么類似之處?
你如何評價彼得在園子里的舉動?
如何看待捍衛信仰的暴力行為呢?
亞那是誰,為什么耶穌被帶到他那里而不是大祭司那里呢?
在被亞那審問時,耶穌為什么要那樣回答呢?
為什么他們用手掌打耶穌?
在何種情形下基督徒會遭到同樣的待遇?
彼得是在何種意義下不認基督的?馬太福音10:33適用於此嗎?
彼得是跟著耶穌到受審的地方去的唯一門徒嗎?
為什么在第28節又說要喫逾越節的筵席,在前一天的最後的晚餐不就是逾越節筵席嗎?(馬可福音14:12
為什么猶太人把他帶到彼拉多那里去?
彼拉多對耶穌的態度是什么?
為什么雖然耶穌承認他是猶太人的王,彼拉多并沒有因此判他犯有叛逆罪呢?
耶穌對彼拉多的態度是什么?
為什么雖然彼拉多判他無罪卻不釋放他?
“巴拉巴”這個名字的意思是什么?如何把它與耶穌對自己的稱謂做比較?
選擇耶穌或巴拉巴像征著什么?


注釋

園里的背叛

這一幕與在伊甸園里所發生的事有一種比喻上的聯系。在伊甸園里蛇,就是魔鬼,偽裝成亞當的朋友,背叛了他,致使他被逐出伊甸園,遭受審判。而在這里,耶穌──末後的亞當(歌林多前書15:45)──在被猶大背叛之後也被帶出園子,面對審判。猶大被耶穌稱為魔鬼(約翰福音6:70)而且也裝扮成他的朋友。有意思的是在兩個事件里背叛者自己最後也面對了審判。

同樣有意思是創世紀3:9,10約翰福音18:4-6的對比。在創世紀里,神問道:“你在哪里?”而亞當在恐懼中躲避。在這里耶穌問:“你們找誰?”被嚇得退後倒在地上的是兵丁差役。問心無愧就產生了無懼,甚至會使別人害怕。反之心里有鬼就產生畏懼。耶穌與亞當正好相反。

彼得

我們也許會錯誤地認為彼得在園中的暴力行為是出於勇敢,其實,它是出於害怕和膽怯。凶暴的人常常是怯懦的。注意到他攻擊的不是一個兵而是一個仆人,這個人可能沒有挾帶武器或只帶了很輕的武器。當基督徒這樣行的時候,他就失去了一個聽眾,就如彼得削掉那個仆人的一只耳朵一樣,使他失去了聽力。(但耶穌能夠把事情矯正過來。)彼得沒有為這樣的情況做好准備,就沒有能夠按正確的靈去行。但這提出一個今天現實的問題,我們去救援那些遭受逼迫的基督徒應該做到什么程度。時至今日,仍有許多基督徒遭受穆斯林、共產主義者和其它組織的逼迫、監禁、殺害。但我們是不是應該用武力來對付這些組織以保護受逼迫的基督徒呢?一般說來,那似乎不是耶穌給我們樹立的榜樣。但從另一方面來講,耶穌承認并服從於世上的權柄,保羅就世上的權柄在羅馬書13里說:“在上有權柄的,人人當順服他,因為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當然,他這么說是指他們在他們的權柄範圍以內行事而言的。但他們的權柄範圍包括:“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羅馬書13:4就如我們在舊約里所讀到的那樣,當一個政府失去控制做起壞事時,就會爆發戰爭,神用另一個政府來逞罰或取代行惡的政府。也許,熱心於神的國的彼得就是以這樣來看待他的行為的。但如果是這樣的話,他就是在擅自執法了,因為王還沒有給他這樣做的許可。

亞那

亞那又不是該年度的大祭司,為什么把他帶到亞那那里去呢?的確,約翰福音為我們提供了對觀福音里所沒有的關於耶穌的審判的更進一步的資料。那么在該亞法那里的審判呢?約翰似乎一帶而過。約翰所做的是補充對觀福音的資料。在該亞法那里的審判已經被詳細地記載在另外几本福音書里。約翰更進一步地描述其它還發生了些什么。這就提醒我們不要假定福音書詳詳盡盡地記錄了所有發生的事件,懷疑的人在解釋表面上看去似有沖突的地方常常忽略這一事實。亞那是公元6年到15年間的大祭司,但其後在他的有生之年一直是耶路撒冷城里祭司們實質上的頭。注意到他還與該亞法一起在施洗約翰的事奉里被提到。亞那和該亞法作大祭司,那時,撒迦利亞的兒子約翰在曠野里,神的話臨到他。” 路加福音3:2 甚至在使徒行傳第四章里,亞那還被稱做大祭司。“第二天,官府、長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會,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力山大,并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里。”使徒行傳4:5,6所以,耶穌在被送到彼拉多那里去之前,曾在猶太人中被審了兩次。但因已經被亞那定了罪,該亞法的審判結論就已經定好了。

耶穌在亞那面前的審判

雖然在他的審判里也許發生了更多的事,約翰在這里要指出的不是亞那給他定罪的根據,而是耶穌對逼迫的反應。對觀福音清楚地描繪了猶太領袖的企圖。他們無非是想使他說出可以讓他們捉住把柄的話。但在亞那的審判里我們看到,耶穌沒有發表長的演說和布道。因為他們只是裝成客觀的聽眾。基督徒也會遇見許多懷疑的人,他們裝成開放和客觀的樣子,其實根本聽不進去。這種人不過是在尋找話柄。

耶穌在被審判時所面臨的逼迫在基督徒們面對敵基督的世俗權威或宗教權貴,無論是猶太人、穆斯林、或甚至充滿敵意的基督教宗教權貴時,并非罕見。謀殺瑟維特就是這樣一個例子。

他們在撈取把柄,而耶穌智慧地告訴他們:“我的教訓是有目共睹的。”我們做為基督徒應該把我們所教的公開,如果我們有勇氣和信心這么做的話。但異端常常有些隱秘的教義他們不公開地說出來。

耶穌合理地回答他們,但被看作是對他們的無禮。那些有地位的人自己傲慢、驕傲、對人無禮。但從猶太人領袖的觀點看來,傲慢、驕傲、對他們無禮的是耶穌。所以在你被誣為傲慢、驕傲、無禮的時候,別忘了那些逼迫耶穌的人也是那樣看待耶穌的。

正像耶穌在馬太福音23還有保羅在羅馬書2里指出的那樣,假冒為善是猶太權貴的特點。但假冒為善是由虛榮驅使的。在審判它人的同時,他們沒有審判自己。由於他們從他們的觀點看來,他們被耶穌羞辱了,他們就脫去了客觀的外衣,沒有神跡能夠改變他們的想法。他們要的是血。

所以當我們辯論的時候要想一想我們是不是客觀,我們是不是只在為我們的虛榮而爭競。耶穌來是為了給真理做見証,我們則應該是真理孩子,然而真理常常被人的教條、謊言和誹謗所取代,甚至在基督徒里也是如此。至於領袖們──不要迷戀於別人對你的尊敬,否則你就會失去客觀。不要輕視你的下屬。謙卑是領袖最重要的品質。不幸的是領袖的角色由於其特點常常吸引最糟糕的人或者誘發出人身上最壞的東西。我們看到摩西本人,做為以色列人中最謙卑的,結果也因為一個驕傲的舉動沒有能夠到達應許之地。

彼得的否認

耶穌曾說:“凡在人面前不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面前,也必不認他。”馬太福音10:33 但從技朮上講,彼得并沒有否認基督是神的兒子。他只是否認他親身認識他,這當然是在撒謊。這是耶穌事先所預見到的。雖然彼得在此之前大膽地宣稱他愿意與基督同死,但人的信心只有在黑暗的時候顯露出來,在試煉中受到檢驗。他有足夠的信心跟耶穌到大祭司的院子里,烤火取暖,但卻沒有足夠的信心到火里去。

那個門徒

大祭司所認識的那個門徒可能就是約翰,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時約翰在場,而且約翰在此之前曾在約翰福音13:23 里用第三人稱稱呼他自己,并且與主很親近。所以是約翰告訴看門的使女讓彼得進去。當她對彼得說:“你不也是這人的門徒嗎?”時,“也”指的是“與約翰一起”。所以說彼得似乎并不是單獨一人在那里。約翰也在那里,并且沒有否人他自己是誰。鑒於這些事實,彼得的行為就更顯得膽小了。

逾越節的時間

耶穌已經喫過了逾越節的筵席。最後的晚餐就是逾越節的筵席。
馬可福音14:12  除酵節的第一天,就是宰逾越羊羔的那一天,門徒對耶穌說:“你喫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往哪里去預備呢?”
路加福音22:15  耶穌對他們說:“我很愿意在受害以先,和你們喫這逾越節的筵席。”
(關於時間的細節,另見最後的晚餐查經)
但如果是這樣的話,第28節里說:“喫逾越節的筵席”又是什么意思呢?

“逾越節的筵席”有兩個涵義。它可以指尼散月的第十四日的夜晚至第十五日的凌晨之間喫的逾越節的筵席。它也可以指逾越節的整個禮拜所喫的逾越節的筵席。逾越節那一個禮拜的每一天都有特殊的筵席。也許這就是第28節里所指的。

彼拉多的審判

把耶穌帶到世上的權威、羅馬人的官員彼拉多那里有兩個原因。首先,羅馬人沒有給猶太人的領袖殺人的權力。雖然這個情況在此之後沒有持續多久。比如說基督徒里的第一位殉道者司提反後來就是被猶太人用石頭打死的。但這也使人領悟到在耶穌傳道期間那些人為什么問他是不是要把那個通奸的女人用石頭打死的,因為如果他同意的話,猶太人的官就可以到羅馬人官府去告耶穌。把他帶到羅馬人那里的另一個動機就是由於耶穌在眾人里的聲譽。讓羅馬人殺他,猶太人的領袖似乎就可以在這件事上洗清他們的手,裝出無辜的樣子。

彼拉多質問猶太人的領袖

在第30節里他們對彼拉多的回答給我的映像是他們不覺得有審判的必要,因為他們把他帶來了,彼拉多就應該把他處死。說到底,彼拉多不就是一個噬血成性、不干淨、不公正的羅馬官、連狗都不如的外國鬼子嗎?耶穌與彼拉多有一個共同的地方,那就是他們都被猶太人的官所蔑視。也許這從某種意義上解釋了彼拉多對基督的處境的一絲同情。他們在第30節里對彼拉多的回答表現出他們不認為彼拉多有資格來審判案子。因此,彼拉多憤怒地答道:“你們自己帶他去,按著你們的律法審問他吧。”在某些情況下,按照摩西律法他們可以把人處死,但按照羅馬的法律,他們沒權這么做。

彼拉多審問耶穌

雖然猶太人給他安的最主要的罪名是他稱他是神的兒子,但他們唯一能夠控告他而使羅馬人給他判罪的罪名是他犯了叛逆罪,因他稱他是猶太人的王。而耶穌肯定了他的確是猶太人的王。但這并不是說他否認該撒是猶太人的王。因為耶穌是萬王之王,萬主之主。也就是說,該撒、還有彼拉多通過他是猶太人在物質領域里合法的權威。耶穌是在他們之上的,但他此時只使用他的屬靈領域的權威,直到千年主國的到來。此時,他的國不屬這個世界。門徒們誤解了神的時間。的確,如我們在啟示錄里讀到的,神將把他的忿怒帶到世上,派他的使者先行,建立他的國。但現在還不是時候。

我們常說耶穌到世上來為世人的罪而死。這是對的,但我們還應該認識到,他來也是為了給真理做見証。“律法本是藉著摩西傳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穌基督來的。” 約翰福音1:17 他的事奉的很大一部分是傳道。那些喜歡真道的、誠實的、可教的人一直在學習神。當這樣的人聽見耶穌的話,他的教訓就與他們產生共鳴,於是他們就信了基督。但彼拉多并沒把他當回事,認為他不過是一個空想家。

彼拉多的計划

雖然發現他是無辜的,彼拉多更關切的是這件事的政治而不是維持公義。不過他也許對耶穌能夠被放掉覺得比較有把握。他知道耶穌在眾人里是受歡迎的,雖然他受到猶太人領袖的憎惡。他想在這件事上洗清他的手。所以他以為如果讓眾人來判決的話,耶穌就可以脫身。如果讓他們在一個強盜和一個虔誠信教的人里面選擇一人的話,他們當然會選擇虔誠信教的人。但他錯了。

有趣的是“巴拉巴”是“父親的兒子”的意思,耶穌說他自己是天父的兒子。所以從某種意義上講,在選擇基督與敵基督時,他們選擇了敵基督。另外,還可以用另一個比喻的方法看這一點,耶穌做為天父的唯一的兒子替由“父親的兒子”,巴拉巴所代表的世上的罪人而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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