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約翰福音19:1-42耶穌受審:之二耶穌被戲弄2 兵丁用荊棘編作冠冕, 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 3 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他。 被宣告無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 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來。” 5 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 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 6 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 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 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來。” 處死他的法律依據“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 因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 8 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 9 又進衙門,對耶穌說: “你是哪里來的?”耶穌卻不回答。 10 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 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 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 11 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 處死他的政治原因“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該撒的忠臣(原文作‘朋友’)。 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該撒了。” 13 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里坐堂。 14 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 15 他們喊著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 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 祭司長回答說:“除了該撒,我們沒有王。” 牌子17 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 耶穌背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 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 18 他們就在那里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著, 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19 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 寫的是: “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 20 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 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 并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利尼三樣文字寫的。 21 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 “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 22 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 衣服又拿他的里衣,這件里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 24 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 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里衣拈鬮。” 兵丁果然作了這事。 關照馬利亞并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 26 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原文作‘婦人’),看你的兒子。” 27 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 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里去了。 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 29 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里。 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 30 耶穌嘗(原文作“受”)了那醋, 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神了。 死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 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 把他們拿去, 免得尸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 32 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 并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 33 只是來到耶穌那里,見他已經死了, 就不打斷他的腿。 34 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 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 35 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証,他的見証也是真的, 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 36 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 “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詩篇34:20) 37 經上又有一句說: “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撒迦利亞12:10) 安葬39 又有尼哥底母,就是先前夜里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 40 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 41 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 園子里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 42 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 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里。
問題討論他們有什么不同? 在第7節里猶太人指的是哪些律法?他們說耶穌是如何犯了這些法? 為什么在第8節里彼拉多會害怕? 耶穌對彼拉多的態度是什么? 他是不是認為他有合法的權威? 為什么猶大的罪比彼拉多的罪更大? 猶太人是如何擺布彼拉多,使他雖然宣告了耶穌無罪,還是把耶穌釘了十字架? vs 17 耶穌在一個名叫髑髏地的地方被釘十字架像征了什么? 神在那里給猶太人的征兆或牌子是什么? 這個牌子為什么觸犯了他們? 第24節和第28節和所引用的是哪些經文? 看一看詩篇22與這里以及其它几本福音書里對耶穌釘十字架敘述有什么關聯。 vs 26 他為什么把他母親稱為“婦人”? 他吩咐約翰做什么? vs 31 為什么要把腿打斷? 第34節的意義是什么?它與詩篇22:14有什么關聯? vs 38 關於亞利馬太人約瑟我們還知道些什么?
注釋vs 7 他們所指的律法大概是下面几條之一: 利未記24:16 “那褻瀆耶和華名的,必被治死。”有意思的是最後一個肯定了假先知也可能會行神跡。所以光是神跡本身不是鑒別先知的最後依據。猶太人的領袖知道耶穌行了神跡,但他們認為他的教訓是把人從他們的神的概念上引開。不但如此,他還稱他自己是神的兒子,這樣就把他自己當成信仰和敬拜的對像,就如我們在約翰福音10:33里所看到的那樣。 我們就傳福音在此學到了些什么?雖然彼拉多對神的概念是扭曲的,但仍然有一線關於基督的真理的光穿透了黑暗,激起了這個人的畏懼。在傳福音時,有許多真理我們可以分享。但我們需要找到哪些真理能夠最有效地穿透聽者的宗教和哲理。這里我們有一個非常實際的例子,說基督是猶太人的王不能真正地打動不信的羅馬人的靈,因為他們多是從政治角度出發來考慮這類事情的。但說基督是神的兒子卻觸動了他們的一根弦。這也是為什么“神的兒子”這一稱呼如此經常地出現在約翰福音里的原因。因為約翰福音寫在其它几本福音書之後,做為它們的補充。由於教會里越來越多的外邦人,約翰寫他的福音主要是針對羅馬帝國里的外邦人。從彼拉多我們看出“神的兒子”這一稱呼在這種人中的效果。約翰并沒有造出這個稱呼,而是從耶穌的一生和事奉里找出那些外邦人最容易認同的側面和教訓。 vs 11 這里耶穌承認彼拉多為一個由神設立的合法的權威人物,在這件事上甚至有在他之上的權威。耶穌謙卑地遵從他的審判。同樣,世上的權威是由神設立的,在他們的權限以內有合法的權威。這并不是說他們所做的決定就總是正確的或最好的。當時候到來時,他們得負責為這些決定向神回答。這也并不是說我們總要遵從和順服他們的權威,而是說只要他們在神給他們的權限以內行事,我們就有義務遵從和順服他們的權威。 耶穌可以選擇更起勁地為他自己辯護。他可以運用法律來逃脫死亡。後來,在使徒行傳里,保羅就通過行使羅馬公民的權力來逃避迫害。在此之前,耶穌也通過跨越不同省分的邊界來躲避逼迫。但現在是死的時候了,所以他就沒有努力地為自己辯護。 為什么他說彼拉多的罪比猶大的罪輕呢?這里值得注意的一件事就是他的確肯定了有些罪比別的罪更壞。不是所有的罪都是等同的。但你也許會覺得因為彼拉多是這件事的權威,他的責任就會更大。因為權力越大,責任就越大。耶穌基本上是說,如果一個世上的權威不公正地把人處死了,他的罪不比一個普通的公民謀殺所犯的罪大。兩者都犯了罪,但一個比另一個更嚴重。但從另一方面講,對於這種權威人物來說,雖然這種罪沒有那么嚴重,但這種權威人物要負的責任卻更多。(我想這樣兩者就拉平了。) 至於基督的死,許多人都有責任。在此彼得指責羅馬人也指責猶太人。 使徒行傳2:23 他既按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你們就藉著無法之人的手,把他釘在十字架上殺了。vs 12-15 這里猶太人用政治來擺布彼拉多。彼拉多在這里的確有一個真正的威脅。該撒家族是妄自尊大的,他們鎮壓一切對他們權威的威脅。他們反復無常,往往沒有理智而且瘋狂,為保護他們的地位甚至不惜殺戮自己家里的親人。猶太人威脅他說,要散布謠言,說彼拉多自己背叛該撒。彼拉多就把事端止住,他把自己從這件事上開脫出來,要眾猶太人來做決定。不但如此,他還使得猶太人表示了對該撒的效忠。他們說他們除了該撒,沒有王,是在拒絕神,如經上寫到:“耶和華永永遠遠為王。外邦人從他的地已經滅絕了。”詩篇10:16 還有“其實耶和華你們的神是你們的王。”撒母耳記上12:12 vs 17 在釘十字架的圖像里我們看到對創世紀3:15:“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這一預言的一種隱喻的應驗。插入“髑髏地”的十字架像征了傷蛇,也就是撒但的頭﹔而我們看見耶穌的手和腳在十字架上被釘傷。頭上的傷是致命的傷,而腳上的傷則不是致命的傷。的確,耶穌最後獲勝從死里復活。如我在前面所引用過的:“他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并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仆的人。”希伯來書2:14,15
vs 18 耶穌是被當成罪犯處死的。 vs 19-22 猶太人要神給他們一個征兆,於是神給了他們一塊牌子“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安在耶穌上面。當然,彼拉多把它放在那里有兩個原因。其一,按照羅馬的法律,要在犯人被處死的地方放一塊牌子或告示說明犯人的罪狀。他們這么做以顯示犯人的死是公正的,同時也是對別人的警告。還有我認為彼拉多這么做是在嘲諷猶太人,猶太人感到這樣一塊牌子說明了羅馬人對猶太人的壓迫。彼拉多不在乎冒犯他們,鑒於他們在前面對他做的威脅,這是可以料到的。但到頭來,其實是神擺布了他們雙方以實現了他的計划。 vs 23-24 由約翰福音和其它几本福音書所記述的在十字架上所發生的事大多把我們指向救世主的詩篇22,它是這樣開始的:“我的神,我的神,為什么離棄我?”,一本福音書記錄到,耶穌在十字架上說了這句話。詩篇是大衛王在基督死前一千多年前寫的,描寫的是一個人被釘十字架。其中有這樣一句:“他們分我的外衣,為我的里衣拈鬮。” 詩篇22:18,我們看到這在十字架旁得到了應驗。 歷史事件常常有比喻的應用。衣服可能是代表基督徒們。正如耶穌是神的外在表現,基督徒是基督的外在表現。雖然我不愿過分地去死摳經文里所比喻的。但這給人的印像是基督徒也會面臨逼迫,被不信的人看不起。 vs 25-27 兩節與這一段有關的經文: vs 28-30 耶穌所經受的正是詩篇22所預言的:“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骨頭都脫了節,我心在我里面如蠟熔化。我的精力枯干,如同瓦片。我的舌頭貼在我牙床上。你將我安置在死地的塵土中。犬類圍著我,惡黨環繞我。他們扎了我的手、我的腳。” 詩篇22:14-16 另見詩篇22查經里對耶穌在十字架上所想的和所感受到的進行的進一步的分析。有意思的是“成了”與詩篇22的最後一節經文“這事是他所行的”類似。 我們看到約翰福音里所強調的耶穌對他的死的態度是那是一個需要完成的使命,它不只是在死亡時所受的痛苦。因為在他受審時和被釘在十字架上,直到最後他一直在不斷地教。真正成了的是他在世上使預言得到應驗的事奉,他帶出的門徒,還有最重要的是他在十字架上為這個世界的罪付出了贖價。 vs 31 那個安息日(禮拜六)是特別的日子,因為它同時也是除酵節的安息日。禮拜五總是預備日,為安息日做准備,以滿足他們按安息日律法所應盡的職責。 vs 32-37 釘十字架通常不是因為流血,而是由於窒息而致死。把腿打斷就會加速死亡,因為受刑的人不能再用腿把自己撐起來使肺能夠擴張。他名符其實地是由於他的心碎了而死,如詩篇22所預言的那樣:“我心在我里面如蠟熔化。”這肯定了當兵拿槍扎他的肋旁時,有血和水流出來。因為心臟周圍有一袋水,在承受巨大壓力時它會破裂。血與水分開說明他的心臟已經停止了跳動。 “哪知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因他受的刑罰我們得平安,因他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以賽亞書53:5第36節似乎有點離開上下文,因為他引用的是詩篇34:20。但在那一章詩篇里,大衛贊美神使他脫離死亡。在那一章詩篇里,“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指的是脫離一切的傷害。但耶穌在被不公地處死時并沒有脫離一切的傷害。但這正是角度由舊約轉到新約的地方。因為舊約里說的多是屬世的事,多是像征性的東西,而新約里說的則是其實質,說的是屬靈的和天上的事。雖然從肉體來說他是死了,但從靈上說他并沒有受到傷害,他從死里的復活也顯示出新的現實──死是不可怕的。 vs 38-42 有關約瑟的更多描述的可見於路加福音23:“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眾人所謀所為,他并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里素常盼望神國的人。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我們從此可以看出公會里并沒有一致的共識,尼哥底母和約瑟就是其中兩個支持耶穌的成員。另一方面,這說明信徒往往出自最出人意料的人里。早些時候,那些被猶太社會所拋棄的和被猶太權貴所鄙視的撒瑪利亞人中有許多信了主。而在使徒行傳里,我們看到這個範圍又在變化。宗教權貴將被基督徒所蔑視,但神又出人意料地傳化了保羅。沒有哪一類人不能出基督徒。 盡管安息日就要到了,尼哥底母還是預見到要趕快為安葬做准備。因為他必須在下午六點前入葬,按猶太人的計時法,下午六點就是第二天的開始。他葬在約瑟的墓里,約瑟是個富人,這就應驗了預言:“人還使他與惡人同埋﹔誰知死的時候,與財主同葬。”以賽亞書53:9惡人指的是與他同釘十字架的兩個強盜,財主則是約瑟,他被葬在約瑟的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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