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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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章1-14節:耶穌向七個門徒顯現

1 這些事以後、耶穌在提比哩亞海邊、又向門徒顯現。他怎樣顯現記在下面。 2 有西門彼得和稱為低土馬的多馬、並加利利的迦拿人拿但業、還有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又有兩個門徒、都在一處。 3 西門彼得對他們說、我打魚去。他們說、我們也和你同去。他們就出去、上了船、那一夜並沒有打著甚麼。 4 天將亮的時候、耶穌站在岸上。門徒卻不知道是耶穌。 5 耶穌就對他們說、小子、你們有喫的沒有。他們回答說、沒有。 6 耶穌說、你們把網撒在船的右邊、就必得著。他們便撒下網去、竟拉不上來了、因為魚甚多。 7 耶穌所愛的那門徒對彼得說、是主。那時西門彼得赤著身子、一聽見是主、就束上一件外衣、跳在海裡。 8 其餘的門徒、(離岸不遠、約有二百肘〔古時以肘為尺一肘約有今時尺半〕)就在小船上把那網魚拉過來。 9 他們上了岸、就看見那裡有炭火、上面有魚、又有餅。 10 耶穌對他們說、把剛纔打的魚拿幾條來。 11 西門彼得就去、〔或作上船〕把網拉到岸上、那網滿了大魚、共一百五十三條。魚雖這樣多、網卻沒有破。 12 耶穌說、你們來喫早飯。門徒中沒有一個敢問他、你是誰、因為知道是主。 13 耶穌就來拿餅和魚給他們。 14 耶穌從死裡復活以後、向門徒顯現、這是第三次。

這時候門徒們照耶穌的吩咐已回到加利利(太廿八:7,10;可十六:7)去等候下一步的指示。衪曾指定一個山(太廿八:16),可能也指定了時間。當他們等候的時候,他們又回到老的職業。可能是靠近,或者就是在兩三年前衪呼召他們做得人漁夫的那個地方(路五:1-11)。這次,像第一次一樣,衪神奇地使他們拉上一大網魚。衪可能有意用這個來作象徽,指示他們將要開始的救贖人的工作的偉大成功。

廿一章告訴我們,耶穌怎樣把使命交託給彼得。也許由於彼得曾經不認主,因此需要特別的鼓勵,使他恢復自信心。1至14節為耶穌與與彼得對話的埸景鋪墊。

7節:只有耶穌所愛的門徒在朦朧的曙光中認出耶穌來,因為耶穌先前曾行過類似的神蹟(參路5:1-11)。

14節:「第三次」是指向聚會的門徒顯現,其他兩次是在(廿:19-26)。加上衪個別向人顯現的次數,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向其他婦女們,路上的兩個門徒,彼得,一共算起來就是第七次的顯現。

廿一章15-19節:耶穌查問彼得對主的愛心


 
15 他們喫完了早飯、耶穌對西門彼得說、約翰的兒子西門、〔約翰馬太十六章十七節稱約拿〕你愛我比這些更深麼。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對他說、你餵養我的小羊。 16 耶穌第二次又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彼得說、主阿、是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牧養我的羊。 17 第三次對他說、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麼。彼得因為耶穌第三次對他說、你愛我麼、就憂愁、對耶穌說、主阿、你是無所不知的、你知道我愛你。耶穌說、你餵養我的羊。 18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你年少的時候、自己束上帶子、隨意往來、但年老的時候、你要伸出手來、別人要把你束上、帶你到不願意去的地方。 19 耶穌說這話、是指著彼得要怎樣死榮耀神。說了這話、就對他說、你跟從我罷。

15-17節:耶穌在岸上為彼得帶來一個深刻的經歷,讓他不再因自己曾否認主而耿耿於懷。彼得曾三次不認耶穌,耶穌也三次問彼得:"你愛我嗎?"彼得答"是的",耶穌就叫他牧養祂的羊。你說自己愛耶穌是一回事,是否願意事奉祂才是對你真正的檢驗。彼得悔改了,耶穌在此叫他把自己的生命交付給祂。彼得真正認識耶穌後,他的生命起了重大改變,由漁夫變為傳道人,由衝動魯莽的人變為穩重的"磐石";他與耶穌的關係也改變了,現在他的罪得寬恕,也完全明白耶穌所講的祂死亡和復活的意義

15節:「比這些更深」。指這些東西呢?還是這些人呢?在希臘文中陽性的「這些」和無性是一個字。此處無法知道所指的那一個意思。「你愛我比別的門徒愛我更深嗎?」還是「你愛我比別的門徒愛我更深嗎?」耶穌是因彼得三次否認主而責備他嗎?或是,因他又回去捉魚而溫和的責備他呢?我們寧可想是後一種說法。

16-17節:「你愛我嗎?」耶穌用agapan。彼得用philein。兩個都是希臘文的「愛」字。"agapan"含有更高一層獻身的意思。彼得不肯用這個字。

第三次問的時候耶穌遷就了彼得所用的那個字。

「餵養我的羊」(15,16,17)三次用不同的方式。意思好像是說:「彼得,你愛我比愛捕魚的事業更深嗎?那麼你不如用你的時間來照顧我的羊群?;放棄你的事而來做我的工作。」

17節:耶穌三次問彼得,他是否愛祂。耶穌不會滿足於不加思索而又膚淺的回答,祂直接指出問題的癥結。彼得面對基督時,要處理自己的真感情和內在動機。如果耶穌問你:"你真的愛我嗎?"你會怎樣回答呢?

18-19節:這是預言彼得將要死在十字架上,傳說他為信仰而被倒釘十字架,因為他覺得自己不配與主一樣的死法。即使他將來會有這樣的下場,耶穌仍叫彼得跟隨祂。我們對將來或會焦慮和恐懼,但如果我們肯定神掌管一切,就可以滿有信心地跟隨基督。

廿一章20-25節:耶穌所愛的那門徒

20 彼得轉過來、看見耶穌所愛的那門徒跟著、就是在晚飯的時候、靠著耶穌胸膛、說、主阿、賣你的是誰的那門徒。 21 彼得看見他、就問耶穌說、主阿、這人將來如何。 22 耶穌對他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你跟從我罷。 23 於是這話傳在弟兄中間、說那門徒不死。其實耶穌不是說他不死。乃是說我若要他等到我來的時候、與你何干。 24 為這些事作見證、並且記載這些事的、就是這門徒。我們也知道他的見證是真的。 25 耶穌所行的事、還有許多、若是一一的都寫出來、我想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了。

21-22節:彼得問耶穌,祂所愛的門徒將會怎樣死,耶穌叫彼得不要理這事。我們總想拿自己與別人比較,以此衡量自己對基督的忠愛程度或以此質疑神的公義。耶穌給我們的回答正如祂給彼得的一樣,這又"與你何干?你(只管)跟從我吧!"

23節:早期教會的歷史記載告訴我們,約翰被放逐到拔摩島,數年後回到以弗所。那時他已年紀老邁,在第一世紀末期死於以弗所。

24節:這是很特出的寫法指出主所愛的門徒約翰就是本書的作者。

25節:「還有許多的事」。救主在世一生所行的美好事蹟確是一種有力的描寫。

以後衪又在加利利向十一個門徒顯現(太廿八:16-20)。衪又顯給雅各看,地點和時間不詳(林前十五:7)。最後在伯大尼顯現並升天(路廿四:44-51)。

最重要的五章:在整本聖經中我們認為是:太廿八:,可十六,路廿四,約廿和廿一,因這幾章告訴我們死裏復活是人類歷史中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基督從死裏復活,是全本聖經的頂蓋。

約翰寫這部福音書的目的,是叫人知道耶穌是神的兒子,作者清楚而有系統地列舉證據,證明耶穌的宣稱。在法庭上,控辯雙方提出所有證據後,聽審的人必須作出抉擇;同樣,讀完約翰福音的人也須作出抉擇----耶穌究竟是不是神的兒子?你就是陪審員,證據已擺明出來,你一定要作決定。讀罷約翰福音,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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