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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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  
耶 稣 为 门 徒 祷 告: 耶 稣 为 其 门 徒 最 后 的 祷 告 显 示 了 我 们 的 主 对 那 时 和 现 在 跟 随 他 的 人 所 存 的 最 深 切 的 期 望。 这 也 是 一 个 圣 灵 启 示 的 榜 样, 是 所 有 牧 师 为 其 会 众 祷 告 的 榜 样, 是 基 督 徒 父 母 为 其 子 女 祷 告 的 榜 样。 当 我 们 为 自 己 关 心 的 人 祷 告 时, 我 们 应 当 最 关 注 的 事 是:
       1.    他 们 能 在 内 心 深 处 认 识 耶 稣 基 督 和 他 的 道 (2~3, 17, 19 节; 参 3 节 注)。
       2.    求 神 使 他 们 脱 离 世 界, 不 至 堕 落, 脱 离 撒 但 和 错 误 教 导 (6, 11, 14~17 节)。
       3.    他 们 能 常 常 满 有 基 督 的 喜 乐 (13 节)。
       4.    他 们 能 在 思 想、 行 为 和 性 情 上 圣 洁 (参 17 节 注)。
       5.    他 们 能 如 耶 稣 与 天 父 合 一 那 样 (11, 21~22 节;参 21 节 注), 彼 此 同 心, 相 交 相 亲。
       6.    他 们 能 带 领 别 人 归 主 (21, 23 节)。
       7.    他 们 能 持 守 信 心, 最 后 与 基 督 同 在 天 上 (24 节)。
       8.    他 们 能 不 断 生 活 在 神 的 爱 中, 享 受 神 的 同 在 (26 节)。

17:3  
永 生: 永 生 不 仅 是 永 远 存 在; 当 我 们 借 着 基 督 与 神 的 生 命 有 份 时, 就 承 受 了 永 生 这 种 特 别 的 生 命; 这 使 我 们 对 神 的 认 识 日 益 增 加, 並 且 与 圣 父、 圣 子 和 圣 灵 有 真 切 的 关 系。 新 约 圣 经 是 这 样 描 述 永 生 的:
       1.    永 生 是 一 个 目 前 的 事 实 (5:24;10:27~28)。 一 个 人 必 须 要 有 活 泼 的 信 心 才 能 拥 有 永 生。 他 不 能 单 单 因 着 有 过 去 的 悔 改 和 信 心 就 以 为 永 生 在 握 (参 5:24 注), 他 还 必 须 常 常 与 基 督 保 持 活 泼 的 联 合 和 交 通 (约 一5:12); 没 有 耶 稣 就 没 有 永 生 (10:27 及 以 后 的 经 文; 11:25 及 以 后 的 经 文;约 一 5:11~13)。
       2.    永 生 是 一 个 将 来 的 盼 望。 永 生 与 基 督 再 来 接 他 的 忠 心 信 徒 息 息 相 关 (参 14:3 注; 比 较 可 10:30; 提 后 1:1, 10;多 1:2;3:7), 并 且 顺 从 圣 灵 而 活 是 我 们 得 永 生 的 前 提 条 件 (罗 8:12~17;加 6:8)。

17:6  
他 们 也 遵 守 了 你 的 道: 基 督 向 天 父 祈 求 保 护、 喜 乐、 圣 洁、 仁 爱 和 合 一 的 祷 告 只 适 用 于 某 些 特 别 的 人, 就 是 那 些 属 于 神、 相 信 基 督 (8 节)、 已 从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14~16 节)、 遵 从 基 督 之 道 并 接 受 他 教 导 的 人 (6, 8 节)。

17:17  
用 真 理 使 他 们 成 圣: “成 圣” 指 使 之 分 别 出 来 成 为 圣 洁。 在 耶 稣 被 钉 十 字 架 的 前 一 天 晚 上, 他 为 门 徒 祷 告, 希 望 他 们 成 为 圣 洁 的 民, 从 世 界 和 罪 中 分 别 出 来, 单 单 敬 拜、 服 事 神。 他 们 必 须 被 分 别 出 来, 才 能 亲 近 神, 为 神 而 活, 并 且 像 神。 他 们 必 须 信 奉 真 理 的 圣 灵 所 启 示 的 真 理 才 能 成 圣 (比 较 14:17;16:13)。 真 理 就 是 神 活 泼 的 道 (参 1:1), 也 指 书 面 启 示 出 来 的 神 的 道 (参 “成 圣” 一 文)。

17:19  
自 己 分 别 为 圣:耶 稣 自 己 分 别 为 圣 表 现 在 他 遵 行 神 的 旨 意, 死 在 十 字 架 上。 耶 稣 在 十 字 架 上 受 死 是 为 了 使 他 的 门 徒 能 从 世 界 中 分 别 出 来, 单 单 属 于 神 (参 来 13:12)。

17:21  
使 他 们 都 合 而 为 一: 耶 稣 所 祷 告 的 合 一 不 是 指 组 织 上 的 合 一, 而 是 属 灵 的 合 一, 它 必 须 有 坚 实 的 基 础: 信 徒 们 必 须 活 在 基 督 里 (23 节); 他 们 当 认 识 并 经 历 天 父 的 慈 爱 並 且 与 基 督 有 亲 密 关 系 (26 节); 他 们 应 当 与 世 界 分 别 (14~16 节), 并 靠 着 真 理 成 圣 (17, 19 节); 他 们 要 接 受 并 相 信 真 理 的 道 (6, 8, 17 节), 顺 服 真 道 (6 节), 渴 望 拯 救 失 丧 的 人 (21, 23 节)。 若 缺 少 这 些 方 面 中 的 任 何 一 点, 我 们 都 不 能 进 入 耶 稣 所 祈 求 的 真 正 合 一。
       1.    耶 稣 没 有 祷 告 使 他 的 门 徒 “变 成 一 体”, 而 是 要 他 们 “合 而 为 一”。 这 里 用 现 在 时 态 的 虚 拟 语 气 表 示 “合 而 为 一” 是 一 种 持 续 不 断 的 行 为。 要 建 立 这 样 的 合 一, 信 徒 必 须 与 圣 父 圣 子 有 共 同 的 关 系, 并 且 他 们 对 世 界、 对 神 的 道 以 及 对 帮 助 失 丧 之 人 都 要 有 与 神 相 同 的 基 本 态 度 (比 较 约 一 1:7)。
       2.    通 过 聚 会、 会 议 或 复 杂 的 组 织 建 立 起 来 的 人 为 的 合 一 往 往 与 耶 稣 所 祈 求 的 合 一 背 道 而 驰。 耶 稣 所 期 待 的 远 非 表 面 的 “合 一 聚 会”, 他 要 的 是 属 灵 合 一, 是 指 那 些 完 全 奉 献 给 基 督、 真 道 和 圣 洁 的 人 (参 弗 4:3 注) 在 心 灵、 目 标、 思 想 和 意 志 上 的 合 一。

17:22  
你 所 赐 给 我 的 荣 耀: 基 督 的 “荣 耀” 指 的 是 他 甘 愿 舍 己, 服 事 众 人 的 美 好 生 命 和 他 为 救 赎 人 类 在 十 字 架 上 舍 命 的 荣 耀 之 举。 与 此 相 似, 信 徒 的 “荣 耀” 在 于 谦 卑 服 事, 并 背 负 自 己 的 十 字 架 (比 较 路 9:23 注)。 信 徒 若 谦 卑、 舍 己 并 愿 为 基 督 受 苦, 就 必 得 到 实 实 在 在 的 合 一 和 真 正 的 荣 耀 (参 “神 的 荣 耀” 一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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