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在耶路撒冷·撒玛利亚和加利利的事迹 2章12节至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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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2-25 洁净圣殿 2:12-25

  二12-17 耶稣赶走做买卖的人 2:12-17

  第12节 第12节是两件事件的连接句。耶稣在加利利传道工作时选择了居住在迦百农。他在那里住了不过数天,显示逾越节已经近了。约翰提及‘犹太人的逾越节’会使人觉得这是为了与基督教节日区别。其实这说法是为了让读者理解耶稣到耶路撒冷去,是为了参加犹太人的逾越节。从圣殿(外院)把牛羊赶出,有其象征的意义。动物压根儿就不该出现在圣殿里,使圣殿成了买卖的场所,是配受耶稣严厉的遣责的。鞭子是用来赶使动物走出圣殿而不是要惩罚它们。由于犹太人需要兑换推罗银币来缴交圣殿税,所以圣殿里就出现兑换银钱的人。兑换银钱本身并没有错,只是商人时常抬高兑换价来欺侮剥削兑换银钱的人。

  由于符类福音在耶稣事奉的末期才记述洁净圣殿一事,因此耶稣洁净圣殿的次数成为争论点。一般认为,约翰是为了其象征意义而将这事提前记述;但是,若说两次洁净圣殿之事相隔了两三年,也有可能。这里刻意论到的时间也显示这样的可能性。无论如何,约翰显然更加关怀耶稣事工的深层意义,以致安排这些资料来突显其意义;今次的要点乃是,耶稣扫除犹太教的陋习。

   2:12

  第17节 第17节门徒要到后来才能够联想到这事已经在旧约的诗篇第六十九篇9节提过了。 2:17

  二18-22 新的圣殿 2:18-22

  第18节 第18节所提及的‘神迹’与第11节的是不同的。犹太人所求的是蔚为奇观的神迹。他们根本不明白第19节的意思,其实连门徒也是到后来才明白。耶稣明显地把自己比喻作圣殿,且是一种新的殿。当时的圣殿已修葺了46年,但尚需36年才能完成。需时46年才能建造,与3日形成强烈的对比,相信犹太人必能意识到不能按字面意思去理解耶稣的话。 2:18

  第21节‘身体’ 第21节‘身体’指的是人的身体,暗指耶稣死后3天复活,这样理解较为合理。有些释经家指‘身体’比喻作教会被提,但这并不符合3天的记载,而教会也不是被拆毁后才被提的。后来在耶稣受审时,有几个人用这句话来作假见证(参可十四58)。 2:21

  第22节 第22节门徒到后来‘就想起他说过这话’,也就‘信了圣经和耶稣所说的’。约翰把圣经和耶稣的话并列,但似乎是多处经文的联想多于指具体的一段经文。 2:22

  二23-25 耶稣的洞见 本章末的重点是神迹与信心的关系,正是约翰在二十章30至31节所描述的写作目的。 2:23-25

  第24节 第24节指出人的信心不足,而耶稣也知道万人,不会依赖这些见证。 2:24

  第25节 第25节指出耶稣有看透人心的预知能力,为与尼哥底母谈道一事作引言。 2:25

  三1-21 论重生 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使此段对话变得格外重要。他极可能熟习犹太教教导而能够理解耶稣的讲论。虽然约翰轻视法利赛人,在这里他介绍一位认真寻求耶稣的法利赛人。我们无法知晓他‘夜里’来见耶稣的原因,也许是为了避人耳目。这也许只是约翰形容时间的偶笔;又或是要带出尼哥底母的属灵光景。 3:1-21

  第2节 第2节尼哥底母说的第一句话与第二章23至25节的话是互相联接的。他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而继续发出更多问题。然而,尼哥底母只是将耶稣当作一位神所差遣的拉比而已。虽然他对耶稣的认识不深,无论如何他总算已经有一个好的开始了。 3:2

  第3节 第3节耶稣并没有回答尼哥底母心底的问题。我们可用两个角度去看‘人若不重生’此句话,第一是指从母腹重生,第二则是从属灵角度看生命的重生。尼哥底母很自然地以人的角度去思想,拒绝接受从母腹再生的可能。但事实上,耶稣所指的是与别不同的重生,是属灵的重生。这理解比初期教父的解释更合理,后者根据第5节,看这句是指洗礼。

  符类福音比约翰福音更多使用‘神的国’一词。‘神的国’与神的主权有关。‘见神的国’和第5节‘进神的国’似乎与约翰常说的永生同义。第4节尼哥底母的问题:‘岂能再进母腹生出来么?’,可看出他按字面意思解释耶稣的话而产生混淆,他也拒绝接受要重生才能进神的国度,更显出他的怀疑。

   3:3

  第5节 第5节耶稣一再强调:‘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的道理。一直以来,学者对这几节经文的解释均有很大的争议。部分学者指出从‘水’生是指洗礼;虽然此段经文没有明示,但学者相信尼哥底母会认为是施洗约翰所施行的悔改的洗礼。另外有些学者则认为是指基督教的洗礼,而尼哥底母不可能知道基督教洗礼,故此这话一定是约翰在后来写作时加上去的,为的是让当代人明白真理。可是,若耶稣的话是对尼哥底母有意义的,我们就必须把‘水’和‘灵’一并与3节的重生联起来解读。旧约经常用水和圣灵来说明神洁净人的工作(参结三十六25-27)。在这段经文里可看出,尼哥底母所听到的是人必须有重生的属灵经才能认识神的国。 3:5

  第6节‘灵’ 第6节‘灵’所指的到底是圣灵,还是与礼仪洁净作对比的属灵经历,便曾引起争议。对尼哥底母来说,也许属灵经历会来得更加贴切;但是从后来继续谈论圣灵一事看来,约翰要读者理解的应为圣灵。从肉身与灵的对比写法看来,灵指的应该是圣灵,‘肉身’指的是人性,藉着人性无法生下神的儿女。藉着圣灵而生的人,必须经过彻底的改变,以带来新的开始。耶稣的重点乃是生命的性质取决于生命的根源。

  可惜今世的人已把‘重生’二字的意义贬低了。它被用来形容一些极端分子,甚或是形容一些重新包装的旧概念或是新款式汽车!若我们容让基督教的中心信仰被这些轻视的说法所破坏,那将是一件憾事。

   3:6

  第7节 第7节强调重生的重要,人不用作任何选择。用风形容圣灵的工作有画龙点睛之妙,因为‘风’和灵于希腊文是同属一字。耶稣所表达的是人虽然没法知道风和圣灵的来源,它们所带来的果效却是有目共睹的。当然,我们现今对风的来龙去脉已经加深了认识,但当时根本不懂预测风的来源。这里要传递的意思乃指神的灵独立自主的运作。这和一章13节的内容是互相联系的。

  耶稣十分期望尼哥底母会明白祂的意思,但从他怀疑不信的提问(11节),可见他他未能了解耶稣话里的真义,耶稣因而用了较严厉的话:‘……还不明白这事么?’。

   3:7

  第11节‘我们’ 第11节‘我们’有很多人对这词有很多不同的解释。若‘我们’是指耶稣和门徒似乎不大可能,因他们对耶稣仍然了解不深。若是指圣父和圣灵则可能性最高,但尼哥底母是否明白则仍是疑问。另一可能是耶稣正在回应尼哥底母在第2节的提问,藉‘我们’与‘你们’的对比,来突显犹太人不信耶稣的话。 3:11

  第12节‘地上的事’ 第12节‘地上的事’指的必定是那些耶稣已经宣讲过的事,因此必定包括了重生的教导,这些事情是发生在地上的;而‘天上的事’指的是将来天国降临的启示。 3:12

  第13节 第13节可能是指耶稣降生而到后来会升天的事。由于天国是耶稣的家,因此他具有足够的权威来论述天国的事。乍看之下,第14节似乎和第13节没有清楚的关联。摩西在旷野举蛇是犹太人家喻户晓的故事,表明神赐生命予祂的子民;更加深远的意义却是十字架上的被悬挂,就是人子在地上最重要的工作。 3:13

  第15节 第15节‘人子也必照样被高举起来’显示若要信者得永生,耶稣被钉在十字架是无可避免的。就清楚有力的突显了这点。

  本福音书作者通常会在写作过程中区别他和耶稣两者所说的话,在此他却不如此做。

   3:15

  第11-16节 第11-16节明显是约翰所说的话。第16节言简意赅地表达了3个永恒的真理:神的爱是给世上每一个人的;基督为人牺牲以及成就永生的价值。无怪乎学者都把三章16节喻为‘一言以蔽之的福音描绘’。‘得永生’的动词是现在时态,意指‘永生’是历世历代的人也可拥有的恩典。新约充满了对普世的爱的记载,但这节经文对犹太人来说,或许是很难接受的,因为他们多认为神只爱以色列。‘世界’(新国际译本;和合本:‘世人’)意指需要神怜悯的整个世界,第17节耶稣来是为了拯救而不为审判。事实上,这个世界根本配受神的审判,若不接受耶稣,就更难逃过神的审判了。 3:11-16

  第18节 第18节世人是否选择相信神的儿子成为区分信和不信之人的试点。接受神的儿子的论述,与二十章30至31节本书的写作目的,有十分密切的关系。 3:18

  第19-21节 第19-21节再次回应了本书的序言(一5),论到光和暗的对比。那些活在黑暗中的人‘所做的尽是罪恶’,意味着他们存心行神眼中看为恶的事。这解释了为何这些人憎恨光,因为光会显露出他们内心的真实情况(20节)。这和那些‘行真理的人’,成了强烈的对比,因为这里形容他们是活在光中,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神而行。第21节可以有两方面的解释:一是可以看见的生活内容;另一是亲近光的原因,而以前者比较符合文理。第19-21节的主要意义在于鼓励人们要相信耶稣。 3:19-21

  三22至四3 耶稣与施洗约翰 这段经文可以分为3部分。施洗约翰为耶稣作的见证(三22-30);本书作者为耶稣事工所作的论述(三31-36);以及法利赛人的反应和耶稣决定离开犹太的记述(四1-3)。

  约翰将注意力转移到施洗约翰和耶稣二者的事奉上。他没有告诉读者这段记载和前段之间相隔了多久,但他提到两人事奉的地点。虽然耶稣已经在犹太,他却从耶路撒冷往周围的地方去。可见耶稣和施洗约翰二人在同一地区为人施洗(23节)。约翰的门徒和‘一个犹太人’的辩论引发起约翰和门徒的对话。这位无名的犹太人渴望区别约翰的洗礼和犹太人的洁净礼仪。约翰的洗礼要人先有悔改的心,符类福音也记载耶稣按着同一要求为人施洗。可见,他们所施行的洗礼和犹太人的洁净礼仪是不一样的。若研究约翰的门徒引起争论的原因,这极有可能是耶稣的成功使他们心里不期然地生出了嫉妒的心理。

   3:22-4:3

  第27-30节 约翰在第27-30节回答们徒的问题。他首先申明一个关于真理的原则,人只能接受而不能自创。他随后将这原则运用到自己身上,他重提过去曾说的话,指出自己并非基督,神只派遣他做开路先锋,他十分愿意处于较为卑微的地位。第29节新郎的比喻清楚显明他的心意。新郎的‘朋友’就是伴郎,协助安排犹太人婚礼的各样细节。耶稣的教导中也常有新郎的比喻(参太二十二1-14,二十五1-13)。使徒们也喜欢使用此比喻(林后十一2;弗五22-24;启二十一2、9,二十二17)。施洗约翰再次强调耶稣的超越性,正如他在第一章所言一般。不单是约翰要逐渐衰微,他所代表旧的传统亦是如此。第三章的最后这段可以说是总结为何耶稣要兴旺。有几个指标让我们看见祂的超越性:

  第一、祂‘从天上来的,是在万有之上(31节)。祂必须和其他属乎地的分别开来。我们不能以地上的标准来衡量祂。因此,祂与施洗约翰是截然不同的。

  第二、祂的见证建基于个人的经验(32节)。

  第三、虽然有些人拒绝了祂的见证,但接受的人却能因此而‘证明神是真的。’(33节)。

  第四、神会赐圣灵给祂所差来的人(34节)。旧约的先知是按着他们的使命得圣灵不同程度的能力,耶稣得圣灵却是没有限制的,更加突显了耶稣作为神的儿子的身分。

  第五、耶稣使命的印记,就是天父爱祂及把万有交托给祂(35节)。从天父给予祂的托付就可见一斑了(参五22,十二49,十七2、24)。

   3:27-30

  第36节 第36节约翰总结了整章的教训,人面对的考验就是是否相信,这和拒绝耶稣成了强烈的对比。神的‘震怒’是神圣洁属性的彰显,而非一种非人格化的机械性反应。人只有藉着信心方能逃避神的震怒。‘得见永生’(参和合本小字)就是亲身经历了生命;神震怒的结果就是人无法经历真实的生命。

  四章1至3联系了前后两段的记载。有关施洗约翰的讨论,带来法利赛人对耶稣及约翰二人洗礼的回应。他们能够容让约翰施洗,但是当受耶稣施洗的人数逐渐增加的时候,他们就不由得提高了警惕。耶稣把事奉的工场从犹太地转移到加利利。第2节括号内的插句是为了澄清法利赛人所听见关于耶稣施洗的事情,其实耶稣本没有亲自施洗。

   3:36

  四4-42 耶稣在撒玛利亚 4:4-42

  四4-26 耶稣和撒玛利亚妇人 从犹太至加利利共有两条道路。较长的路线就是绕过约旦东部外邦人的城市;另一较短的路就是经过撒玛利亚的境内,虽然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彼此心存敌意,但大家均选择此路线。第4节指出耶稣因着某些需要而必须走过撒玛利亚人的地方。约翰或许暗示耶稣这正是神的旨意的成分。大多数人都同意叙加就是今日的阿斯卡(Askar),靠近古代的示剑。那里还有一口很深的井,据传统说法那是雅各挖的井。因此从第12节不难看出这井对撒玛利亚人的重要性。 4:4-26

  第6节 第6节说道耶稣累了,一方面这给了耶稣和撒玛利亚妇人对话的机会,另一方面也显示出耶稣的人性。午正就是中午时分,也就是最热的时候。

  妇人独自去打水是极不寻常的事情。她可能是遭社会遗弃的人。

   4:6

  第8节 第8节约翰特别记下当时门徒并没有在耶稣身边,以突显耶稣和妇人的谈话。耶稣的行为突破了犹太人的两种禁忌,就是不和撒玛利亚人和女人交谈。 4:8

  第9节 第9节那女人说的话更特别强调种族间的歧视。耶稣必然预料到她的困惑和迷惘,并以此作为进深交谈的途径。 4:9

  第10节 第10节耶稣的交谈,是从人身体需要水喝而引入神的恩赐这属灵的话题上。妇人以为耶稣是个典型的犹太人,而耶稣就以此作为谈话的起点。如果她真的认识祂的身分,她就必然会向祂求‘活水’了。‘活水’可以理解为流动的水,如泉水;另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属灵的水,这就与圣灵拉上了关系。拉比们比喻律法书为活水。 4:10

  第11节 第11节显示妇人是从人性的层面思想。对她来说,耶稣没有打水的器具,却说可喝活水,是一件十分愚蠢的事情。她的思想无法超越一个取水的桶。与挖井的雅各比较,耶稣真是不外如是。既然是从这两方面来思想,她无法想象竟然还有人比他们所崇敬的雅各更加伟大(就如犹太人无法想象竟然有人比亚伯拉罕更加伟大一样,可参八53)。耶稣赐的水是生命的活水,而雅各的井水只能暂时解人的渴(13节)。旧约里有不少以水来比喻作神的应许(参赛十二3;结三十六25-27)。水和灵的联系其实也是旧约的概念(参赛四十四3)。与六章63节对照之下,第14节所论的永生是明显与圣灵的工作有关系。

  这和尼哥底母事件有相似之处,那就是耶稣藉着他们的误解而引入更加深入的探讨。 4:11

  第15节 第15节显示妇人依旧停留在字面上的意义,她憧憬着源源不绝的水源,可减轻她每日来打水的辛劳。她还未了解耶稣话里的属灵意义。 4:15

  第16节 耶稣第16节把握住给予妇人清晰的回答,要指出她道德上的问题,因她还未体会到她最贴身的需要,没有丈夫是正确的,但她隐瞒了与一个男人同居的事实。 4:16

  第18节 第18节耶稣于此显示出祂能看透人心(参二25),妇人也开始留意。犹太人禁止一个妇人有3个以上的丈夫,与男人同居则是宗教所禁止的。因此,这女人无论是在道德或是属灵方面均有极大的需要。在此事上,我们可以看见耶稣温和的态度(17-18节)。 4:18

  第19节 第19节当她说耶稣是‘先知’的时候,她或许认为耶稣得到神的启示,可见她对耶稣又有进一步的认识。 4:19

  第20节 第20节妇人论到敬拜的地方,好像是故意岔开令她难受的话题;可能因她察觉耶稣是犹太人的先知,以致她要提到敬拜地点的问题,以表示她知道犹太人和撒玛利亚人的歧见。传统上敬拜和圣所有极大关连。撒玛利亚人过去曾在基利心山上建了一所圣殿,与耶路撒冷的圣殿抗衡。后来,圣所虽然已经被约翰许尔堪(John Hyrcanus)破坏了,撒玛利亚人却依旧在此山上敬拜神。我们无法得知妇人对这事的关心程度,但她似乎觉得这是值得谈论的课题。 4:20

  第21节 第21节耶稣藉妇人的回覆,带出比争论敬拜地点更具深刻意义的问题。 4:21

  第22节 第22节祂把讨论的重点转移到敬拜对象的问题上。虽然在耶路撒冷和在基利心山上敬拜神并非关键所在,但犹太人在认识神方面的确比撒玛利亚人更占优。由于撒玛利亚人只看摩西五经,所以他们缺少了犹太人从其他旧约书卷中所得有关神的启示。当耶稣说‘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祂并不是说所有的犹太人也会得救,而是说藉着犹太人,我们都得了圣经所启示的救恩。‘你们所拜的’和‘我们所拜的’指的是敬拜的精义,而不只是那受敬拜的对象。 4:22

  第23节 第23节耶稣先说‘时候将到’,接着更重申‘如今就是了’,指出耶稣的使命就是要更新人的敬拜方式。敬拜应该超越一切种族和地点的藩篱,达到‘用心灵和诚实拜父’的境界。

  这里主要重点在于第24节所提及的灵。‘神是个灵’和神是光或神是爱,均是十分相似的描述,帮助我们更加认识神。犹太人对于‘神是个灵’这观念并不陌生,但是他们尚未理解敬拜者与受敬拜者(神)之间必须合一。耶稣的教导是敬拜者必须有受敬拜者(神)的部分属灵素质和生命特征。将心灵和诚实结合,是真实敬拜的关键所在。神希望能与敬拜者达到心灵上的相通(23节)。也许这些谈论只会令到这妇人更加困惑不解。虽然她提到了‘弥赛亚’,然而她究竟如何了解其意义,则不得而知了;因为撒玛利亚人是从来不使用这称呼的。或许是因为她正和一位犹太人谈话,所以她选用了犹太人的用语。值得肯定的是,撒玛利亚人正在等待一位先知(申十八15-19),来为他们显明真理,妇人的谈话内容正显明这点。耶稣把握机会向她表明自己就是他们所期待的弥赛亚。祂之所以向撒玛利亚人而非向犹太人表示身分,是因为犹太人对弥赛亚的想法与祂到来的使命无法吻合。

   4:23

  四27-38 门徒归队 门徒们买食物回来之后,妇人也就同时往城里去(28节)。约翰提到门徒因为耶稣和妇人谈话而感到惊讶,充分反映了犹太人的成见(27节)。犹太拉比是不能够随意在街上和妇人谈话的,他们认为这样会影响他们学习律法。门徒当中无人愿意开口问耶稣,显示他们因为耶稣的行为而感到非常尴尬。反观该妇人,她反而抛下顾忌,匆忙地告诉别人有关耶稣的事情。她对耶稣的认识是短暂及有限的。从她自问就可见一班了,‘莫非这就是基督么?’,反映出她内心尚未完全肯定耶稣的宣告(26节),因为这自问也可以理解为‘祂不可能是基督吧?’不过,由于耶稣知道她的生平,所以她还是兴致勃勃的要更多认识耶稣。 4:27-38

  第31-34节 第31-34节让读者看见当人只留意字面意义的时候,他们将无法领会属灵的真理。门徒所关心的是物质的食物,而耶稣却已转向谈论属灵的课题。第33节当耶稣说有食物吃时,他们便认为是有人已经给祂食物吃了。在此耶稣并非贬低食物的重要性,祂最关心的就是遵行父的旨意,作成父的工,这是耶稣基督经常提及的使命。耶稣藉着庄稼的比喻来形容完成神的旨意和工作(34-35节)。 4:31-34

  第35节 第35节耶稣为甚么说‘还有四个月’呢?我们发现耶稣可能用农物收割仍需等待4个月,但现在他们立即便可收割属灵的果子。耶稣请门徒‘举目向田观看’时,祂可能已看见种在撒玛利亚妇人心中的福音种子,已经成熟可以收割了。属灵收割可引人到永生,后者是本书的重要主题之一。 4:35

  第36-39节 第36-39节提及的撒种和收割似乎相差一段时间,但第35节的却没有;由此我们可见,在属灵的事工上,撒种后要多久才能收割,是我们不能预测的(参摩九13所用的比喻)。第38节为此段记载作一总结。门徒所收割的是前人的工作。传福音的果子并不是一人的功劳,乃是撒种和收割的人共同努力的成果。‘别人’可能是指旧约的众位先知(约翰是最后一位),他们为耶稣预备道路。

  约翰以撒玛利亚人相信耶稣作为本段的结束。他们对耶稣的相信可说是分成两个阶段。许多人因为妇人的见证而信了耶稣,但有更多人是因为亲自听见了耶稣的话而相信。妇人的见证只是她个人的经历,但在撒玛利亚人亲身接触耶稣后,他们的信心得着坚固(参42节)。撒玛利亚人求身为犹太人的耶稣住下,是一件非比寻常的事。由此可知,他们已清楚知道耶稣是‘救世主’,而不单是犹太人的救主。不过,我们无法确实知道他们如何理解救恩,对今世的人来说,他们的理解可能十分肤浅;但我们相信耶稣曾和他们分享救赎的使命。这里所提到世人的救主的称号在约翰一书四章14节里也有提起。不过当代人也把这样的称号用在丢斯,甚至是罗马皇帝哈德良身上。约翰指的却是跨越种族藩篱的救恩。

   4:36-39

  四43-54 在加利利所行的第二个神迹 4:43-54

  第43节 第43节约翰主要记载耶路撒冷发生的事迹,而在加利利发生的事情,很少记载;但这些事情均有重要的意义,就如耶稣在加利利所行的头两个神迹和五饼二鱼的事迹,但大部分神迹均在犹太省发生。 4:43

  第44节 第44节约翰提及耶稣知道‘先知在本地是没有人尊敬的’。很多人对‘本地’一词的意思产生争议,符类福音所指的拿撒勒,而约翰所指的应是有别于撒玛利亚的犹太地区。 4:44

  第45节 第45节约翰在这里强调撒玛利亚人因耶稣是救主而接待祂,但加利利是因看见耶稣所行的神迹而相信。也有人认为‘本地’是指不大愿意接待耶稣的耶路撒冷居民,约翰或许以加利利人接待主来与之对照。

  我们相信加利利人大多因耶稣所行的神迹而相信,他们看见耶稣于逾越节在耶路撒冷过节时所行的神迹便相信(参二23)。

  耶稣的第一个和第二个神迹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

   4:45

  第46节‘大臣’ 第46节‘大臣’无疑是希律安提帕的臣子,虽然希律安提帕并不是真正的王,但是他一向以来均被称为分封的王。这事迹和医治百夫长的仆人有许多相似的地方(太八5-10;路七2-10),但是它们之间也有不少差异,使我们不至于混淆。最重要的差异在于父亲的官职不同,而蒙医治的是儿子而非仆人。 4:46

  第47节 第47节显示父亲因孩子的病而感到焦虑。不过,耶稣的反应却令人感到意外。 4:47

  第48节 第48节的回答似乎是针对所有加利利人。他们接待耶稣是基于神迹而完全没有信心。 4:48

  第50节 第50节耶稣保证他的儿子不致于死,大臣相信耶稣的话,就回去了。最初这可能只是求神迹的信念,但加上了信心后,神迹便立即出现了。约翰提到儿子蒙医治的时刻正是耶稣给予保证的那一刻(52节),这就将大臣及他一家都带进更深的信心层面了。或许我们可以将这事件和使徒行传一些得救的事迹比较(例如徒十2,十一14,十六15、31,十八8)。 4:50

  第52节‘未时’ 第52节‘未时’相当于下午一时正。 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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