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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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四福音)中的永生之道

 

     我首先要問大家一個問題:假如有人問我們:我應當怎樣行,才能得永生?你準備怎樣回答?我要求大家不要用自己的話回答,只要用聖經上的話回答,並作出正確的解釋。看看聖經中有那幾種回答。

     我想大家首先想到的經文,會是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祂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確是弟兄姐妹常喜歡採用的一種回答。

     又有人會想到主耶穌有一次,對一個猶太少年官的回答。當時少年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作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主回答說:『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6,17)。

  也有人會想到另一次主耶穌對猶太人所說的極重要的教訓。『耶穌說,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沒有生命在你們裏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3,54)。  

  還有人會想到主耶穌在山邊寶訓中所講的一個發人深思的比喻:『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的,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還有,我們看到主耶穌在臨別的禱告中,有一句話也講到了得永生的問題。主耶穌在禱告中說:『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如果我們再繼續想下去的話,我們還會想到聖經中其它好些有關得永生的經文。我們暫時不必多提了。

     但僅從上面五種回答,可能已會引起一些人的疑問:怎麼五種說法都不相同呢?是不是有矛盾呢?我們應當怎樣加以正確理解呢?

     其實,這五種說法,表面雖然不同,然而它們並不矛盾,而且在實質要求上仍是完全相同的。如果我們真正理解了這一點,就說明我們已經明白永生之道。如果我們仍把以上經文看成是互相對立的,那就說明我們還未明白永生之道。根本的問題是:我們對以上五節經文是否都有了正確的理解?

 

對信耶穌得永生的正確理解

     首先,對於聖經中有關信耶穌得永生的經文,例如『叫一切信祂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信子的人有永生』等等(約3:16,36),對其中的『信』字必須加以正確的理解。這裏的信必須是真實的信。真實的信是必定要有行為表現的,必須信而悔改,必須求告主名,才能得蒙拯救。否則,信心若沒有行為就是死的,是不能使人得救的。(雅2:20-26)。

     例如在五旬節聖靈沛降後,使徒彼得等講道,眾人覺得扎心,就詢問說:『我們當怎樣行?』彼得回答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徒2:37-38)。又如主耶穌在世時也『宣傳上帝的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可1:14,15)。

     可見,信心和悔改必須結合起來,才能使入得到赦免和拯救。如果只講信,不講悔改,那麼這就是一種死的信心,是不能使人得救的。反過來,如果只講悔改,不講信,也不能使人得救。因悔改本身並不能赦免我們的罪,而且我們自己也沒有力量悔改。只有主耶穌基督能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因此我們必須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要依靠主的恩助,在主面前悔改認罪,懇求主的寶血洗去我們一切的罪,懇求主的聖靈潔淨我們的心靈,使我們能恨惡並除去一切的罪。凡如此信而悔改的,就必立刻得蒙赦免和拯救。聖經中其它許許多多經文也都指出了悔改的重要。就如主耶穌自己所指出的:『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冷起,直到萬邦。』(路24:47)。聖經上也提到:『上帝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彼後3:9)。

     或者換一種說法,必須求告主名,才能得救。因經上說:『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10:13)。

  所謂求告主名,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我們從罪惡裏救出來,這正是主的名字耶穌(意即救主)基督(意即受膏君王)的含義,正如天使所指出的:『你要給祂起名叫耶穌,因祂要將自己的百姓從罪惡裏救出來。』(太1:21)。

  所謂求告主名,也就是要求告主『將悔改的心和赦罪的恩』賜給我們。(徒5:31)。講得詳細一點,也就是要懇求主的靈使我們能有痛悔改過的心,使我們能徹底承認、恨惡、遠離一切的罪,並懇求主的實血赦免、洗淨我們一切的罪。

     因此求告主名的禱告,實際上也就是信而悔改的禱告。凡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就必立即得蒙赦免和拯救。

     還有,這裏的信也必須是繼續不斷的信,信到底的信,而決不是所謂一次相信,永遠得救的信。一個人若開始多年相信,後來又不信,至終仍然不能得永生。因此經上勸告我們說:『弟兄們,你們要謹慎,免得你們中間或有人存著不信的惡心,把永生上帝離棄了。總要趁著還有今日,天天彼此相勸,免得你們中間有人被罪迷惑,心裏就剛硬了。我們若將起初確實的信心堅持到底,就在基督裏就分了。』(來3:12-14)。

     使徒保羅也勸勉我們說:『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提前6:12,17-19)。又說:『不要自欺,上帝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甚麼,收的也是甚麼。順著情慾撒種的,必從情慾收敗壞;順著聖靈撒種的,必從聖靈收永生。』(加6:7-8)。另一處又說:『但現今你們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羅6:22)。

  主的兄弟猶大也勸勉我們說:『親愛的弟兄阿,你們卻要在至聖的真道上造就自己,在聖靈裏禱告,保守自己常在上帝的愛中,仰望我們主耶穌的憐憫,直到永生。』(猶20-21)。

     上面,我們已經對有關信耶穌得永生經文中的『信』字,作了兩點必要的解釋:第一點是必須真正的信,必須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才能使我們得蒙主恩的拯救。第二點是必須永遠不斷的信,必須信到底,信到主耶穌再來,才能最終得享永生。

 

對『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的正確理解

  現在我們再來解釋主耶穌所說的另一句話:『你若要進入永生,就當遵守誡命。』(太19:17)。對這一句話,也必須加上兩點解釋:

     第一點,對於上帝的誡命,我們不但要遵守它的條文和字句,而也要遵守它的總綱和屬靈精意。誡命的兩大總綱是要我們: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上帝,並愛人如己。誡命的屬靈精意是要我們在思想意念、言語行為上都完全聖潔無罪,並不斷存著愛上帝和愛人的心,盡到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責任。

  例如主耶穌解釋第六條誡命說:『你們聽見有吩咐古人的話說,不可殺人。又說,凡殺人的難免受審判。只是我告訴你們,凡向弟兄動怒的,難免受審判。凡罵弟兄是拉加的(意即廢物、無用的),難免公會的審斷。凡罵弟兄是魔利的(意即笨蛋、愚蠢的),難免地獄的火。』(太5:21-22)。經上又說:『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裏面。』(約一3:15)。而從積極方面來說,凡見死不救,見難不幫,見急不濟,知善不行,以及不盡到傳道救靈責任的,從屬靈的精意上來說,也都是犯了殺人的罪。(參看:結3:17-21.林前9:16.雅4:17)。

     又如主耶穌解釋第七條誡命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不可姦淫。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裏已經與她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挖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裏。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1-30)。

     第二點,由於上帝誡命的兩大總綱和屬靈精意要求極高,不是我們靠自己力量所能作得到的,況且遵守誡命本身並不能赦免我們的罪,所以我們沒有任何一個人能靠自己遵守上帝誡命而承受永生。

     因此,主耶穌要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實際上是要我們藉著信心,靠賴主的救恩去遵守。也就是要我們不斷信而悔改,祈求、信靠主的寶血,赦免、洗去我們一切違背上帝誡命的罪,(也就是不斷因信稱義),並不斷祈求、信靠主的靈,幫助我們遵守上帝的誡命而完全離罪成聖。(也就是不斷因信成義)。這實際上也就是上述聖經中向我們指出的信而悔改,求告主名的永生之道。

 

對吃主肉、喝主血的正確理解

  我們現在再來看主耶穌所說的另一重要教訓:『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約6:54)。

  所謂喝主的血,簡單地來說,也就是要天天不斷信靠主寶血的功勞,而獲得赦罪,或說稱義。(參羅4:5-8)。實際上也就是要我們隨時不斷悔改認罪,求用主的寶血赦免、洗淨自己一切的罪。即使沒有明顯感到有罪時,也要不斷信靠主寶血的功勞而稱義。(林前4:4.但9:18. 猶21節)。

     所謂吃主的肉,簡單地來說,也就是要天天不斷信靠主聖靈的恩助,將主的一切話語當作食物一樣吃下去,使之變成自己的生命、性情和力量。意思也就是要將主的話語存記在心,反覆默想,不斷遵行,藉以培養自己的靈性,建造自己的品格。所謂吃主的肉,也就是要在聖靈的光照、感化下,不斷默想和效法基督一生的言行、思想和榜樣,以致能日益『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如同從主的靈變成的。』(林後3:18)。

  當然,喝主的血,吃主的肉,也必須是天天不斷的,終身不斷的。絕不是喝一次、吃一次就夠了;也不是喝幾年、吃幾年就夠了;而是要一直喝主的血,吃主的肉,直到生命的終止,直到主再來。

 

對進窄門、走窄路的正確理解

  讓我們再來看主耶穌所說的一個重要比喻:『你們要進窄門,因為引到滅亡,那門是寬的,路是大的,進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門是窄的,路是小的,找著的人也少。』(太7:13-14)。

     主在此實已指出,每一個想要得永生的人,都必須進窄門,走窄路,而且要走到底。

     所謂窄門,也就是指救恩的門。有些人以為救恩的門是向全世界的罪人敞開的,應該是寬門。其實不然,它仍是窄門。因為它只讓那些真正信而悔改的罪人進去。若有人有任何一點罪不願悔改認罪,求主赦免和根除,他就決不能進入窄門。窄門實際上也是指重生的門(約3:3)。只有那些真正信而悔改,求告主名,被聖靈重生,獲得屬靈生命的人,才真實地進入了窄門。

  進入窄門後,還要走窄路。進窄門是可以立即進入的,但走窄路卻必須走一輩子,一直走到生命的終止,或一直走到主再來。若有人開始幾年走窄路,後來又半途而廢,走入世俗的道路,並且至死未再悔改,必然喪失永生的盼望。

  所謂走窄路,也就是指不斷信而悔改,求告主名,因信稱義,靠主離罪成聖的道路;也就是指不斷愛主愛人,服務行善,傳道救靈的道路;也就是指不斷背起十字架跟從主的道路。

  走窄路靠自己是沒有力量走下去的,必須天天不斷有禱告、讀經的靈修生活,必須不斷住在主裏面,才能不斷得著能力、亮光和恩惠,走完窄路,直到主來。

 

對認識上帝、認識基督的正確理解

     最後再讓我們來看主耶穌在臨別禱告中所說的一句話:『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約17:3)。

     難道認識上帝、認識耶穌基督就真的能得永生麼?是的,讓我逐步為你解釋。

     首先,正如主耶穌所說,認識上帝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上帝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求生。因此可以說只有基督教真正向人指出了永生之道。

     世界上雖有很多宗教,但真正敬拜真神的宗教卻廖廖無幾。有些原始宗教敬拜的對象,無非都是一些被造之物,例如日、月、星辰,或是山、川、河、海,或是以牛、蛇等動物為神。另一些宗教卻是敬拜人手所造的各種各樣的偶像。這些偶像的背後,除有一些是代表虛構的神話故事外,也有一些是代表歷史上實在的人物,但他們都是已死的人。因此好多宗教敬拜的對象,實際上都是一些死去的人。例如佛教所敬拜的薩迦摩尼,道教所敬拜的張天師,或是香港有些人所敬拜的黃大仙,或是關公、張飛之類,或是拜祭自己的祖先,無非都是在拜死去的人。

     除此之外,還有個別宗教倒是敬拜創造天地萬物的獨一真神上帝的,例如猶太教和伊斯蘭教就是這樣的。他們只拜真神,不拜偶像。但可惜他們對真神上帝雖有一點認識,但他們對上帝的兒子,人類的救主耶穌基督卻毫無認識。如猶太教不信耶穌是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和人類的救主。他們雖然有舊約聖經,但卻不明白其中有關基督的預言啟示,極為可惜。伊斯蘭教也不相信耶穌基督是上帝的兒子和人類的救主,只相信祂是一位先知。總之,他們都不認識我們獨一的真神上帝,乃是三位一體的上帝,包括聖父、聖子、聖靈三位;而且上帝救贖人類的工作,是藉著基督降生為人來進行的。正如經上所說:『上帝愛世人,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但可惜他們卻不認識不相信這一位賜人永生的救主。

     現在就來解釋一下,為甚麼說認識上帝,並且認識上帝所差來的耶穌基督就是永生。

     這裏的認識,並不單單是指理智上,知識上的認認,而更是指實際經驗上的認識,也就是指在我們日常生活和人生經驗中,已經和天父上帝,並救主耶穌基督建立起一種比父子更親密的關係。

     比如一個國家的百姓對自己國家的主席,或總統,或國王認識嗎?可以說幾乎人人都認識,他們經常可以從報紙上,或電視中看到他,或聽到他。但這樣的認識不希奇,也不能給你帶來更大實際的幫助。但如果你是國王的家人或至親好友,經常和國王有親密的交往。那麼這樣的關係,這樣的認識,才是有實際意義的。否則單單知識上的認識是沒有太大作用的。因為我們和他沒有實際的交往,我們認識他,他還不認識我們呢。

     照樣,我們和主的關係也是一樣。我們若不能和主建立起生命的聯係,並不斷和主保持親密的交往;我們若不能信而悔改,被聖靈重生,成為上帝的兒女,並不斷在基督裏成長,遵行上帝旨意,討上帝喜悅;那麼,主將來也會對我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

     主耶穌在山邊寶訓中就是這樣告戒我們的,說:『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太7:21-23)。

     還有,如果我們真正認識我們的天父上帝,認識我們的救主耶穌,我們一定會被上帝無限的大愛,基督捨命救贖的無限洪恩所感動,我們一定會更加信靠祂,敬愛祂,順從祂。

     一個人信心的大小是和認識上帝的深淺成正比例的。我們越是認識上帝,也必越能信靠祂。例如摩西經常和上帝親密相交,面對面和上帝談話,如同人和知己的朋友談話一樣,以致摩西的信心不斷增強,『如同看見那不能看見的主』一樣。(來11:27.民12:7-8)。

     又如義人約伯,通過自己的經驗更加認識主了,以致他的信心能使他如同親眼看見主一樣。他在禱告中對上帝說:『我從前風聞有你,現在親眼看見你。』(伯42:5)。

     一個人愛心的大小也是和認識上帝的程度成正比的。聖經上告訴我們:『上帝就是愛。』(約一4:8)。而且上帝對我們的愛是無限的。因此我們越是認識上帝,越是被祂的愛感動,也必越是愛上帝。

     再說,一個人越是信靠上帝、敬愛上帝,也必越是聽從上帝的話,遵行上帝的誡命。而這樣又必得蒙上帝更大的眷愛。

     正如上帝親口應許我們說:『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出20:6)。

     主耶穌也親口勉勵應許我們說:『我愛你們,正如父愛我一樣,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就常在我的愛裏,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常在祂的愛裏。』(約15:9,10)。

     總之,如果一個人真正認識上帝,那就一定會真正信靠上帝,敬愛上帝,並遵守上帝的誡命。

     經上也教導我們說:『我們若遵守祂的誡命,就曉得是認識祂。人若說,我認識祂,卻不遵守祂的誡命,便是說謊話的,真理也不在他心裏了。』(約一2:3,4)。

 

     從以上五個經節依次的解釋來看,它們的含意和要求,在實質上是相同的,就是要我們真正地信靠主的救恩,悔改自己的罪;也就是要我們不斷求靠主的寶血,洗去我們一切違犯上帝誡命的罪;並不斷求靠主的恩助,使我們能守全上帝的誡命而離罪成聖,愛神愛人,以致能不斷在主裏作上帝聖潔蒙愛的兒女,直到主來的日子。  * 路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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