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约圣经难题-苏佐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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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何以约翰福音的记载与前三福音不同?


  解经家把前三福音称之为符类福音”(SYNOPTIC),亦有译为共观福音者,因为他们认为前三福音的内容与编排大致相同。甚至有人相信马太、马可与路加三人都是根据某一本福音书来抄袭编成的。但这是一种危险的信仰,因为最少马太本人是使徒,他有三年多跟从主那稣的机会,他自己亲身与主同在,把那稣的生活都记下来,为什么要抄别人的书呢?
  自由派人士则相信马可著福音书较早,约在纪元后50年,马太与路加约在纪元后58年,马太与路加则以马可福音为蓝本来写作,可是,马太为什么要抄马可的呢?这与上文的说法一样不通。
  基要派人士相信马太著书分两次,首次用亚兰文,约在纪元后38年至41年之间,以后约在纪元后60年,马太在出国布道之前,又将他所写的福音书用希腊文去重写。
  马可福音是著于耶路撒冷被毁以前,保罗与彼得为主殉道之后,时为纪元后63年至70年。
  路加则与保罗同工时著写福音书,约在纪元后60年。
  路加著书是从与那稣认识的人口中获得许多资料,马可则可能直接自彼得口中获得写作资料无疑。
  马太、马可、路加三人似乎在记载那稣的历史上大致相同,但其实前三福音在观点、着重点、立场和写作技术并目的上,是各有千秋的。
至于约翰福音因为著书较迟,约在纪元后90年,当时前三福音早已流行在信基督的人士中,约翰不愿再重复那些人人皆知的史实,所以要独出心裁,记载几件重要的神迹,和录出几篇冗长的讲论,而且发挥比前三福音有较深思的神学资料,所以写法与前三福音不同。

 

 

94.“道成肉身,住在我们中间”一语,是否表示主耶稣在世贫穷,所以要住在人们家中?该语原文何意?


(
约一章14)
字原文是支搭账棚,并非一般的,乃是采用当时犹太人出远门的习语,在旷野支搭救帐棚来住宿,同时也尽招过路远人的义务。
所以这句话应该这样译:道成肉身,在我们中间支搭帐棚。不是因为耶稣贫穷,无处栖身,所以要住在我们家中,乃是我们这些浪子无家可归,所以他在我们中间支搭帐棚来收留我们,使我们在他的帐棚中蒙恩。这帐棚就是教会。

   95.施洗约翰是在伯大尼旷野施洗,还是在哀嫩?
           (约一章28节,三章23节;可一章4节;太三章13)
  施洗约翰的施洗有几次,各在什么地方,是这条难题所要研究的。
  一、约翰福音一章28节说,约翰施洗是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伯大尼”(BETHANIA)圣经的小字告诉我们,有古卷作:伯大巴喇”(BETHABARA)最少我们要明白这时的伯大尼并非橄榄山下的伯大尼。这个伯大尼乃是一个地区名称。请看圣经地图5,在右边上面腓力所管之地西南方,有比较大些的伯大尼三字,表示是地区名,而在最西南处则有一个伯大巴喇城,该处是加利利、撒玛利亚、比利亚和腓力所管之地四区中心,相信是一个重要市镇,往来商旅必多。约翰在此施洗。实最理想。同时,伯大巴喇意即渡口之家,在此处施洗,当为极方便,而且人多来往。产耶稣也在此受洗,可使多人认识他而为他作见证。
  二、约翰福音三章23节说,约翰也到哀嫩”(AENON)施洗,当然是第二次在第二个地方施洗。哀嫩意即水泉,圣经也说因为那里水多。解经家认为约翰在伯大巴喇施洗是为加利利人(北方人)在哀嫩是为撒玛利亚人(中南方的人),然后可能另一次在犹太地的旷野为犹太人(南方人)施洗。
  但亦有解经家认为,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既然没有来往(约四章9),约翰不可能为撒玛利亚人施洗。但,约翰为什么要到撒玛利亚人的哀嫩去施洗呢?有人认为因为那里泉水多,约翰利用该处为犹太人施洗而已。哀嫩靠近撒冷,在撒冷之北,与叙加相近。
  三、约翰非常可能有第三次施洗,根据马太、马可、路加三福音所载,约翰在旷野施洗。但我认为约翰在旷野施洗应比上述二处为早,所以应列为第一次
  马太与马可都说:耶路撒冷和犹太全地的人都出去受他的洗,显然约翰是在南部施洗。一般人读经的印象,只以为约翰是在旷野施洗,但旷野到底在什么地方,则不知所对。
  圣经地图5,犹太省近死海之西犹太野三字,多数人以为约翰是在约但河及死海西岸来施洗。古代有名的教父阿利金(ORIGEN)认为约翰是在耶利哥之东的野地近约但河处施洗。耶利哥是到耶路撒冷去的重要渡口。现在耶利哥之东有一间约翰修道院,以记念施洗约翰。
  这样看来,施洗约翰曾在南部、北部和中部施洗,使所有的犹太人都有机会悔改受洗。主那稣受洗很可能在北部的伯大巴喇,正如约翰福音一章所详述的而不是在南部。

 

 

96.约翰与那稣应该是亲戚,何以约翰说他先前不认识耶稣?


  (约一章33)
  所谓先前不认识他一语,有两种解释:
  一、主那稣和施洗约翰虽然是亲戚,但因那稣长大在拿撒勒,施洗约翰长大在耶路撒冷之南的旷野(路一章80),两人很少有机会见面。传说施洗约翰以后加入以散尼党”(ESSENES与当时法利赛党、撒都该党同为犹太人三大党派)为党员。这一党派的人士注重仪式上的圣洁和厌世,不看重物质,与世无争。所以约翰过着吃蝗虫野蜜的生活。主那稣则在拿撒勒准备传道,生活在民间,他们两人思想、立场与见解显然不同。所以施洗约翰说:我先前不认识他
  二、这里所谓我先前不认识他,指施洗约翰先前并不认识那稣是弥赛亚而言。在肉身方面,他们彼此应该是认识的,最少从父母及长者口中也会获悉有一位表弟(或堂弟)称为那稣,但后来约翰蒙神清楚指示,才认识那稣是神的羔羊,是神的儿子”(2934)

 

 

97.“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一语何所指?


  (约一章51)
  当主那稣宣布这句话之时,人们心目中很容易想起古时雅各梦见天梯的故事。雅各离家出走时,在走向哈兰的途中,梦见天梯,有神的使者在梯子上,上去下来(创二十八章1013)。然后,站在天梯上的耶和华神向他宣布要赐给他的福气。
  主那稣以天梯预表自己,为神人交通所凭借。神的福气从天而降和人的祈祷从地而升,均须通过主那稣。约翰在年老时所写的书信曾称那稣为中保”(约壹二章1),可能是根据主那稣在此所宣布的事实而来。
  请注意上去下来一语,先上去,后下来,人们必须先借着那稣向神祷告,神的福气才能下降
  约翰记载那稣自称为人子,这是首次。四福音题及人子有八十次,约翰约占四分之一。

 

 

98.约翰福音两次记载耶稣称他母亲马利亚为“妇人”,是否不敬?        


(
约二章4节,十九章26)
  这里中文所译的母亲原文是妇人。主那稣在钉十字架的时候,对他母亲也用同样的称呼(约十九章26)。此外,主那稣对那犯罪的女人(约八章10)、复活后对抹大拉的马利亚(约二十章5)和对那迦南妇人(太十五章28)等均曾用同一称呼,证明并无不敬的意味。
  “妇人原文为ouNA1(此乃呼格),指已婚妇人而言,启示录十九章7节及二十一章9节所题及的新妇”(预表教会)即此字的主格,可见这并非是一个无礼的名词或称呼。不过,因为中文或英文均无与此字十分适当的译字。在中国北方,称一般妇人为大娘,在南方称为阿婶,阿姆与希腊文所称妇人其用法及意义则近似。
  再者,约翰福音与前三福音有不同的使命,本书是要描写主那稣为神或神子,所以处处表现他为神的身份与权威,因此称马利亚为妇人,以表示他在行神迹时是以神的儿子身份而行。所以,下文有我与你有什么相干一语,他行神迹不能以马利亚的儿子身份而行也。
  不过我与你有什么相干一语,乃是亚兰俗语,意即让我想办法吧各人理各人吧。参看书二十二章24节;土十一章12 节;王上十七章18节;王下三章13节,并不一定带责备的意味。

 

 

99.耶稣何以有权赶出在圣殿中卖牛羊鸽子的人?


(
约二章15)
  要明白耶稣何以有权这样做,先要知道这些商人究竟在什么地方做买卖。这里说那稣看见殿里有卖牛羊鸽子的,所谓殿里殿字,这一段经文中有两个不同的字。一个是这里的殿,原文是HIERON,指圣殿中主要部分而言,应译为内殿
该内殿包括至圣所、圣所院子,只有祭司才能在内殿范围内工作及活动。主那稣是在这内殿中看见他们做买卖。
  另一殿字是NAOS19节说你们拆毁这殿殿字,原文指全殿而言,包括内殿和内殿外的祭司院妇女院以色列院”(男人院)而言。
  这些商人做买卖应该在外邦院,那是合法的。他们献祭所需要的牛羊鸽子和由俗市找换圣币的人,均可在此外邦院中活动。
  可是,主那稣所看见的乃是他们在内殿做买卖,这是圣殿律法所不许可的。可能是祭司们与做买卖的人勾结,分占一点利益,才能由外邦院迁到(或将做买卖的范围伸展到)内殿的院子里经营,以求方便。其实任何人均可指责他们不应该,但只有主那稣肯这样做。他的权柄是根据当时圣殿的律法。同时,这些做买卖的人可能有抬高物价与欺骗童叟的行为,他们良心不安,一经主那稣赶逐,很自然地作鸟兽散。

 

 

100.耶稣说:“没有人升过天”,到底古时是否有人升过天?


(
约三章13)
  古时的以诺与以利亚都被神取去,不在世间,以利亚则很清楚地乘旋风升天。但以利亚乃是升了天,不再回来,并非升过天,又从天上回来。以利亚并没有从天上回到世上来把天上的事情告诉人。主那稣虽然住在人间,但他的心灵同时亦在天上。又,根据神学的解释,在旧约时代神子多次藉形自显,他曾自显为亚伯拉罕所看见的天使,为雅各与之摔跤的天使,为摩西所听见在火焚荆棘中的发言者,为约书亚所看见的大元帅等。他到地上来完成任务后,又回到天上去。所以只有他是升过天的唯一的一位。

 

 

101.主耶稣离开犹太到加利利去,为何“必须经过撒玛利亚”?


(
约四章4)
  这里所说的必须,不是地理上的,乃是心理上的。因为那稣有一救人的重要任务要在撒玛利亚完成,所以他必须去一次。
  由犹太北上到加利利,或由加利利南下到犹太,自古以来,有三条路可走:
  一、西路。由加利刮之西,沿迦密山根南行。在主那稣时代,他们要经过该撒利亚,约帕或安提帕底到吕大,然后上耶路撒冷。这条称为西路,多为罗马军队及行政人员和与罗马政府有关的犹太人物才走这条西路。那些由大马色到埃及去经商的骆驼队,也走这条海边大道。一般犹太人不喜欢走这条西路,因为要避免看见罗马军队。
  二、中路。由加利利任何地点均可南行抵撒玛利亚,然后经叙加、伯特利,上耶路撒冷。犹太人不喜欢走这一条中路,因为他们和撒玛利亚人素不往来(约四章9),而且在撒玛利亚地区可能无处住宿或购买不到食物,有时还可能遭受凌辱。但主那稣这次由这条中路北上,为要拯救撒玛利亚人。
  三、东路。由加利利东行,过约但河,进入比利亚境内,沿约但河谷南行,再从耶利哥之东过约但河,然后由那条著名的耶利哥大道上耶路撒冷。该大道时有强盗出没,但犹太人每年三次上耶路撒冷过节时,总是成群结队走在这条东路上,平安抵达耶路冷。
  传道人应无人为的界限,亦无道路的选择,随上主安排,走遍各城各乡。

 

 

102.何以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没有来往?


(
约四章9)
  这件事是有历史背景的。以色列国本来有十二支派,自从所罗门之子罗波安王登位后,十二支派便分为南北二国,北国称为以色列,南国称为犹大。北国国民在纪元前721年被掳于亚述,亚述王将巴比伦等地百姓迁居于北国以色列,代替以色列人。年代日久,北国以色列地区变成一个混杂的地方,那些迁来以色列久居的巴比伦人们变成混血儿。他们以撒玛利亚为首都,他们又惧怕耶和华,又事奉自己的神”(王下十七章33)。在主那稣时代,他们便被称为撒玛利亚人,他们只有摩西五经为经典,有许多生活方法与犹太人相同,但又有许多异教的奇怪习惯。所以犹太人视他们为不洁的族类,不与他们来往。撒玛利亚人也不愿与犹太人来往。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古撒玛利亚地区被联合国划分与约但王国,居民多为阿拉伯人,古撒玛利亚人早已同化于阿拉伯民族中(1967年六日之战中,以色列军队收复古撒玛利亚地区)
有关北国以色列灭亡及被掳的事,可详阅列王纪下十七章。

 

 

103.毕士大池如果是四方的,只可能有四个走廊,何以圣经记载有五个走廊?        


(
约五章2)
  毕士大(BETHEsDA)意即怜悯之家,或可译为善堂,意即该处为可怜那些有病的人而设立的慈善场所。该水池在耶路撒冷东北,在圣殿之北。所谓五个走廊,有人以为是盖在水池之外的五条长廊,上有上盖,以便有病的人在该处躺卧,等候医治。但查该池遗迹现仍存在(笔者于1962年曾在耶路撒冷古城参观该水池)。该水地为日字形建筑物,池分南北两部分,称为北池与南池,两池中有一道桥。因此池的四边与中间的一道桥,共有五条走廊,供求医的人们等候医治(见下图)
  现在池水已干,但北池之北的地底下仍有水流出。我曾从池中石级走下干池中参观,池相当深,约有二十公尺,南北合计约有五十公尺长,宽约五公尺。天主教人士在池右侧建有神学院一所。
  毕士大地,据专家研究,是有硫黄的间歇喷泉,每隔几分钟(或若干时候)喷射一次,并非天使按时下池子搅动池水(因此,中文圣经将第四节的话用较小的字印出,表示并非原有经文,乃抄经者所加进去的解释)。硫黄泉水有医病功能,所以许多病人到此求医。
  1986年笔者到该处参观时,发现该地已被考古家发掘到面目全非了。

 

 

104.那病了三十八年的老病人患什么病?


(
约五章59)
  圣经并未宣布这患病三十八年的老病人患什么病。这老病人等了三十八年仍然未得医治,相信病情十分严重。可是等到主那稣用神迹把他的顽症医好之后,对他这样说:你已经痊愈了,不要再犯罪,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利害(14)。这就证明他的病和罪有密切关系,他的病是从他的罪来的,虽然有许多病与罪并无关系。
  请注意这人患病的时候主那稣仍未降世为人。
  又,他病了三十八年,很可作以色列人因犯罪而在旷野漂流三十八年的写照(申二章14)。一切犯罪的人,都时常过着漂流的痛苦生活,等到认罪悔改后,内心才有真正的平安。

 

 

105.耶稣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到底天父在创造事工完毕后,还作什么事,而且一直作到如今呢?


(
约五章17)
  天父虽然已完成了他的创造之工,但对宇宙仍负责护理之工统治之工,使万有在他的权能护理之下,有条不紊地进行。此外,他还要完成救赎之工,正如创造之工一样,是父、子、灵三位一元神分工合作的。在创造与救赎这两种事工上,圣父与圣子是同工的,因此主那稣说:我父作事直到如今,我也作事。
  主那稣当时在安息日医好了那三十八年老病人,犹太人反对他在安息日医病,但那稣认为在安息日行善是可以的。正如天父作事并没有休息,直到如今,在安息日一样地出太阳或下雨,他所护理的五谷百果在安息日也一样在生长着。
  主那稣的意思是行善不受时、地、以及任何限制。

 

 

106.门徒在加利利海摇船摇了+里多路,便看见主耶稣行走在海面上,到底加利利海有多长多宽?加利利海另有什么名称?


(
约六章19)
  加利利海东西最宽处为十三公里,南北长廿一公里,周围共五十二公里,最深处为四十九公尺。加利利海比地中海低二百一十二公尺(以上是根据以色列政府公告抄录)。中文所说十里多路原文乃是廿五或三十个司他地安”sTADION(au),每一司他地安约等于中国的六十丈。
  门徒看见主那稣行在海面时约在加利利海中央。
  加利利海还有其它四个名称:
  一、力利利海(GALILEE),加利利意即圆圈。这是罗马政府官方的称呼。
  二、基尼烈湖(CHINNERETH)。这是古时的名称酬(民三十四章11节;申三章17节;书十一章2节;王上十五章20)
  三、革尼撒勒湖(GENNEsARETH)。意即王子花园,这是当地老百姓的罗马时代称呼(太十四章3节;路五章1)
  四、提比哩亚海(TIBERIAS),因海之西有城提比哩亚而得名,该城因记念提比留皇帝而建(路三章1节;约六章23节,二十一章1)。这是罗马人与欧洲人的称呼。
  今日复国的以色列,仍沿用古时的称呼,称加利利海为基尼烈湖(KINNERET),并且解释谓这名称源出于“KINNOR”,意即竖琴,因加利利海形状似竖琴。又谓加利利海水被风吹动时,海浪有声,声似竖琴。又说,神所创造的有七海,只有加利利海使他最满意云。

 

 

107.犹太人说:“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到底那稣有否进过学校念书?犹太人此语所指为何事?


(
约七章15)
  犹太人的习惯,小孩在六岁时,即入拉比小学念书。小孩子们坐在地上或长板凳上,铺沙学写字。拉比首先教一个字,希伯来为“SHAMA”(地砂),然后将摩西五经逐日教导小孩,并且要小孩们在六年小学中背诵许多经文。主那稣在抵抗魔鬼试探时,很流利地引用摩西五经的话,显见他曾在拉比小学中受过良好的教育。据说:小孩子在六年级小学中,有些能背一千以上的经节。不过拉比在讲解圣经时,经常以错误的传统解释教导小孩子。主那稣在马太福音五、六、七章便是纠正许多传统错误的讲论。
  不过,小孩子到了十二岁,便称为律法之子,开始遵守律法,由十二岁到三十岁,每一犹太青年人必须学习一门谋生技能。有些人便在这十八年当中加入法利赛党为党员,并且在较大的拉比手下学习律法,保罗便是在大拉比迦玛列门下受教(徒二十二章3)。可能因为那稣并未加入法利赛党学习律法,所以犹太人说这个人没有学过”(指未在较大的拉比门下受教)怎么明白书呢?指怎能解释圣经而言。

 

 

108.祭司长和法利客人对尼哥底母质问说:“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没有出过先知”。到底加利利有没有出过先知呢?


(
约七章52)
  这些人藐视那稣,视他为加利利人,其实那稣不是出于加利利,乃是生于犹太地的伯利恒。
  至于加利利,古时曾出过数位先知:
  一、约拿很清楚地是加利利地区的先知,约拿是加利利的迦特希弗人,该地与那稣时代的拿撒勒相近,可见约拿是出自加利利的先知。
  二、那鸿也非常可能是加利利出的先知。那鸿自述为伊勒歌斯人。据拉丁学者耶柔米的见解,伊勒歌斯是在加利利。还有,迦百农一名原文是迦百那鸿”(CAPERNAUM)意即那鸿之村,可能迦百农是那鸿先知的老家,或该村是由那鸿创建而得名,不论如何,那鸿是出于加利利。
  三、何西阿也可能是出于加利利,因为他是北国的先知,在他的著作中对于加利利地区的古代城市均甚熟悉,甚至北方的利巴嫩均曾描述,可见他生长于北国无疑。
  四、伟大的先知以利亚是在基列寄居的提斯比人,该区也是在北方。犹太历史家谓提斯比在基列地区之内。一说提斯比在北方拿弗他利境,即那稣时代的加利利境内。
  五、以利沙也是加利利地区的先知,他是北国的亚伯米何拉人,该地在约但河西,近伯善地区(王上四章12节,十九章16)
  由此可见,这些气势凌人的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并不熟悉圣经。

 

 

109.那稣说“亚伯拉罕欢欢喜喜的仰望我的日子 ”一语,所指为何?到底亚伯拉罕何时看见过那稣?


(
约八章56)
  这是一个神学上的研究课题。在旧约时代,圣子(即未降世前的主那稣)常常藉形自显”(或说借形自显),任务完毕后,即消失。在旧约中有很多这种记载。亚伯拉罕曾在幔利橡树上看见三个人出现,亚伯拉罕对他们款待有加,后来其中一位便是耶和华(创十八章117),又说,亚伯拉罕站在耶和华面前(22)。这是圣子在旧约历史中首次借形自显的记载。以后自显于雅各、摩西与约书亚等,均是圣子自显,亦被称为耶和华。在创世记十九章24节说:当时耶和华将硫黄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这里有行动的耶和华”(即圣子),与天上耶和华”(即圣父)的分别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接待行动的耶和华的事,由主那稣覆述犹太人无法了解。因此说:你还没有五十岁,岂见这亚伯拉罕呢”(约八章57)?跟着,主那稣说:还没有亚伯拉罕,我是58就有了我四字原文是我是,与出埃及记三章14节,我是自有永有的相同,该处原文为我是那我是”(I AM THAT I AM),这是神的自称,因此犹太人要拿石头打他,因他自称为神(参约五章18)

 

 

110.那生来的瞎子已经看不见,为何主耶稣在医治他之时,竟然用唾沫和泥抹在他的眼睛上,使他更加看不见呢?耶稣为何要用这种方法?


(
约九章67)
  瞎子,在中东一带是很多的,据今日专家的统计,以中东、北非为最多。可能是因为不懂卫生及阳光太强所致。
  “用唾沫可以医眼睛,乃是中东人、甚至东方人都有这种传统的信念。他们认为人的唾沫是人身上一种宝贵的分泌物。中国古代医书对于唾沫(口水)也认为对健康有重要关系。一个经常在口中有津液的人,是身体健康的象征。因此,时常将口中津液吞回用胃中,对身体是有益处的。        
  又有古医书云:在睡醒而尚未开口之前,可用大拇指指甲将自己口中的口水(多数是胶状物)涂在自己眼睛内,可使眼睛明亮,是保护眼球最佳方法云。
  那稣也曾用唾沫医治伯赛大的一个瞎子(可八章2326)。此外,他医治那耳聋舌结的人,也用唾沫抹他的舌头(可七章3339)。用唾沫,一般犹太人传统上相信是一种民间医治的媒介物。同时,可使受医治的人有信心去接受治疗。
  不过,主那稣还要这个生来的瞎子到西罗亚池子里去洗。这就表示主那稣所用的方法是带着深邃的教训。医治肉体的瞎在主那稣看来并不困难,但主那稣还要医治他心灵的瞎,那是很重要的。唾沫代表拉比与法利赛人的错误与律法的外表解释,代表人们传统的错误、遗传的观点与偏见。所以主那稣叫他到西罗亚池去洗,先洗掉唾沫和泥,然后洗掉肉眼的,使他获得两重的复明
  “西罗亚”(SILOM),意即奉差遣,其实这名字的最早含义为引水出去,因为西罗亚池是希西家王下令凿成的,引水从城外到池中,凿通水道之后,即以引水出去为池之名,以后渐渐变成奉差遣出去
  “西罗亚池可以预表主那稣是奉天父差遣到世间来作人类的救主。

 

 

111.拉撇路患病时,他两个妹妹打发人去求耶酥为医治他,主那稣说他“这病不至于死”,可是拉撒路以后死了,主耶稣的话如何解释?


  马太与马利亚为拉撒路的重病,心急如焚,唯恐他会死去,所以打发人去请那稣医治,主那稣所说这病不至于死,意指拉撒路的病不是到死为止。一般看来死,,便完结了一切。
  但主那稣预知拉撒路死后还会还魂,再从坟墓中出来。所以说,他的病不至于死,乃是为神的荣耀,即因他的从死还魂再活而得荣耀,使许多人因他相信那稣(十二章911)。请仔细研究下列的两种看法:
  人的看法:
  拉撒路病了,病重,埋葬,臭了,没有希望了。
  神的看法:
  拉撒路病了,病重,死了,埋葬,臭了,以后从死中活过来。
  拉撒路由病至死,人以为到了死,什么都结束了,但主那稣说拉撒路的病不是至于死便完,乃是死后还会复活,这一步是人们所看不见与不能预知的。

 

 

112.约翰在坐席时,何以会侧身挨近主耶稣的怀里?到底犹太人吃饭时,如何坐席?      


(
约十三章2325)
  所谓坐席,是一般的说法,我们通常在吃饭时,乃是在椅子上的,可是犹太人吃饭的方法很特殊,并非,乃是斜卧”(或斜靠)。所谓斜卧乃是吃饭的人躺在长椅上,子好像一张床一样,用左手托住左肋,右手取食。坐在对面的人则动作相反。坐席的人是一个一个的斜卧着。约翰可能斜卧在主那稣右边,所以很容易往左一靠,便挨近主那稣的胸怀。
  “侧身挨近四字原文与马太福音二十六章20坐席是相同的,该字为ANEKEIMAI(斜卧之意。这句话应译为斜卧在那稣的怀里
  后来在25节说,约翰就势靠着那稣的胸膛就势靠着四字原文乃是跌入”EPIPIT ,即约翰此时比在23节所说的更靠近主那稣。
  犹太人在出埃及时,过逾越节是站着赶紧吃东西的(出十二章11),后来改为坐着吃。自从犹太人受波斯人统治后,才学会斜卧而吃。希腊人与罗马人也沿用波斯人的习惯,犹太人在罗马统治时期,斜卧着吃逾越节的食物,已很普遍了。
  犹太人斜卧在食床上吃饭,我们就明白路加福音七章所说,当那稣在法利赛人西门家里斜卧”(坐席)时,那女人如何能挨着他的脚哭,并用香膏抹在他的脚上,因为主那稣的脚不是在地上乃是在食床上之故。

 

 

113.卖主的犹大到底有没有参加主耶稣所设立的圣餐?


(
约十三章30)
  对于这问题,一般的解经家都认为卖主的犹大并没有参加主所设立的圣餐,因为那是一种非常神圣的礼节,被那稣称为魔鬼的卖主犹大(约六章70),是不可能参加的。犹大,可能参加逾越节的饮食,与那稣并众门徒一同吃喝。
  中文《四福音合参》一书的编著人,多数按着下列次序来编排主那稣和门徒吃逾越节与设立圣餐的事。
  一、主那稣与十二门徒一同过逾越节。(太二十六章2025)(可十四章172l)(路二十二章14l8)
  马太与马可均有正吃二字,表示是在过逾越节的时候吃东西。路加在此加插一段门徒争大的事。(路二十二章243o)
  二、主那稣为十二门徒洗脚。是在吃逾越节中的一项节目,按着犹太人传统的规矩,家主要为客人洗脚,表示友爱。(约十三章120)
  三、然后主那稣宣布有一个人要卖他,在这时候约翰详细记载这一幕,并提及犹大接受一饼之后,便出去准备卖主。(约十三章2130)
  四、之后,那稣设立圣餐,宣布新约吃喝的方式,与吃逾越节的情形不同。(太二十六章2630)(可十四章2226)(路二十二章1920)
  五、跟着,那稣预言彼得三次不认主。(太二十六章3135)(可十四章2731)(路二十二章3134)(约十三章3638)
  我们有理由相信,犹大接受了逾越节目中的主那稣给他一点饼之后,他马上出去;等他出去之后,主那稣才设立圣餐,犹大不在其中。
  另有一些解经者说那稣与门徒是在逾越节前一天过节,不在逾越节那一天,他自己才是真正的逾越节羔羊,第二天在十字架上被杀,他被杀的那一天才是真正的逾越节,因为约翰福音十八章28节说那些犹太人控告那稣的时候,不愿意进彼拉多的衙门,恐怕染了污秽,不能吃逾越节的筵席云。

 

 

114.新约圣经中记载有多少个犹大?


(
约十三章30)
  一、卖主的加略人犹大(约六章71)
  二、十二使徒中称为达太的犹大(太十章3节;约十四章22)
  三、主的兄弟犹大(太十三章55),亦即写犹大书的那一位。
  (有些注经家以为犹大书的作者是称为达太的犹大,参犹大书难题研究。)
  四、在报名上册时生乱的犹大(徒五章37)
  五、住在大马色的信徒犹大(徒九章1l)
  六、称呼巴撒巴的犹大(徒十五章22)
  在这些犹大中,必须认清的乃是,主的使徒中有两个犹大,其中一个是卖主的,另一个是称为达太。
  此外,主的兄弟犹大与作犹大书的犹大是否同为一个,注经家时常有不同的意见。
  还有,住在大马色的信徒犹大,是否即后来与保罗一同作代表到安提阿去的犹大,也是值得研究。

 

 

115.“保惠师”一名原意为何,应如何作更合原文的译名?


(
约十四章16)
  “保惠师,在中文圣经的小字有或作训慰师一语,早年译经的先进们对此译名曾作辩论,原文名为PARAKL ETOS
  该字涵意甚广,指安慰、教导、施恩、保护、引导、好友、耳语等而言。英文译为COMFORTER(安慰者),比中文更简单,但不能包括该名词原有的意义。中文在大字保惠师之后,又有小字训慰师,目的使人明白该名词较多的意义。
  “保惠师一名既然包含丰富的意义,表示他在各方面帮助信徒,那么把这名词译为全助师,实在更佳。

 

 

116.我们祷告,应说“奉主的名”呢,还是说“靠主的功劳”呢?


(
约十四章13)
  有些人在祈祷的未了说靠主的功劳,然后说阿们,可是这种遗传的错误说法应该更正,因为没有圣经的根据。主那稣说得很清楚,我们祈祷要奉他的名”(约十四章13节,十六章232426)。因此我们在祈祷时应这样说:我们这样祷告,是奉主那稣的圣名奉主那稣的名而求。有些人只说因主那稣而求靠主那稣,均无不可,但靠主的功劳而祈祷,则不合主那稣的吩咐。
  除了祈祷要奉主那稣的名以外,新约圣经多处说要奉主那稣的名行事,使徒也如此行。
  一、主那稣吩咐我们奉他的名聚会”(太十八章20)
  二、奉主的名行异能(可九章39)
  三、奉主的名赴鬼(可十六章17节;徒十六章18)
  四、奉主的名传道(路二十四章47)
  五、奉主的名施洗(徒二章38)
  六、奉主的名行事为人(西三章17)
  七、奉主的名吩咐信徒(帖后三章6)
  可见奉主的名的重要。让我们学习在祈祷时奉主名,在一切言行上均奉主名,好获得上主的认可与赐福。

 

 

117.“铺华石处”在什么地方?何以彼拉多要在该处坐堂审判耶稣?          


  (约+九章13)
  “铺华石处一词,希拉文为LITHOSTROTON ,英文称为PAVEMENT,是在耶路撒冷城内,但到底在城内什么地方,则说法不一:          
  一、有人说这是彼拉多按照罗马帝国的传统规矩,特制一个高台,作审判之用。台四边嵌玉镶金,台上踏脚处则用小方块彩色石块砌成图案。这台可以随驾搬动,彼拉多就坐在其上审判那稣。因此铺华石处并非一个地方,乃是一个可以移动的审多判台,可能是在彼拉多衙门附近,同时可能是露天的,可称为,露天审判台
  二、又有人说,这铺华石处在圣殿西北的安东尼亚搂”(TOwEROFANTONIA)附近,该楼是罗马政府监视犹太人圣殿内一切活动之处,彼拉多可能在该处的铺华石之宝座内审
判主那稣。
  三、现在旧城耶路撒冷有一处,名基督的监狱,传说彼拉多在该室内审判主。当审判时,彼拉多坐在一块不到十英方尺的铺华石处,那稣则坐在距彼拉多约二十英尺的对面。
  四、约翰说:希伯来话叫厄巴大”GABBATHA,这字意即拱形物”(桥形或背脊形)。很可能是指上面说的露天审判台的外形而言。该台如一拱形小桥,左右均有梯级可上台。台上则用七彩小石块砌成图案,该处为审判者建有座位。可能犹太人因其形状为拱形而称为厄巴大。外国人则重视台上的华石,因而称之为,铺华石处,或应译为华石台更合。该台所在地点是不一定的,因为是可以移动之故。
  以斯帖记所描述波斯王朝的书珊王宫中亦有铺华石处,该处说有金银的床榻,摆在红、白、黄、黑玉石的铺石地上”(斯一章6)。这里所说用四色玉石所铺的地面,专家认为可能是小石块的模砌艺”(MOSAIC),与现在以色列国各处的古旧礼拜堂内地上所见的相同。他们用半方寸大小的彩色石块砌成各种图画,这些模砌艺历年来均被重视为珍贵艺术品。
  这种精巧的模砌艺之作,可能自波斯王朝开始。

 

 

118.何以在主耶酥钉十字架的罪状上,要用希伯来、罗马和希利尼三种文字?到底当时犹太人通用什么文字?


(
约十九章20)
  犹太在当时受罗马国统治,同时又有许多欧洲移民杂居在各主要城市中,因此政府机关通用拉丁文(即罗马文)。犹太人是通用亚兰语的,但在宗教文件上则用希伯来文(亚兰语是迹勒底语,犹太人被掳之后渐渐不用希伯来语而用亚兰语,这两种言语有姊妹关系,有许多相同处,亦有许多不同之词语)。可是罗马帝国早已普遍以希利尼文(即希腊文)为著作及通信用的文字。
  因此罗马文、希利尼文和希伯来文这三种文字都被犹太学者所认识,同时住在耶路撒冷及在此大城来往的人们都可以认识这三种文字中的一种,所以要用三种文字来写那稣十字架上的名号。在属灵的意义上,无形中表示主那稣是罗马人的王”(军事的)希利尼人的王”(文化的)犹太人的王”(宗教的)
  路加在记述同一事件中,却用不同的次序用希利尼、罗马、希伯来的文字”(路二十三章38)。因为路加福音是为希利尼人而写,所以把希利尼文放在第一。

 

 

119.主耶稣在十字架上所说的七句话,如何安排先后次序?


(
约十九章2630)
  “十架七言的先后次序,注经家们均用下列安排法:
  一、父阿,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路二十三章34)
  二、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二十三章43)
  三、妇人,看你的儿子!(又对那门徒说:)看你的母亲?!(约十九章2627)
  四、我的神,我的神,为什么离弃我?(太二十七章46)
  五、我渴了!(约十九章28)
  六、成了!(约十九章30)
  七、父阿,我将我的灵魂交在你手里!(路二十三章40)
  许多教会在记念主那稣的受难时,由七位讲员讲述这七句话,或由三四位讲员每人讲一两句话,使信徒明白我主在十字架上的痛苦。

 

 

120.每年复活节的日子如何规定呢?


  每年复活节的日子是根据一个原则而定,即受苦节是与犹太人的逾越节时间相同,因此,复活节是在犹太人逾越节的第三天。所根据的方法来定复活节的乃是:每年三月廿一日后的月圆后的主日。比方1967年的复活节是在三月廿六日,而廿五日乃是月圆。
  但有时,三月廿一日后的月圆刚在礼拜日,所以日历专家便分两派,一派人士主张在月圆那一天的礼拜日,另一派人士则仍然以月圆后的一个礼拜日为复活节。

 

 

121.为何主耶稣复活后,他的裹头巾和细麻布(包尸体用的)没有放在同一地方?        


(
约二十章7)
  约翰亲眼所见这种情形,表示主那稣是由捆绑他尸体的裹头中与细麻布中出来的,意即,他复活时并未使捆身的细麻布与裹头巾受扰而乱成一团,他也不需要别人替他解开,像拉撒路复活时那样(约十一章44)
  当时祭司长和法利赛人去谒见彼拉多,请他派兵把守主那稣的坟墓,因为恐怕他的门徒来把他的尸首偷去(太二十七章64)。主复活后,祭司长和长老们也教唆那些看守坟墓的兵丁说:门徒在夜间把他偷了去(太二十八章1113)
  为着要证明主那稣不是被他的门徒去,所以主那稣复活的时候用这种脱身的方法。如果门徒在夜间来偷,一定是手快脚快地把尸体搬走,怎能慢慢解开捆身的细麻布和裹头巾,而且细心放回原位,似乎那稣的尸体仍在墓中呢?
  同时兵丁在坟墓外把守着,他的门徒也无可能入坟偷尸;即使兵丁真的都打吨睡了,他的门徒也必须争取时间迅速将整个尸体搬走,为什么要留下这两个捆尸布
  主复活后,不受时间、空间与物质的限制。他不需要挣开捆身布可以离开坟墓。门徒聚在一处,门都关了,他也可以进来和出去,不需要开门。他忽然在这里,忽然在那里,也不需要动用任何交通工具。他不需要饮食,但即使吃了东西,也不需要消化。这种难以理解的复活后的生活,也是将来我们可以享受到的。

 

 

122.主耶稣复活后,对抹大拉马利亚说:“不要摸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但后来对多马说,可以摸他及探入他的肋旁,到底如何解释?


(
约二十章161727)
  这是许多人喜欢发问的问题,有些人这样回答:主那稣不让抹大拉的马利亚摸他,是因为他还没有升天去见天父,后来就马上到天上去,再下来,然后准许多马去摸他。
  可是这种解释并不合神学上的原则。兹解释如下:
  一、原文,不要摸我字是HAPT(anrU),有缠绕点灯、伤害等不同含意,而伤害一意则最重。主那稣在这里所说的是缠绕之意,即不要缠住我因我还没有升上去见我的父,即不要缠住我,我还没有到升天的时候,还有四十天和你们在一起,所以你要放心
  这种根据原文去解释,比较合理。
  至于主那稣以后准许多马去摸他,并非因为他已经升过天再下来,乃是为着要增加多马的信心,而多马并非缠绕他。
  主那稣复活后,有四十天之久与门徒在一起,向他们显现(徒一章3)。在那四十天之内,他并未升上天去,因为他升天是公开的,是在橄榄山上众目共睹的,不是暗中升天。既然在四十天之后公开升天,因此他对抹大拉所说的话,与他升天毫无关系。
  我们在以弗所书的难题中将会题及主那稣公开升天时,在空中曾与魔鬼有一场恶斗,因此他带着复活之体只有一次升天(参阅以弗所书难题研究)
  至于复活的主在四十天之内,不向人显现时,他在何处,将属使徒行传难题研究,请参阅。

 

 

123.+二使徒中并无拿但业之名,何以在约翰福音一章及二+一章题及他与众徒同列,到底他是谁?


(
约二十一章2)
  拿但业(NATHANAEL)意即神的恩赐,新约只在约翰福音题及他两次,似乎与约翰是很熟悉的。他是腓力带领来信主的(约一章45)。自九世纪以来,多数解经家推测拿但业就是巴多罗买,因为巴多罗买是一个外国名字,拿但业是希伯来名字,可能同一人,他的全名应为拿但业·多罗买之子
  在十二使徒名单中,腓力和巴多罗买是在一起的(太十章3)因为他是腓力带领信主的。
  解经家同时推测约翰福音二章在迦拿结婚的新郎就是拿但业,因为他是迦拿人云(二十一章2)
  这些推测虽然被研经者一致接受,但缺乏可靠的证明。天主教人士则甚为相信这种说法,每年八月廿四日开会记念他。

 

 

124.主那稣复活后,在四十天之内,曾有多少次向人显现?


(
徒一章3)
  一个研究圣经的人,应该凭记意数得出主那稣复活后向人显现过多少次,下面所列出的可作参考:
  一、首先显现给抹大拉的马利亚看(可十六章1ll节;约二十章1118)
  二、随后显现给众妇女看(太二十八章810)
  三、同日也显现给彼得看(路二十四章3334节;参林前十五章5)
  四、黄昏时向以马忏斯的两门徒显现(路二十四章1335;可十六章1212)
  五、晚上向楼上的十使徒显现,当时多马不在内(约二十章1925)
  六、八天之后,再向十一使徒显现,似乎特别是为多马而显现(约二十章2429节;路二十四章3643)
  七、在加利利海边向七门徒显现(约二十一章122)
  八、在加利利某山(传说为他泊山),向十一使徒显现(太二十八章1620节;可十六章1418节。马可福音这段经文亦用于第六条)
  九、升天时在橄榄山向众门徒显现,解经家对此次显现的说法不一。有人以为只向十一使徒,但多数认为是向一百二十人显现,因为主升天之后,他们从橄榄山回到耶路撒冷,在马可楼上祈祷,路加记载他们的人数是一百二十人(徒一章12l5)。但也有人认为保罗所说,主曾向五百人显现是在升天的时候(林前十五章6节;路二十四章5053)
  还有人因为主那稣是在加利利长大及传道的,他在加利利的朋友较多,那五百人可能是主在加利利某山显现时的对象,即第八条所说的。
  十、主也显给他的兄弟雅各看(林前十五章7)。这雅各以后成了教会的柱石(加二章19节,这雅各不是使徒雅各,不要弄错)
  十一、主在大马色路上显现给保罗看(徒九章122节;林前十五章8)
  十二、最后,在拔摩海岛向爱徒约翰显现(启一章916)
  研经者可根据上列的次序研究此问题,因为是很细心排列者。

 

 

125.主耶稣复活之后,不向门徒显现之时,他“藏”在什么地方?


(
徒一章3)
  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神学难题。
  一、有人猜想他到天上他的父那里去,这是在122题所研究过的。
  二、有人以为他时常和众使徒在一起,不过运用隐身术,使他们看不见他而已(路二十四章3l节,注意忽然不见四字,及它处经文忽然二字,表示主时常忽然显现,又忽然隐身”)
  三、但有人认为主那稣在向门徒显现时,他隐藏灵体与服事他的众天使在一起,不是在天上,乃是在人间,但不被人看见而已;与主那稣受试探后,有天使来服事他情形相同(太四章11)
  四、更有人以为主复活后,借他的灵到阴间去向那些不信的人夸胜,那是根据彼得前书三章1820节这一段解经家一致认为最难解释的经文而推测的(西二章16节;弗四8)
  作者本人认为第三种解释较合理。

 

 

126.主耶稣升天,到底升到那里去了?


(
徒一章9-10)
  主那稣升天是带着复活后奇妙的身体升天去的,而且他复活时是由从前的肉体变成灵体的,该灵体在复活后还可以吃东西(路二十四章42),人们又可以摸到他有骨有肉(39),证明那是一个实在的。但是这神秘的又会忽隐忽现的(这一点最难了解,因为历史上没有人有过这种经验)。他升天时,人人看见他是带着可见之体上升的。那么,请问他这样上升到什么地方去呢?是升到一个有实在办公的地方去呢?还是升到相当高的时候,又隐形”(徒一章9),不被人看见,以后用”(不是灵体)回到天上那不为人所了解的天家去,再与天父同在而为一呢?
  首先我们不要忘记一个解经的原则,那就是申命记二十九章29节所说的:隐秘的事,是属耶和华我们神的,唯有明显的事,是永远属我们和我们子孙的。所以有关天上的事,我们只能作有限度的推测。
  主那稣既然升天,而且天使说他怎样往天上去,他还要怎样来”(徒一章11)。显然地,他升天到一个可知之处,将来再从该处降临。请看圣经本身如何报导此事:
  一、马可福音说他被接到天上,坐在神的右边”(十六间19)
  二、司提反在殉道时,曾说:我看见天开了,人子站在神的右边”(徒七章56)
  三、希伯来书作者说:基督……乃是进了天堂,如今为我们显在神面前”(九章24),又说他已升入高天(四章14)
  四、彼得也说那稣已经进了天堂,在神的右边”(彼前三章22)
  五、保罗关于主的升天,泄漏若干天机。他说主升上高天时,掳掠了仇敌(弗四章8),证明主在升天时在空中与魔鬼会有一场恶战,然后胜利地升上高天(参以弗所书难题)
  六、约翰在拔摩海岛所看见的主乃是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启一章1213)
  主那稣升到天上之后,一定到了某一处,就是他发命令吩咐天军天使工作之处(参希伯来书一章),该处被称为神的右边,正如上述经文所载,不过有肉体的人是无法明白其中真正的情形。保罗曾说他被提到第三层天上去(林后十二章2),是否这第三层天就是主的宝座所在之处(见哥林多后书难题研究详述)。既然天军与天使们要听他的命令去工作,他必须有一(不为人类所明白的)“办事之处,将来他也要从那里带着他的千万圣者降临(14)

 

 

127.“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有多远?


(
徒一章12)
  犹太人在安息日不做工,不挑担,不举火,在摩西五经及先知书有很多这样的禁令教训。
  以色列人因为出埃及后在旷野时,摩西吩咐以色列人在安息日不要出去收拾吗哪(出十六章29);又因为摩西吩咐利未人的城邑要远离民众东西南北各二千肘之故(民三十五章45),所以一直遗传下来这个印象,慢慢形成在安息日不要走过二千肘的规例。
  先知时代,犹太人在安息日,出门走路,也不太远,是根据以赛亚书所说的,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五十八章13),就必蒙神赐福。
  安息日的路程,圣经内并无明文记载,但犹太人口传法令则有许多古人口传,并于走路的奇怪规定。安息日可走的路程,是根据约书亚当日吩咐众百姓与抬约柜过约但河的祭司们相距所量的二千肘”(书三章4)。每一肘是由肘尖到中指的长度,普通成人的计算,约为十八寸。
  由橄榄山顶到耶路撒冷,约为二千肘。

 

 

128.犹大自杀后,十一使徒只在两人中补选马提亚为使徒,是否合主旨意?              


(
徒一章26)
  十一使徒为要补选一人代替死去的犹大,彼得就建议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主离开他们被接上升的日子为止,必须从那常与他们作伴的人中,立一位与他们同作那稣复活的见证(一章22)。照此条件只选到两个人,一个是有三个名字的犹土都,另一个是马提亚,结果马提亚中选,被立为使徒与十一使徒同列。
  关于马提亚被选为使徒,神学界有不同的见解:
  一、马提亚被选不合神旨,理由是:
  ①他们只选出两个人,限制了神的拣选,因为非甲即乙,没有第三或第四个人可被神拣选。
  ②使徒们与众人祷告时这样说:主阿,你知道万人的心,求你从这两个人中,指明你所拣选的是谁”(2425)。这种祷告未免矛盾,既然题出万人来,却只摆出两人在主面前。
  ③马提亚被选为使徒之后,圣经以后并没有题到他作过什么工作,表示神并不使用他。
  ④神有意后来要拣选保罗为使徒,所以这时拣选马提亚,并不合神旨意。
  二、第二派人士认为马提亚被选为使徒,合神旨意:
  ①马提亚合乎彼得所提出为补选使徒的条件,保罗并不合这条件,保罗虽然在大马色路上看见过那稣,但他并不是从约翰施洗起到主那稣升天为止,时常与十一使徒作伴的人(2223)
  ②可能当时合这条件的只有这两个人,所以并不限制神拣选。当时其它在场的人是以后认识那稣和众使徒的,如果神认为不合他旨意的,也可以用神迹方法指示他们,正如神差派天使指示哥尼流一般。
  ③圣经以后没有题到马提亚工作的情形,并不能表示他的被选不合神旨意,因为其它的使徒如巴多罗买、多马与奋锐党的西门等也未被题及。
  ④神以后拣选保罗,并不妨碍马提亚的被选为使徒,理由如下:
  A.马提亚被选为以色列人的使徒,但保罗被选是作外邦人的使徒。保罗在加拉太书二章8节说:那感动彼得,叫他为受割礼之人作使徒的,也感动我,叫我为外邦人作使徒。保罗说得很清楚,他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不与十二使徒同列。马提亚被选为使徒并不妨碍以后保罗被选,以后保罗被选也不能表示马提亚的被选为非法。
  B.保罗在罗马书十一章13节说:我对你们外邦人说这话,因我是外邦人的使徒,所以敬重我的职份。保罗被选为外邦人的使徒,因此以外邦人为传道的对象,把福音传遍欧洲。马提亚被选为以色列人的使徒,所以他与其它使徒在一起,先在耶路撒冷,以后也到外国去为主工作。
  C.主那稣在马太福音十九章28节所说的:到复兴的时候,人子坐在他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但保罗既是第十三位使徒,则不会在十二个宝座上有份,他既是外邦人的使徒,将来可能有权审判外邦人了。
  保罗曾在大马色路上看过主那稣(徒九章19),以后在传道时期,曾有人怀疑他为使徒的合法身份,所以他在书信中曾为他的使徒职份自辩:林前九章1节,林前十五章910节;林后十二章1112节,十一章5节;帖前二章6节;提前二章7节。
  至于马提亚,古教父革利免(CLEMENT)谓根据传说,马提亚乃是悔改归主的税使撒该,撒该是外邦名字,以后采用希伯来名为马提亚,意即神的恩赐,与马太名字同意。在马提亚外传中曾记载他到吃人地区传道,受尽苦难,并为主殉道。

 

 

129.关于犹大自杀的情形,使徒行传所记与马太所记不同,这事如何解释?    


(
徒一章1825节;太二十七章5)
  一、马太记载犹大出去吊死了,但路加在使徒行传所记为犹大身子仆倒,肚腹崩裂,肠子都流出来。
  这两处记载,并不矛盾,卖主的犹大后悔之后去上吊。当主那稣被钉在十字架的时候,地大震动(太二十七章31),传说因为地的震动,犹大上吊的一棵树也震断了树枝,于是他掉下来仆倒在地,肚崩肠裂而死。
  二、马太记载犹大把那三十块钱扔在殿里,以后祭司把那银钱收拾起来买了窑户一块田,为要埋葬外乡人,那块田以后称为血田”(太二十七章58)。但使徒行传说犹大用他作恶的工价(即三十块钱),买了一块田。
  这两种记载亦无不合。
  这田是祭司长拾起犹大丢在殿里的三+块钱去买的,但是归在犹大名义之下,所以彼得说是犹大买的。
  据说这块田地也就是犹大上吊之处,在耶路撒冷之南近欣嫩子谷之处(参阅圣经地图6及地图3的耶路撒冷附图),称为亚革大马”(ACELnAMA血田,,AreA8。*)
  回教徒不相信那稣,但对犹大之死有怪论,说犹大并非卖主,乃是牺牲自我保护那稣,他化装变成那稣的样子被捕,所以钉在十字架上的不是那稣本人,乃是犹大云。十世纪时候巴比伦史家亚他巴”(ALTABAR)如此描写。
  据说俄国有一犹大纪念堂崇敬犹大,因为他的牺牲作卖主的人,才能完成神的救恩,他的功劳甚大云。

 

 

130.自杀的犹大曾被主耶稣预言他为“灭亡之子”,请问基督徒如果自杀,可以得救么?


(
徒一章25;约十七章12)
  犹大自杀,是不得救的,这件事毫无疑问,主那稣不但称他为灭亡之子,较早时间称他为魔鬼(约六章7071)
  关于基督徒自杀后是否能得救这个问题,虽然各人都可能有不同见解,但我们必须题出一些重要的原则来作研究这问题的基础:
  一、基督徒不应该自杀。生命的权柄操于神手,他让我们生在世界上,和让我们离开世界,都有他所安排的时间,任何人自杀,或是近来所宣传的安乐死,都是侵犯神的权柄,基督徒以敬畏那和华为生活原则,更不应如此做。
  二、自杀等于杀人。杀人是有罪的,自杀亦然。基督徒不应做犯罪之事,更不应杀人。
  三、信徒如有自杀的意念,可能是因为在生活中有许多困难而不能实行完全交托,一无挂虑的教训,缺乏忍耐与顺服神的心。教会领袖应时常对信徒灌输这种完全交托的思想,让信徒实行交托。那么,就不会把生命的痛苦看得那么严重而走上自杀之途。
  四、一个在灵性上有基础的人,一定不会自杀。
  五、既然犹大自杀便是灭亡之子,如有基督徒自杀,可能该基督徒根本上尚未重生得救。
  犹太人在口传法令中强调自杀是一种大罪。
  回教徒则认为自杀等于谋杀。
  古教父奥古斯丁反对自杀,但容许身体某一部分自毁(比方自阉)(太十九章12节,十八章89)
  天主教人士极力反对自杀。因此专家曾作一统计,基督教人士自杀率比天主教人士为高。在欧洲,丹麦人自杀率之高,为全球冠军云。
  有些人虽未自杀,但下列方法属于慢性自杀,也应避免:
  ①时常忧愁,不断挂虑,失去快乐,减损寿命。
  ②工作过劳,在心有余而力不足时,仍然拼命,这种拼命自杀无买。
  ③缺乏卫生常识,暴饮暴食,或乱进补菜,以致身体受污损。
  ④在美国,开太快的汽车,以致失事身亡,亦等于自杀。

 

 

131.使徒行传多次顾及“圣灵充满”,是他们自己说自己被圣灵充满呢?还是别人看见他们被圣灵充满呢?


(
徒二章4)
   使徒行传和新约书信共有十次之多,记载使徒和门徒被圣灵充满,都是用第三身的语气来说出这事。从来没有一次说:我现在被圣灵充满了。下面是这一次的记录:
   一、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二章4)
   二、那时,彼得被圣灵充满”(四章8)
   三、祷告完了,聚会的地方震动,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放胆讲论神的道”(四章3l)
   四、司提反乃是大有信心,圣灵充满的人”(六章5)
   五、但司提反被圣灵充满,定晴望天(七章55)
   六、叫你能看见,又被圣灵充满”(九章17)
   七、这巴拿巴原是个好人,被圣灵充满”(十一章24)
   八、扫罗又名保罗,被圣灵充满”(十三章9)
   九、门徒满心喜乐,又被圣灵充满”(十三章52)
   十、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弗五章18)
  除使徒行传题过九次之外,其它书信上只题过一次,即上述第十次的经文。
  所以如果现在有任何人说我被圣灵充满了,而且以此自夸为属灵,是不合圣经的。因为圣灵充满一个人,是别人可以看得出来,而加以鉴定的。
  同时,人被圣灵充满是被动的,圣经也从来没有人求圣灵充满的事实,因为圣灵要充满心里圣洁的信徒。
  一个被圣灵充满的人,可以在生活、言语、态度、工作四方面表现出来的。圣灵充满信徒的主要任务,是使信徒生活更圣洁、更属灵、更爱主爱人、更温柔谦卑,而且更热心及更有能力去传道救人。

 

 

132.彼得在五旬节看见众人被圣灵充满时,曾引用约珥书二章的预言,但该预言的未段题及天上异象并未出现,是否约珥的预言不确实,抑彼得引用得不适宜?


(
徒二章1721节;珥二章2832)
  先知预言弥赛亚之两次降临,如人在山顶眺望众远山,只见山顶相连,不见山与山间的山谷。弥赛亚首次降临与未次降临之中有一深谷,即教会时代,此教会时代不被先知看见,所以在先知书中未曾题及教会。
  彼得引用约珥先知的预言,并无不合。不过,约珥先知所预言的是包括弥赛亚首次降临与二次降临所要发生的事在一起。弥赛亚首次降临与末次降临之中有一深谷,即教会时代,不被先知所见(见附图)。约珥预言应分为两个时期,即包括基督两次降临所发生的事。
  一、徒二章1718(珥二章2829)已应验了。
  二、徒二章1920(珥二章3031)尚未应验。
  已应验的一段就是约珥预言当时门徒被圣灵充满的景况。
  未应验的一段是基督再临的时候,将要发生的天地日月的可怕现象。两者之中还经过千多年的时间,尚未应验,但我们看启示录八章以后所载,便知约珥预言的未段一定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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