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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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稣的介绍(一  19-51)

在书的导引内(一  1-18),约翰点出全书的主旨(一5、11-12),接着他便集中记录弥赛亚在犹太、撒玛利亚及加利利等地的事迹。

本段的事迹约发生于一周内,十分紧凑,兹简述如下:(注  1)

第一日:法利赛人代表团到来询问施洗约翰的身份(一  19-28);

第二日:施洗约翰为基督作见证(一  29-34);

第三日:施洗约翰的两个门徒转从基督(一  35-40);

第四日:安得烈带彼得见基督(一  41-42);

第五日:腓力与拿但业跟随基督(一  43-51);

第六日:无记录;

第七日:在迦拿行神迹(二  1-11)。

一、施洗约翰的见证(一  19-39)

从“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一句话,便知道作者开始以事迹来证述他的主题  ---“光”在黑暗(世界)中的遭遇。

A  施洗约翰与耶路撒冷的代表团(一19-28)

1.施洗约翰的否认(一19-21)

约翰所作的见证,记在下面;犹太人从耶路撒冷差祭司和利未人到约翰那里,问他说:“你是谁?”他就明说,并不隐瞒;明说:“我不是基督。”他们又问他说:“这样你是谁呢?是以利亚么?”他说:“我不是。”“是那先知么?”他回答说:“不是。”

施洗约翰所作的见证一定很成功,声名远播,致使耶路撒冷的犹太人差遣了一代表团来询问他是谁。

“犹太人”一词,在约翰福音内出现了七十多次(在马太只有五次,马可六次,路加五次),这里是第一次,持指耶路撒冷的宗教领袖团体,也是反对弥赛亚的国家代表。(注  2)犹太人的宗教领袖肩负管理国家宗教生活的责任。据申命记十三章一至十五节和十八章二十至二十二节所记,他们其中一样职责,是查问清楚每时代的先知是否有神差派的权柄。这调查的责任落在公会( Sanhedrin)身上,所以当他们听到有一名先知约翰出现,在约但河给人施洗,便差派一使团来查问他。这代表团是一队法利赛人(一24),由祭司和利未人组成(一19)。

在新约时代,公会主要的成员是撒都该人,但为何这代表团只有法利赛人?肯特这样解释:因为法利赛人对律法的要求比撒都该派人士还严谨,所以他们对约翰的出现颇为紧张,而特派使团前来查问他。(注  3)

他们一连问了约翰三个问题:

( 1)“你是谁”(一19)---这问题反映了当时有人讹传施洗约翰自称是弥赛亚。约翰立即否认(“并不隐瞒”是反面词,正面词可作“很清晰地”)此事。

( 2)“是以利亚么”(一21上)---犹太人相信弥赛亚来临前,以利亚会先出现,替他开路(参玛三1,四5)。既然约翰否认自己是弥赛亚,法利赛人便接着这样问他。

( 3)“是那先知么”(一21下)---施洗约翰不是弥赛亚,亦非以利亚,于是他们用第三个可能性来问他。申命记十八章十五节预言将来有位象神的先知出现。犹太人对这预言有三种解释:那先知是弥赛亚、或耶利米、或先知中的一位(参太十六14)。昆兰社团的文献记有三个弥赛亚,其中一名叫“先知”(参《纪律手册》The Manual of Discipline,九8-11;及1QS, 4Q Testimonia等)。(注  4)“那先知”一词,后来教会专用作基督的代名词(参使三  22)。

2.施洗约翰的自认(一22-28)

于是他们说:“你到底是谁?叫我们好回复差我们来的人;你自己说,你是谁?”他说:“我就是那在旷野有人声喊着说:‘修直主的道路。’正如先知以赛亚所说的。”那些人是法利赛人差来的。他们就问他说:“你既不是基督,不是以利亚,也不是那先知,为什么施洗呢?”约翰回答说:“我是用水施洗,但有一位站在你们中间,是你们不认识的,就是那在我以后来的,我给他解鞋带,也不配。”这是在约但河外,伯大尼,约翰施洗的地方作的见证。

代表团见不得要领,便再问他到底是谁(一  22),他用以赛亚书四十三章三节作答。那是一段弥赛亚的先锋出现的经文,是代表团意料之外的,原来约翰只是弥赛亚的先锋(一23)。他们还有一个疑团,为什么弥赛亚的先锋却要施洗,因据犹太人的传统,他们以为弥赛亚才有权柄施行洗礼(一25)。

约翰的回答看似有点答非所问,可是他以仆人的操作(解鞋带是仆人的工作)显出自己的身份(一  27)。他补充说,他的洗礼是预备人心、将人介引进入神国之途径的(参太三1-2),而基督则是神国的王;虽然基督已在他们中间,他们却不认识他,即未知晓弥赛亚的身份与工作(一26)。

这段结束前,作者记载约翰施洗的所在,那是约但河外的伯大尼(非约但河西靠近耶路撒冷附近的伯大尼),但这点的确实位置,至今学者也不能肯定,主要的可能有三:

( 1) 伯大巴喇(Bethabarah或Betharabah)---这是第三世纪以后古卷(如《叙利亚抄本》)上的名称。此处确在何地迄今未明,但必是在约但河外。奥利金持此论(《约书亚记注释》,Commentary on Joshua 六40),故此以后的古卷都受他影响而换上这名称。林达斯说这字的尾巴(-abara,意为“河流”或“附近”)是后人为了臆测该地而附加上去的。(注  5)

( 2)靠近耶路撒冷的伯大尼—赞成此处为正确地点的学者有格连利(H. Greenlee)和派克(P. Parker)等。他们将一章二十八节译作“这是伯大尼,就是约翰施洗之约但河的对面。”可是莫理斯反驳:“这对面”有十五哩之遥,而中间甚多高山,所以不可能是这个地方。(注  6)

( 3) 约但河东某处称伯大尼的---地点不详,这是莫理斯和肯特等大部份学者的定论。

B  施洗约翰与弥赛亚(一29-39)

1.施洗约翰见证基督(一29-34)

次日,约翰看见耶稣来到他那里,就说:“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这就是我曾说,有一位在我以后来,反成了在我以前的;因他本来在我以前,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我来用水施洗,为要叫他显明给以色列人。”约翰又作见证说:“我曾看见圣灵,仿佛副鸽子从天降下,住在他的身上。我先前不认识他;只是那差我来用水施洗的,对我说:‘你看见圣灵降下来,住在谁的身上,谁就是用圣灵施洗的。’我看见了,就证明这是神的儿子。”

代表团别后次日,约翰对众人讲道时(这处圣经虽无明说约翰是在讲道,但当时很多人都喜欢听他的道,所以肯特等学者认为可作如是假设),耶稣基督来到他那里。

这时耶稣基督刚受完四十天的试探,来到约翰施洗的地方(此处并非如一般说耶稣来约翰那里接受洗礼),约翰一见,便将基督的身份与工作介绍出来:

( 1)他是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一29下)---施洗约翰先前用以赛亚书四十章三节指出自己的身份,今次再用该书五十三章指出耶稣基督的身份。约翰心目中的“羔羊”是指什么?学者们提出十个可能性:(注  7)( 1)逾越节的羔羊(参一36;“神的羔羊”在拉比文献中亦称为逾越节的羔羊);(2)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七节的羔羊(林达斯之见);(3)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之神的仆人(如耶利米J. Jeremias之见);(4)每日在殿中所献的羔羊(何斯肯司之见);(5)耶利米书十一章十九节的羔羊;(6)利未记十六章的“代罪羔羊”;(7)启示录五章六节之得胜的羔羊(多德之见);(8)耶利米书二十二章八节的羊(李察生A. Richardson之见);(9)利未记十四章十二节之“赎罪祭的羊”(摩根斯顿J. Morgenstern之见);(10)以上九个解释都可以接纳(如莫理斯之见)。

( 2) 他是永恒的神(一  30)---作者常用“在后反在前”的观念来形容耶稣的永恒(参约九58)。

( 3) 他是以色列人所期待的(一  31)---本节可译成:“我先前不认识他,如今因他要被显明给以色列人,所以我就用水给他施洗。”施洗约翰说他以前(暗示后来才认识)不认识耶稣。所谓认识,是指认识耶稣是以色列的弥赛亚。虽然他们是亲戚(路一36),在儿时常常见面,但约翰很早便在旷野生活(路一80),所以后来他们见面机会就少了。这节经文说出耶稣接受洗礼之目的,就是要显明(   )给以色列人,作他们的弥赛亚。这是以色列所期待的事,所以( )约翰就给他施洗。在洗礼时,约翰坚定了他对耶稣的认识是正确的。这点在下文清楚说明。

( 4) 他是神的儿子(一  32-33)---约翰说他曾看见圣灵降在耶稣身上,这是神主动证实耶稣是基督、是神的儿子的一个印记。据以赛亚书十一章二节及四十二章一节所预言,约翰可能早料到圣灵降在谁身上,谁就是弥赛亚了。

从施洗约翰的口证中,他对耶稣有确切的认识:( 1)耶稣与世人的关系,是世人的救主(一29);(2)耶稣的永恒,是指出耶稣与神的位格之关系(一30);(3)耶稣与以色列的关系,是以色列的弥赛亚(一31);(4)耶稣与父神的关系,是神生命的一部份(一34)。

2.施洗约翰介绍基督(一35-39)

再次日,约翰同两个门徒站在那里。他见耶稣行走,就说:“看哪!这是神的羔羊。”两个门徒听见他的话,就跟从了耶稣。耶稣转过身来,看见他们跟着,就问他们说:“你们要什么?”他们说:“拉比!在那里住?”(拉比翻出来,就是夫子。)耶稣说:“你们来看。”他们就去看他在那里住,这一天便与他同住,那时约有申正了。

再次日,施洗约翰与他两个门徒巧遇耶稣,他又再如前般宣称耶稣是神的羔羊;两门徒就转而跟从了耶稣。约翰与两门徒谈话时(一  35),他必先说服了他们,故此这时两门徒立即转从耶稣基督(一36-37)。

耶稣看见他们跟着,就问“你们要什么”(一  38)。他们却答非所问,又反问耶稣住在何处。可能他们所要的非三言两语可以讲完,所以想知道耶稣的住处,以便向他详细讨教。他们已称他为“夫子”,意思是“伟大的人”。“你们来看”是耶稣的回答,也是一个很友善的邀请。耶稣邀请他们同住,好解答他们的问题(一38-39上)。

那是申正之时。作者若用犹太人记时法,这是下午四时。这是莫理斯、哥德( F. Godet)、文森特(M.R. Vincent)、伯尔纳(J.H. Bernard, ICC)、滕慕理(M.C. Tenney)、林达斯和屈梭多模(J. Chrysostom)等人的主张。若作者是用罗马计时法,则是上午十时。这是魏斯科、肯特和普路默等人的解说。

本书共有四处记录当日事件发生的时辰(一  39,四6,四52,十九14)。在前三处,读者用犹太法或罗马法解释皆可,但最后一处,与马可福音十五章二十五节对照后,发觉使用罗马法才不致矛盾。假使作者统用一种算时法,这日的事该发生在早上十时。

二、耶稣的门徒(一  40-51)

施洗约翰的见证以他的门徒转从耶稣基督为小结。

A  弥赛亚与三门徒(一40-42)

1.弥赛亚与安得烈及约翰(一40)

听见约翰的话,跟从耶稣的那两个人,一个是西门彼得的兄弟安得烈。

那转从耶稣的两门徒是安得烈和作者自己,这是他惯用的笔法,将自己隐藏起来。新约所列十二使徒名单中(太十  2-4;可三14-19;路六13-16;徒一13),约翰总与安得烈、彼得、雅各等列在一起。

2.弥赛亚与彼得(一41-42)

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西门,对他说:“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于是领他去见耶稣。耶稣看着他说:“你是约翰的儿子西门,你要称为矶法(矶法翻出来,就是彼得。)

安得烈找到自己哥哥西门,告诉他那旧约所预言的弥赛亚来了的好消息。厄德赛姆( Edersheim)称犹太拉比在旧约共找到四百五十六个有关弥赛亚的预言。(注  8)耶稣看见西门,登时预告他将来要成为一个性格坚强的人,又给他易名“矶法”(原文与希腊文“彼得”同,意即“巨石”),以示提醒及纪念。

B  弥赛亚与二门徒(一43-51)

1.弥赛亚与腓力(一43-44)

又次日,耶稣想要往加利利去,遇见腓力,就对他说:“来跟从我罢。”这腓力是伯赛大人,和安得烈,彼得同城。

耶稣决定(“决定”原文  ,非中译“想”)往加利利去,在某处遇见腓力,便呼召他作门徒(腓利与安得烈和彼得同乡,可能因此就巧遇了)。这里记了三日的事情:(1)第一日,他们还在犹大地。(2)第二日(即“次日”)启程,来到加利利的伯赛大(伯赛大意即(捕鱼之家))。犹太史家约瑟夫(Josephus)记,从耶路撒冷至加利利通常需三天时间。(注  9)( 3)第三日,即二章一节所记。

2.弥赛亚与拿但业(一45-51)

腓力找着拿但业,对他说:“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我们遇见了,就是约瑟的儿子拿撒勒人耶稣。”拿但业对他说:“拿撒勒还能出什么好的么?”腓力说:“你来看。”耶稣看见拿但业来,就指着他说:“看哪!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拿但业对耶稣说:“你从那里知道我呢?”耶稣回答说:“腓力还没有招呼你,你在无花果树底下,我就看见你了。”拿但业说:“拉比!你是神的儿子,你是以色列的王。”耶稣对他说:“因为我说在无花果树底下看见你,你就信么?你将要看见比这更大的事。”又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们,你们将要看见天开了,神的使者上去下来在人子身上。”

腓力找到友人拿但业,对他作见证,说旧约(先知与律法)所说的“那位”(这词已成专用名词,指弥赛亚)原来就是拿撒勒城的耶稣(一  45),可是拿但业嗤之以鼻,说拿撒勒不会出什么好东西(注  10)(一  46上)。拿撒勒是一个有名布满红灯区的城市,因罗马兵团在该城附近驻守,故其居民常受其他地方的人排斥。但拿但业拗不过其友诚意的邀请(一46下),于是也去看看。

耶稣以超凡的智慧道出拿但业的秘密,并赞他是真以色列人(与雅各换名为以色列的故事有关,见下文)。犹太人说“真以色列人”一词并不是指无罪方面,而是指一个隐晦罪行的人。(注  11)拿但业给主揭破秘密,心悦诚服,并承认耶稣是“神的儿子”、“以色列的王”。两者皆是弥赛亚的别名(一  47-49)。前者在新约多次出现,而后者一词在新约中只出现四次(参约十二13;太廿七42;可十五32)。

学者猜想拿但业在无花果树下默想“雅各天梯的故事”(可能这处是传说雅各梦见天梯所在),(注  12)所以当给耶稣一语道破内心的思想,诧异得很。还在猜想间,耶稣向他说天地间的交往非靠天使,而靠“人子”(弥赛亚的另一名字,源自但七  13,尤指弥赛亚与世人的关系)。这新的启示就是“更大的事”,是弥赛亚沟通神人间的通路,此后神人间的关系就拉近了,容易接触了(一50-51)。

结论

作者在本段中再指出耶稣多方面的身份与使命:( 1)他是神的拉比(一37-39),教导人如何认识神、接近神、与神产生关系;(2)他是神的弥赛亚(一40-42);(3)他是以色列的王(一31、49);(4)他是神的儿子(一49);(5)他是往神之路的途径(一51)。

现今作者已将耶稣的身份与工作很清楚地介绍出来,于是他便挑选七大神迹、七大讲论及七大宣告,证明主是( 1)神的儿子;(2)以色列的王;(3)选民的弥赛亚;(4)世人的救主(神的羔羊)。

注文

1  见L. Morris上引书第129-130,177页。

2  R. Brown上引书页LXXI.

3  H. A. Kent上引书第40页。

4  同上书页;又B. Lindars上引书第104页。

5  B. Lindars上引书第107页。

6  L. Morris上引书第15页。

7  同上书第144-150页。

8  A. Edersheim, Life and Times of Jesus the Messiah, APA, n. d., pp. 710-741.

9  Josephus, Antiquities, Vita, 52段;参B. F. Westcott,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St. John, Eerdmans, 1950, p. 67.

10 “好东西”据R. C. Trench解是包括及特指神的礼物(永生)那方面,见其书Studies in the Gospels, Baker, 1874 O,1979r, p.72.

11 同上书第74页。

12       如  H. A. Kent 上引书第46页。B. Lindars说,据犹太传统(SB 1:858,2:371; Eccl. 5:11),一些拉比在无花果树下施教律法(见B. Lindars上引书第118页)。L. Morris称,犹太传统记敬虔人士多在无花果树下默想和灵修;见L. Morris上引书第1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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