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初期的事迹 1章19节至2章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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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19-34 施洗约翰为耶稣所作的见证 在序言里提及施洗约翰的事迹是为了阐明耶稣和施洗约翰的关系。从耶路撒冷的犹太人所提出的问题,让我们认识施洗约翰。本福音书中时常出现‘犹太人’,但所指的群体并不是相同的。有时,它是指居住在犹大地的人,以区别和加利利的不同处;有时则是指不信耶稣的犹太人;更多时候是用来形容那些拒绝接受耶稣的犹太人领袖。这些领袖差了祭司和利未人来找施洗约翰。此段记载是为了突显先锋施洗约翰及耶稣基督的区别。作者记载犹太人对施洗约翰身分的质疑,是为了他记载的真实性。关于以利亚的问题,则使人想起了玛拉基书四章5节。虽然约翰没有特别的声明,有些人觉得这里的记载改正了符类福音的说法,在那里耶稣将施洗约翰等同于以利亚(参太十一14,十七12)。约翰本身否认自己是‘那先知’,后者是指申命记十八章15至18节一般认为是末世的一位人物。这样的称号似乎与弥赛亚无关(参七40-41)。施洗约翰本身的声明表示他是以赛亚书四十章3节所说在旷野中的‘呼声’(23节)。在符类福音里,这样的说法也应用在施洗约翰身上。能够作为耶稣来临前的呼声,施洗约翰已经觉得满足了。

  既然约翰已经否认自己就是弥赛亚,人们很自然便开始质疑他施行洗礼的理据,如此一来反而成了他进一步澄清自己和耶稣事奉的分别,这问题使人想起洗礼的权柄。约翰并没有直截了当的回答问题,反而藉此机会阐明有关基督的事迹。约翰用水施洗和耶稣用圣灵施洗的分别(33节),突显了基督的尊贵。约翰的谦卑与耶稣的尊贵正是本段的中心。约翰施洗的地方,在约但河外的伯大尼和十一章1节的伯大尼是不同的地方。

   1:19-34

  第29节 作者在第29节连续提到数个‘次日’,似乎是与耶稣的事奉末期互相照,因为耶稣事奉末期也是记载了连续的次日。施洗约翰称耶稣为‘神的羔羊’,是使人惊讶的,因为对当时的听众来说,必定联想到献祭的羔羊。若不用犹太人熟悉的这个观念,相信他们很难了解‘神的羔羊’的概念。其实,要犹太人将羔羊的观念转移到人身上才是真正的困难。很难想像当代的人会联想到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但我们不排除施洗约翰有这个联想。此外,他很可能不明白‘除去世人罪孽’的真正意义,或许他所想到的是审判,而非牺牲。即或如此,我们却没有理由怀疑耶稣确实体会这句话的意义,就是按着出埃及记二十九章38至46节及以赛亚书五十三章4至12节的意义来体会。当然,作者本身必定完全领会羔羊牺牲的意义。有些人对‘除去’的意思有争议。如果用以赛亚书五十三章作为经文背景,那么代赎的意思是呼之欲出的。不过,反对的人却认为由于逾越节的羔羊不是赎罪祭,因此不可能有除去罪恶的意思。然而,我们不用严格地按着逾越节的意义去了解约翰的声言。就作者来说,耶稣的羔羊身份是祂事奉的关键,因为在本福音书中,耶稣的事奉是由此开始的。此时,虽本书没有记载,耶稣已经接受了约翰的洗礼(参32节)。施洗约翰在此的声明宣告了耶稣事奉的普世意义。

  由于施洗约翰后来表示怀疑耶稣弥赛亚的身分,因此有些学者认为约翰不可能说出第29节那段话。他们认为把耶稣比喻作神的羔羊是作者本身对耶稣的体验,及至后来将这意思写进耶稣的生平。不过,本福音书的内容确实让读者发现基督为人成就了许多事情。至于施洗约翰后来对耶稣的疑惑,并不足以表示约翰当时已经十分肯定耶稣的身分,况且约翰对耶稣的肯定也不影响羔羊的比喻。

   1:29

  第30节 第30节复述第15节,目的在于联系序言及再次强调耶稣的超越性。当约翰称说他不认识耶稣,那必然是指他不晓得耶稣就是那位‘以后要来’的。在本福音书中,‘犹太人’和‘以色列人’是清楚区别的,提及后者多是语带友善的。 1:30

  第32节‘看见’ 第32节‘看见’有‘确信’的意思。这里有关圣灵降临在耶稣身上的记载与符类福音是不同的;约翰亲眼看见圣灵仿佛鸽子降下,而符类福音所记载看见圣灵的只有耶稣一人。鸽子可能代表了温良的性情,或是证明圣灵降临的具体形象。圣灵降临在耶稣身上与在五旬节显现的情景,有显着的分别(参徒二2-3)。显而易见的是,这两次的降临都是特别为了见证耶稣的使命。约翰曾经领受了特别的启示(33节),能够认定耶稣就是‘用圣灵施洗的’。圣灵的洗礼和水的洗礼是不同的,且具更崇高的价值。第34节呼应了序言所说的,耶稣就是神的儿子,这也正是本福音书的写作目的:‘要叫你们信耶稣是神的儿子’(参二十31)。 1:32

  一35-51 呼召门徒 1:35-51

  第36节 约翰在第36节再次提及‘神的羔羊’,意味着那两个选择跟随耶稣的门徒,实在是领会了约翰所要传达的重要信息。约翰说这话并不是鼓励门徒离开他,但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约翰了解自己作为耶稣先锋的任务和使命。两位门徒中,我们只知道其中一位的名字,相信另外一位就是使徒约翰。 1:36

  第37节‘跟从’ 第37节‘跟从’原是中性的用法,到后来才有完全委身奉献作门徒的意思。门徒对耶稣的回答及‘拉比’的称呼显示他们是认真跟随耶稣的。‘拉比’的称呼表示门徒对耶稣的敬重,而非指耶稣曾经接受过拉比学校的训练。 1:37

  第39节 在第39节提及‘申正’,使人觉得十分奇怪。若约翰按着犹太人普遍使用的算法,那时应已是傍晚时分,意味门徒与耶稣同住直到这日的结束。

  安得烈跟随耶稣之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先’找来他的兄弟西门彼得,这表示他已经把握了跟随耶稣的宝贵意义。除此之外,我们也在另外两处经文看见有关安得烈的记述(参六8,十二22)。

   1:39

  第40节 第40节为了方便非犹太读者理解其意义,约翰将弥赛亚的翻译写出来。希伯来文的‘弥赛亚’和希腊文的‘基督’,它们字根的意思是‘受膏者’。在旧约时代,只有在膏立君王时才使用此词的意思;在新约圣经有更广阔的含义,是指耶稣被膏立为先知、祭司和君王。由于符类福音记载彼得在该撒利亚腓立比才宣认耶稣是基督,因此有人认为这里的宣告和符类福音的记载有矛盾的地方。其实门徒此时只有最笼统的弥赛亚观念。 1:40

  第42节 第42节的记述其实已经强调了耶稣师徒3人的关系。同时,在时间上的描述也显出二者的不同。在本书西门是在开始事奉的时候称为彼得,而在马太福音十六章18节则在彼得宣认耶稣是基督后,才肯定的。值得留意的是,耶稣在约翰的记载中是使用将来时态来称呼彼得,很可能便是预指该撒利亚腓立比的事件。彼得和矶法都是‘磐石’的意思,可能意味耶稣要为西门塑造磐石般的性格。

  据经文记载,至少已有3位门徒跟随了耶稣。约翰在开始论及耶稣的事奉时,首先提及另外两位门徒。耶稣主动呼召腓力,后来又有数处提到有关腓力的事情(六5,十二21,十四8),腓力似乎是一个非常务实的人。虽然腓力、安得烈和彼得都是伯赛大人,他们却来到迦百农定居(可一21、29)。当腓力见到拿但业的时候,立刻向他作见证并带他到耶稣面前。既然本福音书的主题之一是见证,因此彼得和拿但业信主的经历很值得我们留意。个人的见证在带领人成为耶稣的门徒,实在是非常有效的方法之一。腓力和安得烈见证耶稣的话是不相同的,安德烈没有提及‘弥赛亚’的身分,却说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和众先知所记的那一位’。其实两者均是一样的。当拿但业听说耶稣是拿撒勒人的时候,他的态度轻蔑起来。当时,拿撒勒的声名不是太好,而拿撒勒人拒绝耶稣(路四14-30)的态度也是一个证明。

  耶稣和拿但业的对话有深刻的启发意义。第一,耶稣对拿但业有很高的评价(47节)。当耶稣说‘这是个真以色列人,他心里是没有诡诈的’的时候,极可能他正想到雅各的故事,这可从51节得知一二。第二,便是拿但业好发问的性格,‘你从哪里知道我呢?’,拿但业感到疑惑,因为他从未见过耶稣。第三,我们发现耶稣有预知的能力,以致拿但业对祂佩服得五体投地。我们无从知道究竟拿但业在无花果树下做了甚么,但拿但业已意识到耶稣那非比寻常的能力。拿但业的回应也非常有意义,他不单认识耶稣是‘拉比’,祂也是‘神的儿子’以及‘以色列的王’。虽然拿但业对耶稣只有初步的认识,他却已经把握了耶稣是神的儿子这真理。约翰再次重申序言,强调耶稣是神的儿子,进而带出耶稣事奉的核心。 1:42

  第50节‘更大的事’ 第50节‘更大的事’是指属灵异象的显明(51节)。神的使者上去下来使人想起雅各梦中所见的异象(创二十八12)。这话的含义在于天国已经为世人敞开了,天国的代表耶稣以人子的称号来到人间。值得我们留意的,是‘人子’的称号取代了拿但业所说‘神的儿子’,由此可见,耶稣的人性和神性是同等重要。 1:50

  二1-11 藉神迹而来的启示 本福音书记载了许多个神迹,将水变酒是第一个。约翰往往会紧接着表征之后,便论述一个相关的主题。这些神迹显然是本福音书结构的重要部分。耶稣行了水变酒的神迹后,约翰特别提及基督的荣耀被彰显了,从而奠下理解后来神迹的基础。值得留意的是水变酒及紧接的神迹(四54)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发生的。从约翰施洗的地方到迦拿大约需要3天的路程。 2:1-11

  第1节 第1节所说的第三日很值得我们留意,因为对照第一章所论述的日子,迦拿的神迹很可能在耶稣开始事奉的第七日发生。约翰很可能正在回顾耶稣第一个星期所行的事迹。 2:1

  第3-4节 第3-4节从耶稣和母亲马利亚的对话中可看出,马利亚关注的是婚宴主人因酒尽而出现的尴尬场面;而耶稣所关注的则是祂的首要任务,所以祂提到‘时候’。耶稣的‘时候’这主题从此贯穿整本福音书,而耶稣的受难过程为其最高峰(参七30,八20,十二23、27,十三1,十七1)。耶稣回答母亲的方式似乎令人感到大惑不解,祂的目的正是要人们知道祂只会听从天父的吩咐而不会听从任何人(参五30,八29)。或许,读者必须想象耶稣乃是从迦拿婚宴透视将来弥赛亚羔羊的婚宴,如此读者方能体会马利亚和耶稣之对话的意义。耶稣也区别了神和人对时间的不同理解。这些话暗示了即将来临的危机和高潮。虽然读者必须到后来才能够完全体会这事件的意义,约翰却藉着如此写法,让读者得着些微的提示。 2:3-4

  第6节 第6节既然是‘洁净’用的,‘六口石缸’显然有象征意义。有些人强调用象征意义去了解整件事,而毌须讲究其真实性,这个解释认为故事乃说明基督教比犹太教优越。按象征意义来看,水代表律法,而酒代表福音。但比较适切的理解是:这是一个隐藏着寓意的婚礼。也许它真的意指将来耶稣要在羔羊的婚礼上款待信徒;实际上,耶稣也及时供应了新郎迫切的需要。这些石缸的容量超过加仑(450公升)。这里没有清楚指出是否所有水都变成酒,抑或只是那些舀了出来的水。新郎的责任是确保筵席上的酒食充足;而‘管筵席的’或许只是赴筵的宾客之一,这可能就是他不知酒从何而来的原因(9节)。按照风俗习惯,首先捧给宾客喝的是好品质的酒。经文暗示这样的做法是先让宾客喝醉之后,再喝较差的酒也无从分辨了。这里的重点是要我们看见耶稣所提供的乃是最好品质的酒,这显然是弥赛亚羔羊筵席的先兆。约翰在结束此事件之前,特别强调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个‘记号’(sign,和合本:‘神迹’,11节)。值得留意的是符类福音形容这类事件时,多用神迹(wonders)和大能的事,而约翰则多用‘记号’。记号多会带出更丰富深刻的意义。这个记号的深层意义是要显出耶稣的荣耀来,而门徒比其他在场的人看见在这记号中更丰富的内容。不少后世的基督徒理解经文的灵意为:在基督里如醇酒般的新生命,远胜过如水般的旧生命。我们需要凭着信心来体认耶稣的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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