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迦拿在拿撒勒東北約四英里,拿但業是迦拿人(廿一:2)。他對於他的鄰鎮拿撒勒沒很好的印象(一:46),這個婚筵,很明顯的,是在耶穌或拿但業的親戚或朋友家中,「第三日」見第一章。迦拿距下約但河有三日的路程。 這個神蹟的意義:耶穌剛克制自己四十天之久對撒但所能供獻給衪的每一個建議叫衪怎樣運用衪的神奇能力,衪都堅決的拒絕,不肯為衪個人的需要而運用,於是從曠野直接來到這個婚姻筵席,衪以後所行的神蹟都是解除人痛苦的,第一個神蹟是在一個婚筵上行的,在一個歡樂的場合,供給人類的歡愉,使人們快樂,好像一開始耶穌要向人宣佈,衪所介紹給這個世界乃是一個天然歡樂的宗教,這是耶穌給人婚禮的祝福。「頭一件神蹟」(11節)這是約翰所記,耶穌的頭一件神蹟。 二:1-2節耶穌肩負拯救人類的最偉大使命,但仍抽時間赴婚宴,參與慶祝活動。或許我們會認為不應剝奪做"重要"事情的時間去參加社交活動,但可能這些活動也是我們使命的一部分。耶穌重視這些婚宴,喜歡與人共赴。與人一起慶祝歡樂,也可以履行使命,因此要過均衡生活,將信仰帶進你的工作和娛樂裡去。 二:1-3節當時,婚禮慶典持續整個星期,主人家會大宴親朋。招待眾多客人需要有充分的準備工作,而酒用光了是非常尷尬的事,破壞了熱情款客的不成文規矩。 二:4-5節馬利亞大概不是叫耶穌顯神蹟,只是叫祂找些酒回來,以解困境。耶穌的答覆很令人費解,但又很有道理。雖然馬利亞並不知道耶穌準備怎樣做,但她信任祂。同樣我們請求耶穌幫助解決問題時,可能會有自己的想法,但祂或許會有截然不同的計劃,我們應該效法馬利亞,順服主,讓祂按其心意處理問題。 二:10節人在神以外到處尋找刺激和意義,總以為神是沉悶不堪,了無生氣的。但正如耶穌造的酒是上好的美酒一樣,在祂裡面的生活必比單靠自己而活好得多。為甚麼要等到走投無路才尋找神?為甚麼把最好的留待最後一刻才享用? 二:11節門徒看見耶穌所行的神蹟就相信了。神蹟不單是人做不到的事情,更是彰顯神能力的事情。我們相信神不是因為祂有超自然的力量,而是因為祂是神,祂會繼續在我們身上做工,賜我們新生命。 二:12-25節耶穌潔淨聖殿 二:12節在迦百農暫短的逗留 這是一種家庭的拜訪,包括衪的母親和弟兄,可能是約翰或彼得或到別的門徒家裏計劃衪將來的工作,約一年之後迦百農成了衪主要的住處,衪在加利利沒有再行神蹟直到衪從猶太工作回來之後(四:54)。 早期在猶太的工作--第二章13節至第四章3節 這部份只是在約翰福音中才有記載,這工作繼續了八個月,從逾越節時候開始(二:13),即四月,到收割前「四個月」為止(四:3,35),即十二月,其中包括潔淨聖殿,和尼哥底母談道,和在約但河一帶的工作。 很明顯的有兩次潔淨的工作,相距是三年:這一次是在衪公開工作開始的時候 (注意「以後」兩個字。三:22);另一次,在衪工作的末了,在衪最後的一個禮拜 (太廿一:12-16;可十一:15-18;路十九:45-46)。在這一次,衪趕出牛羊,在另一次,衪趕出作買賣的,在這一次,衪叫聖殿是「作買賣的地方」;在另一次叫「賊窩」。 二:12節迦百農是耶穌在加利利傳道的大本營,位於貿易要道,是那一帶的重要城市,駐有羅馬軍隊和關稅站,並至少有一所重要會堂。馬太在迦百農蒙召作門徒(參太9:9),其他數名門徒(參太4:13-19)和一位大臣(參4:46)的家鄉也在這裡。雖然耶穌選了迦百農作為加利利工作的基地,但也痛斥該城的人頑梗不信(參太11:23;路10:15)。 二:13節逾越節慶典在耶路撒冷聖殿舉行,每一個猶太男人都要在這時候上耶路撒冷朝聖(參申16:16)。這是一個持續一星期的節日--逾越節只有一日,其餘六日是無酵節。這節日為記念神把以色列人從埃及為奴之地釋放出來(參出12:1-13)。 耶路撒冷是巴勒斯坦政治和宗教的重城,也是彌賽亞要到的地方。很多散居世界各地的猶太人都會在重要的節日來這兒的聖殿守節。聖殿座落在一個莊嚴的山上,環視全城。公元前949年,所羅門在這地方建造第一座聖殿,後被巴比倫人所毀(參王下25章),又於公元前515年重建,希律亦曾把聖殿擴大及改建。 二:14節逾越節時聖殿內有成千上萬的人,宗教領袖竟以方便朝聖者和賺錢保養聖殿為理由,容許兌換銀錢的人和做買賣的人在外邦人院中開設攤檔,使地方更加擁擠。聖殿本是敬拜神的地方,這些人卻在這裡做買賣賺錢,而使人難以真正敬拜。 因為聖殿稅要以本地貨幣繳納,所以從外地來的人須要兌換銀錢,但兌換銀錢的人往往以奇高的兌換率牟取暴利。同時百姓必須預備獻祭的牲口,但路途遙遠,很多人不能帶自己的祭牲來,有一些帶了來,卻因發現有殘疾,不能用以獻祭。所以在聖殿庭院外賣牛、羊、鴿子的商人就生意興隆了。這兒賣的祭牲貴得多。耶穌對這些貪心和不誠實的銀錢兌換者和商人非常憤怒,特別不喜歡他們在聖殿出現,輕視敬拜神的聖殿。 這些人將聖殿變成市場,忘記這是敬拜的地方。今天如果我們視教會為社交或交易牟利的地方,也就大錯特錯了。我們必須謹記,參加教會聚會是為了敬拜神。 那些人在聖殿內做壞事,耶穌看為是對神的侮辱,因此不會輕易放過他們;祂為罪惡和藐視神的行徑大發義怒。 二:19-20節所羅巴伯約在距當時五百多年前建造這個聖殿,公元前20年大希律開始擴建,使聖殿更堂皇華麗。擴建工程已進行了四十六年,但仍未完工。猶太人理解耶穌所說的殿就是這殿,就是祂剛從中趕出兌換銀錢的人和做買賣的商人的殿,以為祂說要把這建築物拆毀,再在三日內重新建成,這話真使他們吃驚不已。 二:21-22節耶穌並不是指地上用石頭造的聖殿,乃是指自己的身體,祂的聽眾並不明白祂比聖殿更偉大(參太12:6),直到祂復活之後,門徒才明白這句話的意思,基督已經完全應驗了這個預言,成為祂自稱為神的最有力證據。 二:23-25節神的兒子耶穌看穿人心,全然瞭解"人心比甚麼都詭詐,壞到極處"(耶17:9)的真理。一些口稱相信耶穌為"彌賽亞"的人後來竟大呼"釘他十字架"。人很容易因霎時激動而跟隨眾人相信耶穌,但即使別人都離開基督,你仍然要堅持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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