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课
经文: 约翰福音12:20-50 金句: “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12:25) 主题: 基督来到世上作什么 焦点: 经过死亡到生命之路 主旨: 要得到永生,人必须先放弃他的生命,跟随基督。 永生是给那些: 一.为基督失去他自己的生命 “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12:24-25) “在这世上恨恶自己生命的,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12:25) 它包括: 放弃掌管自己生命的权利,并顺服神的旨意(舍己和向自我意志死──这是一个意志上的选择) “但我原是为这时候来的”(12:27) 注意: 世界说:要在世上尽享人生;神说:“丢掉”你这里的生命,为要得真正的生命。 二.跟随耶稣 “若有人服事我,就当跟从我”(12:26) 1. 作“光明之子”放射神的光(12:36;太5:16;弗5:8-10;腓2:12-16) 2. 看待神的赞同高于来自人的 “他们不承认他,恐怕被赶出会堂”(12:42) “这是因他们爱人的荣耀过于爱神的荣耀”(12:43) 注意: 你是人的跟随者,还是神的跟随者? 结论: 世界的路不是通向神的路,更不是神的路。人必须选择二者之中他更“恋慕”(渴望)哪一个。两者互不相容!神的路是艰难的,且用人的眼光看常是吊诡(似非而是)的(见约壹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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