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約翰福音20:1-31耶穌的復活:之一空墳抹大拉的馬利亞來到墳墓那里,看見石頭從墳墓挪開了。 2 就跑來見西門彼得和耶穌所愛的那個門徒, 對他們說: “有人把主從墳墓里挪了去, 我們不知道放在哪里。” 3 彼得和那門徒就出來,往墳墓那里去。 4 兩個人同跑,那門徒比彼得跑得更快,先到了墳墓。 5 低頭往里看,就見細麻布還放在那里,只是沒有進去。 6 西門彼得隨後也到了,進墳墓里去, 就看見細麻布還放在那里, 7 又看見耶穌的裹頭巾, 沒有和細麻布放在一處,是另在一處卷著。 8 先到墳墓的那門徒也進去, 看見就信了。 9 因為他們還不明白聖經的意思,就是耶穌必要從死里復活。 復活的基督向馬利亞顯現11 馬利亞卻站在墳墓外面哭。 哭的時候,低頭往墳墓里看, 12 就見兩個天使,穿著白衣,在安放耶穌身體的地方坐著, 一個在頭,一個在腳。 13 天使對她說:“婦人,你為什么哭?” 她說:“因為有人把我主挪了去, 我不知道放在哪里。” 14 說了這話,就轉過身來,看見耶穌站在那里, 卻不知道是耶穌。 15 耶穌問她說:“婦人,為什么哭?你找誰呢?” 馬利亞以為是看園的,就對他說: “先生,若是你把他移了去, 請告訴我,你把他放在哪里,我便去取他。” 16 耶穌說:“馬利亞。” 馬利亞就轉過來,用希伯來話對他說:“拉波尼!”(拉波尼就是夫子的意思。) 17 耶穌說:“不要摸我,因我還沒有升上去見我的父。 你往我弟兄那里去,告訴他們說, 我要升上去見我的父,也是你們的父﹔見我的神,也是你們的神。” 18 抹大拉的馬利亞就去告訴門徒說:“我已經看見了主。” 她又將主對她說的這話告訴他們。 第一次向門徒們顯現門徒所在的地方,因怕猶太人,門都關了。 耶穌來站在當中,對他們說:“愿你們平安。” 20 說了這話,就把手和肋旁指給他們看。 門徒看見主,就喜樂了。 21 耶穌又對他們說: “愿你們平安。父怎樣差遣了我,我也照樣差遣你們。” 22 說了這話,就向他們吹一口氣, 說:“你們受聖靈。 23 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 你們留下誰的罪,誰的罪就留下了。” 疑惑的多馬25 那些門徒就對他說:“我們已經看見主了。” 多馬卻說:“我非看見他手上的釘痕,用指頭探入那釘痕, 又用手探入他的肋旁,我總不信。” 26 過了八日,門徒又在屋里,多馬也和他們同在,門都關了。 耶穌來站在當中說:“愿你們平安。” 27 就對多馬說:“伸過你的指頭來,摸(‘摸’原文作‘看’)我的手﹔ 伸出你的手來,探入我的肋旁。不要疑惑,總要信。” 28 多馬說:“我的主,我的神。” 29 耶穌對他說:“你因看見了我纔信﹔ 那沒有看見就信的有福了。” 結束語沒有記在這書上。 31 但記這些事,要叫你們信耶穌是基督, 是神的兒子﹔并且叫你們信了他,就可以因他的名得生命。
問題討論在此之前,他們對耶穌復活的理解是什么? vs 8 約翰在此以前還沒有信的是什么? 信與理解的關系是什么? vs 17 耶穌說:“不要摸我。”是什么意思? 耶穌從死里復活的意義是什么? vs 21 他差遣他們去做什么?我們的使命與主的有什么相似之處? vs 22 他們在此之前接受聖靈了嗎?(約翰福音7:39) vs 23 赦免罪和留下罪是什么意思? 你認為他所指的是什么罪? 神在什么條件下留下人的罪? vs 24 多馬那樣疑惑是不是合理?為什么? vs 29 按照這節經文,我們為什么比使徒們更有福? 為什么說沒有看見就信的更有福? vs 30-31 為什么約翰福音對基督的傳道和復活的敘述不很詳盡?這與第29節有什么關系? 按照約翰福音,什么事實構成相信耶穌就是基督和神的兒子的足夠証據? 當你信耶穌時會發生了些什么?你自己的經歷是什么?
注釋許多人注意到四本福音書里關於復活的記載有些不太一樣。見網頁關於復活的佯謬的解釋。總地說來,在復活的前後發生了很多事,每一本福音的作者只記錄了其中的几件,就像約翰在第30節里說的那樣。所以,再加上修辭方法的不同,就很難說几本書所說的是相互矛盾的。 馬利亞對空墳的反應是憂傷,雖然它應該是盼望。馬利亞以為事情更糟糕了,而其實事情是更好了。在生活中,當我們只考慮屬世的事情時,事情就像死尸一樣越來越糟,而其實神卻在做工使事情變得越來越好。這一原理也體現在耶穌的話里:“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一粒麥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舊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結出許多子粒來。” 約翰福音12:24約翰的反應則是出於信心的。我們也看見過那使他相信的空墳墓。我們在生活中會面臨許多困難,許多空墳墓,和許多空母腹,但要知道:“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羅馬書8:28 雖然馬利亞沒有能夠認識到所發生的是怎么回事,但因為她如此地悲傷,主首先向她顯現。因為“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靈性痛悔的人。”詩篇34:18,在同一章詩篇里還說:“又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這在前一章說耶穌的死時曾引用到。 另一章詩篇說:“我的心哪,你為何憂悶?為何在我里面煩躁?應當仰望神,因我還要稱贊他。他是我臉上的光榮(原文作“幫助”),是我的神。”詩篇43:5 vs 17 為什么耶穌不讓馬利亞摸他,而在馬太福音28:9里我們卻看到那些婦女抱住他的腳拜他呢?一般在說歷史時,“摸”用的是不定過去時,通常指的是過去某一時刻發生的事情。但這里用卻的是現在時,指的是生活方式意義下的行為。因為從某種意義上說,馬利亞還是抱著主在世上時的形體,還沒有意識到他復活的意義。因為他的復活與拉撒路以及其它一些人復活的意義不同,他們是復活到他們死前的形體,也就是將來還會死的形體。而他是以榮耀的方式復活的,就如我們在最後的復活時那樣,他正在去他父那里的路上。所以他只是在說:“很高興見到你,但我不會在這里待太久。我只是在我去天上的路中經過這里。”事實上,今天每一個基督徒也都可以這么說。 vs 19-23 耶穌差遣他的門徒
就像父差遣我那樣聖靈饒恕但作為神的子民,我們還應該明白,饒恕是需要權柄的。這也是耶穌在這里說這話的意思。我們不但被授予傳福音的權柄,而且當我們赦免別人時,神也赦免他們。不過在學了整個新約以後,我想我們首先應該理解到他指的那些是對我們個人所犯的罪。如果有人不是對你犯罪而是對別的某個人犯罪,那么你是無權去饒恕的。只有罪的對像纔有權饒恕。從另一方面來講,沒有人是孤立的,任何罪都會影響到我們。那樣的話,我們有權力饒恕對我們犯的那一部分罪。但所有的罪,就連所謂的無受害者的罪,都是對神的罪。 當我們赦免別人對我們所犯的某些具體的罪時,神也赦免他們的這些罪。這并不是說因為他赦免一個人的某些具體的罪就赦免那個人所有的罪。那么把罪留下又是怎么回事呢?耶穌在此似乎肯定在有些情況下把罪留下,或者說不赦免是合理的。這與聖經里神的作為是一致的。 疑惑的多馬就“我的主,我的神”,羅博遜(Robertson)寫道:“這不是驚嘆,而是稱呼,雖然用的是主格,其實它是呼格,這在當時地中海一帶使用的希臘文(Koine)里是很普遍的。多馬完全信服了,於是就毫不猶豫地稱復活的基督為主和神。耶穌接受了這些稱呼,并且為多馬這樣做稱贊他。” 結束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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