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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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的光

    1.人皆有罪(约八1-11)

    文士和法利赛人要陷害耶稣,手段无所不用,他们竟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到圣殿耶稣那里,问他当怎样办。如果耶稣说不该处死她,那就可以控告耶稣不行公义,并违背律法,因为按摩西的律法,淫妇应当处死(利计10;申廿二22-24):若说应当处死,则说耶稣没有怜悯的心,而且违反罗马律法,因当时犹太人没有杀人的权柄(约十八月)。主耶稣没有答复,却弯腰在地上写字,让他们良心发现,自行退去。他们还是不住地问他,耶稣就直起腰来,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于是又弯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可能写的和所说的一样),再给他们机会认真思想主的话,这次摸到了他们的心,结果从老到少一个一个地都出去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都是有罪的,老年人罪恶更多,也更机警,怕落在后头,被指出罪来,连少年的也不得不承认有罪,在主面前站立不住。最后只剩下耶稣和那妇人,表示耶稣没有罪,他也不定她的罪,并告诉她从此不要再犯罪了,恐怕所遭遇更加厉害(约五14),就不仅是要被石头打死,更要被投在地狱的火湖里了。

    这是一幅摆在所有世人面前的图画,不但摆在像文士、法利赛那些假冒为善、自以为比别人强、容易定人罪的人面前,也是摆在像那淫妇和一切犯罪的人面前,这是何等的羞耻、可怜、无地自容。但主有赦免的恩,叫人信他,得蒙赦罪,因他已经为人的罪流血了(来九22)。他来为人的罪流血钉死,不仅为救人脱离罪,也是要救人脱离己,就是那个犯罪的人,只有犯罪的旧人死了,才能真正脱离罪(罗六6-7)。这个妇人原应当是一个已经被石头打死的人,但今后应当不再犯罪,而为那救她脱离死的主活着。

 

    2.当信基督(约八12-30)

    犯罪的人是在黑暗里,不知罪的人更是在黑暗里,无论是被捉的淫妇,或是要打死她的法利赛人,都是无知和黑暗的。当主的话说出来,主自己站在他们中间的时候,他们便感到有光照着他们(弗五11-14),显出他们的罪。人都是罪人,只有主耶稣无罪,他可定人的罪,也可以不定人的罪,因他自己担当了人的罪。在黑暗中的人往哪去了呢?主耶稣说:「他是世界的光,跟从他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也是真理的光。」(约一4、9,十八37,十二25)他自己就是世上的光(约九5,诗廿七1;弥七8;伯廿九3),不信主的人要在黑暗中走向来亡。

    耶稣为自己作见证,还有父为他作见证。人若不信他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这里的原文说「我是」,乃是指神论自己所说的(出三14)他即是那自有永有的,乃耶和华的意思,他们就问他说:「你是谁?」是人吗?怎么又是神呢?耶稣说。「你们举起人子以后,必知道「我是」。这是十字架的奥秘和大能,能吸引万人来归他(约十二32)。耶稣三次说不是他独自在这里,还有差他来的父与他同在(约八16、29,十六32),这是主耶稣生活、工作、受苦、走十字架的道路和争战、得胜一切的秘诀,使他不觉得孤单,因有父与他同在。我们若独自一人,无神同在就真苦了。

 

   3.是种儿子(约八31-59)

   耶稣对信他的犹太人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这说明信耶稣的人不一定就真是他的门徒,可能他们的信心不足、不深,不过是暂时相信(路八13),肤浅地相信,有些在中途就退了(约六66),必须要常在主的道中(约八31),常在主的爱中(约十五9),常在神的恩中(徒十三43),若不常在主里面,就要像枝子被丢在外面(约十五6)。我们必须进一步院得真理,才能得到自由,仍然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犯罪就要受罪的奴役和捆绑,并牵引拖拉到灭亡和没有自由的地步,只有神的儿子基督能使人有真自由,因为他就是真理、生命。人犯罪有其源头,就是魔鬼,犯罪的是属魔鬼的,我们绝不能被魔鬼引诱犯罪,只有神的儿子显现出来,才能除灭魔鬼的作为(约壹三8)。为此要相信神的儿子基督和他所说的一切真理,就能胶离魔鬼、谎言、欺骗、谋害。人若不遵守主的道,不但显出不是真基督徒,也是有没有永生的明证(约壹二4,三14-15)。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仰望我的日子」,「没有亚伯拉罕就有了我」(创十二3,十五8,十七17,十八l-8),这话是任何犹太人都不敢说的,也绝不肯说,表示耶稣是神的儿子,是太初就有的道。

    这一章讲到主耶稣在黑暗、罪恶的世界是世上的光,他在反对、攻击和要谋害他的恶人中,但因父与他同在仍能安然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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