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這是一個節期的時候(1),這裏沒有說是那一個節期,在耶穌那個時候猶太人所守的,耶穌經常參加的,有幾個節期: ●逾越節四月,慶祝一千四百年之前離開埃及。 ●五旬節六月,在逾越節後五十日,慶祝頒佈律法。 ●住棚節十月,慶祝收成。 ●修殿節十二月,又叫「光」節,由馬喀比(JudasMacabaeus)開始。 ●普洱節在逾越節前不久,在福音書中未提及此節。 耶穌在十二月回到加利利,約在修殿節的時候,(參約三:22-36)。這個節期過後,就是普珥節,在猶太全國很普遍慶祝此節,而且不必上到耶路撒冷,再以後就是逾越節了,在一般認為耶穌是在這個節期到耶路撒冷。 一年以前耶穌曾經潔淨聖殿,作為一個開頭介紹衪是彌賽亞的,這次衪行安息日的神蹟,這似乎是故意違反他們對於安息日的觀念的,為要特別引起宗教領袖們的注意,在國家的首都盡可能最公開的表現衪的神性,這件事使衪能夠對人詳細解釋衪的權柄地位,結果引起議會決定要除滅衪(18),他們費了兩年的時間來實行除滅衪。 畢士大池傳說,就在聖殿的北面,但是有些學者証明此池就是現在所講的聖池,在聖殿的南面,至今仍為一間歇泉。第四節所說的天使,在西乃山抄本聖經中沒有記載。 耶穌於一年半之後提到這件神蹟和他們決定要殺衪的事,促使他們注意到他們反對衪在安息日醫病而他們自己卻在安息日行割禮的矛盾,這是衪的仇敵最大的爭執點(九:14;路十三:14)。因為衪在安息日醫好那個枯乾一隻手的人,他們就商議要除滅衪(可三:6)。 除了所記載當門徒們叫小孩離開衪的時候「惱怒」(可十:14)之外,這就是唯一的記錄提到耶穌「發怒」是因他們反對衪在安息日治病(可三:5)。 安息日治病共有七人被安息日的主治癒: ○在迦百農被污鬼附著的人(可一:21-27)。 ○在迦百農彼得的岳母(可一:29-31)。 ○在耶路撒冷一個衰弱的人(約五:1-9)。 ○有一隻枯乾手的人(可三:1-6)。 ○彎腰的婦人(路十三:10-17)。 ○患水臌的人(路十四:1-6)。 ○生來瞎眼的人(約九:1-14)。 五:10節法利賽人認為在安息日拿著褥子走路是做工,是違反律法的。事實上,這樣做並沒有違反律法,只是違反了法利賽人的規條,他們對"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出20:8)的吩咐,加上了自己的解釋。 對於這個病了三十八年的人能夠獲得治愈,法利賽人所關心的是那些瑣碎的規條,而不是病得痊愈,他們看重規條,而不看重人的生命。我們很容易被人為的規條和條例所蒙蔽,忽略規條和條例所涉及到的人。你生活的準則是屬神的,還是人為的呢?這些準則是能幫助別人呢?還是變成不必要的絆腳石? 五:14節這個曾經有殘疾的人,現在突然能夠走路,固然是一個偉大的神蹟,然而他需要一個更大的神蹟--罪得赦免。他為身體得痊愈而高興,但更需要在靈命上也得到醫治。神赦罪的恩典是你所能得到的最大禮物,千萬不要忽視! 五:16節叫瘸子能走路確實是一個偉大的神蹟,但猶太人領袖只看到安息日條例被人違背了,他們認為規條較神蹟更重要。神隨時會在我們生命中成就大事,但我們往往由於眼光狹隘而看不見神所行的神蹟。如果神在安息日停止所有的工作,一切就會陷入混亂中,罪就全然控制世界了。神在第七天休息(參創2:2),並不代表祂停止做美事。縱然在安息日,遇到行善的機會,也不能置之不理。 五:17-30節耶穌自認與父神同等,無疑是自稱為神。祂不容許我們相信神卻否認神的兒子(5:23)。法利賽人稱神為父,但耶穌宣稱自己與神有獨特的關係。面對耶穌,法利賽人只有兩個選擇:相信祂,或控告祂犯了褻瀆的罪,可惜他們選擇了後者。 五:19-23節耶穌與神合而為一,照神的旨意而活;同樣我們與耶穌認同,也必尊敬祂並照祂的旨意而活。我們可以藉著兩個問題:"耶穌會怎樣做?"、 "耶穌希望我怎樣做?"來幫助自己作出正確選擇。 五:24節當你接受耶穌基督為救主,便得著永生--與神永遠活在一起。 由那一刻開始,你就有了新生命(參林後5:17)。你仍會面對肉身的死亡,但耶穌再來時,你的身體將會復活,永遠與神同在(參林前15章)。 五:25節"死人"是指靈性上已死的人,他們要聽見、明白、接受耶穌(道)而得永生。耶穌也論到肉身的死亡,祂在世上時曾叫死人復活;祂再來時,所有"在基督裡死了的人"(帖前4:16)都要復活,與主相遇。 五:26節神是生命的源頭,是創造者,無論現在或將來離了祂就沒有生命,我們的生命是祂所賜的(參申30:20;詩36:9)。由於耶穌與創造者永遠同在,祂也就是生命(參14:6),藉著祂我們可得永恆的生命(參約壹5:11)。 五:27節舊約中,有三個彌賽亞來臨的兆頭,約翰表明耶穌已成就了這三個兆頭。作為神的兒子,耶穌承受一切的能力和權柄(參5:27;但7:13-14);瘸腿的、患病的得醫治(參5:20,26;賽35:6;耶31:8-9);死人復活(參5:21-28;申32:39;撒上2:6;王下5:7)。 五:29節敵對基督的人同樣復活,但他們會被神審判定罪,永遠與神隔絕。許多人只希望在世上活得開心而忽略神,只把"死亡"看作人生的終結。耶穌要讓他們知道,死後還有審判。 五:31-40節耶穌自稱與神平等(5:18)、能賜人永生(5:24)、是生命的源頭(5:26)並審判罪人(5:27),這些都清楚說明耶穌就是神,這似乎是難以相信的宣稱,卻有施洗約翰為此作見證。 五:39-40節宗教領袖知道聖經所說的一切,卻不能把聖經的話語應用在生活上;知道經文的教訓,卻看不到經文所指的彌賽亞;知道規條,卻忽略了救主。他們沉迷於自己的宗教系統,拒絕讓神的兒子改變自己的生命。不要讓自己沉迷於"宗教"而忽略了基督。 五:41節你渴求誰的榮耀呢?宗教領袖在以色列享有崇高的地位,耶穌卻毫不重視這等榮耀,只注重神所賜予的榮耀,這是一個重要的原則。即使世上最高的統治者讚許我們的作為,如果神不悅納,也於我們無益;相反,神讚許我們,縱使其他人不以為然,我們仍然可以滿足。 五:45節法利賽人一直以作為祖先摩西的忠實信徒為榮,對於摩西的每一條律例,都緊緊地遵從其字面意思,甚至自己加上一些規條。耶穌說摩西會控告他們,必然叫他們發盛怒。摩西預言過耶穌(參創3:15;民21:9;24:17;申18:15),但耶穌來時,這些宗教領袖卻拒絕相信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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