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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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捉受审

    1.园中被捉(约十八l-14)

    耶稣和十一个门徒从吃晚餐的房子出去,过了汲沦溪,到了橄榄山的客西马尼园要在那里祷告,犹太也知道那地方,就领了一队兵和祭司长并法利赛人的差役到园里,耶稣问他们要找谁,他们说:「找拿撒勒人耶稣。」耶稣说:「我就是。」他们就倒在地上,主耶稣说既然找我,就让这些人去。彼得砍了人的耳朵,耶稣说:「我父所给我的那杯,我岂可不喝呢。」

    他们先把耶稣捉拿到亚那面前,从前作大祭司仍有权势,在现任大祭司的女婿该亚法的后面操纵。

 

    2.彼得否认(约十八15-32 )

    彼得跟耶稣的另一个门徒(大概是约翰)同耶稣进入大祭司的院内,看门的使女对彼得说:「你不也是这人的门徒吗?」彼得回答:「我不是。」彼得在站着烤火时,有人问他不也是耶稣的门徒吗?他又不承认,以后又一次否认耶稣,这就应验主所警告他的话,在鸡叫前要三次不认主。主为什么不事先保守他免去这次失败呢?恐怕像保罗一样,若没有一根刺,将要自高(林后十二7)。他这次受击打,使他天然的生命破碎是好的,若不肯舍己(否认己)就要否认主,我们的经历不同,但原则是一样,不先除去「我」,就不能为主用。

 

    3.彼拉多前(约十八33-40)

    清晨,众人就将耶稣解到巡抚彼拉多那里,彼拉多叫他们按自己的法律审判耶稣,犹太人说他们没有杀人的权柄,表明他们是预备要杀耶稣的。彼拉多问耶稣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

    彼拉多出来对犹太人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而且在逾越节可以让他们释放一个犯人,但他们却喊着说不要这个人,要一个强盗巴拉巴。

    这一章讲到主耶稣被捉拿、受审判,但查不出有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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