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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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会注释】
1 基督教导尼哥底母重生的必要性。14 因基督的死而得的信。16 上帝对世人的大爱。18 不信的人被定罪。23 约翰的洗礼、见证、和教训都是有关于基督的。

耶稣与尼哥底母谈重生
约3:1 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
【本会注释】
  尼哥底母。[与尼哥底母的对话,约3:1-21。见“从公元28年第一次逾越节开始的犹太传道时期”;“主耶稣的传道生涯”。]这是一个希腊名字,意思是“人民的征服者”。新约时代许多犹太人都取了希腊名。门徒中的安得烈,腓力,低土马,亚勒腓都是这样的名字。尼哥底母是个富有的法利赛人,是国家议会──公会──的一员。
  章节之间的划分使得第3章的叙述和第2章临近结束之处的关系模糊不清。尼哥底母的访问好像是在举例说明了约2:25节的陈述,即,耶稣“知道人心里所存的”(见3节注释)。耶稣却在这个领袖身上看到了一颗真诚寻求真理的心,一位他能“交托”那有关自己使命之更清晰更完全真理的人,而这些是他不能向大多数人讲说的(约2:24)。尼哥底母是约2:24,25节中所列之原则的一个例外。耶稣在自己公众传道一开始的时候就结交了这位朋友,而他的影响也成功地挫败了那些领袖的许多阴谋,使得主的工作没有过早的结束(见约7:50,51;参见约19:39;《历》第十七、五十章)。
  官。即,犹太公会的一员(见第67页)。
  犹太人。见约1:19节注释。
约3:2 这人夜里来见耶稣,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上帝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上帝同在,无人能行。”
【本会注释】
  来见耶稣。这次访问发生在橄榄山上(《历》第十七章;参见第685,686页),可能发生在约2:13-17节所记载的第一次洁净圣殿之后不久。尼哥底母目睹了那令人震惊的一幕(《历》第十七章),毫无疑问他也听说并亲眼见到过一些耶稣所行的神迹(约2:23)。他必然也和其他犹太人一样期待着一个强权的弥赛亚,可以将他们从罗马的锁链中拯救出来(见路4:19节注释),并且当耶稣向他解释他国的属灵性质时,他也必定是困惑不解的。尼哥底母天性谨慎,直到耶稣钉十字架之后,他才承认自己是这个卑微的拿撒勒人的门徒(约19:39;参见《历》第十七章)。此时真理的种子落到了肥沃的土壤里,最终必将结出丰盛的果实来。
  夜里。尼哥底母意识到了领袖们普遍对耶稣所存的态度,他觉得如果让人们知道他那么重视耶稣,以至于会私下去拜访他,那么就对他的名声和职位有碍,他认为那样做是不明智的。这种谨慎也使他后来在打消领袖们逮捕耶稣的努力上更加容易一些。
  拉比。见约1:38节注释。
  我们知道。尼哥底母对那明显表现在耶稣言语行为上的神圣赞许感到满意。其他的领袖们也用平等的机会来观察并思想耶稣权柄的性质(见约2:18-20),并且他们和尼哥底母一样都知道那证据所指出的结论,但他们心中的骄傲和悖逆却阻碍他们像尼哥底母那样承认这一明显的事实。他是约2:23节中“信”了的“许多人”中的一个。
  师傅。希腊文词语didaskalos(见约1:38节注释),一个表示尊敬的称谓。尼哥底母本人就是一个“以色列人的先生[didaskalos]”(约3:10),但他仍然愿意承认耶稣──这个没有受过正规教育,没有得到官方许可施教之人──与他拥有平等的称谓。这次访问唯一的解释就是,他在自己的心中意识到耶稣绝不仅仅是一个教师。然而他的骄傲最初却阻止他显露自己心中最隐秘的思想,即,耶稣可能就是弥赛亚。但当他的反应和那些国中其他领袖比起来的时候,他热诚寻求真理的渴望就胜过了他的骄傲,这一点才是令人感到惊讶的。
  由上帝那里。这些话在希腊文中是着重强调的。尼哥底母用这些话承认了耶稣所行神迹具有的权柄远超过了人间的权柄。
  无人。那些神迹(见约2:23)所提供的神圣权能的证据是不容人反驳的。在后来的场合中耶稣指示犹太人的领袖注意他神迹的重要性,好证明他神圣的使命(见约5:36;10:38;参见《历》第四十四章;卷五第209页)。
  你所行的。这个人称代词“你”是着重强调的。耶稣行的神迹与其他人所行的不同;这些神迹证明了它们的真实。
  若没有上帝同在。这些神迹证明了上帝神圣的赞许和认可。尼哥底母顺着这些证据得出了符合逻辑的结论。
约3:3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上帝的国。”
【本会注释】
  实实在在地。见约1:51节注释。耶稣轻视人们的恭维并指出,尼哥底母寻求私下里来见他,他对他这种含蓄寻求真理的答复就隐藏在这一事实中。
  重。希腊文词语anōthen,在约翰福音其他地方的意思是“从上头[天上]来”(约3:31;19:11等)。这个词有两方面的意义,但耶稣这里的意思是什么还不清楚。很明显,尼哥底母明白这个词“再”(第4节)的意思,但耶稣很可能指的是“从上头”,本章后面使用的正是anōthen的这个意思(第31节)。可以肯定的一点是,耶稣这里提到的“生”是指第二次“生”,但却不是像“再”这种翻译所暗示的是对第一次“生”的重复。
  根据犹太人的神学观点,作为亚伯拉罕的后裔几乎就是必定进天国的一种保证了(约8:33)。非犹太人如果要想得救,就必须获得儿子的名分,变成亚伯拉罕的子孙。如果尼哥底母听耶稣强调说非犹太人要想“见上帝的国”就必须“重生”,他不会感到太惊讶,但他听到的是,一个敬虔慎重的犹太人也可能被划在救恩之外,这对他来说就是一个相当新奇的观点了。两年半之后(约8:39)耶稣清楚明白地宣称,是不是亚伯拉罕的子孙取决于他在道德上是否与先祖的相似而非肉体血脉上的关系。比较保罗关于这同一问题的教训(罗2:28,29;9:6,7;10:12,13;加3:9,28,29等)。转变和出生同样标志着新生命的开始(见约1:13;罗6:3-6;林后5:17;参见弗4:22-24;西3:9-11)。
  见。即“进”(第5节)。
  上帝的国。耶稣这里主要是在说他属灵的国度,他神圣恩典的国(见太4:17;5:2节注释)。
约3:4 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吗?”
【本会注释】
  岂能……进。尼哥底母知道耶稣不是在说肉体上的重生,但他的反应却没有显示出他实际就是这样想的。他只是简单地承认那是不可能的。但那个二选一的结论对于他来说却同样是难以置信的──让他,一个虔诚的犹太人,承认自己需要耶稣所说的那种经验。他面临一种两难的境地,既不能接受第一种选择又不愿接受另一种。
约3:5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上帝的国。
【本会注释】
  实实在在地。见太5:18;约1:51节注释。
  水和圣灵。耶稣现在开始解释“重生(从上头生)”(见约1:12,13节注释)的意思。这里的水指的是洗礼,由爱色尼派对那些改信犹太教的人实施的洗礼(见第63,91页)。此外,数月以来约翰一直给他的犹太同胞在约旦河中施行洗礼(太3:5,6,11)。但因约翰将洗礼当作一种悔改的标志(见太3:6节注释),法利赛人自以为义就拒绝受洗(路7:30)。毫无疑问尼哥底母听说过约翰的事或许也听过他关于用水(约1:26)和圣灵(第33节)施洗的讲论。尼哥底母料想,自己生来就是犹太人,又那么敬虔,必能进入上帝的国,但耶稣声明,若非藉着圣灵的力量将生命做一彻底的改变,谁也不能进上帝的国。见罗6:3-6节注释。
  “从水和圣灵”生的就是“重生”,即,“从上头生的”(见3节注释)。那些从上头生的有上帝做他们的父,他们也能代表他的品格(见约一3:1-3;参见约8:39,44)。从今以后,靠着基督的恩典,他们就立志不在律法下面(罗6:12-16)并且不再犯罪(约一3:9;5:18)。
约3:6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本会注释】
  从肉身生的。即,人肉身自然的生产(见约1:13)。自然界所有活物繁殖中“各从其类”(创1:21)的定律同样也适用于灵界。在新约中“肉身”和“灵”的意思恰恰相反,分别代表着两种截然相反完全不同的事物。将这里和罗6:12-18节作一比较。
约3:7 我说:‘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
约3:8 风随着意思吹,你听见风的响声,却不晓得从哪里来,往哪里去;凡从圣灵生的,也是如此。”
【本会注释】
  风。希腊文词语pneuma,“灵”,“气息”,“风”。这里明显用的是第三种意思。
  凡……也是如此。重生就像风一样,是不可见的。有人争论说因为肉眼看不见重生所以它就是人们的想象虚构之物,如果真是这样,那风也是人们虚构出来的了。判断每一件事都要根据它所产生的结果。
约3:9 尼哥底母问他说:“怎能有这事呢?”
约3:10 耶稣回答说:“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还不明白这事吗?
【本会注释】
  以色列人的先生。直译是“以色列的教师”。尼哥底母被那些他要教导别人的事情弄得迷惑了。
约3:11 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我们所说的是我们知道的;我们所见证的是我们见过的;你们却不领受我们的见证。
【本会注释】
  实实在在地。见太5:18;约1:51节注释。
  我们所说。耶稣的话突然间使用了复数形式,也许他在陈述一项对于他和尼哥底母来说都是确实的普遍的原则。从尼哥底母所说的话(第9节)就可以证实,作为“以色列人的先生”(第10节),他知道的并不是很多。他的陈述和问题显示了他对这件事的无知。他关于救恩的知识纯粹是神学意义上的,并且完全是基于一种错误的理论。如果尼哥底母经历过重生,他就不仅自己明白也可以向别人殷勤地宣讲了。也有人认为耶稣这里所说的“我们”是指上帝(神格)里的几位成员。
  你们却不领受。如果尼哥底母坚持错误理解耶稣所说的话那他也就成了约1:11节中提到的那些悖谬的人,就是那些“不接待(接受)他”的人。
约3:12 我对你们说地上的事,你们尚且不信,若说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
【本会注释】
  地上的事。这里“地上的事”和“天上的事”之间的区别并不完全清晰。耶稣所说“地上的事”可能是指救赎计划的基本原则,比如说像重生。而“天上的事”也许是指只有以色列的先生才有可能知道的关于上帝更深的奥秘。尼哥底母最基本的问题还没有弄清楚,根本还没准备好探讨更深意义的真理(参见林前3:1,2;来5:12-14)。
约3:13 除了从天降下、仍旧在天的人子,没有人升过天。
【本会注释】
  没有人。人除非曾经就在天上(参见第11节)否则他便没有权柄提说“天上的事”。人理解天上的奥秘只有通过启示,绝不是靠着自己的推测和猜想。
  升过天。即,从来没有人到过天上了解过“天上的事”(第12节)。惟有那从天降下、仍旧在天(过去一直在天上)的人子,惟有他能将这一切显示给我们。这里没有提到基督复活之后的升天。
  从天降下。将这里和约6:33,38,41,42,50,51,58各节作一比较;见约1:14节注释。
  人子。耶稣对自己的称呼,用在这里表示他仍在说话。见可2:10节注释。
  仍旧在天的。原文的证据(第146页)显示这句话缺失了。如果加上,它的意思就是指耶稣在天上的永存,他永恒的居所。当然,这个短语也可能是一个后来的抄写员加上去的,当耶稣再次“在天”的时候这个短语就这样固定下来。
约3:14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
【本会注释】
  蛇。见民21:6-9节注释。
  也……照样。以色列人在旷野,最真诚的出于信心的仰望给他们带来了医治。而对髑髅地无限牺牲的信心“也”必为被罪蹂躏的人带来医治。耶稣最后一天在圣殿中教训人时宣称,“我若从地上被举起来,就要吸引万人来归我”(约12:32)。在约翰的表达中,“举起来”的意思始终就是指钉十字架(见约8:28;12:34等)。耶稣在此向尼哥底母所启示的伟大深邃的真理,福音书在对他早期传道工作的记录中,再也没有列举其他的实例。当尼哥底母看到耶稣被挂在十字架上时,摩西在旷野举蛇的景象就要清晰地活现在他的心中,他也会记起耶稣所讲自己要被“举起来”的话。耶稣被钉使得门徒的希望破灭,却使尼哥底母深深信服了他作为上帝儿子的神性(《历》第八十章)。在其他三卷对观福音书中,只有马太福音(20:19节)记录了耶稣曾预言他要钉十字架而死。
  必。或,“这个必须的”。耶稣每次将这个词用在自己身上(见约9:4;10:16;12:34;参见约20:9),都是在强调那为完成救赎计划而使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神圣必要性。见路2:49节注释。
  大多数评论者都认为第15节末尾和第16节开端耶稣的话中含有作者约翰的评注。
约3:15 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或作:叫一切信的人在他里面得永生)。”
【本会注释】
  信。见约1:12;3:16节。
约3:16 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本会注释】
  上帝爱……甚至。英文单词“love(爱)”不足以表现希腊文词语agapē(爱)和agapaō(去爱)(见太5:43节注释)所表达的那种深切的关怀。爱是创造主对被造之物所有的一种超绝的品质。爱是上帝政权中的决定性力量。“上帝就是爱”(约一4:8)。
  约翰说自己是“耶稣所爱的那门徒”(约21:7;参见约13:23;19:26;20:2;21:20),即,耶稣所深爱的。原因很简单,约翰比其他门徒更能顺服耶稣完美生活的影响,最终比其他门徒更能理解并反照他生命的完全与荣美(见第891,892页)。约翰比其他的门徒更能欣赏那神圣之爱的长阔高深,而且更好地向他的同胞传讲这爱。他在本节中就努力将这爱表达出来──“上帝爱世人,甚至……”。在约一3:1节中他再次宣称,“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言语无法表达那恒久不变之爱的深度,约翰只是简单地邀请人们来“看”。天父神圣无穷之爱的最高表现就是赐下他的独生爱子(约3:16)。“人为朋友舍命,人的爱心没有比这个大的”(约15:13)。
  世人。希腊文词语kosmos,指被造的世界,一个有机的实体(见太4:8节注释)。上帝的爱将所有的人包含在内,但只有那些对它有反应的人才会直接受益(见约1:12节注释)。爱需要互动才能变得更加完全。但很明显,上帝的爱不仅给予那些接受的人,同样也包括那些拒绝的人。那些丧亡的人没有一个可以埋怨说上帝不爱他们。坚持说上帝不顾一些人自己的选择而预先命定他们的灭亡就是在说上帝恨他们。这样做就是在指责上帝是不公的,并要将那些人灭亡的责任归到上帝头上。见罗5:8;林后5:19;见17-20节注释。
  赐给。爱只有在行动中才显得真实。上帝对罪人的爱使他为他们的得救付出了他的所有(见罗5:8)。爱的实质就是为人舍己;爱的对立面就是自私自利。
  他的独生子。直译是“他唯一的儿子”(见第1章的补充注释;见路1:35;约1:14节注释)。
  一切。上帝的爱是无穷无尽的。他救赎的恩典是给所有人的。这其中只有一个条件──相信基督并且愿意与他合作。见约1:12节注释。引领人悔改的正是上帝的恩慈(罗2:4)。正是他爱的阳光融化人刚硬的心灵,将那失丧的领回,使罪人成为圣徒。
  信。见约1:12节注释。
  灭亡。希腊文词语apollumi,“完全毁灭”,“根除”,“消失,无有”。“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永生”的对立面不是永久的痛苦,而是永远的灭亡,永远的死。罪本身之中就包含了死亡的因素。死亡随罪而来,不是简单的因为上帝要这样,而是因为罪人自己选择与那生命的源头──上帝──隔绝。
  永生。希腊文词语zōē aiōnios。在约翰福音中,形容词aiōnios(永恒的)只和zōē(生命)连用(约3:15,16,36;4:14,36;5:24,39;6:27,40,47,54,68;10:28; 12:25,50;17:2,3)。关于zōē的意思见约1:4节注释;aiōnios,见太25:41节注释。约翰福音3:16节希腊文直译是“能够保持拥有永远的生命”。“永恒的生命”就是能够持续到永远的生命,即,没有尽头的生命。这只有通过与生命之源不间断的联系才能实现。
  在约一5:11节中作者强调了上帝赐给“我们永生” [zōēn aiōnion]这一事实。只有当上帝将那无法用言语表达的礼物──就是他独生的儿子──赐给我们的时候,我们的永生才有指望。能够欢呼自己现在拥有上帝所赐的礼物──“永生”,并且“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约一5:11;参见约3:2)对于真诚的基督徒来说无疑是一项特权。“人有了上帝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上帝的儿子就没有生命”(约一5:12)。拥有永生是以凭借信心让基督住在心里为条件的。相信的人就有永生,并且是已经“出死入生了”(见约5:24,25;6:54;8:51节注释)。
约3:17 因为上帝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
【本会注释】
  上帝差。等同于“上帝……给”(约3:16;参见太15:24;可9:37;路4:18,43)。约翰这里不是在讨论被差来的一位和那差他的人之间的神学关系,而是这种差遣的目的和意义(见太1:23节注释)。耶稣被差遣并不是意味着差他之人的地位高于他。基督在万古以先“与上帝同等”(《布》第十八章;见约1:1节注释)。
  他的儿子。见路1:35;约1:14节注释。
  降世。即,道成了肉身(见约1:14节注释)。
  定世人的罪(或作:审判世人;下同)。约翰解释说(第18,19节),那些不信子的人“罪已经定了”,这只是因为他们拒绝相信。上帝差遣他的儿子来到世间是要拯救其中的人。如果因为救主的到来而有人被定罪这不能归责于上帝。定罪并非源于那真光的来到(见约1:4-9节注释),而是因为人们喜爱黑暗,故意转离那光。犹太人认为弥赛亚要作为审判者来到,定那些不信之人的罪(见路4:19节注释),他们还认为天使要因丧亡之人的毁灭而欢喜雀跃(见约15:7节注释)。但基督来不是要定这世界的罪──虽然这是理所应当的──而是要拯救它(参见《历》第一章)。
  因他。见太1:21;路19:10节注释。上帝希望每个人都因他儿子为救赎计划所付上的伟大牺牲而得救。但上帝的心意必须经由每个个体意志的确定,好使这救恩对于他成为印象深刻真实有效的。救恩只是为那些相信并接受基督的人预备的(见约1:12;3:16节注释)。
约3:18 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上帝独生子的名。
【本会注释】
  罪已经定了。那些信基督的人就因他们对他的信而称义,而那些不信的人同样也因他们的不信而被定罪。有些人拒绝基督决不是天父的旨意,那些执意如此做的人就定了自己的罪。正是因为缺乏信心才被定罪。“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罗14:23)。救主来到世间的目的决不是为要定人的罪,但对那些不信他的人他的到来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定罪。上帝已经预先决定那些信的人将要得救,而那些不信的人将要失丧,但他却给每个人自由,让他们自己选择是信还是不信。在这个意义上,每一个信的和不信的,每一个圣徒和罪人的案子的确在救赎计划初立时就决定了,但是上帝却给每一个个体以权利,让他们去选择到底是做圣徒还是做罪人。这就是圣经的预定论。在最后的审判中,每个人都要单独定案,就像过去的世代中他们被集体定案一样。见约3:19;5:29;弗1:3-12节注释。
  名。见约1:12节注释。
  独生。见约1:14节注释。
  上帝……子。见第1章的补充注释;见路1:35节注释。
约3:19 光来到世间,世人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不爱光,倒爱黑暗,定他们的罪就是在此。
【本会注释】
  定……罪。希腊文词语krisis,指审判的过程,而不是krima,最后的判决或审判的结果。
  光来到。见约1:4,5,9节注释。约翰在这里解释了罪责是如何临到人身上的。那并不是因为上帝定意要使一些人丧亡(见18节注释),而是因为有些人喜爱黑暗过于喜爱光明。定罪的判决并不是专制武断的,而是由律法而来的不可避免的结果“罪的工价乃是死”(罗6:23)。每个人的命运都取决于他自己对光的反应。人若处于蒙昧无知的状态就不给他们定罪(诗87:4,6;结3:18-21;18:2-32;33:12-20;路23:34;约15:22;罗7:7,9;提前1:13),但当真理的光照耀到他们心里的时候“他们的罪无可推诿了”(约15:22)。不愿放弃自己恶行的人就是喜欢黑暗,如此他们就看不见光(林后4:4)。另一方面,耶稣却应许那些选择跟从他的人“不在黑暗里走”(约8:12),并且无人能将他们从他手中“夺”去(约10:28)。
约3:20 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
【本会注释】
  恨光。只有恨恶真理之光的人才会被那恶者弄瞎眼睛(见第19节注释)。他躲避光的原因和贼躲避警察的原因是一样的。
约3:21 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上帝而行。
【本会注释】
  行真理。即,诚恳地渴望真理的原则在自己生命中变得更加切实有效。比如保罗,他承认自己里面“没有良善”(罗7:18),所有自己得胜生活的荣耀都属于上帝,是上帝通过耶稣基督使这一切成为可能(罗8:1-4;林前15:57;加2:20)。见太5:48节注释。

耶稣和施洗约翰
约3:22 这事以后,耶稣和门徒到了犹太地,在那里居住,施洗。
【本会注释】
  这事以后。[犹太的传道时期,约3:22-36。见“从公开传道到退隐时期”;“基督服务的持续时间”;“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主耶稣的传道生涯”。]希腊文meta tauta,一个普通的转折性的短语(见约5:1;6:1;7:1)。约2:13至3:21节记载的“这事”发生在公元28年逾越节或稍晚一些的时候。
  门徒。约翰,安得烈,彼得,腓力,和拿但业(见约1:40-45)。
  到了犹太地。约2:13至3:21节所记载的事发生在耶路撒冷或离它不远的地方。从耶路撒冷开始,耶稣将他传道的范围延伸到犹太地的乡村和城镇,从公元28年(见“基督服务的持续时间”,“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主耶稣的传道生涯”;见路加福音第4章的补充注释)四月到十二月他一共在这些地方操劳了八个月之久。除了约3:22-36节简短的叙述,福音书对我们主这段时期的传道的细节没有做任何记载。
  耶稣在耶路撒冷和犹太地打开了他公开传道的局面,为的是给犹太领袖们一个机会来目睹他神圣使命的证据,接受他为弥赛亚,并引导整个国家向前完成所交托给它的神圣工作(《历》第二十三章;本注释第四册原文第26-30页)。但是除了表面上的成功之外,犹太地早期的传道工作并没有什么实际的结果(见《历》第十九、二十五章)。事实上,发生在五旬节的真实悔改比基督在世一生传道时还要多(见徒2:1-4,14,41节的怀爱伦补充注释)。耶稣巨大的声望(约3:26)激起了约翰门徒们的妒忌,此时他们也正在这一地区宣讲并施洗。对于这件事,耶稣大概十二月的时候就暂时退往加利利去了(约4:1-3)。公元29年逾越节耶稣回到耶路撒冷,此时他在犹太地的早期传道将近正式结束,此后将他努力的重心转向了加利利(见路加福音第4章的补充注释;“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见太4:12;路4:16节注释)。
  居住,施洗。这两个希腊文动词表示一种持续的、有一段时间的传道。耶稣借受洗来表达他对自己那位先锋所做传道工作的赞许,但他自己却将后来实际的施洗工作交给了他的门徒(约4:2)。就像施洗约翰一样,耶稣无疑也要找一处“水多”(约3:23)的地方。关于洗礼本身的仪式见太3:6节注释。
约3:23 约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为那里水多,众人都去受洗。
【本会注释】
  约翰……也施洗。施洗约翰的传道工作至少持续到了耶稣暂时从犹太地撤出的时候,大约在当年的十二月。从那时起被捕一直关押到次年的逾越节(见路加福音第4章的补充注释;“加利利传道时期的开始”;见路3:19,20节注释)。
  靠近撒冷的哀嫩。这些古代地点的位置不详。根据W. F.阿尔布莱特,这个地方最有可能是那布勒斯和示剑东南6.5公里处现代的Sâlim,它附近有个村庄叫作`Ainûn(W. F. 阿尔布莱特,“新约的背景和它的末世论”,在Studies in Honor of C. H. Dodd的第159页)。这些村庄在Wâdī Fār`ah河源头的附近,这里有很多的溪流。后来传统的观点认为这个地点在西西提(伯珊)东南几公里的地方,离约旦河不远,但如果是这里约翰就没有必要再强调“水多”了。这种描述只有在一个相对缺少丰富水源的地方才有意义,因为只有那样才会出现这个问题──哪里有足够的水来施行洗礼呢。见“耶稣传道时期的巴勒斯坦”。
  水多。这里提到的洗礼是全身浸入水中的浸水礼,只有这种形式的礼节才需要“水多”。见太3:6;罗6:3-6节注释。
约3:24 (那时约翰还没有下在监里。)
【本会注释】
  下在监里。约翰下在监里约有一年之久,从公元29年的逾越节到次年的这个时候(见路3:19,20节注释)。
约3:25 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辩论洁净的礼,
【本会注释】
  辩论。尽管犹太人因为惧怕百姓(太21:26)而不敢公开地攻击施洗约翰,但他们仍旧选择一些较为隐晦的手段来阻碍他的工作。洗礼作为悔改和从罪中得以洁净的一种标志在约翰的传道中处于中心的位置(可1:4;路3:3)。犹太人为那些归依上帝的外邦人(见3-5节注释)实施改变信仰礼节性洁净的洗礼。但约翰却要求犹太人也接受这种仪式作为悔改和从罪中生活转回的标记。事实上,爱色尼派所施行的洗礼和约翰所施行的在意义上几乎差不多(见第63,91页),但因为他们人数很少,难以在国家生活和人们的思想上形成重要的影响。
  犹太人。原文重要的证据(第146页)显示这里应作,“一个犹太人”。
  洁净的。即,礼节性的洗濯。
约3:26 就来见约翰,说:“拉比,从前同你在约但河外、你所见证的那位,现在施洗,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
【本会注释】
  拉比。见约1:38节注释。
  从前同你……的那位。见约1:29-36节。
  施洗。见约4:2节注释。
  众人都往他那里去了。当约翰的宣讲受到民众的欢迎和拥护时文士和祭司就开始嫉妒他(见约1:19-25节注释)。但这里有一位教师,他比约翰更受百姓拥护。约翰的门徒憎恨耶稣的成功并为他们的老师感到不平(参见可9:38)。他们感觉约翰的施洗具有自己的特色(见25节注释),耶稣和其他人既然没有与约翰和他们联合就无权以约翰的方式和目的为民众施洗。
约3:27 约翰说:“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
【本会注释】
  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承认自己的成功来自于天上,并且他坚定自己的信念,那随耶稣的工作而来的更大的胜利同样也是来自于天上。两者的情况都是以上帝为始,那人有什么权利来质询上帝的作为呢?约翰对自己神圣的使命充满信心,并从一开始就预言那将要来的一位比他更大(约1:26,27)。他为什么要对自己预言的应验生气呢?
  约翰完全谦卑和无私的顺服是基督真门徒的特色。约翰之所以能说出“他必兴旺,我必衰微”(约3:30)这样的话,正是因为他清楚地明白自己和弥赛亚之间的关系以及自己由于接触那神圣之爱而得的改变(见《历》第十八章)。骄傲和嫉妒想要破坏他的理智和情感平衡,结果也是枉然。
约3:28 我曾说:‘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们自己可以给我作见证。
【本会注释】
  给我作见证。约翰的门徒早就知道他们师傅对基督所怀有的态度。
  我不是基督。见约1:20节。
  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见太3:3节注释。
约3:29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听见新郎的声音就甚喜乐。故此,我这喜乐满足了。
【本会注释】
  娶新妇的就是新郎。上帝和他百姓的关系经常被比作新郎和新娘的关系(见赛54:5;耶2:2;3:20;结16:8;23:4;何2:19,20;林后11:2;弗5:25-27等)。现在耶稣明显成功地赢得以色列的百姓来归自己。
  新郎的朋友。“新郎的朋友”是新郎新娘两家之间的介绍人。当他看到自己亲手办理的喜事达到高潮时他心中的喜悦是溢于言表的。约翰已经完成了他呼召以色列人接受他们属灵之主人的特定任务,现在他看到他为之劳力的一位获得了显著的成功,他的心里就喜悦。因此,他自己的“喜乐”就“满足”了。见可2:19节注释。
  站着,听见。约翰可能是说,新郎朋友的目的就是要了解新郎的愿望并为其实现它们。或者,约翰是指新郎头一次面对面见新娘时,新郎的朋友欣喜于自己任务的圆满完成。同样的,众人被吸引到基督那里去约翰也不会感到难过,事实上,这正是他最大的心愿。
约3:30 他必兴旺,我必衰微。”
【本会注释】
  他必兴旺。见第27,29节注释。施洗约翰再没有其他方式的声明了。这几乎是约翰被囚禁之前最后记录下来的话语了。约翰这些话比眼下场合中他没有指明的那些人更加的谦卑,更加顺服和慷慨。他在自己生命和传道工作的早期就被要求退下来,将作工的园地留给他人。确实,世人当中“没有一个兴起来大过施洗约翰的”(太11:11)。

信子的人得永生
约3:31 “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从地上来的是属乎地,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
【本会注释】
  ……来的。这是一个犹太人专门指“弥赛亚”的术语(见太11:3;21:9;23:39;路7:19等;见约1:14节注释)。
  从天上。希腊文anōthen(见第3节注释)。基督“从天上”来好使人能够“重(从上头)生。”因为基督是“从上头”来的,约翰宣称,耶稣在所有本源属地的“万有之上”是应当的,正确的,且是必须的。
  从地上来的。那源于地的其天生就属地。
  他所说的也是属乎地。约翰是“属乎地”的,他是作为一个人说话。耶稣是“从天上来的”,他的话也带有“从天上来的”智慧。人们从约翰转向耶稣一点也不奇怪,他们是从较小的一位转向了伟大的一位。
  是在万有之上。原文的证据(参见第146页)显示这个表达在本节中没有出现第二次。如果第31节没有这句话,那么第31节和第32节合起来作,“他从天上来,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如果保留“是在万有之上”这句话,那约翰就是在承认基督绝对比他大,比世上任何人都大,也表明他拒绝认为自己是基督的一个对手。
约3:32 他将所见所闻的见证出来,只是没有人领受他的见证。
【本会注释】
  所见所闻的。即,基督所看见所听见的天父的意志和品格(见第11-13节注释)。约翰一直提醒读者耶稣对天上之事所作的见证是起源于天父的(见约8:40;15:15等节)。
  只是没有人领受。这是一个修辞上的夸张手法,强调那跟从耶稣的广大群众中真正接受他是上帝派来的那位的人是少之又少(参见约1:11;2:24)。事实上,那些接受并相信耶稣见证的人就是约3:33节中所说的(参见约1:11,12)。
约3:33 那领受他见证的,就印上印,证明上帝是真的。
【本会注释】
  领受。见约1:12节注释。一些人表明他们是在上一节所陈述的普遍情况之外。
  印上印。一个人将他的私章盖在文件上证明它的真实有效,这样就将自己的见证加在文件本身的内容上。一个人通过接受耶稣是基督就表达出他相信上帝关于他的信息是“真”的。
  上帝是真的。即,上帝关于耶稣是基督的信息是真的。这同一条真理用反面的语言来表述,见约一5:10节。
约3:34 上帝所差来的就说上帝的话,因为上帝赐圣灵给他是没有限量的。
【本会注释】
  上帝所差来的。即,基督(见约1:14;3:31节注释)。关于父差遣子来到这世界的意义见第17节注释。耶稣来,不是以他自己的名,也不说他自己的话,而是以他父的名,说他父的话(参见约5:19,30等节)。
  没有限量。约翰保守地宣告耶稣的传道如此成功的原因,即,他是“从天上”来的(第31节),作为人子活在世间,他的里面充满了圣灵。约翰不能在同等意义上主张自己也拥有耶稣所拥有的这些品质,因为耶稣远在他之上。约翰“所知道的有限,先知所讲的也有限”(林前13:9)。耶稣作为神,他不需要被动的获得圣灵,但作为人,他所有的都是从父来的。
约3:35 父爱子,已将万有交在他手里。
【本会注释】
  爱子。这里的证明就像耶稣在他受洗时天上来的声音所作的见证一样(见太3:17节注释)。子在来到世界之前与父在永恒的关系上平等地联合在一起(见约1:1节注释)。但这里约翰所说的是父在基督成为肉身的状态下活在世上,作为人类的一员对他儿子的爱。父与子之间永恒无限的爱不会因为道成肉身的缘故而有丝毫的减弱。
  将万有交在。即便作为世人中间的一员,耶稣也有充足的权利以天父的名行事。将这里和约5:22,27,26;13:3;17:2,24等节作一比较;见太11:27;28:18节注释。
约3:36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着永生(原文作不得见永生),上帝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本会注释】
  信……的人。直译是“保持相信的人”。一次得到恩典是不够的,一个人如果想进天国就必须保持不断的得到恩典。一个人在父面前的地位取决于他对子的态度。见约1:12;3:15,16节注释。
  不信。希腊文词语apeitheō,字面上的意思和彼前2:7,8节一样──“不顺从。”然而,apeitheō指的是人思想和意志上的不顺从状态,而不是指公然悖逆的行为。比较弗5:6节,该词的名词形式在那译作“悖逆”。思想的状态决定了生命的轨迹。将这里和约3:18节作一比较。
  得不着永生。即,不得分享永生(见第16节;见第3节注释)。一个人不能既拒绝基督又想从天父那里获得永生。
  上帝的震怒。见罗1:18节注释。关于同一个翻译为“愤怒”且用在基督身上的词见可3:5节注释。“上帝的震怒”是针对所有罪恶的。上帝为人提供了一条道路使人可以逃脱罪恶的捆绑,但如果他们拒绝与罪分离他们就不可避免的同遭厄运并一同被除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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